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状范文:《青年文摘(红版)》2011年第19期·视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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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摘(红版)》2011年第19期·视野·社会

《青年文摘(红版)》2011年第19期

视 野

⊙环球采风

美国的“赏金猎手”

别 傲

“赏金猎手”,是指通过完成雇主的高难度任务来获得高额的赏金的高手。至于这种职业究竟源于何时何地,早已不可考证了。目前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它的起源非常早——至少,从北美大陆上有国家开始,就已经有类似赏金猎手这样的人物四处游荡了,这种职业的古老性可以在那里排名前五。

在现代社会、抓逃犯本来是警察的事,传统的赏金猎手只存在于西部电影当中。而在美国,却有一群特殊职业者,他们虽然不是警察,却和警察一样追捕在逃嫌犯——人们称他们为“赏金猎手”,官方称号是“保释实施代理”。他们身着警服、佩戴手枪,必要时可动用武力制服逃犯,一切理所应当。

跟FBI争功的“猎犬”

在美国当前的“赏金猎手”中,最有名的当属有“猎犬”称号的查普曼。在27年的“猎手”生涯中,他抓捕了6000多名取保候审的逃犯,“猎犬”大名一直令逃犯们闻风丧胆。

“猎犬”查普曼在美国是一位颇具争议性的人物,他在年轻时曾因一级谋杀罪入狱。出狱后,他以抓捕逃犯换取赏金为生,成为一名职业“赏金猎手”。在他的“猎手”生涯中,总共抓捕了6000多名嫌疑犯,并曾于2003年在美墨间进行跨国大追捕,抓获了犯下强奸罪的高级化妆品牌蜜丝陀佛继承人安德鲁·斯特勒,完成了连美国FBI(联邦调查局)都没能完成的任务。

2003年6月,50岁的查普曼为得到FBI悬赏的15万美元,从年初起就对安德鲁进行了近6个月的追捕。2003年6月18日早晨,查普曼终于在墨西哥度假胜地巴亚尔塔逮捕了安德鲁。当时,查普曼向安德鲁喷射胡椒粉,用手铐将他铐住。当地警察由于搞不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就把“斗殴”双方一起关进了监狱。墨西哥警方认为查普曼的行为涉嫌绑架,最高可面临35年监禁。

然而,美国FBI也怪查普曼多管闲事,对他撒手不管。不过最终,墨西哥还是释放了查普曼,但FBI也只给了他l万美元赏金。

苦苦追捕罪犯长达半年之久的查普曼,虽然没有得到巨额赏金,但却被好莱坞看中。在那之后,查普曼的故事被编成电视系列剧《猎犬:赏金猎手》,并且该剧每年都推出新的系列。

回头浪子化身赏金猎手

根据美国法律,嫌疑犯在受审前都是清白的,可以获得保释。但许多嫌疑犯的家属交不起保释金,他们会向专门的保释公司借钱进行担保,并且签订合同,如果嫌疑犯在受审前逃跑,保释公司有权派出雇佣的“猎手”追捕这些毁约者。马特洛克表示,一旦抓捕回目标,他可以拿到保释金的一半作为奖赏。而他得到过最大的一笔收入是抓回了一个杀人犯,当时他收到了75万美元的酬金。

作为查普曼的粉丝,23岁的克里斯蒂安·马特洛克就是“赏金猎手”中的一员。身高l米88,体重114公斤,高大魁梧的克里斯蒂安·马特洛克曾经是英国布里金城的一个街边混混。在他读书的时候,每天酗酒、斗殴,有老师甚至向他的母亲断言:“这个孩子长大后肯定会进监狱。”然而,经历一段无所事事的日子后,马特洛克却离开了英国,来到美国发展。

马特洛克是电视真人秀系列剧《猎犬:赏金猎手》的忠实粉丝,正是受这个节目的影响,他立志成为一名真正的“赏金猎手”。然而,当马特洛克接触过赏金猎手真实的生活后,他对此完全改观。谈起好莱坞著名电影《赏金猎手》中的情节是否与他接触的现实相近时,马特洛克一笑置之:“在真实环境下,男主角恐怕连两分钟都无法支撑,而我们的女性目标也与詹妮弗安妮斯顿完全不同,她们通常都是能够随时割开别人喉咙的彪悍角色。”脑袋挂在裤腰带上

赏金猎手酬金丰厚,然而并不是那么容易得手的。曾有人告诉马特洛克,在于这份工作时,他将会不知不觉地“渴望死去”。而这一切也真的发生了——在充满压力的追捕和特训过程中,他两度忍不住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头。

特训的内容也很奇特,马特洛克被派去华盛顿附近一个臭名昭著的社区中,当起了一名夜总会保镖。马特洛克说:“这个地区龙蛇混杂,这里是真正的帮派文化。”不过,这段危险的经历却更坚定了马特洛克继续从事“赏金猎手”职业的信心。

马特洛克接手的第一单案件就是追寻自己亲生父亲、退役海军陆战队员雷基.马特洛克的下落。他说:“我从来没有见过父亲,但我直接给了他电话,对他说‘准备好我的房间’,我们在一起过得很愉快。”

在出勤时,马特洛克必须随时全副武装,装备包括AR-15半自动步枪、Mossberg型霰弹枪、伯莱塔手枪以及一件厚重的防弹背心。他解释说:“当我准备去逮捕某人的时候,我的首选武器就是警棍;但如果被告知‘时刻准备开枪干掉他们’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开火。因为这一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活下去。”不过,马特洛克也表示,“赏金猎手”们不会轻易向残疾人开枪,这样的行为会遭到赏金组织的控告。

马特洛克说:“在美国,大量罪犯被允许保释,他们脱逃的机会也因此大增。我不认为我的工作与警察们有太大的不同。”

⊙人与自然

灾之犬

沈石溪

这是一条很漂亮的猎狗,黑白相间的毛色,匀称的身段,长长的腿,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名字也起得很漂亮,叫花鹰,意思是像鹰一样敏捷勇猛。

花鹰原先的主人是曼广弄寨子的老猎人艾香宰,但自从收养了花鹰,艾香宰家里就祸事不断。

连续出了几桩事,艾香宰全家惶惶然,便从山里请了位巫师来跳神。那巫师一进院子,就指着拴在房柱上的花鹰说:“这条狗身上的阴气很重,会给主人家招灾惹祸。它眼睛里整天淌黑泪呢。”艾香宰当即把花鹰拉过来,撩开它脸颊上的白毛,果然发现在白的毛丛里,藏着几撮短黑毛,断断续续,从眼皮挂到嘴吻。艾香宰的小儿子抡起一根栗木棍就要朝狗鼻梁敲去,被巫师挡住。巫师很郑重地说:“这狗杀不得,谁杀了它,它身上的阴气就像一棵树一样栽在谁家,祸根就扎在谁家,只能是卖掉或者送掉。”

于是,艾香宰放出口风,谁给十块钱,就可以把花鹰牵走。

我不相信神神鬼鬼的事,我想,花鹰本来就是一条黑毛白毛混杂的花狗,白脸上有几根黑毛,是很正常的事,什么黑泪,纯属迷信。我掏了十块钱,把花鹰牵了回来。

我用金竹在我的小木屋的屋檐下搭了一个狗棚,给花鹰布置了一个新“家”。花鹰对这个新家颇为满意,一会儿钻进去在稻草堆里打几个滚,一会儿蹿出来在我面前使劲摇它的黑尾巴。它和我好像前世有缘似的,几天工夫,就成了心心相印的朋友。

农闲是狩猎的好季节,我带着花鹰上山打野兔。不知怎么搞的,在跳跃一条只有半米宽的小溪时,脚脖子突然扭了一下,崴了,当即肿了起来,疼得不能沾地,拄着拐棍好不容易才回到寨子,敷了半个月的草药才见好转。

我又带着花鹰到老林子里去埋捕兽铁夹,想捉几只肉质细嫩的豪猪,到集市换点零用钱。我刚把捕兽铁夹埋进布满野兽足迹的小路上,铁夹上的插销自动脱离,我躲闪不及,砰的一声,铁杆重重砸下来,砸在我的手背上,手背上立刻蒸起一只乌血馒头,一个月不能捏筷子。连续两次意外,我心里难免发毛。

我想,我应当采取一点防范措施,就用剪子把花鹰白脸上那几小撮黑毛剪了个干净。黑毛倒是没有了,但被剪去的地方露出红色的皮肉,一点一点嵌在雪白的毛丛里,黑泪变成了红泪。红泪,不就是血泪吗?

这时,又发生了一件叫我魂飞魄散的事。那天夜里,沿着昆洛公路回寨子,突然,花鹰咆哮起来,岔进一条小路朝山坡奔去。我以为它发现什么值钱的猎物了,便兴冲冲地跟在后面。天上没有月亮,星光艨胧,能见度很低,我高一脚低一脚走得晕头转向。花鹰突然停止了吠叫,奔回我脚边,它嘴里叼着个什么东西,白白的、圆圆的。

我弯腰从它嘴里接过来,凑到鼻子下一看,差点惊得心脏停止跳动。我捧在手里的是一只骷髅,我再瞪大眼睛四下一瞧,我正置身在一片乱坟岗里呢,我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扔了骷髅,转身就逃……

这时,我开始相信,花鹰身上确实裹着一团阴森森的鬼气。我降价五元想把花鹰处理掉,仍没人肯要,杀又杀不得,卖又卖不脱,只好扔掉。

要想扔掉一条忠诚的猎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开始,我把屋檐下的狗棚拆了,把花鹰轰出家去,可它仍从篱笆洞钻进来,躺在狗棚的旧址上,气势汹汹地朝我汪汪吠叫,好像在责问我,你干吗要拆掉我的窝?

我用块布蒙住它的眼,借了辆自行车,一口气骑了十几公里,又爬了两座山,扯了根藤子把它拴在荒山沟的一棵小树上,然后不等它咬断脖子上的藤子,我就迅速骑着自行车回家。

但第三天傍晚,我正在水井旁洗脸,猛然听到村口传来一串熟悉的狗叫声。接着,它像球一样滚到我面前,眼里闪烁着久别重逢的惊喜,激动得叫声都有点嘶哑了,拼命朝我怀里扑,伸出长长的舌头,要舔我的脸。

我火冒三丈,飞起一脚朝它的腹部踢去。这一脚踢得很重,嘣的一声,它像只被铲中的足球,哀哀号叫着,滴溜溜滚出去,挣扎了好半天,才勉强站起来,身体朝左侧弯曲成三十度的弧形,怎么也伸不直了,痛苦地在原地旋着圈。显然,我踢断了它的肋骨,我有点于心不忍,可转念一想,不来点毒辣,怎能摆脱它的纠缠?我狠狠心,凶神恶煞地冲过去,抬起脚来装着要再踢它的样子,它夹起尾巴,伤心地呜咽着,逃进竹林去了。

可我想错了,它并没因为我踢断肋骨而离开我,我只要一出门,就会看见它像个幽灵似的出现在我的视界内。它不再敢扑到我的怀里来,也不再敢走到我的面前来,它总是在离我三四十米远的地方,弯曲着身体,贼头贼脑地窥探。

我只要一看它,它就使劲摇尾巴,如泣如诉地汪汪叫,目光充满了委屈,弄得我心烦意乱。我连最后一点怜悯之情都没有了,忍无可忍,滋生了一种想要彻底了结这件事的念头。

那天,我用芭蕉叶包了几坨香茅草烤牛肉,来到寨子后山的百丈崖上。这里悬崖极陡,连猴子都无法攀缘,绝壁上长着一些带刺的紫荆。不用说,花鹰还鬼鬼祟祟地跟在我后面。我用柔和的声调叫道:“花鹰,过来!花鹰,过来!”它毫不戒备地从灌木背后蹿出来,汪汪叫着,跑到我面前,尾巴摇得比纺车还快,眼里一片晶莹的泪花,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这笨蛋,以为我真的要和它重修友情呢。

我掏出一块牛肉,浓郁的香味弥漫开来,花鹰兴奋得朝我拿牛肉的手乱扑乱跳。

我躲闪着,慢慢向悬崖边缘移动。我用身体挡住它的视线,摊开手掌,用牛肉在它的鼻吻前逗弄了两下,然后突然将牛肉向悬崖外面抛出去,随即横跨一步,闪出一片空旷。

花鹰纵身一跃,向空中那块牛肉咬去,它倒是准确地叼住了牛肉,可身体已完全冲出了悬崖。这时,它才意识到自己处境危险,急旋狗腰,想退落到悬崖上来,但已经晚了,它像块掉进水里的石头一样,从悬崖上沉了下去。

老天可以作证,不是我把它推下去的,我对我自己说,它是不小心摔下去的,不是谋杀,是意外事故!这样我就没有责任,不用内疚,当然也就不必担心它身上的阴气在它死后会像一棵树一样栽在我身上,扎根在我家。

我等着听物体坠地的訇然声响,可我听到的却是狗的哀叫声。我趴在悬崖上,小心翼翼地伸出头去一看,哦,花鹰并没坠进百丈深渊,它只掉下去一米多,就被一丛紫荆挡住了。它身体躺在带刺的紫荆丛里,四只爪子艰难地抠住岩壁,嘴咬住一根紫荆条,见我的脸从悬崖上伸出来,喉咙里发出咿咿呜呜的哀叫,眼睛里泛起一片乞怜的光,这种时候了,还不忘记朝我摇甩那条黑尾巴。

我观察了一下,紫荆悠悠晃晃,承受不了它的重量,它咬着紫荆条抠着岩壁,也不可能坚持多久,迟早是要摔下去的。我放心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回寨子去了。

我没想到狗的生存能力这么强,当天下午,我从流沙河钓鱼回来,一进寨子的龙巴门,就撞见了花鹰。它浑身被紫荆撕扯得伤痕累累,血几乎把身上白的毛全染红了,嘴豁开一个大口子,含着一团血沫。

我没兴趣考察它的历险记,只担心它还会来缠我,但这一次它学乖了,也知趣了,看见我,不再摇尾巴,也不再柔声吠叫,一扭头钻进水沟,躲得远远的。有时偶然在田边地角相遇,它也只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眼光多看我一眼。

谢天谢地,我总算摆脱了它的纠缠。

半个月后的一天中午,我到流沙河去游泳,四周不见人影,静悄悄的。我游进一片芦苇,忽然听见芦苇丛里哗啦啦一阵响,一条两丈来长的印度鳄,张着巨嘴,朝我游来。

我急了,一面奋力划动双臂,一面大呼救命。突然,我听见一阵熟悉的狗吠声,抬头一看,花鹰气喘喘地出现在河堤上。“花鹰,快来救我!”我赶紧向它招手。它毫不犹豫地冲下河堤,扑通跳进水里,迎着我游过来。它因为断了肋骨,游泳的姿势很别扭,弯折着身体,像在跳水中芭蕾。它游得十分卖力,四条腿拼命踩水。

它好像从来没有和我闹过什么不愉快,好像彼此之间从未产生过隔阂,贴到我的身上,黑尾巴从水里竖起来,朝我摇了摇,用圆润的声音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说,主人,你别怕,我来了!然后,它转过身去,冲着印度鳄发出一串猛烈的咆哮,似乎在说,你这个坏家伙,有我在,你甭想伤害我主人的一根毫毛!

花鹰为我挡住了印度鳄,为我挡住了凶恶的死神。

我爬到岸上,才敢回头去看,但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茂密的芦苇遮断了我的视线,只听到芦苇深处传来狗的吠叫声和撕咬声,传来鳄鱼尾巴的搅水声和泥浪的翻卷声……

我回到寨子,立刻动手在我的屋檐下搭狗棚。我要用草药接好花鹰被我踢折的肋骨,用香皂洗去粘在它身上的树脂草浆,煨一锅红烧牛肉滋补它虚弱的身体,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让它离开我了,我想。

我把狗棚盖得特别宽敞,大得连我都能钻进去睡。我觉得我应该和花鹰颠倒一下位置,我只配做一条狗,而它,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

我守在新盖的狗棚前,等着我的花鹰归来。

动物的死亡

王艳坤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庞大的动物王国里、有些动物的死亡很怪异。

澳大利亚的蟹蛛,子女会吃掉自己的母亲。小蟹蛛一旦破卵而出,就开始吸吮母蟹蛛的腿,直到母亲完全干涸。

南美洲的有些鱼类在产卵或交配后就会死亡,而章鱼也会如此。但我们发现,如果切除章鱼的生殖器官,章鱼就能活得很久。

如果非要说哪种动物对人类最危险,我们一定会说是狼、熊或蛇。但事实却藏在一对温柔的眼睛背后,与其他动物相比,白尾鹿对人类的危害最大,因为由它引起的交通事故最多。

据估计,目前每年因鲨鱼而死亡的人数仅为10人,而每年会有100人被牛踩死。

死亡是生命的事实,事实证明,所有哺乳动物在死亡之前的心跳总数都可达到近10亿次。老鼠死前的心跳接近10亿次,但它的寿命只有850天。人类是个例外,是唯一一种一生的心跳总数可达30亿次的哺乳动物。

俗话说,分享是一种生活方式。有些动物把这句话太当真了,例如,土拨鼠。目前所知土拨鼠最大的族群分布在美国的得克萨斯州。在长402公里、宽160公里的领地内,栖居着大约四亿只土拨鼠。

如果这个数字令人叹为观止,那另一个数字更是个天文数字。事实上,有1000亿亿只昆虫生活在地球上。这实在是不可思议,但推算出这个数字的人显然更不可思议。

⊙知识在线

让救生技能变成一种本能

李 艳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再次让人们看到意外伤害是如何猝不及防,生命又是多么脆弱。现场急救不仅需要勇气和担当,更需专业技能。熟练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就地取材,也许可助我们在灾难来临时躲过一劫。

  受到意外伤害后的10分钟内,是急救黄金时间,每延迟1分钟,就会增加约10%的死亡率。然而,据中国红十字会披露,截至2010年,中国培训合格的救护员仅1000万名,不足全国人口的1%。在发达国家,急救能力的培训非常普及,法国的急救培训普及率为总人口的40%,德国高达80%。在美国,仅接受过心肺复苏技术培训的人数就超过7000万,相当于全美总人口的1/3。掌握急救知识与急救技能,当灾难降临时,就有可能化险为夷、绝处逢生。

  无救生设备 学鲁宾逊就地取材

  急救的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如遇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停止(包括不正常的喘息样呼吸)的患者,无论是否有骨折、外伤,都要先进行心肺复苏。若无救生设备,则尽量学习鲁宾逊就地取材,将伤害减少到最小。

  扎上一根带子就能挽救一个生命。如果伤者意识清醒,肢体伤口流血不止,止血是第一位的。止血用的带子可以是衣服、围巾等(禁用无弹性的铁丝、电线、绳子等)。比如伤者大腿流血不止,可把止血带结扎在靠近伤口的近心端(离心脏近的一侧)的健康部位,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存肢体。如果上肢出血,结扎应在上臂的上三分之一段,避免结扎在中三分之一以下,以防损伤桡神经。

  止血带不要直接结扎在皮肤上,应先用三角巾、毛巾或衣服等做成平整的衬垫垫好,再结扎止血带。结扎止血带的时间不宜超过2—3小时,每隔40—50分钟要松解一次止血带,以暂时恢复远端肢体的供血。松解2—3分钟后,在比原结扎部位稍低的位置重新结扎止血带。松解时如仍有大出血或肢体已无保存价值,在转运途中可不必再松解止血带,以免加重休克。就地取材时,应尽量利用伤员自身的衣服等,避免交叉感染。

  矿泉水瓶子帮您赢得救援时间。乘船时遇到台风或撞船,救生圈不够用又不会游泳,怎么办?此时,不要慌张,船一般不会在几秒内沉没,可迅速将矿泉水、饮料瓶倒空,拧紧瓶盖,拿绳子、鞋带等拴几个挂在脖子周围,减少溺水危险;也可将木板、塑料板绑在身上,增加浮力,等待救援。

  杂志、衣服都可当骨折夹板。骨折伤员、伤肢不能随意挪动,需要用夹板固定伤处。除了杂志、木棍、衣服外,也可以用伤员没受伤的肢体、身体代替夹板固定伤肢。现在私家车增多,交通事故不断上升。突然急刹车时扭到脖子,不要试图把歪脖子正过来,可以用纸壳、硬一点的杂志或者衣服把脖子和头部固定,上医院检查。

  被挤倒时学穿山甲蜷起来

  在空间有限而人群又相对集中的场所,例如球场、商场、楼梯、影院、高峰时的地铁、超载的车辆、航行的船舱等都隐藏着危险。

  当发觉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拥来时,应马上避到一旁,不要奔跑,以免摔倒;切忌逆人流前进,那样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如有可能,抓住一样牢靠的东西,如路灯柱、楼梯扶手;注意远离店铺的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伤;如果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中时,一定要先稳住双脚,左手握拳,右手握住左手手腕,双肘撑开平放胸前,以形成一定空间保证呼吸;不要采用体位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不慎倒地时,双膝尽量前屈,护住头和胸,头低下,臀部向上,像穿山甲那样蜷缩成球状。

撞车前紧闭嘴唇忌喊叫

  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突出,有研究表明,交通事故重伤者急救时间与生存率的关系为:30分钟内急救,生存率80%;60分钟内急救,生存率40%;90分钟内急救,生存率10%以下。在交通事故死者中,大约40%是当场死亡,60%死于送往医院途中。

  如果无法避免汽车相撞,撞车前切忌喊叫,应紧闭嘴唇咬紧牙齿,以免相撞时咬坏舌头;副驾驶位是最危险的座位,坐在该处的人首先要抱住头部靠在座位上,或者双手握拳用手腕护住前额,同时屈身抬膝护住腹部和胸部;除非前方是悬崖,否则不建议跳车求生;汽车翻滚时,要双手紧紧抓住车的某一部位,身体紧靠在座位上,车停后找机会立刻逃出车外,发动机瞬间可发生爆炸;如果汽车跌入河中,不会立即下沉,可把握下沉前的一分半钟从车门或车窗及时逃生。即使汽车沉下水底,也有办法逃生,因为车厢注水可能需半小时。假如车门打不开,可用修车工具或在手上缠上衣服后打碎车窗玻璃。

  不少汽车里还暗藏许多“杀机”。例如仪表板上放香水瓶,后座与后窗的小空间上放满雨伞、照相机、书本等杂物。这些杂物虽小,一旦发生车祸,它们却可能击破乘客的头部。因此,平时小件的杂物应收在杂物箱里,而大件的杂物最好放在行李箱中。

  救人不当带来二次伤害

  一项调查显示,90%以上的家庭经常出现割伤、烫伤、摔伤等伤害,但近一半人处理方法不正确。比如割伤最容易发生,但是20%的人回答不知道怎么处理,其他人则会第一时间选择酒精消毒、贴创可贴等。正确的方法应是用洁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特别是对于较大较深的伤口,然后赶快去医院。小伤口可先涂云南白药或贴上创可贴,再进行压迫止血;当出现烫伤时,40%的人会马上抹牙膏、烫伤膏等。正确的方法是用凉水冲洗20分钟再涂抹烫伤膏,牙膏对此作用不大。如果穿着衣服或鞋袜的部位被烫伤,不要急着脱去,否则会使表皮随同鞋袜、衣裤一起脱落;摔伤出现淤血、青紫,人们大都习惯按揉。正确的方法是用冰袋冷敷,这样可以止疼、减轻水肿。

  在很多突发事件现场,往往能看到热心的群众自发参与抢救。然而,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急救培训,一般不建议随意挪动伤员。

  因为除了我们能看到的外伤外,伤员组织结构内部的损伤程度如何很难判断。在事故现场,骨折是一种最常见的损伤。如果在没有固定伤处的情况下搬运、搬动伤者,骨折的断端(尖锐的骨头渣子)就会将周围的肌肉、血管、神经扎伤。尤其是车祸发生后,挤压伤、颅脑损伤、截瘫、烧伤等多种复合伤往往纠结在一起,给救援带来一定的困难。随意挪动伤员,很容易造成二次伤害。

火车发生意外时如何逃生自救

  1、远离车门。

  2、抓住牢固的物体,避免身体大幅度移动。

  3、火车突然发生碰撞时,上身尽量前倾,胸部紧靠膝盖,头靠在前排座位椅背上。双手置于头顶,手掌重叠在一起,前臂贴在脸颊上。

  4、火车出轨向前冲时,不要尝试跳车。

  延伸阅读

  陷入自救误区会让情况更糟

  这次“7?2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中,很多乘客被压在行李下受伤,有人就想,是不是钻到座位底下更保险?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不提倡这样的自救方法。行李一般不会造成太大伤害,而如果座位受挤压后变形,乘客可能就出不来了,一旦起火,情况更糟。最好的办法是:当火车受到猛烈撞击时,应尽可能抓住周围一切能固定的物体,防止身体向外甩,避免身体的剧烈移动和冲撞,这跟系安全带的作用是一样的。总之,一定要避免身体大幅度的移动。

  乘扶手电梯时,如果发生电梯倒转,怎么办?有人会说,我马上来个急转身180度,也许能避免不受伤。其实,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事发突然,惯性瞬时改变后人会突然被带倒。平时乘扶手电梯,要按提示抓牢扶手;一旦倒下,双手护胸,学习穿山甲屈体保护更有效。

  现在正值北京雨水最多的季节,雷雨天不断,已经有居民被雷电击中身亡。很多人认为,打雷了,汽车里最安全。因为汽车虽然是金属物品,但自身封闭的形式使它成为了一个“法拉第笼”。潮湿的轮胎则成为了车体与地面连通导电的关键部件,即便是车辆受到了雷电的袭击,电流也可以通过车体外壳、轮胎传递到地面,不会对车内的人员造成伤害。但应注意以下几点:1、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这样会增加人体直接被雷电击中的可能。2、不要轻易下车。如果碰巧车辆被雷击中,迈下车的脚与轮胎之间会产生跨步电压,致使人体被电流击伤。3、不要继续使用音响系统、电台等带有天线的电子设备,增加车辆被雷电击中甚至电器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热 读

⊙文苑漫步

人间森林

郭敬明

1

有一个心理测验是这样的:当你在一条陌生的道路上前行,然后突然遇见了一片森林,森林的入口处有两条分岔,一条的远处隐隐有炫目的灯光,以及欢愉的歌声;一条的远处消失在黑暗的尽头,一片无休无止的寂寞,那么你的选择是什么?

 

2

每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内心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善良的一方,而站在自己对立面的人,一定是邪恶的、讨厌的、内心阴暗的。

就像站在善恶两极的中间地带,我们一定是面朝善的那一处,而背对无穷无尽的恶。

这些其实都来源于我们与生俱来的强大本能:保护自己、防备敌人、存活下去。

当你到达某一个年纪的时候,你就会开始听见自己身体里,某一种类似沙漏的声音,那是你的青春和妄想,正在飞快地流逝。

渐渐地不再喜欢热闹的KTV和喧哗的夜店,哪怕记忆里的高中毕业聚会依然鲜活,KTV满屋子飞甩的啤酒泡沫,和混杂着尖叫和哭喊的醉后心声。朋友的聚会往往被安静的下午茶代替,小区里顾客稀少的“甜蜜生活”是我们几个经常的去处。玫瑰茶或者凝神茶,讨论的话题偶尔会突兀地出现“婚姻”或者“小孩”这样的字眼。

如果人生的路途真的类似这样,走到某一处的时候,你会面对这样一个“接受老去”和“坚持年轻”的分岔口,你会选择哪一个呢?

一边是依然歌舞升平的璀璨热闹,一边是即将静默无声的缓慢长路。

 

3

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过,我们听过的那些美好的童话、善良的传说、感人的故事,所有的这些都有一个如出一辙的开头:

——在很久很久以前。

那么我们所生活的当下,是不是早就是一片荒芜的沙土,善良根植在另外一颗遥远的行星,而自私和恶毒是头顶厚厚的乌云。

远处传来遥远年代的洪荒之声,它们在告诉我们,在很久很久以前。

我有很多很多的照片我自己都没有看见过。

在我们并没有这样成熟的时候,我们使用的词语是“世界”、“天下”。

而现在,我们开始讲述人间。

“烟火”这个词语,在无数华丽的悲伤的文字里出现过,夜空里展示它们的寂寞和悲伤。

但是很多时候这个词语并行在人间之后,变成“人间烟火”这样一个有时候温暖有时候冷漠的成语。

那么多的过去,我已经不愿意再提起。和过去比起来,未来的未知与强大,足够耗空我们所有的精力。如果心有余力,在某些宁静或者舒缓的场合,可以重新闪回一些过往的片段,那些如同闪光宝石一般镶嵌在年少身躯上的记忆,在黑暗里呼吸般地明明灭灭。

 

4

那个心理测验是这样的——

当你选择了那条远方有炫目灯火欢愉歌声的分岔,那么你是一个活在回忆里不愿意面对改变的软弱的人,你念念不忘以前的美好时光,不愿意前往未知的未来。你贪图熟悉的环境不愿意改变,但最后却会被改变弄得措手不及,内心无法承受巨大的失望。

当你选择了那条消失在黑暗尽头与永恒静默的分岔,那么你是一个对过往不太怀念的人,客观、理性甚至有些冷漠,对未来怀着各种不好的预感和打算,但是却偏执地前往,你最后往往会孤单一人,封闭内心。

是否在人间的这样一条漫长道路上,停下来才是最好的选择?

致不孝之子

耿 立

(一)

我现在在夜里,还能听到母亲在隔壁费劲地喘息和叹息。我有时抱着她到客厅,有时和儿子一起,我抱着上半身,儿子挟着奶奶的脚踝到洗手间,或者妻子像喂孩子一样,在汤匙里把药弄碎,母亲嘴角耷拉,药从没有牙的牙床流下。

母亲,把她的全部衰老展现,就像给我展现数年后自己的模样。我现在40岁,正是母亲生我的年龄,母亲生我的时候大雨连绵。

由于接生婆没有处理好我的脐带,一连四十多日,我的脐带总是冒血水,母亲不敢挪动我,我的右脸就一直贴着家里破旧的床,后来,人们就喊我“偏脸”。

我的出生给母亲和父亲添了希望,也因为这个活口而屈辱,这屈辱像胎痣烙在了我的心灵。母亲在月子里,没有红糖没有鸡蛋,想喝一碗小米饭而不得,家徒四壁,父亲就求生产队里的头目,看是否能接济一下,为产妇熬一碗小米稀粥温补虚弱的身子。因为在我出生的时候,村里死掉个大队干部的父亲,生产队给他家送去了几布袋的谷子玉米和地瓜干,但那乡里小儿一口回绝。一生没有尊严的父亲,在乡里任人辱笑的父亲,在众人的眼下,跪在地上,喊了那人一声“爹”,但即使这样,也没有换来半粒米。母亲躺在败旧的房里盼望着米下锅的时候,父亲从地上爬起,去投井,后被人救起。我后来常想,人间是否有轮回?因为我的生,就必得父亲的死,就非得父母遭受屈辱,并且使这屈辱浇灌我成长。

母亲一辈子生育了五个儿女,但前两个都只存活几天,当母亲真正做母亲的时候,她快三十岁了,所以她十分看重孩子,而且像大多数农村母亲一样,她重男轻女的意识十分浓重。

母亲守着我的童年、少年,一直到我到县城读书,后来我见母亲,成为走亲戚,一年只有很少的几次。

(二)

母亲晚年屈辱地活着,在父亲死掉十年,她也死了。父亲活着的时候,他们吵了一辈子的架,后来,母亲连吵架的人也没有了。

晚年母亲戒掉了烟,但和几个老婆婆玩纸牌,母亲的脑子好使,她打牌很少输钱。后来,母亲把打牌也戒掉了,一是眼花,再是记不清我给她的钱放在哪里,母亲说糊涂了,糊涂了就快死了。

母亲在晚年曾中风几次,慢慢调理就熬过来了。但就在2005年夏季的晚上,我接到姐姐的电话,说母亲摔倒了。那夜我和妻子把母亲接到了我住的地方,当时母亲小便失禁,我抱着母亲,像童年时候,我在母亲的怀抱,我小时候不知多少次把小便撒在母亲的衣襟上。

也许,在人们眼里,我是孝子。每次回家都给母亲钱,有时也接她到城里居住。当母亲在大哥或者姐姐家里住的时候,我有时也拿一些钱,邻居都说母亲命好,有个好儿子。但我总觉得,我不孝,当我听说,母亲在大哥家里吃不饱,到别人家要馒头时,我落泪了。当母亲跌倒在姐姐家,我夜晚用车接母亲时,那是夏季,我看到母亲睡的是秫秸的地铺,还是冬季的一些东西。姐姐说,母亲夜里常从她居住的用厨房改制的有地铺的局促的屋子去敲姐姐的门,有时姐姐怕母亲敲门影响自己睡觉,就把母亲的门从外面用门吊挂住,母亲却把那门吊都扭断了。夏季,闷热和跳蚤,使母亲不能安眠。

哥姐说每家养母亲四个月,当母亲在我这里住的时候,我也只是满足母亲的温饱,而精神呢?我只是把母亲当成了一个需要供养的老人,用钱和衣食来打发罢了。我注意过母亲的叹息、母亲的忧郁吗?老年的孤独,像枯干的树。怠慢了母亲,在母亲进入老境的时候,我却匆匆奔赴在灯酒场所。其实,母亲要的不是儿子的腾达,是平安,是孝,是不对母亲造成心灵的伤害。

在去年旧历的年底,哥哥把母亲接走,说家里的一些子侄辈要拜年叩头,老人不在老家过年说不过去。母亲是腊月二十六的晚上,被大哥用机动三轮车接走,那机动三轮上一床被子蒙住年迈的母亲,回到了冬天平原深处的老家。而某些人把母亲当成了摇钱树,得知在母亲这次回家,没有带走钱的时候,竞让别人替母亲拨通我的电话,话筒里是“耿立,我是你娘!”只有这一句话反反复复。

我一遍一遍追问,娘你有话就说,但母亲不会使用电话,我知道,电话的那边母亲在遭罪。那夜,我哭了许久。而当妻子有次到姐姐家看望母亲,母亲说姐姐让她装病,母亲偏不。也许在农村看来,在大学教书的我,在家乡的电视和报纸上整天出现的我,是很有些钱的,而一些无耻的人把母亲当成摇钱树,敲击一下母亲,我这里就会淌出眼泪和金钱。

也许,我是不孝的,但我也用“孝”这个词和家乡的土地划开了一个鸿沟,那片土地给了我太多的伤害,包括通过伤害母亲来间接伤害我。

(三)

母亲死在了旧历的七月底,埋葬后的第二天,学校开学,我忙着备课接待新生,在讲台开讲时一直是忧郁压抑,恍惚迷茫。母亲在老家过她人间的最后一个旧历年的时候,我没有给母亲钱,母亲在老家没有几天,妻子回老家见母亲额头有伤。邻居说,是被某些人打的,而有的人说是磕的,我是宁愿相信是被打的,老母亲被打不是一次两次。在母亲的棺木前守夜的时候,大哥告诉我,母亲在春节的时候,用拐杖把他家的玻璃敲碎了。我想,该是什么愤怒,才让一个母亲敲碎儿子的玻璃呢?况且是我的不论儿女怎样给她委屈,她都能承受的老妈妈呢?

母亲躺倒在我家的日子,大哥曾来我家一次.时间匆匆,但到了晚间,母亲开始高烧,开始惊叫“救救我,救救我!”那是母亲被唤起了可怖的记忆吗?也许是土地的苦寒,使人的本性扭曲,扭曲到凶残,对自己的父母也不放弃榨取,还有的因为对土地和人生的悲悯,看到了苦难成河而心怀良善。无知者无畏,没有廉耻,会把人变成怪物。

其实,血缘是代表不了什么的,如果有血缘就爱一切、就容忍一切,那么,我不要这血缘。

母亲在我家里躺了两个月,这是母亲在我家住得比较长的一次,她害怕楼,在楼里生活不便。我记得有一年,母亲在我家住,我从外面回来,看到母亲趴在窗台向外张望。当时我住的楼下是一楼,有个孩子三岁,每次我从他窗下经过,都看到他在张望,还向我微笑招手。寂寞,何分老幼。

母亲卧床,需要翻身,需要像婴儿一样换尿布。一次,我抱母亲下床换尿布,也许是我的不小心使母亲疼痛,她用手抓了我的大腿,那血,很快就从大腿流下。我知道,这血是从母亲那里流出的,母亲是这血的上游。母亲用手抓的痕迹留在我的腿上,也许,过了明年夏季,那痕迹会褪掉,但我心里自愧的滴血,想是永远不会褪去。

母亲去世的时候,天降大雨。凌晨四点,我为她盖被子,当我走出她的房间,她微弱地喊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在意。当妻子穴点为母亲准备早饭到她房间看她的时候,妻子说母亲呼吸微弱,我把母亲抱起,准备换尿布,母亲把小便撒在我的腿上,然后去世。

那天的雨真大,灵车在妻子“娘,咱回家”的哭泣里,在平原的雨里穿行。但农村的路在雨天泥泞,灵车围绕村子一圈一圈走,找一条回家的路,最后仍是灵车不能通行。在雨里,把母亲从灵车抬下,妻子哭着:“娘,你活着的时候没有坐着车围着什集(我的老家的名字)转过,你死了,却围着庄子转。”

我把车费付给灵车的司机,跟着雨中的母亲,走在老家的泥泞里。

(四)

母亲在老家放了三天,就下葬了,是我的堂叔做知宾,料理丧事。老家的殡葬改革是要求人死掉必须火化,然而老人都怕烧那一下,母亲还是土葬了。

父母生前是争执了一生,死后要合葬,不知这是否符合老人的意愿。但我看到了墓坑里,父亲的棺木还没有腐朽坍塌,那黑黑的颜色还在,父亲生前为自己和母亲打制了梧桐木的棺材。

往墓坑里撒土,然后别人的铁锨把湿湿的土一下下填进去,姐姐在哭喊,我把柳木的孝棒扔进墓坑,年已七十的堂兄说会长出柳树。母亲看到了我的生,我看到了母亲的死,也许是机缘,母亲说我是天要亮的时候出生,母亲是天亮时死去。

其实这块墓地是爷爷生前选定的,我没有见过爷爷:爷爷进过私塾,但脾气耿直,好喝酒,年纪不到五十就死掉了。母亲说爷爷一次喝酒大醉,正是秋天,该用棒槌捶打地里割下的大豆,爷爷就用胳膊当成棒槌,一下一下捶,真是豪气干云。

父亲还在世的那年三十的下午,我曾随着父亲上坟,父亲说他死后埋掉,前面的空地是留给子孙的归宿。

这也是一个家,我从有房屋和父母的家走出了,不想再回到那地面家,而地下有父母为我们守护的家,我们还会回去吗?他们需要我们回去吗?他们是否还像迎接我从外求学回家的模样,迎接我呢?

40岁了,没有了父母,以后没有了父母的遮拦,衰老就慢慢临近了。父母给我们遮蔽了死亡,当父母已去,我们要学会向死而在,向死而生了。但玉米地里的墓园,那些蓊郁的玉米,那些气息一直在我的口鼻里存留,当黑夜到来的时候,母亲该怎么办?她一直是惧怕黑夜的。

只写给你的信

[荷兰]图·特里根

一个冬日的清晨,松鼠收到一封信。

一封黑色的信。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信。他皱紧眉头,念道:

这是一个不祥的音讯。

所有一切在散落凋零。

就两行。没有回邮地址。连表明是寄给小松鼠的抬头也没有。

他坐在椅子上。风从不出错,他知道。他把这封信又读了几遍,越读越不明白。

他披上一件厚实的大衣,去找蚂蚁。外边正下雪,树林在严霜下呻吟。他抖抖索索地敲开了蚂蚁的门,让他看那封信。

“哎呀!”蚂蚁说道,“这是个令人郁闷的消息。”

“可什么是‘散落凋零’呢?”

“散落凋零……”蚂蚁想了又想,“是……”

他试看跟松鼠解释什么是“散落凋零”。这个解释变成了一个絮絮叨叨、繁复曲折的故事,等蚂蚁讲到最后,松鼠有一种巨石压身、永远无法脱身的感觉。而他依然弄不明白什么是“散落凋零”。

“我们来点甜品吧,”蚂蚁说,“趁现在还能这么做。”

“趁现在还能这么做?”松鼠感到惊诧,因为他不明白蚂蚁的意思。

“是的,”蚂蚁解释道,“这是一个固定表达。”

他们默默地吃着甜品。

风在林间呼啸。

天黑了,蚂蚁说:“小松鼠,你该回家了。”

“我知道。”松鼠答道。

他穿过黑暗的树林,朝自己的家走去。趁我现在还能这么做,我要走回家,他想。这是一个很奇怪、很阴暗的念头,他的双膝在颤抖。我的膝盖会颤抖,趁它们现在还能这么做,松鼠想。

那晚,他坐在窗前,一连好几个钟头。处在绝望的深渊,大约就是这个样子吧,他凝视着沉沉的黑夜,这么想着。

夜深时分,他的门突然被吹开,一封覆满白雪、冻得僵硬的信吹了进来。

松鼠拂去白雪,破开信封,念道:

这是一个愉悦的消息,

所有一切又聚合为一。

一封很特别的信。松鼠爬上桌子,对自己说:“看看我,我是一头大象!”他抓住灯,来回晃悠,直到与灯一同跌落。“不要紧,”他冲着碎片大声喊,“最终会有办法的!”

飙车

(台湾)李家同

河边林子里活着的小东西实在很多的,可是要刻意去留心它们,又一个也找不到了。

还有那么多的,各种各样的美丽植物,能开出令人惊异的小花——那些小花的花瓣的独特形状和细致的纹案,只有小孩子们的心才能想象得出来,只有他们的小手才画得出。花长成这样,一定是有着它自己长时间的、繁复的,而且还是经历了很多曲折的某种想法吧?

再仔细地看,会发现这些小花们和周围的大环境虽然一眼看过去很协调的样子,其实朵朵都在强调着不同的东西,似乎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由于它们又有着太天真的幻想,而太过微弱;而又因为太固执了,而太过扎眼。它们更像是一串串带着明显的情绪色彩的叹号、问号和省略号,标在浑然圆满的自然界的暗处……

这些花呀,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花瓣,它们的雄蕊和雌蕊以形状和色彩微妙地区分开来,凑得很近很近地去看一朵花,会发现它的大部分都是由透明的质地构成的……粉红色的透明、淡青的透明、浅黄的透明……那些不透明的地方,则在轻微地、提醒似的,闪着光芒。这光芒映照在那些透明的地方,相互间又折射出另外一些带有影像的光芒……

更奇妙的是花还有香气,就算是没有香气的花,也会散发清郁的、深深浅浅的绿色的气味——浅绿色的令人身心轻盈,深绿色的令人想要入睡……问题是花为什么会有香气呢?花能散发香气,多么像一个人能够自信地说出爱情呀!我真羡慕花儿……但我对这些花儿们的理解也只是我在以自己的想法胡乱进行的各种揣测而已。花的世界向我透露的所有东西就只有它或明显或深藏的美丽。

还有那些没什么花开的植物们,深藏自己美丽的名字,却以平凡的模样在大地上生长。其实它们中的哪一种都是不平凡的。它们能向四周抽出枝条,我却不能;它们能结出种子,我却不能;它们的根深入大地,它们的叶子是绿色的,还有各种无可挑剔的轮廓、形状,它们不停地向上生长……

石头们则和我一般地冥顽。虽然它们有很多美丽的花案,和看似有意的图案,可它是冰冷的,坚硬的,并且一成不变的,哪怕变也只是变成小石头,然后又变成小沙粒。最后消失。所有这一切只因为它没有想法,它只是躺在水中或深埋地底,在浩大的命运中什么都不惊讶,什么都接受。

在河边,说是没人来,偶尔也会碰上那么一个。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当然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在对岸冲我大声地说着什么,我站起身认真地听,我又撩起裙子,趟着水想过河。但他很快说完就走了,我怔怔地站在河中央,不知道自己刚刚错过了什么。

还有的人在对岸饮马,再骑着马过来。上了岸走进树林子里,一会儿就消失了。我想循着湿湿的蹄印子进去看一看,但是想到这是一条能令人通往消失的路,便忍不住害怕。再回头看看这条河,觉得这河也正是在流向一个使之消失的地方。

而我是一个最大的消失处,整个世界在我这里消失,无论我看见了什么,它们都永远不复出现了。也就是说,我再也说不出来了,我能说出来的,绝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我说给别人听,他从我这里理解到的是另外的东西,是他加以自己的想法的东西。于是,我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封住了我想说出的本意。

就这样,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光里,身体自由了,想法也自由了。自由一旦漫开,就无边无际,收不回来了,常常是想到最后,已经分不清快乐和悲伤。只是自由。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死去的,到了那时,我会在瞬间失去我的一切。只但愿到了那时,一切在瞬间瓦解、烟消云散后,剩下的,便全是这种自由了……到了那时呀,我凭借这种自由,进入的,是不是仍是这种河边的时光里呢?

总之,到河边洗衣服的话,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至于洗衣服就是次要的事了,爱洗不洗,往水里一扔,压块石头不让水冲走,等玩够了回来,从水里一捞,它自己就干净了嘛。

河边洗衣服的时光

李 娟

河边林子里活着的小东西实在很多的,可是要刻意去留心它们,又一个也找不到了。

还有那么多的,各种各样的美丽植物,能开出令人惊异的小花——那些小花的花瓣的独特形状和细致的纹案,只有小孩子们的心才能想象得出来,只有他们的小手才画得出。花长成这样,一定是有着它自己长时间的、繁复的,而且还是经历了很多曲折的某种想法吧?

再仔细地看,会发现这些小花们和周围的大环境虽然一眼看过去很协调的样子,其实朵朵都在强调着不同的东西,似乎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由于它们又有着太天真的幻想,而太过微弱;而又因为太固执了,而太过扎眼。它们更像是一串串带着明显的情绪色彩的叹号、问号和省略号,标在浑然圆满的自然界的暗处……

这些花呀,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花瓣,它们的雄蕊和雌蕊以形状和色彩微妙地区分开来,凑得很近很近地去看一朵花,会发现它的大部分都是由透明的质地构成的……粉红色的透明、淡青的透明、浅黄的透明……那些不透明的地方,则在轻微地、提醒似的,闪着光芒。这光芒映照在那些透明的地方,相互间又折射出另外一些带有影像的光芒……

更奇妙的是花还有香气,就算是没有香气的花,也会散发清郁的、深深浅浅的绿色的气味——浅绿色的令人身心轻盈,深绿色的令人想要入睡……问题是花为什么会有香气呢?花能散发香气,多么像一个人能够自信地说出爱情呀!我真羡慕花儿……但我对这些花儿们的理解也只是我在以自己的想法胡乱进行的各种揣测而已。花的世界向我透露的所有东西就只有它或明显或深藏的美丽。

还有那些没什么花开的植物们,深藏自己美丽的名字,却以平凡的模样在大地上生长。其实它们中的哪一种都是不平凡的。它们能向四周抽出枝条,我却不能;它们能结出种子,我却不能;它们的根深入大地,它们的叶子是绿色的,还有各种无可挑剔的轮廓、形状,它们不停地向上生长……

石头们则和我一般地冥顽。虽然它们有很多美丽的花案,和看似有意的图案,可它是冰冷的,坚硬的,并且一成不变的,哪怕变也只是变成小石头,然后又变成小沙粒。最后消失。所有这一切只因为它没有想法,它只是躺在水中或深埋地底,在浩大的命运中什么都不惊讶,什么都接受。

在河边,说是没人来,偶尔也会碰上那么一个。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当然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在对岸冲我大声地说着什么,我站起身认真地听,我又撩起裙子,趟着水想过河。但他很快说完就走了,我怔怔地站在河中央,不知道自己刚刚错过了什么。

还有的人在对岸饮马,再骑着马过来。上了岸走进树林子里,一会儿就消失了。我想循着湿湿的蹄印子进去看一看,但是想到这是一条能令人通往消失的路,便忍不住害怕。再回头看看这条河,觉得这河也正是在流向一个使之消失的地方。

而我是一个最大的消失处,整个世界在我这里消失,无论我看见了什么,它们都永远不复出现了。也就是说,我再也说不出来了,我能说出来的,绝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我说给别人听,他从我这里理解到的是另外的东西,是他加以自己的想法的东西。于是,我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封住了我想说出的本意。

就这样,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光里,身体自由了,想法也自由了。自由一旦漫开,就无边无际,收不回来了,常常是想到最后,已经分不清快乐和悲伤。只是自由。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死去的,到了那时,我会在瞬间失去我的一切。只但愿到了那时,一切在瞬间瓦解、烟消云散后,剩下的,便全是这种自由了……到了那时呀,我凭借这种自由,进入的,是不是仍是这种河边的时光里呢?

总之,到河边洗衣服的话,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至于洗衣服就是次要的事了,爱洗不洗,往水里一扔,压块石头不让水冲走,等玩够了回来,从水里一捞,它自己就干净了嘛。

⊙名家讲堂

训练、才情与舞台

陈平原

作为大学教授,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很幸福的事情。

教育不能把一个白痴变成天才,但能把一个中才变成专家。说实话,真正的天才,不需要你培养,我们只能顺其自然,观赏其如何在各种逆境中搏斗、挣扎、前行。大学的难处在于如何“为中才立规格,为天才留空间”。

1948年吴组缃撰《敬悼佩弦先生》,提及朱自清不是那种大气磅礴、才华横溢、让你过目不忘的“大师”,初看他的为人及作品,觉得没什么了不得,甚至有点渺小、世俗。但他虔敬不苟,减恳无伪,—点一滴地做,踏踏实实地做,用了全付力量,不断地前进,这点让吴先生及无数后人感动不已。吴文结尾,摘抄朱自清26岁时所作长诗《毁灭》的末段:“从此我不再仰眼看青天/不再低头看白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步步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正因此“笃定”与“平淡”,成就了朱自清日后的辉煌。

有学生到哈佛大学念书,一年不见,瘦了很多,问起来,才知这一年中,没有凌晨两点以前睡觉的——如果不全力以赴,成绩不好,就拿不到奖学金。一开始以为是特例,问了一圈,好多人都这样。学生们说,到美国念研究院,才知道燕园生活有多幸福,无忧无虑,功课压力那么小,玩一样就过来了。这就是中美教育体制的差异。在中国,中小学生最累,有高考的压力在等着;进入大学或研究院以后,压力突然消失,那就全凭个人自觉了。美国则相反,念小学中学很舒服,进人大学后,方才开始拼命念书。

我曾经半开玩笑地说,太聪明的人,其实不适合于做学问。因为聪明人往往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不愿意下死功夫,老想走捷径。捷径走不通,绕回来,发现自己落后了,更是着急,更得抄近路……如此循环往复,最后不了了之。我当然明白,训练只是手段,创新才是目的。可请大家记得马克斯?韦伯《以学术为业》中的一句话:“只有严格的专业化能使学者在某一时刻,大概也是他一生中唯一的时刻,相信自己取得了一项真正能够传之久远的成就。今天,任何真正明确而有价值的成就,肯定也是一项专业成就。”训练好的学者.不见得就能做出大成绩;但训练不好的,不可能走得很远。

北大教授普遍尊重个性,欣赏才情,可对于中文系学生来说,要警惕“才子”情结,若不善积蓄,随意挥洒才华,太可惜了。在日本学界,说你“天才”,那是嘲笑,意思是你训练不好,或不够用功。章太炎说:“学者虽聪慧绝人,其始必以愚自处。”举的例子是大学者黄侃。世人皆知黄先生狂傲,不知其读书时如履薄冰,去世前一个月仍在点《唐骈文钞》。黄侃称:“常人每自尊大,至于吾辈,见事略多,辄自谓比之古人,曾无其足垢之一屑。前路遥远,我劳如何乎?”关键在于“见事略多”且“前路遥远”,故多有敬畏之心,无暇自尊自大。

对于学者来说,有灵气、有才情、有好的想法,这很重要。但除此之外,还需要认真经营。这不仅仅是技巧问题,也包括心态。吟诗作文,可以发乎性情;撰写长篇小说或学术著作,需要长时间的酝酿与摸索。五四时期曾有一场争论,“小说”到底是“写”还是“做”——前者强调灵性,后者注重经营。实践证明,有才气,必须配上善于经营,方能出大成绩。历史上众多有“匠心”而无“匠气”的大书,全都是苦心经营出来的。

缺乏“舞台”,那是学校及长辈的责任;有了“舞台”而表现欠佳,那是你们的遗憾。好大学的学生,往往不太懂得“惜福”,有了机会,不擅长马上抓住,以为过了这个村,还有那个店。其实,决定命运的关键时刻,一辈子也就那么几步。考上什么样的大学、博士论文是否优秀、重要学术会议上有无上乘表现、能否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对于学者来说,这都是决定性的。十年寒窗苦读,要将自家学问心得在十分钟的发言中体现出来,你敢轻慢待之?抓住每一次表演机会,用鞭子搏兔的架势,力求完胜,才是应有的态度。

社 会

⊙今日视点

在香港读大学

邢人俨

一年一度的高考生源争夺战接近尾声,香港高校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焦点。2011年,申请香港院校的内地考生人数比去年增长12%,有30名省状元填报了港大,17名省、市状元获得港大48万港币奖学金。

在香港大学新闻学教授陈婉莹看来,相对于内地高校而言,学术自由是香港高校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与国际接轨之处。“大学归根到底就是这四个字。教授享有学术自由,学生也比较自由。如果学生有办法、有能力,他当然是选择香港。”

今年一位放弃内地名校转赴港大的考生说,选择香港是想尝试不一样的教育体制。优秀考生纷纷拥入香港高校,对这些内地学生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许多过来人感受良多。

 

一种经历

如果不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Connie看上去跟香港人没有任何区别。来港大读硕士之前,她以2004年上海高考文科前三名的成绩考入北大。大二时,Connie到港大交换过一学期,本科毕业后,她如愿到港大读硕士。在香港,几乎所有高校都是全英文授课,英语是内地学生迈向西方教学模式的第一道门槛。Connie印象最深的就是港大的英文讨论课,10人一组,课上你可以听到各种口音的英语混杂在一起,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同学很敢说,除了英语,还有各种敏感话题。

Connie将港大的生活形容为“自由、时髦”:半夜会有人来敲门邀请你参加party,跟内地高校12点前断网熄灯不同,香港学生喜欢high到天亮;没有人为你制订学习计划,没有辅导员,甚至没有班级的概念,但又总能联系上导师得到帮助;在这个大学里,很少有人真正只在做学习一件事,连校长都会鼓励学生尽情地玩。

“来香港读书,其实是读一种经历,跟内地完全不同。”Connie说。但并不是每一个内地学生都适合这种经历。2011年,港大只从报考的30名省状元中挑选了11名给予全额奖学金。“我觉得适合港大的学生,要有比较强的独立思考与自理能力,能独立作决定,有自己的想法,能面对挑战,不能太脆弱。”香港大学中国事务总监黄依倩说,“在这里,竞争是非常非常大的。港大的学生一定要有很强的目标,如果你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的话,就比较难适应。我们需要思想比较成熟的孩子。”

 

在香港如何读大学

工作一年后,张倩烨决定辞职申请去香港大学读研究生,在陈婉莹教授门下学新闻。

在港大,一个新闻班有六十多个人,上课分成四个小组,既可以单向和老师沟通,也可以多向与同学交流,思想的交流和碰撞非常激烈。

“香港大学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很紧密。”张倩烨说。学生可以随时给教授发电子邮件,教授也会争取回复每一封邮件。他们认为辅导学生是自己的责任,其他事情可以耽误,但是学生邮件不能不回复。有时老师甚至会亲自帮学生改简历,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做规划指导。

“香港首先是一个服务型社会,然后才有一个服务型的学校。如果学生欠学费了,OK,你可以先欠一段时间,没关系。”张倩烨的老师陈婉莹接过话茬。

在港大新闻系,一些老师还会引导内地学生关心社会民生热点问题,除了传授实际新闻操作之外,还会教育学生承担社会责任。

 

“突然镀了金”

对于Connie和她的一些内地同学来说,除了优越的教育条件以外,更实际的考虑是,来香港读书背后的高性价比。“去国外读书费用太高,离家又太远,香港就刚好,既可以感受西方的教育模式,又还在华人世界。”

有统计数据表明,香港大学每年都会收到约9000份内地学生的申请,其中只有3%会被接受。

“很多公司的亚洲总部都在香港,这里有很多机会,你很容易能找到一份传统意义上的好工作。”

毕业后,这些内地学生一部分去了国外深造,留下来的人不少进了投行。“即使是北大、复旦毕业的,进投行的都不算多,但在香港读书进投行的就很多,就像突然镀了金一样。”Connie分析原因,一方面香港是世界金融中心,公司多,需要的人多,机会满天飞;另一方面,香港本地人读大学的很多是直接出国留学。

同样是出国深造,从内地申请和从香港申请也会有不同的待遇。“以香港作为跳板,就能申请到一流大学,因为人家觉得你英语好,接受的又是西方教育模式。”Connie说。

“国外的大学不会在乎学生成绩是不是真的很好,是不是很聪明,他们看重你读书的这个环境,跟他们是一样的,有些规则他们就不需要再教你,你过去直接把知识传授给你就行了。”一位在港读理工科的内地学生说。

 

国际化视野

2004年,刘宇考入浙大信息工程专业。当时香港理工大学每年都会在浙大招收十名左右的学生,在父亲的鼓励下,刘宇选择了来香港读书。父亲是大学老师,他不停地告诉刘宇,香港的学术环境安静,实验室里的老师做学术专心,没什么行政压力、人事斗争,都是真才实学。

到香港读书以后,刘宇却发现两地的文化差异比他想象的大。有次,他在大学洗手间里闻到一股刺鼻的怪味,就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清洁工人来了以后,很快发现了源头,一个阿姨,很轻易地说出了氨的英文”,刘宇想了很久,也没能想起氨的英文怎么说。

“在香港,确实更容易找到国际化视野。”过去的几年里,刘宇已经在国际顶级行业期刊上发表了三篇论文,这在内地大学是相当困难的。“他们不太可能在国际期刊上发文章,因为不是用英文完成的,而我们这里直接是用英语做科研。”根据L-GC的数据,2007年到2008年之间,香港5871个研究职位中有一半以上由内地学生获得。

在刘宇看来,香港大学里另一个跟国际接轨的地方就是学术操守。他将这种学术操守理解为,不抄袭、肯定能用、有成效,其中不抄袭是道德底线,肯定能用和有成效是起码要求。“内地每天工作8小时,香港一天甚至要工作16小时,工程师水平就能超出内地一大截。”

导师也经常灌输给刘宇和他的同学这样一种观念,我给你这么多钱,就是要你做这么多事。在实验室的经费中,项目和科研的资金全都以人力成本计算,导师和教授的薪酬另外支付,“所以,教授没有经济压力,完全可以专心做事。”

现在,刘宇每月拿1万6的工资,整天泡在实验室里,他渐渐不上QQ,也不会在人人网上关注同学的动态,他觉得跟原来的同学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们关注的新闻他也不知道。他的圈子不大,同事、同学、导师、老板,很多人的身份还是重合的。

“香港城市小,圈子也不大,如果你造假了、抄袭了,所有人都会知道,以后你就很难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没有人敢冒这样的风险。”

刘宇的办公桌上放着好几期《时代》和《亚洲周刊》,这是他在香港最常阅读的刊物。现在,他经常提到的两个词是“国际化视野”和“独立思考”。

晚上12点,刘宇从实验室里出来,隔壁电脑房里有人在用电子琴练习曲子,经过几处楼梯转角,有人坐在沙发上聊天、讨论,整幢大楼灯火通明,毫无睡意。

 

两种身份

前几年,刘宇在电梯里很少说普通话,他担心一开口就会暴露“内地过来的”这个事实。他觉得自己和内地学生不太一样,从本科到硕士,接受的是一整套香港教育模式。香港人的思维和视角正在深刻地改造着他的头脑。

在港大特有的学生宿舍文化里,广东话也是新生融入集体的通行证之一,有学生坦言:“不会讲广东话,可能会被歧视。”

入学后的两个月内,学校里专门开设了广东话课,专门介绍香港,把太平山顶、庙街都逛了个遍。等到学会了广东话,刘宇开始等待7年期限的到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这条理由足以使去香港读书多了一层更深的意味。

而对于刘宇来说,他已经更懂得规划自己的未来。“如果在美国,突然有什么变化,离开超过3个月,至少我手头还有一本香港护照。”刘宇说,他很在意这本可以自由通行的护照。大三时,系里组织去日本游学,全系只有20个名额,靠抽奖决定谁能去,他和另外一个内地生中奖了,最终因为护照问题无法成行。“想要去那里比真的去那里更重要。大学里,每到假期,内地学生即使有钱,也只能跟团,香港学生就能到处旅行。在香港待久了,也就习惯了不受限制,尤其在这种时候。”

在他渐渐了解香港社会之后,这种渴望又带有更加微妙的心理。“香港有各种各样的假期,本地又没什么可玩,旅行就成了他们度假的方式之一。”

现在,刘宇已经不在乎是否在电梯里说普通话了。“因为你不会在乎别人会不会歧视你,你根本不想跟他发生心理联系。刚来香港的时候,过马路等红灯都很紧张,总觉得没有信心,自己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但他仍然不会在广东道这种内地游客频繁出没的地方说普通话。

这无疑是内地学生融入香港的最后一道心理门槛。

⊙尘世走笔

才华

陆勇强

认识一个工厂保安,五十多岁。

一次路过,他在看一张报纸,报上登了一则新闻,说一辆载重车转弯时撞倒了路人。他非常不屑地说,报上计算出来的转弯半径错了,撞击力也错了。其他保安就笑:怎么可能错?怕是你自己搞错了吧。

那保安取过一张纸,拿起一支圆珠笔,“刷刷”地写下了几个计算公式,也就四五分钟时间,一张纸就被他写满了,最后得出两个数字,他用笔用力地敲着这两个数字,说:“这是对的。”

第二天,报上刊误,说昨天计算有误。指出错误的是浙江大学一位讲师。

了解了保安的一些身世,20世纪70年代的大学生,学的是物理学,不知怎么去了农村,后来农村办乡镇工厂,他又去了工厂,岗位竟然是厨师。

后来遇到这保安的一个同学,说起保安,那同学感到惋惜。他说保安在大学时成绩科科是优,文学方面也非常出色,他是有才华的,当年学校想留他也没留住,本来像他这样的人,到现在肯定是功成名就了,但他有一个性格缺陷,就是自视甚高,可惜没有遇上一个赏识他的人。

才华这种东西,有点像冰箱里的肉,这块肉再好,冰冻时间长了,也会不新鲜,甚至酸臭起来。如果你觉得自己有才华,不要冰冻起来,还是做成一盘菜好一点,让人品尝你的新鲜和美味。

习惯成偏见

罗 西

有一位盲人,生在美国南方。从小认为黑人低人一等,从不和他们有肢体接触,可在念研究生时发生车祸,双目失明。“我最苦恼的是弄不清楚对方是不是黑人!”他向心理辅导员倾诉,当辅导员说自己就是黑人时,偏见消失了。“我失去了视力,也失去了偏见,多么幸福的事!”

一位初学作曲的年轻人请勃拉姆斯欣赏一下他的新作,勃拉姆斯看了总谱,沉吟,然后很客气地问:“你在哪里买到这么好的乐谱纸?”

在判断有可能失准的情况下,先宽待;避免偏见最仁慈智慧的选择,即教养。

亦舒说,一个成熟的人往往发觉可以责怪的人越来越少,人人都有他的难处。其实,也是因为偏见越来越少。

听我妈讲古

大 姿

我妈总结说:“所以我们这代人对社会没有什么太大的不满意。怎么都比那时候强。那时真苦,你们不知道。时代在慢慢变好,不可能一蹴而就。”

1.我太姥姥年轻时就守寡,带着四女一儿和她的瞎公公艰难度日。为栽培独子,遣了四个女儿去纱厂做工,家中余一瞎公公、一稚子,她本人是一小脚老太,于是无奈雇了个长工,帮种四亩薄田。后来境况渐渐好转,随三嫚儿四嫚儿进京,遇“文革”。雇长工旧事被揭,太姥姥因“剥削劳动人民”遭斗、遭遣返回乡。我问:“谁告的?”我妈说:“那个年月还用打听谁告的!幼稚!”我问:“那后来怎么了?”我妈说:“能怎么地,一小脚老太太。‘文革’结束老太太又回北京了呗,跟三闺女也打,跟四闺女也打,最后自己过,一顿饭一小盅米饭,一口菜。大闺女二闺女三闺女都被她熬死了,最疼的小儿也熬死了。她自己活到九十六。”

2.我姥爷年少时到青岛,在日本人开的大康纱厂工作,月薪两块银洋。就从这两块钱里头,再省吃俭用,牙缝儿里抠,攒够一笔钱,在老家置了三亩田。想着能种点儿地瓜种点儿菜吃吃,更要紧的是,姥爷当时还是打算将来告老还乡养老的。有地呢,心里踏实。那时的土地还可以买卖,市价是二十五块银洋一亩。想不到没多久赶上了“划成分”,这三亩地给惹了祸。姥爷因此被定为“富裕中农”,成分不好了不说,三亩地悉数拿走,“充公”了。老老实实在纱厂干了一辈子。

3.中国的农民曾经穷到什么程度?举三个例子。“1960年青岛实在没东西吃,你姥爷打发我回高密老家,看看有没有点儿地瓜什么的,弄点儿回来给你两个舅舅吃——— 半大小子克罗猪,都太能吃了,肚子里边没有油水,格外消耗粮食。到了乡下一看,还地瓜呢,都在吃晒干了的地瓜皮……”“那地瓜瓤去哪了?”“不知道。反正大家都在好好儿地看着晒自家的地瓜皮。过清明,邻居有个老太太,拿扫帚扫了面缸扫面板,打扫出一小把面来,擀了张薄单饼,烙得喷香,卷了根葱。你知道她怎么吃?左手握着单饼卷儿,右手往下拉那根葱,拉一下再咬一口,一张单饼吃完了,那根葱还是完整的!问她这是干啥,她说,用根葱逗引着爱吃饭就行了,葱就不用吃了。”“我真!农村不满地都是葱!这么节约干什么!”我妈说:“他们就习惯了!觉得吃饭还得就着葱是浪费!”

第二个例子。还是吃葱的那个大姨,在家扫炕,捡到一段一尺多长的线头。你猜她干了啥?她把那根线头,纫了针,缝在了裤子上!一边缝,看我妈在旁边张着嘴吃惊,她一边儿喃喃地说:富人穿缎、穷人穿线。我妈说,她把那段一尺长的线头,缝在裤子最容易破的膝盖处。

第三个例子。也是在老家,我妈去亲戚家走动,发现窗台上白花花的一片树根树叶子,问这是啥,答说有一次生病,抓了三服药,好了病舍不得扔,放窗台上晾干了,收着,下次病了再拿出来煎煎喝。我妈凑上去闻了闻,一点儿味儿都没有了。又问,这是啥时候抓的药?——— 十年前。

我妈总结说:“所以我们这代人对社会没有什么太大的不满意。怎么都比那时候强。那时真苦,你们不知道。时代在慢慢变好,不可能一蹴而就。”

城市是弹性容器

许 锋

城市像一个挺讲究的容器。

一般的容器,没什么弹性。有弹性的容器,是口袋、皮囊。但城市这个容器,有弹性。

城市这个容器里装得最多的是人,各色的人。

马路上外国人多,说明城市开放。我原来生活的城市,一年到头见不到几个外国人,偶尔见着觉得特别新鲜,城市开放程度就低。城市里南方人多,说明城市活跃。南方人喜经商,南方人所到之处,必有商机。乡里人多,说明城市的就业机会多,个体经济发达。

城市这个容器还有属性。重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商业、旅游业等等。属性不同,容器也就有大有小。

商业城市人人在商言商,腰包里都有钱。旅游业城市最大的好处是牵上一匹马拉客也能解决吃饭问题。

城市既是容器,就有容量。人不能太多,为了防止太多,就要设置门槛——古代有城墙,到了晚上,城门一关,一了百了。

如今的城市基本上没城门了,关不住,只有管。

门槛五花八门,有把户籍当门槛的,有把房子当门槛的,有把工作当门槛的,有把医疗当门槛的,有把孩子当门槛的。个个原则上不可逾越,非得越,那成本就相当高。

吾一友已定居南方多年,什么都解决了,从属性上算是彻底的南方人了。孩子上初中,每年学费三万多。上的是重点中学,私立。言环顾四周,好初中全都“私立”了。我听后,不自觉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腰包。

城市这个容器管不好就乱。有限的是容量,无限的是欲望。满城人的欲望此消彼长,从不冬眠。家里的地方不够用了,就向阳台要。阳台不够了,就向公共地段要。住在楼顶的,向天上要。住一楼的,向四周要。

城市这个容器会不会破呢?大抵不会,因为城市四通八达,可疏可堵。但城市有标签。每一个人是标签的制作者和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你是什么,就贴什么。你罪恶,就贴罪恶。你淫逸,就贴淫逸。你下流,就贴下流。你龌龊,就贴龌龊。你高尚,就贴高尚。你伟大,就贴伟大。因此,民风淳朴的城市,依然是“受之天也”,祖上传下来的,不认不行,不服也不行。也有祖上没什么东西传承下来,但后人惦念,想方设法让自己所居之容器“古色古香”起来,于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那些风流事,也成了大家抢的香饽饽——该讲究时,有些城市却不讲究了。

小辜与张老板

古十九

跟过名老板,进过类似于“四大”、“4A”之类的公司,写一本“我在某某处的职场心得”,也可以上热销榜的吧?

小辜在张老板手下干了二十多年,老板仙逝后,小辜出版了任职期间的纪闻。小辜同学是“海归”,学贯中西,嘴皮子厉害不饶人,和外国客户舌战比幽默,据他自己说,也是他赢得多。此书虽然挂了张老板的大名当羊头,但主要售卖小辜自己那些年讲的那些话儿。比不得孔子有弟子抄笔记,他只能自说自写,所以真正的内容是“我在老张手下打工时的妙语录”。

张老板少年成名,事业兴旺,拥趸遍天下,难免脾气不大好,小辜动辄就记上一笔——老板大怒。小辜恃才傲物.喜欢私下和人议论老板.张老板听了小道消息很生气,立即把小辜叫来训话,试图反驳他在外面对自己的评价。小辜毫不示弱.引经据典辩回去,倒弄得张老板默然让茶,他便施施然全身退出老板办公室.作为回敬,张老板也背后八卦小辜,说他虽然读书不少,却不懂权。小辜没法跑去找老板理论,只好回家写篇日记,开一场一个人的批斗会,反驳老板“你才不懂权呢,你那些把戏,只能叫雕虫小技!”

张老板是个清高的人,不光自己不敛财,对下属也悭吝,比如不发餐费,叫员工们自备伙食,弄得大家怨声载道。小辜便带头冒怪话,说老板一味节约,没做到以人为本,引发哄堂大笑。小辜对自己制造的笑果十分自得,专门记下同事捧腹的情形。

小辜游学西洋,自诩见多识广,连张老板的前辈曾老板也敢指摘。他曾参观过老曾的写字楼,觉得那里设计失格、装修材料粗砺、大而无当,由此推断曾老板虽然功业盖世、德行高尚,但时尚品位则不敢恭维。

和张老板地位相仿的人物,小辜亦大放厥词横向比较:张老板学问有余,可聪明不足,毛病在傲;同行端老板聪明有余而学问不足,毛病在浮。张老板傲,故其手下员工多为伪君子;端老板浮,故其手下多为真小人。小辜在傲老板的手下和伪君子共事,每有高见,老板都不予理睬。郁郁职场之气,可谓深矣。

张老板去世后第二年,小辜翻检过去做的笔记开始撰写职场见闻录,终于良心发现,想起老板“知人爱才”的风度,一直拿他当人才以礼相待。尤其看到老板一生清廉,死后留下累累债务没法偿还,子孙几乎无以为生,小辜不由得伤心了好些天,最终给老板一个定论“大醇而小疵”——了不起的大人物,只有些小毛病而已。

张老板大名张之洞,谥文襄,开的公司叫总督府;小辜名叫辜鸿铭,他那篇职场笔记叫《张文襄幕府纪闻》。

⊙个人立场

你是哪种“婚”

李慧慧

时下流行各种“婚”,那天我们几个闺密闲聊,忽然发现大家不约而同地赶了各种“婚”。

小茶是毕婚。在我们这帮人里,小茶是最早结婚最早当妈妈的。小茶刚大学毕业便结了婚,老公与她同一个学校,只是不同届。当时,还是男友的他提出来,自己工作好久了,反正家里条件都具备,就先结婚吧。小茶的妈当时也比较开明,反正迟早要结婚,自己也想早点当姥姥,结果一毕业就结婚了,孩子交给姥姥带,自己生完孩子轻轻松松地找了份工作。那时候年纪轻,生完孩子恢复得快,现在孩子这么大了,小茶反而比我们显得年轻。

小琳是素婚。结婚仪式很简单,没有大操大办,倒不是小琳家没钱,而是把婚礼省下的钱与老公到国外走了个痛快。当我们为婚礼操劳发愁的时候,小琳已经美滋滋地从国外回来了。我们没有小琳的勇气,也羡慕小琳家长的开明,可以不办酒席,省下钱来去国外旅游。

小丹是裸婚。直到现在,他们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他们还没有办过婚礼。当初小丹认为男友很不错,在没房没车没钻戒的情况下嫁给了他。现在一家人的日子好起来了,老公的生意渐渐上了轨道,老公提出来为小丹补办婚礼,小丹却认为还是省下来为孩子将来打算好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没必要了。我们私下里问小丹,没有遗憾吗?小丹笑笑:有啥遗憾,结婚的仪式不重要,生活的内容才重要。

阿楠是隐婚,其实阿楠一开始也不是故意要隐的,只是阿楠的工作是与年轻人打交道的。她上班时不戴戒指,也不说家里的事情,而且组织活动的时候,大家都是单身,如果说家里的事情感觉怪怪的。只是后来,底下的年轻人想追求她,阿楠的老公一紧张天天去接她,人家以为是阿楠的男友,后来才知是老公,阿楠的隐婚便结束了。

小汤是闪婚一族。她与男友认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了,用小汤的话来说,找了这么多年,看对眼的真不容易,既然对上了便闪呗。当然闪婚有风险,须谨慎。可是小汤现在也是幸福的,孩子都一岁多了,且还是姐弟恋呢。

众人说,那你呢,你是什么婚。我笑着说,我是瘦婚。娘家婆家都不富裕,老家都在乡下,老人们省下钱才帮我们在城里买了房。婚礼只能在老家办,何况亲戚们都在老家,幸好同事们和朋友们都体谅,都开车去乡下喝喜酒。对于那些看惯了大场面的同事和朋友来说,这样的结婚也蛮温馨的。对于我的娘家和婆家来说,这样的婚礼既省钱环保,吃得尽兴也有独特的气氛。

打工还是读书

薛 涌

一个工程学院的大学生毕业后拿到年薪6万美元的工作,但欠下18万美元的债务。如今美国经济仍在谷底,大学毕业能找个6万的工作就算谢天谢地,所以他算是幸运的。可惜的是,这18万的债务,每月还贷的账单高达1800美元。6万年薪扣除医保、社安,还有各种税后,一个月就3000多块。这意味着除了房租水电和吃饭外,几乎什么都剩不下。他的悲惨自述在CNN财经专栏中公布后,引起网友的一系列反应。

我过去说过,美国严肃网站的网友回帖质量相当高,经常比正式的文章更耐看。请看看下面这段:

20年前,我在一个相当好的州立大学读完了四年书,靠业余打工和夏天的工作支付了一切费用。毕业时我没有欠任何学贷。我马上找到了第一份工作。但那不是因为我的学位,而是因为我从13岁就开始工作到餐馆跑堂、当修理工、在商店站柜台......啥都干,干啥都很努力。

我大学毕业后申请的第一份工作,是出口公司的管理职位。那年我刚21岁,但已经有了7年的工作经验,6份前雇主的过硬推荐信,当然还有各种艰苦奋斗的故事细节。

雇我的人说你年轻,但在这行里没有任何经验,大学里学的也不是这个。不过,任何像你这样从那么小就努力工作的人,都应该能胜任。孩子,我给你90天,你要在这段时间内赢得我的心。

我做到了。十年后,我成为那里的副总裁。后来整个公司上市,我富得简直能开个银行。

如果让我一年花3万块读大学,我是不干的。那意味着一个学位要12万!如果你有12万,那你不妨拿出两万来,然后到一家好的公司,告诉人家“这是两万块,我倒贴给你,为你免费工作四年。”我保证,这四年里你比大学里学的要多得多。这里唯一的困难是:那个公司不知道在财务上怎么处理你给他们的那两万块!我略微交代一下相关的社会背景。美国大学学费越来越高,过去可以轻松支付的大学学费,如今越来越让中产阶级感到鞭长莫及。各种谴责高学费的声音,也充斥于媒体。另外,美国的代际冲突或者说代沟也比较深刻。现在高中或大学毕业的这代人,经常被老一代称为“理所应得的一代”。意思是说,他们从小成长环境太好,什么都得到了,渐渐养成了什么都是理所应当的心态,觉得别人有的自己也应该有,什么都不能错过。

那位年薪6万美元的年轻人,就是这么一个典型。他选择上了私立学校,学费高达每年29000美元,比普通的州立大学贵一倍多。上私立学校酷,大家趋之若鹜,他也不甘落后。另外,他不喜欢边上学边打工,一切费用全用学贷支付。即便背了这么大的债,他还不紧不慢,未能四年内完成学业,读了五年,大概是不愿意错过校园派对吧。总之,他相信自己高中毕业理所当然应该上好大学。过去几年,家长、老师、媒体也反复灌输,大学文凭会带来较高的收入。于是,他觉得自己毕业后理所当然地应该拥有高薪工作,轻松支付所欠的债务。现在眼睁睁地看着这“理所当然”生活前景要落空,他又来抱怨:“我的工作是设计豪华车,可惜我自己却买不起一台。”也难怪,这位二十年前大学毕业的成功者会跳出来说:孩子,你昏了头!我们的一切,都是自己从小干出来的。

我赞同他的话吗?当然不。这倒不是因为我是一个靠学生的学费维生的大学教授,而是我不会倒贴两万、让女儿不上大学去公司白干四年。我倒是希望作点补充:美国的一些研究资料揭示,越早开始打工的人,一生的工作总收入就越高。道理很简单,早开始打工,自幼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伦理,不介意从最底层干起,知道一切来之不易、自己必须付出努力。我们这些中国家长,则千方百计地督促孩子读书,甚至连干家务都要为之代劳,以求孩子能集中精力,就更不用说打工了。几年前的大学生招聘会,有位自称是“什么都能干”的女生在被招聘单位问及能否扫地时突然发飙,斥责招聘人员“不尊重人才”。我等“过来人”看了,也只有唏嘘了。

这是典型的应试产品。我们从小就这么教育孩子:你功课好就理所当然地拥有一切。可惜的是,功课好的未必日后会成功。这样的例子,我们已经看到不少了。

流 行

⊙潮人潮事

和菜头:给每人一个“树洞”

孙 潇

 

人 生

⊙人 世 间

无“债”一身轻

姜钦峰

他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的哥”,开了十多年出租车。一天晚上Il点多钟,下着瓢泼大雨,他开着红色捷达赶回去交班。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那条马路新修不久,路灯还没装起来。昏暗的车灯仿佛随时会被大雨浇灭,他双手紧握方向盘,全神贯注目视前方。

突然,一个黑影横穿马路。他紧急刹车,但是距离太近,根本刹不住。“砰”的一声闷响,黑影应声倒地。坏了,撞到人了!他吓得浑身哆嗦,脸色苍白,立即靠边停车。救人要紧,他赶紧摸了把手电筒,打开车门,跑到马路中间找人,却不由得魂飞魄散。眨眼的工夫,人居然不见了!

难道是幻觉?可是,躺在地上的那辆变形的自行车,却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刚才的确发生了事故。要么就是见鬼了,他从来不信鬼神,扩大范围继续搜索。车底下查过了,连马路两边的水沟都没放过,依旧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雨越下越大,他浑身湿透。此时四处无人,他如果驾车离开现场,肯定神不知鬼不觉,再也不会有麻烦。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他就骂自己蠢,必须尽快找到伤者,说不定还有救。

他拿出手机,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110,警察同志,我刚才开车撞到人了!值班的警察说,我们马上派人过去,你别紧张,想办法先救人。他说,没法救。警察很有经验,你能确定人已经死亡了吗?他说,不知道是死是活,我找不着人。警察沉默片刻,你是不是喝酒了?警察以为又是醉汉打骚扰电话,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他说,路上天天查酒驾,我哪敢喝酒啊。他忽然明白了警察的意思,赶紧解释,我不是开玩笑,真的撞到人了,你们快来帮忙找人。警察说,那好,你别走开,注意保护现场,交警马上就到。打完电话,他心里稍微平静了些。他哪知道,就在他焦急等侯警察时,一公里以外的地方,另一个司机也差点灵魂出窍。

一辆小货车停在路口等红灯,后面的车子忽然向他狂按喇叭,司机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这时,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过来告诉他,你车底下挂着一个人!司机大惊失色,赶紧下车,果然看到车底下挂着一个像人形的东西。车子撞到了人,自己怎么会不知道呢?司机将信将疑,还以为是服装店里的假人模特,走近了仔细再看,赫然看到鲜红的血迹。车底下挂着一个中年妇女,早已断气!司机不由得魂飞天外,立刻报警。

两件事前后不过几分钟,交警很快查明了真相。前面那位“的哥”发现撞倒人后,立即靠边停车。紧随其后的货车司机并不知情,依然向前正常行驶,刚好把倒在地上的妇女剐住。雨夜视线不好,货车司机毫无察觉,拖着人继续往前开,直到在路口被红灯拦住,才被后面的人发现。“的哥”还在原地找人,做梦也想不到,人已被拖到了一公里之外的地方。

依据案件事实,交警划分了事故责任:“的哥”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将面临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而货车司机不用坐牢。很离奇的连环事故,假如“的哥”撞人后逃逸,货车司机可能会有牢狱之灾,死者是在他的车底下发现的,怎么也说不清楚。“的哥”本来想救伤者,却无意中救了后面的货车司机。

这个案子后来转到我手上。我在看守所见到那个“的哥”,是个黑瘦的中年汉子,眼睛明亮。我说,你是好人。假如你当时一走了之,隐瞒不报的话,今天坐在这里的,可能就是后面那个货车司机。他笑了笑,这我可没料到。当时只想救人,人家是一条命,我不能见死不救,否则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不等于判了自己无期徒刑吗?现在,我顶多坐三年牢就出来了,不吃亏。他脸上的表情轻松自在,完全不像失去自由的人。

很潇洒的“的哥”,我忘不掉那双明亮的眼睛。但求问心无愧,无论身在何处,他都是自由的。有些人之所以活得累,有的是过分攀比,有的是背了良心债。

好人原来是这样的

张鸣跃

他和她结婚后住在原先的老房子里,不久两人双双下岗。过了些天,就有人看见他们在街头卖小吃。

冬天,他从洛河中救起一个落水儿童。当时岸上已有许多人在围观,在着急、在喊救命,他跑到呼救地点就一头扎入冰冷的河水中,几次沉浮,终于救出了孩子。孩子得救了,记者闻讯赶来了,孩子的家人也来了,但救人的他却不见了。

有人提供了线索,记者终于找到了他。他没见过记者,全副“武装”的记者们来到家里时,他和她都吃惊不小。记者让目击者确认是他后,说明来意,给他拍照,让他说说当时是怎么想的。他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不解地问:“我会游泳,会游泳就得救人,这还用想吗?”她也急了,憨叫:“有人落水就得救嘛!他都救了几十个人了……”

这下响声大了,记者们从细了解,详细“盘问”,再顺藤摸瓜询问取证。线索越来越多,真正统计清楚已经不大可能。他和她,所做的好事只能用“不计其数”来计,他和她本人也记不清。有例有证的好事有两大类:一是救人。二三十年中有据可查的,仅从水中救起的生命就有28个。他在外地的海边曾一次救起十多人,轰动了那个城市,但却一直是“传奇无名英雄”,因为他救完人后就“逃”离了现场。二是献血。从1995年到2010年,他和她已经献血7万毫升。她说,她一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和他手拉手去献血,十多本无偿献血证,密密麻麻的小红章,一溜儿的献血奖牌……他们的女儿和记者们开了句玩笑:“知道了吧,我伟大的爸妈早就是名人了!”

看看这破房子穷日子,如果不是好人“证据确凿”,记者们是绝难相信的。事实上,几十年来他和她所做的好事也是无人知晓的。因为,他和她从没觉得自己是在做好事,也从没想过打造一个“个人品牌”出来,以便达到一个让人人都知道的“境界”。

当许多觉得这故事有点不可思议而想知道谜底的人来探秘时,他和她仍在莫名其妙地不知所措。他说:“做好人是不正常的吗?”她也说:“还让不让人正常过日子?”有人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好人就是把做好人当正常的日子去过。这种好人,在看不见处很多,在看得见处很少。他叫刘运顺,她叫王小平。他和她让我们知道了好人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姐弟

彭 晋

弟弟,不是别人,是我的儿子。怎么叫他弟弟?因为他有一个大他两岁的姐姐。可怜的小家伙,几乎从一出生就没有享受过独立的待遇,而是一直作为他姐姐的附属物。

弟弟一岁两个多月了,正在蹒跚学步。他摇摇摆摆、晃晃悠悠地,却总能以奇怪的姿势保持着平衡,并且往前行进。不过,这种平衡在妈妈每次出现时就会被打破。他妈妈妈妈地叫着,脚底不由得加快了速度,小手向前上方高高举起,满脸的兴奋。在一屁股坐到地上的同时转换为更为擅长的爬行动作,由走过来的小企鹅变成了爬过来的小狗狗。

可怜的是,他灿烂的甚至是谄媚的笑容很多时候会由于姐姐的出现戛然而止,他被妈妈抱起的渴望很多时候被姐姐无情地打碎。姐姐会在弟弟无限接近妈妈时,快速跑过来,扑进妈妈怀中紧紧抱住妈妈,让弟弟爬不到妈妈身上,妈妈也无法抱住弟弟。

每天上演的“妈妈争夺战”中,弟弟败多胜少。常见的场景就是妈妈被姐姐“绑架”动弹不得,弟弟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弟弟为数不多的胜利也绝非“完胜”——在我一只手抱着弟弟、一只手搂着姐姐时,我明白了什么叫“拖儿带女”。

弟弟存在的一个重要意义似乎就是拿来和姐姐比较。“弟弟长得像我!”姐姐不无得意地说。“那你长得是不是也很像弟弟呀?你们两个很像!”姐姐不说话,她已经懂得其中的不同。“弟弟很淘气,我小时候就乖。”“弟弟爱生病,我就身体棒!”姐姐早巳超越了只会学大人说话的“传声筒”阶段,她自己会制造这种比较,她知道利用比较为她带来的优势。

“妈妈,弟弟是不是都穿我小时候穿过的旧衣服?”不到三岁半的女儿语言表达总是很准确。“对啊。弟弟是不是很可怜?妈妈也给弟弟买些新衣服好不好?”“不好!”姐姐斩钉截铁地回复。类似这样对姐姐的引导、教育每天都在进行,但收效甚微。看到杂志上的小女孩,我们会说这多像姐姐呀;看到小不点的婴儿时,就说这像弟弟吧。但我女儿的回答是“不,这是我小时候。”

现在的报纸、杂志、电视甚至街头散发的小广告中描绘的幸福家庭都是以三口之家的面貌示人。银行送来的牛年的年历也是拟人化了的牛的一家。姐姐指着坐在椅子上喝着咖啡的大牛说是爸爸,穿着围裙拿着锅铲的牛是妈妈,趴在地上系着蝴蝶结在看书的是她自己。“弟弟呢?”姐姐略加思索,指着年历中书架上摆着的那只小绵羊说:“这个是弟弟。”“弟弟怎么成了绵羊?”“因为弟弟最小,不会说话,只会哼呀哼的,像只绵羊!”可怜的小弟,即使在年历上也找不到他的位置。

弟弟对姐姐大方许多。看到姐姐,总是姐姐姐姐地叫个不停。他也许是喜欢看到姐姐跑来跑去,也许是得意自己又会说了个新词。他会笑盈盈地走过去摸摸姐姐衣服上的花、米老鼠贴画,还要玩一玩姐姐的拉链。

姐姐已经到了“十万个为什么”的阶段。一日指着书上的省略号问:“这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省略号。””省略号是什么?”“嗯,就是表示话还没有说完……”“为什么话没有说完?”‘他不想说了。”“他为什么不想说了?”“大人有时候有些话就是不想说了,不说出来别人也知道的。”“大人为什么不想说了?不说出来别人怎么知道?小孩子会不会也不想说?”……这番无止境的问答是这样结束的.“对不起,宝贝,妈妈看错了,那就是六个小点点……”

关于“妈妈是宝宝的妈妈、也是弟弟的妈妈’的教育从弟弟一出生就没有停止过。当我一手抱着弟弟、一手牵着姐姐时,还不忘告诉她“妈妈有你和弟弟两个宝宝。妈妈很幸福。”“什么是幸福?”这显然是个比省略号难得多的问题。对于这个不喜欢喝牛奶,不吃奶酪、酸奶、奶油蛋糕、冰淇淋甚至巧克力,没有吃过比冰糖更甜东西的三岁四个月的小姑娘来说,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你吃冰糖时的感觉。”小姑娘的脸上现出幸福的表情。“妈妈,我要吃冰糖!我要幸福!”

女孩的梦想永远都高过现实

凌霜降

我喜欢独自到处走走看看,但不喜欢跟团。在开封看了几尊泥塑,实在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不如跟在一个声音清脆的导游小姐的团里,听她讲些编来的故事。

太阳很大,在去翰园碑林的路上,她回头看我,说:姐,太阳太大,我们到树下歇会吧。

她叫我姐。我不好意思起来,她讲解得再有趣,我毕竟也不是付费的客户。我说:我会付你一部分导游费用。

她有些惊讶,还是接过了我递过去的十块钱:经常有散客跟着我们,大多不给钱的。

她的笑容有些疲惫,却很纯真:我叫春兰,姓李。春兰笑的时候,毫无心机,只是偶尔不说话的时候,眼神看着别处,充满了一种未知的迷茫。

一个文静瘦弱的女孩,一个尽量把导游当做一件乐事来做的导游。这是春兰给我的第一印象。

当晚我想在开封住下,托春兰帮我找间干净旅馆。她抽了游客吃饭的空儿,带我到了一间临街的旅馆说:“这里是吵闹些,但来了开封,不逛开封夜市不算尽兴,住得远了我怕你一人不安全。”

夜市上我遇见了独自一人的春兰,游客们都各自去逛了。几杯啤酒下肚,我们聊了起来。

和大多数从村里进城打工的女孩子一样,春兰家里的情况并不太好,她初中毕业就在家帮父母种庄稼。18岁,她到了郑州,在一个大排档极辛苦地洗碗。一年后,又来了开封,几经周折,因为性格活泼,才做了导游。

一个月后,因为陪远道而来的朋友去开封游玩,特地打了春兰留给我的电话,想请她作陪。

她一直关机。我们离开开封前一个小时,春兰的电话才打过来:姐,刚才手机没电了。隐约间那边有男人大声呵斥的声音。

她问了我们在哪个车站,便挂了电话。上车前十分钟,春兰风尘仆仆地来了,塞过来一袋小苹果:姐,你尝尝。从家里摘的,还不甜。

车开动后,春兰追了几步,一直在挥手,很合不得的样子。

朋友知晓这是我与春兰的第二次见面后说:我以为真是你妹妹呢。看她叫姐叫得那么亲热!

说得我也奇怪了,试想如若只是一面之缘,何以她费时费力赶来车站见我一面?

回到家,打电话给她,谢谢她特地送来的青苹果。春兰说:这有什么可谢的呀。姐,你知道吗,你长得可像我姐,我姐嫁到广西了。嫁得那么远,过得也不好。

原来如此,她对我,不过是寄托对她姐姐的挂念。

自此后,春兰发来一些短信,大多说带的团状况,或者,父亲生病,不开心,如此之类。偶尔也说买了新衣裳,认识的一个男孩在追求她。男孩很好,可惜家里是乡下的。

女孩家的事情,大抵也是这样琐碎。女孩的梦想,大抵也敌不过现实。

再见春兰,是深秋。是在医院的走廊里,我有点感冒,拿了药,晕沉沉地想睡觉。恍惚间听到有个男人在呵斥谁: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说叫你不要来吗?

有女子低声地道歉和恳求着什么。我远远看去,那女子瘦瘦的,似曾相识,一时间倒也想不起是谁。在那男人的推搡下,女子只得转身向这边走来,尖尖的瓜子脸,眼睛大大的,不是春兰还有谁?

她也看到我了,提着手里的大堆东西跑近:姐,姐。

想来是听到我声音因感冒而沙哑,春兰大呼小叫地扶我,好似我是重症。

没事,只是感冒了。什么没事呀。感冒很伤人的。走,我送你回家。她不由分说,架着我往外走。

我的小屋通常很乱,但春兰坚持一定要送我上楼。上了楼,她放下手里的东西,然后把我摁进被子里,自己忙开了。

昏沉中我有想过,昨天领回来的两千块稿费我随手放在书桌上。但困得严重,只隐约知道她在房间里忙来忙去,她什么时候走的我就更加不清楚了。

醒来后已经是第二天了,房间里的整齐洁净让我恍惚间以为到了别人家,几乎不用的厨房里有一锅已经冷掉的小米麦片粥,我点了火加热,不一会儿便麦香满屋。吃了一半,忽然想起桌面上的钱来,端着粥过去看,失望爬上心头,钱不见了。掏出手机打春兰的电话,通了,没人接。再打,关机。

粥仍然很香,却吃不出味儿了。想起春兰毫无心机的笑,只好自己安慰自己,就当是请了一个贵一点的钟点工。

两天后我又再见到春兰,还是在医院里。她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哭。我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春兰。她抬头,大眼睛里满是泪水,看到我,哇的一声哭出来了,抱着我大喊:姐!

我本来还想责问她为何拿走我的钱,她这么一哭,我反而说不出话来了。或者她是骗子,我总应该听她说完她编的故事。

春兰到医院里,是来看她的儿子的。很难相信,这么年轻、这样腰身纤细的春兰会有一个儿子。春兰刚刚到郑州的时候,发现自己与刚刚分手的小男友偷食禁果而珠胎暗结。在她身无分文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当时她打工的那个酒店的一个客人,向她提出了一个建议:把孩子生下来,由他抚养,给春兰一点钱,签好协议让春兰从此之后不能再去看孩子。当时才18岁的春兰答应了他的条件,她的理由是那个男人是有点钱的城里人,孩子跟着他们,也就有了个好归宿。四年过去,春兰虽然偶尔也想一出生就没见过的孩子,但总归年轻,也没觉得怎么样。可前几天,那个男人却找到春兰,说孩子出了意外,由于血型特殊,需要她去输血。就是我在医院里遇见她的那天,她输了血后,求那个男人,让她见孩子一面,男人没答应。今天她是想来偷看一眼孩子的,但听护士说孩子的家人已经让孩子转院了。她想着很伤心,于是在这里哭。

我听得有些目瞪口呆。她的故事,离奇,却也真实,我不知应该信还是不信。

“你还在这里做什么?我们白纸黑字的说得很明白了,你永远不能见他。再说了,跟着你他能过得比现在好吗?说不定连医院都上不起!”男人匆匆而来,匆匆而走,他对春兰的呵斥终于使我相信,这不是故事。

从医院里出来,春兰说要急着赶回开封上班去了,她请了三天假,明天一早就得上班。

我想问钱的事情,张了几次嘴巴,都没问出口。春兰倒是说了很多。

姐,你一个人住,多注意。现在小偷又多。

姐,饿了也要自己做饭吃。

姐,有空到开封来玩。还找我,我不收钱。

公车来的时候,她快步跑走了,两条腿很长很直,背影看起来是一个时尚又美妙的姑娘。

我干脆学会换位思考,就当是把钱给了那个不知道自己亲生母亲是谁的四岁孩子。没有什么大不了。

只是,从此后,春兰发来的短信,我不回了。她打电话说来了郑州约我见面,我也编了不在郑州的谎言搪塞过去。

半年后搬家,收拾书桌时,发现很少打开的那个抽屉里的一角,整齐地放着一沓钱,用一张小纸条封住,数了数,整整两千块。我想了好一会儿,没印象自己曾这样整齐地放过钱。于是我想起了春兰。

忙翻看手机,才想起已经删除了她的号码,她也已经很久没有给我短信或者电话。

一个周末抽了空去开封,还是天波杨府,问了好几处,才有人说:春兰呀,辞职不干了。听说要到更大的城市去,不知道她在哪儿。

更大的城市是哪里呢?而春兰,你在那个更大的城市里,过得还好吗?

花样年华

丁立梅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父亲小学时的同学。他们多年不遇了,某天,这个老同学突然找了来。两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在秋日的黄昏下,执手相看,无语凝噎。

他来,是要跟我父亲讲一个天大的秘密。他怀揣着这个秘密,日夜煎熬。这个秘密,不可以对妻讲,不可以对儿女讲,不可以对亲戚朋友讲。唯一能告诉的,只有我父亲这个老同学了。

我父亲搬出家里一瓶陈年老酒,让我母亲炒了一碟花生米和一碟鸡蛋,他们就着黄昏的影子,一杯一杯饮。夕照的金粉,洒了一桌。我父亲的老同学,缓缓开始了他的叙述。

四十多年前,他还是个身材挺拔的年轻人,额角光滑,眼神熠熠。那时,他在一所甲学任代课教师,课上得极有特色,深得学生们热爱。

亦早早结了婚,奉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是邻村的,大字不识一个,性格木讷,但长得腰宽臀肥。父母极中意,认为这样的媳妇干活是一把好手,会生孩子,能旺夫。他是孝子,父母满意,他便满意。

婚后,他与女人交流不多,平常吃住在学校,周末才回家。回家了,也多半无话。他忙他的,备课、改作业。女人忙女人的,家里鸡鸭猪羊一大堆,田里的庄稼活也多。女人是能干的,把家里家外收拾得妥妥帖帖。他对这样的日子,没有什么可嫌弃的,直到他陷入到一个女学生的爱情中。

女学生是别班的,19岁.个子高挑,性格活泼,能歌善舞。学校元旦文艺演出,他和她分别是男女主持。她伶俐的口才、洒脱的台风,让他印象深刻。他翩翩的风采、磁性的嗓音,让她着迷。那之后,他们渐渐走近了。说不清是什么感觉,见到她,他是欢喜的,仿佛暮色苍苍之中,一轮明月突然升起,把心头照得华美透亮。她更是欢喜的,看见他,整个世界都是金光闪闪的。她悄悄给他织围巾和手套从家里做了雪菜烧小鱼带给他。课余时间.他们一起畅谈古今中外名著,一起弹琴唱歌。花样年华,周遭的每一寸空气,都是香甜的。

他们爱了。在女学生毕业的时候,他犹豫再三,回去跟女人提出离婚。女人低头切猪草,静静听,一句话也没说。却在他回学校之后,用一根绳子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晴天里一声霹雷,就这样轰隆隆炸下来,他的生活,从此无法复原。女学生悄然远走,像一粒尘,掉进沙砾中,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背负着“陈世美”的骂名,默默独自生活了十年后,才又重新娶妻。妻是外乡人,忠厚老实不介意他的过往。就冲着这一点,他对妻是终生感激的。

很快,他有了儿子。隔两年,又有了女儿。小家屋檐下,他勤勤恳恳生活着。年轻时那场痛彻心扉的爱情,早已模糊成一团烟雾。偶尔飘过来,他会怔上一怔,像想别人的事。那个女学生的面容,他亦记不起了。

他做梦也没想过他们会重逢。当年,她与他分手时,已怀上他的孩子,她没告诉他。一个人远走他乡,生下儿子。因心里念着他,她一直没结婚,历尽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大了儿子。儿子很争气,一路读书读到博士,漂洋过海去了美国创业,自己开一家公司,生意做得如火如荼。

她把一切对儿子和盘托出,携了儿子来寻他。老街上,竞与在购物的他不期而遇。隔着人群,她一眼认出他,走到他跟前,颤抖着问,你认得我吗?他傻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华贵的妇人,摇摇头。

她的泪,落下来,纷乱如雨。她只说一句,你还记得当年的那个女学生吗?他只听到哪里‘啪啦”一声记忆哗啦啦倾倒下来,瞬息间把他淹没。

她说,等了一辈子,只求晚年能够在一起,哪怕不要名分,就砌一幢房,傍着他住,日日看见,便是心安。或者,他们一起去美国,和儿子在一起。他的心被铰成一块一块,他多想说,好,我不会再让你等了。却不能。他有妻在家,他不能丢下。

她怅然离去。离去后不久,美国的儿子来电,说她走了。来见他时,她已身患绝症。死前绝食,说生得无趣。却一再关照儿子,要每月记得给他寄钱用。

他躲到没人处,痛哭一场,曾经的花样年华,都当是一场梦。回家,妻端水上前,惊问,你的眼睛怎么红了?他答非所问,环顾左右,说,饭熟了吧?我们吃饭吧。

⊙感悟人生

意林

犬儒时代的信任

梁文道

那天我在北京机场一座自动咖啡机前唤来一位侍应,告诉她咖啡卖完了。她瞧也不瞧地迅速响应:“有呀,怎么会没有?当然有。”等到她自己仔细查看过之后,才发现咖啡果真倒光了,于是她沉默着为机器装上一袋咖啡豆。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的第一反应会是这样子呢?为什么她连一眼都没瞧,就能如此确定那座咖啡机的运作很正常呢?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很不寻常的事。我们坐出租车,要是发现车子震动得厉害,司机一定会说:“没事。”奶粉吃得孩子生了肾结石,负责官员却在大规模检测开始之前,就信心满满地告诉大家:“出问题的只是极少数产品。”

这又让我想起中央电视台转播奥运开幕式的解说。据说他们后来做了内部检讨,承认当时的表现的确不够好。我干电视这一行,很明白他们的问题其实出在读稿上。事先写好一篇激情澎湃的稿子,然后再高昂地把它朗诵出来,完全不顾当时现场的实况。于是观众看见的和听见的,仿佛来自两个不同的星球。

这是一个语言文字与真实世界严重脱离的国家。前人花了一万多年努力去命名世间的每一样事物,例如一头山林中的走兽、一座架设在河道上的桥梁、一种暧昧的情绪,甚至是某种风暴的形态。到了现在,这一切名字却像黏力失效的小纸片,从它们所在的东西上逐一剥落,逐一飞散。

所以我们开始习惯不再相信言辞。满街的标语,我们当作装饰;课本上的教训,我们当作考试过关的口令;什么“国家名牌”、“免检产品”,我们当作是产品包装上的图画。甚至连我们自己也变成了在真空之中戏耍修辞的高手;公司办的一切活动,我们都在内部通讯上形容它是“盛大”的;到访的宾客一律“尊贵”,他们和领导的谈话则必然“亲切”;国营商店的墙上称我们为“亲爱的顾客”,但里头的工作人员却不耐烦地用“喂”这个词来称呼我们。

活在这里,我很难不想起哈维尔在《无权者的权力》中所说的那个著名的故事:一个市场上的蔬果贩在店铺里打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的标语,但这句话到底和他的生意有何关系呢?它是他的理想吗?他真心信仰这句话的力量吗?恐怕不。可是他仍然无可无不可地挂上了这面标语。如果每个人都以类似的态度对待言辞与事实的隔离,那么他们一定不会再轻信任何言辞以及那些用言辞表达的所有美好价值。而这个社会将不只是个信任匮乏的社会,它还必将滋生出一种犬儒的冷漠。对于那种明明背离了现实的描述和形容,他们会说:“这真是没办法。”他们会说:“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默然地承受,机敏地度量,以一己的智巧去处理世事之无奈。

齐泽克对哈维尔这个故事的阐析很到位,他说:“对官方意识形态的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政权真正希望的——对于该政权来说,其灭顶之灾是它的臣民把它的意识形态太当真了,并且将其付诸实施。”

虽然很多人都过早地衰老,常常世故地劝告那些还会生气、还在盼望的人“不要太天真”。可是,我依然认为,当一个产品标榜安全,它就应该是安全的;我依然认为,当一个人自称公仆,我们就要以对待公仆的方式要求他;我依然相信语言与事物的神奇对应,相信承诺必将履行,理念必得实现。这不是幼稚,而是公民存在的基本条件。

不只是“我相信”,更是“我要相信”。天然棉已经不是天然的了,甚至连蛋白质也不再是蛋白质。假如连我们自己也不试图活在真实中,任由那种成熟而聪慧的犬儒蔓延,那么迟早有一天,“人”这个字的意义,也要沦陷、虚无。

以富豪的方式生活

孟静

微博上有人爆料,某富豪过生日大宴宾客,请来了400名演艺圈大腕,阵容强大超过春晚。机缘巧合,几年前我去过这位富豪的家,他是改革开放后最早富起来的那批人,后来不知走了什么门路,一直保持着富豪状态而没有出事。严格地说,那不是他的家,他平常住在市区,只有在需要向参观者展示豪宅的时候,他才偶尔陪同。那az宅子可以叫展览馆、家具卖场或者随便别的什么名字,就是没有家的气息。

那是一幢郊外的别墅,买了很多年了。在房价还没有涨起来的时候,从房价到装修据说就花了两个多亿。外表白色罗马式建筑,从我仅有的对几个欧洲王宫的印象,这豪宅没有白金汉宫和西班牙王宫富丽堂皇,但波兰王宫和它比起来,还是要俭朴些。

室内约1000平方米,遍布浮雕、青铜塑像、各种动物毛皮、真皮沙发,天花板上是欧洲宫廷常见的壁画,但明显是中国人画的,既不是宗教故事,也不是世情百态,是中国人对外国贵族的想象。果然,主人说这是他请美院学生绘制的,长达一年的时间里需要仰脖子,害得作画的学生们患了颈椎病。

有间像是卡拉OK兼舞厅的大房间,风格与其他房间完全不同,极像80年代的舞厅,挂着彩球灯,液晶电视里循环播放着介绍某总的纪录片,片头音乐与内容完全是仿照《东方时空》拍摄的,不熟悉媒体内幕的会以为这真是央视为他制作的《东方之子》。

还有一间极大的客厅,正中央摆着豪华浴缸,四面都是进出的门,不知谁敢在里面泡澡,随时有春光乍泄的风险。室内游泳池的水倒是很干净,一看就是从来没人下去过。

这个宅子里配了六个厨子和N名白衫黑裤的老妈子,饭菜倒是简单,主席的家乡菜红烧肉之类的。某总的女管家介绍说,我们吃的大米是与螃蟹养在一起的,每斤售价100多元,我这没福气的吃不出好赖。

那天的宴会有十来个人,有位聪明而刻薄的钢琴家劝某总:“我觉得您这家里还缺几幅世界名画,一定得是伦勃朗、毕加索的真迹,假的绝不能挂,咱丢不起这人。”这话说得我心惊胆战,偷看某总的表情,泰然自若,这才明白中国的成功人士为啥推崇“厚黑学”。

在座的还有一位做投资的女人,她带了几位客户,全是富婆。当女管家拼命赞美某总时,其他人勉强维持着教养,静静地听着。一个操胶东口音的女富婆突然站起来说:“困了,走了。”看到没?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在哪?富人有说“不”的权力。

那短短的一餐饭,回味起来很好玩——我们看到的富豪,正按他想象中的富豪的生活方式生活着,多有趣!

西装与衬衫之间少了什么

爱卡丽

我站在镜子面前,不断地端详自己。说实话,我真的很紧张。

这次面试对我至关重要,只要打败最后一个竞争对手,我就会迎来人生的新起点。所以我万事力求完美,每走一步都谨小慎微。

据我的智囊团调查,本人的竞争对手来自中山大学管理系,据说是个超级大帅哥。他们一脸严肃,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公务员可是要经常露面的,这个问题你要认真考虑。

所谓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按舍友的话说,就是兄弟虽然经不住细看,但那副骨架还是很man的,配上一套西装,简直活生生就是《黑客帝国》中的男主角。这评价或许有点水分,但女朋友帮我穿上那套黑西装时,脸上那陶醉的表情盖都盖不住。那一刻,告诉你,我有种“西装一出,谁与争锋”的豪迈。

你们已经知道,我是很谨慎地在准备这次面试,所以关于西装的问题,也许你们已经考虑到一个细节——没错,领带,我是否要给自己配上一条领带?这个问题让我很纠结。

女朋友是这样说的:这种面试介于严肃与轻松之间,穿西装那是一定需要的,那代表着对面试的重视,但打不打领带就要看考官的个人偏好了。这简直就是废话。我在镜子面前把领带打上又取下,如此反复,心力交瘁。临近出门,终于决定还是不要让西装与衬衫之间少点什么。

我西装革履,但内心紧张,时不时捏紧拳头。你们一定想问我面试结果怎么样吧?不要急,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想有必要给你们讲讲我的竞争对手。

他果真很帅,很有绅士风度,我和他虽然只在洗手间擦肩而过,但他的一丝一毫都没逃过我的法眼。你们知道吗?他也是一套西装,但他没打领带,不但没打,而且衬衫最上面两粒纽扣都是打开的,昂首阔步,帅到极点。

我突然有点后悔,还是不打领带好啊!我的西装与衬衫之间虽多了条领带,但却少了种洒脱。

亡羊补牢,或许未晚,我在洗手间利索地把领带解了下来。

如果你认为我的举动有东施效颦的味道,我也无话可说,但如果你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一定会理解我所做的一切。

考官竟然叫我们两个同时进去,说互相先认识一下。我们都是读书人,问候还是很客气的,但当我们两手紧握,脸上却没有露出职业性的微笑,而是一脸僵硬的表情,可谓大失风度。

你一定猜不到,他竟然不知何时打上了领带!而他也一定迷惑我什么时候解下了领带!当然,短暂的尴尬后,我们很快恢复常态。

幸好故事的结局是一场喜剧,我们两人都被录取了。如今想起那次面试,我和他总会哈哈大笑。西装与衬衫之间到底少了什么?其实,只有两个字:自信。

5+5=5

孙开元

拜托,5加5不等于5!

好吧,让我们从你的疑问开始。在这个等式里,最终得数“5”代表你的5年目标,“5+5”表示的是帮助你实现目标的一些关键因素。

等式中第一个加数“5”代表的是你在生活中遇到的5个人,他们会是你的亲朋好友、同事等等这些人。我建议你列出和你最常接触的5个人的名字,然后看看他们是否也有和你想要达到的5年目标类似的计划。我敢11%地打包票,你的未来最终将和你最常接触的人融为一个水平,打个比方,假如说你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健康而又有钱的人,而你接触最多的是些嗜食成瘾的大胖子,还成天因为多加了一分钟的班而牢骚满腹。那我敢说,你那个健康而又有钱的目标成功的概率几乎为零。

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能实现他们的目标,原因是当他们想为了生活中的目标阔步前行时,他们的“朋友”成了他们脚下的一双鞋,只不过这是一双“水泥鞋”。当我有了自己的一些目标时,我发现自己常常不知不觉地就会顺着别人的路走下去,而他们的路和我的并不相同。你只有真正认识到了这一点,始终保持自己的方向,才能达到你生活中的目标。

第二个加数“5”代表的是你最近读的5本书,或你正在听的5盘磁带。不妨开个玩笑,下次再有哪个朋友和你抱怨什么事情,你问问他最近读的是5本什么书,或他们听的是哪5盘磁带。你肯定会听到下面两个回答中的一个——“我不记得了”或者是“我没时间看书”。你最近读的5本书,决定着你在生活中的目标或方向。大多数人在大学毕业后,一年只看一本书,这就是为什么95%的人到65岁时还庸庸碌碌的最主要的原因。

我们都有成为杰出人物的特质,但我们还是需要关注一下自己的交往范围,每日的所听所读也决定着我们成就高低的水平。成功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要想实现它也并不容易,因为在你朝着你的5年目标前进的过程中,你始终都要有扩充知识、研究和学习的能力,才能在每一天都有进步。

5+5=5,试试吧,看看对你是否灵验。

我可以预测一下你的计算结果:5+5=你的梦想!

人生的藩篱

陈世旭

有句格言说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事实上这一句本身就是一道“藩篱”,所谓“不给自己设限”,要求的是勇气,每一个成功者都必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任何的限制,都是从自己的内心开始的。“勇气”即为第一道“藩篱”。而这头一句格言以下的上百条格言其实都是“藩篱”,这些“藩篱”在整个人生中几乎每一步都会遇见。可以不设定它们,却不等于它们不存在,或不应该存在目标。世界只给那些有目标的人让路。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

潜质。成就事业的路很多,但没有找准自己的潜质,便成就不了事业。没有种子,就不会有森林。信誉。一个人最大最有效的资本是信誉。

挫折。绊脚石是进步的台阶。未曾失败的人也未曾真正成功过。认识自己。你要销售给世界的第一号的产品是你自己。而在你成功地把自己推销给别人之前,你必须百分之百地把自己推销给自己。自己不能接受自己,如何期望别人接受?

踏实。即使爬到最高的山上,一次也只能脚踏实地地迈一步。别想一下造出大海,必须从小河川开始。

虚心。人之所以一张嘴两只耳朵,是听的要比说的多。志向。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谦和。脸的作用之一是为了呈现上帝赐给人类最贵重的礼物——微笑。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诚恳。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正确的寒喧不是打个招呼,而是在短短一句话中明显地表露出对人的关怀。

成果。只有努力而没有成果是远远不够的。所有的赏赐都是奖励工作成果的。

行动。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而在能行。好的想法可能价值连城,不实行便一钱不值。自古成功在尝试。即使是不成熟的尝试,也胜于胎死腹中的策略。旁观者的姓名永远上不了比赛计分板。高峰只对攀登者而不是仰望者才有真正意义。

乐观。积极的人相信只有推动自己才能推动世界,只要推动自己就能推动世界。积极思考造成积极人生,消极思考造成消极人生,积极的人在忧患中看到机会,消极的人在机会中看到忧患;积极的人控制环境,消极的人受环境控制;积极的人寻找机会,消极的人等待机会,而只有不断找寻机会的人才能及时把握机会。

自立。上帝助自助者。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只有自己最可靠。智者一切求自己,愚者则一切求他人。

勤勉。怠惰是贫穷的制造厂。在所有最容易的事情中,拖延时间又最容易。成功需要成本,时间是成本之一,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成本。成功者的高度,不是一步登天的结果,而是他们在别人无所事事的时候,一步一步攀上的。

自信。自己打败自己远远多于被别人打败。人之所以能,是因为他相信能。不是境况造就人,而是人造就境况。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的绝望。绝望是最彻底的破产。成功者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找方法。

适应。许多人想要改变世界,却罕有人想改变自己。环境若不能改变,解决之道便只在改变自己。

助人。没有人富有得可以不要他人帮助,也没有人穷得完全不能帮助他人。凡真心助人者,没有不帮到自己的。“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

热情。如同磁铁吸引铁粉,热情能吸引他人。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只能孤芳自赏。

预见。先知三日,富贵十年。

信念。一个有信念者的能量,大干99个只有兴趣者。

忍耐。奋斗从内心开始,忍耐力胜脑力一筹。含泪播种一定能含笑收获。世界并不掌握在嘲笑者手中,而掌握在能经受住嘲笑并不断前行的人手中。如果做不好与做得好都会有人笑,那就做好让人们笑吧。没有一种不通过蔑视、忍受就可以征服的命运。坚韧是成功的一大要素,只要门敲得够久,终会把人唤醒。

⊙滴水藏海

不信自己办不到等3则

[美]刘 墉等

不信自己办不到

[美]刘 墉

最近读到两个人的报道,都谈到压力。

一位是在1985年,以17岁的年纪勇夺温布尔顿网球大赛冠军的德国网球好手贝克。

他居然说:“如果时光倒流,我真希望输掉那场温布尔顿赛。”因为自从他拿了冠军,大家对他的要求愈来愈高。只要一场失利,就嘘声四起。贝克感慨万千,他说:“大家好像只记得我是温布尔顿的冠军,却忘了我还是个青少年。”

另外一位,是伟大的音乐家伯恩斯坦,他曾对一群年轻的音乐家说:“你们要想成为伟大的演奏家,不仅在于你多么勤苦的练习,更要看你走上台,面对观众的强大压力时,是不是能一下子把所有的恐惧与犹豫全甩到一边。由内心产生一种不信你办不到的力量。那力量,使你成为大师!”

我记得,代表美国参加世界滑冰大赛的克莉丝·蒂,山口小姐,当她做完一连串最难的动作时,没等表演结束,就握紧拳头,向空中狠狠一挥。

后来记者问她,那一挥是什么意思,山口一笑,说,是“看吧!我终于办到了!”

埋头于生活

孙君飞

当我意识到生活不是对他人的一种羡慕、忌妒、模仿、窥探、猜疑时,我开始要求我做一个埋头于自己生活的人。

有人说,应变的最高境界是抱定初衷、矢志不渝,以不变应万变,而处世的最高境界也是全靠一片天籁。我赞成这种说法。我们的生命太短暂了,经不起太多的张望、犹豫、变卦、更改和掏空,唯有埋头于生活才能拥有生活,唯有埋头于生活才能有所创造。

还有人说,人的命运一半在自己手里,一半听天由命。这种说法我不知道究竟是悲观,还是乐观。我想,当我埋头于生活时,这一半命运就会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当我一生如一日,埋头于生活,坚持到老,老而弥坚,我相信这会进一步延长我的生命,就像绿洲挺进沙漠,将听天由命的那一半也夺取一些过来。由此我就会成为一个乐观的人,一个没有失去意义的人。

埋头于生活并不是对命运的屈服,更不是甘愿去做人群中的牛马,而是对生命的虔诚、醒悟、珍惜和善用。观察过蚂蚁的人都知道,它们习惯拖着比自己大几倍的食物奔走,即便你粗暴地干扰它们的行进,它们也不会惊慌逃走,而是依然埋头于自己的使命,在探测寻找中,放过土块、石子和瓦砾,直到再次举起被你拨开的食物。世界上并没有屈服的蚂蚁,当它们埋头于生活时,它们顽强得令人肃然起敬。蚂蚁学会了自然天性的那种埋头,这跟命运无关,也跟身份的卑微无关,蚂蚁恰恰是在最平凡的生活中活出了生命的意义。

其实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在埋头于生命和生活,在这方面,自然永远比我们人类做得好,堪称我们的导师。大地上的花朵从来都是在埋头盛开,花朵的那种自自然然、无纷争无损害的样子,简直连天上的白云都为之倾倒。印度哲人奥修说:“花朵不计划将来,花朵是现在和当下。”换句话说,花朵是在埋头于自己的现在和当下,因此它们才那么美好安静、从容优雅。

在有花有草、有山有水的世界里,我不知道除了埋头于生活外,还能够做些什么沉默而有力的事情。学者周国平说:“当你把身心都投入到生活中,你就是在创造。”是的,当我埋头于生活时,我是不在乎自己的恩怨得失的,也不在乎自己到底会遇到多少未知数,我只会抱着最大的热忱,像植物开花、春蚕结茧那样,以真挚的感恩、善良的创造去回报,从而让自己的脉搏跟自然相通,保持内心欢乐的源泉,不落伍于一花一草、一山一水。我埋头于生活,从不奢望占有意义,我相信行动实践就是意义,献出自己就是意义。我埋头的时候并不等于我就是盲目的,因为我正是凭借着自觉的生活、独立的思考,慢慢地睁开心灵的眼睛,从而看到无所不在的美好,拥有天籁降临的幸福。

智者说:当鞋子合脚时,你不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当心灵正确时,你会忘记自我。我希望自己在埋头于生活时,也能够到达这样一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