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sa hosk为什么叫金鱼:葱花饼 小米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2:38:40

好久没去燕莎商城,今天上午公司在附近开会,会后顺便进去逛了三个小时。无奈鞋不合适,竟然把脚逛出泡来,疼痛难忍,只好打道回府。一路上夕阳斜照,车流不断。脚泡正长在右脚掌,踩刹车不得劲,老得挪动避免踩在泡上。不过心情不错,三个小时的浏览,把今夏时尚摸清了:鞋要园头短脸,衫要镂空斑斓,裤要重傍(丝绸)飘坠,裙要薄纱如蝉,流行粉和海兰。尽管确认了流行色,我还是买了一双造型古典的黑色羊皮凉鞋,园头短脸,半高跟,中粗(不是细根的那种),前头正中一个大小适中的洞,正好把大脚趾露出来。鞋面上还有一只蝴蝶结,穿上显得脚形秀气,很雅致。本想买双白的,没有。

车流畅地驶出京承高速,过大柳树环岛,奔京密水渠,朝满目苍翠的燕山驶去。能见度极好,两排高大的杨树护卫着乡间公路,晚照透过树冠,洒下万点金辉。右边是麦田,左边是苜蓿,都长得正旺,一片浓绿。风从车窗挤进来,一股清新的草香。傍晚是乡间小道最美的时候,我不由得轻轻哼起《Teke  me  home  country  road 》。

红灯了。停下车我想,到底什么是时尚?园头短脸鞋早三年就流行过,甚至更早;去年是尖头,前年是方头,大前年园头……。今天买的这双鞋,要是让张曼玉穿上,配上墨绿色提花丝绒旗袍,进出2046,正合适。她演的是六十年代的香港。可要是三十年代的周旋穿上,也挺时髦。而现在是21世纪,时尚又回来了。

老话儿,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细细品味,就不难发现,时尚的变化虽然令人眼花缭乱,却万变不离其宗,昨天过时的,明天就可能又流行了,只是稍加改动而已,只是更加精致而已,只是更在意久违了而已。

绿灯了。边开车边想,要是时尚变成满大街都穿旗袍(面料要有弹性,加莱卡;不能像张曼玉那种一比一的尺寸太箍得难受),中国女人保证都是窈窕淑女,那才叫一个好看!不行,这穿旗袍开车可怎么办?开衩得多高呀,哈,到腰啦!

到了家先翻字典。2002年增补本《现代汉语词典》第1144页上说,时尚就是指当时的风尚,还举例:不合时尚。字典当然是权威解释了,不过还应该说明时尚的特质:绝对的可变性和相对的回归性,并且周期一般不长。

仔细想,好象自己并不追求商品的时尚,只要喜欢就好,不在意是否流行。

得,对时尚的感慨到此为止,洗手系围裙,下厨房给老公做饭去。今晚来个古老的时尚:葱花饼,小米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