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八十二回概括: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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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警察执法技术与战术,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查缉、打击各种犯罪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对人民警察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思想、法制、警察业务等教育培训的规定,我们组织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的部分干部、教师编写了一套有关刑事侦察程序、缉捕、盘查、人质解救、车辆查控、侦查讯问、金融犯罪等公安工作急需的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系列读本。该套读本已列入《1995-2000年公安类、专业教材建设规划》, 供全国公安警察院校教学和在职民警教育培训使用。为保证教学训练质量,我们还组织编写了与上述执法规范系列读本相配套的教学训练参考用书,《缉捕术战例集析》就是其中的一种。
      这套读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总结历史和现实的工作经验教训。吸取国内外有关方面的研究成果,参考公安、政法院校有关教材和资料,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教育培训人民警察需要而写成的。这套读本力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述人民警察执行公务中应具备的基础知识、法律要求、业务规范、基本操作与技能等内容。读本遵循易于读懂、便于操作、利用教学和实战的原则,突出了实用性、可操作性,以适应警察院校培训人才和公安民警教育培训的需要。
      在编写这套读本过程中,我们组织了部分专家、教授和公安部业务局以及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对教材进行了审议、修改,读本最后经全国公安类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的审定会,公安部业务局或聘请有关专家审核定稿。
      公安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为能编写出这套读本奠定了基础,而这套读本的出版发行又填补了我国公安类专业教材的空白。由于是第一次统编这类读本,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请读者批评指正。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以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公安部政治部      1998年11月

编者的话
      《缉捕术战术例集析》是公安部统一组织编写的与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规划教材,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系列读本《缉捕术》相配套的教学训练参考用书,供全国公安院校教学和在职人民警察教育培训使用。
      该书收录和评析了近年来全国各地人民警察进行不同类型缉捕战斗的实战战例118个。在战例收集与评析的类型上, 既注意反映缉捕战斗的基本规律和战术应用的共同特点,又注重全国不同区域、不同地理环境、不同情境条件下进行缉捕战斗的特殊性和差异性;既注意战术原则、战斗实施、战术协同、战斗保障及战斗技术技能的正确运用,又注重反映不同地形条件下大、中、小型及集团、分队、小组、警员等不同层次的缉捕特点及不同战术手段的具体应用;既注重配合《缉捕术》的教学与培训的需要,也注重为第一线公安民警提供现实而有价值的战斗行动参考,起到现实缉捕行动的"预案库"作用。同时,也能使广大公安民警从该书收录与评析的战例中学到《缉捕术》的基本知识和技术,达到以智取胜,减少伤亡,提高战术素质和战斗技能,提高缉捕各种犯罪分子及犯罪嫌疑人的成功率的目的和作用。
      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晓晨同志审了全书并提出了审改意见。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毛玉良同志对本书的编写给予了大力支持。在编写战例集析时,我们遵循保持战例原貌和其真实性,又要进行必要的加工修改,并从战术的角度进行评析的原则。因此,收录评析的战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战斗实例,所依据的资料有些是公开或内部发表的;有些是本书编者们收集、加工、整理、编写实录的;有些则是供稿民警亲自参与战斗的经验总结。凡整篇或部分收录的材料、资料,均保留原作者姓名,对于资料中一些不便公开的人名、地点均视情予以隐去。在此,向被收录进本书的有关材料、资料的编著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加本书编写的人员有: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王勇;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钟军飞;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蔡宏光;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潭长华;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赵世平;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薛宝利;济南市人民警察学校王鲁敏;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刘开吉;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林东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王涛。 同志为该书的顾问。晓晨同志为本书的策划和指导。王勇同志为主编,王鲁敏、钟军飞同志为副主编。王勇与晓晨同志负责对全书修改和统稿。
      由于编写时间紧迫,编者受理论水平和实践条件限制,书中评析不够全面准确及疏漏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1998年11月

    
     一、袭击战斗
"1.10"成都缉捕持枪杀人抢劫银行犯罪嫌疑人战斗    
"1.11"
西安灞桥缉捕抢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2.01"乌市缉捕特大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
"2.08"吉林缉捕特大抢劫、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
"2.13"北京缉捕持枪抢劫珠宝行犯罪嫌疑人战斗
"2.25"京城缉捕持枪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3.09"重庆捕获持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3.28"长春追捕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4.03"吉林缉捕持枪报复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5.16"云南查缉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5.23"乌市缉捕持枪暴徒战斗
"5.24"西双版纳勐海查缉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6.21"智擒抢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6.23"长沙抓捕重大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
"6.29"广东缉捕绑架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7.31"湖南株州缉捕强奸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9.30"湘西缉捕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10.23"长春缉捕特大系列持械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11.05"广东韶关缉捕持枪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二、设伏战斗
"1.20"湖南邵东设伏缉捕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2.21"哈尔滨设伏围歼持枪歹徒战斗
"4.24"济南捕歼盗窃、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5.23"重庆深夜擒恶贼
"6.13"长春设伏捕获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6.21"长春捕歼特大持枪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8.20"湖南缉捕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8.20"新疆哈密缉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
"9.08"缉捕京城运钞车大劫案犯罪嫌疑人战斗
"9.24"云南富宁查缉越狱、盗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10.26"广西桂林设伏围捕车匪战斗
     三、诱捕战斗
"2.24"京城抓获持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4.15"广东中山缉捕特大持枪杀人抢劫银行犯罪嫌疑人战斗
"4.25"辽宁锦州捕歼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5.18"乌市缉捕特大诈骗犯罪嫌疑人战斗
"6.05"内蒙呼市缉捕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8.14"湖北襄樊缉捕系列持枪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10.29"北京南苑缉捕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11.27"重庆诱捕"冷血杀手"战斗
      四、围捕战斗
"2.11"合肥围捕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2.13"开封围捕杀人、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3.06"长春围剿特大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3.22"内蒙包头围捕抢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4.19"新疆伊犁缉捕暴力恐怖分子战斗
"5.03"内蒙包头围捕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5.20"青海围歼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6.29"云南金平查缉捕获涉外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7.27"昆明查缉围捕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8.12"湖南凤凰围捕盗枪团伙战斗
     五、搜捕战斗
"1.13"江西资溪缉捕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2.27"湖南沅陵围歼持枪杀人劫车犯罪嫌疑人战斗
"3.12"丽江山林搜索围捕持枪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3.30"山林搜索围歼浏阳金库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5.14"吉林白山山林围捕杀人抢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8.10"深圳山林地围捕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8.15"长春查缉特大系列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8.30"云南孟连拦载搜捕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10.02"西安围捕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六、追堵战斗
"2.17"京城缉捕强奸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4.17"天津围捕持枪劫持出租车犯罪嫌疑人战斗
"4.19"河北遵化追缉堵截劫车歹徒战斗
"7.10"辽宁追缉堵截持枪抢劫歹徒战斗
"7.23"云南富宁追击围捕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10.23"云南泸水山林追击捕歼抢劫枪支犯罪嫌疑人战斗
"11.27"京城追击拦截抢劫车辆犯罪嫌疑人战斗
    七、清查、盘查战斗
"1.02"湖南凤凰设卡捕获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1.18"武汉设卡击毙持枪劫车犯罪嫌疑人战斗
"2.15"长春旅店缉捕持枪杀人抢劫纵火犯罪嫌疑人战斗
"4.18"西藏缉捕撬盗保险柜犯罪嫌疑人战斗
"4.26"贵州盘查缉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
"5.02"浙江青田盘查捕获特大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5.18"乌铁公安局列车上盘查捕获特大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5.21"乌西站缉捕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6.17"甘肃兰州缉捕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7.04"云南丽江智捕暴力抢劫团伙战斗
"8.23"京城防暴警察查获盗窃机动车犯罪嫌疑人战斗
     八、缉捕团伙犯罪嫌疑人战斗
"1.12"湖南缉捕特大盗枪犯罪团伙战斗
"3.09"湖南株州缉捕特大抢劫犯罪团伙战斗
"3.18"乌市围捕抢劫团伙犯罪嫌疑人战斗
"5.01"山东张店缉捕持枪抢劫犯罪团伙战斗
"5.12"北京缉捕系列抢劫、盗窃团伙犯罪嫌疑人战斗
"5.16"黑龙江黑河边境反偷渡战斗
"6.13"广东缉捕"东星轮"大劫案匪徒战斗
"7.11"山东平阴缉捕抢劫歹徒战斗
"11.15"北京西城缉捕重大盗窃机动车团伙犯罪嫌疑人战斗
"12.28"北京侦破铲掉持枪抢劫团伙战斗
    九、缉毒战斗
"3.05"广州中山缉捕制贩"冰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3.06"云南景洪诱捕武装贩毒集团战斗
"4.12"云南围捕武装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4.15"贵阳诱捕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5.13"云南文山查缉武装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5.19"新疆库尔勒缉捕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6.15"乌市缉捕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6.17"云南麻粟坡山林设伏捕歼武装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8.15"广东肇庆缉捕制贩"冰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11.28"昆明机场缉捕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12.09"长春缉捕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十、缉捕持爆炸物犯罪嫌疑人战斗
"3.26"云南宣威政策攻心劝降爆炸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4.05"西安缉捕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战斗
"6.01"云南勐海缉捕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战斗
    十一、各类失误战斗
"1.02"安微、上海缉捕特大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1.05"新疆缉捕袭警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1.07"广东陆丰盘查劫车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
"2.01"甘肃盘查缉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
"2.06"广东追捕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失误经过
"3.10"北京勇擒持枪杀人犯战斗
"4.07"甘肃兰州暴徒袭警反击战斗
"4.10"贵州缉捕在逃犯罪分子战斗失利经过
"6.04"广东缉捕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6.30"广东围捕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7.15"吉林查缉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
"7.20"西安阎良缉捕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7.29"首都巡警被袭案战斗经过
"10.13"广东追捕战斗失误经过
"10.21"长春缉捕特大持枪杀人团伙案战斗失误经过
"10.27"山东押送枪劫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
"11.10"哈尔滨酒店包房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战斗失误经过
"11.19"海南查缉劫车犯罪嫌疑人战斗
"11.27"四川荣县白岩沟围剿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11.29"广州缉捕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12.13"山西夏县公安局内警察被袭失误教训
"12.18"甘肃追击驾车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袭击战斗
"1.10"成都缉捕持枪杀人抢劫银行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月6日,四川成都,农行青白江支行弥牟镇中街储蓄所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案犯杀死营业员后 ,抢得现金7.52万元,驾车逃窜。成都警方快速侦破此案,采用快速突击战术,将歹徒缉捕归案。
二、缉捕经过      案发后,当地派出所干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调查访问,并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处以及青白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干警闻警而至,展开调查工作。市局、分局领导也先后到达现场,临时指挥部和专案组就地成立。
      经查,作案成员有三人,男性,均为年轻人,持手枪作案,杀害营业员徐××后,抢得现金7.52万元,驾驶一辆牌照尾数为"018"的深色轿车逃离现场。据此情况,指挥部通过市局指挥中心,调集警力,在全市范围内设卡堵截并进行了拉网式的治安大清查。经参战干警艰苦细致的搜寻,1月8日,在青白江成钢厂汽修厂查获作案车辆。指挥部、专案组决定以车找人,循线追踪,发现并证实了青白江人邓中良、严山高、陈昌宏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使用多种侦查手段,首先查明了陈昌宏的行踪,1月9日下午,专案组以朋友托请办事为由,设计诱捕了陈昌宏。经突审,陈交待了邓、严一起藏匿于都江堰市郊一出租房屋内,并伺机外逃。获此情况后,指挥部迅速与都江堰市局联系,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与配合。随后,指挥部和专案组移师都江堰,并组织力量对案犯藏匿地进行布控和现地勘查,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缉捕方案。1月10日凌晨,按计划趁案犯熟睡之际,突击、围控,各战斗小组机动到位,突击组迅速接敌,破门快速突入,没费一枪一弹,将邓、严两名案犯在床上擒获。现场收缴左轮手枪1支、子弹3发、赃款3万余元,至此,缉捕行动结束,案件成功告破。
评析:     一、弄清案情,掌握信息,正确判断是缉捕行动成功的前提。      案发后,各级公安机关干警迅速到位,查明案情,及时获取了作案人数、持枪状况及作案后驾驶牌照尾数"018"深色轿车逃离的信息,并据此做出了正确判断,确定了以车找人的侦查方向。
      二、建立高效的指挥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是缉捕行动成功的组织保障。     案发后,着眼于发案地这一关键点,成立了临时指挥部和专案组。临时指挥部与市局指挥中心,并通过指挥中心,组织、协调,调集多方警力,及时布署了设卡、清查等行动,从而有效地发现并证实了犯罪嫌疑人。此后,又周密计划、协同作战,捕获了案犯。
      三、快速反应,行动迅速是缉捕行动成功的重要战术因素。      本案自案发至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了三天时间。其间,无论是快速赶赴现场,还是及时部署警力设卡、清查,均体现了以快制胜的战术指导思想。在抓捕邓、严的战斗中,同样也是在"快"字上做文章。先是突审陈昌宏,以最快的速度获知邓、严三人藏匿地;尔后快速移师都江堰,派员布控并现地查看案犯藏匿地的房屋结构及周边环境,果断决策,定下了夜间突袭的方案。行动之时,突击抓捕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门而入,邓、严二人未及反应,即被擒获。
      (《成都公安简报》339期 整理评析:成都市警校 程 炜)_
"1·11"西安灞桥缉捕抢枪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5年11月4日晚8时许,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一民警在下班途中,盘问一伙身露凶器的可疑人员时,被可疑人王昌印、马根健用刀捅倒在地,并趁机抢走随身携带的"六四"手枪。案件发生后,灞桥分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专案组进行侦查。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确定了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5人曾被打击处理过),并立即展开缉捕工作。12月2日抓获身藏凶器和Zha药包的王昌印等四人,1996年元月11日用设伏守候的方法在另一主犯马根健的家门前,将开枪拒捕的马犯当场击毙。
二、战斗经过      "95.11.4"特大抢劫枪支伤害民警的案件发生后, 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群众的不安全因素增加,经过周密地侦查,在西安市临潼县捕获犯罪嫌疑人王昌印等四人,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六四"手枪在马根健手中。马根健非常喜欢他的1岁儿子,极有可能回家看望儿子。

灞桥分局遂成立缉捕小组,对马犯的基本情况和马家周围地形作了现地勘察。
      马根健,男,28岁,身高1.78米,体型较瘦,长脸,皮肤较黑,经常穿一咖啡色皮夹克上衣,头戴黑色旧礼帽,系灞桥区(西安市东郊)灞陵乡马家湾村民。
      马犯家,位居马家湾村中央,是一简陋的土围墙独院,大门南三十余米处,是西安空军工程学院专用公路,院子北围墙外十余米处是西安市纺织城至田王的战备公路,因西安至陕西商洛地区的312国道在附近绕道较长, 该战备公路实际上成为西安市至陕西商洛地区(包括去上海)的主要捷径通道,各种车辆昼夜频繁通过。马犯家院内西侧有两间平房,东北角有一厕所,厕所紧靠北围墙,围墙有一米高的豁口。
      根据马犯家的地形特点,马犯一旦得知民警来搜捕,极易迅速逃跑,于是决定化装智取马犯。
      1996年元月11日下午3时50分,缉捕组化装成当地农民,来到马犯家门外,一民警负责入院了解情况,另二位民警在门外警戒。民警叩开马家门,问马妻毛某某情况,毛称马犯一直未回家,说着就送民警向外走,这时,门外负责警戒的民警发现马家后院厕所有一男青年,竖起衣领,帽沿压的很低,神态可疑,便问马妻,马妻说是娘家侄子叫毛某某。当时该青年和民警相距约20米,若是马犯,对我方不利,为了诱其贴近,对其进一步确认。三民警佯装出走,没走几步,该男青年走出大门,民警大喊"这就是马根健!"马根健右手揣在右裤兜内,据另一民警一米之远,民警走向前,相距一臂,马犯突然用右手从左上衣口袋掏出手枪对准该民警,该民警猛扑向马犯,将其右手推向天空,子弹从其左肩上飞过,与此同时,另二位民警也扑向马犯与之搏斗,抓住马犯的枪死死不放,并喊"快开枪",持枪民警趁与马犯搏斗的二民警与马犯身体分离之机,开枪击中马犯后背,马犯当场毙命,并从其身上搜出匕首一把,假身份证1个,缴获被抢"六四"手枪一支。
资料来源:    寇广志,蒋安平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民警。      整理:林东阳
评析 〈一〉战前准备充分,情况判断准确
    1、缉捕人员通过马根健的同案犯得知马犯有一岁多的可爱儿子,马犯和儿子感情深厚,极有可能回家看望儿子。
     2、熟悉马犯的外貌特征和衣着。当马犯从院内走出时,民警迅速判断"这是马根健",对于另一名警迅速扑向马犯最终击毙马犯,而缉捕人员无一伤亡起了决定作用。因为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战机瞬间即逝,若判断失误,行动稍有迟缓,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造成参战民警被突然袭击的伤亡后果。
     3、化装缉捕,智取马犯的方案制定,取决于对马犯家院内外地形的熟悉掌握。
〈二〉沉着冷静      当马犯与我民警仅有一臂之距时,我民警退可能造成马犯开枪的射击时间和射击最佳距离,进则乘马犯未开枪之际,迅速上前控制其持枪之手,使其枪口离开自己身体,子弹射向天空,制止了犯罪,免于伤亡。这就给我们启示,参战民警在临战状态下心理素质要好,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处置。
〈三〉合理冒险,不怕牺牲      当马犯掏枪对准民警时,扑向马犯,是有生命危险的,在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那一方出手快,便会掌握主动权,在马犯枪口对准民警而民警未来得及掏枪时,民警是被动的,但民警迅速出击,变被动为主动扑向马犯,合理的冒险,不但可能减少伤亡,更有可能制止犯罪嫌疑人。
〈四〉战术协同得当      当民警扑向马犯,子弹飞向天空,另一民警奋不顾身上前协助制服马犯,而持枪民警乘马犯与参战民警身体分离瞬间,果断开枪击毙马犯,均在瞬间发生的。参战民警三人战术配合得当,有攻有守,确保了缉捕行动的成功。      林东阳,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业务教研室讲师。

"2.01"乌市缉捕特大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8年2月25 日,乌鲁木齐市×区刑警一中队接到报案,炼某于98年2月1日在乌市××路一家商店购物时,将一黑色皮包放在柜台上,在约2分钟后发现皮包不见了, 丢失的物品有:18900元现金,手机一部,传呼机一部, 还有两份重要材料,转帐支票一本,总价值22000余元, 经公安干警努力,于1998年2月27日捕获犯罪嫌疑人,此案告破。
二、战斗经过:乌市×区刑警一中队干警接报案后,立刻开始着手调查。由于此案案情重大,发案时间长,线索几乎为零,侦破难度较大,干警们仔细研究,分析案情后,决定分两路出击:一路立即与电信局联系,请求协助,另一路进行积极调查走访群众,控制各种可能销赃渠道。十几个小时过去了,仍没有获得新的线索。26日凌晨5时许, 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沉默。电信局值班员来电话报告:"失窃手机正在被人使用。"得此消息,干警们精神为之一振,迅速投入调查,了解到使用手机者为何×,该手机是从生意人姚××处通过王×借用的。找到王×了解情况,而王×只提供了姚×的体貌特征,却并不知姚×现在何处。线索又中断了,干警们开始寻找新的线索,他们凭着王×所提供的姚×体貌特征,通过群众了解姚某的去向。终于,27日凌晨四点多钟,一名群众提供一条信息:住在×路×栋×单元的张×曾与姚某有过生意来往。得此信息,我干警立刻驱车赶到张×家。据张×提供姚×现住在×街三层楼房地下室内。
  干警们了解到这一重要线索,立刻驱车前往,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对楼的进出口进行检查,发现唯一进口大门已上锁,干警们为了不打草惊蛇,从楼后一个四十公分高,三十公分宽的无玻璃窗口进入楼内。干警们在黑暗中摸索着进入地下室。一名干警用打火机照了一下:发现地下室有六个门,其中有两没有上锁。干警们以房主借手电的名义叫开了一个房门,对住在该房间的一男青年进行了身份证检查,发现不是姚××。据该人报告,隔壁住一个名叫姚军士的生意人,于是干警立刻敲开了隔壁的门,在灯光下发现有 3人伸起头来看。一名干警大喊一声:"姚军士"一男青年神色慌张,试图从床上爬起来。我一名干警立刻冲上前一把按住此人,另一干警迅速搜身并进行了身份证检查。发现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姚军士。我干警立刻对房间进行了搜查,在该房对面的房间内搜出一黑色皮包。里有2份文件,正是失主张某丢失的重要文件。在证据面前姚某交待了手机及传呼机在其哥哥家,18900 元现金在其姐姐家。我干警连夜赶至其哥姐家追回赃物手机、传呼机各一部,赃款18900元。此丢失物品全部追回,"2.1"
特大盗窃案告破。


评析:(一)熟知情报是组织查缉行动的首要前提。   

  我公安干警在此案线索几乎为零的具体情况下,能竭尽全力,采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的掌握了被查缉对象的活动情报,为缉捕的成功创造了必要条件。充分体现了查缉行动,情报第一的特点。
  (二)巧妙伪装接敌,机智确认目标,行动迅速。
      我公安干警巧妙伪装接近目标,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犯罪嫌疑人面前,并机智用谋,大喊犯罪嫌疑人姓名,犯罪嫌疑人始料不及,暴露目标,整个缉捕过程,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从而达成了战斗的突然性,成功擒获查缉目标。同时在缉捕过程中,及时验明姚×身份,较好地遵循了依法施策的查缉原则。
      供稿:李 伟 评析整理:王 涛

编者的话
      《缉捕术战术例集析》是公安部统一组织编写的与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规划教材,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系列读本《缉捕术》相配套的教学训练参考用书,供全国公安院校教学和在职人民警察教育培训使用。
      该书收录和评析了近年来全国各地人民警察进行不同类型缉捕战斗的实战战例118个。在战例收集与评析的类型上, 既注意反映缉捕战斗的基本规律和战术应用的共同特点,又注重全国不同区域、不同地理环境、不同情境条件下进行缉捕战斗的特殊性和差异性;既注意战术原则、战斗实施、战术协同、战斗保障及战斗技术技能的正确运用,又注重反映不同地形条件下大、中、小型及集团、分队、小组、警员等不同层次的缉捕特点及不同战术手段的具体应用;既注重配合《缉捕术》的教学与培训的需要,也注重为第一线公安民警提供现实而有价值的战斗行动参考,起到现实缉捕行动的"预案库"作用。同时,也能使广大公安民警从该书收录与评析的战例中学到《缉捕术》的基本知识和技术,达到以智取胜,减少伤亡,提高战术素质和战斗技能,提高缉捕各种犯罪分子及犯罪嫌疑人的成功率的目的和作用。
      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晓晨同志审了全书并提出了审改意见。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毛玉良同志对本书的编写给予了大力支持。在编写战例集析时,我们遵循保持战例原貌和其真实性,又要进行必要的加工修改,并从战术的角度进行评析的原则。因此,收录评析的战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战斗实例,所依据的资料有些是公开或内部发表的;有些是本书编者们收集、加工、整理、编写实录的;有些则是供稿民警亲自参与战斗的经验总结。凡整篇或部分收录的材料、资料,均保留原作者姓名,对于资料中一些不便公开的人名、地点均视情予以隐去。在此,向被收录进本书的有关材料、资料的编著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加本书编写的人员有: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王勇;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钟军飞;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蔡宏光;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潭长华;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赵世平;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薛宝利;济南市人民警察学校王鲁敏;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刘开吉;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林东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王涛。 同志为该书的顾问。晓晨同志为本书的策划和指导。王勇同志为主编,王鲁敏、钟军飞同志为副主编。王勇与晓晨同志负责对全书修改和统稿。
      由于编写时间紧迫,编者受理论水平和实践条件限制,书中评析不够全面准确及疏漏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1998年11月

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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