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粉多吗:新京报:“要学会跑”培养不出“亲民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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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
2009年11月04日08:12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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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在做客某电视节目时语出惊人:在制止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要学会“跑”。据悉,“跑”是为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其目的为“亲民城管”。(11月3日《信息时报》)
古有邯郸学步,今有城管学跑,两者的共同点差不多,都是该学的不学,反而把自己的长处弄丢了。城管的工作特点是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和交通安全,安抚劝说流动摊贩在合理的地点经营等,如果某日突见一队城管刘翔似的一路飞奔,怎不让人心生一种荒谬感。
城管与摊贩的矛盾由来已久,这纵然和摊贩流动性强、不易管理有关,何尝不与城管以摊贩为敌常有不当执法现象发生有关?正是因为城管工作难做,所以才需要这支队伍多研究摊贩经营的特征与心理,把行政执法和为民服务两种心态结合起来,或能解决城市管理顽疾。
但看看我们的城管究竟在哪些方面下了工夫:一本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出现了这样的执法秘笈,“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武汉城管用眼神执法,50人围成一圈紧盯食客和摊贩;上海发生的城管钓鱼执法事件更让人们对城管的印象雪上加霜。不能怪公众不理解城管,乃是城管一直在频繁地用暴力和怪招在自毁形象。
广州市城管局局长的“跑为上”看似高明,其实是一个下策,它不过是各种城管执法怪招的升级版,它不得不让人怀疑,城管仍然是在把摊贩当成自己的敌人。城管找上摊贩,是纠正摊贩的违规行为的,而不是去打架的,不与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应该成为城管的执法前提,真要遇到摊贩暴力抗法,也应该由警察出面处理才算师出有名。
北京、西安等城市,曾就城管执法权进行了统一和限制,北京更是对城管做出了不鼓励追赶逃跑游商的要求,虽然有《城管执法操作实务》这样的秘笈存在,但笔者还是深信很多城市管理者是不鼓励城管与摊贩动手的,所以,尽管广州动员城管“打不过就跑”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种行为和打造“亲民城管”形象并无必然联系——遇到矛盾激发时,保持平静情绪耐心说服,或更符合城管的亲民形象。(转自新京报,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贾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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