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ally是什么意思啊: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三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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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三个转变”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10:2  来源:楚天风纪  点击量: 1485次 【字体显示:  小】        【纠错】

黎时亮

 

崇阳县年初被咸宁市纪委确定为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改革试点县以来,认真贯彻省、市纪委改革意见,紧密结合本县实际,改革领导体制,优化组合力量,强化监督职能,新组建派出机构开局良好,运转正常,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效果。目前,已有江西省彭泽县等26个县市纪委到崇阳参观考察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改革经验。

一、围绕落实“三个到位”,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的转变

1.派出改革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方案制订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派出改革工作,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改革领导小组,督促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订符合崇阳实际的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改革方案。今年2、3月份,县纪委、监察局充分考虑崇阳地处山区、地域分散的实际,分组深入乡镇、县直部门调研。改革草案几易其稿,多次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和省、市纪委领导审核,最后出台了《崇阳县县直部门和乡镇集中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对机构设置、领导体制、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毗邻相近、方便工作、业务量大小”和有利于年终检查考核验收的原则,把撤销纪检监察机构的66个县直部门和12个乡镇分属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这种模式得到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的充分肯定。

2.力量调配符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人员配置到位。在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选拔上,县委十分注重年龄结构、男女结构和知识结构,严把入口关。从县直37名纪检干部中选择12名年富力强、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懂业务的同志担任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副书记、分局长、副分局长。从县财政局、教育局调进8名30岁左右、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

3.职能权限符合党纪条规的要求,职责明确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条规赋予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履行监督检查、督促协调指导、案件调查等职责,并行使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等权限。规定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执行日常报告制、重大事项参与制、巡查督察制。同时结合所辖单位实际,重点抓好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切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协调督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4月下旬以来,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入所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调查摸底,设计《“三重一大”监督检查表》等表格收集情况,对“三重一大”活动做到了追踪督查、重点督办,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赞扬。

二、围绕开展“三项清查”,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转

1.以开展涉农信访清查为重点。县纪工委、监察分局主动适应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及时受理农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所有涉农信访件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澄清了事实,化解了干群对立情绪,纪工委、监察分局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也得到了彰显。

2.以开展扩大内需项目清查为重点。6月上旬以来,纪工委、监察分局会同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组织检查专班,对全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县2008年、2009年 32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

3.以开展影响市场经济秩序问题清查为重点。4月中旬,按照县政府要求,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抽调8人组成工作专班,清查了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办公室在管理河砂开采中,重复发证,  以收代管,管理混乱,监管不力,致使河砂开采乱挖乱掘,废弃物堵塞河道,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责成河砂开采企业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河砂价格,规范河砂开采纳税行为,规范河砂开采秩序,使河道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4月下旬,抽调纪工委、监察分局7名干部,分别对县商务局、畜牧局、卫生监督局、物价局、工商局、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情况开展调查。通过开展河砂市场、肉食市场整顿,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围绕实现“三个提升”,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模式的转变

1.理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关系,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凝聚力。委局机关从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出发,赋予纪工委、监察分局财务单独核算权,设立报账员定期到委局机关报账,日常开支、用车调遣不需报请办公室。委局机关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内部交流、交叉管理,安排一名副书记专门分管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工作;委派2名常委、2名室主任分别联系指导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抽调部分纪工委、分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办案、岗位练兵;安排案件检查室、信访室、审理室、执法室等科室骨干定期讲授相关业务,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业务水平。每月召开两次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碰头会,县纪委常委会安排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长列席。通过不断理顺委局机关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关系,有效地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凝聚力。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100多天来,委局机关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协作办案15起,收缴违纪金额18万元。

2.创新“四级联动”架构,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按照注重改革实效、增强监督力量的原则,保留公检法司、乡镇和垂直部门原有纪检监察机构,全县不再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县直部门分别确立了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纪检专干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纪检监察工作有领导专管,有干部专抓,县直部门纪检力量比未改革前只设纪委书记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12个乡镇186个村分别聘请了一名思想觉悟高、群众威望高的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的设立填补了以往村级班子监督的空白。通过创新架构实施派出改革,全县形成了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分管专干、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四级联动”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有力地解决了以往纪检监察机构规模小、力量分散、专职不专、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有效地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

3.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3个月来,共初查信访件 34件,其中涉农信访10件,违规收费类3件,调处纠纷类3件,其他类18件。转立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缴违纪金额2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作者系崇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