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5s连不上小米助手:从群体的特性反思“文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1:15:33

从群体的特性反思“文革”

2011-12-16 22:32:12

归档在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 | 浏览 1006 次 | 评论 4 条

      从群体的特性反思“文革”

 

 

                   许锡良

 

 

 

有人把中国发生的“文革”看成是中国人的劣根性的又一证据,其实,这样说未免太过于笼统了。“文革”的产生,确实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好好反思与研究的。把“文革”作为禁区是不会有出路的。

 

因为有“文革”,而且还因为“文革”中发生过短暂的“批林批孔”运动和“破四旧”,因此,中国“文革”的浩劫使得许多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国丢掉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恶果。因此,中国在“文革”结束之后的八十年代,在反思“文革”时就有两种不同的倾向:一是回归民主法治,这就是后来所批判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另一是回归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回到孔子及其儒家文化那里。当然,仍然占据了相当势力的,是“文革”时的毛左思维,对毛泽东的崇拜,在中国仍然像幽灵一样附着在许多中国人的身上。构成了当今中国社会思潮的基本面貌。

 

 反思“文革”的任务不可能由那些“文革”的参与者,特别是领导者来完成,作为“文革”期间及“文革”之后出生的我们这一代人,天然的使命就是反思中国的“文革”的灾难为什么会在中国产生,因为我们这一代人没有“文革”的残暴,没有野蛮下的罪恶,因此,我们没有情感上的纠结,可以轻松上阵,比较客观理性地来研究这一现象。对传统的反思,其实也是为了解开中国的“文革”之谜。这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工程,可能要整整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来弄清这个社会现象。

 

“文革”虽然是打着革命的旗号,穿着现代的外衣,但是骨子里,显然是中国传统文化幽暗面的显示,是一种集体无意识之下的盲动。崇尚暴力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黑暗的一面。这里的问题主要是埋没了独立的个人意识。中国古代虽然不称“集体主义”,但是事实上就是剥夺人的独立思考与思想个性的族群文化。当今,所谓的集体主义其实也是根源于此。在这种集体主义观念中,集体的财产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之类(包括主权高于人权论)。这样的思想观念,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畅通无阻,其实是中国的家族文化,早就消灭了中国人作为个人独立思考的能力,中国人有的是家国天下的观念,而没有真正的独立的个人与自由,人与人之间缺乏真正的“群已权限”的界限,因此,群众运动与运动群众,就成了中国“文革”的一个思路,也就是当一种文化只能够盛产乌合之众的时候,那么在群体中产生的罪恶将是难免的。

 

其实,法国的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宠(1841_1931)在其名著《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严雪莉译,凤凰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西方自由主义的真正精华,不是团队精神,而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其实换种说法就是个人主义。自由,只能够是具体的个人的自由,所谓国家自由、民族自由,社会自由,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个人的自由才有意义。因为,只有具体的个人才能够真正体验到自由的滋味,其他的都是抽象的说辞而已。自由主义就是要防止具体的个人的思想与生命被一种群体的力量所扭曲与淹没。由于每个人的生存都离不开他人,人是天然分工合作的社会性动物,为了每个人生存的福利最大化,分工合作是社会的基本存在方式。但是,这个过程也会有问题,那就是如何在分工合作过程中保持自己的个性与思想的独立性。群与已的权限问题,始终没有能够在中国文化中生根。这方面的思想成果极其稀少,甚至可以说是严重空缺。因为,说到个人,在中国文化中总是无足轻重的。最上面有天,天之下有地,地之上有国,国之下面有家,家之下面才到个人的修身,而修身的目的只在齐家,齐家的目的只在治国,治国的目的只在平天下。为了这些,个人只有无条件作牺牲品的资格。所以,无论古今的中国人,都很难容忍公开谈个人与自由的问题。“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所提出的,可谓千古绝句。可是如果“匹夫”没有个人的独立自由,没有一点点公民权利,没有思想言论自由,那么,“匹夫之责”又如何来担当?说到底,只有在国之危难的时候想到匹夫的价值,那样的匹夫也不可能够担当起挽救国之危难的大任。在太平时,匹夫只有被愚弄,被盘剥的份。他们只能够供驱使,而不能够反思原因,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文革”时流行过一个口号:“知识越多越反动”,不要以为这是受国外文化的影响,其实,中国传统文化就是这样教化那些“天降下民”的。

 

个人独立思考的价值何在呢?勒宠解释说:“一个人变成组织化群体的首要特征便是本身的个性消失,思想感情发生变化、转变方向,但是这个情况的发生,并不一定需要人们聚集在一起。”(同上书第4页。)生存于一定社会文化中的人,那些价值观,那些类似的情感,是会互相传染的。长期沉浸其中,自然而然就会获得一些群体的特征,如果在社会中,有着某种煽动性很强,很有威望的人发出的很有号召力的号召,那么,如火如荼、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就可能被发动起来。人一旦陷入这样的群体中,从思想观点到情绪的互相感染,就可能产生暴民。这些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小混混或者社会底层职业者,那些很有学问的人,人品很高尚的人,有着留洋经历的博士、教授、大学问家们,在“文革”时也经常主动或者被迫做些鸡鸣狗盗的事情,甚至告密或者动手打人,与街头小混混和街头泼妇似乎没有什么不同。这绝不是什么个人素质问题,而是因为个人一旦被淹没在群体之中,他就身不由己。有时我们会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个江湖,其实就是这样的社会群体。因此,勒宠说:“不管构成这个群体的人是谁,也不管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智力是否相同,只要他们成为了一个群体,这个现实会促使他们产生一种集体心理,这就让他们的思想感情和行动都会发生改变,与他们是个体时会不一样。如果没有形成这个群体,有些思想和感情就不会出现在某个个体身上,也不会有相应的举动。”(同上书,第6页。)

就个体而言,今天任何一个人如果置身于“文革”那样的群众运动中,没有人能够幸免的。正如当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丁东先生回忆“文革”时自己的罪恶感比别人少了许多,不是他自己有多么高尚品格,而是因为当时他的家庭出身,让他不属于“红五类”,因此,没有打人资格而已。丁东先生在其回忆文章《那时没打人资格让我很失落》一文中说:“记得有次看见黑五类被打得头破血流,自己内心并没有同情与悲悯,而是一种轮不上自己充当革命主力的失落感。所以,我和当过凶手的学生的区别,不是人性觉悟的高和低,而是打人资格的有和无。”这是一个非常诚实的反思。其实,如果当时丁东先生属于有打人资格,而且有领导人打人的资格的“红五类”的话,他其实也不可能幸免的。要知道当一个人在群体中时,他就不属于他自己,他已经属于那个群体了,平时一个人独处不可能做出的坏事,在群体中就有可能做,因为“一个人如果从个体变成了群体成员,相对而言,他的文明程度就会大大降低。因为当他是一个群体成员时,他就像一个受本能支配的野蛮人一检疫,而不是一个明智的个体,他会不受控制地容易激动,并且还很残暴,他的热情和英雄主义使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原始人。”(第12页)在群体中,常常会改变一个人:“这种改变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一些很吝啬的人会变得非常大方,甚至是毫不在乎地挥霍自己的财产;有的还会从一个总是怀疑现实的人变成一个虔诚的信徒;有的人本来很单纯,却变成了一个残酷的犯罪分子;而有的人本来很懦弱,却可以变得无所畏惧。”(第12页。)这足以说明中国的“文革”中的残暴。同样,有些英雄事迹,其实也是在群体中才可能发生的。平时胆小如鼠的人,在群体中他就可能大无畏。黄继光要睹枪眼,也必须是在群体的激情中,单独一个人是不可能这样做的。因为群体是有强烈的催眠作用的。人在群体中呆久了,就会与其浑然一体而不自觉。“每个发生在群体中的感情和行动都有着强烈的传染属性,经过这些传染性的催眠,群体成员的个人利益渐渐进入睡眠状态,集体利益开始苏醒,并最后占得上风。如果不是因为属于群体中的一员,这种违背个性的倾向是不会出现的。”“聚集在一起的人只会把彼此之间的愚蠢组合起来,却不可以把他们天生的智慧叠加起来。”(第8——9页)

 

一个社会如果还在鼓励集体主义精神,那将是很可怕的。因为,在这种精神中就不可能保持个性,他也不可能独立思考。集体的意志就转换成了他的意志,集体的精神,也就转变成了他的精神。靠个人的修养保持人在中国式的官场上的廉洁奉公,那只能够是痴人说梦。官场也是一个群体。无论其智商多么高,能力多么强,一旦进入了这样的群体,他的智商与能力都将没有什么作用。因此,每个进入了官场,或者准备进入官场的人,必须首先要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贪污腐化之后怎么办?是准备坐监狱,还是一不做二不休,随时准备外逃?或者老奸巨滑地自保?因为,在贪腐领导班子里,你必须面临这个问题,不是你的思想品质坏了,而是人处于一个集体中,他就身不由己。中国的官员,自古至今其实在选拔的时候绝大多数都是不错的,即使是明朝时的大贪官严嵩,其实早年也是非常清廉正派的一个人,后来人在官场身不由己。而清朝第一大贪官和珅早期其实也是很不错的,不但很有才华而且为人也很正派。但是,这种正派能够维持多久呢?权力是最好的春药,权力一旦没有安顿好,自然,权力的春药效应就会必然要发作。整个中国官场都是大小权力的春药在催情着,还有不发狂发癫的?

我现在对几句流行于中国的意识形态表示深深的怀疑,那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从群众出发,一切为了群众”。如果一个社会不是用民主法治的秩序来规范人的行为,而是靠密切联系群众,靠发动群众,那将是灾难不断。一个社会,权力私有化,财产公有化,没有不乱的。这样的社会灾难将是不可避免的。

 

勒宠说:“孤立的一个人智力总是要高一些,而群体的智力则相对要低些,但是群体对个人的感情和行动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根据环境的不同和暗示的接受程度,它会让人比独立时表现得更好,也可以更坏。”(第14页)

因此,中国的谚语说:“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其实是不准确的。应该是“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大皮匠。”为什么说真理常常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因为,少数人他们是独立思考的结果,而庸庸大众,很多的时候只会跟风从众,不是用自己的大脑在思考,而是凭自己的脊椎神经作出判断并且指导自己的行动。因此,不要迷信所谓的集体主义,尤其是大学里的教师、学者,其劳动的特点必须是个体性的。也就是必须用90%以上的时间用于独处,远离人群,不要到气氛喧嚣的地方去,让自己保持一个独立的冷静的空间。一个不得不与群众打交道的人,也必须学会让自己有一个冷静独处的时间与空间。孩子成长需要伙伴,但是真正走向成熟理性却需要独处。

 

 一个民主社会为什么要服从多数,保护少数?因为,不服从多数,那就容易一盘散砂,走向专制独裁,可是,如果只是服从多数,而不保护少数,特别是不保护少数人的思想见解,那么,那些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灵异的思想智慧,那些卓越的天才以及他们卓越的思想灵感就会被庸众消灭,要知道中国千百年来,党同伐异,攻乎异端几乎就是中国儒家的传统。动辄“小子鸣鼓攻之可也”,那将是消灭天才的最好办法。要知道,任何时候,社会的文明进步,都是由极少数的卓越人物来引领的,而不可能是什么“人民创造了历史”,而中国人从领袖崇拜再到群众崇拜,这恰恰是“文革”时最为流行的,难道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教训吗?

 

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