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猴子掰玉米的故事:东台市纳税评估增值税申报表与财务报表案头分析指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29:12


东台市国税局纳税评估案头分析指南
一、增值税类分析项目
(一)有免税项目申报但无进项税额转出分析
1、分析依据:按照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纳税人当期增值税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同时又有进项税额发生的,免税销售部分的进项税额应转出。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按适用和谐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第12栏“进项税额”有发生额,但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无发生额。
4、异常情形:纳税人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二)进项税额转出负数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不应为负数。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
4、异常情形:纳税人可能人为增加进项税额。
5、备注:外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形成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免抵退不予抵扣税额”,形成的差额为“进项税额转出负数”,其他情形的”进项税额转出“负数应属异常。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分析
1、分析依据:工业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进项税额执行“当月认证、当月抵扣”的规定。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3、分析方法: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有发生额。
4、异常情形:纳税人申报时将上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在本期抵扣或申报表填写错误。
(四)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为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应为正数。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发生额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6栏或第13栏为负数。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人为冲减销售收入。
(五)有资产损失无转出进项税额分析
1、分析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应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2栏“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第23栏“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期末数减年初数有发生额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无发生额。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未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类分析项目
(一)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年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不应超过10%。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8栏“累计折旧期末数”发生额减去“年初数”发生额,与资产负债表第17栏“固定资产原价”年初数与年末数之和的1/2之间的比例。
4、异常情形:综合折旧率大于15%,说明纳税人有可能多提折旧调节利润。
5、备注:综合折旧率=本年提取的折旧额/固定资产平均余额=(累计折旧年未数-年初数)/[(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年未数)/2] *100%
(二)预提费用分析
1、分析依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预提费用年末一般应无余额,按会计制度的要求,预提费用年末一般应转回。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12月份第40栏“预提费用”期末数有发生额。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人为调节利润。
(三)对外投资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来说,企业出现对外投资应当有对应的投资收益,尤其是债权投资无投资收益的情况很少。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2栏“短期投资”和第16栏“长期投资”期末数有发生额,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3栏“投资收益”无发生额。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隐瞒投资收入。
(四)主营业务成本率分析
1、分析依据:正常情况下,一般产品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成本率不高于80%。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利润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利润表)第2栏“主营业务成本”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发生额与第1栏“主营业务收入”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发生额之间的比例。
4、异常情形:比例高于80%,纳税人有可能不及时确认销售收入或多转成本。
(五)无形资产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分析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9》(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3、分析方法:本期摊销额与无形资产原值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比例高于10%,纳税人有可能加速摊销调节应纳税所得额。
5、备注: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能高于10%。
(六)财务费用分析
1、分析依据: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利润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7、21栏固定资产原价以及在建工程期末数大于年初数且金额较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利润表)第8栏“主营业务成本”本月数有发生额。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将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直接列入财务费用扣除。
(七)会计利润分析(核定征收纳税人)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损益表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相等。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第15栏“利润总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第4栏“应纳税所得额”本期数或累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应纳税所得额小于利润总额,纳税人有可能利润额较高,应督促企业进行查帐征收。
(八)净利润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年末比年初增加的数额应小于损益表的当年净利润总额。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56栏“未分配利润”期末数减去年初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第17栏“净利润”本年累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未分配利润年末比年初增加的数额大于损益表的当年净利润总额,纳税人有可能少申报了利润或多报亏损,或报表填写错误。
(九)固定资产减少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除出售、盘亏固定资产等情况外,固定资产不应减少。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7栏“固定资产原价”期末数与年初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固定资产原价”期末数小于年初数,说明固定资产减少,则应关注企业固定资产清理回收的残料是否入账,出售固定资产是否入账,固定资产损失是否企业所得税前报批。
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共有类分析项目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第1栏“主营业务收入”本期数、第5栏“其他业务利润”及第9栏“营业外收入”未有发生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合计数应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第1栏“主营业务收入”本月数。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5栏、第7、8栏“销售额”合计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第1栏“主营业务收入”本期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存在少申报的情况。
(二)存货减少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存货金额一般为企业净成本,而销售额应包含一定的利润率,纳税人全年存货发出数额应大于全年申报销售收入。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0栏“存货”年初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二)》第12栏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金额合计数减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0栏“存货”期末数,为存货发出金额数,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5、7、8栏的销售额合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存货发出金额合计数大于销售收入合计数,纳税人有可能存在存货发出未计收入或隐瞒收入的情况。
5、备注:纳税人严重亏损。
(三)存货年度结转分析
1、分析依据:纳税人资产负债表存货年度期末数与下年年初数应一致。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12月份第10栏 “存货期末数”发生额与下年资产负债表第10栏 “存货年初数”发生额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存货下年年初数发生额小于上年12月份期末数,纳税人有可能存货发出未计销售收入。
5、备注:由于资产负债表应始终是平衡的,如果发现存货年度结转不一致,要检查资产负债表其他项目年初数发生额增减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往来款项和资产类项目是否变化。
(四)“开具普通发票”负数分析
1、分析依据:除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外,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不应发生开具普通发票负数的情形。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一)》。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一)》第3栏或第10栏“开具普通发票”发生额为负数。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人为冲减销售收入。
5、备注:要根据购货方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货物收回入库等环节逐一核对开具负数的情况,防止纳税人故意通过虚挂购货单位冲减销售收入。
(五)“未开具普通发票”负数分析
1、分析依据:除以前货物发出预估销售,并按规定已办理纳税申报,而现在又要开具发票外,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不应发生未开具普通发票负数的情形。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一)》。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一)》第4栏或第11栏“未开具普通发票”发生额为负数。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人为冲减销售收入。
5、备注:要将未开具发票负数金额与以前预估销售的购货方名称、数量、金额逐一核对,防止纳税人故意多记未开具发票负数金额而冲减销售收入。
(六)资产负债表资产类、负债类项目年度结转分析
1、分析依据:纳税人资产负债表年度期末数与下年年初数应一致。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12月份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各个项目“期末数”发生额与下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发生额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各个项目下年年初数发生额与上年12月份期末数不一致。
5、备注:由于资产负债表应始终是平衡的,如果发现年度结转不一致,要检查资产负债表其他项目年初数发生额增减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往来款项和资产类项目是否变化。
(七)存货余额与期末留抵税额比较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期末存在留抵税额,应有相对应的存货数量和金额。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0栏“存货期末数”发生额,假设按17%的税率计算相应的留抵税额,与纳税人相对应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一)》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发生额进行比较,或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一)》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发生额,按照纳税人适用税率折算的金额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存货期末数”发生额假设按17%的税率计算相应的留抵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发生额或“期末留抵税额”发生额,按照纳税人适用税率折算的金额大于“存货期末数”发生额,说明纳税人有可能存货发出未作销售收入。
5、备注:要考虑纳税人固定资产抵扣的情况,纳税人存货非正常损失、低于进价出售以及农副产品初加工企业、经销企业可能出现倒挂现象。
(八)应付帐款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年度应付帐款余额不应大于全年销售收入。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32栏“应付帐款”全年期末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5栏、第7、8栏“销售额”本年累计数的合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纳税人年销售收入尚不能归还其应付款项。
(九)应收帐款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全年应收帐款发生额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大。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所属期12月份第4栏“预付帐款”期末数减年初数的金额(本年发生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5栏、第7、8栏“销售额”本年累计数的合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纳税人经营行为有可能出现困难。
5、备注:比例暂定50%(含)以上,对比例过高的要重点检查各类往来帐户。
(十)预付帐款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年度预付帐款余额不应过大。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所属期12月份第7栏“预付帐款”期末数减年初数的金额(本年发生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5栏、第7、8栏“销售额”本年累计数的合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存在账外经营的行为。
5、备注:比例暂定50%(含)以上。
(十一)预收帐款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年度预收帐款余额不应过大。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所属期12月份第33栏“预收帐款”期末数减年初数的金额(本年发生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5栏、第7、8栏“销售额”本年累计数的合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不及时确认销售收入。
5、备注:比例暂定50%(含)以上。
(十二)存货周转次数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认为工业企业年存货周转次数低于3次,商业企业年存货周转次数低于4次为不正常。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利润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利润表)第2栏“主营业务成本”本年累计数发生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0栏“存货”年初数和期末数之和的1/2之间的比例。
4、异常情形:周转次数少,纳税人有可能账外收入未入账。
5、备注: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销售成本/[(存货年初数+年未数)/2] *100%
(十三)货币资金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表年平均货币资金余额不会超过注册资本,或超过资产总额的30%以上。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栏“货币资金”期末数与年初数之和的平均数,与资产负债表第52栏“实收资本”期末数进行比较,并与资产负债表第29栏资产总计期末数进行比较,且第32栏应付帐款期末数较大。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存在账外经营。
(十四)进项税额分析
1、分析依据:理论上,进项税额年度测算总额应与纳税人申报的年度进项税额总额相当。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3、分析方法:纳税人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0栏“存货”增加额(期末数减去年初数),加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六)》(损益表)第2栏“主营业务成本”本年累计数之和,乘以纳税人外购货物适用税率的乘积,加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1至12月份税额的合计数,再减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本年累计抵扣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纳税人申报的“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数明显大于进项税额测算总额,有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的情况。
(十五)“两税收入”不一致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同期应税收入一致。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月(季)纳税申报表》。
3、分析方法:《企业所得税月(季)纳税申报表》第2栏“营业收入”本期金额或累计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7、8栏“销售额”合计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大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同期销售额,有可能少申报应税收入。
(十六)运费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年运费金额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大。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金额1月份至12月份发生数合计,除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7、8栏“销售额”合计数。
4、异常情形:纳税人运费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在5%以上为异常,纳税人有可能虚列运输费用,既抵扣增值税,又多列支出。
(十七)存货与应付账款关系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存货”期末余额不应小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10栏“存货”期末数,与第32栏“应付帐款”期末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存货”期末余额小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纳税人有可能发票到了二次进入成本、暂估成本未能取得真实合法的票据、支付供货商货款未通过账面反映、虚开发票款项无法支付或存在账外收入将货款挂在应付账款科目,不做或者延迟做收入等。
5、备注:考虑购入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情况。
(十八)“未分配利润”与“实收资本”关系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未分配利润”负数金额不应超过“实收资本”净额。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52栏“实收收本”期末数,与第56栏“未分配利润”负数期末数进行比较。
4、异常情形:“未分配利润”负数超过了“实收资本”净额,说明纳税人巨亏,如果纳税人经营正常,有可能销售收入不入帐、成本费用异常。
(十九)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分析
1、分析依据: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余额为整数。
2、分析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
3、分析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五)》(资产负债表)第30栏“短期借款”期末数以及与第44栏“长期借款”期末数为非整数。
4、异常情形:纳税人有可能虚假借款,收入不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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