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波万txt百度云:《京师十案》(0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8:59:43
排水管上的指纹
缩骨功的贼,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个瞧瞧。
所以,老侯问大家有没有人见过一个瘦子。
有人还乱琢磨呢——老侯啊,这贼就算能进去,他怎么能从这么小的窗口把电视,地毯,洗衣机都弄出来呢?
问完自己给自己一大嘴巴——人家进去了不会开门吗?还用从这儿钻?这是智商问题。
推测归推测,破案需要的是证据。
证据在哪儿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楼下转了半晌,终于转回头来,叫一个见习侦查员——去,把银粉和笔刷拿来。
银粉和笔刷是用来取指纹的,侯队长准备这两样东西,想取哪儿的指纹呢?
报案以后,已经查过一次屋里的指纹了,那次的结果证明,除了德国专家和来过的友人,侦查员们在屋中只发现了一个男性陌生人的指纹,而且数量很多。
正是这个陌生人的指纹,使侦查员们的思路趋向于外贼作案,因为这套公寓有谁能进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现某人进去溜达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纹德国专家还不知道的事情——推销蒜臼子的小贩肯定没这个本事。
侦查员们判断,这个留下指纹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当然要搁现在,这个判断就得打个折扣了——第一,现代的贼也都现代化了,都知道指纹这个东西的厉害,入室行窃经常戴乳胶手套。这种行径很给警察们添堵,老侯他们不大容易有运气找到满屋的指纹,可是,又不能因为这个把全中国卖乳胶手套的都抓起来吧;第二,来中国的外国人多了,而且越来越不规矩,天晓得他会带什么人回来,有哪种特别的取向。单单根据留下指纹不是异性一点,不足以认定来的是贼而不是有什么暧昧在里面。这种事儿还不能问,人家一句“隐私,与案件无关”,你就不大好办。
好在当时的情况还没有现在这样复杂。
不过这个结论让大家有点儿吃惊 ——这意味着整个搬家行动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能一个人就把人家搬得连酒瓶子都不剩下,这主儿难道是个大力士?
老侯这次不查屋子里头了,他关心的是贼怎么上的三楼。
老侯冲见习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楼外边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
——采个指纹这类事儿老侯是不干的,那是见习侦查员的事儿。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老侯一声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阳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过别以为老侯轻松,真要有个杀人案,弄出个腐尸解剖之类的事情,老侯跟法医作尸检连口罩都不能戴。这在当时叫革命分工不同,现在叫命苦不能怨社会……
为这个老侯开玩笑说警察是社会弱势群体,大家认不认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负,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终于有了结论——排水管上也有指纹,与屋内陌生人的指纹相符!
嫌疑人有了着落,老侯一笑——这回不用担心白吃人家的红烧肉了。
在这里发现指纹说明老侯的想法很对路,的确有人曾经顺着排水管爬上去过。
大家会问——一个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纹,风吹日晒的还能保留下来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指纹留下的是并不仅仅是压痕,还有脂肪之类的残留物,极端条件下考古学家甚至采集过数千年前的指纹呢。
当然也要看载体和环境,比如大楼门把手,每天好几百人进进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纹基本就没什么意义了。
明日请看:有车就有条件给人家“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