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空要爱在线播放:《玉房秘诀》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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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房秘诀》第十三章

[唐]吕洞宾 撰

 

第十三章 性爱风俗

男女作爱图与性爱风俗

在《敦煌民俗学》这部著作的第十一章中,探讨了描写唐人性爱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的价值,并在"性知识的始祖--《素女经》"一节,探讨了《素女经》在优生优育中的重要作用,这些均强调一点,即敦煌唐人的婚姻有些人是以性爱为其中心点。也就是说,敦煌唐人在一部分男女之间有浓郁的性爱习俗。

佰二七零二写卷北面有四幅男女性爱图,也正是部分人中性爱习俗的樗令人奇怪,为什么在庄严肃穆的佛教窟中发现了男女交合图?为什么和尚们竟对男女作爱如此感兴趣,并将它们藏入敦煌石室之中?

这四幅男女作爱图,画得十分粗俗。第一幅是卧交,第二幅是坐交,第三幅则是站立着性交,第四幅则是女子跪着,男子从背后交媾,旁边并有第二位男子,竖起男性生殖器在观看。以上四幅男女性爱图,实际是以图画形式表现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敦煌本佰二五三九与二七零二有关性爱的赋与图画的出现,表现性爱是作为一种习俗呈现,并非是偶然与个别的现象。

能不能认为以上四图并不是性爱习俗的表现,而仅是一种《春宫》画而已呢?显然是并不能够的。因为所谓《春宫》画,即宋代苑所画的《春宫秘戏图》,它是为封建统治阶级享乐服务的,而敦煌唐人性爱图,却表现的是"食色,性也"--民间朴素的人性,它似是性崇拜的衍化,它竟不识时务的出现在儒家性隐密控制的国度而理所当然被卫道者嗤之以鼻,但是《诗.召南.野有死麂》云: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翁承《赞柳》诗云:"缠绕春卒未休,秦娥萧史两相求。"故应当说,此四幅画画得并无什么美感的性爱图,只是表现一种赤裸不加遮掩的春情。

但是,这种性爱风俗如何来的呢?

第一,结合佰二六一零《攮女子婚人述秘法》及其它佛教施行巫术的人要,故而将男女性爱图,乃至《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等等十分色情的性资料,统统藏于寺庙中了。关于恋爱巫术及其巫术背景,在下面再加以探讨。

第二,结合新疆中世纪的龟兹壁画中的新婚性爱图和大量女子裸体妆扮图来看,它的出现,实际是整个西域性爱开放性的表现,也是西域性爱习俗的组成部分。这经就为敦煌佛教在人民大众中放行恋爱巫术,提供了土壤和必要的条件。

这里牵涉到新疆近年来发现的一组性交岩画之的问题,在此提出探讨。一九八七年,新疆考古研究所在新疆西北地区发现了举世罕见的生殖崇拜大型岩画,据《光明日报》报道,这些岩画上有数百名人物形象,男像清楚显示生殖器,女像均为裸体,有的压在男像身上,表现交媾动作。在一九八八年八月于北京召开的中国敦煌吐鲁番学术讨论会上,表现了《凿在岩壁上的史页--新疆呼图壁县原始宗教舞蹈画面研究》一文,正式公布了对岩壁性交图所作的深入的研究。

此文对呼图壁县的康家石门子岩刻中性爱图的描述很精到且全面。但对其时代之推论,仅依据苏美学者对西北的纳拿河流域岩刻画所作之结论似嫌牵强。岩刻的出现总有其本土性,现在完全其中国文化之特征,而认为是地道的外国货。

画的人也不是中国西域人而是外国人,故对此文之结论表现怀疑。大凡一件艺术品的出现,总不是孤立偶然之现象,康家石门子的性交图,与龟兹壁画中的裸体图,敦煌写本中的性交图与性交赋,是一脉相传的性爱习俗之文化渊源。即拿戴高幅、插翎毛来说,如此精湛的工艺织品,在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原始社会末期,能否制出尚属问题。纵然根据《中国原始社会》云:贵州之苗族在吃牯藏时,要跳一种性交舞。舞具,就是男女生殖器。可以认为它是原始时代性崇拜的反映,但是它产生的时代和流行的时代,不一定非要推到公元前去不可。各民族开化的时间并不相同,不必处处都以与汉族开化的时代为准。管见以为康家石门子之性爱图,可能相当于公元五六世纪的南北朝时代,它是西域少数民族原始时代生殖器崇拜的衍化物,而敦煌写本性爱图,也正是受其影响而来,均表现了中古时代敦煌西域一带性爱之风俗。

奇异的女子求爱法与男子求爱法

在敦煌唐人中,由于性爱习俗的泛滥,而产生了一系列奇异的男女求爱的新方法。佰二六一零《攮女子婚人述秘法》,就是奇异的求爱法之反映。所谓"攮",通"禳"。即祈禳,意为祈求福祥,祛除灾变,张衡《东京赋》云:"冯相观衿,祈递禳灾。"意为:祈求子女男子述秘法,"婚人"指结过婚的男人。

奇异的女子求爱法有下列四项,主要指已婚女子,在得不到丈夫的爱情时应当怎么向丈夫求亲。

第一项:"凡令夫爱,取赤扬(痒)足、出夫哜(脐)处下着,即爱妇。"意为用赤着的脚,放在丈夫肚脐处抓痒,引丈夫开心,即爱妇。

第二项:"凡欲令夫爱敬,取夫人母(拇)指甲,烧作灰,和酒服之,验。"即把丈夫的大拇指甲烧作灰,用来饮酒,表示对丈夫极为尊敬,以羸得丈夫的怜爱。

第三项:"凡欲令夫爱敬,妇人自取目下毛二七枚,烧作灰,和酒服之,验。"即女子自己两只下眼睫毛十四根,烧作灰,用来饮酒,用一种轻微的苦肉计,以羸得丈夫的怜爱。

第四项:"凡欲令夫爱,取户下泥五寸,即得夫畏敬。"即女子要争取丈夫对自己的爱,要将自家门户下方五寸范围的泥土取出得到魔力,以表示对自己丈夫极度的爱,这样便可羸得丈夫的畏敬,得到爱情。奇异的男女求爱法,主要指那些少男,怎样才能令姑娘爱他,还有那些虽然自己已有了妻室,但是婚姻不美满,想寻求第三者,婚外恋,以补充自己爱情之不足,第三者当中,求姑娘和求已有丈夫的妇人之私通,方法均有所不同,计有以下八项。

第一项:"凡欲令妇人爱敬,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这似针对那些已婚女子所为。男人得不到妻子的爱,便以为是有鬼将自己妻子的魂勾跑了。于是在某月第一天取东南桃枝作一个木人,上面写上所爱女子的名字,将它安放在厕所上,就可得到这个女人的爱情了,这自然由于丈夫极度迷信所致,是那个时代带来之局限,因古人认为鬼怕桃木的。

《淮南子.诠真训》云:"羿死于桃蓓。"高诱注云:"蓓,大杖,以桃木为之,由是以来鬼畏桃也。"

《事物纪原》卷八引《玉烛宝典》云:"元曰施桃版着户上,谓之仙木,凶郁垒山桃,百鬼畏之故也。"《山海经》曰:"东海度朔山有大桃树,蟠屈三千里,其插枝门东北曰鬼门,万鬼出入也,有二神,一曰精荼,一曰郁垒,主阅领众鬼之害人者,于是黄帝法而象上,欧除华,因立桃版于门户,画郁垒以御凶鬼,此则桃版制也。盖其起自黄帝,故今世画神像于版上,犹于其下书右郁垒,左神荼,元日以置门户间也。"

由此可见桃枝是避邪的也是驱鬼的,故敦煌唐人必欲采桃木作木人,写上所爱女子之名以驱鬼,佰二六六一写卷就肯定:"常五上卯日取东南桃枝悬户上,鬼不敢入舍,利。"所为认定取东南桃枝作人可以驱鬼,如此这般就能使所爱女子魂兮归来,男女相爱了。

第二项:"凡欲令女爱,以庚子日,书女姓名,方圆,无主,即得。"这是未婚少男求其所爱的姑娘之法。意为,凡是欲取得少女之爱者,在"庚子日"(吉日)写上这女孩子的姓名,贴在其处,如果女方无主,便可得到她了。现代人看来虽觉可笑,但敦煌唐却是虔诚信之。为什么一定"庚子日"才能书贴呢?

因为庚子是吉日,据佰三二四七《大唐同光四年(926)具丙一卷》所记:

"(正月)十二日庚子土执,修寨穴吉。""(四月)十五日庚子土危,镇吉。""(六月)十六日庚子土执,裁友吉。"所以必需在庚子吉日书名才有效,可见此法仍是迷信,为时代之局限。

第三项:"凡男欲求女妇私通,以庚子日,书女姓名,封腹,不经旬日,必得。"此法也是指那些已婚男子,求婚外恋之秘方,仍是必需在庚子吉日书女姓名。令人惊奇的是,要将写有钟情的女子姓名之条子,贴在自己肚子上十多天,认为这样必能得到她了。

第四项:"凡男子欲令妇爱,取女头发,烧成灰,以酒和成服之,验。"这是一种感化之法,认为一个男子爱上一个女子爱得要命,为了要得到她的爱情,想方设法弄到她的数根头发,将它烧成灰,和酒饮下肚,便能使女子感动得爱他了。

第五项:"凡男子欲求女私通,以庚子日,书上姓名,烧作灰,和酒服之,立即密验。"这一条虽同上条差不多,但所指对象为已婚男子寻求婚外恋。

第六项:"凡男人欲求妇人私通,以庚子日,取自身右腋下毛,和指甲,烧作灰。"这也是苦肉计,所指对象为未婚男子或已婚男子,欲寻求一位已婚女子之婚外恋之求爱秘方。要将自己右腋下毛全拨光,以表示自己对爱情之忠诚。

第七项:"凡欲令妇人爱,取苦扬和目下毛。烧作灰,和酒自服,即得验。"

拨自己眼睫毛来求爱,已见女子求爱法的第三项,此项说明它也适用已婚或未婚男子求爱。

第八项:"凡欲令妇人来自爱,取东南引桃枝,书女姓名,安厕上,立即得验。"此项与第一项大致同,但其对象已有扩大包括未婚男子,已婚或未婚女子,用东南桃枝求爱,都是一种病态的表现,治这种"相思病"的办法便是吃某种治相思病之药。以上十二项,实际应是敦煌唐人认定的药方。但奇异的是,吃药在男方(或女方),却是治好了对方之病,召回了对方之魂,这就是敦煌民间求爱法的神秘有趣之处。总之,在敦煌唐人看来,爱情是神秘不可解的,吃这种不可解之药,便能得到这种不可解的爱情。

但是,为什么人的毛发、指甲、桃枝、苦杨等能治相思病?这来源于古代的中药,它认为这些东西都是中药,请看:

1、毛发治病。《本草纲目》人部第五十二卷"乱发"条:"时珍曰:发乃我血余,故能治血病,补阴,疗惊痫,去心窍之血。刘君安以已发合头悄等分烧存性,每服豆许三丸,名曰'还精丹',令头不白。"

2、指甲治病。《本草纲目》人部第五十二卷"爪甲"条:"附方云:阴阳易病,用手足爪甲二十片,中衣裆一片,烧灰,分三服,温酒下,男用女,女用男。"

3、桃枝治病。《本草纲目》服器部第三十八卷"桃撅"条云/:"时珍曰:人多削桃木钉于地上,以镇家宅。《礼记》云:王吊则巫祝桃列前引,以避不祥。列者,桃枝作帚也。《甄异传》云:鬼但畏东南桃枝尔。主治:心腹痛,鬼痉,破血,避邪恶气,腹满,煮汁服之,与桃符同功。"

4、苦杨治病。《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五卷"扶移"条云:"移杨,百杨同类,气味苦。烧作灰,置酒中,令味正,经时不败。"毛发指甲苦杨等即能治病,难怪敦煌唐人将它们烧成灰和酒饮,用来治相思病。不如说这是敦煌唐人对医相思病之中药的大胆的探讨,而这种探讨是以性爱习俗为基础的,并排除一切封建礼教对它的影响。

奇异的求爱法--巫术

考敦煌奇异男女求爱法,可知它是有其深厚的民俗背景的,这种奇异求爱法,实际是古代巫术的延续。所谓巫术又叫魔术,它产生于原始时代,那时因为生产力极低,人们无力战胜大自然,就相信大自然具有魔术性和魔术力。这种巫术完全是虚构出来的"超自然的力量",它是用一整套巫术活动来神秘的表现这种超自然的力量,控制人们准备得到事物及其环境,用来达到某种特殊的愿望和目的。

中国,在公元前十世纪的西周,巫术是很盛行的,巫,就是术士,《周礼》卷二十六便记有司巫、男巫、女巫等,司巫有一定的权力:"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当然主要是祈天帝鬼神,为人们祈福驱邪,并占卜。随着时代的不断进化,巫师渐渐的由官方转到了民间,这就缍衍化成了装神弄鬼的巫婆这样的残余形态。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中国古代的巫术,通常是依据下述三种原则来实现的。

第一种原则为感应律,即施术给这一种东西,而同样的另一种东西就感受到有魔术力,而这种原则的巫术则又分为两个支脉之形态:

一种是人体分出去的各部分,仍然能够继续得到相互的感应,这种叫做"顺热巫术"。头发、指甲、眼睫毛等等,虽然离开了人体,但是仍然与人体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有人施巫术于头发、指甲、睫毛等,就能够影响于人体。在古代蛮族中常有偷取仇敌的指甲、头发等,加于人制的偶像上,然后施术于偶像上以杀害敌人。所以,上面所述,敦煌唐人中曾经流行,把男女头发、指甲烧成灰,和酒饮,必能得到对方爱敬,就属于这种"顺势巫术"的巫术恋爱。

另一种是凡曾经接触过的两种东西,以后即使是分开了,也能互相感应,这种叫做"接触巫术",比如一个人的衣物或东西,因为曾经接触过这个人的身体施巫术于衣物或东西,这些衣物或东西也能与人体互相感应,其人就必然受其影响。所以,上面所述,敦煌唐人中女子将痒足触夫脐处,必得爱敬,就是典型的接触巫术。还有写着妻子姓名吉日,必得女爱,也是这种巫术恋爱之反映。

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原始社会的人们未必就会意识到这两个分枝的统一性,从心理分析来看,这种巫术是交感巫术,它们只不过是两种联想的不同的误用,前者是由于"相似"的联想而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因为"接触"的联想而发生的。这就是说,顺势巫术是把相似当作了同一,而接触巫术则是把接触看作了永远的联结。

我国中古时代之敦煌,广泛存在这种交感巫术。据佰二六六一敦煌写本所载,很多人们接触过的动物都具有巫术之感应。人们接触过狗,犬有护家必埋犬就能导致"令人大福吉利"。人们养蚕,接触过蚕,"埋蚕屎一石二升亥地,令人宜蚕益福贵。"这是蚕屎有魔术性。人们养鹿,接触过鹿,"埋鹿角门中厕中得大吉","鹿角"谐音"禄爵",或"鹿角"连同这种声音,对人都有感应性。

世界各国都有交感巫术,都有类似于敦煌唐人这种交感巫术恋爱。英国有女人把情敌的照片放在油锅里炸,用以伤害她的情敌。日本的青年设法得到他们单恋的少女的头发,并把少女的头发与自己的头发结在一起,可得到这位少女的顺从,这种巫术恋爱科就同敦煌唐人的一个样。非洲的黑人还认为,得到敌人的头

发,施魔法可致敌人于死地,均为此类。

第二种原则为相征律。这种也叫"模仿巫术"。它一般来说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同类相生死,如仿照某人形状做木偶,此木偶便与某人同类,置木偶于死地,也象征着某人已亡。二种是同类相疗法,这是最早巫术医学产生的原则,即吃动物的某一部分器官,就能补救人的某一部分器官。

上面所述,敦煌唐人中凡欲取得妇人爱敬,"子曰取取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就是模仿巫术恋爱。其特征是以"木人"象征所爱对象。

这种模仿巫术在我国古代有着漫长的演变史。据说在公元前十世纪以前的周代已经很流行了。托名周代吕望撰之《六韬》"垒虚第四十二"云:太公云:"听其鼓无音、锋无声,望其垒上多飞鸟而不惊,上无氛气,必知敌诈,而为偶人也。"

可见,上古时代的战争中,还没有能够摆脱掉以模仿巫术作战的方法,认为用相征性的木偶,同时施以巫术,便能够打退敌人,取得战争的胜利。谁知被姜太公看出了破绽,模仿巫术的骗局终于被戳穿。在西汉,传闻有埋木人致使汉武帝生病之事。《汉书》卷六十三"武帝五子传"云:"(江)充遂至宫,掘盅得桐木人,时生疾,避暑甘泉宫。"西汉宣闹一时的巫盅之狱,便是在模仿巫术的背景下进行的。在魏晋南北朝,这种模仿巫术渗透到绘画中去,南宋刘义庆撰《幽明录》云:"顾长康在江陵,爱一女子,还家,长康思之不已,乃画作女形,着壁上,刺心,女行十里,忽心痛如刺,不能进。"古人认为艺术致精者亦具备通神的巫术性。此事即加以传播。《晋书.顾恺之传》中也载有此故事,并说是顾恺之有意为之。顾长康,名恺之,小字虎头,无锡人,东晋著名画家,谢安称赞他的画"有苍生来所无。"桓温为荆州刺史时就引他为大司马参军。如此名画家,在巫术盛行的晋代,施巫术于画,借以要挟所爱女子是有可能的。《晋书》所言是有起初民俗背景的。到唐代此巫术在敦煌就明显地发展到恋爱巫术中。在宋代仍有模仿巫术,是用寺庙中物土偶,来治疗男子的遗精或性衰竭阳萎等病的,据宋.洪迈《夷坚志》甲志卷十七说,宋代有一姓黄的行者,看见寺庙中有尊泥菩萨乳房垂于被外,便用手取抚爱,以后每到庙里来烧香,便来摸乳房,后来他便有幻觉,感到泥菩萨眼睛动起来,和他一起到屏内去做爱,自是日以为常,经月以后他便病了。庙里的老和尚暗地里偷看,跟着那位妇女上山,后来有一天,等到那个妇人又来时,便用手杖打她,她铿然扑地,泥菩萨成了碎土块,奇怪的是在土中得到一个泥儿胎,好像怀孕数月的娃娃,老和尚令黄某人把泥胎带回家,弄得屑末,和药以食,终于治好了性虚。这就是模仿巫术治病造作的故事,用来迷惑更多人。

在明代,有以模仿巫术来消除雨宵和求晴的。据明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云:"雨久,以白纸剪妇人首,剪红绿纸衣之,以苕帚苗缚小帚,令携之,竿悬詹际,曰'扫晴娘'。"这种"扫晴妨"和木偶相仿,巫术求晴,在清代,曹雪芹写的《红楼梦》第二十五回,也写了模仿巫术,说有个马道婆"问赵姨娘要了张纸,拿剪子铰了两个纸人儿,,递与赵姨娘,教她把二人的年庚写在上面,又找了一张蓝纸,铰了五个青面鬼,叫她拼在一处,拿针钉了,我在家中作法,自有效验的。"。后来马道婆作法,果然有了"效验",宝玉是"拿刀弄仗,寻死觅活的",王熙凤则是"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犬杀犬,见了人,瞪着眼就要杀人。"这种模仿巫术的效验时间较长,"他二人之病,百般医治不效……看了三日光阴,那凤姐、宝玉躺在床上,连气息都微了。合家都说没了指望了。"巫术时间一过,他二人便好转。在现代,曹禺写的《原野》中,有个瞎老婆子,将一木偶象征她所憎恨的人,用针戳木偶,企图杀伤,也是模仿巫术之反映,可见,在中国,从古到今,模仿巫术在民间盛行,因此有漫长的演变史。

这种模仿巫术在外国也浒在英国,狄文协农民,烟筒里面挂一个猪心象征人心,插满了刺,认为能使仇人吃苦受罪。在法国,有人作蜡像,念咒语来害人,例如玛格列约丹所造的亨利第六蜡像很著名。在秘鲁,用破木做木偶人,以手指戳穿,据说可以伤害仇人。在印度,据说用泥土和仇人的指甲与头发作成泥人,写上仇人的姓名,然后再念咒语,并用针把泥人的以及刺穿,据说就可以伤仇人了。凡此种种,都说明这种同类相生死的巫术,在世界各国的流行。

第三种原则为反物律。即巫术中使用的物品对巫师欲反对的对象具有反感的性质,这种物品能用较高的来管治较低的魔力,人们带的护身物、护身符、避邪物、厌胜等都是其表现。这种巫术,一般也称为反抗巫术。

敦煌唐人的生活中是广泛的存在着这种反抗巫术的。敦煌唐人的反抗巫术,自然是汉魏南北朝时代的延续。我国古代广泛流传厌胜的风习,所谓"厌胜",是指具有魔术力的物品,汉代以"威斗"来壮军威,《汉书·王莽传》云:"莽亲之南郊,铸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铜为之,若北斗,长二尺五寸,欲以厌胜众兵。"这就是说,把威斗这种具有魔力的物品在战前发给军队,作为吉祥物,避鬼物。魏晋南北朝的反抗巫术来看,它是敦煌唐人反抗巫术的前奏。反抗巫术自然在国外也流行,英国人便以福币、黑猫、吉祥豆葱等,作为避邪的护身物。

总之,以上所述巫术的三种原则,五种形态,概括了巫术的全貌。而敦煌唐人的奇异求爱法,便是在这种巫术的民俗背景下所反映出来的特殊的恋爱巫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