梨园春最小的擂主:外媒关注广东富商生八胞胎:富人超生引社会不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6:03:59

外媒关注广东富商生八胞胎:富人超生引社会不满

时间:2011-12-25   来源:东方网   分享到:更多>>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广东一对富商夫妻耗费百万巨资,利用人工受精和代孕的方式产下八胞胎的消息。该消息不仅在中国媒体及网络上引发一场关于生命、伦理及生育制度的大辩论,也受到多家外国媒体的“围观”。一些外媒认为,“超生”并非事件的核心,在中国,一些富人可以多生、甚至找非法代孕的现象引发了社会不满。

英国路透社12月23日详细介绍了八胞胎的孕育过程。这对来自广东的夫妻利用试管婴儿技术,成功培育出八个胚胎,然后植入妻子及两位代孕妈妈的体内。去年9月、10月,8个婴儿陆续出生,并由11个保姆照顾着。

报道称,由于中国普通家庭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广东省政府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对八胞胎事件的当事人展开调查。广东一位主管计划生育的官员称,这对夫妻可能面临着巨额罚款。不过也有人说,八胞胎出生于香港,可能不受大陆法律的约束。

路透社注意到,在中国的微博上,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热议。“我不理解为什么这样的违法者还能逍遥法外。因为他们有钱,他们想有几个孩子就能生几个吗?这会引发混乱的。”一位网友说。“这一现象表现出中国的贫富悬殊进一步拉大。有钱人拿钱破坏社会公平。”另一位网友说。

文章称,也有人对这对夫妻表现出同情甚至是妒嫉。“如果我足够有钱,我也会生两个或三个孩子。”一位网友说。

英国《每日邮报》12月22日认为,“超生”并非八胞胎事件的焦点所在,中国舆论最激烈的辩论围绕着代孕及社会公平展开。虽然中国已立法禁止代孕,但仍然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很多网站都声称可以提供代孕服务。这种非法机构近些年不断地增长,还提供了从“经济型”到“豪华型”的各种选择。为了逃避检查,很多机构把代孕母亲送往泰国、印度等国家,分娩时再返回中国。

《每日邮报》记者在网上找到的一个中国代孕网站称,一次“完整的一揽子代孕服务”需要一百万元,男孩比女孩更贵。这意味着只有富裕家庭才能使用代孕。中国网民们正是对八胞胎这种“不公平生育”极为不满:“既然他们这么有钱,那就把他们全部资产的80%都没收。”

法新社则称,近年以来,中国的生育率不断降低,一方面是很多夫妇因为事业压力而晚婚晚育,另一方面则是在中国买房的难度越来越高。

报道转述了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话说:“有什么理由请这么多人来为自己生孩子,有钱就可以有生育权吗,这首先是一个不对。第二个你这样是对生命的尊重吗?因为多胎怀孕是高风险的,死了谁负责,这些都是一个伦理问题。”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一对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喜出望外的富商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采取“2+3+3”方式,在去年九、十月份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目前,这个家庭共雇用11个保姆照料八胞胎的生活起居,共同居住于番禺某小区。

尝试试管婴儿连中八元

据介绍,八胞胎的妈妈是一位事业型的成功商人,早年为事业打拼一直没要孩子。结婚数年后,想要孩子却一直未果,其间也曾尝试过多种现代医学技术包括试管婴儿在内但都未成功。

据认识这对夫妇的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八胞胎并非这对夫妇的本意。据他介绍,目前医学统计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只有30%左右,这对夫妇在尝试试管婴儿时一次做了8个胚胎,本来以为能有两三个成功已经很幸运了,哪知这次试管婴儿做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

“这对夫妇本来就求子心切,盼了这么多年”,再加上生意非常成功,“无论是试管、代孕生产费用还是未来生活教育费用对他们来说都不是问题”,于是,这对夫妇商议后决定将8个孩子全部生下来。为此,他们通过中介找来两个代孕妈妈,妈妈本人怀3个,两个代孕者各自怀3个、2个,在代孕期间这两位代孕妈妈也接至她家位于番禺的别墅内居住,由她家雇人照料。

去年九、十月间8个孩子陆续出生,妈妈自己怀的最早出生,最早与最晚相差不超过1个月,而且幸运的是4男4女。

为儿童摄影店代言广告

据介绍,出生后,八胞胎家庭共居于番禺的一栋别墅。全家共请了11个保姆负责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8个孩子每人1个专职保姆,2个负责搞卫生,1个专责为这个真正的“大户人家”做饭。

在八胞胎满百日的时候,他们还替一个儿童摄影连锁机构做了代言广告。该摄影机构的总监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底与家长谈妥代言广告事宜后,由他带队去到家里拍摄,一张合照被这个连锁机构高调称之为“中国首例八胞胎”,作为广告传单,大范围向客户派送。记者辗转通过曾为八胞胎拍摄的摄影师向八胞胎的母亲提出采访意愿,其以“对采访意图不满”拒绝接受采访。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董玉整认为,八胞胎的“成功”具有偶然性,不值得宣传推广。他们的“成功”隐藏着一定的风险。我们国家规定,合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妇女,在植入多个胚胎怀孕成功后一定要实施减胎技术,目的是要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无数案例说明,多胎妊娠,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都将受到更多更大的危害,不利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本案例中的3名怀孕妇女和8个孩子,实际上是在冒着很大的风险去怀孕和生产。即使他们都很健康安全,那也是一种“万幸”,不值得效仿。

广州天河路一家儿童摄影连锁店前可爱得意的八胞胎代言广告,颇为吸引眼球,广告甚为高调地称之为“中国首例八胞胎”。有知情人士称,孩子的母亲为澳大利亚国籍,且八个孩子均在香港出生。

记者昨天致电八个孩子的母亲区女士,最后电话终于接通了。区女士回应说:“八胞胎不是事实,我只能说这是一个传说。照片是影楼P出来的,我正在网上看,这都是合成图片。”当记者问及试管和代孕一事时,对方马上说:没有这回事,他们是在炒作。

记者找到天河北路一家早教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每周四上午9时15分到10时,八胞胎一同上亲子课,由于这个年龄段暂时没有别的孩子加入,所以八胞胎有了一个“专设班”。至于区女士关于“照片是P出来”的说法,知情人士分析,可能是所受压力太大而推脱的说辞。

据悉,区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且家庭富有后,想要孩子却一直没有结果,两人决定选择试管婴儿技术。因为求子心切,确保试管孕育成功,两人商量,通过中介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区女士本人,同时实施试管技术。没想到,3人均成功怀胎。

知情人士透露,自己曾被夫妻俩邀请参加孩子的百日宴,宴会上,大家得知8个孩子分别出于三个母体,妈妈本人怀3个,2个代孕者各自怀3个、2个,去年10月间,8个孩子陆续出生,前后相差不到一个月,4男4女,共“八胞胎”。据说一次搞出八胞胎并非这对夫妇的本意。

据悉,八胞胎出生后,共居于番禺的一栋别墅。全家共请了11个保姆负责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8个孩子每人有1个专职保姆,2个负责搞卫生,1个专责做饭。

“代孕生下八胞胎”续:代孕在我国不合法

时间:2011-12-25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更多>>

广州一对富商夫妇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八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大喜望外的富商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三个子宫采取“233”队型,在去年九、十月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12月19日,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追究为八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的责任,并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罚(12月20日《广州日报》)。

普通人生双胞胎都很难得,而这位富商夫妇居然生了八胞胎,这着实让人感到吃惊。所以,当人们看到这一新闻后,通常都将它当作八卦新闻来对待,殊不知,这八卦背后,还有诸多法律问题值得细究。

首先,我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特殊情形除外)。广州的这位富商夫妇先后生下八个子女,明显违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前不久,媒体报道,福建南安蓬华镇计生办派人前往深圳强行将一名超生妇女带回福建,该妇女在被关了一天之后,被迫同意接受结扎手术。穷人超生一两个,尚须被迫“跨省追捕”而强行结扎,富人却能肆无忌惮地生育八个子女,难道在生育权利上,富人有特殊权利吗?

其次,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实施代孕技术,也就是说,代孕在我国不合法,医疗机构和医生不能实施代孕技术。否则,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要“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对富商夫妇又是通过什么渠道找到两位代孕妈妈的?有报道称,代孕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有着巨大需求的产业,围绕着这一“产业链”,全国有四五百家或大或小的代孕公司,其中广州就有四五十家。那么,有关方面应当顺着这一线索,查处那些地下公司。

最后,代孕能否在特殊情形下合法化也值得讨论。虽然,代孕特别是商业性代孕“可能带来近亲结婚和近亲生育的问题、代孕生子后孩子的抚养和监护问题、孩子心理上的健康成长”等伦理、家庭问题,但是,代孕在我国有着巨大的需求,也切实能解决一些无法怀孕的家庭生育子女的愿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目前,有许多国家禁止代孕,也有一些国家将代孕合法化。比如在英国,1984年的《沃诺克报告》否定了任何形式的代孕,但到了1985年的《代孕协议法案》对非商业性的代孕表示了认可;而在美国,承认代孕的州占多数,但其中又以反对有偿代孕即商业代孕居多。那么,我们能否在反对商业代孕的前提下,通过设立严格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代孕,以满足一些无生育能力家庭的需求,同时也避免“地下代孕”的横行。

谁给八胞胎试管婴儿颁发了“准生证”

时间:2011-12-25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更多>>

广州一对L姓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大喜过望的富商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采取“2十3十3”队形,在去年九十月份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生下4男4女八胞胎。目前,这个家庭共雇佣11个保姆照料八胞胎的生活起居,共同居住于番禺某小区(12月19日《广州日报》)。

对于久婚不孕的家庭来说,只要夫妻自愿,经济条件允许,运用辅助生殖技术“喜得贵子”,本无可厚非。然而,广州富商借助试管婴儿技术产下八胞胎,显然违背了辅助生殖技术发明和运用的初衷。因此,其让八胞胎试管婴儿闪亮出镜、高调代言,既是对有关部门监管缺位的嘲弄,更是对社会和民众的一种误导。

首先,代孕技术本身就是一个敏感的伦理话题。1996年之前,国家对于代孕问题并没有特殊规定,1996年9月22日中国出现第一例代孕母亲生下试管婴儿的案例,此后不久代孕成为部分逐利者的商业契机,导致大量代孕灰色产业链产生。为此,1997年卫生部出台规定,严格禁止代孕母亲的试管生产。富商夫妇选用了两位代孕妈妈,显然违反了中国严格禁止代孕母亲服务的法律法规。

再者,目前中国试管婴儿在临床过程中,面临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多胚问题。胚胎移植并不能保证种一个成一个,医生为了保证成功率,往往想多种几个,甚至一下种五六个胚胎。因此在试管技术中,双胞胎乃至多胞胎的现象十分普遍。试管婴儿中的多胞胎现象,就是因为胚胎移植过多造成的。为此,卫生部专门出台了操作规范,明确要求,有试管婴儿需求的产妇,35岁以下的,第一次胚胎移植的,只允许移植2个;35岁以上或者不是第一次移植的,最多不能超过3个。而富商夫妇一次居然移植了8个胚胎,应该属于严重“超标”。

还有,一对夫妻产下八胞胎试管婴儿,明显违反了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对借助试管婴儿技术产下多胞胎不予制止,让超生成为富人的专利,势必会影响社会公平。人们不禁要问,谁给八胞胎试管婴儿颁发了“准生证”?他们的出生都是合法的吗?

一项新技术的诞生,应引起社会各界对其监管层面的修改和同步,而不仅是伦理上的指责。因此,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严格管理和加快立法规范,显得尤为迫切。

广东富商借代孕产8子 借腹生子亟待立法规制

时间:2011-12-25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更多>>

无论是立法全面禁止代孕,还是部分开禁,都需要设计出更为严谨、细密的规则体系,衔接好其与计划生育、婚姻继承等相关法的关系。

广东一对富商通过代孕诞下8胞胎,引起广州市计生局和省卫生厅等职能部门关注,并展开调查。

科技是把双刃剑,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就可能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乃至滋生犯罪。就代孕而言,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实施代孕技术。也就是说,代孕在我国不合法。

但是,这种单一性、低位阶的部门规章对代孕的禁止,不能忽略如下事实:自1986年第一位代孕母亲在美国出现后,此类生殖辅助技术的应用已相对成熟,并开始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现代社会存在相当数量的单身人士和不孕患者,面临生育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立法如果不给有资质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提供合法化的代孕渠道,必然让一些客观上有代孕需求的人选择无资质的医疗机构,从而加大社会风险。

目前,我国代孕市场暗流涌动,社会舆论众说纷纭,而法律态度不明,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代孕市场乱象丛生。如何从国家法律层面判断代孕性质,进行完善的法律规制,已成当务之急。

立法面临的首要难题是,如何审视代孕的合法性。由于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出租”子宫以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使用权,很容易被视作对代孕妈妈人格和尊严的贬损,甚至有人认为是对人基本权利的侵犯。十月怀胎不是娘,这样的技术还可能带来更深层面的伦理困境:如何确立代孕妈妈与孩子的关系?会不会造成人伦关系的混乱?

正是由于涉及社会、道德、法律、人伦等一系列问题,世界上对代孕的立法并不相同。就我国而言,立法是秉承“身体不可自由处置”,还是保障“女人做母亲的权利和幸福”,需慎重衡量,还要考虑到社会发展需要和现阶段国民的道德伦理意识。

当然,观念上的不同不是立法迟缓的理由,8胞胎事件暴露了立法滞后带来的危害,无论是立法全面禁止代孕,还是部分开禁,都需要设计出更为严谨、细密的规则体系,衔接好其与计划生育、婚姻继承等相关法的关系,让违法者无空子可钻,最大程度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社会安定秩序。

“八胞胎”生了 法律不能“难产”

时间:2011-12-25   来源:国际在线   分享到:更多>>

媒体报道广州番禺一对富商找代孕诞下8胞胎。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就此专程带队到报社向记者详细了解8胞胎的生育过程,并表示早在2003年卫生部就明令禁止“代孕”。他说,省卫生厅将追究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的责任,并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罚。(12月20日《广州日报》)

八胞胎很可爱,但“代孕”等衍生的伦理及法律问题,一点也不可爱。加之“富商”等标签的暗示,整个事件越发富于公共性的意味。费尔巴哈曾说,“人是人的作品,是文化、历史的产物”。时过境迁,这话似乎也未尽准确。在“八胞胎”事件中,人似乎未必是历史文化的产物,更像是工具的产物、是可以货币化产出的服务。

公众的担心显然未必全在伦理层面:一者,“代孕”的过程,实质就是人体工具化,使女性身体沦为制造与加工婴儿的“机器”,然而,尽管公民对其身体拥有所有权,但人格权应该是专属的,“代孕”行业的出现,在没有解决好法律问题的前提下,确实有损毁女性人格与尊严的嫌疑;二者,毋庸讳言的是,“代孕”即便合法,眼下而言,也是“奢侈消费”,借助“代孕”形式繁殖后代,往往成为权贵阶层的“特权”,这会加剧公众对平等生育权的质疑,而如果富翁可以生八胞胎、穷人就只能不孕不育,那么,社会进化自然法则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后果堪忧。

“八胞胎事件”若是被坐实,就眼下的法条而言,当事人显然违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以及《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等规定。广东省计生委在谈及“八胞胎事件”时态度也很明确,“这是违法行为,要按超生补交社会抚养费,属地管理部门要对代孕生殖机构进行取缔”。话很正确,但民众的疑惑在于:有钱人会不会在乎屈指可数的“社会抚养费”?而补交的这个“社会抚养费”能不能如实均摊其额外占有的社会资源?“先上车后补票”是不是最后的杀手锏?……更大的问题还在于——究竟是怎样的执法环境,造就了可以“代孕”八胞胎的“神奇土壤”?

事实上,去年,广东省卫生部门就曾对“代孕”行业进行过一次拉网检查,结果是“没有发现过一例违规开展代孕业务的”。但问题是,如果“代孕”行业根正苗红,怎么会出现八胞胎的“奇迹”?又如果“代孕”行业本就暗流汹涌,常态执法监管为何没能激浊扬清?八胞胎的出现,医疗机构的责任是板上钉钉的,但比之更重要的是,对相关医疗机构负有“领导责任”的监管部门该担何责?机构服务总是逐利的,而有钱人也是越来越多的,加之环境污染等引发不的不孕不育问题逐日严重,法纪不彰、管理不严,救人的“刀子”随时都会夺命。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观之国外,大部分欧洲国家早就立法禁止了代孕行为:比如法国在1991年根据“人体不能随意支配”的原则,颁布了禁止代孕母亲的条例,并在1994年通过生命伦理法律,全面禁止代孕,组织、策划代孕的协会或医生,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瑞士、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也对代孕行为明令禁止;在澳大利亚,代孕母亲在法律上被视为孩子的合法母亲,任何将孩子的监护权转给他人的代孕合同都属无效。遗憾的是,八胞胎都呱呱坠地了,我们的相关规则却迟迟不见动静。当务之急,也许不只是罚款,而是将辅助生殖技术装进规则的“笼子”,将之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衔接,不能让“N胞胎”成为拼钱的游戏。

全文(编辑:dq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