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atplay百度网盘2017:日常生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09:48
天的鸡蛋太硬了,没法吃。’原来,以往每天带的鸡蛋都是她妈妈事先剥好皮的,而这次由于来不及了,没有剥皮。”

  与衣服沾边的,是一些简单的针线活,如钉扣子。孩子的衣服扣子都挂不大住,掉了以后,无论男孩女孩,差不多都是自己钉,不少孩子有自己的针线包。有的孩子还能熟练使用顶针,甚而能蹬缝纫机。1976年周恩来逝世后,一些孩子戴的黑纱,是买了黑绸布以后自己砸的。女孩子则大多自小就学着织毛衣。

家务活之收拾屋子

  在家不干活的孩子,对这种活也不会陌生。因为学校轮流值日及不定期大扫除,都干过。

  那时不兴装修房子,家里都是水泥地,用墩布擦。尽管是水泥地面,每天都擦,有的还蘸着煤油擦,差不多能擦出玻璃效果。当然,这与当年水泥的质量以及居民楼所用水泥的标号之高不无关系。墩布都是粗木头棍当把,墩布头是一堆破布条,用一种专门的铁夹子固定住。孩子多的家庭,今天老二,明天老三,天天擦地,一周也就轮个一两回。

  收拾屋子,在很多家庭里,也是孩子的事。活不难干,但孩子下手不大稳当,免不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个杯子盘子之类的东西,为家长所心有余悸。

家务活之做饭

  有相当数量的北京孩子,自小学三四年级起就开始做饭。这也是逼出来的,家长是双职工,院里没食堂,学校再不能入伙,那时不兴也不可能顿顿吃饭馆,不自己动手,就等着挨饿。他们人人可以写一本自己的做饭史。

  有个朋友,自幼由其奶奶照料。小学四年级他奶奶去世时,哥姐或插队或工作。开始,吃饭瞎对付。某日,家里留下四毛午饭钱,他在小饭铺买了五个炸糕,这其实是该当早点吃的。孩子都眼大肚子小,他只吃了三个,就被噎得不善,连晚饭都没吃下去。他后来带着悔腔回忆说,早知如此,还不如买个黄瓜溜肉片就米饭可口。从此发愤学做饭,从炒鸡蛋做起,不出半年,就能在家开席了。

  我的一个同学,1990年患急性肝炎,住在地坛医院里。晚上有时失眠,干躺在病榻上,滋味不好受。他就在脑子里过电影,把鱼香肉丝、烧茄子、炸鸡蛋酱之类的家常菜挨排“做”一遍,都是打小练的本事。我曾目睹他炸过那种拌面条吃的鸡蛋酱,操作并不复杂,但不大常见。程序为:先在碗里磕三四个鸡蛋,打匀;再咕嘟咕嘟倒上相当于鸡蛋三分之二的量的酱油,再打匀;在炒锅里多放点油,烧热后加入葱花,将和着酱油的鸡蛋倒进锅里;待液体趋于固体时,加入味精,端锅。用它拌面条,头一次吃,绝对香。他也是小学三四年级就开始了做饭的经历。

  做饭不比前几样,它是技术含量最高的家务活。一般孩子是从熬粥、焖米饭做起,而和面包饺子、蒸窝头、擀面条,而炒鸡蛋、熬白菜,而杀鸡炖肉烧鱼。孩子做饭,用凉水煮鸡蛋,下面条,把握不住火候,把菜炒不熟或炒煳了,或咸了淡了,甚至菜刀切了手,种种事故,都不免发生。大人也难免如此,何况孩子。熬粥、焖米饭都不费事但费时,可以一边做饭一边干别的。那时候孩子之间经常串来串去,到了做饭的当口,这家孩子焖上米饭一边看着锅,一边和院里来玩的孩子聊天的情景,是断不了发生的。反正家长不在,有时候就一道吃了。有个朋友还记得,小时候到邻居家玩,中午三四个孩子一起做饭吃,有一道菜是大白菜炒肉片。一个孩子问,如果顿顿吃上这个,是不是就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另一个孩子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行,到共产主义社会,顿顿吃土豆烧牛肉。

  当年没有整体厨房和现代化的厨具,没有不锈钢水槽、抽油烟机、玻璃钢炉灶和热水器。筒子楼或拿走廊当厨房,或几家人合用一个厨房。谁家伙食如何,一览无余,没秘密可言。四合院里就在屋做饭,后来普遍自搭厨房,“小厨房”是破坏胡同文化的原凶之一,也是方便老百姓炊事的最佳办法。单元楼虽有自家的厨房,也都烟熏火燎的。普及煤气之前,家家在蜂窝煤炉子上做饭,天天得封火、掏炉灰,火筷子、钩子、铲子,是厨房的必备品。上炉子炒菜,无法控制火的旺度,尤其是煮饺子,得以点水的方式配合火候。老楼的厨房,水槽是个大水泥池子,除了涮墩布、洗菜、洗碗,还可以把案板支在上面切菜。也没有专用的碗柜,不少人家把机关发的书架戳在厨房里,拉个帘子,放锅碗瓢盆和瓶瓶罐罐。厨房里常使的家伙,以铝制品为多,锅、壶、盆、勺皆然。舀水的葫芦瓢,枣木擀面杖,课桌面大小的案板,都是当年家家厨房里看得见的东西。不少人家吃饭都用陶瓷大碗,也称海碗。70年代以后,高压锅开始进入一些家庭的厨房,提高了作饭的耗时效率。沈阳出品的双喜牌高压锅一时热销。

  我的不少朋友、同事和同学,都是自小就做饭的北京孩子。几十年过去了,现在一起吃饭,还经常能听到做饭的话题,有时候就着桌子上的菜切磋做法,可见艺无止境。前些年流行一种家庭聚会,来客每人做一道菜。我曾在这种场合见到这样的事,大家各显神通一番后,一桌子鸡鸭鱼肉吃不了多少,惟有一位客人做的姜味豆角,被一扫而光。这是他小时候随家长在北京饭店开会时吃过并学会的一道菜。做起来再简单不过了:把豆角掐头去尾,整根入锅煮熟后,并排码,然后浇上用姜末、醋、酱油、香油、味精搭配而成的作料即可。

  做饭据说是一门艺术,从小做饭的孩子,差不多都是被逼无奈,凑合做熟了口填饱肚子而已,动机并非对艺术的追求。所以几十年下来,多数“孩子”的厨艺并未历练到家,至今吃他们做的饭,味道“不过如此”,顶多有一两手自视为看家的手艺,也大多得不到公认。我以前的一个同事,父亲是名厨,湖南人,解放后给毛泽东和彭德怀做过饭,后来曾在马凯餐厅和曲源酒楼掌勺。他也未免于从小做饭,但由于父亲坚决拒绝传艺,不让子女再干这行,他至今没有得到点滴真传。多年前,我在他家吃过他做的一顿饭,柿子椒炒肉丝之类,属于饿急了吃吃还行的水平。另一位从小做饭的前同事,现在对色香味都极挑剔讲究,据他说,是上大学期间,经常到一个同学家听古典音乐的唱片,那位同学的父亲视其为音乐知己,常留他吃饭。该同学乃江苏人,其父厨艺非同一般,他的那点做饭的本事,用他的话说,是那时才“偷艺”得来的。

粮食

从合作社到百货公司

  六七十年代北京的购物环境,与今天比较,是两重世界。

  那时,没有农贸市场、超市、路边的小卖部门脸、现代商厦。居民区周围,会散布着几处规模不大的副食商店和日用百货商店,应附近住户日常生活所需。郑重一些的家庭采购,就要逛西单、王府井这样的闹市区,那里有大型综合性的百货商场和各类专用商店。大商店付款方式如今也见不到了,有款台,但不直接收款。比如买布,算好了价钱和布票数之后,由售货员收款,售货员的头顶上都有一条粗铁丝,直通款台,上面挂着若干铁夹子。售货员收完款,连同单据用铁夹子一夹,顺着铁丝滑向款台,那边接过来算细账,把找回的钱和小票再滑回来。后来又安了电动滑轮。界于两者之间的是准闹市区,在那里的中型商场里可以买到服装、五金和家用电器。所以,当年买东西,是分得出层次的。市民对商品短缺习以为常,打听一样商品,能从内行的指导意见里看出商店的距离和规模:先到某商店,再到某商店,最后到某商店。从近到远,从小到大,有货的概率递增。就如同看疑难病一样,小医院看不了,再往中、大医院送。逢周末和年节,北京的几家大菜市场,如西单菜市场、东单菜市场、崇文门菜市场、朝内菜市场、三里河菜市场,买什么都排队。当然,孩子给家里买东西,多属于小打小闹,油盐酱醋粮菜而已,一般不往远处跑。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是离家不远的一些小商店,泛称“合作社”或“百货公司”。

粮食

  既然“民以食为天”,就从孩子买粮说起。

  当年的粮店,规模都不大。大体格局是并排列有几个箱柜,里面盛着玉米面、白面、大米、豆类之类的粮食。箱柜都半敞着,上面是一个固定的铁秤,下面冲外镶着铁皮漏斗。

  那时,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买粮时,必须持购粮本并付给粮票。粮本是北京市粮食局发的,前面填着户主姓名及住址和指定粮店。然后是一栏《粮油供应标准登记表》,依次为姓名、性别、工种、粮食定量标准。三岁儿童的定量是每月8.5斤,以后随年龄递增。成人标准又按性别、工种、年龄分得很细,从二十六七斤到三十多斤不等,矿工之类重体力劳动者的定量标准好像达50斤之多。粮票是通称,细分为粮、米、面三种,每月按家庭人口的定量发给。

  粮价分的也很细。玉米面、小米、高粱米等为粗粮,大米、白面为细粮。玉米面俗称棒子面,每斤一毛一分二,小米每斤一毛四。细粮中,白面分标准粉和富强粉两种,标准粉每斤一毛八分五,富强粉平时不供应,年节每个本可买十斤,每斤两毛一。大米也有好次之分,次米又叫机米,每斤一毛五分七;好米也叫小站米,分每斤一毛九分七、两毛零五和两毛一分四等数档。

  当年,家家备有多条容量二三四十斤的米面口袋。半大男孩子,经常充当买粮的劳力。离粮店近的,就连扛带抱带提溜,倒着手把粮弄回家;远的就得借助运输工具,一般是自行车,也有用竹子童车往家推的。有个中学同学告诉我,他曾一次买过三大口袋粮食,用自行车驮回去,车把、大梁、后架子各放一个口袋,我以为他是推回去的,他说:“哪儿呀,骑着。”可见其车技不错。买粮的时候,先写本、付钱和粮票。然后,孩子把面口袋兜在漏斗上,两手撑住。粮店售货员用一种簸箕式的铁制大容器从箱柜里舀出米面上秤,称好了,往往会负责任地问一句:“兜好了没有?”听到“兜好了”的答音后,再把几十斤粮食通过漏斗倒进面口袋里。

  如今,面类食品充斥市场,应有尽有,已经很少有人家成口袋地买粮了,粮店的漏斗也成为一种记忆中的东西。那时,除了70年代后出现的切面,所有面食想吃都得自己做,人口多的家庭,尤其是生了一串女孩的家庭,买粮还真是一个难题。

  当年,粮食供应标准卡得很死,家家必须粗粮细粮掺和着吃,这与家庭收入多少无关,再有钱,一般免不了吃粗粮。只有一招—吃饭馆。在饭馆吃饭,不分粗细,粮票通用。宽裕的家庭经常打发孩子在早点铺花粮票买火烧一类的细粮成品。棒子面可以熬粥,蒸窝头,和白面和在一起做发糕或两样面的馒头。有个朋友,“文革”期间父母都被停发工资,艰辛度日。那段时光,他们家经常用等量的面票和米票换别人家的粮票,就图棒子面比米面便宜几分钱,粗粮是他家的基本主食。

  粮店还负责供应白薯,一年一度。每年深秋,叶落的时节,白薯就该上市了。白薯在孩子看来,是一种稀罕而向往的食品,分红瓤和白瓤两个品种,北京孩子统称为白薯。白薯也按本供应,每五斤需交一斤粮票。四人以下的家庭,可以买五斤粮票的,二十五斤;五人以上,可以买十斤粮票的,五十斤;七人以上,可以买十五斤粮票的,七十五斤。白薯都过磅秤,装麻袋,用排子车往家运。

  买白薯的时候,有如孩子的节日。家家的男女老幼,凡能动弹的几乎全体出动,起大早摸黑排队,一般都得排几个小时。有时候上午到粮店,天擦黑才能买到。可想而知,一所粮店只供应几天白薯,所辖的人家,户户不落地来一遍,得多少人。那几天粮店周围全是一堆一堆的白薯和转着圈的人龙。此时,甭管平时日子过得咋样,凸显出孩子多的家庭的优势。四口之家较五口之家,供应量就差出去一半。这山望着那山高,孩子都觉得自己家的白薯堆不够大,恨不得把一卡车白薯拉回家才过瘾。白薯运回家,一般就堆在门后头腾出来的墙角里。有的还用草垫子盖着,这倒并非为了美观,而是储藏方便。

  白薯的吃法是多样的,蒸、烤、煮粥、晒白薯干,甚而有当水果似的生着吃。每年那个把月,经常可以在院里看到拿着生熟白薯啃的孩子。当年的孩子之于白薯,恐怕超过了今天的孩子之于麦当劳食品。因为一年只有十分之一的日子能吃上它,无论你家钱多钱少。

油盐酱醋

  采购油盐酱醋,也是孩子的基本任务。

  那时,每户有一个北京市二商局发的居民购货证,俗称“副食本”或“购货本”,简称“本”,按年度下发。所有定量供应的副食品都须“写本”,食用油发油票,写粮本,他如粉丝、粉条、淀粉、麻酱、食碱、白糖、鸡蛋、豆腐等,乃至日用品如肥皂、卫生纸、火柴等,都一直或一度写副食本。冬储大白菜中的一级菜,过年供应的花生瓜子,一度买两毛钱以上的猪肉,也得写本。

  学者资中筠拿她1960年出生的女儿作模特,写了一篇题为《特殊年代的童趣》的文章,对女儿成长中因甩不脱时代印记而闹出的机械模仿的笑话,作了有趣的描述,当中一则就涉及到了“本”:

  小女出生于全民饥馑、物资最匮乏的年代。她在两岁上幼儿园之前住在我父母家,由我母亲和老保姆共同照看。那时购买日常食品是一件头等大事,样样都需要票证或购货本。从她蹒跚学步之时保姆就常带着她上街购物,往往看到需要的东西,票证或本上的配额已用完,只能望洋兴叹。所以孩子在牙牙学语时听到最多的话之一就是“没票!”或“没本儿了!”这两个词自然而然进入了她最初的词汇,以至于形成条件反射,一带她进商店,她就说“没本儿!没票!”惹得售货员说,“这孩子真懂事。”后来发展到大人教她叫人,或说简单的话语之后,她常常要自动加上“没本儿!没票!”大概这是她无师自通的词,说得最流利、响亮。今天的人想象力再丰富大约想不到两岁以前的幼儿常用语竟是这两个词。⑤

  应该说,自1963年以后,也就是资女士的女儿还没成长到能给家里买东西的年纪,“物资最匮乏的年代”已大体过去。某些票证逐渐废止。但还是有若干种生活必须的副食品,一直在凭本供应。粮、米、面、油、布、某些日用工业品,还是凭票供应。大点的,头能高出柜台的孩子,为家里买东西时,经常要带着本和票。尽管那类条件反射的笑话已远离了孩子,但北京的孩子们,对副食本仍不陌生。

  如今一体包装的副食品,那时大多能买到散装货。油盛在铁桶里,酱油、醋、黄酱、果酱、麻酱、白酒等,盛在缸里。无论大人孩子,买上述东西,都称“打”。“打酱油”、“打麻酱”,是挂在嘴边的话。路上碰到熟人,常以这种方式打招呼,问:“干嘛去?”答:“打酱油去。”打酱油、醋、酒,要拎个瓶子,售货员用木制的定量“提子”从缸里舀出来,通过漏斗倒进瓶子。“提子”一般分半斤和一斤两种,采用这种原始的衡量方式,对于散装液体商品的出售,确实很便捷。打麻酱和黄酱,也都自带容器,一般用吃饭的陶瓷碗,也不必论斤两,孩子把碗往柜台上一搁,说一声“打五分钱黄酱”即可。售货员先称碗,再把秤砣置于刨除碗的分量后应该的位置。麻酱是定量供应的食品,孩子打麻酱时,眼睛紧盯着秤,生怕少了,锱铢必较。称麻酱又比较特殊,多了便缩不回去。好心的售货员故意多出去毫厘的现象,是很让一些孩子难忘的事情。有的孩子打回麻酱,路上忍不住想尝两口,用食指贴碗边蹭一圈,含进嘴里。此动作名“手一下”。

  当年的物价之低,以今天的眼光看,是令人瞠目的。副食品中,酱油每斤一毛五,醋一毛,黄酱一毛六,麻酱五毛五。孩子出门买这些东西,从大人手里拿到的钱,少则几分,多不过几毛,想“贪污”余额,机会也实在有限。

  家境尚可的人户,一般不打散装的酱油和醋,而是直接买成瓶的。吃完了再换,有如今天的啤酒爱好者。换酱油还是打酱油,是能照出一个家庭经济状况的一面镜子。瓶装酱油又分两个档次,一级酱油两毛三一瓶,特级酱油两毛九。当年还卖一种固体酱油,用水冲兑,一些下干校、插队、去兵团的人回京探亲,临走时,常去成捆地买这种酱油。

咸菜豆腐

  油盐酱醋而外,孩子在副食商店里还有两项经常性任务——买咸菜和豆腐。

  一般副食店,咸菜的主要品种有北京辣菜(也叫朝鲜辣菜)、辣萝卜条、酱小水萝卜、大水萝卜、芥菜疙瘩、酱豆腐、臭豆腐、腌雪里蕻、韭菜花、虾酱等。咸菜是北京家庭的常备食品,除了早晚就稀饭,一些人家有时也拿咸菜当菜吃。刚蒸出来、冒着热气的馒头,掰开了夹北京辣菜,分外好吃。窝头抹酱豆腐、臭豆腐或韭菜花,也好吃。酱萝卜切丝,用葱花和香油一拌,是佐粥的上品。咸菜都很便宜,五分钱的北京辣菜,能吃几顿,酱豆腐七分钱两块。

  当年,豆腐并不是能随便买到的食品,各副食店每周定时供应,同样得排大队。豆腐是大众食品,但很有来头。相传它发明于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王刘安之手,历朝都有帝王、大吏、名士和豆腐结缘,有些甚至是生死的情结。金圣叹临刑前,还不忘对儿子说:记住,豆腐干和花生米一起吃,是火腿的味道。瞿秋白也是临刑前在《多余的话》的最后提到:中国的豆腐是最好吃的,世界第一。历史走到70年代,豆腐的风光依然,属于物美价廉、怎么做都好吃且营养丰富的传统食品。那时的豆腐论块卖,盛在苫着屉布的竹屉里,四分钱一块。孩子来买豆腐,要端着锅碗盆之类的家伙,售货员戴着白色线手套,不用过秤,成交迅速。豆腐有南北之分,南豆腐较北豆腐稍软,北京的商店,南豆腐不多见。美中不足的是,北京商店所售豆腐都不是卤水点的,缺少豆腐味,但与如今的盒豆腐比,味道强多了。

鱼肉禽蛋

  严格说,它们也在副食之列,有的也写本。

  鸡蛋的价格,长期稳定在每斤六七毛钱。有一度,每个副食本每月供应五斤鸡蛋。

  鸡蛋易碎,太小的孩子买鸡蛋,大人未必放心,能打酱油不意味着会买鸡蛋。一般副食店,鸡蛋和酱油醋是一个柜台,盛在垫着干草的木箱子里。买鸡蛋,最好的容器是竹篮子,稳当,有孩子嫌篮子土,是老太太用的,他们买鸡蛋用当年的时髦货——网兜。

  副食店柜台上都有一个用三合板钉成的箱子,挖出鸡蛋大小的槽,槽下垫一层玻璃,箱内安有灯泡,名曰“灯箱”。其目的是把称好的鸡蛋挨个放进槽内照照,看有无“坏蛋”。这其实是一个能反映历史和说明问题的物件。当年很少有鲜鸡蛋出售,都是从遥远的地方用集装箱长途调配而来,搁在冷库里存放了不知多少天,几斤鸡蛋里难免有个别“坏蛋”的现象;话又说回来,那时,鸡蛋乃“贵重”(不单指价格)食品,一个是一个。顾客的心理是,一个都不能坏。搁今天,两毛来钱一个的鸡蛋,几斤里坏个把也无所谓,十人恐怕有九个懒得码灯箱上照。当然,今天的市民已不必为吃冷冻鸡蛋发愁了。提一下照鸡蛋,或能“照”出历史的变迁。

  每个副食店,都会剩下一些蛋壳被碰破,但无碍食用的鸡蛋,叫“硌窝”蛋。这种鸡蛋一则不写本,二则便宜,深受市民欢迎。孩子给家里买别的东西,大人往往叮嘱一句,带上兜子,看看有没有“硌窝”蛋,如真的买回来,那就是喜出望外,为家里立了一功。

  鸡蛋都是柴鸡下的,红皮。

  鱼肉在副食店里有专用柜台,有的商店还辟有专门售肉的屋子,不妨照老话叫“肉铺”。

  肉铺的格局,前面大体是一排“肉床子”,上面摊着几块鲜肉,有时候也卖排骨、腔骨和大棒骨。柜台后面有一排铁钩,挂着几条半扇的猪。肉铺里也有冷库。鱼不常见,牛羊肉更不常见。

  照常理物以稀为贵,不然。六七十年代,绝大部分商品,买不着是买不着,但价格是不变的,这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特色。三十多年过去了,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无论是聚会、闲聊或是别的什么场合,经常念念不忘当年的物价,记得最清晰,也说来说去的,就是肉价。猪肉每斤九毛(牛肉八毛,羊肉七毛一),排骨四毛五,腔骨三毛五,大骨头九分,肉馅一块。黄花鱼每斤四毛五。带鱼按宽度分若干档,每斤两毛五、三毛八、四毛五不等。三毛八的就算好带鱼了,四毛五的属于特宽带鱼,好像只有过年过节供应。其实吃带鱼并不讲究越宽越好,太宽了无论烧、熏还是炸,都不容易进味。但老百姓当时的心态近似韩信用兵,无论买什么,越大越好,越多越好。

  有一度,买肉凭本,但两毛钱以内不写本。多买肉又不写本,理论上说得通,实践起来有点困难,即舍得出遛腿花得起工夫。跑五家商店,排五次队,能凑一斤肉。但当年的副食店不比今天的超市,视线以内的,多不过二三家,多买两毛钱肉而绕世界转,太耗工夫。还有一招,家里孩子多的,可以分头行动,每人买两毛的,往一起凑。

  当年,家里都没有冰箱,猪肉即使敞开供应,也无法冷冻储存。除了偶尔炖肉包饺子吃,一般人家很少买一块钱以上的肉,炒菜随吃随买。孩子买肉与买黄酱一样,不说斤两,只说钱数,“三毛钱的肉馅”、“五毛钱的肉”,是肉店里的常用语。两毛钱的肉也能切回一条,炒一个菜。直至60年代中期,一些大菜市场如西单菜市场等,还在用荷叶包肉馅。后来,荷叶为一种泛黄的蜡纸所替代。买排骨和带鱼的时候,孩子出于解馋的迫切心情,都跃跃欲试,争着去排队。邻居之间也相互传递消息,甚至奔走相告,无非是某某商店“来排骨了”、“来带鱼了”之类的信息。确如资中筠女士说的,那可是不得了的头等大事。得到信息后,马上家庭总动员,“三儿、四儿”地满院乱叫,逮着谁是谁,排队去。

  猪肉除了直接吃,还有别的用途。那时,家家的厨房都备有花生油和荤油两种。花生油配给所限,不够吃,用荤油搭配,犹如馒头和窝头的搭配。荤油是从肥肉中炼出来的。“文革”后期,走后门之风猖獗,副食店的瘦肉、排骨,断不了被人从后门买走,摆在肉床子上的,尽是些“丹顶鹤”。没法儿炒菜,只能用来先炼大油,再回锅炒素菜。

  有个叫倾倾的60年代出生的北京孩子,写了篇文章,取名《逝去的美味》,专说那个年代的吃,有一段涉及于此:

  那时几乎所有副食品都是定量供应,花生油一人每月半斤,不够吃,家家炼大油(在北京也叫荤油)。炼大油用的猪肉油(板儿油)也是凭本供应,炼大油剩下的油渣儿是好东西,撒上椒盐,是不错的下酒菜,还可以烙脂油饼、做馅儿,香!⑥

蔬菜

  六七十年代,菜有粗细之分;吃蔬菜和水果,又有季节之分。

  粗菜,即北方冬天离不开的那几样——大白菜、萝卜、土豆等。细菜要等到春末才逐渐下来。细菜上市是有次序的,始于5月份的黄瓜,10月,还能吃到论堆卖的茄子。

  后来有“菜篮子工程”一说,其实用篮子买菜,是小脚老太太的事情。孩子给家里买菜,都用玻璃丝编的网兜。菜店一般在副食店隔壁,半露天,菜床子上的东西,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并非冬天吃不到夏天的菜,70年代以后,已有大棚产品上市,不是一般的贵,因而一般人家不敢问津。同一种菜,冬天和夏天价格能差出去近百倍。80年代初,这种局面依然。有年冬天,黄瓜卖到四块多钱一斤,听说天津某大学一个行政10级的校领导和属下聊天,扬言他买的黄瓜,五分钱一斤。听者皆以为他在开玩笑,便有一搭无一搭地打听是哪买的。他答,哪都有,我是夏天买的。众笑。他则表情严肃地说,黄瓜冬天夏天吃起来一个味,为嘛非冬天吃不可?

  北京的小水萝卜刚刚上市,其漂亮可以说是无法形容,真可以说是谁看见谁爱。小萝卜只有大拇指那样大,带着约10厘米长的绿缨,5 个一把,用一根草篾扎好,在菜车子上,在油盐店的菜床子上,整齐地摆着,用水淋得嫩红娇绿,远看似乎要滴出水来。买几把回去,把缨子切下来弃掉(老实说,丢掉真可惜),把那小小的萝卜轻轻用刀背一拍(千万不要切,一切就不好吃了),半碎之后,加少量盐一腌,把渗出的盐水倒掉,淋上调好的芝麻酱一拌,那味道真可以说是绝了。另外也可以用糖醋拌,但近似江南吃,远不如芝麻酱所拌之滋味隽永,直可入“家山清供”也。我几十年没有吃北京的芝麻酱拌小水萝卜了,怎么能不怀念它呢?⑦

  孩子不比邓云乡,能把日常生活中一件平常的事情放大到诱人的程度。那时,小萝卜论把卖,几分至多毛把钱一把。孩子到了菜店,专拣个大把大的买,回家后也没耐心等到加工后上饭桌,把缨子一掐,在水管子上涮涮,就带皮吃了起来。味道有点辣,有点甜,爽脆适口。小萝卜留给北京孩子的,是每年那一二十天里的生吃的感觉。

  入夏,细菜逐渐上市,像黄瓜、西红柿、豆角、柿子椒、冬瓜、茄子等等,开始还挺稀罕,也挺贵。谁家孩子去买头一拨上市的黄瓜或西红柿,会被寻常人家认做有钱没处花了,因为经验告诉人们,过不了几天,大拨的一下来,弄不好就得成灾,论堆卖。像黄瓜、西红柿这样的大众菜,也就几分钱一斤,那也有卖不动的时候,就论堆撮,五分钱或一毛钱一堆,甚至一两分钱一堆,或者一毛钱能买一筐或一车,如果你吃得下的话。演员王卫国被中戏录取前,在商店里卖菜,他回忆说,商业局秘书骑车来通知高考被录取消息时,他正坐在木头钱盒子上用簸箕撮茄子卖,一毛钱一簸箕。我的一个同事以前也卖过菜,曾说起一次卖韭菜,上午一毛钱一斤,下午五分,临下班一毛五一筐,剩下的第二天领导派他推了一车上街吆喝,说好一毛五,作为一天的销售任务。结果是他把一车韭菜直接推到垃圾站倒了,自己垫上一毛五交账,然后回家睡觉。我记得上中学时,曾经在快打烊的时候骑车路过一个菜店,柜台前的地上堆着不少茴香,售货员在大声吆喝,用兜售来形容都不准确,因为不要钱,随便拿。很多人家趁此当口成筐地往回买黄瓜、西红柿、豆角,做酱菜或酱,吃一个冬天没问题。有一阵子,家家做番茄酱,盛在医院打点滴用的玻璃瓶子里,用橡皮塞密封住,上锅蒸。入冬后打开炒菜做汤,味道自然比新鲜的差远了,可毕竟是大冬天吃上西红柿炒鸡蛋。只是那种瓶子口小,往外倒的时候很费劲,得用筷子、铁丝之类的东西硬往外捅,太麻烦。

  孩子买菜,和买副食品之类的东西略有区别。买别的没挑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菜尽管当时还没有砍价一说,但好了坏了,老了嫩了,贵了便宜了,买主有挑选的余地。同一种菜,价格会随出售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可挑的,不可挑的,过秤的,论堆撮的,价钱的差别很大。这也是不少做家长的不放心之所在。大人都想买到物美价廉可心的东西,有时候宁可多跑几家商店,孩子则是在完成任务,说买豆角,此家菜店有货,绝不再上彼家菜店比较,弄不好就买砸了,让大人皱眉头。

  有些落难及生活困难的人家,孩子早当家,专拣论堆撮的菜买。他们买菜不问质量,只看价钱,超前的享受是不去想的。我的一个朋友现在做饭很讲究,做什么菜搁哪些作料、搁多少,不搁哪些作料,说起来口若悬河。我曾向他打听当年一些菜种最初的上市季节和次序,答说不知道,他们家吃菜,大拨下来都不敢问津,直等到论堆卖时,才去光顾。不是舍不得,确实是吃不起。当年首都北京的家庭,用毛主席的话说,“此类情况甚多”。

11月初,大约在冷空气初次光顾北京前后,就到了冬储大白菜的时节。买大白菜,也是一场全家上阵的盛大活动。冬储大白菜按好坏(亦即菜芯的多少)分出几档,一、二级菜凭本定量供应,三级及等外菜敞开卖。一级菜两分五一斤,二级菜两分,三级菜一分,比零售价要便宜出几倍。和买白薯一样,每年此时,家家的孩子都得起大早顶着西北风排队,棉大衣是必备的行头。菜买到手以后,副食店用排子车挨户送货上门。后来,卡车或马车干脆把大白菜直接拉到居民点,副食店带秤及平板车深入基层,现场办公,那也得排大队。

  家家都想多买点一级菜,不少人家煞费苦心,有时候大人干不成的事,孩子还真能立功。张锐是我的中学同学,如今供职的农科院,正是一个研究菜的机构。当年,排队买菜时,他用他哥哥单列的一个集体副食本,蹭购一级大白菜。售货员验本时曾正告他,此本不属于家庭副食本,购菜无效。但他不死心,趁乱“打劫”,不知用什么招最终竟蒙售货员写了本,多买了几百斤一级大白菜,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意味着买到了等于别人家一倍的配给物品,要是在战场上,相当于比别人多抓了一倍的俘虏,立特等功都打不住。

  每年初冬的这种狂买大白菜盛况大约持续一个多星期,直至剩一堆白菜子,最后由清洁工收摊。这阵子一过,大白菜还能买到,价钱就不能同日而语了。据说政府每年因冬储大白菜为市民贴出去不少钱,直至80年代,还有报道说,一年的大白菜补贴,等于两座立交桥。当然,孩子是没有这些概念的。很多孩子排了半天队,并不清楚冬储大白菜的价格合多少钱一斤,比零售菜价便宜多少。

11月初下来的大白菜,一般要吃到来年开春,老百姓即使不顿顿吃,也天天离不开它。储藏是个大问题,否则菜一烂,购菜时费的劲便前功尽弃。住平房和一楼的人家,通常是挥锹挖地窖;住楼上的也各显神通,变着法尽量让它保持水分。有在前后凉台挪来挪去的,有用报纸一棵一棵把白菜包起来的。好像是在进行一场马拉松竞赛,看谁家的大白菜能熬到最后且新鲜如初。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单位的食堂也跟着凑热闹,储存大白菜。像军队、高校这样的单位,人多,消费力强,购进的大白菜若堆积起来,能让孩子当山爬。这些菜也面临储藏问题,否则保质期有限。菜窖盛不下的时候,就得摆在明处,一棵棵并列在食堂外边墙根处或稍远一点的操场边上,上面盖着草垫子破棉被之类的东西。这类大院的孩子,除了买大白菜,还免不了夜间行动,结伙偷食堂的菜。偷大白菜,游戏   

的成分重于窃取。像《地下游击队》、《三进山城》这样的电影看多了,和平时代的孩子受电影情节刺激,总有一种从事地下活动的心劲在躁动,跃跃欲试。偷大白菜,就成了初冬时节这种模仿生活的第一选择。一般是白天踩点,制定方案,入夜,几个孩子一起行动,有放哨的,有作案的。都背擦墙用后脚跟走路,作隐蔽状,偷操场上的大白菜还得匍匐前进。接近目标时,迅速出击,一人抱一棵,往棉袄里一掖,拔腿就跑。和这种偷袭得手的喜悦相比,吃上白来的大白菜的得意劲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水果

  那时候,北京市面上水果的品种很单调,如今一些大众习以为常的东西,当时不仅根本见不到,而且闻所未闻。

  章含之在《我与乔冠华》这本书中,对一个细节的回忆,很可以说明问题。1974年6月初的一个晚上,她参加外交部干部下乡麦收劳动回来后,累得躺在藤椅里“腿都动不了了”,其丈夫乔冠华尚在外面赴宴:

  九点刚过,冠华就回来了。一进院子就听见他急匆匆的脚步和大声的呼唤:“回来了?Darling,你回来了?累坏了吧?!”我想站起来出去迎他,可是腿实在不听使唤,只好扶着躺椅的把手站起来。此时,冠华已快步直奔书房,一手把我按回躺椅说:“不要动,不要动,绿豆汤喝了没有?”我说喝了,很好。冠华这时带着一种孩子般的调皮神情说:“我给你带回来一样新奇东西,你猜猜叫什么?”我笑他那么兴奋干什么。冠华从他的两个中山装口袋里一手一个变戏法似地拎出两个浅棕颜色,形状大小似鸭蛋般的东西,放在我手里说:“知道这是什么吗?”我摸摸软软的似果子,但从未见过。我说不知道。冠华得意地对我说:“这叫Kiwi Fruit!我看到什么地方写到过这种水果。今晚新西兰大使宴会,最后上的水果是这个。我第一次吃到,就带了两个回来给你。”我看他手舞足蹈,得意得像个做了件大好事的孩子,不禁好笑,我说:“你这堂堂部长,怎么人家大使请客,你捡了两个水果装在口袋里,这多不像话!”冠华理直气壮地说:“那有什么了不起!中国的好东西外国人没见过的更多。我对大使说:“今天夫人去割麦,和农民同劳动。我把这两个果子带回去慰问她,告诉她这是新西兰的Kiwi Fruit,她一定高兴。”大使马上吩咐拿一箱子,我说就要这桌上的两个才有意思。也不用包,放在口袋里才是我的诚意。大使连声说好。其实这个玩意还是从中国去的。中国人不吃不看,倒让新西兰人运到中国来!”说着冠华亲手剥开果实,里面是翠绿的瓤,黑芝麻般的籽,吃起来酸甜,很可口。多年之后,中国市场上才出现这种水果,名为猕猴桃!⑧

  那时,市面上可以见到的水果,笼统说,品种也不少,像苹果、梨、桃、香蕉、橘子、广柑、杏、西瓜、葡萄等等,但按季节一分,同期吃水果可选择的余地,还是少得可怜。而吃上白兰瓜、草莓、枇杷、樱桃这样的水果,其难得程度犹如昙花绽放。“文革”期间,流传一个海南人民向毛主席进献芒果的故事,大量蜡制工艺品芒果在许多人家的桌子上供着,滋味如何却不得而知。话又说回来,即使产品琳琅满目,有条件长年将水果换着样买的人家也未必普遍,当年不少人家的孩子,拿西红柿、心里美萝卜、白薯当水果吃。说起六七十年代的水果,孩子和孩子之间,因家庭经济状况上的距离,感觉是不大一样的。菜是生活必需品,好歹也得吃;水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可吃可不吃的奢侈品。小一点的副食商店,都不卖水果。换言之,菜店和水果店之间,在数量上是不成比例的。还有不少可以说明问题的故事:

70年代,月坛公园南侧开了一片桃园,西城区的一些中学将其作为开门办学、劳动实践的基地。我的朋友崔国清那时在150中念书,有一回来桃园劳动时,适逢采摘。作为回报,学生可以敞开吃,但不准往家带。国清还记得,他一气吃了十八个,这并不是记录,他的同学里,有吃二十多个的。不吃白不吃惟恐不多吃的心态是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平常难得一吃所致。今天,即使在中学生中举办一场吃桃大赛,其拔头筹者能否接近这个数目,也难说。

60年代,有个朋友在301住院,同病房住着一个19级的上尉,得的是什么病,已经说不清了,医嘱要多吃水果,他就每天吃一个黄香蕉苹果。同房还住着一个中校团长,从未吃过水果。这位上尉嘴上吃着苹果,心里算计的是另一笔账,不时流露出 “我已经吃掉了老婆的一件毛衣”之类的话。另一个朋友住在军队大院的校官楼,楼下是个12级的上校,按说工资不低,但生了五六个孩子。他家吃苹果,从来是切成牙后再分着吃,和吃西瓜差不多。

  一位60年代出生的孩子回忆说:

  水果儿少,连汽车尾气都能闻出水果味儿来,要不是父母事先一再警告,肯定把牙膏当水果吃了,心里还老嘀咕:那东西又凉又甜还有香味儿,不是水果是什么?奇怪!春天揪榆钱儿、槐花(树高,有的孩子摔死了),秋天偷别人院子里的枣、桑葚儿,实在馋得没辙,就到药铺花三分钱买一个酸甜的大山楂丸——越吃越饿!这山楂丸舍不得大口嚼着吃,那样就未免太奢侈、太浪费了,要用门牙一点点、一点点铲下来,在舌头上含化了,再慢慢儿咽下去,这样才能解馋,才算物尽其用,心里才觉着熨贴。往往是吃一半,另一半用纸包起来留着第二天再吃,一个山楂丸恨不得能吃三天!⑨

  每年夏天,大概有一个来月,是吃西瓜的季节。西瓜和蔬菜一样,刚下来的时候很贵,一般人家舍不得马上吃,实在低不住诱惑,或被孩子缠得没法,可以买那种论牙出售的。那时,水果店的柜台上都有个纱窗罩子,里面是切好的西瓜,五毛钱一牙。商店的切法不似家里。家里切西瓜用菜刀,先从带秧子的根部切一小片,在刀上蹭几下,然后拦腰劈开,再切成牙。商店有专用西瓜刀,一般是将椭圆型西瓜,顺势从360度切成180度,再切成90度长条即可,也就是一个西瓜切四大牙。不仅是孩子,大人遛街,也是连热带渴,这种展品似的西瓜令人垂涎的程度,是不难想像的。但大批的西瓜上市,冰棍车走街串巷以后,这种出售方式便失去了优势。

  那时北京的西瓜,分黄瓤和红瓤两类,黄瓤似更多见。黄瓤西瓜,俗称“黑绷筋”,黑皮,椭圆型,几分钱一斤,买一个八九斤的西瓜,不过四五毛钱。这种时候,经济条件过得去的家庭,孩子便获允到水果店买西瓜,一天一个。西瓜是好是坏,外观上很难识别,买西瓜必须挑挑。一般是买主告诉售货员要多大的,由售货员在瓜堆里代挑,抱起一个贴耳拍拍,如此二三回,选中后再经顾客认可。如顾客还不放心,可以让售货员用刀在西瓜上剌一个三角形,拽出来验货。不少孩子由买西瓜而学会了挑,即在耳边拍西瓜听音,“当、当”的为不熟,“噗、噗”的为娄了,界于二者间的正好。当然,还需多作比较,审时度势。西瓜刚下来时,生瓜多,收尾时,娄瓜多。

  西瓜买回来以后,要用凉水拔一阵子。一般是放在脸盆里,也有把厨房里的水池子塞住将西瓜沉入的,最有效的办法是用流水长时间地冲,和冰镇差不多。那时也没有节水的概念,住筒子楼的孩子经常在公用水房里这么干,有时一冲就是几个小时。当然,得不时出来观望一下,一者怕被别人顺走,二者怕被爱管闲事的将水龙头关上。有个朋友家里孩子多,一个西瓜不够吃,只能隔三差五地买两个。他还记得某个夏天的下午在海军大院筒子楼的水房里拔了两个西瓜,隔十来分钟轮着过去看看,合计看了二三十趟,直至晚上开吃前最后一次观望,仍原封不动,用手摸摸,已接近冰凉。当间渴了,也都忍着,就等着尽情享受凉西瓜。又过了十来分钟,哥几个把菜刀和案板、脸盆都准备好,再去水房时,西瓜已经不翼而飞。他讲这件事时,撮火的感觉死灰复燃,因为再买两个西瓜,钱是小事,拔到这样的凉劲,恐怕得后半夜见了。

  与西瓜同步的水果,是香瓜。手雷大小,白色(也有一种绿色的,少见),不贵,也不如西瓜甜。有时候城外的瓜农会拉一马车来卖,孩子经常是买一两个,当场掰开,把瓜子一甩,或用铅笔刀将瓜子刮除,在衣服上蹭两下,就进口了。

  入秋以后,苹果和梨是最常见的水果。此前,大约在8月中下旬,有一种带把的核桃大小的沙果上市,红黄相间,脆甜可口,并不很贵。尽管它来去匆匆,每年在市场停留的时间很短,北京孩子对它的味道并不陌生。这本书写到这里的时候,恰逢沙果上市。2003年9月1日和5日,我到过两个朋友家串门,一个是高我一级的同学李乔,一个是我以前的同事沈小农。他们都是这本书的模特。现在家家兴把水果摆在桌面上,我在两家都看见了沙果,我告诉他们,这本书也会提到沙果。李乔告诉我,沙果是其妻买的,昨天下班回家见到沙果,已经感叹了半天:多少年没吃它了!小农的妻子告诉我,她每年必买两次沙果。而今水果摊上,沙果已经很不起眼了,能替代它的漂亮、诱人的水果不胜罗列,但有些东西是替代不了的,对北京孩子来说,沙果带给他们的记忆,其他水果就未必替代得了。苹果的品种主要有国光、红玉和红黄香蕉,大约两三毛钱一斤,好的四五毛。那时也没有成箱囤积苹果吃一个冬天的风气,都是现买现吃。梨较苹果略便宜,北京市场上常见的品种有鸭梨和京白梨。京白梨个不大,黄色,肉有点面,酸甜,今天好像也难得一见了。

  让孩子忘不了滋味的水果,还有一样——杏。俗语云: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意思是杏不宜多吃,李子更不宜多吃。杏大约在6月初上市,那正是水果甚至蔬菜青黄不接的时节。杏对饮食结构的调节作用,可用雪中送炭作比。杏属于酸味水果,太生的青杏,只酸不甜,不好吃;熟透了的杏,只甜不酸,面乎乎的,也不好吃;恰到好处的杏,表面上黄绿相间,吃起来甜酸、爽脆。杏最便宜的时候,一块钱可以买四五斤,盛一网兜。孩子是不忌古训的,只要赶上了,就玩命吃。家里孩子多的,眨眼的工夫,就能扫尽这一网兜杏。剩下的一堆杏核,既可以弹玩,也可以凿开了,吃里面的杏仁,更有孩子下功夫将杏核磨出一个小孔,掏出杏仁,拿杏核当哨吹着玩的。

年货

  我上中学时,一拨同学住在北蜂窝铁道部宿舍,有的孩子的家长被派到非洲修坦赞铁路。传达注意事项时,有这样一条禁令,不准在当地采购花生。理由是那边市场上的花生都是从中国出口过去的,而在北京的市场上,平时根本见不到花生,倘中国人在异国大肆采购本国出口的产品,势必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北京人能在市场上见到花生,惟有过春节的时候,也是一年一度。

  六七十年代,花生和瓜子(葵花子)是北京所有家庭的重要年货,不仅写本,而且按人头供应。每人半斤花生,三两瓜子,都是炒熟了的,剥壳即吃。花生瓜子和其他许多商品一样,即使定量供应,也得排大队;即使舍出工夫排队,还未必一次就能买到或买齐。那时,采购花生瓜子,必须当一项艰巨任务去努力完成。孩子都放寒假在家,也不学习,有的是时间,这任务便替代学习而落在他们肩上。大多数孩子也乐于效力,尤其是双职工、没有老人看家的家庭,平时孩子就惯于操持家务,此时全指着他们了。

  买这两样东西,不能用当时流行的网兜。如果是有心人,可以在排着长队的人群中发现,孩子手里拎的家什,五花八门,帆布书包、人造革提袋、面口袋,甚至家长出差用的旅行包,凡不漏风、结实的袋类容器,此时充斥于各家副食店。

  今天的孩子已很难想像,当年的孩子为买几斤花生瓜子,有多么不容易。由于货源紧俏,讹传的消息不胫而走。经常是院里头天风闻哪家副食店来了花生瓜子,第二天,各家孩子结伙起大早去排队,开门时才知道,根本无货。有时候货是到了,但狼多肉少,白排几个小时的队,眼看着快挨到了,商店突然打出“花生瓜子已售完”的牌子,叹气都顾不上,还得接着往别处碰运气。好在花生瓜子写本但不定点,可以转着圈跑副食商店。但基本上也是白跑,明知如此,为“不甘心”和“万一”两种心情所驱使,还是往南墙上撞。有时候,花生瓜子里只买到一样,任务不算完成,心还踏实不下来。直至奔波多日,终于把它们按供应量全买到手,斤两不差的时候,方如释重负。

  其实,当时可充年货的类似的零食商品,市面上还有几样,像黑、白瓜子、榛子、松子、胡桃、黑枣、花生米等,这类干果不用写本,虽说贵点,毕竟是过年,对一般家庭来说,也并非到了一回都吃不起的地步。可当年的事情还真不能这样看,买花生瓜子,不是一个好吃不好吃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价钱贵贱的问题,更不是一个用别的东西来替代的问题。说穿了,是一个流行和时尚的问题,如同今天孩子脚上穿的鞋,只认乔丹、耐克、锐步、阿迪达斯等几样,你穿一双再高档的名牌抛光皮鞋,虽说又贵又好,但不是那么回事。

  年货的采购单子里,需要写本或排队,形成抢购潮的商品,还有三毛八一斤的带鱼、四毛五一斤的黄花鱼、猪头、活的或宰好的柴鸡、牛羊肉、包着一层土的松花蛋、糖果等等。

  买这些东西,其费劲程度不亚于买花生瓜子。直接原因是货源不足,间接原因是这些年货平时难得一尝,全市的家庭(极少数享受特供的人家除外)都在采购,它们是几百万北京人一年一度的念想。有的人家试图采取一次性行动的策略,全家出动,直奔东单、西单这样的大菜市场,进门后分头排队(前面提到过,逢过年及节假日,在大菜市场买什么都排队),收获也很难说。既然采购年货是所有家庭的头等大事,你家想出来的招,别人家早想到了,你家想不到的,人家也想到了。况且大菜市场的货源相对购买力而言,也未必充足和齐全到哪儿去。技术上的问题,如先排哪个队合适,谁手里持本最稳当,都不是事先可以料定的,弄不好就事倍功半,徒耗精力,或者面对一些剩下的鸡肋式的商品。能满足期望值中的一半,就算不错了。还不如死守家门口的副食店,无非是多跑两趟,起早点。

  惟有一样年货——酒,买起来似乎省些精力,不必大排其队。一般食品店里,可以买到六毛五一瓶的红葡萄酒、七毛二一瓶的佐餐葡萄酒、八毛多一瓶的青梅酒、一两块一瓶的二锅头、三毛多一瓶的天坛牌啤酒等。想买好酒,得到大一点的食品店,买八大名酒,就得去西单商场、百货大楼这样的地方碰运气。好在一般家庭过年喝酒,属于意思意思的事情,无所谓喝什么酒。

  孩子还有自己更上心的年货——鞭炮、灯笼和气球。

  鞭炮并非一般商店有售,好像归于土产品商店专卖。买炮,给孩子的印象是,需要跑更远的路。西城区的闹市口、劈才胡同,宣武区的校厂口、广安门等处,是鞭炮相对集中的销售地带。一放寒假,北京的孩子就开始走街串巷,四下寻摸鞭炮,每年倘花到三五块钱来买炮,就能尽情地放个够了。买炮倒很少出现排大队的场面,但商店无货,孩子在城里的胡同里乱串,饱尝遛腿滋味,乘兴而出,败兴而归的情况,时有发生。

  最普通的是湖南浏阳出的小鞭炮,暗红色包装纸,炮也是红色的,两毛一一头,100响。比它稍大些的,是铅笔粗细的土色鞭炮,俗称“钢鞭”,四五毛钱一头。二踢脚四五分一个。最具威力的是麻雷子,10响,五毛钱。花炮较鞭炮为贵,放起来看闪光而已,意思不大。买炮的时候,还需顺便买点香,点炮用。

  灯笼是还不到放炮的年龄的孩子过年挑着玩的,分球形和桶形两种,内置固定蜡烛用的铁片。灯笼都可以折叠,省着用,不必每年都买。灯笼和气球,一般百货商店都有售,年三十现买,也来得及。

  六七十年代的过年方式,除了包饺子,与今天是大不一样的。那时没有春节晚会一说,一般人家也没有电视看,打麻将被视做违法行为。如在家里呆着,顶多是打打扑克。所以年三十晚饭后,院子里甚为热闹,有制造热闹的孩子,也有凑热闹的大人。孩子或打灯笼,或放炮,大人则遛达、观望、聊天,心态近似到清风寨作客的宋江。小点的孩子,鞭炮都舍不得整挂放,而是拆开了零着装进兜里。最初不敢用手拿,放在窗台上,一手捂着耳朵,一手用香点,人与炮的距离是一个手臂加一根香,点着后还得撒腿就跑。后来发展到一手持香,一手从棉袄外罩的兜里掏炮,点着后扔出去听一响,有时候还故意让手中的炮捻多着一会儿,从容多了。最后进步到放炮时敢捏着炮根不撒手。半大孩子则对此不屑一顾,他们或整挂地痛放大鞭炮,或放二踢脚。二踢脚的放法,一是手持,顶多戴着手套;二是把炮支在地上,发向对面楼的人堆,互相攻击,就演成了炮仗。孩子不管这些,越热闹越尽兴。这种无任何人组织,自发的没有歌声的年三十晚会,一般会持续至十点以后。大人们逐渐散去,回家打扑克、包饺子或睡觉。孩子还接着玩,各种犯坏的恶作剧,一般都发生在这个时候以后。

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一,前面历数的各种年货,便进入享用阶段。那时没有庙会,兴邻居或同事之间串门拜年,家家提供的招待,都是味道一样而来之不易的花生瓜子和糖,你吃我的,我吃他的,他吃你的。区别在于糖果的质量,是普通杂拌糖,还在高级奶糖。

零食

零食:冰棍

  除了一日三餐,其他时间吃的东西,都应该归入零食之列。吃零食不是孩子的专利,但只有孩子会把零食当回事,多少年后,他们开始干大事业,远离零食的时候,对小时候的很多零食的滋味和价钱,还留有清晰的印象。隔了多时或多年,偶尔吃一次,能让童年的时光再现。

  冰棍是夏天的第一零食。六七十年代,冰棍的品种不多,价钱只分两档—三分和五分。和今天五颜六色的花哨包装相比,当年的冰棍纸只是一种简陋而色彩单调的蜡纸。

  三分一根的冰棍,又分三个品种:小豆、红果和一种粉色水果味的;五分一根的有巧克力和奶油两种。早些年还有一毛五一个的双棒冰棍和硬纸盒包装的冰砖,奶油味,一毛钱一个;晚些年雪糕问世,也是一毛钱一根。冰淇淋最常见的,是纸碗包装的那种,北冰洋牌,一毛五一个,用木头片kuai着吃,奶油味。

  当年,冰柜尚少,只在较具规模的食品店可以见到。孩子买冰棍,主要依赖走街串巷的冰棍车。这是一种白颜色的木头箱式手推车,掀开盖,是一层厚棉被,起保温作用。棉被下面是几个敞口的暖壶,分盛不同品种的冰棍;也有的不用暖壶,直接把盛冰棍的纸盒子放在棉被下面。推车卖冰棍的,给孩子的印象一般是上了岁数的老人,胸前挂着带兜的长围裙。他们通常是在下午出门,把空车推到商店批发冰棍,然后在胡同或院子里边走边吆喝,如:“冰棍—三分五分—”或:“冰棍—奶油、小豆、巧克力—”有的干脆拉长了声只反复说一句:“冰棍—儿。”孩子对经常推车用方言吆喝着来卖冰棍的老头或老太太,模样和声音,都非常熟悉,三四十年过去,提起来,还能迅速浮现在眼前。

  买冰棍时,都是先拿冰棍后付钱。有个军队院子里长大的朋友,小时候干过这样的事,三四个孩子连蒙带抢“买冰棍”。他们骗推车老太太说要买多少根,拿到手后,用孩子看家的一招—撒腿就跑。推冰棍车的尽是些小脚老太太,哪追得上他们,最后告到院里的有关部门,将作案的孩子一网打尽。当然,处理方式无非是退款,写检查,批评教育一顿。有的孩子发了点财,兜里有个块儿八毛的,就十根八根地狠买,把褂子上的兜揣满,见到要好的,就分一根。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上学的路上,等不到打预备铃时,这些冰棍早造完了。有时候一伙孩子和卖冰棍老太太起哄,张口买一块钱的冰棍,老太太连忙从冰棍车里往外掏,忙活半天把数忘了,只好抬头再问孩子:“几根了?”

  冰棍的吃法也不尽一致。有的孩子图痛快,大口大口咬着吃,眨眼间一根下肚;也有的孩子愿意让冰棍在手里的时间尽量长一点,嘬着吃;据说最科学的吃法能两者兼顾,先咬着吃,及一半时,再嘬。吃冰棍各有所好,小豆冰棍最硬,愣咬弄不好就咯牙,但这种冰棍在三分一根的里最受青睐,往往供不应求。五分冰棍只有两种,巧克力的比奶油的受欢迎。

  如今夏天一到,很多人家从商店整箱批冰棍,存在冰箱的冷冻室里。但对孩子吃冰棍,经常予以数量上的限制,这倒不是心疼钱,而是怕孩子吃起来无度,影响健康。当年孩子吃冰棍,同样会被限制数量,例如家长一天给六分钱,买两根三分钱一根的冰棍,这就是钱或曰经济条件所限了,和为孩子健康着想无关。现在是一级警督的胡英兰上小学时,有一次学校组织外出学工劳动,她事先在学校对面的冰棍车前买了一根三分的冰棍,还没来得及进口,集合的哨声响了起来,慌乱中过马路时不慎把冰棍掉在了地上,这件事不只是让她当时心疼了半天,而且及数十年也难以释怀。类似的事情,不少北京孩子都有切身体会。可见当年吃一根冰棍,对许多孩子来说,意义是何等重大。夏天孩子做赌博类的游戏,也经常挂冰棍作注。直至多少年以后,90年代,有一次我在安定门地铁站等人,看见一帮三四十岁的北京孩子在“敲三家”,规矩之一,是输者给赢者买冰棍,此举可谓发扬了他们孩子时代的传统。

  冰棍的同类是冷饮。那时候品种也很单调,无非汽水、酸梅汤、酸奶三种。北冰洋汽水一毛五,冰川汽水一毛,酸梅汤一毛,酸奶一毛五。有的孩子或不耐烦,或渴急了,或嫌不痛快,拒绝用吸管喝汽水,而是对嘴吹。慢慢练出了对加了苏打的汽水的适应力。90年代有一年夏天和同事孟超上街,渴了。他不吃冰棍,非要喝汽水。记得售货员掏出汽水,他付钱后,一仰脖,零钱还没找回来,瓶子已经空了。这是我亲眼所见,把售货员也看呆了。

零食:糖

  糖,也是孩子常惦记的零食。

  糖的品种很多,最便宜的是一分钱一块的水果糖(牛奶糖二分一块),包装和味道都不能细品,反正吃起来有甜味,可以零售,甚至适应孩子的经济条件,以零售为主。那时小商店的柜台上,一般都摆着几个卧式玻璃瓶子,盛着各色零售糖,瓶口朝里。一些孩子以身试法,趁售货员不备,钩手伸进去抓几块,屡屡得手。我的朋友孟君就干过这事。当然,更多的时候是花钱买。孩子或捡,或从给家里买东西的余额里“截留”,或家长给点零用钱,或是申请来的专款,总之,兜里会经常有几枚论分数的硬币,干不了别的事情的时候,就买水果糖吃。有个朋友还记得最多一次花两毛钱买了二十块水果糖,装了半兜子,吃了一阵子。当然,孩子如果手里有更多的能支配的钱,就不再青睐水果糖了。一位在万寿路总后院里长大的孩子告诉我,他和另一个孩子有一次在马路边捡了两块钱,当然不会交给警察叔叔,他们就去翠微路商场买东西吃,买了什么,已记不起来了,但肯定不会是水果糖,否则不必如此长途跋涉。据他说,他们去了若干趟,钱太多了,一次根本花不完。两块钱,要真买水果糖,那就是200块,一天两块,够吃三个月了。赵福琪上小学一年级时,也捡过两块钱,他在学校(实验一小)附近的和平门大街路东一个小铺里全买了伊拉克蜜枣,售货员是一老头,开始以为听错了,问他:“是买两毛的吧?”福琪把票子亮了出来,答:“不,买两块钱的。”当年,伊拉克蜜枣大概四五毛一斤,两块钱蜜枣,老头用铁皮杆秤整称了两回。福琪张开身上的兜,根本盛不下,索性全倒进书包里。他吃了一路,也不过几斤蜜枣的多少分之一,剩下的大部分不敢带回家,索性倒进了护城河里。

  糖也是一种家庭待客的常规食品。家里买糖,都是论斤,至少论两,不会论块买。一般商店里的杂拌糖,是按比例把若干种水果糖、奶糖、酥糖等掺和起来出售,看起来品种丰富,价钱便宜,一块二一斤,但显得有点大众化,不上档次,当中玻璃纸包装的,也就是点缀一下,且赶上什么算什么,顾客没有选择的余地。讲究点的人家,不买杂拌糖,他们会到大食品店如西单十字路口把西北角的食品商场或崇文门井冈山食品店,去有选择地搭配,北京的虾酥、巧克力,山东的高粱饴,上海的黄油球、大白兔和米老鼠奶糖都受欢迎。当年在大商场或大食品店买东西,天天排队,逢年过节,更是长队没边,即如张秉贵这样“一把抓”的优秀售货员,从早忙到晚,也难缓解排长队的势头。后来,上海奶糖在北京的市场上已轻易见不到,北京人到上海出差,首选商品就是服装和奶糖,一如东北人在北京采购猪肉。再后来,大概已经接近改革开放的时候,三里河那条街上,开了一家专营上海奶糖的商店,一时火爆。

  有些孩子吃糖,是沾了得病的光。流行的说法是糖有助于医疗肝炎。而肝炎是一种传染病,为数相当多的北京孩子得过这种病,养病和恢复的时候,给孩子吃糖既是一种待遇,又有助于康复,家长自然配合,渐成习惯。病愈之后,家中糖罐或糖盒子里,便很少有空的时候。当然,一天吃几块,家长是要过问的。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四个孩子,其父为四级工程师。他们家的糖盒子放在带锁的壁橱里,但钥匙放在不带锁的抽屉里。他有时候趁家长上班自己在家的当口,从抽屉里翻出钥匙捅开壁橱门锁,偷着拿糖吃。有一次作案间,其母借工间操时间回了趟家(他住的院子也是机关与宿舍一体),慌乱中他在壁橱里摒住呼吸,一动不动,待母亲走后才长出了一口气,有种历险的感觉。有时家长察觉到糖果看减,问起来都不承认。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偷吃过,几十年以后,兄弟姐妹聊天,他提起这件事,才知道他的姐姐和妹妹,也都干过。有个高我一级的同学,当年曾与人合伙,夜里撬过军院的一个小卖部,进去后看着满屋子好吃的,竟一时无所适从,不知道拿哪样好了。后来偷出来糖、点心和水果罐头,俩人不敢把东西带回家,就在游泳池边上一坐,狠吃了一通。此案至今未破。

  有几种北京孩子常吃的特色糖,值得一提。一种是关东糖,棍状,麦芽做的,表面铺着一层滑石粉那样的白粉。初冬上市,吃起来先硬后粘,味甜但不骺得慌,有嚼头。这种糖可以论斤买,也可以论根零售。孩子花自己的钱,往往是买一两根,拿纸一包,边走边吃。一种是粽子糖,即状如粽子的褐色硬糖,大概也是一分钱一块,买多了就上秤,味道似较水果糖厚重,多半是含着吃。还有一种带把的水果糖,圆形,有糖纸,像吃冰棍那样嘬着吃。这种糖把较冰棍棍细一些,和毛衣针差不多。

零食:点心

  包装品零食,几分钱可以买到的,还有各种糖豆(玻璃纸)、甜米花(玻璃纸)、大米花(四分)、玉米花(三分)、果丹皮(玻璃纸)。散装的有鸡蛋卷(五分)、山楂糕、什锦果脯、杏话酶、牛肉干等。这些东西都不经吃,不能像吃饭那样狼吞虎咽,而是慢慢品着吃。吃大米花,通常是撕去长方形包装中的一个角,往手心倒出几粒,送进嘴里;玉米花则一个一个地吃。有的孩子爱把玉米花抛起来,状若乒乓球运动员的高抛发球,然后用嘴去接。

  收粮票的食品,一般归于点心类。最普通的点心是饼干,最普通的饼干是散装的动物饼干,四毛八一斤,收六两粮票,零售一两粮票八分钱。每块饼干是一种动物的图案,像金鱼、兔子、大象、长脖鹿、猴子之类。这种廉价和散装的饼干其实是冲着孩子去的,可以说,当年对动物饼干感到陌生的北京孩子,几乎没有。我曾测试过不下十个当年的北京孩子,考题是动物饼干的价格,有答八分钱一两的,有答四毛八一斤的,都是脱口而出,无一例外。其他饼干带包装,价钱贵出去不少。最常见的是一种长方形饼干,边是曲线型,包装也是长方形,一包二两粮票,有几十片。更好的盛在铁桶或铁盒子里的饼干,属于高级货,一般人家不去问津。江米条、排叉、桃酥、蛋糕、萨其马等也属于普通的点心,商店里常年摆着,但对寻常人家的孩子而言,仍无异于一种陈列品,能三天两头享用它们的孩子,是不太多的。小时候都爱感冒发烧,儿童医院的大厅里,有个食品小卖部,那里的点心卖得快,可见,一般孩子只有生病期间,才有机会吃到点心。

  零食说到最后,是早点。早饭尽管在一日三餐之列,但毕竟不是正餐,在外面吃早点,与家里做的是两回事,姑且当零食说。

  有相当数量的家庭,经常从外面买早点,孩子上小学高年级以后,也常独自在外面吃早饭。除了以经营早点为主的小吃店,带正餐的饭馆也卖早点。六七十年代,饭馆里的早点,主食以油饼为主,六分钱一个,收一两粮票,议价油饼(不要粮票)八分一个,糖油饼九分。其他还有炸糕(八分)、糖火烧(七分)、麻花(六分)、豆沙火烧(六分)、芝麻火烧(五分)、螺丝转(六分)等等。可以特别提提的,是一种稍大些的椒盐火烧,俗称大火烧,六分一个,收二两粮票。稀的只有豆浆,白浆二分钱一大碗,糖浆四分。油饼是现炸的,饭量大的孩子,买一个油饼,用大火烧一夹,再喝一碗糖浆,这就类似于南方人所谓“大饼油条”的吃法,算下来一毛六分钱。当年的北京孩子,如今下岗的,当小职员混饭吃的,当大老板的,当省长市长部长的,当名人的,干什么的都有,在什么地方干的都有,差别是不用说了,但有一点,小时候恐怕都是喝豆浆吃油饼长起来的。

  注释

① 苏小林《我的父亲苏静将军》,载《老照片》第22辑,山东画报出版社2002年4月第一版。

② 李南央《“阔家主”的孩子》,载《老照片》第32辑,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出版。

③ 汪朗、汪明、汪朝《老头儿汪曾祺——我们眼中的父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一版。

④ 施文心、葛佳《都赶上了》,华艺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⑤ 资中筠《特殊年代的童趣》,载《万象》2003年8月号。

⑥⑨ 倾倾《逝去的美味》,载《读者》2003年第8期。

⑦ 邓云乡《秋水湖山》,东方出版社1998年4月第一版。

⑧ 章含之《我与乔冠华》,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3月第一版。

昨天的时尚

穿戴

  时尚,顾名思义,是指一个时期里的社会风尚,不可能持久地存在下去。一种时尚一旦过时,意味着它自身的现实价值的大贬,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价值——回味的价值,则很可能长时间地存在下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当年的军帽,如今只能在民工堆里还看得见有人戴,但提起当年的军帽及与军帽相关的故事,从六七十年代过来的北京孩子,都会为之再心动一次。

“文革”前,孩子的衣服,品种并不算单调,尤其是女孩。北京孩子可以翻出小时候的相册看看,他们的打扮,即使以今天的审美眼光来挑剔,也说不上落伍。后来,服饰装束被染上政治色彩,进入了全民色款单调的服装时代,孩子自然不能例外。

  孩子小时候,穿衣服不由自己,家长买什么穿什么。男孩好说,60年代前期,冬天都戴人造革面栽绒里的坦克帽或空军帽,上面镶着有机玻璃眼镜,平时作样子,起风时可以翻下来挡风。春秋天多戴海军帽或大檐帽,扛着肩章。夏天穿印着图案的白色或黄色跨栏背心。府绸白或格衬衫和明兜灯心绒外罩也一直流行。球鞋是男孩惟一渴望得到的东西。球鞋分矮腰和高腰两种,有米黄、深蓝、暗红、咖啡等颜色。两年前,在一个聚会上,有人穿着一种正流行着的球鞋,有位1952年出生的北京孩子见后神色异样地说:“这不是我们小时候穿过的吗?一模一样!怎么又转回来了?”他叹道,时尚看来也未必有去无回,轮回是一种能渗透到生活的末梢的人生道理。

  女孩的打扮则很难尽数了,用“花枝招展”一词来概括,并不过分。夏天,花裙子配带襻的皮鞋加浅色袜子,为最流行的装束。

  上面说的,是“文革”前十岁上下的孩子的时尚装束,只能算是这个话题的一个片面的前奏。这些孩子长大几岁以后,进入轰轰烈烈的时代,穿着之风也为之一变。穿戴这个话题,说起来是有点复杂的,因为有男女、年龄、季节和从头到脚之分,只能一样一样地慢慢梳理。

栽绒帽子、军帽

  冬天,北京男孩都戴栽绒棉帽子。款式略有区别,大致分三种。一种为褐色条绒面平顶,一种为褐色条绒面瓜皮顶,一种为军绿色布面瓜皮顶。最时髦的是第一种。帽子里面要加一个白色衬帽,有的就缝在帽子上,一年拆洗一次,白色变成了黑色。戴法也有讲究,大冷天,不到滴水成冰的份上,从不把两边护耳的舌头翻下来,不仅如此,固定耳舌头的,不是那两根带子,而是一对别钩,带子当年称“飘带”,名副其实,要让它永远飘着。有的孩子不慎把飘带弄皱巴了,得马上过水抹平,甚至要用土熨斗熨一下,还看不过去,就得换新的。这种褐色丝绸飘带,大商店里专门有售。有时候孩子顶风踏雪走出去几里地往大百货商场跑,目的就是为了寻求一副飘带。平顶的栽绒帽子因为走俏,有时还不大容易买到,一些孩子只好用瓜皮顶帽子将就,那就要不时用手捏捏,给帽子做平顶造型。军绿色棉帽子,又分军用和民用两类,倘是在商店买的仿军帽,则有东施效颦之嫌,不受孩子青睐。

  春秋两季,流行单军帽,即解放军取消军衔前后的款式。“文革”初期,自党和国家领导人到造反的红卫兵,人人头上戴着一顶。这种帽子一成时尚,便经久不衰,几乎贯穿于那十年的始终。军帽也有真假之分,真的军帽为的确良面料,颜色碧绿,帽檐尖挺,里面印有长方块的章,标着姓名、年龄、血型等栏;假的无论颜色、面料、样式都能让孩子一眼望穿,不值钱,给人的感觉反倒有点土。戴军帽同样有讲究,要把帽子上面的接缝处尽量撑起来,出门前得用手捏半天,不少孩子在帽子里边垫一圈硬纸壳或报纸,不如此不足以称“酷”。当然,想摆“酷”就得承担相当的危险系数,戴军帽很容易被“飞”,即走在大街上,帽子被骑车而过的胡同小痞子顺势从头顶上摘走。流行戴军帽,让军队大院的孩子抖了几把,随之而来的是被“飞”的后顾之忧,防不胜防。城里小痞子戴的军帽,除非家里有亲戚在部队供职,否则,十之八九是“飞”来的。其实,“飞”帽子并非六七十年代孩子的发明,杜月笙早年在上海就干过这等事,只不过他“飞”的不是军帽而已。还有一个时期,兴在帽子上别帽徽,即红色五角星,这也有真假之说,需仔细辨识。弄不好,真的军帽配个假帽徽,效果不堪一看。

  有两则真实的故事,能量出当年孩子对军帽的痴迷程度:

  地安门一带某胡同里,住着一位退下来的部队首长,据说衔至将军,所居自然独门独院。老同志平时总是一身戎装,类似孙毅那样的打扮,这也是许多老革命军人下岗后的着装积习。令人不解的是,他不爱在家“方便”(他家有卫生间,或许动机是节约用水),经常出门上公共厕所。某日,老人正在胡同里的公共厕所内蹲坑,进来几个十几岁的孩子,拿眼一“照”,遂起歹意,上去“飞”了老人的军帽,拔腿便跑。老人指挥过千军万马,咽不下这口气,提着裤子就追了出来。结果是帽子没追回来,自己还玩了一跤。

  另一件事发生在1969年,也就是国庆20周年庆典的前几个月,我的朋友曲昭是当事人之一。曲君当年十五六岁,住在京西一个部队院子里。某日,他骑车驮着一个地方大院的同学去四机部二院玩,逢驻扎该院的一些战士在操场上打篮球,脱下来的衣裤就堆在一边。曲君的同学对眼前的军帽垂涎多时,起了顺手牵羊之心,与曲君嘀咕,马上付诸行动。得手后他们有点忘乎所以,当即把帽子顶在了头上。与前一例的结局不同,他们出门后正骑车晃荡着,背后突然驰来一辆卡车,跳下几条汉子,不容分说就把他们“绑架”到车上,开进了位于万寿路和翠微路之间的“九号”——当时一个远近闻名、带有强制性的拘禁场所。曲君属于“胁从”者,也被关了几天,审了一溜够,后被家长领回教育,挨了父母一顿臭骂。他的同学为这顶军帽付出了更为沉重的代价——在“九号”蹲了几个月,直至国庆节后才放出来。

板儿绿、制服、口罩带

  六七十年代,孩子的服装已单调到无多少款式可区分的地步,除了夏天,多数孩子三季都是一种打扮——四个暗兜的制服,惟颜色略有分别。现在的影视作品,涉及那个年代的孩子时,人人一身军装。其实“文革”前期,孩子的穿戴并非独以军上衣能领风骚。院子里的半大孩子结伙骑车出行时,部队大院是一身绿,地方大院是一身蓝。倘是两类院子相邻或相对,这种对比尤其分明。孰优孰劣,没有公认的判断。后来,从军成为时髦的就业方式,不独军队子弟,地方大院孩子参军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军装这才跟着走红,成为一种社会化的“学生装”。

  冬天,孩子都戴口罩。其实也不正经戴,而是把口罩塞进上数第二和第三个扣子之间的上衣里面,带子留在外面。这是一种不容忽略的时尚标志。其功能近似今天男人的领带或女人的首饰。孩子都难免毛糙,丢三落四,经常是人已经走在上学的路上了,忽然发现没戴口罩,那是一定要回家去取的,否则,这身衣裳再时髦,也差着行市。如是看,非典期间那种直接往耳朵上套的短带子口罩,远不合当年的时尚准则。口罩带子竟成为一种最时髦的服饰点缀,反衬出孩子穿着上的单调和苍白。

  冬天,北京孩子多穿棉袄棉裤,套制服外罩。无论胖瘦,人人臃肿,看上去身材都差不多。后来出现一种制服式棉袄,将棉袄和罩衣合二而一,但臃肿依旧,且拆洗麻烦。那时的气温似低于现在,大冷的时候,有的孩子也穿棉猴,即一种衣帽连体的冬装。通常是把棉猴帽子套在栽绒帽子上面。倘为了硬充帅哥而不穿棉衣冻着,则被目为“耍单儿”。

  春秋天,小一点的孩子(十岁左右),上衣似还有几种可供家长挑选的款式。一种是翻领,三个明兜,三到四枚扣子。这种款式以前流行过,以后也流行过;孩子适穿,大人也适穿。我的一个同学至今穿着一件麻布面料,浅驼色,三个明兜的翻领上衣,除了颜色和面料,与他十来岁时穿过的上衣没什么两样。另一种是三个暗兜的学生装,直领,下面是两个兜盖,左上兜没有盖。这种学生装30年代就流行过,直至六七十年代,仍不过时。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正式场合都穿中山装或军装,惟一例外的是康生。除“文革”初期偶着军装外,他露面时(如出席九届二中全会和十大)经常穿的衣服,就是这种学生装。康一向被目为党内的文化人,比党内“秀才”格高一档。他那时已经七十来岁了,为什么不追随毛泽东也穿中山装,而是穿在小学生中流行的学生装,其心态如其人在其他方面的表现一样,让人揣摩不透。

  上中学以后,除了四个兜的蓝色制服,孩子的上衣选择余地有限,而且与家庭背景不无关系。

  军队院里的孩子不用说了,就是穿军装。把家长取消军衔后压箱子底的衣裳都翻出来。1955年授衔后,校以上军官都配有礼服,盛在专用箱子里,一人一个。国庆、八一之类的节日,军官集体着装乘车外出活动,看上去确实排场。当然,礼服平时穿不出去。孩子穿的,都是家长的四季常服。冬装为呢子。当年的规矩是,校官着粗且厚实的黄呢子,将官是较薄的马裤呢;大衣的区别在领子,校官为栽绒领子,将官为真皮领子。春秋夏装的料子为哔叽、咔叽布、柞蚕丝。别管哪一种,从箱底里翻出来就穿。常见的搭配是里面一件呢子上衣,外套普通军装,最上面的扣子不扣,把呢子领子露出来。陆军军装最走俏,空军上衣的颜色与陆军一样,海军是藏蓝色,就差点意思了。有个住海军大院的朋友,父亲是12级的上校,提起那段光阴,他的记忆是想方设法把藏蓝色的海军呢倒换成陆军黄呢,问遍了他的陆军家庭出身的同学,没人愿意换。可见时尚趋向之一斑。军队院里长大的王朔,在《看上去很美》中的一段对小学高年级的描述,是准确和真切的:

  学校五六年级很多男生穿了军装来上学,挽着袖子,免进去整幅下摆,仍显得肥大,瘦小的人全身正面只有四个兜。不少旧军装的肩膀和领子还有刚摘下肩章和领章痕迹,那一小长方块比别处新。他们的表情还不是很自信,被人盯着看还有些羞涩。就这样,他们也显示出了一种力量。全校做操时,一眼望去也是一大片,黄灿灿的,无端就有些热烈的印象。①

  地方大院的孩子,能从家长的箱子里继承的,多为藏蓝色斜纹毛哔叽中山装,或西装,似乎都有点穿不出去。他们一般还是穿蓝色制服。

  进入70年代以后,四个兜的的确良军上衣(干部服)长期领导服装潮流,泛称“国防绿”,俗称“板儿绿”。很多地方大院的孩子也以穿它为荣,梦寐以求,想方设法得到一件。两个兜的(战士服)就没意思了,甚至不如不穿。如今,在建筑工地上,还能看到不少民工是这副打扮。军装的大小肥瘦,用号数和甲乙丙丁来区分,号数和衣服的尺寸成反比。军装可以以旧换新,只要有一件,哪怕是旧的,以后穿军装的大问题就大体不愁解决。实在找不到陆军军装,前面说过,其他军服也能将就。我的一个邻居的姑姑供职海军总医院,给他找了一件藏蓝色海军上衣,印象中他无冬历夏,一年到头穿着,有一次被某痞孩子借去,差点没要回来。后来,市场上一度有国防绿的确良面料出售,不少弄不到军装又不甘落伍的孩子央求家长买回这种面料仿制成军上衣。穿仿制军装给人的感觉,与如今穿假冒的劣质“名牌”服装无异。由此还连带出军扣的紧俏与升值,五枚军扣,能换出远远超出扣值的东西。另一种仿制是把两个兜的军上衣(士兵服,明扣)改成四个兜(军官服),那就更不能看了。

  穿五枚扣子的制服,要害在于第一枚扣子不能扣,等同于今天穿两枚扣子的西装,最下面的扣子不能扣的道理。此外,左上兜别钢笔的缝处也得空着。后来又兴在衣领内侧缝一个白色钩织的衬领,表面上是维护衣领的清洁,实际也是一种装饰。此外,最好把袖子往上挽两圈。

  工人子弟中,有不少孩子穿家长的“劳动布”工作服。浅藏蓝色,布料粗厚结实,看上去有点夹克衫的意思。在大批干部子弟中学毕业涌入工厂以后,这种工作服就不能意味着身份和门第了。穿着它走在大街上,还有点“顽主”的味道。

  孩子的衣服都不经穿,一者布料多为纯棉的,二者爬树上房玩攻城磨磨蹭蹭、撕撕扯扯,三者不少家庭孩子穿衣裳是接力式的,兄长成队的孩子很少能穿上属于自己的衣服。满眼望去,大多数工人子弟和为数相当多的干部子弟,身上的衣服都打着补丁。补丁最常出现的位置是胳膊肘、屁股和膝盖。当年,孩子穿带补丁的衣裳,是很平常的事情,倘把那时一般人家的孩子拉出来,以今天的眼光审视,不是要饭的,也得是工地上的民工,甚至还不如他们。大概在“文革”后期,一帮好“弄潮”的孩子曾一度故意把自己打扮得嘀里当啷,补丁摞补丁,作衣衫褴缕状,和他们从前的一身“板儿绿”形成鲜明反差,而且从不单挑着这么打扮,一般是头天说准了,第二天一齐摇身一变,出去就是一伙子人,成了北京市的一道景色。

  夏天,平时都穿背心裤衩。这种装束有点抖不起来,不少半大孩子依旧春秋打扮,宁可热着。70年代以后,的确良衬衫与府绸衬衫形成高低之分,那时不讲品牌,上中学的孩子如果有一两件灰色的确良衬衫,不管是买的还是做的,都能招摇一阵子,心理感觉有如今天身着万宝路T恤一样。

白边儿懒、回力、五眼棉鞋

  六七十年代,北京孩子都穿一种叫“懒汉鞋”的布鞋,后来又称“片儿鞋”。这种鞋廉价、方便,松紧口,提上就走。懒汉鞋也是泛称,细分起来,面、底、边都有区别,之间可以产生多种搭配和组合。

  懒汉鞋的面,有灯心绒和布面两种;底有塑料、轮胎和布底三种,塑料底又有红白之分;边以颜色论,非黑即白。搭配起来五花八门,最具生命力的是红塑料底黑边条绒面的那种,至今不衰。白塑料底黑边条绒面的当年也很多见。轮胎底的懒汉鞋,无论什么边什么面,都显得土气,尽管结实,孩子也不爱穿。布底则都是家里奶奶姥姥一辈戴着顶针用针锥纳的,鞋帮也是自家缝制的,更为土气,且与流水线批量生产的鞋相比,款式及尺寸上很多地方不合规矩,穿着它出门,不异于村姑进城,孩子更不爱穿。当然,爱不爱穿是一回事,穿不穿是另一回事。最“拔份”的,是黑布面、白边、白塑料底的懒汉鞋,俗称“白边儿懒”。在如今四五十岁的北京孩子中,提起“白边儿懒”,无人不知不晓。当年上了中学,萌发了点招摇心劲的孩子,将这种鞋视为追求对象,一旦穿上了它,其他款式的懒汉鞋就不在眼里了。在中学,班里的规矩学生穿这种鞋的不多,他们大部分穿红底黑边条绒面或白底黑边条绒面这两款。用王朔的话说,“那些大点的,已知风情的,不那么正经的孩子更爱穿‘白边儿懒’。那就像今天妓女酷爱的黑丝袜,走在街上有一种求爱的暗示”。

  到了80年代,红底条绒面黑边懒汉鞋还是最入时的打扮之一,但要与吊脚瘦腿蓝裤子和白袜子搭配。再后来,据说北京城里常能见到这样装束的大款:一身皮尔·卡丹西装,脚穿片儿鞋,手持大哥大,坐着人力三轮车。前两年,有个在日本定居的同学回来,他是1956年出生的北京孩子,我陪他逛了一趟王府井步行街。他感叹过王府井商业区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在新东安市场里买了两双懒汉鞋,一双是轮胎底的,一双是布底的,都比塑料底的卖得贵。这是后话了。

  球鞋也是孩子日常穿的鞋种,并不拘泥于打球或别的运动。球鞋的种类更多,得数一阵子。除了前面提到的那种这两年又轮回过来的经典款式,还有若干种,不妨一提。

  军用球鞋简称“军球”,又叫解放鞋。部队院里的孩子得近水楼台之便,脚上人人一双。这种鞋尽管不在商店出售,但部队指战员年年发放,以致流传甚广,军队大院以外有解放鞋的孩子,也很普遍。穿解放鞋无所谓年龄界限,十来岁到六七十岁,穿着它走在大街上,都没有什么不当。当年,学校里三天两头有行军、劳动等开门办学活动,都适合穿解放鞋。平时,除部队子弟外,脚上一年到头蹬着解放鞋的孩子,似也不少见。

  没听说哪个孩子打过网球,但网球鞋也是孩子中最流行的球鞋之一,是无可置疑的。网球鞋分蓝、白两种颜色。白网球鞋通称白球鞋。小学生组织活动,正规一些的场面,标准着装为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鼓号队也是这身装束。胡同小痞子穿白球鞋经常不系鞋带,后来如此装束演成小流氓的代名词。有一句歇后语可证:白球鞋不系带——流氓。孩子多的家庭,穿鞋和穿衣服一样,也是接力式的,弟弟拣哥哥的鞋穿,一双白球鞋,少说能传两三过。穿到最后,系不系鞋带,也确是无所谓了。否则,一双缝来补去的“黑”白球鞋,配一副雪白的新鞋带,看上去倒不大协调。“文革”后期,一些专门的球鞋开始在孩子间传播和流行,如排球鞋、羽毛球鞋、乒乓球鞋等等,价钱大概在七八块上下。这些鞋的本来名目,对孩子来说,等于瞎扯。他们脚上的鞋都是多功能的,不仅穿着排球鞋打乒乓球,跑步,还穿着它上课,遛车,买东西。

  球鞋中真正的“大哥大”,是“回力”——一种高腰的篮球鞋,底子很厚,有两三公分,内侧有个半月型的红色标志,内踝骨位置有一块纪念章大小的白色圆形皮子,是一个作健美状的裸体男子压模图案。有个住红山口军事学院的朋友告诉我,他有一双不带半月标志的“回力”鞋,他仔细比过,除此以外,和一般“回力”没任何区别。当年院里有孩子指其为冒牌货,后来的事实——他们在八一体工队的篮球馆看到过穿这种鞋的队员——为他作了“清白”证明。回力鞋大概十多块钱一双,一旦蹬在脚上,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单凭这双鞋,就能“拔”起“份”来。“回力”也分蓝白两种颜色,白回力尤其扎眼。据说还有一种黑色回力,则很罕见。不少中学生刻苦练篮球,因为只要能打进校队,“回力”就有盼头了,这是央求家长给买回力鞋的最佳借口。说到“回力”之“俏”,还需借用王朔的一段话:“‘文革’时社会秩序大乱,这款鞋和军帽一样是小流氓抢劫的主要目标。经常看到某帅哥穿着‘回力’神气地出去了,回来光着脚,鞋让人扒了。”穿“回力”固然可以抖“俏”,但和戴军帽一样,危险系数也跟着陡增,从某种意义上说,“回力”是一款能让孩子的神气感和恐惧感同时迸发的球鞋。“回力”的走俏,势必连带出仿制的冒牌货。有一款远看酷似回力,近看则漏洞百出的高腰白球鞋,也出现在一些跟风的痞孩子的脚上。这款鞋蒙不识字的家庭妇女有富余,让孩子随便一瞧,便一眼望穿。它的最大破绽在于鞋底,回力的鞋底厚实暄腾,这款球鞋的底子是绿色的,不仅厚度不够,且硬而缺乏弹性,有点往上翘,鞋尖部位尤其明显。此外“回力”的半月型标志、三个气眼及踝骨位置的圆形皮子,高腰白球鞋都不具备。穿这款白球鞋,以一句用烂了的成语——东施效颦——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冬天,北京孩子都穿条绒面的五眼棉鞋,区别在于鞋底。和“懒汉鞋”一样,白塑料底最流行,下雪时孩子走路爱出溜,这种鞋脚感滑溜,轮胎底的差点,布底垫底。“文革”中后期,开始流行浅棕色的翻毛皮鞋,结实、经穿,适用于上了中学的孩子。翻毛皮鞋与劳动布裤子搭配,看上去很协调。但这种鞋保暖性能差,仅一层单皮子,过不了冬,大冷的时候,还是得穿棉鞋。

  夏天,背心裤衩,光脚穿塑料凉鞋是孩子居家时的日常装束。60年代,流行的凉鞋样式为“三横一竖”、前面包头,有黑、棕两色。也有不带竖道、前面敞口的襻鞋,多被孩子视为“女式”,不爱穿。“文革”后期,前面一个叉子,脚后跟系襻的款式最常见,这种凉鞋和懒汉鞋一样方便,提上就走。其实,夏天甄别北京孩子的时髦与否,不在于穿什么款式的凉鞋,而在于是否穿凉鞋。在街上飞着耍“飘”的孩子,天越热越不穿凉鞋,而是穿布鞋穿袜子,就像冬天“耍单”一样,追求所谓“反季节”打扮。不少孩子被家长逼着穿凉鞋上学,出门转一圈,待家长上班走了,再摸回家换上布鞋袜子。放了学进门再换上凉鞋。似乎穿布鞋比光脚穿凉鞋上一个档次。

  整个六七十年代,跨度很长,又可以分出若干时段,北京孩子的装束打扮并非一成不变。但市场一直是僵化和单调的,穿着的时尚准则变化余地不大,无非是今年流行一身绿,去年是上蓝下绿,明年是上绿下蓝。大体是军用服装在领导时尚的潮流,当年一度流行的顺口溜中,有一句为“狂不狂,看米黄”,指的也是军装。军帽、“国防绿”上衣或一身“国防绿”、“白边儿懒”,背“军挎”(一种军用书包),用脚后跟蹬把车座拔到顶的26“燕把”链套转铃八成新的自行车,手持钢丝锁,这副打扮,用今天的词来形容,叫“酷”,用前几年的词来形容,叫“潮”,用那个年代的词来形容,叫“份”或“狂”,意思是一样的。

毛线帽、拉毛围脖、蓬松发式

  六七十年代,女孩子身边的“化妆品”,在今天看来,应该打上引号。最常见的是蛤蜊油,比蛤蜊油高级的是雪花膏。抹雪花膏如今已经算不上化妆了,当年还须担待“臭美”的骂名,或被上纲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至于做头发、染发、用唇膏之类,是想都不能想的。女孩少白头,也只能听其自然。《看不见的战线》上映后,许多少白头的少女被赋予片中女特务“白桃花”的外号,有的进而被引申为“特务”。严格说,与化妆沾边的、能让少女改变模样走向亮丽的打扮和修饰,在六七十年代,已经倒退到几乎是空白的地步。

  冬天,十来岁的女孩与男孩一样,流行戴帽子。女孩的帽子是毛线织的,状如古代武士的头盔,把脖子以上除脸以外的所有部位都包在里头,耳朵下面耷拉着两条长带子,出门时在脖子上绕几圈,然后系在后脖颈子的位置。大点的女孩,则戴头巾或围脖,拉毛围脖最“酷”。总之,用今天的眼光看,保暖而已,“怯”也难免,“俏”则都谈不上。

  女孩的发式,多少还有点变化,不似男孩,小学生一律平头,中学生赶时髦的,顶多把头发留成“一边倒”。女孩的头发可长可短,长发必梳辫子,无论年纪大小。而披肩发、马尾巴,烫发,使用发卡和扎蝴蝶结,都为世俗观念所不容。当年从十来岁的少女到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一律用寸把长的黑色卡子。女孩的辫子也必梳成两根,一般在耳朵后面,位置可随潮流稍有挪动,靠前点靠后点靠上点靠下点,挨得紧点或分得开点,变化的余地,不出这个圈子。辫子的粗细也因人而异,但单根和多根的辫子也有臭美之嫌。尽管当时正是大唱《白毛女》里《扎红头绳》的歌的年代,但北京女孩梳辫子,大多不用头绳,更不用说红头绳了。一般用牛皮筋作头绳,扎猴皮筋差点。短发的款式大同小异,细看,有娃娃头、运动头和“飞机头”三种,但还短不到八九十年代所谓“小子头”的程度。界于短发和辫子之间的所谓“刷子”,也流行,即从耳根往后的位置分出两绺头发,但不编辫子,直接用皮筋扎起来即可。梳“刷子”,头发得留得恰倒好处,太长太短都不宜。

  女孩若真想抖“俏”,得等到上了中学以后,拿头发做文章。要害是无论留什么头,都不能梳得太紧,尤其是自脑门刘海处到耳根附近,头发更不能紧贴着脸,要故作蓬松状。当然,严格说,如此打扮,还不是一个简单的时尚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品行的定位标志。有个50年代出生的北京孩子告诉我,当时敢于以这副打扮在街上招摇的女孩,背后必有男人做支撑。他的意思是,那些不大正经和规矩的,爱在更不守规矩的男孩圈子里混的女孩,才持这种装束。当年,妙龄少女中凡发式蓬松者,一般难逃“浪”的声名,并有着男孩 “赐给”的外号。尽管留这种发式的女孩为数不多,在班里永远属个别现象,但依然能在全北京市通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以至于如果有人来写一本北京人的时尚生活史,这是抹不去的一笔。那时候,在梳妆打扮这个生活末梢上,封闭、单调、一元化及各种禁锢已经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所以才生出可以靠发式的细微变化来衡量人品的逻辑。话又说回来,任何事情都建立在相对的意义上,当年的头发故作蓬松与今天的“花枝招展”,其视觉的心理效果是一样的。

军装、外罩、假领、肥裆裤

“文革”初期,常说这样一句话:“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或曰:“毛主席挥手我前进。”其实是挥笔,并非挥手。1961年2月,毛主席曾挥笔写了一首七绝《为女民兵题照》,诗云:“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首诗在后来的“文革”中随着另外33首“毛主席诗词”一道,被广为吟诵,妇孺皆能背诵。它对日常生活的直接和实际的影响,就是改变了中国妇女(不论年龄)数千年不变的天性和根本追求,将“爱美”而导致的衣着装扮剔除于她们的生活目标之外,或者说,它改变了“美”的原始概念。女孩着装也不例外。

  不用说,50年代的少女装束——连衣裙(俗称“布拉吉”)、高筒袜、装饰化的色彩斑斓的上衣——统统进了垃圾堆。女孩衣服的颜色和男孩子一样,大体不出蓝、灰、绿三种。款式也都千篇一律,侧面开口的裤子更是肥大而没型。不如此便有被扣大帽子之虞,至少被目为异类。既然是响应毛主席“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号召,女孩的时尚打扮,只有向军队看齐了。事实也是如此。军队大院的女孩,得了风气之先,以女式军上衣“飒爽英姿”了一段不短的时光。

  由于男女军装可以通换,军队院里的女孩,无论母亲是否是现役军人,都能弄到那种两兜仨扣翻领的女式军装,这是春秋两季最时髦的少女装。女孩的蓝色便装,也经常被做成军装的款式,钉上军扣。即便弄不到女式的,穿男式军装也不逊色。凭心而论,用“飒爽英姿”来形容戎装打扮的少女,还倒贴切。我的一位男性朋友,也在部队院里成长,“文革”初期大概十四五岁,已经到了注意女孩的年纪。他回忆说,同院年龄相仿的女孩,或一身绿,或上绿下蓝,梳着刷子或短发,骑着26女车,这副装束对男孩子的吸引力,较之女性化装束,甚至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冬天,军棉袄、棉军帽、四个兜的军用冬装、甚至军大衣,都是女孩的应时装扮。地方大院的女孩除了嫉妒就是羡慕,她们顶多弄到一两件,还不知得费多大的劲。那也不过是点缀一下以求不致落伍而已。嫉妒这些被“武装”起来的女孩的,并非只有弄不到军装的地方大院的女孩,甚而还有一些地方院里的男孩。曾听熟人回忆说,一年冬天雪后,二炮后勤部院里的两个女孩,骑车到附近某地方大院楼下的商店买东西,皆着棉军服、蓝裤子,脚穿五眼条绒塑料底棉鞋,围拉毛围脖,戴着口罩。她们被在楼顶上打雪仗的几个男孩发现,遂满腹妒意地一齐冲两人起哄大叫:“圈子!(意为女流氓)圈子!”并朝她们头顶乱拽雪球。想不到此二女竟不失军人子女的血气,绕过商店就进了单元门,直奔楼顶而来。结果是吓得这帮男孩惟恐跑不动,四下逃散,有两个腿慢的孩子被当场抓获,挨了一顿臭揍,脖子里塞满了他们自己攒好的雪球。

“九一三”事件以后,也就是70年代前期,“文革”的高潮已经过去,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出现了些许变化。这时候,两个兜的女式军上衣依旧为少女所青睐,但已经不再独领风骚。女孩穿着上的款式和花色出现了余地有限的变化。如夏天各种图案的长短袖的确良翻领衬衫,松紧带人造棉裙子,冬季各种颜色的中式棉袄外罩,春秋两季花格子外套等,开始装扮北京的女孩。到了70年代中期,也就是“文革”后期,女孩中开始流行一种衬领,即看上去是一件衬衣,实际是一个领子,套在毛衣或外罩里面,把领子翻在外面。衬领自然较衬衣便宜得多,颜色也是多样的。家长给孩子一买就是若干件,可以三天两头地换换,既不失为一种修饰,也显得衣裳多,富有变化,其实是既蒙不了自己,也蒙不了别人,因为北京的女孩几乎人人如此,大家心照不宣罢了。但裤子则依然以蓝、灰色调为主,且样式无变化可言,都是则面开口的那种标准款型,面料为棉布、的确良或的确良咔叽布(简称“的卡”),看上去有种肥打扮的意思。至于连衣裙之类,依然属于奇装异服。即使是普通松紧带裙子,多好看,也只能在家穿穿,敢穿裙子上学,要有点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气概。有个70年代在铁二中上学的孩子说,她曾经鼓足了勇气,和另一个同学把裙子穿到教室,立刻鹤立鸡群,被当作怪物对待,她还能硬撑着,同伴不堪指指点点,课没上完就哭着回了家。

  当年的女孩子不戴任何饰物,若硬提装饰,恐怕除了假领子,就是毛衣的颜色和花色了。那时毛线走俏,论两卖,收取工业券。混纺毛线给人以搀假的感觉。家家无论男女老少,身上的毛衣差不多都是自家织的,女孩无论出身贵贱,一般从小学起就开始学打毛衣,每家都有一堆竹子的或金属的毛衣针,还有用一根细塑料管连接两根毛衣针的所谓“元宝”针。毛衣的色彩和编织花样,是能让少女展示爱美天性的为数不多的手段之一。办公室、公共汽车、公园、电影院……凡公众场所,织毛衣的妇女随处可见。当年的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播音员吕大渝回忆说:“那时,只要开会,女士们几乎人手一件‘毛活儿’。过冬的毛衣、毛裤、毛背心、毛袜子、毛手套,新毛线、旧毛线以及五颜六色得靠加上一根棉线维系的烂毛线,拆了织,织了拆。”高手是大可以引此为自豪并招徕学艺者无数。手巧的男士当中,也不乏一些能织毛衣者。上了中学的女孩,把正织的毛衣塞在书包里,带到学校偷着打,被老师没收而引起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不是个例。

襻鞋、猪皮鞋、塑料凉鞋

  六七十年代,女孩与男孩一样,以穿布鞋为主。最常见的是白塑料底黑边条绒面襻鞋,最时髦的是白塑料底白边布面襻鞋,冬天更一样,都是白塑料底黑边条绒面五眼棉鞋,不分男女。他如轮胎底或纳出来的布底都不入流。如今餐厅服务员及舞蹈演员的工作用鞋,即黑色绒面棕色模压塑料底襻鞋,当年也有,是大人穿的,孩子穿它,看上去有点怪异。只有生活相对困难或姊妹成堆的家庭的孩子才穿这种鞋,显然是捡大人的旧鞋而省得给孩子买了。总之,除了带不带襻这一男女之间的原则性区别,穿鞋的时尚标准,男孩女孩差不多。其实女孩中也不乏穿懒汉鞋者,或者说,懒汉鞋当时是一款不分男女的鞋。球鞋同样男女不分,像所谓“军球”、白球鞋、回力,都不乏女孩穿它们,而且可谓不减风韵。夏天,男女孩子穿鞋的区别最分明。女孩都穿带襻的塑料凉鞋,款式大同小异,颜色较之男孩的黑棕两色,要丰富许多,但大体还是以黑色为主旋律。审美的标准是可以转换的,当年的女孩,凉鞋和丝袜子一道穿,是一种时尚和上档次的体现,现在还如此打扮,则显得有点跟不上趟了。如今一到夏天,入时的女孩或厚打扮(厚袜子加运动鞋),或光脚穿拖凉鞋,即便穿高跟襻带凉鞋,也不能穿袜子,真是乾坤颠倒了。

  到了“文革”后期,中学生里,开始有追逐时尚的女孩穿皮鞋。穿皮鞋是否入时,取决于皮鞋的来历。属于自己的,款式和成色都是新的,一般是猪皮平跟的襻鞋或丁字鞋,一看就是专门做给学生穿的;一些女孩拣家长的皮鞋穿,则是另一回事,与入时无关,甚至效果相反,家长让孩子穿它,也是一种无奈。冬天,还流行过一种鞋襻在脚脖子上绕一圈,绕到脚后跟系襻的平跟靴子,女孩穿它,看上去并不美。整个“文革”期间,高跟鞋一直绝迹,它和烫发、口红、连衣裙一道,对那些风华正茂的少女来说,只是一个概念或一种念想,没有人敢付诸实践,用它们来装扮自己。

  以上装束,差不多概括了六七十年代女孩的日常梳妆打扮。倘要勾画一个时髦女孩的具体形象,不出这样的装束:春秋两季,上绿(女式军装)下蓝或上蓝下绿,衬衣领子翻在外边,梳短发或刷子,穿黑色布面白边白塑料底襻鞋或条绒面黑边白塑料底懒汉鞋,骑26线闸女车;冬天则四个兜的冬装军上衣,围拉毛围脖,戴口罩,穿黑色条绒面白塑料底五眼棉鞋,一提裤子要露出毛裤裤腿。

打群架

打群架:茬架

  打群架曾是一种社会时尚,一种半大孩子普遍参与的活动,说起来会让今天的同龄孩子感到莫名其妙,当年,确是如此。

“文革”初期,北京的中小学“停课闹革命”达近三个学期(1966年6月-1967年底)。孩子扎堆活动,多以宿舍院为单位。院子的称谓多是周围通晓的单位简称,如空军大院、轻工部、七机部、军科(军事科学院)、三部(总参三部)、计委(国家计委)、设计院、钢院等等。名头最大的是“国务院”(即国务院宿舍,位于西便门),有的简称用宿舍所在门牌地址,如新老302(广播事业局宿舍)、三号(月坛南街3号,华北局宿舍)、某区(如和平里七区、三里河三区、百万庄酉区,皆为中央国家机关宿舍)等。胡同则依旧称化简,如八条、西堂子等。这些简称,在方圆数里的圈子内有效。那时北京城外,某个地段,会座落若干院子。如复兴路沿街是一色的军队院子,颐和园周边有军事学院、军事科学院、总参三部、中央党校、中调部、西苑医院、北大等单位的宿舍,北蜂窝一带有铁道部、新华社、四机部、有色金属研究院、京西宾馆等单位的宿舍,东大桥一带有纺织部、外交部、农业部等单位的宿舍。月坛地区机关最多,有个顺口溜说:“二三六九中,全城来办公!”当中的“三”,即指月坛地区的三里河,那里三部一委一院,有小国务院之称,这个地段的机关宿舍院,前面已经提到过,不必重复了。

  打群架之风,是大气候所致。停课以后,上了中学的孩子无正事可干,且精力和火气正旺,属于没事滋事的年纪。瞎折腾、疯玩、“闹革命”之外,就着“横扫一切”的社会风尚,孩子之间群殴之风的兴起,便在所难免。导火索很容易形成,因琐事产生的摩擦,因争风吃醋(所谓“拍婆子”)引发的恩怨,因这个院的孩子多看了那个院的孩子一眼(所谓“犯照”),都会酿成院和院之间的“战争”态势,甚至两院结下宿怨,“战争”时起时落,有如巴以关系那样。有时候混战的规模更大,出现“三国演义”甚至“战国七雄”的局面。打架的前奏,有不少孩子常用的形容术语,如“叫茬呗”、“挡横”、“犯各”、“乍刺”、“装丫的”、“执拗”、“来劲”等等。粗话如“装什么丫的”,在孩子圈里常听得见。

  当年孩子打架,讲究“阵势”,即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也不是十个八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院和另一个院的事情,或者说是一群人或一片人之间的事情,是所以谓之“群架”。打群架是有规矩的,事先要“茬架”,又称约架,双方派员商定时间、地点,一般选择在不收门票的小公园、学校操场或某个隐蔽的街道。八一湖土堆一带,即那时候的打架“胜地”之一。约定完成,接下来是分头去纠集人,韩信点兵,越多越好。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甚至数百人,机关规模大,宿舍院子大,楼多,自然在人数上占便宜。

“文革”初期,“参战”的孩子多为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出生的年龄段。一遇“战事”,经常是院里适龄孩子总动员,倾巢而动,岁数小点的也尾随去长见识。人群中有好战分子,有跟着哄的,也有不得已而被裹胁去的。届时浩浩荡荡,骑车的,走着的,骑车带人的,有时候一长溜坐在马路牙子上,能排出小半站地,不时有人过来发烟、冰棍和汽水。个个都揣着家伙——菜刀、三棱刮刀、钢丝锁(又称棍锁、弹簧锁,一种自行车锁)、铁链子、板砖等等。我认识不少老三届的北京孩子,如今都顶着各种名目的高级知识分子的头衔,举止文质彬彬,当初概不例外地被充为“群架”堆里的一员。有一名牌大学教授,当年家住宣武区某院,常参与这类“活动”。他告诉我,他们院和外院茬架,一般约在宣武公园,他属于凑热闹跟着哄的一族,从不带利器,顶多从家中厨房里偷出一根擀面杖,塞在袖口里面,一则壮胆,二来防身。他参与了多起群架,但既没打过别人,也没挨过打。

  其实,这种“群架”极少演成真枪真刀地浴血奋战的场面,人纠集得越多,越容易让“战事”流产,否则,便很难解释“茬架”频频,恶性流血事故却不多见这样一个当年的事实。那时把能折腾的一般孩子惹不起的名声在外的孩子称为“狂主”或“顽主”。打群架后来形成一个规律,阵势摆开后,双方营垒里总会有几个“顽主”彼此熟悉,甚至称兄道弟,继而由他们出来调停,把纠纷摆平,结局千篇一律—双方挑事的孩子握手言和。有时候双方招人竟约到同一个“顽主”头上,一场恶战转为友情聚餐。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就有这样一个场面,影片是依据王朔的作品改编的,王朔本人就在片中充当了一回摆平一场战端的“顽主”的角色。两伙子人马后来杀到莫斯科餐厅,干杯畅饮。

打群架:顽主

“茬架”规模的“大战”一般打不起来,突发性事件导致的“局部摩擦”则时有发生。板砖“花”人,刀子捅人的事例虽不普遍,却也难免。架打多了,就涌现出一批“声威”播至十里八里以外的“名院”和“名人”。也比出了某一地段中,哪个院厉害,哪个院。

  比如60年代后期,西长安街沿线的机关大院,二炮和国务院宿舍相对“拔份”,老302(广播事业局宿舍)就差点意思,全总和汽车局(一机部宿舍)也不行。再往西数,空军大院和海军大院,里面的孩子成长在兵营中,得传他们工农红军或八路军、解放军家长们的基因,穿着也划一而扎眼,折腾起来差不多能惊动北京城的西半拉。再往西,一溜军队院子,数铁道兵最厉害。和平里的机关宿舍区中,是化工大院最“牛逼”。那时院与院之间,就似国与国之间,有一、二、三世界之分。两拨不相识的孩子在大街上、公园里或冰场上相互“当横”,呛呛起来,必得互问:“哪院的?”人单势薄的一方若想避免祸端,要么背靠一个厉害的提起来能让对方胆寒至少发怵的院子,要么就得有人壮着胆子出面作外交努力,提对方院里“顽主”的外号或小名,说些“和你们院郭三、小建没的说”之类的软话,一般能化干戈为玉帛,否则难逃一劫。

  大院里孩子多,容易成“势”,然后借势而起,顶多出几个登高一呼的“顽主”,全院孩子出门,全仗着提这几个名字“抖份”。他们起哄行,动真格的,绝对“野”不过城里胡同的孩子。胡同的孩子,多出身劳动人民家庭,“造反”是他们身上的天性,打起架来豁得出去,个顶个。真正意义上流氓团伙,多出自那里,泛称为“城里小痞子”。城外机关宿舍的孩子都怵他们几分,不敢轻易叫板。最有名的,当属菜市口菜刀队。当年北京孩子中流传一个尽人皆知的顺口溜:“刀子、板带,口里、口外,大开门、小开门。”“口里”,即特指菜市口菜刀队,据说“队员”有数千之众,在整个京城横行无阻,逮谁灭谁。60年代末的一个冬天,军院(解放军军事学院)一帮孩子和菜刀队在颐和园冰场上遭遇,我的一个朋友当时就在军院的孩子堆里,他回忆说,军院的孩子仗着家门口的地利,开始还想叫叫板,后来弄清对方的来头,领头的“顽主”终于心虚,不战而退,认了。另一个例子也是他说的,大概发生在颐和园附近的河边,俩城里孩子被他们院的孩子围住。那俩孩子是一身蓝,懒汉鞋,一个拿一根角铁,另一个拿一把刀,都不短,摆出誓死一拼的架势。这边部队子弟一片“鸡屎绿”,拿什么的都有,双方力量是2比无数。就这么对峙着,有半个多小时,军队院里的孩子到了也没敢动手。

“名人”,是指一些心黑手狠的“顽主”,这些孩子靠打杀得名,进而成为统领一方(某一地段)的小流氓头子,名曰“戳”。当年,哪个孩子真敢玩野的,动刀子捅人,一准能在某一块地界“戳起来”,恶名逐渐传开。所谓“名”,指的都是绰号。如复兴路一带的“黑狗”、“瑶子”,和平里地区的“特务”、“黑枣”,王府井、东单一带的“骚子”,西单的“红叶”,西四的“小酸枣”,前门一带的大忠、小忠,木樨地的“二牛”,三里河的“大头”等等。最著名的要算统领菜市口菜刀队的“小混蛋”,可谓是一个能让60年代末期的北京孩子如雷贯耳的人物,无人不晓。有两本涉及当年北京孩子的作品都提到了他。王朔在《看上去很美》里有一段专门写他:

  最广泛的一次出动,大概是去平“小混蛋”的那次。说是一个叫王小点的人出的头,这人也是小孩皆知,口耳相传的大腕。小混蛋是城里的顽主头,后来我遇到过很多当年的“老炮儿”都号称跟他交过手或打过照面,也就是说是个打遍北京城的角色。各大院的孩子走得一空,街上像过兵一样过了一个上午,一眼望不到头。听说他们在白石桥小树林里堵住了小混蛋,一共七个人。小混蛋还说:给我留口气儿。王小点说,我饶你,但我这刀不饶你。然后他们就排着队一人一刀,扎到天黑,小混蛋千疮百孔地咽了气。没听说有人因此被判刑,涉案的凶手太多,公安局也无从下手去抓。听说还有一种说法叫为民除害,可以置之不理。王小点不久就被他家送去当了兵。关于这件事已经成了北京的一个民间故事,小混蛋这个人也已成为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从这点讲,他也算流芳百世了,谁还记得王小点呢?

  另一本名为《烟盒》的书这样写他:

  那里(指菜市口)的流氓头外号叫“小混蛋”,名震四海,刀子玩得好,二尺来长的三棱刮刀就在腰里别着,一身的国防绿,两把菜刀叉车把,在大街上横冲直撞,无人敢管。据说他下辖的流氓团伙有3000人之众。据说,一提认识“小混蛋”,在饭馆吃饭都不要钱。②

  当然,想成为登高一呼的“顽主”,仅凭一股子野劲是不够的,那叫“傻鲁”,充其量是一李逵,连张飞、鲁智深都够不上。还得有点心思,能拿住人,有办法摆平一些事情,能把坏事做得艺术一点。举目京城,凡坏到能享顽主声誉的孩子,几乎多少都有点这样的资质,往大了说,就是朱元璋和刘邦。

  那时,类似小混蛋这样的“顽主”,差不多都是派出所里的“常客”。一个院或一条胡同出几个常和派出所打交道的孩子,并不新鲜,有的孩子一年进进出出个几次。有些孩子的家长实在觉着脸上挂不住,就把孩子送回老家过一段,这也只是权宜之计。派出所进多了,这些孩子也已经麻木了,“无所谓”。反倒让街道派出所的名声大噪,远在一些有大机关之称的部委之上。如“月派”(月坛派出所)、“北派”(北新桥派出所)、“广派”(广安门派出所)等等,都是那些“玩闹”孩子挂在口头的机构简称。

  听住在景山后街总参院里的一个孩子说起过,60年代末,他有一次到地安门一带找一个叫“老四”的同学,在胡同口撞见俩警察正带着老四迎面过来。他心想如果上去打招呼,弄不好也得跟着进去,索性装不认识,擦肩而过,行同路人。他还挺紧张,随后到老四家打探怎么回事,家人随口说了一句:“又进去了。”和说 “上街买东西去了”表情无二,然后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文革”中的第一茬“顽主”,结局不一。有的如王朔所述,或死无葬身之地,或摇身一变,成了人民解放军战士;有的因作恶多端,被判了大刑,若干年后出来,再过若干年,成了大款;更多的这类孩子随着长大成人,“浪子回头”,上了正路;还有的成了热心于公益活动的“雷锋”。曾听一位家住月坛地区的孩子说,70年代前期,他们院几个改邪归正的“顽主”,联合其他院的孩子,定期为附近的澡堂义务打扫卫生,坚持了一两年。1977年“五一”,大批老书解禁,王府井新华书店门前一大早就排上大队,一群年轻人在维持秩序,他们并不买书,而是路过这里,看到书店前秩序有点乱,自发过来服务的。我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同学中,都有当天去那里排队买书的。有个孩子后来告诉我,他发现,这伙义务维持秩序的年轻人就住在他家附近,有好几个是多年前打架不要命的“顽主”。

  打群架之风起于“文革”初的停课之际,风行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家长奔赴干校时期,持续到“文革”结束以后。就是说,打群架作为北京孩子中一种流行的时尚活动,贯穿于“文革”的始终。像如今的运动员一样,一茬孩子过气了,代之而“后起之秀”。因而“顽主”也呈“辈出”之势。

打群架战例

  复课以后,打群架势必蔓延到课堂。孩子生活在一个失去学习氛围的大环境里,总得找点事干;孩子扎堆,自然容易引起摩擦;孩子来自不同的居住区和居住环境,又容易引发群体的摩擦。这大概就是打群架在那个年代的生命力所在。70年代前期上中学的孩子,大概都曾在自己的学校旁观或参与过“混战”。“战事”就发生在楼道或操场。楼道里打起架来,抄的是笤帚、墩布、椅子和书包等顺手的家伙。楼道地方窄,腾挪不开,结果经常是教室和走廊的玻璃稀里哗啦,“参战”的孩子人仰马翻、头破血流,甚至殃及无辜师生。而老师除了报警,根本无法收拾局面。操场地界大,常见的是追杀场面,抄板砖容易。总之,因打群架而大闹课堂的事例,在70年代中前期,是相当普遍的。

  学校里打群架,分起拨来形形色色,有同班分两拨的,有按班分拨的,有按院分拨的,有一个年级分成两拨的,不一而足。复课以后,西城区城外中学的容量有限,月坛街道一些住机关宿舍的孩子被分到城里的八中、35中、150中这些胡同里的老牌学校,那一带的打群架不免经常以“城”为界。

  八中有一帮三里河某区的孩子,遇事抱团。有一回在操场打篮球,三里河一孩子和学校周围胡同里的一个孩子掐了起来。搁现在大家劝劝也就散了,那时不然,先是三里河的孩子一拥而上,仗着势众,几打一,把城里那孩子“爆撮”一顿,取得阶段性胜利。那孩子不告饶不还手也不躲闪,由着这帮城外孩子动手,然后爬起来掸掸身上的土,从容而去。三里河的孩子也是意气用事,明白强龙斗不过地头蛇的道理,此后警惕了几天,结伙来去,书包里揣着家伙,上学放学不敢避开高峰时段。接下来的几天倒平安无事,在楼道遇见挨打的孩子,对方也不乍刺。三里河的孩子们以为事情就算过去了,渐渐掉以轻心,恢复到以前的习惯,放了学不回家,在操场上玩到天擦黑。大概在十来天以后的一个傍晚,他们从学校出来,还没走到按院胡同口,迎面窜出一帮胡同的孩子,有一二十个,拎着板砖之类的家伙,不问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打。三里河的这几个孩子连招架的姿势都没摆出来,就被打得落花流水,好几个开了瓢,缝了针。有个孩子腕子上的罗马表蒙子被砖头拍得粉碎。那帮胡同孩子尽管手黑,却没有把他们往死里打,分寸感很到位,雪了耻,解了恨,又把事端局限在小孩打架的性质上,没动刀子,不致酿出牢狱之祸。

  三里河的孩子打了人,遭报复;挨了打回院,也没有罢休的道理。就算哥几个认了(当中确有挨打的孩子被家长摁住,不让出门),院里的孩子也不认。他们院孩子开始在城外敛人,个个使出吃奶的劲,那几天院里就像十月革命前夜的圣彼德堡。他们串院串校,百万庄的,计委的,二炮的,建工局的……44中的,铁三中的,月坛中学的……纠集起百十口子人,还在新疆餐厅和展览馆餐厅请了两顿饭,讨论战略战术。三里河的孩子们准备大动干戈,“平趟”胡同,一逞院威。城里的孩子也凑了同样规模的人数,候着对方上门。事态滚成这样的规模,貌似到了激战前夜,其实老炮们都清楚,就这场群架而言,差不多该结束了。

  事情的结局是,城里那伙孩子里有个叫土匪的痞子的拐着弯的亲戚,又拐了无数道弯,够着了月坛地区一顽主的表弟,由该顽主出面,将双方领头的孩子招到月坛公园,打了一下午牌,意在安抚双方,也说了几句含着威胁口吻的话。事情就这样了结了。

70年代以后,能摆平双方,遏止一场争斗的领袖式的顽主越来越少,群架参与者的门槛也越来越低。到了“文革”后期,也就是70年代中期,打群架的北京孩子中,小痞子占了九成以上。这时的群架有个特点,即持续性。很多时候,架一旦打起来,便不可能马上

收场,哪打哪了。吃亏的一拨自然不甘称臣,想着复仇,占便宜的一拨也自知只是一城一池的得失,绝不敢掉以轻心,从此以胜利者自居。一句话,日子都不好过。轮到60年代出生的这拨孩子上中学时,已届“文革”末尾。那时上课捣乱、起哄、瞎折腾的孩子一个班也能数出十来个,一旦“茬”起来,多数属于跟着哄的,真打过大架的孩子很少。我们班,大概只有李连生和王世明这两个人。

42中1974年的生源很杂,不似很多学校,从小学一锅端到中学,至少学生来源相对集中。这个学校当年春天从甘家口的华侨补习学校院内迁至社会路,替代以前的社会路中学。随后进校的初一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北蜂窝的,西直门外的,礼士路的,三里河的,木樨地的……后来打架,分拨也没有以班或院为阵营。大体西外是一帮,另一帮分不出片来。李连生和王世明都属于另一帮。李连生是政法干校的孩子,王世明住学校对面一个叫四道口的平房居民区。他们俩而外,这伙孩子中的骨干分子,还有外班的外号“孟老头”和“豁子”等五六个人,这俩人住在复兴门外南侧河边的一片平房区。

  李连生这伙孩子与校内外多个团伙交过手,西外一帮是其中之一。西外的孩子,非大淘即小闹,守点规矩的极少,说白了,是一群痞孩子,程度不同而已。两帮孩子因为什么茬起来,孰是孰非,已经说不清楚了,无非是个别人之间的琐事纠葛,把小事做大。在学校里有过几场乱战,没分出输赢,始终相互不服。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打架也是这个道理,那时谁能多认识几个社会渣滓,哪怕一面之缘,挂在嘴边,也可以撑撑门面。有一次西外的孩子真招来一帮大几岁的已经上了班的,果然奏效,打得李连生这帮狼狈逃窜,形成“追杀”场面。李连生一伙在大街小巷里狂奔两站多地,躲进市政某公司一栋宿舍楼的楼道,半天不敢抻头,只有孟老头仗着书包里的两把菜刀,想愣扛,结果被垫了被子—挨了顿痛打。他们躲到天黑才敢摸出来,连生回了家。当晚,另几个没回家的孩子在这栋宿舍楼下粮店的挡风板后面遇见一刷夜的女孩,此时来了胆,将该女就地轮奸。事发不久即在严打中入宫,后来派出所在现场开了批斗大会,这几个孩子站在卡车上遭例数罪行。月坛街道很多孩子目睹了这个场面。 

  李连生他们的另一场架是远征农展馆。那次也是帮别人的忙,有个孩子从西边转学到东边,挨了欺负,回老家招人,三托两托,到了豁子头上,豁子又叫了李连生,那次一共去了四五个孩子,属于单线联系的临时组合,都揣着刀子。他们锁定并堵住了目标,下手也狠,拔刀就捅。第二天李连生远走外地,不久派出所抓人,另几个都进去了,审到豁子时,这孩子坚不吐实,成全了李连生。后来那几个孩子都判了刑,李连生则一直“逍遥法外”。

  还有一次是到三里河堵人,去了五六个孩子,王世明和李连生都在内。那次也是他们得势,把那边的孩子打得满地找牙,叫服声不绝。事情如果到此而止,也就罢了,自当是他们身经百战中的一场,收兵凯旋,不亦乐乎。但王世明不干,在对方认服后,顺手摘走了那边一孩子的手表,好像还有一两件别的什么东西。性质就出了打架的游戏规则的圈,对方随后报警。据李连生事后回忆,那些天严打的风声正紧,有一天晚上王世明到他家喝酒,他还劝王外出躲躲,想不到王世明当夜回家,警察就在门口候着。王被抓的情形与甫志高极似。这一去就是十多年,奔了新疆,户口也被吊销了,罪名并非打架而是抢劫。王世明和我从小学起就是同学,他被放到西北后我们从未见过面。回来后听说靠小买卖度日,娶了个农村媳妇,有同学在他摆的烟摊上买过烟。

李连生是另一路结局。他打了那么多场架,花过人,也捅过人,但不用说劳教、判刑,连派出所都没进去过,这在当年是不多见的。除了运气,和他平时的为人大概不无关系。打架归打架,那是意气加义气用事,此外在他身上看不出一丝小流氓的痞气。他生长在典型的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译者之一,母亲是八中的老师。他打小学画,当过我们班的美术和物理课代表。那时班里正乱,上这两门课,谁要是捣乱,他必挺身而出。他平时待人处世,其实是颇具君子风范的。当年买什么东西都排队,加塞抢购之类的场面天天能遇上。李连生到商店买东西,摊上这类时候,从来是往边上一站,等着,大家抢购完了,剩下了他就买,剩不下就走。有一回几个同学扛着气枪到八大处打鸟,在公园里还差点跟管理人员打起来。爬了一天山,傍晚回到苹果园地铁站时,个个筋疲力尽。那时地铁车里的座位排列和公共汽车一样。李连生坐在一排的里面,后来有抱小孩的上车,坐外面的同学实在懒得起来,就装看不见,不料李连生从里面站起来,给人让座。2003年年底我们班一些孩子聚会,喝酒时说到他们打架的那几档子事情,他也承认,那时不懂事,意气用事了。我告诉他,你的故事可以作为这本书的素材,他开了句玩笑:“你得把我写成董存瑞、黄继光。”

孩子烟民

  小孩学抽烟不似大人,后者早期的吸烟史往往与环境和心境相关,诸如熬夜、工作紧张、压力大、心烦之类。孩子不懂这些,他们抽烟,最初纯属闹着玩、好奇和寻求刺激的心态作祟,渐渐互相传染,成了一种生活时尚。

  六七十年代,北京孩子十来岁便有了吸烟体验的,不在少数。别管真抽假抽,上瘾还是闹着玩,总之是抽过。如今四五十岁的北京烟民,不少人计算烟龄,可以追溯到他们攒烟盒的年纪——小学三四年级。但孩子抽烟,面上一般看不见,多半属于地下或半地下活动。

  孩子的抽烟场所,首选防空洞,次为公共厕所,再次为河边、小树林。总之是僻静的,避开大庭广众的角落。偶尔也能于下午四五点钟在离中学不远的马路上见到这样的情景:几个匪打扮的孩子扎成一堆,撒把骑在停着的自行车后架子上,远看绿不叽的一片,近看人手一根烟。

  防空洞是最安全的吸烟场所。对孩子而言,在那里抽烟被大人发现的可能性等于零。我们院备战年间挖了两个防空洞,后来没有和连锁的人防工程打通,成了“孤岛”,被闲置起来。70年代前期,院里一些上了中学的孩子将其中之一辟为“吸烟室”,里面有一些砖头垒起来的桌椅。他们时不时打着手电进去,呆上一两袋烟的工夫。这种局面维持了差不多两三年,直至这批孩子长大成人,不再顾及抽烟让大人知道为止。孩子在防空洞抽烟,隐蔽性好,这是最大的便利;不便的是那里透气性差,弄不好就是一身烟味,出来后还得脱下衣裳狂抖落。此外防空洞也不似眼前的墙根、砖垛和厕所那样抬脚可及,有时候还得遛腿找洞口,费劲掀盖,摸黑进去,也不见得值当。不少北京孩子因地制宜,就在街面上找背静的地方“冒烟”。万一遇见大人过来,他们的姿势是把手搂着,用食指和拇指掐着烟屁,烟头朝上,整根烟缩在袖口内。单看这只手,状若半身不遂患者。所有打小抽烟的孩子都熟悉并拿过这种姿势,好像是无师自通,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的自然流露。此外,预防措施中还有嚼茶叶、灌凉水等等。导致有的孩子烟瘾和茶叶瘾并驾齐驱,同步增长,不抽烟也离不开茶叶,家里招待客人的块儿八毛一两的茶叶飞速下降,弄得不少家长莫名其妙,打着转猜想个中原由。

  当然,再怎么躲着,“多行不义”了,也难免露把柄。上中学时,我们班一同学有天中午被院里几个插队的孩子教唆抽烟,下午被语文老师找去谈话,本来是说学习上的事情,讨论“蒋介石独裁统治”中“独裁”这个词的所指,该同学认为是指当时的统治集团,老师的答案是蒋介石个人。一进门他就被不抽烟的女老师闻了出来,瞪了他片刻,问:“抽烟了吧?”这孩子还算急中生智,脱口就撒谎,无奈他天生结巴,说话大喘气:“是我……我……”隔了若干秒,老师正琢磨着用什么词教训他,后半句接了上来:“我爸抽抽抽烟来着。”所幸老师也没深究。其实他爸根本不抽烟,经他这么一编,让院里几个孩子充了一回自己的大辈。但也确有蒙冤的,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上中学时,有一次上学路上,也被同学问及:“你抽烟了吧?”他紧着往外摘自己,解释了一路。那时他父母都抽烟,但他从不抽烟,直至现在。

  这还不算什么,那时候孩子抽烟都爱凑一块,冒着玩,单挑着抽的现象极少见,有时候躲闪不及被哪个孩子的女同学或邻居撞见,会视为小流氓扎堆,告家长,问题就严重了。回家后严审是轻的,免不了一顿暴揍,其实审来审去,这些孩子没偷没抢,无非是过过没有烟瘾的“抽烟瘾”而已。孩子抽烟和学坏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顶多能让人联想到“恶习”为止。大多数家长把孩子抽不抽烟当作学不学坏的标志,这实在是冤枉了大批好孩子,也是一种简单思维所导致的误区。我后来接触过无数打小偷着抽烟的北京孩子,无一沦为或曾经沦为流氓者。

  有一句名言:“最危险的地方,其实是最安全的地方。”孩子抽烟,这句话也经常应验。到处找没人的地方抽烟,说不定哪次让爹妈碰上;就在家里抽反倒没事。这样的例子也不少,甚至是一些孩子的经验之谈,但并非人人适用,得有两个前提,一是家里经常没人,二是家长也抽烟,对烟味麻木。有个朋友五年前戒了烟,他当烟鬼的时候抽烟极凶,一天两三盒,早晨从睁眼到出门上班,不过眨眼的工夫,至少五六根下肚。换句话说,平时除了吃饭睡觉,基本上烟不离嘴,一根跟着一根,他的看家动作是用上一根烟头点下一根烟,当年是很省火柴的。他的烟就是在家练的。他父母都抽“琥珀”烟,成条的买,就搁在不上锁的抽屉里,唾手可得。小学四五年级时他为好奇心驱使,趁父母不在,拉开抽屉,从开了包的一盒烟里抽出一根,开始了他的吸烟经历。有头一回便有第二回,就这样瞒了父母一年多,上了中学才被家长发现。那次也不是在自家,而是犯了大忌,和几个同学到一个家长不抽烟的孩子家,抽这孩子家里招待客人用的中华烟,一次造出去小半盒,露了馅,该孩子家长遍晓“做案分子”的家长,结果是几个孩子分别被施以了程度不同的管教。结果的结果是——没用。

  另一个自初一开始抽烟的朋友告诉我,有一次不慎被他妈从衣裳兜里翻出烟来。其母大怒,抄起炕笤帚就抡过来。并打电话把他爸从办公室叫回来,说“家里出了大事”,他爸匆匆回来看到真相,并不以为是什么“大事”,结果爹妈嚷嚷了一场,他倒趁机溜之大吉,先躲开再说。

  六七十年代,北京孩子无论抽不抽烟,都知道这样一句顺口溜:“高级干部抽牡丹,中级干部抽香山,工农兵,两毛三(指北海牌,两毛三一盒),农村干部大炮卷得欢。”大体是据收入情况,把烟分成四五毛、三毛多、两毛多等几个消费档次。孩子没有收入,烟的来源五花八门,没有固定的消费档次,有了钱六毛五一盒的中华过滤嘴也敢买,没钱大街上拣烟屁回来撕月份牌上的日历纸卷大炮的事情很多孩子也干过。有的孩子烟瘾犯了甚至抽过树叶、草纸、丝瓜秸等等。那时很多烟在商店里有零售,可以论根买,这在一定意义上方便了钱不够又等着过烟瘾的孩子。英达也是打小抽烟的北京孩子,他有过这样一段回忆:

  我7岁的时候,父母入狱,被关了四年,惟一的姐姐16岁就到内蒙古支边,我流落街头。我学了一身坏毛病,比如抽烟、打架,父母回来那天,母亲给了我5分钱,我没有像其他小孩子那样去买糖果,而是举着那几分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跑到胡同口的烟摊,买了几根香烟。母亲知道了,伤心得不行:“这孩子怎么办啊!”母亲花了很大的精力来改正我的毛病。

  再大几岁,比如上了中学的孩子,开始把抽烟引为一种生活时尚的标志,这就有了品牌意识,基本原则是以价钱在三毛以上的为不跌份。那时恒大烟简装的三毛一,锡纸包装的三毛四,上海大前门三毛六,锡纸包装的三毛九,二者之间同一档次的还有光荣(三毛六)、香山(三毛四)、红叶(三毛二)等畅销品种。高一个档次偶尔能企及的是四五毛的,像牡丹、云烟、群英、礼花、上海、凤凰等,低一个档次凑合能抽的是两毛多的,像北海、八达岭、工农、海河、大生产、飞马等。再往下数,一毛来钱甚至几分钱一盒的,如战斗、绿叶、春耕、工字、经济之类,别看孩子不挣钱,也羞于搭理。如果时不时冒冒牡丹烟,那是一种飘飘然的、能觉得出许多孩子在垂涎的感觉。有个朋友回忆起有一次他们院一顽主刚从“局子”出来,他花一块钱买了两盒红牡丹,当着一帮孩子给了该顽主,意为巴结,以后遇事让他给自己戳着。还真立竿见影,该顽主当即对众孩子放话:他的事就是我的事,以后我不在,他有什么事,就找你们丫了。言罢把烟盒拆开,撒给了这帮孩子。

  倘有孩子不亮烟盒,把手伸进裤兜直接掏烟,常这样干的,多半为叶子窄(钱少)而烟瘾大的孩子,兜里揣的是不好意思出手的便宜货。其实这种姿势并非北京孩子的发明,早就有人回忆,当年鲁迅掏烟,就用这种姿势。确切说应该不叫“掏”,而叫“摸”。70年代初,市场上流行一种阿尔巴尼亚烟,硬壳掀盖包装,状如非一次性的金属烟盒,打开后先是一层锡纸,烟呈扁圆形,平着码。听说是中国为阿尔巴尼亚制造的,属于出口转内销产品。这种烟很便宜,一毛几一盒,看上去也不丢份,很多孩子爱拿它充样子,但据懂烟人一致的感觉,就是——没法抽。后来市面上又出现一种朝鲜烟,两毛多一盒,据说更没法抽。这就是六七十年代北京市场上仅见的两种所谓“外烟”。

  孩子抽烟,吞吐间也捎带着把抽烟的规矩与花活都迅速学到。例如吐烟圈,甚至吐烟棍;例如吃烟,用舌头和嘴唇合作,让叼着的烟头朝里入嘴,把烟闷灭;例如迎风点烟;例如一根火柴不点三根烟;例如掏烟、夹烟、弹烟灰和弹灭烟头的姿势;例如一根烟抽到底,烟头绝无湿感等等。总之看似简单的一个过程,其中之道还挺深。

  五六年前,我曾见一骑小三轮的老头在街头和几个老太太发议论,话题听上去是某人刚患肺癌去世,岁数不是太大。老头一口京片子,底气十足地夹着国骂放话道:“都他妈说抽烟爱得肺癌,那是瞎扯。我打六岁抽烟,现在六十多了,什么他妈病也没得过。”看来北京孩子抽烟,作为一种现象,有更远的历史,并非仅见于六七十年代,但那时候是不是和六七十年代那样,抽烟能让孩子引为一种时髦的生活方式,就不得而知了。

酒量是这样练出来的

  烟酒之间,从名到实,都难分开。孩子充“酷”,两者中不管先沾上哪一样,离另一样就不远了。在六七十年代北京孩子的眼中,抽烟与喝酒,时髦的程度不分高低。对家长来说,两者尽管都被视为孩子不学好的具体表现,但也不能说一概而论。多数家长无条件地拒绝孩子抽烟,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哪怕是对拿烟头点炮这样堂而皇之的借口,也决不松口;喝酒则另当别论,半大孩子逢年过节时在饭桌上要求喝一小杯葡萄酒或啤酒,一般会被允许。甚至有的家长自己喝酒时,用筷子头沾一下白酒送进孩子嘴里,看孩子又苦又辣的感觉,用意无非是逗着玩。作家汪曾祺就对自己的孩子来过这一手。他的女儿汪明回忆说:

  我最初对“爸与酒”的印象大约在我三四岁的时候,那也算是一种“启蒙”吧?说来奇怪,那么小的孩子能记住什么?却偏把这件事深深地印在脑子里了。

  保姆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炒菜,还没开饭。爸端了一碟油炸花生米,一只满到边沿的玻璃杯自管自地先上了桌。我费力地爬上凳子,跪在那儿直盯盯地看着他,吃几个豆,抿一口酒,嘎巴嘎巴,吱拉吱拉……我拼命地咽口水。爸笑起来,把我抱到腿上,极有耐心地夹了花生米喂给我。用筷子指指杯子:“想不想尝尝世界上最香的东西?”我傻呼呼地点头。爸用筷子头在杯子里沾了,送到我的嘴里——又辣又呛,嘴里就像要烧起来一样!我记得自己无法可想,只好号啕起来。妈闻声赶来,又急又气:“曾祺!自己已经是个酒鬼,不要再害孩子!”透过泪光,我看到爸还在笑着。③

  但是,从未闻哪个家长有过用抽烟来“逗孩子玩”之举。

  孩子有了自觉的喝酒意识,一般要到上中学以后。与抽烟一样,最初也是受新鲜感的驱使,谈不上什么嗜好,顶多是想赶点时髦。孩子所以对酒好奇,除了汪曾祺那样的家长的言传身教,恐怕与他们接触过的各类文艺作品有点关系,像小说《水浒传》、《创业史》、《沸腾的群山》、《艳阳天》,电影《铁道卫士》、《渡江侦察记》、《铁道游击队》,样板戏《红灯记》、《智取威虎山》等等,里面都有或细致或诱人或壮观的喝酒场面。有个朋友当年在二中上学,他的一个同学酒后回家被家长呵斥,逆反心态大作,拿李玉和、杨子荣这样的英雄豪饮之举说事,和家长强词夺理。结果是父子混战了一场。这孩子天生是喝酒的材料,如今也奔五十了,前些年喝得肝出了毛病,住在医院里,已经这样了,据说吃药不用水——还得用酒往下送。

  孩子接触酒,一般是从香槟、汽酒、葡萄酒、玫瑰酒喝起,这几类酒多少有些甜味,而且酒精度不高,喝起来也容易得到家长的宽允。当年,最常见的甜酒是四毛五一瓶的红葡萄酒(后来涨到六毛五)和七毛二一瓶的佐餐葡萄酒,包装简陋,瓶盖与酱油瓶子盖无异,铁皮垫着橡胶圈用起子开的那种,一般食品店都有出售。烟台中国红和通化葡萄酒属于国产葡萄酒中的上品,不仅名贵,还一般见不到,想喝这种酒,得等逢年过节往大食品商场奔。至于洋葡萄酒和如今流行的干红干白葡萄酒,则根本见不到。香槟和汽酒属于介乎酒与汽水之间的饮品,被正经喝酒的人打入另册,属于女人、孩子或视喝酒为受罪的男人的专用酒,那时也看不见国际汽车拉力赛,不知道香槟酒的一个主要用途是颁奖典礼上——获胜者先抱着瓶子乱晃一气,然后又乱喷一气。

  啤酒是北京孩子喝酒的第二个台阶,虽说是苦味替代了甜味,毕竟酒精度有限,少喝点身体反应不大。那时还没有燕京和北京这两个牌子的啤酒,青岛和哈尔滨牌对多数北京孩子而言,也仅是听说而已。北京市面上的瓶啤牌子主要是天坛和五星两种,以天坛最多见,三毛多一瓶。此外就是散装的生啤酒,类似今天的扎啤。这种啤酒可以在饭馆里现买现喝,随意定量,最早是两毛来钱一升,一大海碗一毛。后来卖到一毛钱一杯,四毛钱一升,盛在白色塑料容器里;也可以用暖壶、塑料桶之类的容器往回打。夏天,散装啤酒最被孩子青睐,解渴刺激两不误。

  烈性酒不为北京孩子所特好,但也免不了沾两口。六七十年代,著名的八大名酒都不易买到,茅台八块一瓶,竹叶青也得三四块。过年过节、内部渠道、托外地亲友是买这几种酒的前提。孩子抽烟讲究,喝酒则随遇而安,最常见的是喝二锅头,记得是一块七一瓶,属物美价廉的粮食酒。此外还流行过一阵子青梅酒,八九毛一瓶,顾名思义就是用青梅泡白酒,绿色,给孩子的感觉是不如纯白酒那样劲头猛烈。和啤酒一样,白酒也有散装的出售,副食店里摆着酒坛子,论两卖,八分、一毛、一毛三、一毛七……各种档次的都有,用提子舀。常年打酒喝的都是些酒腻子之类的老炮,在商店碰见孩子打酒,不是替他酒鬼老爹跑腿,就是偶尔凑凑热闹。大一些的,例如十六七岁的孩子扎堆喝白酒的现象,也难免。

  这三类酒之外,像南方的黄酒,欧洲的洋酒,日本的青酒,韩国的米酒,苏联的伏特加,都属于多数北京孩子听说过没喝过的酒。

  那时北京还有一些纯粹的酒馆,一般只零售白酒,规模小,结构简陋,下酒菜也没几样,是板爷之类的人物去的地方,北京孩子名曰喝酒,实则连吃带喝,小酒馆里轻易见不到孩子。北京孩子的“酒桌”,大体设在这样三种地方:家里、饭馆、公园。

  在家喝酒,要选择合适的机会,还要看居住环境。住平房、筒子楼或一家住两个单元,孩子在家干什么,受父母干扰的程度相对要小。我们上中学时,其他班有个住在政法干校的同学,他的两个哥哥当时一个在外地,另一个在北医工作,平时住宿舍。家里是两套房子,四楼的一居室父母住,二楼的两居室他和他姥姥各占一间。他住的屋子大约八九平方米,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写字台和一个书架,关起门来自成一个世界,是地下喝酒的佳境。他不时约一二同学或院里的“知己”来家聚饮。一般是下午放学后分头去采购。酒是红葡萄、佐餐这样的甜酒,有时候也用暖壶去饭馆打两升啤酒。菜是一些熟食,如小肚、猪头肉、粉肠、红肠之类,买切好的盛在玻璃罩子里的那种,用草纸一包,装在书包里。晚上七八点钟,约好的同学摸到他家,台灯一开,报纸一铺,把包着熟肉的油浸浸的草纸一摊,香味扑鼻,都忍不住先下手抓几片往嘴里塞……这种就着暗色灯光边吃边喝边聊的氛围,在他们的记忆中,是一种可以伴随一生的享受。说起来代价并不算太大,一瓶色酒或一暖壶啤酒不过七八毛钱,粉肠四五毛能买绕着圈的一根,猪头肉九毛钱一斤。一两块钱就能让几个孩子痛快一个晚上并且回味几十年。沈小农曾提起过的一件事也是一个佐证。70年代初,他从云南兵团回北京探亲,下了火车进家们撂下行李后,就步行从雅宝路到八面槽的清华池洗澡,途径金鱼胡同的一家副食店,花四毛五买了半斤猪头肉,左手托着纸包的肉,右手一片一片往嘴里放。没走多远,离浴池尚有一段距离,半斤猪头肉就下肚了。那种感觉形容起来就是一个字—香!当年,一些家庭的孩子上中学后,一般一个月能从家长那里得到几块零花钱,大家一凑,就可以时不常地喝一顿。那时,同学聚一堆在家喝酒,这种现象在北京孩子中即便说不上蔚然成风,也是相当普遍的。

  有时也喝白酒,起初差不多都是看大人(如家长)喝不免好奇,或因一些进了工厂和插了队的大孩勾引所致。我们上大学时,外系一个同学住在东单附近的胡同里,有一次在宿舍聊天,提起他的酒史。他家住的是典型的四合院,他们住东屋,十四五岁上初二那年,北屋街坊家有个正在顺义插队的孩子回家探亲,给了他几毛钱,支使他跑腿到胡同口副食店打几两散装白酒。那天恰好两家大人都不在,北屋这孩子就教唆他喝点,此前他从未沾过白酒,据他形容,当时有一种趟地雷阵的刺激感觉,更贴近今天的说法,像似面对毒品。毕竟是在干一件不曾干过也不该干但又忍不住想试试的事情。北屋那孩子插队前也是滴酒未沾过,见他犹疑,便施以身教,边喝边说,把怎么合伙在村里偷鸡摸狗,杀鸡打狗炖肉喝酒这些插队孩子的普遍经历细搂一过,直至引得这孩子开了斋——用八钱的玻璃酒盅喝了半杯散装白酒。很多十几岁的孩子初涉白酒,酒精的刺激加上越轨心态的刺激,感觉大体都是这样。万事开头难,不出多少时间,这些孩子便在喝酒这个领域长大成人,经常三五一伙半地下活动似地喝起来。多少年后,大概是四五年前,这位学兄告诉我,他刚戒了酒。原因是单位体检时,医生用手敲打他小腿神经部位,本应自然弹起,但他毫无反应,医生告以是喝酒过度导致的神经麻木,后果不堪设想,把他吓傻了。他那阵子喝二锅头,一般是两个人撅一瓶,三天两头如此。听说不久前又开了戒,开车去赴一个饭局,本来一桌人都喝啤酒,他喝了一杯不到就把另一半倒给别人,让服务员上“小二”,连喝了两瓶。

  我的朋友田卫列小时候住前门鲜鱼口,前门第一旅馆是他姥爷开的。两三岁的时候,他姥爷就像汪曾祺那样用筷子头沾白酒往他嘴里杵。十四五岁的时候,他就在家偷他爸的二锅头喝,倒出多少,再兑上多少自来水,自己还炒个鸡蛋下酒。他爸则不能不常喝掺了水的白酒。如今很多“北京孩子”在外边狂饮,在家不喝酒或很少喝酒,逢年过节也就意思意思。他则不然,说:“在家我也得晕着。”经常是睡到半夜醒了,起来开两瓶啤酒倒一杯白酒掺着喝。

70年代前期,结伴骑车郊游,是北京孩子为数不多的消闲方式之一。“郊游”这个概念,也因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为转移,当年的所谓郊游,目的地无非是颐和园、八大处、香山这些公园,鹫峰这样的地方都轻易去不了。吃吃喝喝,是这类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喝者,汽水是幌子,实乃酒也。

  八大处二处有个规模不大的饭馆,去玩的孩子进门后一般会先奔这家饭馆,但不是去吃饭而是采购,那里的酱猪蹄之类的熟食做得非常地道。备好葡萄酒、啤酒和下酒菜以后,再负重从容爬山、照相、逮蝈蝈、刀螂、蚂蚱、用气枪或弹弓打鸟。几个小时过去,“会当凌绝顶”时,早已饥渴交加,顾不上再览“众山”了。这时候要找个空旷的地方喝酒吃饭,这是出游八大处的压轴节目。我们上中学时,班里有个孩子,八大处是他们家的一个玩点,每月一家子怎么也去个两三回,可谓轻车熟路。有一次几个同学去玩,他带路,没有沿二处、三处这条线往八处走,而是爬八大处南侧的另一座山头,那是一片叫不出名堂的野山,羊肠小道,山顶有一块既平且大的天然巨石,能容一二十人,宛如设计好的野餐专区。在一片欢呼声中,大家迫不及待地摊开报纸,掏出肠、猪蹄、咸鸭蛋、水果罐头和两三瓶佐餐葡萄酒,用那个年代流行的伸缩式塑料旅行杯盛酒,一通“痛饮”。这是个完全放开的喝酒场面,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不像在家喝酒,有或多或少的顾忌,不能不担心家长破门而入。而且可以边喝边说边俯瞰下景,脚下漫无际涯,犹如置身在飞机上。我后来去过浙江奉化雪窦山顶的妙高台,蒋介石爱呆的地方,感觉也不过如此。就这样任时光流逝,日落而归。回去向家里报账,照例把肚子里的酒肉变成面包和汽水了事。从那块石头上五花八门的“题词”和附近的空酒瓶子看,这里并非处女地,而是一个很多北京孩子足迹所至的去处。后来因为渴望故地重游,我们班同学又去过几次八大处,自然又在那块石头上喝过酒。

  香山也算是北京孩子出游喝酒的佳地。但香山游人多,有点闹腾,不如八大处肃幽。香山半山腰的松林餐厅,用叶圣陶的话说,“菜颇不恶”,按说就着美味喝啤酒,能得两种享受,但饭点上松林餐厅每每人满为患,即使入了座,身后站着一堆下一拨的客人,显然也喝不舒服,更谈不上“痛饮”二字。1976年4月18日和10月26日,叶圣陶一家及亲朋曾两游香山,头一次中午饭口上进餐厅时,已经客满,大概亲友中有人通过关系通融,去了管理人员的游艺室,用乒乓球台子当餐桌,“布陈二席”。第二次有了前车之鉴,到公园后就先去接洽饭店,“定下一席”再说,以绝后顾之忧。北京孩子去香山玩,摊上人少,也在松林喝酒,有个朋友曾谈到,70年代中后期,他上高中时和一帮同学去香山,在松林餐厅喝了两三升啤酒,大醉,躺在山亭子的座廊上睡了个把小时,把一个当年的稀罕物—有人从国外带回来当礼品送给家长的一次性燃气打火机—给弄丢了。尽管他回忆这件事情时,这种打火机已经满大街随处可见,五毛到一块钱一个,很多饭馆都免费相送,作为对顾客光顾的一种回报外加起广告作用,但言谈间仍流露出些许悔意。更多的时候,北京孩子成帮结伙去玩,还是自备吃喝,先爬山。“鬼见愁”上也不是“用饭”的地方,得到山腰树林里寻求僻静和相对空旷之地。另一个方案是先爬到山顶,再向南一直走到八大处,下山坐公共汽车返回香山再骑车回家。如此则这顿酒很有可能选择在从香山走向八大处的路上,某个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地段才能喝上。

  除了香山和八大处,可供北京孩子喝酒的去处,还有颐和园里的西堤、佛香阁后面,卧佛寺后面的樱桃沟,玉渊潭八一湖和后湖边的土坡,天坛公园宽旷的草坪等少数几个公园,但都不及香山和八大处能让孩子尽兴和有安全感。至于公园里的餐厅,如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北海的仿膳、大众食堂,颐和园的听鹂馆等等,一来扎眼,二来人多、氛围不对,三来在那里用餐近似今天快餐式的吃法,都不宜于北京孩子的所谓“畅饮”,还不如直接进饭馆,因此也就罢了。就北京孩子的喝酒实践而言,相对家里与饭馆,郊区公园所占的比例是最少的,却是最方便、最惬意和最具回味价值的。

从莫斯科餐厅到小吃店

  六七十年代的北京孩子,无论家境如何,多数是吃粗茶淡饭长大的,绝少遗少般美食家身上的江湖气。70年代以后,下饭馆渐渐被北京孩子作为消费时尚,即便如此,这些孩子也并不真的懂得吃,他们从不为奔哪一道菜而有针对性地下饭馆,说不出升华到所谓“美食”境界的种种道道,平时聊天也从不涉及这样的话题。他们对饭馆的体验就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直感:比家里做的好吃。因此,饭馆之于他们,只有大小之分,无所谓甲乙丙丁之类的档次上的概念,也无所谓菜系的概念,他们计较的是都去过哪些有名的饭馆,还有哪些家没有去过。在当时的中学生中,常能听到类似这样的“豪言”:以后挣了钱,先他妈吃遍北京的大饭馆!

  这话并非大得不着调。北京当年的饭馆数量,远比不上今天,大饭馆更是数得过来。有名的饭馆多座落在同样有名的闹市区,像西四一带的砂锅居、同和居,西单一带的曲源酒楼、玉华台、鸿宾楼、四川饭店、又一顺,王府井一带的东兴楼、东来顺、翠华楼、五芳斋、康乐餐馆,东四一带的江苏饭庄(森隆饭庄)、青海餐厅,地安门一带的马凯餐厅,前门一带的都一处、全聚德、丰泽园等等。这些饭馆,当年很多北京孩子即使没去过,也能脱口说出它们的方位。论时尚指数,则它们再有名,还得往后算。北京孩子的首选饭馆是两家西餐馆——展览馆后面的莫斯科餐厅和把崇文门十字路口西北角的新侨饭店。倘向当年赶时髦、如今50岁上下的北京孩子打听是否去过或去过几次这两家餐厅,很多孩子会回答——“无数次”。

  莫斯科餐厅“文革”中改称展览馆餐厅,是北京展览馆苏式建筑群的一个组成部分,1954年餐厅开张时,据说是一色的男服务员,都是从哈尔滨抽调来的。这里起初俗称“小莫”,后被叫成“老莫”,这个称号如今男女老幼、外地人北京人都这么叫,发明者是谁,已无从考稽,但可以断定他应该是那个年代的北京孩子。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那场戏,两拨孩子打群架,最终被王朔饰演的一个顽主摆平,双方杀奔饭馆,举杯欢呼并像奥运会冠军对待他们的教练般地把顽主抛了起来。饭馆就选在莫斯科餐厅。北京有那么多家有名的饭馆,由王朔、姜文这些北京孩子构成的创作班底所以把莫斯科餐厅搬出来亮相,是清楚“老莫”在北京孩子眼里的分量的。说起来,莫斯科餐厅的饭菜未必多对北京孩子的胃口,无非是西餐,猪牛鱼排、罐闷鸡、杂拌、鱼子酱、红菜汤、黄油、果酱、面包、色拉、什锦炒饭、红茶、葡萄酒之类。但 “老莫”对北京孩子的吸引力,要害不在于饭菜的味道,而在于饭外的东西。说白了,那里的就餐环境、餐具、吃饭的姿势,都有别于中餐的“土”饭馆。

  莫斯科餐厅宽敞、高大,举架有七米之高,有大粗柱子支撑,进门给人金碧辉煌之感,桌椅台布透着洋气,刀叉和杯盘更不待言。服务员推车送餐,盛罐闷牛肉、罐闷鸡的是一种状似地球仪的器物,即使几片面包也用很正规的盘子端上来,刀叉和茶杯托是一水的镀银货。餐厅服务员的着装和态度也显得比别处温柔和妩媚。所有这些,在当时京城的饭馆中都能称得上“独一份”。去“老莫”吃饭,是那个年代没有去吃过的许多北京孩子的理想,也是去吃过的许多北京孩子禁不住常向别人回味一番的话题。以至于或同学,或同院,很有不少孩子在一起花心思切磋如何攒钱凑钱,去一次“老莫”,已经构成一种现象,而且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当年有什么大事难事麻烦别人,北京孩子的一句口头语就是:“事成之后,请你到‘老莫’吃一顿。”有位如今已腰缠万贯的女性朋友告诉我,她上中学时有一次和院里另一个女孩在大街上捡了十块钱,两人合计怎么花。当年十块钱能干太多的事情,在大人看来都非小数,何况孩子。她们商量来商量去而后付诸实践的,就是去莫斯科餐厅吃了一顿饭。这件事足以印证当时莫斯科餐厅对北京孩子的诱惑力。我认识的另一个孩子,把到莫斯科餐厅掌勺当作“我的理想”写进了作文,声称要“做一名战斗在反修前线的厨师”,后来他果然如愿以尝,不过不是掌勺,干的是白案。

  有不知多少北京孩子在莫斯科餐厅受到西餐的启蒙教育,往往是第一次用刀叉吃过饭,第二次便以老炮自居,刚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开始当另一个来这里受教育的孩子的教练:刀叉不能使出动静,面包要用手掰着吃,用勺喝汤要从里向外舀。当年,莫斯科餐厅的镀银餐具,手感沉甸甸的,不像商店里流行的不锈钢产品,亮堂照人,实则小气。这种餐具凿实而气派,别处根本见不到,看着比牛排更诱人。事过境迁,多少年后,我不止一次听当年出入“老莫”的孩子提到过,他们是如何利用桌布作掩护,顺那里的餐具,通过军大衣、棉猴里的深兜带出去。用的都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口气。中苏关系和缓后,展览馆餐厅正名为莫斯科餐厅。 90年代,一位当年在那里顺过餐具的朋友约数发小去重温旧梦,进门发现,从镀银刀叉到杯盘到桌椅台布到饭菜和服务质量以及价格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剩下的只是那间不可能变的房子。他们大发今不如昔之慨,回来的路上,叹了一道。

  去“老莫”消费,底线是多少呢?友人田晓鸣是1953年的北京孩子,他几次和我说起他的“老莫”之旅。60年代末,晓鸣因病住过一段复外医院,同室病友中有个青工,两人处得不错。有一天闲着没事,青工对他说:晚上请你去“小莫”吃饭。他一愣,问道:你有多少钱?答:五块。再问:五块钱能去“小莫”?再答:没问题,跟我走吧。晚上,两人在“老莫”点了红菜汤、罐闷牛肉、色拉和面包,这是田晓鸣头一次进“老莫”,算是开了眼,吃得很舒服。出院后的相当一段日子里,用晓鸣的话说,去过“不知多少次”“老莫”,多数是他请客。晓鸣家当年属典型的小康之家,父母收入不错,子女少,连要带摸,总能从家长手里蹭出钱来,手头之宽裕,是他那帮孩子里的“大户”。他说,在“老莫”最多一次花了25块钱,大概请了四五个孩子,还喝了葡萄酒。当时在莫斯科餐厅吃饭,去晚了得等号,他们一般是一早动身,先逛动物园,十点来钟出来,在餐厅门口等着赶头拨。吃晚饭则需在四点以前赶到餐厅门口排队。去得多了,他们在那里遇见过不少名流,有一次几个孩子刚点完菜,看见北影演员张平进来,穿着一件当年很流行的灰色的确良短袖衬衫,落座邻桌。有个孩子脱口而出:“这不是《小兵张嘎》里的老忠叔吗?不吃烙饼摊鸡蛋改吃西餐了。”这话被张平听见,扭过脸笑着向他们点了点头。

  莫斯科餐厅毕竟是一家高消费的餐饮场所,北京孩子再怎么向往,也不可能拿它当自家食堂,不眨眼地说去就去。中餐馆档次错落,选择余地大,自这个意义上说,又是“老莫”这样的西餐馆所不能替代的。

  下什么样的饭馆,要看手头如何,钱多可以去那些前面提到或未曾提到的一流餐馆高消费,钱少可以去供应正餐(炒菜)的二三流饭馆,钱再少可以去小吃店。都有酒喝。北京当时有不少中等饭馆被划成两个区域,一进门是小吃,包子饺子凉菜之类,里间是正餐,或者楼下是小吃,楼上是正餐,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依当时的消费程度,去吃翠华楼那样的大饭馆,人均怎么也得三五块钱;中等饭馆一两块足矣;小吃店看怎么吃了,有个朋友上中学时,有一次在操场上折腾到四点来钟,有点饿,请两个同学到小饭馆吃东西。三人要了三碗馄饨(一毛钱一碗)外加两毛钱粉肠,切了一大盘子,总共花了五毛钱。据他回忆,那顿只是垫垫肚子的“饭”吃得非常舒服,馄饨馅实打实,碗底的虾皮、冬菜也不是象征性的,他一直没有忘掉这顿“饭”。如果再要三杯啤酒,也不过八毛钱。人均合两毛多,这个数目,大概就是北京孩子70年代进饭馆的底线。

  六七十年代,北京城里分布着不少因实惠和有特点而备受欢迎的小吃店,不少孩子光顾过。像西单十字路口东南角的庆丰包子馆,西四十字路口西南角的包子铺,中山公园来今雨轩餐厅(专营冬菜馅包子),平安里丁字路口东南角的山西刀削面馆,人民市场斜对面的隆福寺小吃店,宽街十字路口东北角的回民食堂,西单北大街路东的迎春饺子馆,王府井八面槽的馄饨侯,府右街路北的延吉冷面馆等等。

  拿吃包子来说,庆丰和西四这两家包子馆天天长队如龙,不少人是端着小锅、饭盒专门去打包子。我的一个同学住西四附近,常被家里派去买包子,他往往在路上就忍不住趁热吃几个。站在里面等过位子的顾客一定不忘这样的场面:包子出屉时是鼓的,少待片刻会塌陷下来,有点发扁,馅里的油开始往面上浸。这时候的包子最馋人,也最好吃。在这样的场合等别人吃饭,只觉着时间过得太慢,恨不得催人家快吃。包子不宜干吃,老北京讲究用绿豆粥“溜缝”,咸鸭蛋和酱菜是不可缺少的;也可用白菜豆腐粉丝鸡蛋汤搭配;西四包子铺的佐餐是炒肝,自有特点;包子加炒菜的吃法,不可取。北京孩子去包子馆是另一路吃法—佐以凉菜和啤酒。当时类似的饭馆都供应拼盘凉菜,有些是自制的,味道很不错。只是满堂找空位子的感觉,一些孩子不耐烦,往往另找地方。孩子下这些小吃性质的饭馆,花个人均块儿八毛的,就能酒足饭饱。

  如今,庆丰包子馆、迎春饺子馆都不知去向(西什库一带后开了一家庆丰包子馆,并四处设连锁店,也不知和从前的西单那家有无血缘关系);来今雨轩当年人满为患、露天摆桌子的情景已经被门可罗雀的萧然气氛替代,冬菜包子做得皮厚馅少面硬;馄饨侯到处开连锁店,老风味早就散尽;西四包子铺现在叫二友居,看样子也是惨淡经营;隆福寺小吃店更是不能提,我的一个大学同学70年代在宽街小学上学,他母亲是这所学校的老师,每逢学校组织学生去那条街上的东城区工人俱乐部、长虹等处看电影,他和母亲便先到隆福寺小吃店吃饭,也算是常客了,他最爱吃那里的豆面素丸子汤。前些年,有一次我和他路过那里,饭口上他提议进去吃饭,本来也是图个问旧,却实在吃不出个所以然了。邻桌两个五十岁上下的妇女操着京腔嘀咕,听上去都是几十年前的老客户,她们的感觉与伯工一样糟糕。这几家小吃店,如今可去的,仅剩下平安里刀削面馆一家了,仍然是老汤浇面,仍然是把老汤酱肉盛在玻璃罩子里,论秤约。

  那时候,孩子兜里揣着几块钱,就敢在大饭馆请客。西苑餐厅的羊肉串钎子都是那种电镀带把的,比如今摊上的长出去差不多一倍,也不过一毛钱一串。知味观的“烧二元”六毛一份。一块钱以上,就可以在大饭馆点黄花鱼了。据说现在中学生下饭馆普遍实行AA制,吃完了结账后分摊。那时候也兴AA制,但都是事先凑钱,一人掏一块、两块、三块……可着钱点菜,量力而行;零花钱充裕如田晓鸣那样的孩子动辄借小事请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或者这回你来,下回我来。总之付账的模式,与今天大体无异。几年下来,北京那些有名的饭馆,也能去过不少个。

  孩子进饭馆,喝酒自然难免,一般是喝啤酒。夏天在饭馆用一升量的塑料容器喝生啤酒,是一些孩子常干并视为舒爽的事情,喝着喝着就多了的现象也难免,倘周围有一两桌同样情况的孩子,相互叫茬,八成要打起来。有个人大院里长大的朋友说起一年暑假,和三四个孩子中午在友谊餐厅喝啤酒,每人三四升进肚后,有一个孩子迟到,他们嚷嚷着罚他,这孩子说你们掐表数着,然后用接近一饮而尽的速度灌下一升啤酒,手表秒针显示:21秒。大概不少北京孩子的啤酒量,是用塑料酒升或搪瓷茶缸子这样的大容量容器干杯练出来的。那天一桌子菜除了凉拌西红柿等个别凉菜,基本没动筷子。正好穆铁柱一干人也来友谊餐厅吃饭,当年还不兴单间,穆氏一行的雅座不过是用屏风隔出一张桌子的地方,用这位朋友酒后的感觉形容,一般人站在屏风里面顶多露出脖子,穆铁柱一站起来,屏风挡不住他的裤腰带。吓了他一大跳,以为天外来人,酒也醒了一大半。

70年代,北京的饭馆无论大小,晚上一般只营业到九十点钟,到点轰人,没什么说的。除了火车站附近,24小时营业的饭馆极其少见,要想在饭馆“渗”到后半夜,东四的青海餐厅恐怕是惟一的去处。友人赵福琪“文革”时父亲落难,被关进监狱,扣发工资达七八年之久,家境苦不堪言,也一言难尽。1975年落实政策,父亲平反,补发了工资。有一天晚上他造访曾借宿其家的宣传队朋友李以平,闲谈一阵后,他执意请李出去吃顿饭,而且非要在当夜吃上。子夜已过,他们骑车出门,挨街转悠,所有饭馆都已打烊。从宣武门兜了几个圈子,最后转到东四,眼睛一亮:青海餐厅还开着。终于不虚此行,了却了他的这桩“急”愿。福琪还记得,当时在餐厅吃饭喝酒的,尚有几桌,都是些半大的正值刷夜年纪的孩子。这家餐厅80年代还在,我们上大学一年级时,暑假前期末考完试的当天,有几个同学打了半宿扑克,想吃夜宵,也是骑车去的青海餐厅,从双榆树到地安门,用了一个多小时,进门已经后半夜了。回来时骑到二里沟附近,天已大亮,困得不行,索性躺在路边宿舍楼下的木头椅子上睡了几个小时。

拍婆子

  把“拍婆子”纳入那时候的词典,可以解释作“男孩勾搭不相识的女孩”。它盛行于“文革”中前期,“文革”后期,这个词演化为“磕蜜”。往今天的词上套,或许和“早恋”搭点界。

  孩子到了青春期,自然会去注意同龄的异性。六七十年代,北京这个年龄段的男女孩子之间,表面上界线格外分明,上课不说话,放学不结伴,甚至撒尿和泥玩起来的“发小”,长到半大孩子,碰面也行同路人。违“例”者则被树为靶子,立竿见影。这种现象,也套用当时的一个词说,是彻头彻尾的“假招子”。在这种男女界限表象的背后,当然是另一回事情。男孩凑在一起,倘话题和眼神从不沾女孩,岂非怪事。因此,说“拍婆子”这种另类孩子的社会实践,先要从它的前奏—男孩对女孩的品头论足—说起。

  有个叫陈向阳的北京孩子写了篇文章,名为《快乐的70届》,贴在网上。70届孩子若没有蹲过班,应该是1954年生人,如今也“五张”了。他家原住一机部宿舍,1969年他随父母去干校,家也端了过去。1970年,他一个人从江西一机部干校回北京参加分配,和一些情形相当的孩子一起被安置到百万庄一处腾空了的三层楼房里(原系一机部成套设备局办公楼),过了不短的一段日子。男孩住一楼,女孩住二楼,吃食堂。这篇文章的快乐所指,之一就是可以一起放肆地欣赏和评论楼上的女孩:

  住了没两星期,女孩全搬走了,吓的。男孩里的张华原来家住百万庄辰区,第二天就把他们那片的哥们儿全勾来了。这么大的楼空着也是空着,折腾吧,唱歌、吹口琴、又叫又骂,每天晚上至少热闹到12点。有的哥们儿干脆就在这儿过夜了,那会儿的话叫“刷夜”,都觉得比在自己家睡觉强。一大帮男孩老坐在楼门口台阶上,那几个女孩一路过全盯着看,然后就评分。100分算满分,其中最漂亮的得了70分,最惨的才10分。评完分就开始分配,都挺谦让的,说70分的应该留给张华。但张华的表情像是吃了苍蝇,说70分的谁要啊?!他早就有女朋友了,95分!哪天带来让你们开开眼。既然张华不要,就给伊平吧,他白白净净的,有空就梳头、抹油、照镜子,碰上女孩就盯着看。伊平赶紧说70分的他也不要,可早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了,于是就算定了。下一个是50分的,更没人要了,张华就硬分给了他的一个哥们儿叫麻驴的,麻是因为一脸的壮疙瘩,驴是脸太长。麻驴谦让了几句就认了,然后给50分的姑娘起了个名叫“点子”,因为他爱养鸽子,点子是鸽子里最可爱的那种,即所谓的和平鸽,一身白。麻驴以后就不看别的姑娘了,一往情深的只盯着点子,还站在楼下,冲着二楼亮着灯的女生宿舍,吹一段口琴再唱一首歌,唱之前大声宣布是唱给“我的小点子”的。歌都是《外国民歌二百首》里的,都带姑娘、爱人这些字眼。过了没几天,那些女孩不见了,大家有点发慌,尤其是麻驴。赶紧跟踪侦察,这不难,那几个女孩还在同一个食堂吃饭。结果发现她们搬到了一机部的另一处宿舍。

  打分和起外号,是男孩议论女孩的两样惯技。有时候男孩也按长相给女孩授衔,与打分异曲同工。对漂亮女孩泛称“将军”,中等长相的称“校官”。若是有名有姓的个体,则细化到“上将”、“少将”、“大校”、“中尉”之类。按照这种方式划分,女孩若得个“上校”、“大校”,就算是长相不错了,“将军”是很少见的。倘某天某孩子提到在某场合看见了一个“元帅”,众听者表情必和听说他见到真元帅一样的以为是天方夜谭。“元帅”,意味着顶级美女,全国屈指可数,那得有多稀罕。照此标准,住在百万庄办公楼的女孩,是一群“尉官”和个别“少校”。有时候,男孩之间也会因某个女孩该封“少将”还是“大校”发生争执,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还有的时候,男孩也用黑话形容女孩,诸如“盘儿亮”、“震空军”之类……再往下说,就出黄段子了。

  光说不练是不够的,少数孩子不甘于过嘴瘾,还见诸行动,是为“拍婆子”。怎么个“拍”法,并无一定之规。有蓄谋已久并跟踪目标多时后择机上去搭话的,也有大街上一见倾心愣往上冲的,还有在冰场、影剧院之类的场合动心思的,不一而足。似以马路上找适龄女孩搭腔者为相对贴切词义,通常是先找个借口,进而单刀直入:“交个朋友行吗?”冬天,颐和园、什刹海的冰场上断不了发生因女孩而引起的殴斗,多数情况是有男孩见扎眼的女孩滑冰,凑过去搭话,想“拍”一道,孰不知妙龄时髦装束的女孩上冰场,十之八九名花有主,甚至一帮男的在一边“保驾”,他人是不那么容易戕走的。若是两边都聚着一帮人,必化为一场恶战。即使是彬彬有礼的文明方式,“拍婆子”也始终被目为“坏孩子”的游戏。我随机问过一些50年代前期出生的北京孩子,当年是否“拍”过“婆子”,多数人摇头并用“那都是小流氓干的事情”这样一句干脆的话作答,语气显然带着几分不齿。当年,在所有大人和多数孩子看来,“拍婆子”属于骚扰甚至调戏女性的勾当。

  这种估计大体不错。但一个巴掌拍不响,“拍婆子”现象之所以能存在达数年之久,和一些女流氓及半女流氓充做土壤不无关系。那时,在“坏孩子”堆里混的女流氓泛称“圈子”,城外差不多院院都有,城里一条胡同也背不住出几个。中国有句俗谚:江湖上三种人不可惹:小孩、和尚、女人。意思是说这三种人一般不走江湖,一旦闯荡江湖,必非善茬。外国有个电影叫《女人比男人更凶残》,说的是一样的道理。据说70年代王洪文为看这部电影可以置重要公务于不顾。女孩学起坏来,有时候确比男孩子更厉害。那时,“圈子”有大小之分,大“圈子”提起来能让方圆多少里以内的男孩闻之胆寒,许多以男孩为骨干的小流氓团伙,发号施令的却是“圈子”。这些“圈子”中的多数并非天生的女流氓坯子,当中不乏高级知识分子、革命军人和高级干部家的“千斤”。不少“圈子”小学时代做过班主席、少先队长,在轰轰烈烈的岁月中因家长落难而浪迹街头,但骨子里出人头地的心劲并没有被磨掉。某名牌大学有位副校长,“文革”中死于非命,至今死因不明,他女儿的经历相当典型,人长得漂亮,生活没有着落,浪迹街头,最终被“拍”了“婆子”,后来成为女流氓,被逮进去,判了几年。她们的堕落,貌似自毁长城,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那场政治运动的牺牲品。

  听三里河一区(计委宿舍)一孩子说,他们院有个“圈子”,家里的阳台与她家阳台相对。有段日子,她常在阳台上看见该“圈子”招一帮男女,在家抽烟,胡闹。有一回她在阳台上远眺见那“圈子”先往床上一躺,一男孩也跟着上了床。她满怀兴致,正待深入观察,窗帘被拉上了。此女粉碎“四人帮”以后,曾主演过一部引起社会反响的电影。

“婆子”被分成几类,有一类称“军婆”或“兵婆”,指的是部队院里的女兵——电话兵、卫生兵和文艺兵,有些当兵复员的北京女孩或住军队院里常着军装的女孩,也在此列。女兵不招农村户口的,都来自城市,普通话说得好,模样也过得去,身上的军装更能给她们添几分姿色。军队院里的“坏孩子”常怀觊觎之心。有个住军队大院的孩子告诉我,那时候院里经常有部队文工团或宣传队来演节目,文艺女兵较一般“兵婆”更令他们垂涎。每逢这种当口,他和院里的一帮孩子就往后台凑。当然,过眼瘾的居多,但也真不乏胆大的,上去就“拍”——打听联系方式,或约出来见面。

  胡同的痞子拍婆子则另来一套。他们染指机关大院的女孩,可能性不大。多数孩子就地取材,这也符合门当户对的硬道理。但小痞子拍婆子经常强买强卖,近似张恨水小说里的军阀做派,往往搅得四邻不安,引发社会治安问题。胡同里也是各色人等都有,很有不少漂亮而规矩的女孩遭了大殃。我的一个同学住胡同,他们院有个大她两三岁的女孩,据说长到十三四岁,已经楚楚动人,被那一带一个名“二歪”的小痞子看上了,非要“拍”到手,多次闯进院子,骚扰良民。弄得这女孩没少往邻家躲。“二歪”一干人找不到人,就在院里的影背和大门上用粉笔乱画乌龟,还指名道姓地书写厕所语言,极尽下流之能事,恣意发泄。这女孩后来不堪骚扰,转了学并般到远离此地的亲戚家。

  把“拍婆子”和耍流氓划等号,一概而论,也失之绝对。我认识的人里,就有因此而受益大半辈子者。有个50年代初出生的朋友当年住在离景山不院的一个院里,“文革”前期景山公园尚未关闭时,是他们院孩子遛圈和登高之地。他就是在一个秋天的黄昏,用“拍婆子”的手段,搭上了一个女孩。该女孩后来成了他的女朋友,再后来,也就是相恋七八年以后,成了她老婆。两人恩爱至今,他们的女儿如今在国外一所著名大学读研究生。他回忆起当年的情形,承认起初也是玩闹心态作祟,想不到弄假成真。他的“早恋”,在院子里是出了名的,也曾引起过院里孩子的妒忌。有段时间这女孩每星期来他家一两回,骑一辆八成新的线闸女车,就停在单元门口,用他的话说:“那帮孙子没少拔气门芯。”80年代,张贤亮发表作品《早安,朋友》,有为早恋现象开脱之嫌,引发非议。这位当时妻女满堂的“北京孩子”始终站在作品一方,而经历相当的他的妻子则持相反的态度。

  据一位曾在日记里大写“拍婆子”并有过多次切身体验的北京孩子说,其实除了想入非非,也真没什么,即使是“拍”到手了,不过是有了一个聊天的异性对象而已,说“越轨”、耍流氓等等,都谈不上。我没看过他的日记,但多少年过去了,他在今天说这样的话,应该是靠得住的吧。

  注释

① 王朔《看上去很美》,华艺出版社1999年3月第一版。

② 东子《烟盒》,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一版。

③ 汪朗、汪明、汪朝《老头儿汪曾祺——我们眼中的父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