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门序曲交响乐铃声:从青少年犯罪谈养不教 父之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0:20:35

从青少年犯罪谈养不教 父之过

应当承认,今天的孩子成长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有较强的平等意识,又由于信息时代人们获取知识渠道的多样性,使孩子已经有可能在少年时代就拥有父母所不知道的知识。媒介使孩子们与他们的父母获取知的渠道和手段更为平等,因此在他们眼里,父母不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了。但这不能说明家长就失去了对子女教育的主动权,或应当放松对子女的管理和教育。相反的是?熏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当,特别是娇惯溺爱、放任自流等错误的家庭教育,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许多恶性案件,家庭都难辞其咎。下面就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角度出发,谈一谈“养不教,父之过”。

对孩子要“爱而有教”

家长爱孩子,但不能放纵和溺爱。家长对孩子要有必要的约束和管教。孩子的不正当行为一定要受到约束,否则会形成不良习惯。

有这样一个案例: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里有一个名叫郑剑的抢劫盗窃犯。这是一个曾经拾重金不昧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的照片、事迹曾上过《济南日报》,并荣获济南市精神文明荣誉证书、市级红花少年称号。可是,他为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郑剑忏悔说:“我原并不是一个坏少年,我爱父母,也爱社会,从没想过当一个坏蛋,更没想过当一个抢劫、盗窃的罪犯。我是一个独生子,父、祖两代五六个长辈的爱都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虽然使我幸福,但也使我在爱的饱和中感情消化不良,存在任性、以我为中心等多方面弱点,并被我年少和性格的温和掩盖了,以致留下了犯罪的祸根。我看了大量不健康的影视录像,开始崇尚义气,异常任性,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谁的话也不听,我行我素;抽烟、喝酒、打架、夜不归宿、文身、滋事……结果,不到两年时间,就由一个拾重金不昧的市级优秀少年,戏剧性地变成了一起震动济南市的抢劫大案中的罪犯,成了一名江洋大盗。”

 这就是郑剑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正因他被公认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以为进了红色保险箱,家里人都对他百般呵护,他自己也开始放纵自己。学校、家长都以为不会出什么问题了,甚至于发现了问题也不愿意相信,忽视了对他的正常教育。使他一步步远离社会规范,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郑剑从小在家长的正确管教下,曾是一个好孩子,但在他被公认为是好孩子以后,家长却掉以轻心,放弃了对孩子的教育。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对好孩子也要管,俗话说,“响鼓也要重锤敲”。

 爱孩子就要时时注意观察孩子的动向和变化,时时不忘用社会道德规范约束孩子。

不能让孩子自然成长

 孩子是不可能自然成长的。无论多少种教育孩子的方式和理念,都一定是教育者培养孩子的过程,而不是孩子自己的实践。现在的家庭教育中的确有对孩子不管不教的问题。

 有些家长认为“树大自然直”,对子女只养不教,不关心子女的需要,不理解孩子的心理,放任自流。这种类型的教育方式多出于父母工作繁忙或情感破裂等原因,有些家长只知道孩子背包上学,却不知孩子在上学途中吃喝嫖赌,干偷摸勾当。当孩子被拘留审查时,有些家长还不相信;一些家长对子女的一些不正常行为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直到孩子违法犯罪时,才如梦初醒,后悔不已。

 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家长忽视了教育孩子的责任,忽视了孩子对父母的依恋情感,任其自由放任从而导致了孩子的连续犯罪。   

北京一个叫王洪的少年犯,因犯绑架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法庭上,他认罪服法,但是,他却向审判长提出了最后的请求:“把我送往遥远的边疆,我希望永远不再见到我的父母!”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为何如此仇视自己的亲生父母?他的父母为何让他如此伤心?   

王洪的父母都是农民,为脱贫致富,在王洪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便借钱买车干起了长途客运。父亲开车,母亲售票,早出晚归,忙得都不能同儿子一起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莱了。王洪从初一下学期起开始经常旷课,最后干脆不上学了。而父母对于儿子的弃学,居然视而不见。王洪退学后,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在15岁时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如果这时王洪的父母能够警醒,他们的儿子可能就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遗憾的是儿子的犯罪也没能使他们良心发现,王洪刑满释放回到日夜盼望的家中,他有很多话想对父母讲,想听听父母对他今后的打算,为他出出主意。但父母见到儿子,没有批评,没有责骂,也没有安慰,更没有给儿子指明今后的出路,父母的冷漠,使他心灰意冷,把心里想说的话咽到肚里,从此离家出走,结果不久后就犯下了更严重的罪。   

这是一个“养不教、父之过”的典型案例。

放任自流必出恶果   

有些家长对子女完全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甚至对于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放纵不管。据辽宁省抚顺市对200名未成年罪犯的调查,因这种家庭教育方式而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占41%。   

云南有一个案例:一个犯罪团伙头目孙小果,出生在干部家庭,从小受到父母的娇惯放纵,渐渐变成了一个骄横、任性的少年。14岁时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刑三年,其母亲采取不正当手段使其服刑7个月便保外就医。其后,他纠集了一个9人青少年犯罪团伙,强奸、侮辱少女,寻衅滋事,凶残的暴行令人发指,致使当地青少年听到孙的名字都“不寒而栗”!最终孙小果被判处了死刑   

孩子的任性放纵,应当说是父母放弃正当约束的结果。也可以说是从小被父母惯出来的,宋代学者司马光认为,孩子在幼小的时候如“使之不知尊卑长幼之礼”,就会使孩子“未辨好恶,谓理当然”,把错误的当正确的坚持,等他们长大了,“习已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复制”,即想再纠正也很难了。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司马光认为“此盖父母无深谋远虑,不能防微杜渐,溺于小慈,养成其恶故也。”究其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也大都如此,自由放纵的家庭教育为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严重的隐患。重温古训,今日父母在教育子女上,要有深谋远略。“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有道理的。   

据对42名青少年流氓团伙头子的调查发现,他们大多数在8-12岁时就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形成了恶劣的品质,如好吃懒做、自私自利、贪图小便宜,撒谎骗人、打架骂人、逃学旷课、小偷小摸等等。这些不良品行是他们日后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发展的幼芽。这42名青少年流氓头子几乎都没有上过幼儿园,而家庭教养又有着种种缺陷,以致他们的幼年就是在没有正确指导,无所限制的玩耍中度过的。

管孩子,不等于管制孩子   

现代家庭教育更强调民主和平等。尊重孩子的成长权利,克服家长独尊观念,这是今天管孩子的最重要的理念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即是家长的过分控制支配。其表现为以家长的意志处理子女问题,将家长的意志强加于子女,不顾子女的要求、意愿和情绪而要求绝对服从;对子女采取过多的干预、过度的保护和过分的期望,其教育方法多是禁止、限制和包办代替。众所周知的浙江金华的徐力杀母案不就是典型的案例吗?!   

固然,未成年人个性的发展需要在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中实现,但经常的、无端的斥责或所谓的训导,会导致子女对自己的思想行为缺乏正确的判断。近年来,中小学生厌学、离家出走、轻生自杀的报道屡见报端,究其原因,多是迫于家长的压力,亲子关系过分紧张的结果。长期以来,传统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观念,使成年人习惯于对孩子指手画脚,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保护者,而对孩子的独立人格尊重不够,也就自然地忽视了培养孩子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我认为:管孩子,首先要特别重视家庭环境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其次,强调父母与子女在民主平等关系的基础上,采取沟通、对话、引导的方式;第三,要有正确的导向,使孩子的成长符合社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