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 beams北京有专柜吗:钱冠林、解学智、冯惠敏同志在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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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活力 创新管理

全面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钱冠林

(2011719)

 

同志们: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之际,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总局召开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于全面实现“十二五”税收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总结近几年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总局党组就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讲几点意见,惠敏同志还将专门就进一步完善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报告。

一、近几年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近几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坚持不懈地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素质能力。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有计划地轮训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好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工作,2006年以来国税系统选拔任用厅局级领导干部320多名。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目前,国税系统跨省易地任职的厅局级领导干部近60名,占总数的26%左右。一些税务机关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有些税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执行力建设,促进了工作落实,增强了工作实效。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先后两次对后备干部进行集中调整,有计划地开展培养锻炼。

(二)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抓住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关键环节,提升税务干部素质能力。以专业化人才培养为重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分类别教育培训,2006年以来,共组织培训300多万人次,其中总局直接组织46000多人次。有的税务机关花大力气进行反避税等高层次人才培养,许多单位深入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系列能手竞赛,一些地方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制定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库建设,培养了一批法律政策、会计审计、统计分析、纳税评估等急需紧缺人才。截至2010年底,全国税务系统有近3万人取得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占税务干部总人数的4%左右。注重在应对风险挑战、克服重大困难的实践中锤炼干部的意志品质,不断增长做好税收工作的才干。

(三)干部管理机制逐步完善。认真贯彻公务员法,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机制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健全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提高考试测评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岗位适应性。2006年以来,国税系统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00多名。积极探索制定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办法。在部分国税局基层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努力拓展税务干部职业发展空间。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扎实开展巡视工作,2007年以来,总局完成了对全国省一级国税局的第一轮巡视和对23个省国税局的第二轮巡视。结合实施机构、征管等方面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的地方在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中,合理调整管理职能,完善岗责体系,盘活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管理效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得到加强。

(四)税务部门形象日益提升。坚持在做好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展示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理清了发展思路,解决了一些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很多税务机关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结对帮扶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业绩、服务人民群众。积极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并与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税务文化凝聚力量、激励干部的作用。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06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有1600多个集体和1300多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效促进了税务干部廉洁从税。

通过不断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进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有效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十一五”时期,全国累计入库税款28.54万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1.6倍,年均增长20.2%。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严峻形势下,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税务干部队伍是一支顾全大局、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这几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找准位置和着力点,增强前瞻性和实效性,把组织优势和人才资源转化为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关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做出榜样,团结带领税务干部职工共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并不断丰富发展,以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抓业务与队伍“两张皮”的现象,部分领导干部统筹抓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有些领导干部不关注干部思想状况,不愿做不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少数领导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抓、不敢管或管理不到位。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特别是年龄结构不够合理,人力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干部激励机制不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干部发展空间狭窄,队伍活力不足。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和基层复合型人才匮乏的现象同时存在。一些税务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爱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部分税务干部法纪意识不强,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税务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干部队伍和谐稳定,影响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新形势下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税收事业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任务。党的十七大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十七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重大决定。近年来,中央先后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在今年71日召开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税务部门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税务干部队伍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精神认真抓好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是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

有效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对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税务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责任重大。进入“十二五”,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做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并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出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税收要在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中履行重要职责,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肩负重要使命。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靠税务干部不折不扣地去执行,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要靠税务干部付出艰辛的努力。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税务干部执法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是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保证。

税收事业的深入推进对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工作对象、手段等发生新的深刻变化。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税源流动性、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对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税务干部专业化国际化服务与管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纳税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拓展,需要税务干部在提高纳税服务理念和水平等方面付出更多努力。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深入,需要税务干部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税能力,着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些都使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面临新的挑战。广大税务干部职工是做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的主体,在税收征管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纳税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情况,实现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与时俱进,日益成为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税收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决定性因素。

干部发展成长环境的深刻变化对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课题。税收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联系紧密,经济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和税收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不可避免地给税务干部职工带来一些影响。受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影响,税务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需要引起高度关注。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干部人事、收入分配等方面改革,有力地推动了税收事业发展,但改革也带来了利益关系的调整,使部分税务干部的思想产生波动,同时一些制度还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需要在制度机制上有所突破。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一些干部的素质能力不适应,思想压力增大,需要加以正确引导。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民主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一些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税务干部的现象依然存在,税务干部面临诸多风险和考验,需要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法纪意识和道德修养。这些情况表明,密切关注干部发展成长环境变化,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上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按照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保障机制的要求,以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激发活力、创新管理是破解当前税务干部队伍建设难题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实现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新突破的关键所在,有利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利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秩序,对于营造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跑官要官者得逞的良好氛围和制度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激发活力、创新管理,就是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改革制度机制、强化管理监督等措施,使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竞相迸发,良好的行为规范逐步养成,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昂扬斗志,始终保持勤勉尽责、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为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激发活力、创新管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统一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的全过程,必须坚持两者并重,推动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

实现激发活力、创新管理的新突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注重实效。要在立足队伍自身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将队伍建设置于税收工作全局中去考虑,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效保证税收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干部的主体地位,尊重干部的合理意愿,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解决干部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要在发挥组织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管理,激发干部积极向上、严格自律的内在动力。要在着力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改革制度机制,及时对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机制进行修订和完善,善于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勇于对一些缺乏制度规定的领域进行探索实践,努力从制度机制上为加强干部激励与管理打开突破口。要在继续运用传统行之有效工作方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总结基层的创造性实践,借鉴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和国际成功做法,引进企业人力资源激励和管理的先进方法,不断创新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方式方法。要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解决干部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等诉求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神激励和思想引导,促使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事业观。要在支持干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干部投身税收事业发展,在税收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上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在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社会、献身国家中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一流业绩。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按照新形势下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回应干部职工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重点问题,推动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首位。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提高执行力,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要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保持求知若渴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态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领导本领。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制度,严格调训和培训考试考核制度,不得以工作忙等为借口不参加培训。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平等协商,防止个人说了算,又加强集中统一,增进班子团结,防止班子软弱涣散。

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重点是选准配强正职,大力选拔年轻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开阔视野,好中择优,做好正职选配工作,总局将有计划地把正厅局级后备干部安排到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局正职岗位上进行锻炼,各省局也要把地市局、县局正职后备人选安排到下一级相应岗位上,抓班子、带队伍、管业务,提高领导能力。要针对目前一些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同时,大力破除不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思想、舆论、制度阻力,加大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力度。要认真研究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规律,探索建立破格提拔制度。落实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的规定要求,到2015年,总局45岁左右的司局级正职和40岁左右的司局级副职分别有一定数量;省局领导班子形成以50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其中43岁左右的干部有一定数量,50岁以下正职的数量有所增加。要创造条件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基层去锻炼,成熟一个提拔一个。重视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工作。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特别是要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突发事件处理、干部考察、巡视、重要工程建设、大要案查办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情况复杂矛盾多的地方经受锻炼和考验。要以正职和纪检组长为重点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探索国税局、地税局干部交流机制,规范系统内干部上挂下派、系统内外干部挂职交流工作。

要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领导干部优良作风引领群众、凝聚力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拓宽倾听群众意见的渠道,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要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轻车简从,实行住点调研,在机关食堂就餐,参与干部工作过程,听干部的真心话,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实行领导包干制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勤政廉政的重要方面。要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体现税收工作特色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实地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引导领导干部做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的实绩。要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巡视检查、督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形成干部监督合力。

地市局、县区局领导班子强不强,直接决定着基层的面貌,决定着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能否顺利完成。要突出抓好地市局、县区局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注重优先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实际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中选拔。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到2015年,地市局、县区局领导班子分别形成48岁、45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地市局40岁以下、县区局35岁左右的班子成员有一定数量。在地市局、县区局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期制度、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加强地市局、县区局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其推动发展、依法行政、做群众工作、应急管理等方面能力。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分途发展格局。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分类管理为主线,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实行分类管理是提升公务员管理质效、激发公务员队伍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在目前基础上,再扩大10个省国税局和部分省地税局进行试点,逐步在地市以下税务机关全面推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要积极开展可行性研究,深入调研职位特点,努力争取将税务系统纳入国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为总局、省局高层次专家型公务员成长开辟一条新路。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规范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度。通过努力,逐步形成三类公务员分途发展的成长模式,推动税务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迈上全新的法制、科学、规范轨道。要探索解决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人员不足问题,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作经费限额内,积极探索试行聘用制公务员管理,更好地满足税收事业发展的人员需求。要用好编制,有计划地做好基层税务人员招录补充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公开遴选制度,使从基层税务干部中公开遴选成为地市局以上税务机关进人的主渠道。通过试点,逐步形成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干部的工作实绩,严格奖惩兑现。建立健全税务系统立功授奖制度,大力表彰那些默默无闻、踏实肯干、为税收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营造干事者有舞台、受尊敬、受重用的良好氛围。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对那些不干实事、能力平庸、作风漂浮的干部,采取教育谈话、待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离退休干部是税务系统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老同志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怀。要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发挥老同志在推动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和支持税收事业发展以及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三)继续完善选拔任用制度,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要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形成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于发挥各种选拔方式的优越性,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要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坚持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改革方向,建立竞争上岗、考察任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行考察任用方式的,也要采取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的竞争性方式选拔;实行竞争上岗方式的,既要依据考试成绩,也要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和群众公认,防止一考定终身;对一些有特殊需要的岗位,可以采取公开选拔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结合缺职的数量、人选储备等实际情况确定竞争性选拔的岗位。二是着眼于因岗择人、人岗相适,保证干得好的出得来、能力强的选得上、选拔上来的人与岗位相适应。三是科学设置竞争性选拔的程序方法,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再组织笔试面试;也可以先笔试面试,再组织民主测评;还可以组织民主推荐后,直接进行演讲、面试。无论哪种方法,都要以提高选拔质量和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前提。

群众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选出来的人是不是德才兼备,是不是让大家服气。要紧紧围绕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通过群众来准确把握干部的德与才。同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设计科学、形成规范,并向群众公开,不要因细节问题让大家感到不满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有利于提高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信度,让干部职工能够合理预期。在一定时期内,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要保持相对稳定。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能今天出台的政策,明天就变,让干部职工无所适从。当形势任务发生变化,确实需要对相关的政策进行调整时,也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力求统筹兼顾,使制定出台的政策有权威,干部职工信得过。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状况,有计划地开展选拔任用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各项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对中央有规定的,如回避制、任期制等,要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办法;对总局有制度规定,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不适应新情况新要求的,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办法、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等,要及时修订完善;对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在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情况,目前尚无具体规定的,如近两年总局实行的面试环节群众旁听的做法等,要大胆探索,认真总结,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着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积极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下大力气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使每个干部都成为税收事业发展的有用之才。

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干部实际状况,明确加强教育培训、创新人才工作的基本思路。要坚持税收工作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贴得更紧,更好地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服务。要坚持按需施教,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充分激发干部学习培训的内生动力。要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学用脱节问题,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和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注重实效,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要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努力形成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税务人才队伍。要实施“千人工程”,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力争到2015年底,使全国税务系统拥有一支一千人左右,能够把握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拥有先进管理理念,在税收工作某一方面具备专长的领军人才,发挥其在发展规划制定、制度安排设计、政策问题研究、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作用。对急需紧缺人才,在公务员招录、事业人员招聘中实行倾斜政策,单列计划,重点引进。分类制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采取递进式集中脱产学习、专题调研、实战案例研讨、事务所实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途径培训。要实施“十万人工程”,加强基层一线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使地市以下税务局拥有一支十万人左右,熟悉税法和财务会计、懂评估、会查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基层复合型人才和业务能手。大力倡导在岗学习,积极开展差别化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有计划选派基层业务能手到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学习锻炼。继续推进分岗位专业化递进式培训。适应税收征管等方面改革需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与基层复合型人才和业务能手的培养。要加大投入,舍得花钱,重点培养。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相关资格的人员在岗位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做到学用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匹配。探索建立税务系统人才奖励制度,激励人才多作贡献。要加强总局、省局、地市局人才库建设,健全入库人才选拔、培养、使用、考评等机制,发挥其在推动税收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要针对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创新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选聘理论政策水平较高、专业知识扎实、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到税务干部院校担任专职教师,选聘优秀领导干部、知名专家学者、基层一线优秀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促进教学与税收实践有效结合。丰富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培训的空间和载体,探索建设网络学院,逐步实现全体干部能够在线学习、视频培训。加强税务培训院校建设,大力推进运行机制、师资管理等方面改革,更好地发挥其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

(五)全面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积极营造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不断创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党的建设是我们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要着眼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完成税收工作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要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推进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点等党员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志愿和社会公益活动。要引导党员在应对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挺身而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抓好基层一线窗口单位的创先争优,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税务部门呈现的新气象和税收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健全党的组织设置,市、县局机关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可设专职副书记。进一步加强和稳定党建工作队伍。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起着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要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国内外重大事件等,对干部开展形势教育,努力提高干部思想觉悟,引导干部维护国家利益、服务人民群众。要结合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开展思想教育,弘扬“忠诚、敬业、守法、廉洁、创新”的税务精神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要结合干部职务变动、个人待遇变化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引导干部依法理智表达合理诉求,正确对待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自觉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为国家和人民勤奋工作。要高度关注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关心干部心理健康,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要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要坚持以做好税收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教育和鼓舞干部。要大力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凝心聚力,引导和激发税务干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要高度关注QQ群、网上论坛等新的思想阵地,建立健全税务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机制,合理引导舆论。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健全完善干部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定期开展信访问题排查调处,维护大局和谐稳定。要进一步规范思想政治工作机构设置,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

基层是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基础,要高度重视基层建设。总局和省局等领导机关要切实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帮助基层更好地开展工作。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切实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精简要求基层报送的报表资料,避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增添无效劳动。继续贯彻经费分配向基层、征管和中西部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严格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切实加强对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握规律,锐意创新,不断增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效。

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完善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共同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将其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与各项税收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取得实效。其他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支持。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队伍,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既当好“司令员”又当好“政委”,既管事,又管人、管思想。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队伍建设工作。

要大胆探索、锐意创新。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动观念、制度和手段创新,使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税收工作的需要。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深入分析干部队伍建设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明确创新目标,一件一件加以改进,一个一个加以解决。要突出创新重点,围绕加强干部激励与管理,在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要务求创新实效,将过去的经验与当前的形势相结合,将上级的要求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将科学的方法与创新的勇气相结合,加大攻关力度,努力取得突破。

要加强调研、把握规律。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最根本的要求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要着眼于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科学发展,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税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加强对一些全局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探索,把握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规律,提出推进工作的有效举措。要深入实际,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干部职工的新期待,以更加宽阔的视野、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办法,推动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税务干部队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冯惠敏

2011719日)

同志们:

在建党九十周年之际、“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必将对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总局党组及各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几年来,系统上下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今年是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的启动之年。刚才,冠林同志作了一个全面的报告。下面,我重点就进一步完善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    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政治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2004,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政治要求,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成为全党的共识。党的十七大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加以确定。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使惩防体系框架具体化,2008年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什么方向、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经过几年的实践,惩防体系建设深入人心,建立起了基本框架,在源头预防腐败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积极作用。

总局党组十分重视惩防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中央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税务系统管理层级多、执法风险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在总结以往行之有效做法的同时,注重工作思路的创新,在工作内容 [微软用户1][微软用户2] 、方法、措施和机制方面,应用新知识、开辟新途径,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使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适应时代要求、体现科学精神。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党组部署,以务实的作风,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微软用户3]表现在:一是惩防体系建设思路更加清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税务系统“四个坚持、四个着力”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提高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坚持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坚持以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根本,着力加强税务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着力完善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二是源头预防更加有效。不断探索源头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把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融入到税收管理体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之中,着力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划清权力边界,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运行程序,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实现源头预防。三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制定和修订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由三部委联合制定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入立法程序,有望近期出台。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也将在这次会议讨论后印发,逐步形成了覆盖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四是反腐倡廉教育更加深入。反腐倡廉教育“六个一”工程基本建成,多渠道培养了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完成了一批廉政教材,发挥“一主两辅三区域”廉政教育主阵地作用,形成覆盖范围广泛的廉政教育体系。廉政文化深入开展,倡导融入地域及历史文化特色与税务行业特点,通过系统上下的广泛参与,廉政文化细雨沁润的传导和渗透作用有效发挥,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多数税务部门成为了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丰富了教育内容,提高了廉政教育的有效性。五是监督制约更加有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执法检查、巡视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形成了制度、责任、阳光的监督工作思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在管用有效上下功夫、见实效。六是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努力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据国务院纠风办察访、社会调查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显示,税务系统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结了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心血和智慧,我们务必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完善和发展。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不足。中央纪委对全国惩防体系建设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一些问题,认为当前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平衡,惩防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牵头单位主动性不够、协办单位配合不力,个别地区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措施也不够有力,缺乏督促、检查、考核、追究,制度执行的刚性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税务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例如,有些单位领导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有的研究不透、抓得不力,落实不到位;有的工作进度迟缓、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够明显;有些检查走过场,监督不到位,整改不扎实,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的第4个年头,因此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他强调,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全党必须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前不久,贺国强书记也指出,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要把廉洁政治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体现,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落实。他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抓紧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第一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做好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启动工作,保证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我们要切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认真分析梳理本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看看哪些工作任务已经落实了,哪些还需要加大力度。对已经落实的要总结经验、巩固完善,对尚未完成的要加快进度。实践表明,惩防体系建要设好、执行好、落实好,关键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重视,而且要发挥表率作用。近两年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检查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分析,逐项整改,对推动全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未完成的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承担起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全面掌握情况,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务求实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对惩防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和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在部署、检查、调研税收工作时,主动督促检查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落实“一岗双责”。牵头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任务,加强沟通协调,细化任务分解,抓好工作落实。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分解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组抓好落实。

二、    关于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预防是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直接体现。税收工作触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税务干部执法权直接具体,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时刻存在,落实中央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于税务部门这个大系统更加现实、更加紧迫。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总局党组把推行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和税收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2009年初,总局机关率先推行部门内控机制建设,2010年在省级税务机关全面推开,2011年向地市县税务机关延伸,并由部门内控向全面内控迈进,基本实现了“三步走”的建设规划。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三个阶段中,始终以明确责任为基础,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以流程控制为主线,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公开透明为保障,最大限度地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同时,注重发挥信息技术在内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用信息技术将制度设计固化为流程控制,注重防控结合,以控为主。

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总局党组部署,多数地区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标准和完成时限。几年来,系统上下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有的深入研究内控机制的内涵,把握关键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把部门内控机制向全面内控延伸,取得实效;有的自主研发内控信息系统,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类管理,软件和制度控制并重,实体和程序控制兼顾,把信息技术与业务流程相结合,以控为主;有的将内控预防体系与税收征管体系、纳税服务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相结合,把内控机制的核心内容嵌入业务工作之中,实现流程控制、痕迹管理;有的把内控机制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切实增强各个层次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推进;有的成立督导组开展督促检查,对各地情况具体研究,分类指导,逐个推进,加大力度,全面落实。经过共同努力,内控机制建设得到了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的普遍认同,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内控机制建设找准了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有效解决了“两张皮”的问题;找准了落实廉政责任的平台和抓手,有效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而不实的问题;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提高了广大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构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大预防工作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最近,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地方的纪委将税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方法交流推广,有的中央部门也到总局进行交流座谈,这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注入了新活力新经验,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

虽然,经过系统上下的不懈努力,内控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它的认识和把握有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要真正建立起各职能部门之间和各管理层级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近日,中央纪委启动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调研工作,总局是35个牵头部门之一,其中一个重要课题就是研究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这表明,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务系统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还要在实施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前不久,中央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组对税务总局检查情况进行反馈时也提出:“国税系统实行全国垂直管理,要进一步抓好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发挥其在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中的重要作用。”这对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寄予了新希望。内控机制建设作为这次会议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加以研究,狠抓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不懈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使其贯穿于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始终。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列入日程,牢牢把握权力制衡这个核心和风险防控这个目标,深入研究,扎实推进。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把信息化与内控机制建设紧密结合,提高制度执行力。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动态校正防控措施。这项工作推进程度、取得效果如何,关键在于“一把手”。“一把手”重视了,不仅工作进展顺利,而且也有深度,因此,内控机制建设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负起责任,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抓好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各部门建立内控机制的积极性、主动性,抓好管理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把内控机制建设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追究的重要内容,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应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    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预防的前提和基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哪一手都不能软,更不能缺。今年四月,中央纪委召开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贺国强书记、何勇副书记 [微软用户4]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对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惩与防的辩证关系在理论上大家都很清楚,对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也是有共识的,关键是在实际中遇到问题,能不能坚持惩防并举,真正做到惩处一个,挽救一片,对得起党赋予的职责,对得起为之奋斗的事业,对得起身边更多的人。这些年来,我们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处,特别是在抓廉政教育、抓制度建设、抓源头预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案件查处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是:有的单位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不愿、不想、不敢办案,甚至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有的初核率、立案率低,甚至长期不办案,而被地方纪委、检察机关查办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却有上升之势;有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得不齐、选得不强,直接影响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和质量,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就会削弱反腐败的成果,助长腐败现象的蔓延,预防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也就达不到治本的目标。总局正在制定税务系统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目的是既要贯彻中央精神,又要解决我们系统存在的实际问题,这个意见的初稿,会前已印发系统征求意见,会议期间,请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以便修改完善,尽快下发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及总局即将下发的意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一把手”要经常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重大案件的查处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职责,提高责任感和自觉性,发挥好查办案件主力作用,建立起人才库,遵守办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二是要加强案源管理。拓宽案源渠道,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重视从督审、巡视、稽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建立起集体排查和案件线索移交制度。三是要形成协调机制和工作合力。加强与地方纪委、司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合力。特别是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近些年来普遍反映,检察机关的追究力度大,而税务人员的预防意识不足,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为解决这个问题,总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有的省已经积极探索,与当地纪委、检察机关共同建立起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调查研究、查办案件协调、教育和督查落实等制度,这些做法总局已以信息通报的形式转发各地,供大家学习借鉴。四是要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配齐、配强、配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于人员不足的,要尽快充实,并注重他们的后续教育,提高办案水平。适应岗位的需要,既要保持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又要对那些原则性不强、患得患失、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调离岗位。同时,在经费和装备保障上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关心支持办案干部的生活和成长,建立保障和激励机制。五是要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建立查办案件工作报告和督办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六是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剖析原因、堵塞漏洞相结合,与警示教育、加强预防相结合,与强化监督、制衡权力相结合,积极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查办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惩处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把严肃纪律与澄清事实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抓手。多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及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很好的工作经验,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新修订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关系党的建设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央新修订的责任制规定,从目标、任务、内容、程序、要求上都做了大的调整,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为此,总局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各层级的意见和建议,本着既体现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又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原则,在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并以此为核心,构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实施办法包括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实施、责任检查、责任追究和责任检查考核指标体系,着重解决责任制落实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责任主体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新增了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不仅将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到领导班子,也细化到部门,着力解决谁主管、谁负责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在责任内容方面,将内控机制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新要求融入其中,丰富了责任内容,明确了工作任务,解决了责任主体承担什么职责、落实什么任务的问题,为责任履行和责任考核提供了依据。

在责任检查考核方面,新增了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内容、要求、标准,重点考核工作任务落实率、查摆问题纠正率、干部群众认可率,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比如,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解决了责任考核标准不一、责任检查无从下手、责任实施五花八门、考核成果运用不足等问题。

在责任追究方面,根据责任内容明确了11种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形,使各责任主体真正感到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抓手。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新增了从重、从轻、免责的情形,比如: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干扰、阻碍责任追究查处的,从重处理;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做到宽严适度,解决了责任追究难的问题。

总局即将下发的《实施办法》,是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基础性核心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措施,力求做到职责划分清晰、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具体、保障措施有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关于提高制度执行力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制度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是防止腐败发生及蔓延的主要途径。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有制度不执行等于没有制度,甚至其危害性比没有制度更加严重。不仅影响制度本身的权威性,更会影响各级领导班子的威信,削弱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创业绩的能力。

近年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应该说这些制度都非常好。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对“一把手”用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负责人交流、领导干部轮岗以及公务回避等做出量化、硬性规定,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裸官”的使用管理,严格“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为权力运行设定了轨道。再比如“一案双查”制度,外查纳税人偷逃税,内查税务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和遵纪守法意识。但是,这些制度执行力参差不齐,影响了制度效应的发挥。

根据工作反映出来的情况,我谈一下监督制度落实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监督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权力,就是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这样权力才能正确行使,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当前,监督制度执行难的现象普遍存在。制度落实不落实、效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落实制度的主体,是制度落实的推动者,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至关重要。领导干部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胸怀,要有敬畏制度约束的意识,模范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这既是一个政治态度问题,也是个人素质修养和能力水平的表现。执行制度要做到表里如一,不能把制度仅仅挂在嘴上、落在纸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中,真心实意地做制度的遵从者、执行者、落实者。这是领导干部作风的体现,也是制度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执行制度还应有群众基础,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要把制度交给群众,广泛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共同遵守,形成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促进制度落实。执行制度要以制度的科学性为前提,制度只有从实践中来,再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并不断加以修正和完善,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执行制度要有检查督促机制,要有抓制度落实的举措,当前,要把制度执行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全面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出于公心,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最后,还有几个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问题。各省不要更多地进行软件开发,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目前有的地区已经开发运行了一些信息系统,有的已相对成熟,总局将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整合这些资源,有步骤地进行推广,并给各省留有选择使用和拾遗补缺的余地。二是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各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机构成立以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税务系统追究了不少干部的法律责任,大家对这个问题反映强烈,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总局层面上,已经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但是总体上是宏观的、原则性的,难以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例中。前面讲过,有的省已经与当地检察机关建立起了协调机制,希望大家借鉴这些做法,积极主动地与地方纪委、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加强合作,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这是同志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期间,要对总局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进行充分讨论,建言献策,这个实施办法,会给各省留有余地,根据各地区实际和在落实责任制方面需解决的问题,补充细化,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真正形成符合税务系统实际、行得通管得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肖局长就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逐一抓紧落实。五是开展《廉政准则》专项检查问题。最近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检查内容和时间上都作了具体规定,总局将会尽快下发专项检查方案,希望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着力完善惩防体系,不断提高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为广大税务干部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

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解学智

20117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受总局党组委托,我对会议作一简要小结,并就做好下半年税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会议的主要收获和贯彻落实的意见

这次会议是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加强新形势下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钱局长、冯组长代表总局党组作了报告。与会同志围绕总局领导报告和五个文件,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思考,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之际,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专题研究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大家普遍认为,总局领导的报告既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又符合税务部门实际;既准确把握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又牢牢抓住了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既科学谋划了未来的发展蓝图,又明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大家感到,总局会前作了充分准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特别是积极回应基层税务干部职工的期待,认真完善制度机制,并就公务员分类管理、津补贴、经费等问题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充分体现了总局党组对基层的重视与关心。大家认为,这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收获很大,达到了预期目的,开得非常成功,是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会议,一次鼓舞士气、凝心聚力的会议,一次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会议。归纳大家的意见,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有以下四点:

第一,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大家认为,会议对过去几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剖析透彻、切中要害,摆成绩没有回避问题,讲问题没有抹煞成绩,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使大家对当前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更加准确的把握。会议从中央的要求、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税收事业的深入推进、干部发展成长环境的深刻变化等方面,全面分析了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会议还按照中央精神,结合税务部门实际,对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等方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深刻阐述。大家感到,这次会议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表示,过去的成绩令人鼓舞,存在的问题使人警醒,发展的形势催人奋进,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总局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努力开创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理清了思路,找准了抓手。会议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并强调指出以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为重点,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大家在讨论中感到这个提法是比较合适的,符合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抓住了关键点,选准了突破口。特别是着重阐述了激发活力、创新管理的重要性、内涵和着力点,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形成了思想共识。大家感到,激发活力,既要关注干部职工的个人发展和切身利益,更要加强精神激励和思想引导,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创新管理,必须结合情况变化和工作实际,针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干部思想状况多元等特点,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法,通过改革创新,更好地提高管理实效。激发活力、创新管理涉及很多方面,既包括人事制度改革、干部教育培训,也包括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法纪教育等。大家表示,以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一定能够实现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突破。会议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水平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指出了抓好每项工作应注意的问题和着力点,大家感到思路清晰,措施明确,抓好这些工作,就一定能促进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而又不出事,自觉做到勤政廉政。

第三,明确了任务,突出了重点。会议从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完善选拔任用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等方面部署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并着重从完善惩防体系、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大家感到,这些工作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特别是积极回应干部职工的期待,提出了一些创新的亮点,实现了一些新的突破,令人振奋和鼓舞。能否完成好这些工作任务,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税务系统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大家表示,一定要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第四,交流了经验,受到了启发。这次会上八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地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这些发言紧紧围绕会议主题,涵盖了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控机制建设、县局领导班子建设、查办案件等方面,反映了各地按照中央精神和总局部署采取的一些创造性做法和鲜活经验,在实践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大家在讨论中也广泛交流了各自的做法,普遍感到很受启发,受益匪浅。

同志们,新时期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总局有关司局要对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逐一进行梳理,制定实施办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各地要认真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根据总局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抓好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干部,又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对税务干部职工的合理诉求,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加以解决或积极向上级反映。对中央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规定,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敢不敢批评不良现象、善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不能有效地凝聚干部职工的力量,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有坚强战斗力的重要标准。要坚持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相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坚持上下结合,总局将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关切,努力从制度机制等方面积极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锐意创新、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办法。要坚持发挥税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与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相结合,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努力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营造共同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今年下半年,要按照这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抓好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要精心组织,完成国税系统副厅局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积极推进巡视工作,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总结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情况,加强同国家公务员局的沟通协调,抓紧制定扩大试点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努力争取在税务系统开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才需求的调查研究,积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反映情况,提出具体建议。根据中央六部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国税系统三四级管理单位规范津补贴工作。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各级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总局将整合现有几个比较成熟的软件,争取年内推荐给各地使用。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主动开展自查,迎接中央的检查。积极开展中央纪委部署给税务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的调研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中央纪委要求,抓紧制定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配置的方案,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廉政教育“六个一”工程,持续推进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努力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

二、关于下半年的税收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实施“十二五”税收规划,大力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税收立法,完成车船税法出台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相关工作,完善税收法制体系,清理并公布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了文件制定质量,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深化税制改革,落实资源税改革措施,稳步实施房产税改革试点。完善和落实税收政策,推动文化等产业加快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完善纳税服务标准,加快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筹建总局12366呼叫中心。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加强纳税评估,完善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平台及指标体系。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开展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组织税收会计检查和减免税统计调查。强化各税种管理,完善增值税抵扣管理,深化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深化国际税收管理,规范非居民税收征管,加大反避税行业联查和集团联查力度。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推动谈签税收遵从协议,强化遵从管控和风险应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强化日常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管理,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国税系统副厅局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推进国税系统规范津补贴工作,实施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训。加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规定,在市县税务机关全面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以及公务用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下半年,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在今年71日召开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必须从新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同时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中央要求,及时作出安排,深入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把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着力破解工作难题,提高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按照坚持不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的要求,继续推进税收工作思想理念、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创新,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推动税收事业改革发展。按照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要求,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实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效履行税务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职责。

(二)扎实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收收入5243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1%,增收12135亿元,完成情况总体良好。下半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将对税收增长产生重要影响。从税收自身看,国内增值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增速出现回落态势,企业欠税和缓税现象有所抬头,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减少收入,这些都会影响下半年税收增长。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效应逐步显现,下半年物价涨幅可能从高位回落,价格因素对今年税收收入较快增长的推动作用也将有所下降。总体判断,下半年税收收入增幅较上半年将会有所回落。展望全年,我们完全有可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准确把握今年组织收入面临的形势,把收入质量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实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要坚持“两手抓”,既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又要坚决不收过头税。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宏观政策走向,跟踪企业经营情况和税收收入变化,定期分析税收收入形势,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要切实解决应收不收、应退不退、应抵不抵、应减不减、应免不免、转引税款以及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针对当前增值税留抵税金增加较快、亏损企业仍预缴企业所得税等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应退尽退,应抵尽抵,夯实税收收入基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缓税审批管理。推进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工作。研究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着眼于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着眼于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抓紧制定“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评估、检查、清理和备案审查。完善税务系统重大决策制度,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改进税收执法方式,促进规范公正执法。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推进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实行定期评议考核。完善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建立重大减免税、行政审批集体审议制度。妥善处理各类行政复议、应诉、申诉案件,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明确税务系统行政问责的范围、主体、方式和程序等内容。探索建立内部与外部结合、定量与定性结合、人工与信息化结合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切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推进对虚开黄金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的税收检查,做好煤炭、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认真查处利用电子、服装类产品等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以及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继续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

(四)积极研究和实施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调整措施

适应经济发展形势要求,加快研究和落实各项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调整措施,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启动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增值税农产品抵扣改革试点。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征税试点范围。研究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征管规定,加强税法宣传解释,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推动重庆、上海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落实新疆和西部地区油气资源税改革措施,进一步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严格执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物联网产业、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完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加强房地产、节能减排等领域税收变化及政策效应分析,注意从税收角度分析经济运行情况,为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

(五)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加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完善制度体系,丰富业务内涵,梳理工作流程,制定业务规范,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扩大网上办税覆盖面,制定全国统一的网上申报软件业务标准,开发全国统一的电子申报软件,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持续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增加即时办结涉税事项,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清理规范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资料。深入推进国税局、地税局协作,拓展协作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长效协作机制。加快推进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完成12366纳税服务热线新系统的推广应用。完善并发布纳税服务热线制度规范,制定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解决纳税人办税困难和问题。修订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强化评定结果应用。加强纳税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巩固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成果,彻底切断税务机关、税务干部和税务代理机构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

(六)着力加强和创新税收征管

适应税源数量急剧增加、税源结构深刻变化、税源流动性和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等新形势,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实行系统设计和分类试点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总局要深入系统地开展调查研究,抓好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机制的顶层设计。在抓好现有8个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两个省国税局、一个省地税局以及一个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实施不同模式的试点,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框架下,统筹谋划创新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和税务稽查体制,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把大企业税收管理作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按照属地入库、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完善指标体系,加强对监控分析疑点问题的跟踪落实。扩大发票监控范围,研究制定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扩大网络发票试点范围。加快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升级完善各类数据应用平台,提升信息管税能力。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深化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抓好行业管理操作指南和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的应用,完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管理。进一步加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快自然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向总局集中。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的采集、下发、应用,开展出口退税预警分析,防范骗税发生。进一步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规范,加强对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所得的监管,组织开展非居民税收专项检查。强化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管理和跟踪管理,推动预约定价和双边磋商,探索行业反避税规律,切实防范各种避税行为。

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存量房申报价格进行评估,是税务部门落实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强化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重要举措。各地地方税务局要按照财政部和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存量房评估推广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并切实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和审计整改工作

为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专项治理的要求,总局于今年5月底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总局要求,积极开展公务用车,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信息技术运维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等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小金库”治理工作。这项工作从2009年开展至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今年上半年国税系统开展的全面复查中,还是发现不少问题。今年4, 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再次作出明确指示。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做好今年下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要下大力气解决走过场问题,将自查自纠“双零”单位列为下一步督导抽查重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特点和规律,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提供借鉴。要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审计署对总局及 18个省国税局实施了预算财务收支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国税系统在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总局已经要求相关司局和18个省国税局抓紧落实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个别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到位。近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听取审计署的工作汇报,温家宝总理要求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坚决落实整改,并于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审计署。我们要按照国务院要求,依法认真彻底地进行整改。总局相关司局要带头抓整改、做表率。各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的措施与办法,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税收管理水平。结合落实审计决定,加大对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同志们,做好下半年税收工作,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对于实现“十二五”税收发展良好开局、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