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俪 唇下痣:离岸银行业务和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与监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4:34:14
离岸银行业务和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与监管
    离岸银行业务或银行离岸业务(Offshore Banking),是商业银行业务中最具争议,同时对客户和银行也最具吸引力的一项特殊业务。银行的离岸业务是国际业务的一个特殊部分,但它和其他国际业务的界限并不清晰,一直缺乏一个明确统一的界定。业内人士通常将离岸业务圈定为银行在某“避税天堂”如开曼群岛的业务。实际上离岸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多重内容和类型,其内涵在加深,外延在扩大。离岸银行业务有两个最基本要件:第一,它是国际银行业务的一部分,因为它也为客户提供跨越国境的服务;第二,但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国际业务,不必是由不同国家之间的客户从事跨国交易引起的服务,而是银行在离岸金融中心(Offshore Financial Center,简称OFC)为非当地居民,或外国客户提供的跨国或当地银行服务.从业务和客户方面看,离岸银行业务的一个典型特征是:某一国家、地区的客户将本来能够在当地获得的银行业务交由位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OFC的银行从事,或者说,OFC的银行为非本国居民本来可以由其母国银行从事的业务提供的服务,即是典型的离岸业务。和一般国际业务相比,它的地域有限一只是在OFC的业务;但业务范围更加广泛一包括跨国和非跨国业务。从银行方面看,在OFC从事离岸业务的银行主要是外来银行,而非当地银行。

  相应地,离岸金融中心OFC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外来资产和负债高于其当地经常帐户。第二,大部分银行和其他金融业务起源于非当地居民。第三,离岸金融机构免受一系列监管,就银行来看,主要是:存款不受储备要求、所得税豁免、无利率和汇率限制,有些则不对负债/股本金、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作限制,而且银行可以不披露客户信息,为客户资产保密。在全部OFC资产中,离岸银行占 85%的绝大部分。如此众多的客户将本来可以在自家街对面银行从事的业务交由另一半球某一小岛上的银行去做,使这项业务迅猛扩张,这里有其深远的历史渊源。

  OFC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目前形成了以下格局:

  国际金融中心(1FC)。伦敦、纽约和东京。它们本身并非真正的离岸业务中心,而是提供全面国际金融服务的国际金融中心。那里每日从事着世界上最多的跨国交易,这些交易的大部分是其他国家和当地机构之间的业务,而非为非当地居民从事的业务。外国银行在这些地方建立机构的目的,也主要是和当地市场从事业务。况且这些中心都以高所得税和严格监管为特征。但这些国家也抵挡不住OFC的诱惑,各自开辟了自己特定的OFC,从事离岸业务。

  地区金融中心(RFC)。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同,它们也具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不同的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规模较小。而且他们作为资金流入/流出媒介,主要是根据该地区资金的盈余和短缺状况,以满足当地融资和投资需要。主要有:东南亚、香港、新加坡(亚洲货币单位);中东:巴林、黎巴嫩;拉美:巴拉马;欧洲:卢森堡。这些OFC也对外来银行和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

  簿记中心。这是人们通常理解的典型的OFC一避税天堂。它们在业务上的最大特征是,作为资金跨国流动的中介,但所中介资金的流入流出并非当地市场所需。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和负债双方即业务对手方的主要部分都是非居民客户,交易的发源地不在OFC本地, OFC只是作为其他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所安排、管理的交易登记地点。目前大部分加勒比地区的OFC都属此类。

  该地区经济资源十分有限,这些国家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创造收入来源,增加就业机会,争相采取特殊政策,开放金融市场,提供税收和监管优惠,吸引外国银行和投资者在当地设立机构,从事银行和其他金融业务。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帮助了这些地区经济增长,而且使这些地区的离岸银行业务迅速扩张,成为世界上最具特色和最主要的OFC。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加勒比地区OFC的跨国交易在1999年达9000亿美元,比整个地区GDP的总和高出几倍。

  与以上三个层次的格局相对应,OFC和主权国家的关系有以下类型:第一类:OFC涵盖国家整体。加勒比地区的OFC基本上属此类。第二类:一个国家中的某一部分,或某一市场成为虚拟的 OFC。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便利设施 IBF,日本的离岸市场,泰国曼谷的 IBF,马来西亚的Labuan国际离岸中心等。

  目前全球大约有60多个OFC,占全球人口的1.2%,但占有全球资产的26%,业务规模在2000年达11万亿—12万亿美元。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1999年中旬,OFC的跨国资产达46000亿美元,占全球跨国资产的50%,其中加勒比地区占9000亿,亚洲占10000亿,其余的大部分为在伦敦、纽约和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所占有。OFC对那些金融监管较为严格的发展中市场更具吸引力,这些市场上经由OFC的跨国资产流动,在1997年达到67%最高峰。其中亚洲地区的OFC和离岸银行业发展尤为迅速,导致跨国净负债在跨国资产中的比重从1991年的15%,上升到1997年的30%。随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OFC中介的跨国资金流动比例在1999年中期回落到56%。整个OFC在1998年世界金融动荡之后,都经历了两年的滑坡。

  最近两年内,OFC业务又开始恢复增长,并且表现出持续增长势头。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OFC的资产在2000年—2001年增长了 11%,从2002年底到2003年第二季度年均增长率上升到12%。其中美国银行在OFC的资产在全部资产增长中占据很大比例。美国银行成为OFC的最大用户。在2003年第二季度,美国银行在OFC的资产达6000亿美元。在整个OFC银行资产中,美元资产的增长也最快。 OFC发展的另一个趋势是,非银行机构,如对冲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资产中的占比也在上升。



  监管环境的影响



  对离岸银行业和OFC的立法和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者的一项重要监管任务,并在近30年内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法规和监管体系。

  跨国银行活动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始终是国际清算银行监管的重点之一。对国际银行业有系统的监管最早可以追溯到1975年巴塞尔委员会的报告“对银行外国机构的监督”。1992年,该委员会又发布了“对国际银行业集团及其跨国机构监督的最低标准”。1996年,该委员会又和银行业监管者离岸集团(OGBS)共同发布了“跨国银行业监管”,就1992年报告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29条建议。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更为综合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涵盖了离岸银行业务。

  90年代末,OFC在逃税和洗钱方面的问题引起国际社会更加密切关注。据估算,从发展中国家流向“避税天堂”的资金每年达500亿美元,美国则至少有200亿美元税收通过离岸帐户而逃避。 9.11事件的发生,使OFC监管又多了一层反恐怖色彩,金融活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位。除了国际清算银行的OGBS之外,国际金融界对OFC和离岸银行业可能违法活动的专门监管组织有:金融稳定论坛(FSF),金融行动任务集团(FATF)。它们都建立了标准以判断、确定提供洗钱活动的国家,并制定了制裁措施。FSF认为:解决OFC问题的关键是采纳和贯彻跨国合作的国际准则,并在2000年就金融机构如何贯彻这些准则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OFC虽然尚未成为引发系统性金融问题的重要原因,但首先,它们确实在某些危机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其次,随着各国金融体系日益互相依赖,OFC的问题很容易引发其他金融中心的反应。第三,OFC金融机构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及表外业务的增长,加上这一市场特有的银行间业务性质,都增加了危机传导风险。据此, FSF提出了对OFC遵循国际标准的状态作定期评估的11条建议。这些建议成为以后国际货币基金 (1MF)每年对OFC评估程序的基础。FATF在1990年就控制 OFC的违规活动,主要是和毒品相关的洗钱活动也提出了40条建议。这些建议被认为是反洗钱活动的最佳惯例。FATF并促成了主要地区FATF的形成,如加勒比的CFATF,并在2000年对OFC的反洗钱合作状态作出评估,将各OFC分为3类。

  今后国际金融界将会更加强化对OFC和离岸业务的法律建设和监管监督程序,而其中的关键又是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和同一行动。银行为此付出的合规成本将更高,但随着安全、稳定运作环境的形成,最终受益的仍将会是银行。

  监管环境趋严对OFC和离岸银行业的一个主要影响是:客户对离岸银行的定位已经超出了避税和节省成本的的狭隘范围,而朝增值功能发展。特别是随着反洗钱监管趋严,监管检查、审计会计费用上升,OFC运作的成本优势受到影响。同时随着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OFC,OFC在今后的吸引力将更多朝向避税外的增值功能倾斜。客户更需要向OFC寻求投资多元化,为资金获取高回报和为国际贸易在各资金使用地分布资金等。



  发展趋势及战略



  前述可知,OFC的特殊政策起到了一石双鸟之效。首先它吸引了银行的重要客户为避税等目的前往 OFC开立离岸帐户,从事离岸业务;银行也因为同样优惠条件,以及为了追逐客户而前往OFC设立机构;银行业在OFC的发展又吸引了更多的客户从事离岸业务。正是这种交互作用促进了OFC和银行离岸业务的扩张。

  就银行来说,离岸业务的最主要目标在于:第一,通过OFC宽松的监管环境,获得更加灵活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方式,增强自己与本国和外国同业的竞争力;第二,通过税收豁免,节省营运成本,提高利润率;第三,为全行增加产品和服务品种,进入国际信贷市场和代理行帐户网络;第四,追随客户的业务足迹,满足客户的新需求,以维持老客户,增加新客户;第五,开辟新的收入来源,同时分散风险。

  组织结构。银行离岸业务通常通过其设在OFC的设施来运作实施。这些设施的类型有:分行:在 OFC作为中介渠道安排分行间资产和负债流人流出;子公司:在 OFC注册,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实体,由母国银行部分或全部拥有;空壳分行,或簿记办公室:分行形式的特例,投入有限,不积极从事离岸业务,只是在OFC为母行在其他主权国家地区安排和管理的交易登记;平行所有银行(Parallel—Owned Banks):OFC注册银行,它不是任何他国银行的分支,而是和他国银行平行地被同一所有者拥有。

  这些离岸设施的所有者主要是外国银行。有些离岸银行则为集团公司所创立,以处理其外部借贷,或合并集团内部财务、银行交易,从事跨国公司的集中财务管理。此外有些国际金融公司也成立自己的离岸银行,从事外部贷款,集团内部贴现、保理、贷款和设备租赁等业务。这些非银行所有的离岸银行在跨国公司运作中可以作为集团的财务管理中心,从事现金和流动性管理,以达到集中使用资金,节省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减少税负支出的目标,它是跨国公司集中化财务管理的一个渠道。

  分行是离岸银行的主要形式。由于分行在法律上与母行一体化,有助于资产负债在机构内部用分行间划拨方式完成转移。自从1991年国际信贷商业银行(BCCI)倒闭案发生后,银行必须首先在其注册母国拥有足够大量的业务,才可以在其他主权国家地区开设分支机构。但即使这样,离岸银行的实体形式仍然有很大差异。有些银行具有实在的设施和人员,从事较大量的日常业务,也有很多银行只是用于簿记的空壳分行。

  发展战略。概括而言,银行的离岸业务必须和其整体发展战略,特别是国际业务战略和能力相一致。从事离岸业务并非大型跨国银行的专利。实际上各种规模的银行都可以采取适合自己的市场战略进入离岸市场。

  第一,全球地方银行。花旗、汇丰、德意志这样一些以全球地方银行为发展战略的超级跨国银行,是天然的离岸银行主体。由于它们从全球角度,而非从母国的角度全方位地理解银行业务,所以对离岸业务的定位也带有全球地方业务而非跨国业务的烙印,是一种大离岸业务的观念,而且提供的服务也更加无所不包。在他们看来,为客户在非本国提供的服务都是离岸业务。这些银行的产品和服务也更加综合全面,离岸和在岸业务、资金来源和去向的国界不明晰。大银行之间在离岸业务上会继续通过合并兼并达到少数银行巨头控制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目标。

  第二,在有限地区的OFC为有限的客户提供有限的服务。大部分跨国银行采取这一战略。

  第三,为特定的微型市场,特定的客户提供特定的服务。有跨国业务的中小型银行,或没有大量跨国业务,但本国有需要从事离岸业务的小型公司和个人客户的银行采取这一战略。这些银行越来越趋向于通过合伙或外包形式在扩展业务。

  第四,通过OFC代理,延伸产品系列,为自己的本国客户提供离岸服务。

  客户和市场定位。大型跨国公司。这类客户群在财务和资金使用上的一个趋势是集中化财务管理。它们更多通过建立地区财务管理中心(RTC),从事现金和流动性管理,在此过程中,他们迫切需要银行的配合和帮助。这无疑给银行带来巨大机遇,但谁能实现这一机遇则是一场挑战。而在OFC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离岸服务正是获得和维持这一客户群的主要手段之一。因为大型跨国公司客户出于成本压力,在从事现金和流动性管理时,需要银行不仅有能力提供集中化的管理,并且能提供避税之利。相应地,银行为了给客户提供具有竞争性的资金,也必须有能力提供具有税收优势的低息贷款。而这些都可以通过在OFC簿记运作达到。

  OFC的国际商务公司(IBC)。很多公司企业为节省营运成本也在 OFC注册公司,通过转移定价方式转移利润。这些公司需要在OFC当地获得银行服务。

  OFC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争取这些公司客户显然需要银行具有相当的实力,它们是大银行的争夺对象。

  富有个人。富有个人需要私人银行业务,包括信托和资产管理。这类业务的特征是定制性强,对服务手段和客户关系要求高,同时风险较低,回报较高,银行将之作为贵宾业务而重视。

  为旅外人士提供一般个人银行业务,包括支票、储蓄帐户、信用卡、借记卡、现金机、网上银行。这些服务看似平常,但竞争性也很强。银行必须有能力将自己的网络高度连接,银行工具也必须高度通用,使客户感到在外域从银行得到的服务和在本国并无差异。所以这是一项高投人的业务,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和客户规模才可能得到合理的回报。

  发展中市场成为离岸业务的一个新的增长极。特别是中国这个新兴的市场,跨国业务和富有者阶层快速增长,吸引了OFC的注意,很多OFC的离岸银行开始将力量投向中国,争取离岸业务客户。例如,巴拿马的銀行已在中国开设办事处,争取客户在巴拿马开立离岸银行帐户。

  产品服务和经销手段。第一,和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相同,离岸银行业务的产品服务越来越标准化和趋同,竞争差异更多集中在客户服务和经销手段上;第二,客户对离岸业务的要求和对在岸业务的要求之间的差异已经拉平,离岸银行业务要想具有竞争力,必须与其在岸业务的能力相当;第三,客户在评估银行的离岸业务时比对其他业务更加重视银行的海外机构网络和电子连接能力。网络越多,电子连接越广泛,通用性越高,对客户的吸引力越大;第四,离岸银行业务和其他业务相比,更加虚拟化。由于离岸业务的特征是银行到海外为非当地客户服务,所以更加需要采用网上银行产品;第五,客户重视银行产品和服务系列的全面性。离岸银行不必成为离岸金融超级市场,但必须成为某一或某些领域的专卖店,具备很强的专业性;第六,多币种能力。离岸业务的特征之一即是处理外币业务。银行必须具有多币种,至少是主要币种经营处理的能力。(中国银行纽约分行 陆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