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瓣上的图片有版权吗:讓ECFA走向自由貿易(趙文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6:45:50

讓ECFA走向自由貿易(趙文衡)

支持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人士均認為ECFA可以強化自由競爭,促進貿易開放,是自由市場的實踐,比起反對者的封閉保護,ECFA具有道德上的高度。但此一論調必須在一定的前提下才能成立。如果中國持續阻礙台灣與他國簽訂FTA(Free Trade Agreement,自由貿易協定),ECFA不但不會促進自由貿易,反而將促使保護主義復活,甚至會造成兩岸經貿關係的不平等。在此關係下,ECFA即使成功簽訂,也會因缺乏正當性而使協議的效力陷入不穩定的狀態。

在ECFA簽訂後,若中國仍然阻礙台灣與他國簽訂FTA,等於授與中國產品在台灣市場獨一無二的優惠待遇,其他國家的進口品則須課以較高的關稅,中國產品因而受到差別關稅的保護。在此情形下,其他國家的貨品很難在台灣市場與中國產品競爭。此明顯是一種扭曲市場機制且無效率的貿易保護主義。
一般均同意,一個FTA的締約國若不能開放市場給其他競爭者加入,此一FTA不但不是貿易自由化的體現,反而是一種保護主義。美國著名的貿易學者Anne Krueger即指出,一項由FTA形成的貿易關係,不能阻礙全球其他具競爭力的生產者加入,否則就是貿易保護主義。
所以,只要中國不阻礙台灣簽訂FTA的前提尚未實現,ECFA就是不折不扣的貿易保護主義,完全沒有一點道德高度。一位前日本政要以「絕對邪惡」來形容保護主義。這麼說來,這樣的ECFA就是一個「絕對邪惡」的協定。
一國尋求與另一國去除貿易障礙,卻阻止該國與其他國家自由貿易往來,迫使該國在國內保護此國產品,這種現象雖在現今國際社會十分罕見,但在殖民地時期卻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大英國協、西班牙南美洲屬地及台灣在日據時期,均出現這種保護主義的關係。宗主國為了保護其貨品在殖民屬地的獨佔地位,並確保便宜原物料來源,運用差別關稅與赤裸的權力阻止殖民屬地與他國建立緊密的貿易關係。

恐成兩岸紛爭根源

如果中國與台灣簽訂ECFA,卻阻止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那所建立的關係就是一種殖民地式的保護主義。甚至從某方面來說,比殖民地式保護主義還不如。一般殖民地式的保護主義,儘管殖民屬地被迫必須保護宗主國的產品,但宗主國也會在其國內保護殖民屬地的產品,是一種互惠的保護關係。
上述由ECFA建立的保護主義,只有在台灣市場單方面保護中國的產品,由於中國仍持續不斷與他國進行關稅減讓,台灣貨品在中國市場並未受到保護,仍須面對其他國家貨品的激烈競爭。這樣的貿易關係明顯的是一種連殖民屬地都無法接受的不平等關係。
中國貨品在此關係的保護下,將如入無人之境般,充斥整個台灣市場。反觀台灣貨品在中國的限制下,不但只能輸出到中國,在中國市場也會隨著越來越多國家享有關稅優惠而面臨激烈的競爭,經營也會越來越困難。這樣的發展將引發台灣人民強烈質疑此一不平等關係的正當性。
這種不平等關係是由ECFA加上中國權力運用所造成,ECFA是成立此一關係的必要條件,因而稱其為不平等條約亦不為過。一個缺乏公平正義,既不平等又「絕對邪惡」的貿易協定,與國內合約一樣,即使成功簽訂,其效力可以自始無效。
若中國在ECFA簽訂後,持續阻礙台灣與他國建立FTA,將使ECFA喪失正當性,其效力也將陷入不穩定。不要忘記台灣是會政黨輪替的,一個不具正當性的協議,其有效性將禁不起反對黨的質疑與否定。ECFA將從此成為兩岸紛爭的根源。所以為求協議可以長久存續,並免日後橫生枝節,兩岸應把眼光放遠,好好的在ECFA談判中,言明本身的顧慮,並在協議中以清楚明確的方式解決日後阻礙台灣簽訂FTA的問題,以使ECFA在政黨輪替後也可以繼續存在。

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美國馬里蘭大學國際政治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