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东南 微博: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矛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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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矛盾论  
        文摘: 在当代中国,官员阶层与其他各阶层的矛盾,个体私营者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矛盾,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矛盾是有代表性的主要的阶层矛盾。社会体制的弊端,社会利益分配不公,科技教育发展严重滞后,社会各阶层心理失衡,是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矛盾的根源。完善体制,行政协调,法律规范,社会协商,舆论引导是正确处理社会各阶层矛盾的方法。
        全文: 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矛盾论 杨东升 (准海工学院企业发展研究所,江苏连云港222002) 关键词:社会结构;社会矛盾;阶层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04<2000)01-0082-05 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当代中国社会成员构成不断分化,涌现出来的各个阶层在规模、特点上的相对稳定和独立意识的增强,阶层之间的矛盾必然会相应产生。研究这些矛盾的表现和产生的原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和方法。如有的以职业不同来划分,有的以经济收人多少来划分,不论怎么划分,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下列三对矛盾是较有代表性的主要的阶层矛盾,值得注意和研究。         1.官员阶层与其他各阶层的矛盾在整个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体系中,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即官员与群众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组织功能很强的社会制度,在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上,各级官员往往处在许多矛盾的焦点上。由于改革是对原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结构进行重新调整,难免要触动一些社会群体的利益,而各项改革政策又都需要各级官员来贯彻,因而这一矛盾就显得更加突出。如进行价格体系的改革、企业股份制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都会影响相当一部分群众的利益。这样,社会情绪就直接指向政府,因为政府既是政策、法律、制度的制定者,又是群众的领导者。近年来,官员与群众的矛盾日趋突出和尖锐,不仅是因为改革造成了新的利益调整及其新的不平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政治体制、人事制度存在严重弊端以及监督执行不力,造成机构臃肿、官多兵少、一部分官员严重的官僚主义和政治腐败。虽然中央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对官员腐败进行了严厉打击,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但机构膨胀、效率低下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官员腐败蔓延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更为强烈的不满和反对。近几年来,群众到各级政府集体上访、告状喊冤的事件经常发生。对此,若处理不好,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
         2.个体私营者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矛盾个体私营者阶层是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获得较高收人者组成的群体。这些人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实现社会闲散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结合,从而形成社会生产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他们本身的不成熟,新的管理体制的不成熟,也由于他们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所以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他阶层难免会发生矛盾。这些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体私营者发展私有经济与社会坚持公有制经济的矛盾。个体私营阶层是改革的产物,是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相联系的,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不存在的。党的十五大充分肯定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并写进了宪法。但是,有些人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就是消灭私有制,以致在工作中限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一些个体私营者也因此产生怕致富、怕政策变的思想,产生对其他阶层抵触心理。二是个体私营者由于素质低、经营不规范造成的矛盾。从社会成员的构成来看,居民主体是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农民、科技人员、教师、医务人员、管理者等。这些人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劳保、住房分配、公费医疗、退休金等条件。而从国有、集体中脱离出来的个体私营者不仅人数较少,受教育的水平低,而且法纪观念较薄弱。当然,其中也不乏道德品质好、文化水平高、经营能力强的真企业家。但也有个别违法逃税、奢侈浪费、包养二奶、横行霸道的假企业家。素质过低导致他们在与其他阶层交换、交往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不规范行为,如缺斤短两、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等,由此引发矛盾。三是个体私营者收入过高与其他阶层低收入的矛盾。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个人收人过分悬殊,不仅造成贫富之间的尖锐矛盾,而且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虽然我国的个体私营者的素质较低,但并没有影响他们获得高收入,有的甚至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他们的高收入、高消费给其他阶层的成员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激发了其他阶层的不满情绪。特别是有些高收入者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和奋斗,而是靠钻国家政策、法律与管理的空子,或者靠手中的权力进行官倒,获取财富,更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强烈不满。         3.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矛盾 知识分子的社会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如会计、统计、技术员等;二是从事创造性劳动,如研究员、教师、作家等。中国社会发展需要大量的知识分子,然而近几年来却出现了大学生分配难的奇怪现象。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降低,就业机会减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矛盾。一是脑力劳动收人与体力劳动收人倒挂的矛盾。脑力劳动是知识分子阶层区分其他阶层的标志。脑力劳动是复杂和高效的劳动,体力劳动是简单和低效的劳动;脑力劳动者自身投入多,收入应高,体力劳动者自身投入少,收入应低。但事实上,现在普遍存在着体力劳动者收入高的现象,有的甚至高出好几倍。这种分配关系的扭曲,直接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导致脑力劳动者急功近利,不安心甚至放弃专业技术工作,造成专业人才的流失和浪费,使有的单位出现人才危机,脑体劳动收入倒挂挫伤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加深了知识分子阶层与官员阶层的矛盾。二是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矛盾。这两个阶层都属于有较高文化水平的阶层。但是,由于社会管理体制及历史的原因,官员阶层的社会地位和实惠要比知识分子阶层好得多,特别是在目前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新的监督体制不健全,官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较为盛行,官员们压制知识分子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致使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学无术、不负责任,有的甚至转而去追逐权力和金钱。       二、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矛盾的根源       1.社会体制的弊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使延续了几千年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宗法家族被废止,小农经济制度被改造成公有制的形式,社会成员由于社会地位和基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使得曾经日趋尖锐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得到了相对缓解。但是,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和利益关系的缓解,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关系调整的产物,缺乏深厚的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低生产力水平上的平等往往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在平静的社会层面下面往往蕴含着相当大的社会冲突。由于产权不明晰,缺乏民主竞争的人事制度,影响了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造成经济效益低下和社会阶层的矛盾和冲突。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导致了社会阶层矛盾冲突日益增多。新旧经济体制并存,出现了许多经济关系的不协调;机构改革不彻底,机构重复设置,各级机构分工协作的矛盾明显增多;伴随改革而产生的新的价值观念与旧的思想观念碰撞强烈,由此,产生种种矛盾。         2.社会利益分配不公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形成不同的阶层,是以一定的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利益差别的状况决定着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合理的利益差别,能够协调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最核心、最激烈、最尖锐地体现在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上。社会利益分配不公,是利益差别扩大、激化社会阶层矛盾的基本原因。社会利益分配不公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改革不配套。现在双重体制并存,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不协调,给以权谋私、投机倒把等非法牟取暴利活动以可乘之机,行政权力商品化、权力货币化现象滋生蔓延,使社会的权力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矛盾加剧。同时,在宏观调控手段不健全的条件下,竞争机会不均等必然导致经济利益有差别和收人分配上的苦乐不均,一部分企业原材料价格和产品价格倒挂,亏损经营,下岗职工增加,一部分企业却利用不合理的产品价格的有利条件占有应归国家的级差收益部分。这也增加了社会阶层的矛盾。二是工资关系不合理。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工资进人了新的工资机制,而另一部分人的工资则仍停留在旧的工资机制中,形成了新旧并存的双轨工资分配格局。如同是党政机关,一些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经济执法部门的工资比政府工作部门和社会事业部门的工资高出1-3倍。脑体倒挂的问题正是旧的工资体系约束的结果。三是税收政策不公平。公平税赋既是公平收入的前提,又是公平收入的手段。但目前社会各主体之间不同程度存在着税收不公问题,致使某些企业收人高,而另一些企业收入低,造成企业税后留利的苦乐不均。         3.科技教育发展严重滞后科技教育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也是社会成员公平地利用多种竞争机会,获得自己利益的重要条件。然而,目前我国科技教育在整个社会中的发展严重失衡和滞后,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技教育总体水平仍较落后。在农业生产中,手工劳动占相当高的比重。全国约有近50%的耕地仍不能实现机耕。中国人口占世界总数约1/5,但教育经费却仅占约1/30。大学人口所占比重,西方发达国家为15-35%,而我国仅为1.5%。二是科技教育发展结构不合理。我国对科技教育的投资是偏向城市。全国近2亿文盲半文盲,绝大多数在农村。我国大学毕业生用非所学、降格使用的非常严重。这种失衡加大了社会各阶层之间许多本不必要的矛盾。         4.社会各阶层心理失衡改革本应是解决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措施。但是,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和社会问题也会在社会各阶层中引起新的矛盾,造成社会阶层心理不平衡。一是盲目攀比的心理。由于我国传统心态中的原始平等观和虚荣心,攀比的后果往往是消极的。从实际情况看,攀比的结果是,大家都感到自己吃亏。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从自己的“吃亏点”来比别人的“得益点”,结果就会加大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二是守旧的社会心理。我国几千年来超稳定的社会结构,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内化为社会成员的心理定势。这种顽固的心理定势,拒绝和排斥新东西,使人们常常处于防御状态,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改革发生冲突,由守旧心理引发的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先进与落后的关系上。越是先进的群体,越是积极地接受新事物,而较少有守旧心理;相反,落后的群体,本来是需要改革,但更缺乏创新精神,遇事从传统中找根据,看问题只同过去比,不想开拓进取。三、正确处理社会各阶层矛盾的方法正确处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不仅是社会稳定的需要,而且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完善体制。各阶层之间的许多矛盾是由于旧体制的弊端和新旧体制转轨中的不协调造成的,因此解决各阶层矛盾的最根本的方法应当是加快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尽快完成新旧体制的转轨。一是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的出售、重组、股份化,实现产权关系的明晰。二是要加快组织人事制度的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有序的原则,通过市场竞争、民主选举,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三是要加快党政领导体制改革,真正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各司其职。四是要加快司法制度的改革,使司法机关摆脱地方的干预,实现垂直领导、司法独立。五是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使社会成员都有基本的生活医疗保障。六是要加快新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在反映人民呼声、监督行政机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行政协调。行政协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通过制定政策等方法调整行政部门和社会其他阶层成员的活动,以减少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促进社会阶层关系的协调健康发展。要用行政方法规范和约束各阶层及其成员的行动。国家行政机关依靠法律、纪律、规定、条例、指示、命令等行政手段,以权威和服从为前提,直接调整社会各阶层的活动。首先,协调官员阶层和其他阶层之间的关系。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有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各级党政组织要健全对官员的教育、考核、奖惩、任免制度,对官员的政治经济生活进行监督评议,使官员的活动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其次,协调个体私营者与其他阶层之间的关系。由于改革不配套、执法不力,部分个体私营者钻了空子,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各级行政组织要根据社会生活变化,及时调整政策,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实现社会公平;加大执法力度,整顿经济秩序,打击不法行为。再次,运用行政手段调节教育、研究部门知识分子的收入分配。要促进教育、研究领域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并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办法来解决脑体收入倒挂的问题。 3、经济调节。近年来,我国职工收人总体上是集体高于全民、个体高于集体、体力劳动高于脑力劳动,造成社会各阶层心理失衡。要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加以调节控制。首先,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种经济法规、条例。要研究制定职工第二职业、退休人员再就业、个体工商户等管理条例。要依照法律严厉制裁用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贪污受贿等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其次,完善税制,加强工商管理。要改革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工资、奖金税的管理办法,通过税收杠杆控制和调节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过高收入。取缔无照经营,严惩偷、漏、抗税和截留、私分国家税款的不法分子。再次,深化工资改革,加强对收入分配的统筹管理。工资改革要按贡献大小、多劳多得的原则,调整目前收人分配中存在的脑体倒挂和行业、产业、工种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要把过去那种向体力劳动者倾斜的平均主义分配政策调整为向脑力劳动者倾斜的分配政策。要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关系,提高文化教育卫生和行政部门知识分子的待遇,建立起科学的工资制度。最后,利用银行加强现金管理。规定超过一定数额的交易行为须用转帐或支票支付,减少现金交易,杜绝逃税现象和不法行为。要扩大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范围,使各阶层的收入分配公开化。 4、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就是通过制订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增加法律观念,使人们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要实施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领域内的权利、义务纠纷急剧增加,法律越来越成为人们进行社会交往的行为准则。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通过法律来处理,就会心悦诚服。然而,由于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存在,使许多人对法律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法治观念不强。因此要加大立法、执法、司法和学法的力度,不仅对危害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进行坚决打击,而且对公、检、法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执法犯法的现象,同时每个公民要增强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社会协商。社会协商就是指各级领导机关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依照法定原则、程序,以平等的身份对国家、地方和基层的重大事情以及其它共同关心的社会问题进行讨论、协商、座谈,达到交流意见、互相沟通、统一认识、解决矛盾的目的。社会协商的内容是中央、地方、基层的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一是国家重大政治问题,二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社会协商必须坚持真诚平等原则、双向同步原则和公开性原则,坚决防止上级领导机关对人民群众采取生硬的态度,忽视或压制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现阶段,社会协商还处于探索之中,从实践来看,可以逐步建立以下一些具体制度:一是各级党政领导成员同基层单位经常联系并同群众进行协商的恳谈制度;二是党政领导机关定期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成员沟通情况共商大计制度;三是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发言人制度;四是领导干部定期向人民群众或人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五是完善民意测验和来信来访制度。 6、舆论引导。舆论引导就是针对各阶层成员的不同思想、行为,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思想引导,影响人们的行动。首先,引导各阶层成员正确认识国情,增加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不同地区、民族和阶层之间、阶层内个人与个人之间,在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程度、认识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必须形成整个社会各层次利益差别,完全实现“按劳分配”,需要有相当丰富的物质积累和一个长期的创业过程;史上积累下来的许多“亏空”,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的影响,也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奋斗。其次,引导各阶层成员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各阶层成员的正当要求和愿望,要通过多种渠道,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到国家决策部门,为国家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国家和政府不仅要考虑各阶层和个人的多元利益,也要通过舆论引导人们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总之,现存的社会阶层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当一部分阶层的物质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所造成的。解决这类矛盾应当通过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迅速发展生产力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