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权利要求书范文:震撼世界的10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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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世界的10本书:《君主论》《天体运行论》《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心血运动论》《相对论和空间问题》《物种起源》《论法的精神》《国富论》《战争论》《精神分析论》 一、《君主论》 1,作者:尼可罗·马基亚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 : 尼可罗·马基亚维利,尼科罗·马基雅弗利,意大利政治家,意大利作家。1469.5.3.-1527.6.21. 他的著作《 君主论 》影响了后世许多政治家,问世后引发激烈争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一度被斥为“暴君的导师”,本书也被列为禁书,直至19世纪70年代才得以恢复名誉。 他被誉为“近代政治学之父”。 他的理论也被曲解为马基亚维利主义 2,、简介:该书论述了君主应该怎样进行统治和维持,认为军队是一切国家的主要基础,君主要拥有自己的军队,并应靠残暴和讹诈取胜。认为君王在统治之时要以实力原则,不择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的,同时要效法狐狸与狮子,有狐狸的狡猾,狮子的勇猛。被称为邪恶的圣经,是很多君主的床头或身上必带书. 3,文章目录 第一章 君主国的种类及获得方法 (Chapter I: Of the Various Kinds of Princedom, and of the Ways in Which They Are Acquired) 第二章 论世袭君主国 (Chapter II: Of Hereditary Princedoms) 第三章 论混合君主国 (Chapter III: Of Mixed Princedoms) 第四章 为什么亚历山大征服的大流士王国在亚历山大死后没有反抗其继任者 (Chapter IV: Why the Kingdom of Darius, Conquered by Alexander, Did Not, on Alexander’s Death, Rebel Against His Successors) 第五章 对于被占领前生活在各自法律之下的城市或君主国该如何统治 (Chapter V: How Cities or Provinces Which Before Their Acquisition Have Lived Under Their Own Laws Are To Be Governed) 第六章 关于依靠自己的军队和能力获得的新君主国 (Chapter VI: Of New Princedoms Which a Prince Acquires With His Own Arms and by Merit) 第七章 关于依靠他人的武力或凭借好运取得的新君主国 (Chapter VII: Of New Princedoms Acquired By the Aid of Others and By Good Fortune) 第八章 关于依靠邪恶之道取得君主国的人 (Chapter VIII: Of Those Who By Their Crimes Come to Be Princes) 第九章 关于市民君主国 (Chapter IX: Of the Civil Princedom) 第十章 关于衡量所有君主国之力量的方法 (Chapter X: How the Strength of All Princedoms Should Be Measured) 第十一章 关于教会君主国 (Chapter XI: Of Ecclesiastical Princedoms) 第十二章 军队的种类和雇佣军 (Chapter XII: How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Soldiers There Are, and of Mercenaries)
美国心理学家A.阿德勒和德国心理学家C.G.容格等人对弗洛伊德过分强调生物本能的理论,作了修改和补充。阿德勒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受“向上意志”的支配,但所有人或多数人又都有一种自卑感,他们为克服缺陷以达到优越目标,就会力图补偿。人们对付困境的方法和策略,不断加以总结和归纳,逐渐被固定下来,形成一套特殊的行为方式,即“生活风格”。他还认为儿童在家庭中的出生次序及所处地位对人格形成有重要影响。容格对弗洛伊德关于“里比多”的观点作了修正,认为它是一种普遍的生命力,表现于生长和生殖,也表现于其他活动。荣格的个体结构包括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的内容主要是原型,即遗传的先天倾向;人们的科学和艺术创造都是原型在起作用。 原型有多种,但以人格面具(persona)、阿妮玛(anima)、阿妮姆斯(ani-mus)、暗影(shadow)最突出,可分别代表特定的人格系统。荣格还把人格分为外倾和内倾两种类型。 5,新精神分析理论: 20世纪30年代以后,一批德国精神病学者移居美国,其中较著名的人物有:H.S.沙利文、K.霍尼、E.弗罗姆、A.卡迪涅尔、E.H.埃里克森。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强调精神病因的社会因素,重视文化因素对人格形成和发展的影响。这些代表人物的理论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他们对弗洛伊德理论既有继承,又有修正和发展,所以称他们为新精神分析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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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
1,作者: (英国)伊萨克·牛顿(1642-1727年),牛顿,英国近代著名的物理学家、数学家、自然科学家,经典力学的集大成者。 他出生于英格兰林肯郡的小镇乌尔斯普,他的家庭是一个自耕农家庭。在他未出世前,父亲就去世了。牛顿生而孱弱,过了3年,他的母亲再嫁给一位牧师,把孩子留在他祖母身边抚养。8年之后,牧师病故,牛顿的母亲带着后夫所生的一子二女又回到乌尔斯普。 牛顿自幼沉默寡言,性格倔强,惟一喜欢的是摆弄机械小技巧。少年时代的牛顿并不聪明,反而十分沉默孤独,惟一的优点就是动手能力比较强。传说他用小老鼠为动力做了一架磨坊的模型;还有一次他在风筝上挂着小灯,放上天去,村里人在晚上看见时,以为是彗星出现了。他喜欢绘画、雕刻,尤喜欢刻日晷,家里墙角、窗台上到处安放着他刻划的日晷。 12岁时,牛顿进入格兰瑟中学,他酷爱读书,喜欢沉思,对自然现象有好奇心,例如颜色、日影四季的移动,尤好几何学、哥白尼的日心说等等。在中学期间,他曾经寄住在一个药剂师家里,受到了化学实验的熏陶。牛顿的母亲原来希望他成为一个农民,能赡养家庭,但牛顿朝着学问方向越走越深。 1661年牛顿以减费生身份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他认真地攻读了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开卜勒的光学、笛卡尔的几何学等。他的才华在大学期间开始显露。1664年获得奖学金,1665年以学士学位毕业。不久伦敦发生了严重的瘟疫,剑桥离伦敦不远,学校为此停课。牛顿于当年6月回到故乡乌尔斯普。 在故乡的两年,牛顿在自然科学领域内思潮奔腾,才华迸发,思考前人从未思考过的问题,踏进前人没有涉及的领域,创建了前所未有的惊人业绩。1665年初他创立级数近似法以及把任何幂的二项式化为一个级数的规则。同年11月,创立微积分。牛顿还开始想到研究重力问题,并想把重力理论推广到月球的运行轨道上去。他以旺盛的精力从事科学创造,并关心自然哲学问题。 1667年牛顿重返剑桥大学,10月被选为三一学院的仲院侣,次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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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相对论的创立:早在16岁时,爱因斯坦就从书本上了解到光是以很快速度前进的电磁波,他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一个人以光的速度运动,他将看到一幅什么样的世界景象呢?他将看不到前进的光,只能看到在空间里振荡着却停滞不前的电磁场。这种事可能发生吗? 与此相联系,他非常想探讨与光波有关的所谓以太的问题。以太这个名词源于希腊,用以代表组成天上物体的基本元素。17世纪,笛卡尔首次将它引入科学,作为传播光的媒质。其后,惠更斯进一步发展了以太学说,认为荷载光波的媒介物是以太,它应该充满包括真空在内的全部空间,并能渗透到通常的物质中。与惠更斯的看法不同,牛顿提出了光的微粒说。牛顿认为,发光体发射出的是以直线运动的微粒粒子流,粒子流冲击视网膜就引起视觉。18世纪牛顿的微粒说占了上风,然而到了19世纪,却是波动说占了绝对优势,以太的学说也因此大大发展。当时的看法是,波的传播要依赖于媒质,因为光可以在真空中传播,传播光波的媒质是充满整个空间的以太,也叫光以太。与此同时,电磁学得到了蓬勃发展,经过麦克斯韦、赫兹等人的努力,形成了成熟的电磁现象的动力学理论——电动力学,并从理论与实践上将光和电磁现象统一起来,认为光就是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从而将光的波动理论与电磁理论统一起来。以太不仅是光波的载体,也成了电磁场的载体。直到19世纪末,人们企图寻找以太,然而从未在实验中发现以太。 但是,电动力学遇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与牛顿力学所遵从的相对性原理不一致。关于相对性原理的思想,早在伽利略和牛顿时期就已经有了。电磁学的发展最初也是纳入牛顿力学的框架,但在解释运动物体的电磁过程时却遇到了困难。按照麦克斯韦理论,真空中电磁波的速度,也就是光的速度是一个恒量,然而按照牛顿力学的速度加法原理,不同惯性系的光速不同,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适用于力学的相对性原理是否适用于电磁学?例如,有两辆汽车,一辆向你驶近,一辆驶离。你看到前一辆车的灯光向你靠近,后一辆车的灯光远离。按照麦克斯韦的理论,这两种光的速度相同,汽车的速度在其中不起作用。但根据伽利略理论,这两项的测量结果不同。向你驶来的车将发出的光加速,即前车的光速=光速+车速;而驶离车的光速较慢,因为后车的光速=光速-车速。麦克斯韦与伽利略关于速度的说法明显相悖。我们如何解决这一分歧呢? 19世纪理论物理学达到了巅峰状态,但其中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海王星的发现显示出牛顿力学无比强大的理论威力,电磁学与力学的统一使物理学显示出一种形式上的完整,并被誉为“一座庄严雄伟的建筑体系和动人心弦的美丽的庙堂”。在人们的心目中,古典物理学已经达到了近乎完美的程度。德国著名的物理学家普朗克年轻时曾向他的老师表示要献身于理论物理学,老师劝他说:“年轻人,物理学是一门已经完成了的科学,不会再有多大的发展了,将一生献给这门学科,太可惜了。” 爱因斯坦似乎就是那个将构建崭新的物理学大厦的人。在伯尔尼专利局的日子里,爱因斯坦广泛关注物理学界的前沿动态,在许多问题上深入思考,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在十年的探索过程中,爱因斯坦认真研究了麦克斯韦电磁理论,特别是经过赫兹和洛伦兹发展和阐述的电动力学。爱因斯坦坚信电磁理论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有一个问题使他不安,这就是绝对参照系以太的存在。他阅读了许多著作发现,所有人试图证明以太存在的试验都是失败的。经过研究爱因斯坦发现,除了作为绝对参照系和电磁场的荷载物外,以太在洛伦兹理论中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于是他想到:以太绝对参照系是必要的吗?电磁场一定要有荷载物吗? 爱因斯坦喜欢阅读哲学著作,并从哲学中吸收思想营养,他相信世界的统一性和逻辑的一致性。相对性原理已经在力学中被广泛证明,但在电动力学中却无法成立,对于物理学这两个理论体系在逻辑上的不一致,爱因斯坦提出了怀疑。他认为,相对论原理应该普遍成立,因此电磁理论对于各个惯性系应该具有同样的形式,但在这里出现了光速的问题。光速是不变的量还是可变的量,成为相对性原理是否普遍成立的首要问题。当时的物理学家一般都相信以太,也就是相信存在着绝对参照系,这是受到牛顿的绝对空间概念的影响。19世纪末,马赫在所著的《发展中的力学》中,批判了牛顿的绝对时空观,这给爱因斯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05年5月的一天,爱因斯坦与一个朋友贝索讨论这个已探索了十年的问题,贝索按照马赫主义的观点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两人讨论了很久。突然,爱因斯坦领悟到了什么,回到家经过反复思考,终于想明白了问题。第二天,他又来到贝索家,说:谢谢你,我的问题解决了。原来爱因斯坦想清楚了一件事:时间没有绝对的定义,时间与光信号的速度有一种不可分割的联系。他找到了开锁的钥匙,经过五个星期的努力工作,爱因斯坦把狭义相对论呈现在人们面前。 1905年6月30日,德国《物理学年鉴》接受了爱因斯坦的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在同年9月的该刊上发表。这篇论文是关于狭义相对论的第一篇文章,它包含了狭义相对论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内容。狭义相对论所根据的是两条原理: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爱因斯坦解决问题的出发点,是他坚信相对性原理。伽利略最早阐明过相对性原理的思想,但他没有对时间和空间给出过明确的定义。牛顿建立力学体系时也讲了相对性思想,但又定义了绝对空间、绝对时间和绝对运动,在这个问题上他是矛盾的。而爱因斯坦大大发展了相对性原理,在他看来,根本不存在绝对静止的空间,同样不存在绝对同一的时间,所有时间和空间都是和运动的物体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任何一个参照系和坐标系,都只有属于这个参照系和坐标系的空间和时间。对于一切惯性系,运用该参照系的空间和时间所表达的物理规律,它们的形式都是相同的,这就是相对性原理,严格地说是狭义的相对性原理。在这篇文章中,爱因斯坦没有多讨论将光速不变作为基本原理的根据,他提出光速不变是一个大胆的假设,是从电磁理论和相对性原理的要求而提出来的。这篇文章是爱因斯坦多年来思考以太与电动力学问题的结果,他从同时的相对性这一点作为突破口,建立了全新的时间和空间理论,并在新的时空理论基础上给动体的电动力学以完整的形式,以太不再是必要的,以太漂流是不存在的。 什么是同时性的相对性?不同地方的两个事件我们何以知道它是同时发生的呢?一般来说,我们会通过信号来确认。为了得知异地事件的同时性我们就得知道信号的传递速度,但如何测出这一速度呢?我们必须测出两地的空间距离以及信号传递所需的时间,空间距离的测量很简单,麻烦在于测量时间,我们必须假定两地各有一只已经对好了的钟,从两个钟的读数可以知道信号传播的时间。但我们如何知道异地的钟对好了呢?答案是还需要一种信号。这个信号能否将钟对好?如果按照先前的思路,它又需要一种新信号,这样无穷后退,异地的同时性实际上无法确认。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同时性必与一种信号相联系,否则我们说这两件事同时发生是无意义的。 光信号可能是用来对时钟最合适的信号,但光速非无限大,这样就产生一个新奇的结论,对于静止的观察者同时的两件事,对于运动的观察者就不是同时的。我们设想一个高速运行的列车,它的速度接近光速。列车通过站台时,甲站在站台上,有两道闪电在甲眼前闪过,一道在火车前端,一道在后端,并在火车两端及平台的相应部位留下痕迹,通过测量,甲与列车两端的间距相等,得出的结论是,甲是同时看到两道闪电的。因此对甲来说,收到的两个光信号在同一时间间隔内传播同样的距离,并同时到达他所在位置,这两起事件必然在同一时间发生,它们是同时的。但对于在列车内部正中央的乙,情况则不同,因为乙与高速运行的列车一同运动,因此他会先截取向着他传播的前端信号,然后收到从后端传来的光信号。对乙来说,这两起事件是不同时的。也就是说,同时性不是绝对的,而取决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这一结论否定了牛顿力学中引以为基础的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框架。 相对论认为,光速在所有惯性参考系中不变,它是物体运动的最大速度。由于相对论效应,运动物体的长度会变短,运动物体的时间膨胀。但由于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运动速度都是很低的(与光速相比),看不出相对论效应。 爱因斯坦在时空观的彻底变革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对论力学,指出质量随着速度的增加而增加,当速度接近光速时,质量趋于无穷大。他并且给出了著名的质能关系式:E=mc^2,质能关系式对后来发展的原子能事业起到了指导作用。 广义相对论的建立: 1905年,爱因斯坦发表了关于狭义相对论的第一篇文章后,并没有立即引起很大的反响。但是德国物理学的权威人士普朗克注意到了他的文章,认为爱因斯坦的工作可以与哥白尼相媲美,正是由于普朗克的推动,相对论很快成为人们研究和讨论的课题,爱因斯坦也受到了学术界的注意。 1907年,爱因斯坦听从友人的建议,提交了那篇著名的论文申请联邦工业大学的编外讲师职位,但得到的答复是论文无法理解。虽然在德国物理学界爱因斯坦已经很有名气,但在瑞士,他却得不到一个大学的教职,许多有名望的人开始为他鸣不平,1908年,爱因斯坦终于得到了编外讲师的职位,并在第二年当上了副教授。1912年,爱因斯坦当上了教授,1913年,应普朗克之邀担任新成立的威廉皇帝物理研究所所长和柏林大学教授。 在此期间,爱因斯坦在考虑将已经建立的相对论推广,对于他来说,有两个问题使他不安。第一个是引力问题,狭义相对论对于力学、热力学和电动力学的物理规律是正确的,但是它不能解释引力问题。牛顿的引力理论是超距的,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作用在瞬间传递,即以无穷大的速度传递,这与相对论依据的场的观点和极限的光速冲突。第二个是非惯性系问题,狭义相对论与以前的物理学规律一样,都只适用于惯性系。但事实上却很难找到真正的惯性系。从逻辑上说,一切自然规律不应该局限于惯性系,必须考虑非惯性系。狭义相对论很难解释所谓的双生子佯谬,该佯谬说的是,有一对孪生兄弟,哥在宇宙飞船上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做宇宙航行,根据相对论效应,高速运动的时钟变慢,等哥哥回来,弟弟已经变得很老了,因为地球上已经经历了几十年。而按照相对性原理,飞船相对于地球高速运动,地球相对于飞船也高速运动,弟弟看哥哥变年轻了,哥哥看弟弟也应该年轻了。这个问题简直没法回答。实际上,狭义相对论只处理匀速直线运动,而哥哥要回来必须经过一个变速运动过程,这是相对论无法处理的。正在人们忙于理解相对狭义相对论时,爱因斯坦正在接受完成广义相对论。 1907年,爱因斯坦撰写了关于狭义相对论的长篇文章《关于相对性原理和由此得出的结论》,在这篇文章中爱因斯坦第一次提到了等效原理,此后,爱因斯坦关于等效原理的思想又不断发展。他以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成正比的自然规律作为等效原理的根据,提出在无限小的体积中均匀的引力场完全可以代替加速运动的参照系。爱因斯坦并且提出了封闭箱的说法:在一封闭箱中的观察者,不管用什么方法也无法确定他究竟是静止于一个引力场中,还是处在没有引力场却在作加速运动的空间中,这是解释等效原理最常用的说法,而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相等是等效原理一个自然的推论。 1915年11月,爱因斯坦先后向普鲁士科学院提交了四篇论文,在这四篇论文中,他提出了新的看法,证明了水星近日点的进动,并给出了正确的引力场方程。至此,广义相对论的基本问题都解决了,广义相对论诞生了。1916年,爱因斯坦完成了长篇论文《广义相对论的基础》,在这篇文章中,爱因斯坦首先将以前适用于惯性系的相对论称为狭义相对论,将只对于惯性系物理规律同样成立的原理称为狭义相对性原理,并进一步表述了广义相对性原理:物理学的定律必须对于无论哪种方式运动着的参照系都成立。 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认为,由于有物质的存在,空间和时间会发生弯曲,而引力场实际上是一个弯曲的时空。爱因斯坦用太阳引力使空间弯曲的理论,很好地解释了水星近日点进动中一直无法解释的43秒。广义相对论的第二大预言是引力红移,即在强引力场中光谱向红端移动,20年代,天文学家在天文观测中证实了这一点。广义相对论的第三大预言是引力场使光线偏转,。最靠近地球的大引力场是太阳引力场,爱因斯坦预言,遥远的星光如果掠过太阳表面将会发生一点七秒的偏转。1919年,在英国天文学家爱丁顿的鼓动下,英国派出了两支远征队分赴两地观察日全食,经过认真的研究得出最后的结论是:星光在太阳附近的确发生了一点七秒的偏转。英国皇家学会和皇家天文学会正式宣读了观测报告,确认广义相对论的结论是正确的。会上,著名物理学家、皇家学会会长汤姆孙说:“这是自从牛顿时代以来所取得的关于万有引力理论的最重大的成果”,“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人类思想最伟大的成果之一”。爱因斯坦成了新闻人物,他在1916年写了一本通俗介绍相对论的书《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到1922年已经再版了40次,还被译成了十几种文字,广为流传。 相对论的意义: 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建立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它经受住了实践和历史的考验,是人们普遍承认的真理。相对论对于现代物理学的发展和现代人类思想的发展都有巨大的影响。 相对论从 《爱因斯坦和爱丁顿》中的爱因斯坦角色(12张)逻辑思想上统一了经典物理学,使经典物理学成为一个完美的科学体系。狭义相对论在狭义相对性原理的基础上统一了牛顿力学和麦克斯韦电动力学两个体系,指出它们都服从狭义相对性原理,都是对洛伦兹变换协变的,牛顿力学只不过是物体在低速运动下很好的近似规律。广义相对论又在广义协变的基础上,通过等效原理,建立了局域惯性长与普遍参照系数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所有物理规律的广义协变形式,并建立了广义协变的引力理论,而牛顿引力理论只是它的一级近似。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前物理学只限于惯性系数的问题,从逻辑上得到了合理的安排。相对论严格地考察了时间、空间、物质和运动这些物理学的基本概念,给出了科学而系统的时空观和物质观,从而使物理学在逻辑上成为完美的科学体系。 狭义相对论给出了物体在高速运动下的运动规律,并提示了质量与能量相当,给出了质能关系式。这两项成果对低速运动的宏观物体并不明显,但在研究微观粒子时却显示了极端的重要性。因为微观粒子的运动速度一般都比较快,有的接近甚至达到光速,所以粒子的物理学离不开相对论。质能关系式不仅为量子理论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而且为原子核物理学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根据。 对于爱因斯坦引入的这些全新的概念,当时地球上大部分物理学家,其中包括相对论变换关系的奠基人洛仑兹,都觉得难以接受。甚至有人说“当时全世界只有两个半人懂相对论”。旧的思想方法的障碍,使这一新的物理理论直到一代人之后才为广大物理学家所熟悉,就连瑞典皇家科学院,1922年把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爱因斯坦时,也只是说“由于他对理论物理学的贡献,更由于他发现了光电效应的定律。”对爱因斯坦的诺贝尔物理学奖颁奖辞中竟然对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只字未提。
E=mc^2
物质不灭定律,说的是物质的质量不灭;能量守恒定律,说的是物质的能量守恒。(信息守恒定律) 虽然这两条伟大的定律相继被人们发现了,但是人们以为这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关的定律,各自说明了不同的自然规律。甚至有人以为,物质不灭定律是一条化学定律,能量守恒定律是一条物理定律,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科学范畴。 爱因斯坦认为,物质的质量是惯性的量度,能量是运动的量度;能量与质量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不可分割的。物体质量的改变,会使能量发生相应的改变;而物体能量的改变,也会使质量发生相应的改变。 在狭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提出了著名的质能公式:E=mc^2 (这里的E代表物体的能量,m代表物体的质量,c代表光的速度,即3×10^8m/s)。 爱因斯坦的理论,最初受到许多人的反对,就连当时一些著名物理学家也对这位年青人的论文表示怀疑。然而,随着科学的发展,大量的科学实验证明爱因斯坦的理论是正确的,爱因斯坦才一跃而成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家,成为20世纪世界最伟大的科学家。 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公式,正确地解释了各种原子核反应:就拿氦4来说,它的原子核是由2个质子和2个中子组成的。照理,氦4原子核的质量就等于2个质子和2个中子质量之和。实际上,这样的算术并不成立,氦核的质量比2个质子、2个中子质量之和少了0.0302原子质量单位[57]!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当2个氘[dao]核(每个氘核都含有1个质子、1个中子)聚合成1个氦4原子核时,释放出大量的原子能。生成1克氦4原子时,大约放出2.7×10^12焦耳的原子能。正因为这样,氦4原子核的质量减少了。 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在2个氘原子核聚合成1个氦4原子核时,似乎质量并不守恒,也就是氦4原子核的质量并不等于2个氘核质量之和。然而,用质能关系公式计算,氦4原子核失去的质量,恰巧等于因反应时释放出原子能而减少的质量! 这样一来,爱因斯坦就从更新的高度,阐明了物质不灭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的实质,指出了两条定律之间的密切关系,使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又深了一步。光电效应
光照射到某些物质上,引起物质的电性质发生变化。这类光致电变的现象被人们统称为光电效应(Photoelectric effect)。 光电效应分为光电子发射、光电导效应和光生伏特效应。前一种现象发生在物体表面,又称外光电效应。后两种现象发生在物体内部,称为内光电效应。 赫兹于1887年发现光电效应,爱因斯坦第一个成功的解释了光电效应。金属表面在光辐照作用下发射电子的效应,发射出来的电子叫做光电子。光波长小于某一临界值时方能发射电子,即极限波长,对应的光的频率叫做极限频率。临界值取决于金属材料,而发射电子的能量取决于光的波长而与光强度无关,这一点无法用光的波动性解释。还有一点与光的波动性相矛盾,即光电效应的瞬时性,按波动性理论,如果入射光较弱,照射的时间要长一些,金属中的电子才能积累住足够的能量,飞出金属表面。可事实是,只要光的频率高于金属的极限频率,光的亮度无论强弱,光子的产生都几乎是瞬时的,不超过十的负九次方秒。正确的解释是光必定是由与波长有关的严格规定的能量单位(即光子或光量子)所组成。 光电效应里,电子的射出方向不是完全定向的,只是大部分都垂直于金属表面射出,与光照方向无关 ,光是电磁波,但是光是高频震荡的正交电磁场,振幅很小,不会对电子射出方向产生影响。 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光子假设,成功解释了光电效应,因此获得1921年诺贝尔物理奖。“上帝不掷骰子”
爱因斯坦曾经是量子力学的催生者之一,但是他不满意量子力学的后续发展,爱因斯坦始终认为“量子力学(以玻恩为首的哥本哈根诠释:“基本上,量子系统的描述是机率的。一个事件的机率是波函数的绝对值平方。”)不完备”,但苦于没有好的解说样板,也就有了著名的“上帝不掷骰子”的否定式呐喊!爱因斯坦到过世前都没有接受量子力学是一个完备的理论。爱因斯坦还有另一个名言:“月亮是否只在你看着他的时候才存在?”(注:爱因斯坦对量子力学的挑战已经失败,试验证实了,“上帝不仅掷骰子,而且他总是把骰子扔到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斯蒂芬·威廉·霍金)宇宙常数
爱因斯坦在提出相对论的时候,曾将宇宙常数(为了解释物质密度不为零的静态宇宙的存在﹐他在引力场方程中引进一个与度规张量成比例的项﹐用符号Λ 表示。该比例常数很小﹐在银河系尺度范围可忽略不计。只在宇宙尺度下﹐Λ 才可能有意义﹐所以叫作宇宙常数。即所谓的反引力的固定数值)代入他的方程。他认为,有一种反引力,能与引力平衡,促使宇宙有限而静态。当哈勃得意洋洋的在天文望远镜展示给爱因斯坦看时,爱因斯坦惭愧极了,他说:“这是我一生所犯下的最大错误。”宇宙是膨胀着的!哈勃等认为,反引力是不存在的,由于星系间的引力,促使膨胀速度越来越慢。 那么,爱因斯坦就完全错了吗?不。星系间有一种扭旋的力,促使宇宙不断膨胀,即暗能量。70亿年前,它们“战胜”了暗物质,成为宇宙的主宰。最新研究表明,按质量成份(只算实质量,不算虚物质)计算,暗物质和暗能量约占宇宙96%。看来,宇宙将不断加速膨胀,直至解体死亡。(目前也有其它说法,争议不休)。宇宙常数虽存在,但反引力的值远超过引力。也难怪这位倔强的物理学家与波尔在量子力学的争论:“上帝是不掷骰子的!”(不要指挥上帝如何决定宇宙的命运) 林德饶有风趣的说:“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爱因斯坦)这么喜欢这个理论,多年后依然研究宇宙常数,宇宙常数依然是当今物理学最大的疑问之一。” 六、《物种起源》 1,作者:(英)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 1809 – 1882) 2,内容提要:《物种起源》是进化论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全书分为十五编,前有引言和绪论。十五编的目次为:第一,家养状态下的变异;第二,自然状态下的变异;第三,生存斗争;第四,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第五,变异的法则;第六,学说之疑难;第七,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第八,本能;第九,杂种性质;第十,地质记录的不完整;第十一,古生物的演替;第十二,生物的地理分布;第十三,生物的地理分布续篇;第十四,生物间的亲缘关系:形表学、胚胎学和退化器官;第十五,综述和结论。从前十四个篇目上,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种起源》的内容:讲述生物进化的过程与法则。而在这前14章中 ,又可以分成3部分,分别是1至5章,6至10章和11到14章。第一部分的内容是全书的主体及核心,标志着自然选择学说的建立 。第2部分中作者设想站在反对者的立场上给进化学说提出了一系列质疑,再一一解释,使之化解。这正表现出作者的勇气和学说本身不可战胜的生命力。在第三个大部分,达尔文用它的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进化论对生物界在地史演变,地理变迁,形态分宜,胚胎发育中的各种现象进行了令人信服的解释,从而,使这一理论获得了进一步支撑。 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自然选择——它的力量和人工选择力量的比较——它对于不重要性状的力量——它对于各年龄和雌雄两性的力量——性选择——论同种的个体间杂交的普遍性——对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和不利的诸条件,即杂交、隔离、个体数目——缓慢的作用——自然选择所引起的绝灭——性状的分歧,与任何小地区生物的分歧的关联以及与归化的关联——自然选择,通过性状的分歧和绝灭,对于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的作用——一切生物分类的解释——生物体制的进步——下等类型的保存——性状的趋同——物种的无限繁生——提要。 前章简单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 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可以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我们几乎普遍遇见的家养生物的变异,正如胡克和阿萨·格雷所说的,不是由人力直接产生出来的;人类不能创造变种,也不能防止它们的发生;他只能把已经发生了的变种加以保存和累积罢了,人类在无意中把生物放在新的和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于是变异发生了;但是生活条件的相似的变化可以而且确实在自然状况下发生。我们还应记住,生物的相互关系及其对于生活的物理条件的关系是何等复杂而密切;因而无穷分歧的构造对于生活在变化的条件下的生物总会有些用处。既然对于人类有用的变异肯定发生过,那末在广大而复杂的生存斗争中,对于每一生物在某些方面有用的其他变异,难道在连续的许多世代过程中就不可能发生吗?如果这样的变异确能发生(必须记住产生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为多),那么较其他个体更为优越(即使程度是轻微的)的个体具有最好的机会以生存和繁育后代,这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确定,任何有害的变异,即使程度极轻微,也会严重地遭到毁灭。我把这种有利的个体差异和变异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变异的毁灭,叫作“自然选择”,或“最适者生存”。无用也无害的变异则不受自然选择的作用,它或者成为彷徨的性状,有如我们在某些多形的物种里所看到的,或者终于成为固定的性状,这是由生物的本性和外界条件来决定的。 有几位著者误解了或者反对“自然选择”这一用语。有些人甚至想像自然选择可以 诱发变异,其实它只能保存已经发生的、对生物在其生活条件下有利的那些变异而已。没有人反对农学家所说的人工选择的巨大效果;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必须先有自然界发生出来的个体差异,然后人类才能依照某种目的而加以选择。还有一些人反对选择这一用语,认为它含有这样的意义:被改变的动物能够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极力主张植物既然没有意志作用,自然选择就不能应用于它们!照字面讲,没有疑问,自然选择这一用语是不确切的;然而谁曾反对过化学家所说的各种元素有选择的亲和力呢?严格地实在不能说一种酸选择了它愿意化合的那种盐基。有人说我把自然选择说成为一种动力或“神力”;然而有谁反对过一位著者说万有引力控制着行星的运行呢?每一个人都知道这种比喻的言同包含着什么意义;为了简单明了起见,这种名词几乎是必要的,还有,避免“自然”一字的拟人化是困难的;但我所谓的“自然”只是指许多自然法则的综合作用及其产物而言,而法则则是我们所确定的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只要稍微熟习一下,这些肤浅的反对论调就会被忘在脑后了。 对正在经历着某些轻微物理变化、如气候变化的一处地方加以研究,我们将会极好 地理解自然选择的大致过程。气候一发生变化,那里的生物比例数几乎即刻就要发生变化,有些物种大概会绝灭,从我们所知道的各地生物的密切而复杂的关系看来,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使撇开气候的变化不谈,生物的比例数如果发生任何变化,也会严重地影响其他生物。如果那地区的边界是开放的,则新类型必然要迁移进去,这就会严重地扰乱某些原有生物间的关系。请记住:从外地引进来一种树或一种哺乳动物的影响是何等有力;对此已有所阐明。但是,在一个岛上,或在一处被障碍物部分环绕的地方,如果善于适应的新类型不能自由移入,则该处的自然组成中就会腾出一些地位,这时如果某些原有生物按照某种途径发生了改变,它们肯定会把那里填充起来;因为如果那区域允许自由移入,则外来生物早该取得那里的地位了。在这种情形下,凡轻微的变异,只要在任何方面对任何物种的个体有利,使它们能够更好地去适应改变了的外界条件,就有被保存下来的倾向;于是自然选择在改进生物的工作上就有余地了。 正如第一章所阐明的,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相信,生活条件的变化,有使变异性 增加的倾向;在上节所述的情形中,外界条件既变,有利变异发生的机会便会渐多,这对自然选择显然大大有利。如果没有有利变异发生,自然选择便不能发生作用,切勿忘记,“变异”这一名词所包含的仅仅是个体差异。人类把个体差异按照任何既定的方向积累起来,就能使家养的动物和植物产生巨大的结果,同样地,自然选择也能够这样做,而且容易得多,冈为它有不可比拟的长久期间去发生作用。我不相信必须有任何巨大的物理变化,例如气候的变化,或者高度的隔离以阻碍移入,借以腾出一些新的空位,然后自然选择才能改进某些变异着的生物,而使它们填充进去。因为各地区的一切生物都以严密的平衡力量互相斗争着,一个物种的构造或习性发生了极细微的变异,常会使它比别种生物占优势;只要这个物种继续生活在同样的生活条件下,并已以同样的生存和防御的手段获得利益,则同样的变异就会愈益发展,而常常会使其优势愈益增大。还没有一处地方。在那里一切本地生物现已完全相互适应,而且对于它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物理条件也完全适应,以致它们之中没有,一个不能适应得更好一些或改进得更多一些;因为在一切地方,外来生物常常战胜本地生物,并且坚定地占据这片土地。外来生物既能这样在各地战胜某些本地生物,我们就可以稳妥地断言:本地生物也会发生有利的变异,以便更好地抵抗那些侵入者。 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而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为什么自然选择不能发生效果呢?人类只能作用于外在的和可见的性状:“自然”——如果允许我把自然保存或最适者生存加以拟人化——并不关心外貌,除非这些外貌对于生物是有用的。“自然”能对各种内部器官、各种微细的体质差异以及生命的整个机构发生作用。人类只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选择:“自然”则只为被她保护的生物本身的利益而进行选择。各种被选择的性状,正如它们被选择的事实所指出的,都充分地受着自然的锻炼。人类把多种生长在不同气候下的生物养在同一个地方;他很少用某种特殊的和适宜的方法来锻炼各个被选择出来的性状;他用同样的食物饲养长嗤和短椽的鸽;他不用特别的方法去训练长背的或长脚的四足兽;他把长毛的和短毛的绵羊养在同一种气候里。他不允许最强壮的诸雄体进行斗争,去占有雌性。他并不严格地把一切劣等品质的动物都毁灭掉,而在力之所及的范围内,在各个不同季节里,保护他的一切生物。他往往根据某些半畸形的类型,开始选择;或者至少根据某些足以引起他注意的显著变异,或明显对他有利的变异,才开始选择。在自然状况下,构造上或体质上的一些极微细的差异,便能改变生活斗争的微妙的平衡。因此它就被保存下来了。人类的愿望和努力只是片刻的事啊!人类的生涯又是何等短暂啊!因而,如与“自然”在全部地质时代的累积结果相比较,人类所得的结果是何等贫乏啊!这样,“自然”的产物比人类的产物必然具有更“真实”得多的性状,更能无限地适应极其复杂的生活条件,并且明显地表现出更加高级的技巧,对此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惊奇的呢? 我们可以比喻他说,自然选择在世界上每日每时都在仔细检查着最微细的变异,把 坏的排斥掉,把好的保存下来加以积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会, 它就静静地、极其缓慢地进行工作,把各种生物同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的关系加以改进。这种缓慢变化的进行,我们无法觉察出来,除非有时间流逝的标志。然而我们对于过去的悠久地质时代所知有限,我们能看出的也只是现在的生物类型和先前的并不相同罢了。 一个物种要实现任何大量的变异,就必须在变种一旦形成之后,大概经过一段长久 期间,再度发生同样性质的有利变异或个体差异;而这些变异必须再度被保存下来,如此,一步一步地发展下去。由于同样种类的个体差异反复出现,这种设想就不应被看作没有根据。但这种设想是否正确,我们只能看它是否符合并且能否解释自然界的一般现象来进行判断。另一方面,普通相信变异量是有严格限度的,这种信念同样也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设想。 虽然自然选择只能通过并为各生物的利益而发生作用,然而对于我们往往认为极不 重要的那些性状和构造,也可以这样发生作用。当我们看见吃叶子的昆虫是绿色的,吃树皮的昆虫是斑灰色的;高山的松鸡在冬季是白色的,而红松鸡是石南花色的,我们必须相信这种颜色是为了保护这些鸟和昆虫来避免危险。松鸡如果不在一生的某一时期被杀害,必然会增殖到无数;我们知道它们大量受到食肉鸟的侵害;鹰依靠目力追捕猎物——鹰的目力这样锐利以致欧洲大陆某些地方的人相戒不养白色的鸽,因为它们极容易受害。因此,自然选择便表现了如下的效果,给予各种松鸡以适当的颜色,当它们一旦获得了这种颜色,自然选择就使这种颜色纯正地而且永久地保存下来。我们不要以为偶然除掉一只特别颜色的动物所产生的作用很小;我们应当记住,在一个白色绵羊群里,除掉一只略见黑色的羔羊是何等重要。前面已经谈到,吃“赤根”的维基尼亚的猪,会由它们的颜色来决定生存或死亡。至于植物,植物学者们把果实的茸毛和果肉的颜色看作是极不重要的性状;然而我们听到一位优秀的园艺学者唐宁说过,在美国,一种象鼻虫对光皮果实的为害,远甚于对茸毛果实的为害;某种疾病对紫色李的为害远甚于对黄色李的为害;而黄色果肉的桃比别种果肉颜色的桃更易受某种病害。如果借助于人工选择的。一切方法,这等微小差异会使若干变种在栽培时产生巨差异,那么,在自然状况下,一种树势必同一种树和大量敌害作斗争,这时,这种感受病害的差异就会有力地决定哪一个变种——果皮光的或有毛的,果肉黄色的或紫色的——得到成功。 观察物种问的许多细小的差异时(以我们有限的知识来判断,这些差异似乎不十分 重要),我们不可忘记气候、食物等等对它们无疑能产生某种直接的效果。还必须记住,由于相关法则的作用,如果一部分发生变异,并且这变异通过自然选择而被累积起来,其他变异将会随之发生,并且常常具有意料不到的性质。 我们知道,在家养状况下,在生命的任何特殊期间出现的那些变异,在后代往往于 相同期间重现,——例如,蔬菜和农作物许多变种的种籽的形状、大小及风味;家蚕变种的幼虫朗和蛹期,鸡的蛋和雏鸡的绒毛颜色,绵羊和牛靠近成年时的角,都是如此,同样地在自然状况下,自然选择也能在任何时期对生物发生作用,并使其改变,之所以能如此,是由于自然选择可以把这一时期的有利变异累积起来,并且由于这些有利变异可以在相应时期遗传下去。如果一种植物因种籽彼风吹送得很远而得到利益,那么通过自然选择就会实现这一点,其困难不会大于植棉者用选择的方法来增长和改进葫内的棉绒。自然选择能使一种昆虫的幼虫发生变异而适应成虫所遇不到的许多偶然事故;这些变异,通过相关作用,可以影响到成虫的构造。反过来也是这样,成虫的变异也能影响幼虫的构造;但在一切情况下,自然选择将保证那些变异不是有害的,因为如果有害,这个物种就要绝灭了。 自然选择能使子体的构造根据亲体发生变异,也能使亲体的构造根据子体发生变异。在社会性的动物里,自然选择能使各个体的构造适应整体的利益;如果这种被选择出来的变异有利于整体。自然选择所不能做的是:改变一个物种的构造,而不给它一点利益,却是为了另一个物种的利益。虽然在一些博物学著作中谈到过这种效果,但我还没有找到一个值得研究的事例,动物一生中仅仅用过一次的构造,如果在生活上是高度重要的,那么自然选择就能使这种构造发生很大的变异;例如某些昆虫专门用以破茧的大颚,或者未孵化的雏鸟用以啄破蛋壳的坚硬喙端等皆是。有人说过:最好的短嘴翻飞鸽死在蛋壳里的比能够破蛋孵出来的要多得多;所以养鸽者在孵化时要给予帮助。那么,假使“自然”为了鸽子自身的利益,使充分成长的鸽于生有极短的嘴,则这种变异过程大概是极缓慢的,同时蛋内的雏鸽电要受到严格选择,被选择的将是那些具有最坚强鸽嚎的雏鸽,因为一切具有弱椽的雏鸽必然都要死亡;或者,那些蛋壳较脆弱而易破的将被选择,我们知道,蛋壳的厚度也像其他各种构造一样,是变异的。 在这里说明以下一点,可能是有好处的:一切生物一定都会偶然地遭到大量毁灭, 但这对于自然选择的过程影响很小,或者根本没有影响。例如,毎年都有大量的蛋或种籽被吃掉,只有它们发生某种变异以避免敌人的吞食,它们才能通过自然选择而改变。 然而许多这等蛋或种籽如果不被吃掉,成为个体,它们也许比任何碰巧生存下来的个体对于生活条件适应得更好些。再者,大多数成长的动物或植物,无论善于适应它们的生活条件与否,也必定每年由于偶然的原因而遭到毁灭;虽然它们的构造和体质发生了某些变化,在另外一些方面有利于物种,但这种偶然的死亡也不会有所缓和。但是,即使成长的生物被毁灭的如此之多,如果在各地区内能够生存的个体数没有由于这等偶然原因而全部被淘汰悼,——或者,即使蛋或种籽被毁灭的如此之多,只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能够发育,——那么在能够生存的那些生物中的最适应的个体,假使向着任何一个有利的方向有所变异,它门就比适应较差的个体能够繁殖更多的后代。如果全部个体都由于上述原因而被淘汰,如在实际中常常见到的,那么自然选择对某些有利方向也就无能为力了。但不能因此就反对自然选择在别的时期和别的方面的效力;因为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假定许多物种曾经在同一时期和同一区域内部发生过变异而得到改进。 --本章提要: 在变化着的生活条件下,生物构造的每一部分几乎都要表现个体差异,这是无可争 论的;由于生物按几何比率增加,它们在某年龄、某季节或某年代,发生激烈的生存斗争,这也确是无可争论的;于是,考虑到一切生物相互之间及其与生活条件之间的无限复杂关系,会引起构造上、体质上及习性上发生对于它们有利的无限分歧,假如说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有益于每一生物本身繁荣的变异,正如曾经发生的许多有益于人类的变异那样,将是一件非常离奇的事。但是,如果有益于任何生物的变异确曾发生,那么具有这种性状的诸个体肯定地在生活斗争中会有最好的机会来保存自己;根据坚强的遗传原理,它们将会产生具有同样性状的后代。我把这种保存原理,即最适者生存,叫做“自然选择”。“自然选择”导致了生物根据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得到改进;结果,必须承认,在大多数情形里,就会引起体制的一种进步。然而,低等而简单的类型,如果能够很好地适应它们的简单生活条件,也能长久保持不变。 根据品质在相应龄期的遗传原理,自然选择能够改变卵、种籽、幼体,就像改变成 体一样的容易。在许多动物里,性选择,能够帮助普通选择保证最强健的、最适应的雄体产生最多的后代。性选择又可使雄体获得有利的性状,以与其他雄体进行斗争或对抗;这些性状将按照普遍进行的遗传形式而传给一性或雌雄两性。 自然选择是否真能如此发生作用,使各种生物类型适应于它们的若干条件和生活处 所,必须根据以下各章所举的证据来判断。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自然选择怎样引起生物的绝灭;而在世界史上绝灭的作用是何等巨大,地质学已明白他说明了这一点。自然选择还能引致性状的分歧;因为生物的构造、习性及体质愈分歧;则这个地区所能维持的生物就愈多,——我们只要对任何一处小地方的生物以及外地归化的生物加以考察,便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在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的变异过程中,以及在一切物种增加个体数目的不断斗争中,后代如果变得愈分歧,它们在生活斗争中就愈有成功的好机会,这样,同一物种中不同变种间的微小差异,就有逐渐增大的倾向,一直增大为同属的物种间的较大差异、或者甚至增大为异属间的较大差异。 我们已经看到,变异最大的,在每一个纲中是大属的那些普通的、广为分散的、以 及分布范围广的物种;而且这些物种有把它们的优越性——现今在本上成为优势种的那种优越性——传给变化了的后代的倾向。正如方才所讲的,自然选择能引致性状的分歧,并且能使改进较少的和中间类型的生物大量绝灭。根据这些原理,我们就可以解释全世界各纲中无数生物问的亲缘关系以及普遍存在的明显区别。这的确是奇异的事情,——只因为看惯了就把它的奇异性忽视了——即一切时间和空间内的一切动物和植物,都可分为各群,而彼此关联,正如我们到处所看到的情形那样,——即同种的变种问的关系最密切,同属的物种问的关系较疏远而且不均等,乃形成区及亚属;异属的物种间关系更疏远,并且属间关系远近程度不同,乃形成亚科、科、目、亚纲及纲。任何一个纲中的几个次级类群都不能列入单一行列,然皆环绕数点,这些点又环绕着另外一些点,如此下去,几乎是无穷的环状组成。如果物种是独立创造的,这样的分类便不能得到解释;但是,根据遗传,以及根据引起绝灭和性状分歧的自然选择的复杂作用,如我们在图表中所见到的,这一点便可以得到解释。 同一纲中一切生物的亲缘关系常常用一株大树来表示。我相信这种比拟在很大程度 上表达了真实情况。绿色的、生芽的小枝可以代表现存的物种;以往年代生长出来的枝条可以代表长期的、连续的绝灭物种。在每一生长期中,一切生长着的小枝都试图向各方分枝,并且试图遮盖和弄死周围的新技和枝条,同样地物种和物种的群在巨大的生活斗争中,随时都在压倒其他物种。巨枝为分大枝,再逐步分为愈来愈小的枝,当树幼小时,它们都曾一度是生芽的小枝;这种旧芽和新芽由分枝来连结的情形,很可以代表一切绝灭物种和现存物种的分类,它们在群之下又分为群。当这树还仅仅是一株矮树时,在许多茂盛的小枝中,只有两三个小枝现在成长为大枝了,生存至今,并且负荷着其他枝条;生存在久远地质时代中的物种也是这样,它们当中只有很少数遗下现存的变异了的后代,从这树开始生长以来,许多巨枝和大枝都已经枯萎而且脱落了;这些枯落了的、大小下等的枝条,可以代表那些没有留下生存的后代而仅处于化石状态的全目、全科及全属。正如我们在这里或那里看到的,一个细小的、孤立的枝条从树的下部分叉处生出来,并且由于某种有利的机会,至今还在旺盛地生长着,正如有时我们看到如鸭嘴兽或肺鱼之类的动物,它们由亲缘关系把生物的两条大枝连络起来,并由于生活在有庇护的地点,乃从致命的竞争、里得到幸免。芽由于生长而生出新芽,这些新芽如果健壮,就会分、出枝条遮盖四周许多较弱枝条,所以我相信,这巨大的“生命之树”在其传代中也是这样,这株大材用它的枯落的枝条填充了地壳,并且用它的分生不息的美丽的枝条遮盖了地面。 七、《论法的精神》 1,作者: (法国)孟德斯鸠(1689—1755),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论法的精神》是他的一部主要著作。孟德斯鸠是资产阶级法的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2,简介: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 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 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这部著作的分权理论被美国宪法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吸收。19世纪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这部著作的影响。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也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全书分为三卷。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 全书中译本共分上下两册,六卷,三十一章。主要内容可概括为:①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1至10章)。②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范例(11至13章)。③地理与政治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14至19章)。④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20至25章)。⑤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学说(27至28章,30至31章)。⑥一般性结论(26和29章)。 3,目录: 第一卷 导读 第一章 一般的法 第二章 直接源于政体性质的法律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应该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五章 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六章 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判决的形式,处罚的方式等之间的关系 第七章 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 第八章 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第二卷 导读 第九章 法律与防御力量的关系 第十章 法律与进攻力量的关系 第十一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与政体的关系 第十二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以及政治自由和公民的关系 第十三章 征税、国库收入与自由的关系 第三卷 导读 第十四章 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五章 民事奴隶制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六章 家庭奴隶制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七章 政治奴役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八章 土壤性质与法律的关系 第十九章 法律与民族精神和风俗习惯 第四卷 导读 第二十章 从商贸的本质与特性来论证法律与贸易的关系 第二十一章 从世界贸易的变革论证法律与贸易的关系 第二十二章 法律与使用货币的关系 第二十三章 法律与人口的关系 第五卷 导读 第二十四章 从宗教活动和宗教本身认识各国所建立的宗教与法律的关系 第二十五章 法律与各国宗教的建立和各国对外政策的关系 第二十六章 法律和它所裁定的事物秩序的关系 第六卷 导读 第二十七章 古罗马继承法的起源与变革 第二十八章 法兰西民法的起源和变革 第二十九章 制定法律的方式 第三十章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和君主国的建立 第三十一章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与他们的君主国变革的关系 八、《国富论》 1,作者:(苏格兰)亚当·斯密(Adam Smith) 2,简介: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西方经济学的“圣经” 作者: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 首次出版:1776年 全书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被誉为: 西方经济学的"圣经" 经济学的百科全书 影响世界历史的十大著作本书之一 影响人类文化的100本书之一 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经典译作 对人类发展进程产生过深远影响的书籍 首次提出“无形的手”的概念 1986年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理想藏书(
战争只能根据概然性的规律推断
克劳塞维茨在探讨战争的属性问题时认为,战争的目的就是要战胜敌人、打败敌人,透过战争的全部现象就其本身的主要倾向来看,战争是个奇怪的三位一体:暴烈性的要素,使战争成为一种盲目的自然冲突,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使战争成为一种纯粹的理智行为。这三个方面,分别主要同人民、统帅和它的军队以及政府有关。他说:"这三种倾向像三条不同的规律,深藏在战争的性质之中,同时起着不同的作用。"(《战争论》,第1卷,46页,商务印书馆,1982,以下凡引自该书只注明卷次和页码) 他在探讨战略和战术区别的问题时指出:"战术和战略是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相互交错,但在性质上又不相同的两种活动,如果不精确地确定它们的概念,就不可能透彻地理解它们的概念,就不可能透彻地理解它们的内在规律和相互关系"。(第1卷,110页) 他还在把所谓绝对战争和现实战争联系起来考察的基础上指出,由于在纯概念的抽象领域里:所思考的对象"是一场自行其是的、除了服从本身内在的规律以外不受任何其他规律约束的那些力量的冲突",(第1卷,28页)因而它导致了战争的行动在经常不断的相互作用下趋向极端。 要根据概然性的规律推断战争,必须依靠情报。他指出:"情报是指我们对敌人和敌国所了解的全部材料,是我们一切想法和行动的基础。(第1卷,93页)由于战争是一种敌我双方互相欺诈的行为,一方为取胜对方,总要千方百计地隐蔽真实企图,制造出种种假象,互相诱骗,因而使得在战争中所获得的情报中,往往有很大一部分是互相矛盾的,更多的是假的,绝大部分是不确实的。 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战争的特性:首先,战争是充满危险的领域。战争是充满着艰难险阻的活动,当一个人接触到程度不同的危险时,只具有普通的勇气是不够的。要在各种困难的条件下泰然自若,就必须具备巨大的、百折不挠的、天生的勇气、强烈的荣誉心或久经危险的习惯。 其次,战争是充满劳累的领域。在战争中,劳累是暗中束缚人的智力活动和消磨人的心理状态的许多因素之一。要想不被劳累所压倒,就需要有一定的体力和精神力量。为此,指挥官应要求军队和部下,在战争中自觉锻炼吃苦耐劳的精神。 其三,战争是充满不确实的领域。在战争中,一切行动所追求的只是可能的结果,战争行动所依据的情况有3/4好像隐蔽在云雾里一样,是或多或少不确实的。人们对隐藏着的敌情,只能根据不多的材料进行推测,同时也很难每时每刻都确切地了解自己的情况,从而增加了认识和把握战争规律的困难。 其四,战争是充满偶然性的领域。人类的任何活动都不像战争那样,给偶然性这个不速之客留有这样广阔的活动地盘。偶然性会增加各种情况的不确实性,并扰乱战争事件的进程。由于偶然性的不断出现,就会不断发生预期计划与战争实际不符的情况,它直接影响到作战计划的实施。 克劳塞维茨通过阐述战争特性,指出了战争认识的特殊性,他说:"在实际生活里本来很少能做到一切行动都符合实际情况,在战争里,就更难做到了。在战争同人类其他活动中比较起来,人的认识显得更不完善,人们会遇到更大的危险和更多的偶然现象,因此,战争中的贻误……也必然要多得多。"(第2卷,707页) 然而,他又过分夸大了战争的不确实性和偶然性的特性,他说:"战争中的一切情况都很不确实……一切行动都仿佛是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下进行的,而且,一切往往都像在云雾里和月光下一样,轮廓变得很大,样子变得稀奇古怪。这些由于光线微弱而不能完全看清的一切,必须靠才能去推测,或者靠幸运解决问题。因此,在对客观情况缺乏了解的场合,就只好依靠才能,甚至依靠幸运了。"(第1卷,121页)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克劳塞维茨在探讨什么是战争的问题时,仿效黑格尔以所谓'绝对观念'构建理论体系的方法,把战争区分为"绝对战争"和"现实战争"两种形态。并通过分析"绝对战争"认为,不应该把战争看成是一种单纯的暴力和消灭敌人的行为,不应该根据这种简单的概念,按逻辑推出一系列与现实现象不相符合的结论,而应把绝对战争作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放到现实生活中去进行考察。 在现实战争中,总是存在着某种足以促使作战的紧张程度趋向缓和的客观因素。这种客观因素在克劳塞维茨看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战争决不是孤立的行为。战争不是突然发生的,它的扩大也不是瞬间的事情,相反,它需要一定的准备,它同战前的国家生活密切联系,是由一定时期内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引起的。 第二,战争不是短促的一击。整个战争是由一系列边疆的军事行动组成的,由于交战双方都可以把对方前一行动及其一切现象,作为衡量下一行动的尺度,因而军事行动向极端发展的趋势又会得到大大的缓和。 第三,战争的结局也不是绝对的。战败国往往把失败看成是在将来的政治关系中还可以得到补救的暂时不幸。 为了简要说明战争与政治的这种内在联系,克劳塞维茨明确地做出了"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的经典表述。在此基础上,克劳塞维茨进一步对战争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作了具体的探讨。 一方面,政治决定战争,它又表现为如下三点: 其一,政治是整体,战争是部分,政治产生战争。他认为,在考察战争与政治这两个相互矛盾着的因素时,既应注意对它们进行分别的研究,又应善于把它们结合成为一个统一体,进而从总体的意义上认识战争的起因问题。 其二,政治是目的,战争是手段(或政治是头脑,战争是工具),政治操纵战争,军事观点从属于政治观点。 其三,政治贯穿于战争的全过程,不因战争的爆发而中断。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克劳塞维茨批判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战争在爆发之后,就会脱离政治而成为一种独立的东西,一种按自己路线发展的东西。 另一方面,战争反作用于政治。克劳塞维茨认为,尽管战争是由政治目的引起的,战争必须服从战争意志的支配,但政治目的并不"因此就可以任意地决定一切,它必须适应手段的性质"。(第1卷,43页)因为战争虽然是一种政治交往,但它又是一种与人类其他政治交往不同的活动方式,"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如果说战争有特殊的地方,那只是它的手段特殊而已。"(第1卷,43一44页) 他还在论述战争手段的特殊性时指出:"战争是一种巨大的利害关系的冲突,这种方式是用流血方式进行的,它同其他冲突不同之处也正在于此。"(第1卷,135页) 他论述说,如果政治提出战争所不能实现的要求,就会违背政治应该了解它想使用的工具这一必不可少的前提;如果政治能正确判断战争事件的进程,就会同战争的目标相适应。如果政治期待从某些战争手段和措施中,得到同战争的性质不相符合而又不可能得到的效果时,政治就会通过它的决定作用对战争发生有害的影响;而如果政治与战争的目标相一致时,就能够对战争产生有利的影响。消灭敌人军队的企图是战争的长矛
克劳塞维茨既认为政治意图是目的,战争是手段,同时又认为,战争的政治目的不能任意地决定一切,而必须适应手段的性质,并由此探讨了战争自身所要达到的目的,亦即战争的目标。 他认为,要确有把握地达到战争的政治目的,就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就是说,战争中的目的必然始终而且只能是打垮敌人,也就是使敌人无力抵抗。在他看来,这是从所谓"绝对战争"的纯概念中推出来的抽象的战争目的。 按照克劳塞维茨的看法,打垮敌人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包括三个要素:一是消灭敌人的军队;二是占领敌人的国土;三是征服敌人的意志。因为敌人的抵抗力量是由军队、领土和意志组成的,所以不摧毁这三个要素,则不可能将敌人打垮。在三个要素中,首先应消灭敌人军队,然后占领敌人的国土,最后迫使敌人情和。但这个顺序并不是绝对的,因为这三个要素往往是相互影响的。 他还提出,在现实中,并不是到处都有打垮敌人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的地位,因此决不能在理论上把它当作一个定则。也就是说,在战争中可以达到目标的方法很多,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只限于打垮敌人。如消灭敌人军队,占领敌国领土,占据敌国地区,入侵敌人地区,破坏敌方同盟,消耗敌人力量,等待敌人进攻等都是方法。这些方法都可以用来挫伤敌人的意志,但哪种方法比较有效,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论述战争目的的过程中,克劳塞维茨突出强调了消灭敌人军队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消灭敌人军队的含义,他除在打垮敌人的意义上理解外,还包括以下两层意思:一是消灭敌人的军队,"并不是仅仅指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而且还包括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第1卷,61页)二是消灭敌人的军队,主要是指敌我双方在"相互杀伤和破坏过程中直接取得的利益。"(第1卷,255页) 克劳塞维茨还曾对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的关系作了精辟的阐述,他写道:"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这两种企图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它们是相互影响的,它们是同一意图的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第1卷,63页) 他在论及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的地位及其作用时说:"消灭敌人军队这一企图具有积极的目的,能产生积极的结果,这些结果最后可以导致打垮敌人。保存自己军队这一企图具有消极的目的,能粉碎敌人的意图,也就是说可以导致单纯的抵抗,这种抵抗最后只能是延长军事行动的时间以消耗敌人。"(第1卷,63页)从行动的表现上看,具有积极目的的企图能够引起歼灭性的行动,具有消极目的的企图则只能等待歼灭性的行动。 但他紧接着又说,保存自己军队这一具有消极目的的等待,"不应该成为绝对的忍受,而且在等待时所采取的行动中,消灭正在同我们作战的敌人的军队,同其他任何对象一样,也可以作为我们的目标。因此,如果认为有了消极意图就只能寻求不流血的方法,就一定不把消灭敌人军队作为目的,那么,他就在根本观念上大错特错了。"(第1卷,63页) 固然,当消极目的占主要地位时,它会促使人们采取不流血的方法。但这种不流血的方法,决非迫切希望保存自己军队时的当然手段。如果这种方法不适合当时的情况,那么,反而会使自己的军队遭到覆灭。实际上,"当消极企图占主要地位时,它的唯一的必然的作用是推迟决战的时间,使人们等待决定性的时刻。(第1卷,63页)也就是说,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推迟军事行动的时间,去变换军事行动的空间。但这种时间的推迟是有限度的,如果无限制的一直推迟下去,就会使保存自己军队这一消极目的的优越性完全丧失掉,继续让位给消灭敌人军队的积极目的。"战争理论不是死板的规定而应是一种考察
克劳塞维茨通过军事活动的考察认为,军事活动具有自己的特点,"企图为军事艺术建立一套死板的理论,好像搭起一套脚手架那样来保证指挥官到处都有依据,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第1卷,121页)事实上,无论这种死板的理论多么面面俱到,都不可能完全解决战争理论与战争实践之间的矛盾。 为消除战争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克劳塞维茨提出,战争理论不应是对战争实践的规定,而应是一种考察。"这种考察就是对事物进行分析探讨,它可以使人们对事物有一个确切的认识,如果对经验进行这样的考察(对我们来说也就是对战史进行这样的考察),就能深入地了解它们。"(第1卷,122一123页)也就是说,理论不应当成为一套供战场上使用的代数公式,不能通过规定死板的原则,为人们指出狭窄的必然的道路。 相反,理论应该"成为通过书本学习战争问题的人的指南,到处都为他们指明道路,使他们顺利前进,并且能培养他们的判断能力,防止他们误入歧途";"理论应该培养未来的指挥官的智力,或者更正确他说,应该指导他们自修,而不应该陪着他们上战场,这正像一位高明的教师应该引导和促进学生发展智力,而不是一辈子拉着他走一样。"(第1卷,123页)总之,战争理论主要是帮助指挥官和从事战争的人们"确定思考的基本路线,而不应像路标那样指出行动的具体道路。"(第1卷,124页) 只有根据上述观点,才能消除战争的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建立一种令人满意的作战理论,即是说,建立一种有目的、切合实际的作战理论。而且这种理论只要运用得当,就会不断接近实际,以致消除理论脱离实际的反常现象。克劳塞维茨认为,要考察战争,必须要有相应的知识。这些知识可以从研究和思考中获得,也可以从战争实践中获得。指挥官应该像蜜蜂从花里采蜜一样,善于从战争生活中吸取精华。 在克劳塞维茨看来,是否运用战争史例是一回事,运用得是否恰当则是另一回事。并认为,能否正确地运用战争史例,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地说明和理解有关的战争问题。还由此扶出了运用战争史例的四个着眼点:"第一,用史例说明某种思想。在论述问题时,当作者的思想不能为人们所理解,或者容易被人误解的情况下,引用战争中的史例来说明自己的思想,以保证读者能正确理解作者的原意。 第二,用史例说明某种思想的运用。既一般地论述某种战争手段有效性的思想,又应注意引用战争史例指明使用手段时的各种具体情况。 第三,用史例证明自己的论点。当需证明战争中的某种现象或某种行动,可能会产生何种效果或结果时,用过去已发生的事实往往更有说服力。 第四,通过详细叙述某一史例或列举若干史例从中吸取某种教训。运用战争史例的两条原则
一是必须详举史例。如果叙述某种历史事实是要证明某种一般的真理,那么就必须确切而详尽地阐述同这个论点有关的一切,必须把史实毫无遗漏地展示在读者的眼前。"(第1卷,170页)详尽地叙述一个事件,往往要比简单地提示十个事件更为有用。当然,还应注意在详尽叙述战争史例的同时,把握史实的内在联系,否则,也不可能用史实证明理论上的真理。 二是尽量选择最近的史例。只要最近的史例是大家都熟悉和经过研究的,就永远是选择史例的最好的来源。由于最近的史例往往同现代战争很近似,便于我们从中吸取教训。相反,由于较远的年代的条件不同,作战方法也不同,因而它对现代作战的教育意义和实际意义都比较小,当然,这些较远年代的史实只要恰当,也并非绝对不能用。 克劳塞维茨在考察了鞑靼人出征、古代共和国的战争、中世纪的战争,直到拿破仑的战争的历史后指出:"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战争,各有其特有的限制范围。因此,尽管到处和时常有人企图根据哲学原理制定战争理论,每个时代仍然保留有自己的战争理论。"(第3卷,877页)即是说,根据战争实践而制定的某种战争理论的原则是具有客观真理性的,但它们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总会随着时代、国家、军队和作战方式的变化而改变。因此,战争理论的建立"必须考虑各个时代的特点"(第3卷,877页)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克劳塞维茨还看到了战争理论的发展与社会关系变革之间存在着的必然联系。他在分析战争及其作战方法变化发展的问题时认为,法国革命战争以及拿破仑战争所产生的令人惊叹的成果,都是"社会状况改变的结果"。"在军事艺术领域内的新现象中,只有极小一部分可以算作新发明和新思想的结果,而大部分则是新的社会状况和社会关系的改变所引起的。"(第2卷,729页)精神要素是战争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克劳塞维茨所说的精神因素(或精神力量、精神要素、精神素质等),主要是指统帅的才能、军队的武德等。他在"军事天才"一章中,专门探讨了统帅的才能问题。在他看来,军事天才是一种擅长军事活动的高超的精神力量,它不是某一种力量,而是各种精神力量和谐的结合,是各种精神力量的综合表现。 他还概括道,被称为军事天才的人,"与其说是有创造精神的人,不如说是有钻研精神的人,与其说是单方面发展的人,不如是全面发展的人,与其说是容易激动的人,不如说是头脑冷静的人,在战争中我们宁愿把子弟的生命以及祖国的荣誉和安全委托给这种人。" 克劳塞维茨认为,武德是军人在战争这一特殊事业中所应具有的美德,是一种可以单独考察的特殊的精神力量。 在他看来,武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武德不同于单纯的勇敢,更不同于对战争事业的热情。普通人的勇气是一种天赋的品质,而军人的勇敢则必须服从更高的要求:服从命令,遵守纪律,遵守规则和方法,二是组成武德的晶体,必须依靠军队的团体精神才能凝结起来。所谓军队的团体精神,应是通过从军队这个团体的制度、规章和习惯,把战争中的种种精神要素固定下来。这种团体精神如同是把起作用的各种力量在一起的粘合剂。 他还对武德在个人和军队的特殊表现分别作了阐述"武德表现在个人身上就是:深刻了解这种事业的精神实质,激发、锻炼和吸取那些在战争中活动的力量,把自己的全部智力运用于这个事业,通过训练使自己能够确实而敏捷地行动,全力以赴,从一个普通人变成称职的军人。(第1卷,192页) 他指出:"军队的武德是战争中最重要的精神力量之一。"(第1卷,195页)它只有在军队经历了一系列战争并取得很多胜利,以及军队经常经受极度的劳累和困苦的结合中才能产生。一旦武德的幼芽长成粗壮的大树,就可以抵御不幸和失败的大风暴及和平时期的松懈。 针对当时军事理论界偏重物质因素而轻视精神因素的倾向,克劳塞维茨强调了精神因素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精神要素是战争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它"贯穿在整个战争领域,(第1卷,187页)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惊人的作用,并对"军事力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第1卷,101页)在战斗过程中,精神力量的损失是决定胜负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双方物质损失相等的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就只是精神力量。 克劳塞维茨也注意到物质因素的作用。在他看来,所谓物质因素,是指军队的数量、编成、各兵种的比例等。他认为,只有在摧毁对方物质方面得到的利益才是确实可靠的,在杀伤敌人、俘获敌人和缴获敌人火炮等方面获得的利益,是"绝对的利益"。 他还阐明了战争的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在决定战争胜负中的作用的融合互助性。首先,"物质力量的作用和精神力量的作用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其次,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是相互助长的。在战斗过程中,"一方面,使敌人的精神遭受损失,可以看作是摧毁敌人的物质力量从而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缴获的火炮和俘获人员的数量也是产生精神效果的一种新的力量。"(第1卷,259页) 尽管克劳塞维茨提出战争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但又过分夸大了精神力量的作用。他曾作过这样的比喻:"物质的原因和结果不过是刀柄,精神的原因和结果才是贵重的金属,才是真正的锋利的刀刃。"(第1卷,188页)民众战争是战争整个发酵过程的扩大和加强
克劳塞维茨对民众战争一贯持赞成态度,并对民众战争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充分的肯定。 首先,民众战争是不容忽视的战争现象。他认为,"一般说来,民众战争应该看作是战争要素在我们这个时代突破了过去人为的限制的结果,看作是我们称之为战争的整个过程的扩大和加强。"(第2卷,671页)民心和民意是国家力量、军事力量和作战力量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精神力量只有在民众战争中才能充分发挥出效果。 其次,民众战争是战争发展的必然趋势。克劳塞维茨通过战争史的考察认为,早先在鞑靼人出征时,几乎是全体民众参加了战争;在古代共和国和中世纪,同样是多数民众参加了战争;然而,到18世纪,民众却根本没有直接参加战争;法国大革命以后,民众再一次大量地参加了战争。这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克劳塞维茨曾对民众武装的特点作了十分形象的描述,他说,民众武装如同"燎原之势"的"熊熊烈火"(第2卷,672页),从四面围困敌军,烧毁敌军的基地和交通线,破坏敌人的生命线。而敌人则难以对待这股无形的力量,敌人不可能像驱逐一队士兵那样赶走武装的民众,而武装的民从却可以十分巧妙地向四面八方散开。他们分散隐蔽,突然袭击,机动灵活,时隐时现,神出鬼没地采取一切手段打击和削弱敌人,使敌人所到之地"处处都有抵抗的因素,但是,处处又都捉摸不到。"(第2卷,673页) 但他又认为,民众武装并不是万能的和无法对付的,而是要受到条件限制的,诸如战争须在本国腹地进行,而且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国土须有山脉、森林、沼泽,或耕作地等较复杂的地形;战争持续时间较长,胜负不是由一次失败决定的等。 与此同时,克劳塞维茨还阐述了使用民众武装的原则:第一,民众武装不宜对抗敌军的主力,只能从外部和边缘蚕食敌军。 第二,民众武装不宜凝结成反抗的核心,但必要时可作相对的集中。 第三,民众武装的作战应与正规军的作战结合起来。 第四,民众战争只是战略防御手段,不能用于战术防御。 由于克劳塞维茨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因而反对从政治上把民众战争作为一种斗争手段,未能从性质不同的战争中考察民众武装的作用,并且还把民众武装只看作是用于正规军进行战争的自始至终的辅助手段,最终导致了其民众战争理论的不彻底性。进攻和防御两种作战形式是相互交错的
克劳塞维茨注意运用辩证法把进攻和防御联系起来考察,在他看来,进攻和防御是相反相成的。一方面,二者的原则性区别就在于,进攻者希望并采取行动,而防御者则等待行动。另一方面,防御的规则以进攻的规则为依据,而进攻的规则又以防御的规则为依据。 进攻和防御的相反相成在动态上的表现,必然导致二者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在战争史上,"每一种防御手段都会引起一种进攻手段",同样,"一种进攻手段是随着一种防御手段的出现自然而然地出现的。"(第3卷,774页)也就是说,当防御的方法"一经确定,进攻就针对它们采取对策;防御研究了进攻所使用的手段,于是又产生新的防御原则。"(第2卷,507页)进攻和防御总是这样相互作用并得到相互促进的。 克劳塞维茨尤其注意从内在矛盾方面揭示进攻和防御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关系。他指出:"战争中的防御(其中包括战略防御)决不是绝对的等待和抵御,也就是说,决不是完全的忍受,而只是一种相对的等待和抵御,因而多少带有一些进攻因素。同样,进攻也不是单一的整体,而是不断同防御交错着的,"(第3卷,775页)"正如没有一个防御战局是纯粹由防御因素组成一样,也没有一个进攻战局是纯粹由进攻因素组成的。"(第3卷,847页) 他更多的是从积极防御的角度论述这个问题的。按照他的理解,所谓积极防御是指目的消极但手段积极的防御,即应在据守中攻击敌人;所谓消极防御是指目的和手段都消极的防御,即单纯据守不进行积极的还击。 克劳塞维茨主张积极防御而反对消极防御,他说:"防御决不能以绝对消极的概念为基础"。(第3卷,1049页)尽管有些防御的主要基础具有非常消极的性质,但它却必须具备一些积极的手段,并通过各种方式利用这些手段去应付各种复杂的情况。他还认为,防御的一条主要原则就是,决不要采取完全消极的防御,而应采取积极的防御。 他还阐述说,虽然等待是防御的主要特征和主要优点,但这只是就防御的总的方面而不是各个部分而言的,战争中的防御不能是单纯的忍受。防御应由等待和行动这两个性质不同的部分组成,没有等待,防御就不成其为防御;没有行动,战争就不成其为战争。要想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在防御中决不能没有攻击部分,攻击部分能够而且必然会带来决定胜利的一切。"防御这种作战形式决不是单纯的盾牌,而是由巧妙的打击组成的盾牌。"(第2卷,476页) 克劳塞维茨还论述了进攻和防御的地位问题。他认为,进攻是一种具有积极目的的较弱的作战形式,防御是一种具有消极目的的较强的作战形式。防御这种作战形式就其本身来说比进攻这种作战形式强。 所谓进攻的积极目的指的是"占领",所谓防御的消极目的则是指的"据守"。而据守比夺取容易。因为防御可以充分利用许多进攻者无法利用的有利条件,例如,进攻者没有利用的时间防御者都可以利用;防御者可以坐得其利等待进攻者;防御者可享用地形之利抗击进攻者;防御者能较之进攻者更好地获得民众的支持等等。因此,假定使用的是同一支军队,进行防御就比实施进攻容易。 克劳塞维茨认为,进攻与防御不仅相互作用,相互包含,而且可以相互转化。他写道:"在现实中,进攻活动,也就是进攻的企图和措施,常常不知不觉地以防御为其终点,正如防御计划以进攻为其终点一样",(第3卷,779页)"如果说成功的防御可以不知不觉地转为进攻,那么进攻也可以不知不觉地转为防御。"(第3卷,780页) 但他又对进攻转入防御和防御转入进攻持不同的态度,他把前一种转化看作是不得已的下策。他认为,还击是防御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而进攻则不同,进攻行动本身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本来并不需要防御。进攻行动中的防御非但不是进攻的有效准备和加强,反倒是一种妨碍前进的阻力,是进攻的致命伤。这种看法似乎是有失偏颇的。尽管克劳塞维茨反对进攻过程中的防御行动,但同时又提出了不能超越"进攻的顶点"的思想。 所谓"进攻的顶点"指的是适情停止进攻的时刻。也就是说,进攻者必须掌握时机,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当发现进攻力量已大为削弱,又无法弥补,余下的力量还足以进行有力的防御,而敌人反攻力量还未形成时,就应当机立断,立即转入防御。否则,若错过这个时机,就必然会超过"进攻的顶点",陷入难以挽回的不利境地,招致重大损失甚至失败。 但适时把握"进攻的顶点"又并非易事。由于在很多场合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进攻者往往"会在运动的洪流中不知不觉地超出均势的界限,超过胜利的顶点。甚至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进攻者在进攻所特有的精神力量的支持下,虽然已经精疲力竭,可是他却像拉着沉重的东西上山的马一样,会感到继续前进比停下来的困难还要少些。(第3卷,848页) 要依靠迅速而准确的判断发现"进攻的顶点",作为统帅,必须不被各种表面的现象所迷惑,不因一时的胜利而冲昏头脑,而应力求全面考虑时刻都在不断变化的各种情况,以便及时定下停止进攻的决心,适时转入防御。 与上述进攻中的防御因素对进攻是有害的看法不同,克劳塞维茨把防御中的进攻因素看作是有益于防御的。他认为,防御转化为进攻,"以防御开始而以进攻结束,是战争的自然过程。"(第2卷,477页) 他论述说:"既然防御是一种较强的但带有消极的目的的作战形式,那么,自然只有在力量弱小而需要运用这种形式时,才不得不运用它。一旦力量强大到足以达到积极的目的时,就应该立即放弃它。"(第2卷,477页) 任何一次防御,一旦用尽了防御的目的,就应该根据自己的力量转入进攻。就是说,当防御者取得显著优势时,就等于走完了自己的使命,它如果不自甘灭亡,就必须利用这一优势进行反攻。应该把转入反攻看作是防御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是防御发展的必然趋势。"迅速而猛烈地转入进攻(这是闪闪发光的复仇利剑)是防御的最光彩的部分。"(第2卷,495页)战略上最重要而又最简单的准则是集中兵力
克劳塞维茨指出:"数量上的优势不论在战术上还是战略上都是最普遍的致胜因素。"(第1卷,204页)并对数量上的优势作了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的区分。 所谓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也就是把尽量多的兵力投入战争。他认为,在当时的欧洲,各国的武器、装备、组织和编制十分相似,只是军队的武德和统帅才能稍有差别。在这种情刑即使最有才能的统帅,也很难战胜拥有一倍优势兵力的敌军。因此,进行战争的"首要的规则应该是尽量多的兵力投入战场",(第1卷,207页)"以便自己在兵力上占优势,至少不能让敌人在兵力上占优势。"(第1卷,207,208页) 他还指出:"如果我们不抱偏见地研究现代战史,那就必须承认,数量上的优势越来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决定性的战斗中尽可能多地集中兵力这个原则,在现在必须提到过去更高的地位。"(第2卷,363页)尤其是交战双方在科学水平、武器装备和训练等方面越是处于均势,兵力的对比就越起决定性的作用。 克劳塞维茨认为,当敌我力量的对比不能取得绝对优势时,就应力求通过巧妙的使用军队,在决定性的地点和时机最大限度地集中优势兵力,以造成相对的优势。他还把数量上的相对优势进一步区分为空间上的兵力集中和时间上的兵力集中。 所谓空间上的兵力集中,应是在主要的方向和决定性的地点上,巧妙地集中尽可能多的优势兵力。克劳塞维茨指出,在决定性的地点上集中优势兵力"是十分重要的,即使在一般情况下,无疑也是一个最重要的条件。" 所谓时间上的兵力集中,就是在关键和有决定意义的时机,同时集中使用全部兵力。在克劳塞维茨看来,虽然在战术上兵力可以逐次使用,但在战略上兵力却只能同时使用。即是说,"一切用于某一战略目的的现有兵力应该同时使用,而且越是把一切兵力集中用于一切行动和一个时刻就越好。"(第1卷,227页) 克劳塞维茨由此概括阐明:"数量上的优势应该看作是基本原则,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应该首先和尽量争取的",(第1卷,209页)"战略上最重要而又最简单的准则是集中兵力","我们要严格遵守这一准则,并把它看作是一种可靠的行动指南。"(第1卷,219页) 克劳塞维茨还认为,仅仅集中了兵力,构成数量上的相对优势,还不等于有了现实的胜利。在此前提下,还必须进一步找到敌人抵抗的重心。按照他的解释,战争领域的所谓重心,是指为整体所依赖的力量和运动的中心,亦即敌人整体所依赖的核心、要害、关键,及具有决定意义的部位或方面。敌人的重心一旦受到致命打击,其整体就会失去平衡,趋于失败。 对此,克劳塞维茨提出了两条打击敌人的重心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一,不管所要打击的敌人重心是什么,"战胜和粉碎敌人军队始终都是最可靠的第一步,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极为重要的。"(第3卷,880页) 其二,为了"尽可能集中地行动",应尽量"把敌人的力量归结为尽可能少的几个重心,如果可能,归结为一个重心;同时,把对这些重心的打击归结为尽可能少的几次主要行动,如果可能,归结为一次主要行动;最后,把所有的次要行动尽可能保持在从属的地位上。"(第3卷,913页)他还指出:"集中兵力和分散兵力是两种相反的倾向,军队倾向于这一方面和那一方面的程度取决于军队的性质适应于这一方面和那一方面的程度。但是,在最紧要的关头,适于集中的军不能始终集中在一起,适于分散的军队也不能单靠分散活动取得成果。"(第2卷,468页)并且,他既承认分散兵力的合法性,又特别强调分散兵力的条件性。 总之,克劳塞维茨不仅把集中兵力作为战术的原则,而且还从战略的高度,把它作为整个作战指导的基本原则,这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但他为了强调集中全部兵力于主力会战,连战略预备队都反对保留的看法,又是不足取的。 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是军事思想史上自觉运用辩证法系统总结战争经验的战争理论经典。该书出版后,曾受到各国军界的极大重视。美国本世纪80年代出版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战争指导"的条目提出,克劳塞维茨是第一位伟大的战略学家,是现代战略学研究的鼻祖。他的不朽著作《战争论》不愧为全面研究军事学术的最佳理论著作,在某种程度上讲,他的著作就是战略学的"圣经"。 英国军事历史学家迈克尔·霍德华认为,克劳塞维茨的巨著《战争论》,可能在许多年里,将要成为一切认真从事战争与和平研究的人的基本典籍。他的著述深度和创造性把战争研究引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其中关于从总体上探讨战略等问题的一些观点,今后仍然是几乎所有谈及此类问题的新理论的出发点。 日本《现代战略论》一书的作者小山内宏认为,克劳塞维茨是近代制定科学战略论、具有军事天才的一个人。他在其不朽的古典战略论--《战争论》中揭示了战争的本质,其战略理论正在成为欧美现代战略思想的出发点。在现代战争中,克劳塞维茨的战略思想仍以其现实意义在向前发展。 在德国,一些资产阶级军事家都把克劳塞维茨看作是他们的"开山祖师",对《战争论》推崇备至。曾任德军参谋长的施利芬,在《战争论》第5版导言中写道,克劳塞维茨的战争学说,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看,都是有史以来有关战争的论述中最高超的见解。从根本上说,我们指挥官所表现出来的优势,完全渊源于《战争论》这部作品,通过它造就了整整一代杰出的军人。 苏联《论资产阶级军事科学》一书的作者米尔施泰因等人评价《战争论》说:"许多年来,直到当代,克劳塞维茨的这本书一直是各国资产阶级军事专家、军官和将军们的必读书。在克劳塞维茨死后,资产阶级军事科学还没有第二部如此完整地阐述最一般的战争原理和战争哲学的著作。"克劳塞维茨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了资产阶级军事科学,特别是在战争哲学、战争最一般的理论原则方面发展了资产阶级军事科学。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很重视对《战争论》的研究,并且对克劳塞维茨及其有关论点作了很高的评价。恩格斯称克劳塞维茨是普鲁士军事学术界的第一流人物,"在军事方面同若米尼一样,是全世界公认的权威人士"。恩格斯还在致马克思的信中写道:"目前我正在读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哲理推究的方法很奇特,但书本身是很好的。"马克思也认为,克劳塞维茨具有近乎机智的健全推断能力。 列宁称克劳塞维茨是非常有名和造诣极高的军事问题的著作家。并高度评价克劳塞维茨关于"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这一论断的基本思想,在20世纪,已为一切善于思考的人所接受,"马克思主义者始终把这一原理公正地看作考察每一战争的意义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向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来考察各种战争的。 十、《精神分析论》 1,作者:(奥地利)S.弗洛伊德 2,简介:现代西方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的主要理论之一。又称心理分析论。该理论是在治疗精神障碍的实践中产生的,后来成为一种强调无意识过程的心理学理论,有时称为“深层心理学”。创立者为奥地利心理学家S.弗洛伊德。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早期精神分析理论也称弗洛伊德主义。为了有所区别,该理论在弗洛伊德之后的发展被称为新弗洛伊德主义或新精神分析理论。 3,早期精神分析理论主要观点:①意识与无意识
意识是与直接感知有关的心理部分,无意识是包括个人的原始冲动、各种本能及与本能有关的欲望。这些冲动和欲望受风俗、道德、法律的控制而被压抑或排挤到意识阈之下,但未被消灭,仍在不自觉地积极活动和追求满足。被压抑的欲望以性欲为主。在意识与无意识之间,还有前意识,即无意识中可召回的部分。②释梦
梦是通向无意识的迂回道理,通过释梦,可以发现神经病患者的被压抑的欲望。梦分“显梦”和“隐义”。梦的工作方式有 4种:凝缩、换位、戏剧化和润饰。③里比多
一切快感都直接或间接与性有关。性的后面有一种潜力,驱使人去寻求快感,叫“里比多”,即性力。正常情况下,它可在正当性活动中发泄,但在失常时会迂回到非正常的道路,附着到别的活动,包括科学和艺术创造,此即弗洛伊德所谓的“升华”。社会风俗、制度、宗教以及精神病都与“里比多”有关。④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
婴儿的初级心理系统的特点是顺从心理冲动、追求快乐,这就是快乐原则;同时,人生活在社会中,道德、法律等都要求人们克制本能冲动,适应现实生活,否则不但得不到快乐,反而会痛苦,这就是现实原则。⑤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
生的本能指向生命的生成和增进,代表着爱和建设的力量,而死的本能则体现着恨和破坏的力量。⑥人格结构
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本我由先天的本能、基本欲望组成,同肉体联系着并从中得到能。自我是有意识的部分,处在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而活动,同时控制和压抑本我。超我是社会规范的内化,亦即良心。 4,精神分析理论的补充:美国心理学家A.阿德勒和德国心理学家C.G.容格等人对弗洛伊德过分强调生物本能的理论,作了修改和补充。阿德勒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受“向上意志”的支配,但所有人或多数人又都有一种自卑感,他们为克服缺陷以达到优越目标,就会力图补偿。人们对付困境的方法和策略,不断加以总结和归纳,逐渐被固定下来,形成一套特殊的行为方式,即“生活风格”。他还认为儿童在家庭中的出生次序及所处地位对人格形成有重要影响。容格对弗洛伊德关于“里比多”的观点作了修正,认为它是一种普遍的生命力,表现于生长和生殖,也表现于其他活动。荣格的个体结构包括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的内容主要是原型,即遗传的先天倾向;人们的科学和艺术创造都是原型在起作用。 原型有多种,但以人格面具(persona)、阿妮玛(anima)、阿妮姆斯(ani-mus)、暗影(shadow)最突出,可分别代表特定的人格系统。荣格还把人格分为外倾和内倾两种类型。 5,新精神分析理论: 20世纪30年代以后,一批德国精神病学者移居美国,其中较著名的人物有:H.S.沙利文、K.霍尼、E.弗罗姆、A.卡迪涅尔、E.H.埃里克森。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强调精神病因的社会因素,重视文化因素对人格形成和发展的影响。这些代表人物的理论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他们对弗洛伊德理论既有继承,又有修正和发展,所以称他们为新精神分析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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