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素在线阅读:西方文化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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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和管理
Taois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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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西方文化的矛盾
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做为一个现代的管理者对于世界古今中外,都应该有充分的认识。黄石公说:衣不举领者倒。走不视路者颠。为了帮助读者有一个明了的整体概念,如果先把西方文化的内涵,提纲挈领地陈列出来;并把它慎加分析,理出一个头绪。再把中国过去两千年的历史做一次检讨,也把它分门别类地条列以陈,作为知人、自知、胜人、自胜的蓝图,应该是有深远意义的。图难于易,为大于细;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夫唯道,善贷且成。
兹将西方文化的来龙去脉,分四节叙述讨论于后。

西方的文化始于纪元前五世纪左右,再往前索则不是无文字可考,就是众说纷坛。众说之中则以埃及来源说为最强。该世纪中叶是雅典政治的黄金时代,在柏拉固(Plato)以前的希腊社会情形,由于缺乏史籍,知之不详。但因当时城邦(City-state)制盛行,商业相当发达,同时从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等人的著作中可以推断当时的政治、宗教、社会、思潮和辩论都相当蓬勃和生动。例如:正义、自由、立宪、权利……等等现代人挂在口头上的名词都已具备。
在这里有一个极重要的观念上的问题是必须一提的,就是这些正义、自由的实际意义并不是见文生义的。中国人讲忠孝节义,其内容五千年来,望文生义,几乎没有变动。而西方的正义、自由等等只不过是一些空洞的名词而已,到底它真正的内容(定义)是什么?则有待不同之人赋于其不同的意义而定。所以历来各因时、地、人、事之不同而其义各异。两千年来,西方的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等人就为了这些名词的内含,各持己见,闹得不亦乐乎.至今还是各说各话,得不出统一的结论来。譬如以"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来说吧。就是要为"自由"死的意思。这个"自由"到底是什么样的?谁的?……都得要弄清楚,否则就白死了。再如"我给你自由",你心里想从此你便可以自由自在,做个逍遥的神仙了;其实我所给的是:你有自杀的自由。你说我骗你,我说是你自己骗自己。现在我们来谈西方的文物制度,要是没把这点先弄清楚,便是缘木求鱼了。
当时,希络多特斯(Herodotus)于其《历史》一书中曾有这段记载:"七个波斯人聚在一起讨论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制度的优劣,君主垒好,但易沦为专制,而民主制虽较平等,但可流为暴民统治。只是由好人组成的政府最为理想。"元前四二五年,曾有一位失意贵族写了一本书叫《雅典宪法》。又有亚里司多芬斯(Aristo Phanes)写了一幕喜剧,以妇女权利与废除婚姻制为主题表现了激进民主制乌托邦(Utopia)的理念。凡此可见当时思想的一斑。.在国家观念中,当时的"正义"是以"和谐"为内容,如梭伦(Solon)主张:立法可使贫富和谐均衡。在宇宙观念中,阿那可西蔓德(Anaximander)认为:自然是相对物质(如冷和热)系统的和谐或对称(正义)。关于正义价值判断尺度的问题,客观主义者的代表是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他主张:凡物成之于"数",归之于"数"。故宇宙万有都具数理的定形,亦受数理的支配。正义是一个自乘数。如"四"是严密自乘数的基本形态,代表均分、平等、公正。几何学上正方形的图形就表明了这种属性。其真理乃是本身自明的,故其存在是客观的。正义既然不以个人主观的好恶来决定,人若违反了正义,根据数理的必然性,必须受到报应。如伤人者抵罪,损害者赔偿。都是天经地义之法,决非仅是人为的制度,故为"永恒的"。到了黑拉科里特斯(HeraclitMs),在讨论"永恒"之时,又加入了"变化"的概念。黑氏认为:宇宙一切在生成,即在运动变化之中。此理论就是著名的"万物流转说"(Attthings flow)。然而,万物在生成的过程中,决非无秩序的变化,因此,生灭变化的法则(Logos)本身永远不变。一切物质由其互相对抗的力量而产生更强大的物质。故"斗争为一切物质之父。"人类能对此"法则"有正确的认识,并与其相合,方有幸福。人类最高道德就是言行合乎宇宙法则。可是不久就有人出来驳斥这种客观主义或客观相对主义,而提出主观主义或主观相对主义。就是辩士派(Sophists)。其首脑人物,普罗大哥拉斯(Protagoras)采取纯粹感觉论的立场,认为个人"心"的内容和客观事物本身完全不同,对于事物的认识是依靠个人感觉构造所提供的暂时的状况。实际上没有人能对任何东西作任何普遍妥当存在的主张和证明。"真"是个人的真,"恶"也是个人的恶。他说:"人才是存在事物和非存在事物一切的衡量。"真理的尺度不在事物而在人,天下决无万人共通之真理存在。他的后辈哥吉亚斯(Gorgias)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主张宇宙中什么都是"无",即使有,人也不能认识它,即使人能认识它,也决无法把它表现出来或言传他人。正义不过是强者的利益,法律则是强权的表现。这就开了实践哲学之实力主义的先河。人生在世,若不能谋取强权,则应以享乐为最高目的。所谓享乐,也就是纵欲。而有强权的人亦无非比别人更能自由享乐而已。正当人们陶醉在欲望中的此时,苏格拉底(Socrate)挺身而出,大肆坪击辩士派的个人主观主义之不当,从而建立其"超个人客观的主观主义"。他认为决定善恶不能光凭个人心意,而是凭全体心意的判断。他变"个人为万物之衡量"为"以人类来看人类,才是万物的尺度。"道德以相同程度深藏于万人心中,他自封为"精神的助产士",如助产士周密地照顾胎儿出生一样,努力唤醒人们心中的道德观念。他称此为"助产术"(Maieutike,Maieutic)。他强调:道德即知识,是可以学习的,也是可以言传讲授的,人由认识达到真知,则德行也必随而实现。人在彷徨时必能听到良心的指教。因此,他指斥辩士派的怀疑主义实力说必陷于主观独断论。他从先天主观原理之分析,进而确立普遍客观道德的根据。遂成后世康德批判哲学的先驱。苏氏相貌奇丑,常自醉于沉思之中,平生不著文字,专以言行教诲弟子。由于希腊引为自豪的城邦制因纵欲腐败而致政治经济全盘崩溃。屡受蛮族入侵,朝不保夕。他匡救时弊的方策是一面要改造人,改人则须先革心;另一面是救国,救国则必须先使内部秩序安定,安内则须先对国家效忠,效忠则先须守法。因此他创"恶法亦法"说:良民服从恶法,恶民违反良法。最后,他以身作则,虽为无罪,仍然以愉快从容的心情受死刑的宣告与执行。这时是纪元前三九九年了。
继苏格拉底之后,挺而出者就是柏拉图。柏氏常说:"感谢上天使我生在希腊而非异邦,赋我自由之身而非奴隶,使我生为男子而非女人。尤为最者是我能生在苏格拉底的时代。"苏氏曾提出"道德"这个筏念,到底什么是道德?(定义)并无满意的答案。同样,到底什么是"正义"?甚至到底什么是他所谓的"人"本身?都未有满意的内容。柏拉图本"父作子述"的大义。要为它们立答案。于是写了三部书。最早期的是《共和国》(The Republic),其次是《政治家》(The Stateman),《法律》(The Law)是三十年后期的作品,迄其死时,尚未完成。首先,他提出一个东西叫"观念"(Idea),凡人能认识的对象都是物质的,道德不属于物质的范畴。故道德之所以为道德,乃是道德的本身,也就是观念。观念是许多同类的概念之统一,亦是各概念的本质,且其自己具有客观的实在性和存在性(Objective reality and existence)。譬如;某个事物的概念,(一)是它所属种类的"一般观念"(张三或李四的"观念"是"人")。(二)是事物所依以作用的法则(张三的"观念"是约束他所有行动的"法则")。(三)是事物发展的目标和理想(张三的"观念"就是乌托邦中的张三)。观念就是以上三者的总和。观念的最高乘是"善"(Good)。那么"人"是怎样一回事呢?人有一个构成部份叫做感觉活动(包括情感与欲望),另一个构成部份叫做理性活动(观念)。"心灵"站在两者之间,助人脱离低级感觉活动的束缚,恢复观念里神圣的活动。因此,"心灵"分为二部:一是不连接到肉体的纯粹观念部份,二是连接于肉体的部份。这第二个部份再细分为二部:即冲动(情欲)部份和气概部份。从此心灵三分之说,乃导出道德的内容。理性之德是智慧,气概之德是勇敢,情欲之德是节制。此三种道德发挥配合适当时,心灵乃得其"正"(Just),是谓个人的"正义"。但仅有个人的正义而想实现真正的正义是不可能的,必须超越个人进于社会全体方向。由是他下了一个定义:正义者,乃人人各尽其责,各得其分。国家则为实现正义的机关。他把"国家"也分成三部:第一是领导阶段,相当于个人的理性部份,由哲学家国王(Philosopher-king)所构成。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深切了解观念,知悉万事万物,可达到最善之统治。第二个是武士阶级,相当于个人的气概部份,由优秀军人构成。因为这样的人其勇敢之德已经锻炼,上可襄助国王执政,下可却敌保护人民。第三是庶民阶级,相当于个人情欲部份,由工农商等人所构成。因为这等人一面从事一己之保养生息,一面负担上两阶级的基本经济需要。国家为正义之实现,对所有国民,自其出生时起,即施以最严格的教育,然后鉴别其良贱,编入适当阶级,务使其阶级德性尽量发挥,是谓"各尽其责"。除了庶民阶级以外,不准有私人财产和家庭生活。婚姻也由国家管制。总之,柏拉图的正义是社会整体的有效调和,国家是大规模的心灵训练机关。他说:"把我们的理想愿望绘成图画是有价值的。"在天上有一个这样理想社会的模型,只要你希望看见它,你就能看见它,你也就会按照着它去行动。"他也曾在一个岛上树建他这个理想的天国,结果是断羽而归。他承认:他描写了一个难以达成的理想。
亚里斯多德著书《政治》(The Politic),立即驳斥柏拉图的共产主义,甚至不承认他的理想国之可被称为理想。他认为在一个国家中,即使是由哲学家国王来行开明的专制,也是极不可靠的,因为圣人也有他的弱点。只有法律才配做国家的最高主权者,它的优越性正因其为法而非人,因它没有七情六欲。同时法律具备"超然性",虽圣人也不能企及,何况即使圣人行政也不能不凭藉法律。因此,亚氏的理想国即使不是完全的民主国,也必具有极重的民主成分。柏拉图所主张的国家是人治的,至少也意味着人治与法治可以互相替用。亚氏直称它为"错误"。亚里斯多德把法律分成两类:一为自然法,是宇宙最高原理,与神同在,既不能以强力迫其显露,且更无能拒抗。如:不可杀人,不可窃盗,不可贪婪等等。这个理论成为中世纪自然法哲学理论的根据。二为制定法,是经立法而具有一定内容的法律。他认为宪法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才为合法(自然法)。在制定法律时,人民集体的智慧优于最明智的立法者。同时他也相当推祟习惯法:习惯法优于明智统治者的知识。然而,制定法既是人为的,就不会是完全无缺的。为了补救立法上的缺陷,则司法者必须具"衡平"(Epikie)的理念,对具体的情事作合理的措施。当他正在大谈"民主法治"之时突然一个大转弯说:法律只是相对地保证着,它也可能很不善。这样就必须回头先把"人"弄清楚不可了。于是在他大发挥了他的"物质与形式的对立"的哲学理论后,得出两点结论:一为"人"是最高层次身体(物质)和心灵(形式)的结合体。除具动植物的机能外,更有作思维活动之理性,而理性则是纯粹形式部份。人类最高的善是幸福(Happiness),幸福之获得乃以理性为指导而作规律的生活,尽量节制肉体性能--冲动和意志。人的最高幸福是达到无全自由--完全理性与智慧相结合的快乐,超越感官和身体缺点的束缚.而获得神本性的认识。二为"人"是政治的动物(Zoon Polikno,Political animal),故国家乃为保证人民幸福获得不可或缺的要件。最低文化阶级的人民最好由一个"有能者"来统治,是为君主政体,但若君主易"有能"而为"暴戾"时,则沦为专制政体。次高文化阶级的人民如从专制解放,则为贵族所统治,是为贵族政体。但此时如为权阀所把持,就必沦为寡头政体。文化阶级最高之人民推翻寡头权阀而建立民主政体,但如为愚妄之人所操纵。则必沦为愚民政体。如果这时一有能者出而整顿乱局。则又回到君主政体。如此轮回,暴乱相循,人民有何幸福可言?终于他提出了一个解决的方法:如要面面俱到,则最好由多数贵族来统治。这是他的"立宪政体"(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or Moderate Democracy)、"中庸民主"。上面也曾提过,就是法律极可能有的成为极不善,如何保证公平?便是一个亟持讨论的题目。由此导出亚氏的"正义论"来。他把正义一分为三:一为"一般的正义"(General Justice)或"广义的正义",二为"分配的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三为"平均的正义"(Rectificatory Justice)。合二与三通称"狭义的正义"。广义的正义也叫"法律的正义"(Legal Justice),乃指适合人类心情和行动共同生活的一般原则而言。与之相对的就是狭义的正义,分配的正义是认为生活于团体中的人人,价值各有差等,其荣誉财产及其他利益应按几何级数的比例来分配。平均的正义则认为人人等价平等,其间给付必须均平,各人之间权利义务应为算术比例分摊,方称公平。以上两种正义交相为用,相辅相成,社会生活之真正公平才能实现。此为亚里斯多德哲学的一大特色。亚氏的得意门生亚历山大大帝死于元前三二三年。越年,亚里斯多德死。
自此时起至罗马帝国兴起的两世纪间,希腊学术渐趋冷落。虽然,也还有三个人是必须一提的。第一是伊匹克鲁斯(Epicurus)。他是德默克利特斯(Democritus)原子唯物论的发扬人。主张:除快乐(Pleasure)外,别无实质的道德和价值可言。他所谓"快乐",并非懒惰、愚笨、伴有痛苦恶果的感官上的快乐,而是一种明智的安静(Ataraxia)。他除了教诲弟子以外,长期为病痛所缠,过着隐居的生活。后世人们断章取义,硬把它变成了只顾肉体享受的廉价快乐论。伊氏认为:人天性是自私的。所寻求的乃是个人的"善",从而"我"很可能被他人同样的自私行为所侵害。于是人类各为其本身利益,相约成立一种协议--不侵害,也不受侵害。因此,法律、正义、政府、国家等等也都不过是为这一个目的而存在。法律的制裁固可使非正行为得不偿失,但因时势不同,原是正当之法可能变成不当,故无论在什么情形下,法律无非是徒有其表,纯粹是一种"权宜"。把亚里斯多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法律超然论"一下子都推翻了。他还是认为君主制的人治才是最强有能,及最安定的政府形式。此论遂成后世国家契约说的先躯。第二是司多阿学派(Stoicism),因创始人西诺(Zeno)在司多阿堂(Stoa Hall)讲学而得名。由于此学派后来演变经过好些人物才正式成为一家之言,故只称学派之名。它参合了犬儒学派(The Cynics)--代表当时异邦人、逃亡者或奴隶们的思想,是一种明哲保身的逃避主义。称"幸福"为排除一切违反自然的东西,使此"心"不被任何外物所搅扰,完全达于平静(不动心)的境界。一般人们以为善,而毕生追求的:键康、名誉、财富、生命都无任何道德的价值,而疾病、贫穷、屈辱、死亡也并无什么不好。能尽义务与有克己工夫的就是道德。内在人格应受尊重,人人(包括奴隶)在神和法律前均为平等。当时,由于亚历山大建立了横跨亚、非两洲的大帝国,接着就是罗马帝国,都是超城邦制的,是包含许多阶级、种族的,若有人在此时提倡狭义的民族主义,就不合罗马模式了。这司多阿学派的思想直接帮助了她的征服与统治。因此它是当时大受鼓舞和欢迎的学说。第三是希思罗。他的全名是:Cicero MarcMs Tullius。很有口才、文才,在罗马做官,因处决渎职的总督维利斯而名声大噪。是罗马首席法学家。他最重要的贡献是把希腊哲学拉丁化。后世有世界著名的罗马法学,即使在其全盛期--第三世纪,所有法学巨著无不是抄袭希思罗的。质言之,希思罗翻译了所有希腊的哲学思想成果,占为已(罗马)有。把一个野蛮的罗马妆饰成为文化大国,加强了罗马的政治强权,更狠的一面是:从而绝了希腊文化的种。由是,称为世界四大文化发源地之一的尼罗河流域(埃及)文化--进而发扬为希腊文化,自此一斩而绝,不复跻身于世界舞台之上了。
论者或谓:希腊既然有如此发达的学术思想,诸大学者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可能富强以及救亡图存的理论来,不旋踵竞亡于罗马。甚至眼睁睁让此光荣文化绝了种。真是令人难解。其实,答案也不难致。兹就三方面分析于后:(一)所谓希腊文化,渊源于埃及。而埃及文化中虽有天文数学等许多光辉,考其社会政治,特别是经济,实质上是建筑在"掳抢"二字的原则上。这也是地理条件使然。大片沙漠,不便农牧。要过好日子,只有把那渔猎的老办法行使出来。只是此番所渔猎的对象非仅鱼虾禽兽,而及于同类。所谓:得其金帛可以享用,得其子女可以奴役(奴隶也被视为财富)。这就是最原始而直接的致富之术。试看她奴役犹太人四百年之事,足以证明。在其金帛子女来源不绝之时,荣华富贵自不难随手可得,可是到了来源不断的时候,先必捉襟见肘,作一番挣扎。由于久惯养尊处优,靡费淫逸,所作挣扎,也不过多是些口头上的高谈阔论。即使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早已不是人家的对手了。经济垮台,其他都可不言而喻了。再考诸希腊历史,所谓城邦,更是不农不牧,当时虽有奴隶的廉价劳工,然工业幼稚,生产不丰,贸易虽有,同等不能作为经济的支柱。一个城邦要富,先必须要强。强者,不仅为防卫,实质是为了掳。历以有斯巴达(Sparta)的强种制。至今奥林匹克世界运动会还是希腊遗风。富了一段时期,子弟渐习逸乐,放纵淫欲。至今同性恋爱犹称希腊恋爱(Greek love),可见当时南风之甚。虽然也有人出来忧民忧国,倡出各种理论,救亡图存。究竟是空言无补,世风难回。远水不救近火。只是官者谆谆,而听者藐藐。总而言之,土匪遇见了江洋大盗,其亡于罗马,乃势所必然。此其一。(二)古今中外。历史证明一条定律:盛世创业之主,很有自信心,故爱才,寻才,且能用才。一旦听到了好意见,马上就实行。也正因为这个原故,所以才能刨业,才有盛世。衰世破败之主,自卑感强,故忌才,怕才,以至于害才。也正因为这个原故,所以才会破败,才成衰世。这条定律可以被作成一个代数学的方程式,只要把现实情形往里一放,自然得出结论来。今试看苏格拉底的情形,当局不让他留名做个"贤臣",却逼他做"忠臣"。以莫须有的罪名杀了他不要紧,自古谁无死?可是对整个大局来说,这个损失简直无法估计,以至于灭亡。乃势所必然。此其二。(三)有了好主意,若不能即时成为政策,则必沦为理论学说。但凡理论学说,一般人民并不感兴趣。便只对少数感兴趣的人论说。因此,这个理论若能经得时间考验,千百年后;或能成为一时的金科玉律。兹就纯粹理论而言理化,天下要是有一个理论成立,就必定又有一个理论出来反它。反人者又被人反。枝里生枝,节外生节。小则聚讼纷纭,大则抛头洒血。试看古希腊的那些理论,如今的小学生亦耳熟能详。试问现代二十世纪比以前好了多少?不但乱亡仍然相继,不久连这个地球都没法住了。现今精密进步的理论尚且未能救得了世,那么当初粗糙幼稚的理论又焉能救得了亡?调过来说,当初理论祖宗既救不了亡,如今理论子孙更救不了世。正如老子所说:"唯有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几何?"希腊人徒尚理论之争,其亡于罗马,更乃势所必然。此其三。
正是:巧密网,拦不了。大江东去;倩疏林,挂不住,夕阳斜晖。且把这埃及希腊的辛酸了过一边。

据说;从前有几个闲汉,一天聚在一处闲谈。其中一人说:想我们这些人到处遭人白眼,将来也毫无着落。何不趁今身强力壮,找一块无人的地方,自己造些房屋,寻些生计,岂不比到处打流强得多吗?众人都说:这个主意很好。那人说;正巧前些时我经过一个地方,象是不错,离此也不过一天两路强,诸位不知可愿去看看?众人都说:说去就去。于是大家翻山越岭,来到一处。果然是一处好所在。众人大喜,约好时日,再来相聚动工。到期大家都带了工具,还约了许多朋友弟兄一起都来,垒石的垒石,铝木的锯本,不多日,果然造得好些房屋,大家住下。每天渔猎度日。倒也自在。不久,众人又聚议,决定分头到各处抢劫些妇女财物。自此各成了家业。这就是罗马城的开始。百十年后,她逐渐强大,到处蚕食,不想竟成为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了。
在约旦河流域有一族希伯来人,通称犹太人,希伯来文化也是史家所列世界人类文化四大发源之一。古时也曾沦为埃及奴隶四百年,后有摩西领导他们逐出埃及,回到约旦河畔。这时犹太地又为罗马所占,犹太人又做了马罗人的奴隶,人民受尽诸般苦楚。而在柏利恒的马槽中却有一人诞生,名叫耶稣。此名并不见于罗马正史,直到第五世纪,罗马天主教控制了欧洲列国.遂公奉耶稣生年为"正朔"(Anno Domini-in the year of the Lord),以其生年为元年,至今凡一千九百九十二年。其实,当初历法家偏算错了年头,把耶稣生年弄晚了五年,如今大家也就将错就错。若说起这"将错就错"四个字来,西方人在这一千多年来绝不仅光是奉错了正朔,其整个信仰生活都在这错中锗里头打转。要把这错中错挑出来,是既须功夫又要勇气,绝非一件易事!
"福音"是耶稣的传记,写在耶稣身后六十至一百五十年之间。基督教圣经只采纳了四部(于三九三年基督教会开始编辑圣经,编辑委员伊连那斯(Irenaeus)说福音之所以有四部,犹如天之有四风。盖因当时对耶稣传记之编辑为最困难的工作)。其他还有好几部如尼哥底母福音,汤马斯福音,第一福音,詹姆士福音(耶稣的兄弟所写),彼得福音……都没被当时教会采纳(1979年,谢普斯(Sotomon J.Schepps)等人收集出版,称为"失经"(The Lost Books of The Bible)。现在编入新约圣经的四部福音,以马可福音为最早,其次为路加,约翰福音为最晚。现本的马可福音曾被删改过好多次.原本尚存梵蒂冈。路加福音是针对外邦人(非犹太人)所写,故一开头就特别神化他的出生故事。马太福音是针对犹太人所写,故一开头就强调耶稣的假父,约瑟的家谱,称他是王孙公子--大卫王的廿七代孙。同时说耶稣之母马利亚是先从圣灵怀孕,后嫁约瑟为妻。其他故事多照沙马可。而马可和约翰福音却完全没有记载耶稣出生之事。其他那些福音(失经)对他的出生与长成也还叙述得比较平实。综合来说,大致是这样的:马利亚与不可考的人怀了孕,正赶上罗马政府在奥古士特斯皇帝(Emp.Augustus)严旨逼缴税款下,而严格调查户口。为情势所驱,马利亚非得有丈夫不可。她之所以嫁于约瑟,是因其既穷又老而且呆,更是一个鳏夫,但却保有一个破落户王孙公子的身份。故此由庙祝(祭司)做主,使两人成婚,老夫少妻,极不相当。约瑟当木匠,两年都做不起一张椅子来,匡论养家活口?而马利亚却卖婴儿耶稣的洗澡水,说是能"治病"。马氏泼辣不羁,行迹多类女光棍,小时曾被父母舍在庙宇里厮混长大,满口神言鬼语。自耶稣出生之前,她就编造出许多神灵附体等等神话(她的怀孕很可能是从庙祝而来,当时她约十四岁),这卖洗澡水赚钱之事,自非不可想象。
耶稣小时就极不驯,约瑟送他去上学,老师要管教他,他就设法将老师弄死。如此儿次,便再无人敢教他了。但他聪明天授,做木匠却很灵利,活做得又快又好。于是家道渐渐好起来,他兄弟们(可能是同父异母兄弟)也做木匠。他就得到机会向外发展。他的脾气火暴,一日正走着路,对面来了一人,匆匆忙忙,碰了他一下。他便雷霆大发,立即将那人治死。以后耶稣聚了好些恶少,霸住街头,当街设下座位,他高坐位上,恶少们站立两厢,来往行人必须向他行礼纳贡,不然就打。最后打出不少人命,事发。逃走在江湖上。诸如此类,在现本圣经中是一个字都见不到的。从别的史料查出,耶稣在外流浪了十年,到过许多地方。最东到过印度,也有说他到过西藏。留印时,他接触到印度教(是从中国传去的道教,和当时宗教迷信神秘主义的结合体),也学了些医术。现本新约四福音书中,自他十二岁到他三十岁的一段时间完全缺如,并无丝毫交代。他三十岁时回国"传道",说些什么:"长生不老","道在身中","我就是道(理、真理)、道(路)、(生)命"、"信的人可以不死(灭亡),反得永生(长生)"等等,犹太人都说是从没听过的名词概念,凡此均非犹太教所固有。十年教训,他三十岁了。他付予自己一个崭新的使命,就是传"福音"给"贫穷的人"。这也是他的传记被称为"福音"的由来。
耶稣首次在犹太的会堂里正式宣告他的使命时,就引用了旧约以赛亚书六十一章一至二节作为依据。这在路加福音第四章有详细记载。只是要注意的是:以赛亚书说:"主的灵在我身上,他用膏膏我(授权),叫我传福音给谦卑的人……,被掳的人得释放……,报告主的禧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在他念这段书时,把"谦卑"改成了"贫穷",同时,他只念到"禧年"就停住了。"禧年"的意义在旧约里相当复杂,用现代最简明的话来说,就是"穷人大翻身的时候"。路加四章没有包括"报仇"的话,也许当日他觉得:他开的这服药分量已经够重了,话到嘴边留半句,这可能正显明了他三十年中到底磨练出了一些含蓄来了。在他首次对群众公开讲话的时候。亦即基督教谂称的所谓"登山宝训"。第一句话就是;"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见路加六:廿)后来基督教向富人投降了,为了讨好富人,便把"贫穷的人"改为"心灵贫穷的人"。或竞改成"虚心的人"了。(见马太五:三)。在此。我们不难清楚地看出,耶稣提出了好几个概念:"穷人"、"奴隶"(被掳的人)、"解放"(释放)、"大翻身"(禧年)、"政权"(天国)。所谓"福音",简单地说,就是:"要建立一个属于穷人阶级的政权。"而斗争的对象是当时当地的"富人"、也就是当时犹太的绅士阶级--祭司(庙祝)、法利赛人、税吏和文士门。他指他门是"粉饰的坟墓"、"保冒伪善"、"大罪人"……他们的结局是;斧头把大树砍下来,丢在火里烧掉。他公开地指着鼻子臭骂、也还带着门徒到圣殿(庙宇)去赶打。他小时虽然对祭司们深恶病绝,但小小年纪不知道怎样作合适的表现,于是倒把自己的形相弄成了"恶少"。现在他找到了更高的形式和意义:他是在鼓吹和进行一场阶级斗争!
再从当时客观的条件来看,罗马帝国是犹太的征服和统治者。根据罗马立国原理和制度,罗马的人民(公民)虽然穷困,而他们却尚有选举和当兵,以及分享极少部份战利品的权利。诸侯贵族对他们多少要另眼相看,而实际做工劳动的是只尽义务、毫无权利的奴隶(被掳的人)。罗马和希腊一样,要"富",就一定先得"强"。要"强",就要不停地征伐掳抢。自罗马帝国正式奠定了这种规模和制度,这就成了西方经济制度的基本理念。也是帝国主义的原理原则和来源。然而在当时被征服之国的土地,则还有另一种情形,就是在罗马压迫剥削者与劳动奴隶之间,加了一层当地的"半压迫剥削者"。他们对罗马则斜肩馅笑,奴颜婢膝;对自己的同胞则狐假虎威,加劲压榨。平时装饰得道貌岸然,其实是既无骨气、又自私,再加诡诈与阴险。所以耶稣站在被奴役者的立场,罗马人虽可恨。而这批"半压迫剥削者"则更可恨。当时耶稣应该有两个可能的决择:一是团结所有的犹太人。对罗马作民族主义爱国保族的反抗斗争;一是根本不提罗马而进行阶级斗争。显然地。他回答说:"属于恺撒的该归给恺撒。"从头到尾,找不到丝毫反罗马的言论(须提醒的是:福音都是在罗马全盛期所写,见不到冒犯罗马的字句,显然情有可原)。然而,痛斥绅士阶级的言行则所在皆是。直到现在,耶稣在犹太人的心目中,从未被看成为民族英雄过。既然革命的对象是绅士阶级,那么反革命的绅士阶级自然也万般痛恨耶解和他的党羽。他们花三十两银子,收买了门徒犹大,替他们通风报信。捉拿耶稣的是他们。非要处他死刑不可也是他们。所以代表罗马的巡抚彼拉多便当众命人打水洗手,表示:流犹太人的血之事与罗马无关。
有人问耶稣,"天国"何时来临?他很肯定地回答说:在你们这一代就见到天国了。换言之,他的确认为:他的政权能在极短期内建立起来的。这可能跟他生来火暴般的急性子有关。那么,他到底用什么方法能在短时期干那么大的事业呢?综合资料显示:(一)他和一个女人叫做马利亚的结了婚。马家很有钱,马氏的姐姐马大和弟弟拉撒路都热爱耶稣,又是忠实信徒。马家为了革命,散尽了家财。(二)他到处去替群众医病,因而接近群众。所用医术是从东方学来的气功、推拿之类的方法。既简便又速效。于是大得穷苦无告之人的欢心。因而名声大噪。(三)他利用宗教团结群众。犹太教里现成有所谓"弥赛亚"要来拯救苦难犹太人的预言。他本来就通晓以赛亚书,于是说些类似的话,做些类似的事,与那书中所描写的"弥赛亚"似乎相像,引得大家对他仰望如饥渴,争相不舍。动则有数万人相随,甚至彼此践踏(见路加十二:一)。(四)他从乡村开始招聚群众,向他们传福音。人数多了,便开始成立了组织。其组织方式是:核心十二人,外圈七十人,再外圈则不详。也可能同时有许多个七十人圈存在。这些人出门办事,必须二人同行。还有一些很有特色的规定,都为后世讲究组织者奉为圭果。(五)在他认为时机成熟,便向耶路撤冷包围进军。他选了过"逾越节"(纪念摩西带领犹太奴隶出埃节的节日)的日子进城是很有打算的。因为凡是犹太人无不能意识到这节日的意义,而作被拯救的联想,又有谁愿放弃这样的机会呢?至少大家都有这样的心情。同时,正因过大节,绅士们讲礼,都忙着庆贺,可能比较防范松弛,而更容易得手。(六)在耶路撒冷首府掀起大规模的人民暴动,里应外合,一举得国。然而,不如意事常八九,偏偏不如所料。那反革命的方面早作好了准备,来者不善,正好请君入瓮。当他初进城的时候,倒也来了不少欢迎的群众,慢慢地却淡了下去。于是他立即采取了紧急措施,亲自带领门徒打进了圣殿,希望引发暴动。谁知还是没能得到预期的效果。他知道这下子全完了。这才带了核心十二门徒,躲进了一个富人朋友(亚利马太的约瑟)家的花园,十三人共进晚餐,说了一些伤心惜别的话。后来专管钱囊的犹大,溜了出去,以三十两银子的代价,引领了大祭司的兵将来捉拿耶稣。当夜送审,次早就钉十字架(罗马处非罗马公民的极刑)。门徒俱都各自逃散,唯有犹大以三十两银子在城外买了一块地,置产去了。多亏那位朋友约瑟在罗马官府,上下打点,诈称耶稣已死,起着日暮,将耶稣从十字架上取下(一般钉十字架者要流血三天,才血水流尽而死),用了许多药材,里灌外敷,好不容易救了转来。假作出丧埋葬,连夜逃奔法国去了(根据现本新约圣经,并无潜逃的记载。只是照例尸首要在十字架上至少三日,不许取尸埋葬,任鸟兽食尽肉脏)。而耶稣在星期五中午被钉,黄昏已经埋葬,于法末合。其中定有缘故。由是英国国家广播公司记者白金特(Mtchdel Baigent,Richard Leigh and Henry Linoln)等人作了许多调查研究,找出许多证明。得到上述结论。著书《圣血与圣杯》(Ho1y Blood,Holy Grail)于一九八一年出版。挨到星期日一早,马利亚从坟前大呼跑来,说是耶稣复活了。大家自然将信将疑,拥到坟前一看,只见空坟一座,并无尸首。后来,等到耶稣将息好了,化妆潜返,再度招聚门徒会众。大家见他果然复活,于是胆气大壮,革命事业再度如火如荼地展开。此番就不仅在犹太的地面了。
由于耶稣还活着,"复活"之说不啻得到了"证实"。从前临阵脱逃的人(连最大门徒彼得--星期五天亮鸡呜前三次否认耶稣--在内)不禁内疚。加以"罪魁祸首"的耶稣,连十字架都奈何不了他,于是热心与勇气油然回生。首次聚会凡一百廿人(见使徒行传,一:十五)。会中首先由被得报告犹大的后况与下场,其死状为:"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显然这是大家再度起事的先声。由而大众信心巨增,士气十足,互相壮胆,勇敢百倍,竞创下了一桩旷古未有过的大事业来。就是"大行公社制,彻底实行共产主义",凡物绝对公有,但有私下藏匿者,即时处死。要做到"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这在使徒行传二章四十四节至五章十节有着详细记载。如此大张旗鼓,势如奔马,在极短期间,组织遍布中东及中南欧。
在开始的时候,组织内发生路线之争,即是:"成员仅限于犹太人乎?抑或容纳一切非犹太人乎?"的种族路线之争。彼得代表"唯内主义",主张连饭都不可以和外邦人(Gentik)同吃,因外邦人都是污秽不洁净的;而坚持融合主义的则以保罗为代表。他们争执激烈,虽暂时以耶稣的一句话:"儿女吃剩的饼,'可以'丢给狗吃"结束,保罗派获胜,最后保罗曾受他们许多羞辱,以至被斩首,冤屈送命(按:犹太人自视为神的儿女,其他民族为猪狗)。由于保罗派的胸怀与远见,致使星星之火,才能迅速燎原!
正因燎原之势太骤太烈,敌人的范围认犹太的富人扩张到罗马的富人。对头乃从犹太的当局转移到了罗马的当局。因而罗马当局大为震惊,于是下令在帝国同时大举逮捕屠杀。刑罚至惨,特以成群信徒喂狮子,聚众观赏欢呼一事,至今令人发指。最初是信徒们溺于"复活"之说,俱都不怕极刑,视死如归,更不逃避。以致牺牲惨重,连彼得都上了十字架,并未见有一人从死里复活。后来遂至溃不成军,一败涂地了。先是耶稣化妆易容潜返,重新招集党徒时,就连最亲近的门徒也是"见其人则素不相识,闻其声则果是耶稣无疑"(见马可十六:十二)。但因"复活"之说盛传,当局颁令画影图形,要捉拿耶稣归案。故此耶稣昼伏夜现,行踪极为隐蔽。熬到四十天上,正巧那日天气阴暗,云层甚低。他远远站在山头,一会儿被云遮去。假称乘云升天,再度潜去法国。大本营则由其妻马利亚主持。这番第二次革命失败后,法国亦屈罗马,自然存身不住。好在东方原是他旧游之地,于是迤逦逃到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处。最后在开希米亚住下。波斯王对他颇为礼遇,他遂收下王赐的女佣为妻,生了子息,老死于此地。如今耶稣后裔在开希米亚当教员,作者也曾见过他们的照片
论者或谓:耶稣从事革命之说,虽然有理,但在各福音书中,散见耶锈满口宗教神秘之词,人多只见宗教,而少见政治。岂非削弱了自己的力量?而智者何必出此?再者,耶稣反对富人固属事实,何以在最危险时反投庇于富家?而富人竟然包庇他,令人难以理解。其实,关于耶稣在犹太各地传"福音"三年有余,除了讲"贫穷人的天国"以外,还谈了许多做人处世的规矩以及犹太特殊历史习俗的问题,其用语方面少不得许多宗教的词语。这是古人说话的通例。因为人去古未远,对于自然现象雷霆雨露、山崩地震的理解都归诸于神灵。希腊人把神灵塑造为多数--诸神(gods),而犹太人则将其归于一尊--独神(God)。无论独神诸神,既非人能手触目见,则人乃凭其想象,按照自己的形像造神。因此,神的思想言行都酷似人类,只是其做神行事没有形迹,既无形迹则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故而其能力似乎超越人类。考诸西方历史,为了诸神独神的意识之争,兵戎相见,抛头洒血,至今未绝。在西方世界,令人说话尚且三句不离神灵,匡责古人?譬如普通说:"让我们在神的面前等候。"这句话,其实就是说:"让时间来说明一切吧。"要解决这个问题不难,只须引用马克思的一句话就行,把那"宗教迷信神秘的外衣"脱去,事实就会赤裸裸地显现在我们的面前。马克思在神学院研究过十二年,对于这一点自然比任何人都更清楚的了。然而,例如耶稣说:"我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我是何等的迫切哩!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们互相斗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斗,两个人和三个人争。父亲和儿子斗,儿子和父亲斗。母亲和女儿斗,女儿和母亲斗。婆婆和媳妇斗,媳妇和婆婆斗。"(见路加十二:四九至五三)耶稣说这些话,多么直接了当,根本连外衣都懒得披了呢。
论到富人约瑟救命之事,絮果兰因,就不是那么单纯的了。虽然,却也可分三点分析于后:(一)约瑟的确是非常富有的。试想他在首府耶路撒冷内拥有一个大宅子,并有一座有名的私人花园--客西马尼园。这决非一般人的光景。他不仅富而且贵,他身任"议员"之职,就是帮助罗马统治的头号大犹奸之一。因此,他在巡抚彼拉多面前可以有资格说得上话(彼拉多是个出名的凶暴之官)。大凡天下耍小聪明的人,眼光只顾小局,一切以个人名利为前提;讲大智慧的人,眼光专看大局,一切在国家民族的利益为前提。纵观约瑟的做人行事却极有智慧,他表面上身为"犹奸",但却有一颗极其热爱祖国的赤心。是谓:国士国贼只在一念之差!今设身处地为约瑟想,举目来看,犹太全地,下面则是浑浑噩噩、嗷嗷待救的芸芸众生;上面则是虎视眈眈,馋食无厌的罗马强盗;中间则是蝇营狗苟,獐头鼠目的狼子犹奸。正在清夜流涕,孤掌难鸣,无语号天之际,忽然平地一声雷,出了一个耶稣。既年轻,有血性,又好正义,能行动。不但带动了群众,更唤醒了国魂。试问不跟这样的人联系同志还有谁人?福音书中称约瑟为耶缉的秘密门徒。兹不论这门徒的部份,只就这"秘密"二字来说,约瑟与耶稣之间的关系是一般普通的外人永远难以明了的。他们的联系不但密。而且秘。更必定有相当长久的时间,经过考验,是可靠的。耶稣的整个计划与行动,很可能都有这位老朋友秘密的参与和建议。作战的原则之一是:未计划成功先考虑失败。耶稣进城之后,成功了,自无什么可说的,万一失败了,如何善后补救?这是必要事先计划好的。否则便是暴虎冯河,死而无怨了。只看耶稣在失败后,马上就退进了客西马尼园,分明是事先早就计划联系好了的。(二)彼拉多对耶酥的法外施恩,如:特准在耶稣被钉的几个钟头后,即取下"尸体"。更特别的是:在他问口供时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的回答很直接,他回说:"你说的是。"彼拉多却转过脸去,对大家说:"我查不出他什么罪来。"于是大祭司和他们的人大声呼喊:钉他十字架。他却叫人打水洗手,表示不愿杀耶稣。当大祭司等一再向他施压力时,他却临时又说,过你犹太人的逾越节,照例要放一名重犯(经考证当时并没有这样的法例)。而犹太人非要耶稣死不可,这才发出去钉十字架的。彼拉多是个有名的凶神,审问时不但对耶稣和颜悦色,处处维护在先,又特准收"尸"在后。到底是什么原故?后世学者多主张:因他受了重贿。其实,受贿虽在意中,但对这样的罪判大辟、十恶不赦的钦犯,竞公然买放,难道他就不想想自己的脑袋?其中必有缘故。质言之,就是他必定还有非如此不可的理由。其理由为:大凡做官的,特别是做地方官的,只要在任期间,地方上乎安无事,就是好官。地方上若出了乱于,官再好也要担干系。小则罚俸,大则丢宫。弄不好可能还要掉脑袋。万一例霉出了事,最上策是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所以彼拉多尽量的要把这事化成没事。然而既未能化成没事,至少也要把它化成小事。就是尽量把它地方化和犹太化,绝不可把罗马扯进去。事仅限于犹太人的互讼。他不杀耶酥是为更长远一点的打算,免得因为要报复,将来引起更大的乱子来。献此策而救耶稣的,非这它谋探算的约瑟还能有谁来?故此,耶稣被捕是在客西马尼园,埋葬的坟墓也在客西马尼园,马利亚大呼复活还是在客西马尼园。这岂不是明明地显示一切的一切都是约瑟和彼拉多联手的杰作?需要问的是:这样的计瞒得过普通的人,如何瞒得了大祭司?如何他们就不闹到底,斩草除根呢?要回答这点也不难,约瑟既能说服被拉多来救耶稣,难道不能以彼拉多来暂时压住那犹奸?等到他们回想过来,再开始起闹时,耶稣早已安全地在法国疗养了。(三)后来革命事业东山再起,是因为耶稣复活的原故。叫死人复活决非人力可以办得到的事,只有神才能办到。耶酥"复活"既是"神意",罗马的皇帝也无可奈何,自然别人都可以脱去干系了。凡此种种,都是此老一手包办,细细想来,虽然惊险万分,但是计中套计,步步行来,有条有理,面面俱到,真是既高明又爽俐。即使姜子牙复生,张子房再世,恐怕也要鼓掌称善罢!或有人要问:约瑟做这事不但劳命伤财,还担了血海干系,如何并不让人知晓,写在福音书中,也好留名后世呢?其实,约瑟若是这等好务虚名的人,他就绝不是约瑟了。他打开始就没抱着这种想法来做这样的大事。有大人物胸襟才做得成大事。正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善其事,不计其功。何况是为国为族这样无比的大事,怎能以之沽名钓誉?否则那就是无耻的小人,与其他犹奸无异了,料老成约瑟必不出此。岂非正如老子所谓;"善行无辙迹,善言无暇谪"吗?

自从二次革命失败之后,残余的组织难免要作失败的检讨。痛定思痛,少不了互相责难,互相诿过。于是大起分争,以至于分裂。耶酥之妻马利亚(又名马格达兰)首当其冲,受到最严厉批斗,并受到恶毒的人身攻击,被指为娼妓。现在的约翰福音还有:"你有过五个丈夫,现在的丈夫还不是你的"的字句。她弟弟拉撒路一向被称为:"最爱的门徒",说是引诱耶稣与其成就同性爱的关系(原本马可福音记载)等等。于是马利亚率领其亲属,连同耶稣的子侄们,以法兰西为根据地,成立秘密机构,推动地下工作,继续争夺政权。由于其组织结构极端秘密,故称为密教,或马利亚密教。
根据《圣血与圣杯》一书的作者们所作调查及所收集的资料显示,密教把耶稣的主义作了很大的修正,其特色为:第一,她彻底放弃了阶级斗争。第二,他们聚会的仪式里,经常有一项是:先做一个十字架,然后大家吐痰在上面,并且轮流咒骂。第三,其陈列品是一个酒杯,即耶稣在被捕前和门徒用最后晚餐时,举杯话别的酒杯。由亚利马太的约瑟保存着,后来交与密教组织。杯内放一颗骷髅头,就是马利亚死后的头颅。这便是密教的标记。同时也用一个骷髅头,下面两根交叉的骨头作标记旗号。第四,后来把大本营迁到耶路撒冷圣殿,其重要会员称武士,即中世纪有名的圣殿武士。首领称祖师(Grand Master)。第五,他们极善聚敛,极有财力。第六,把建立自己的政权,换为:随机因应,背后控制垄断国际的太上政权。第七,她是反基督教,因此基督教也是反她的,虽然有时暂时呈合作状态。
密教的总目的是世界政权或垄断权(Domination),其总手段或方法(Methodology)是阴谋--凡人类可能使出来的一切方法(不择手段),以在暗中进行为原则。揆诸一干九百年来,他们所用过的手段,而成绩卓著者,其主要的有下列几点:(一)散布血统。以耶稣与马利亚的血统为主,透过各种可能的管道,进行与当地可能有影响力的家族通婚。至少也不放过密教其他成员与各种人通婚的机会。其特色为:散布犹太血统,并非以父系为主,反而以母系为主。女人比较容易渗入,而母亲对子女的影响比父亲密切深刻。因此,只要是由犹太女人所生,就算有犹太血统,被归于"圣血"的系统中。随时准备着,自然而然为犹太政权的利益服务。(二)垄断文化。积极投资文化事业,囊括哲学、科学、文学、文艺、政治、经济、新闻、出版……各行各道,莫不要由其密教成员或有圣血统之人为主干。连莎士比亚、牛顿……皆是密教成员,否则,再有本事也难出头。过去的且不说它,现今美国各主要大学之主要科系,以及新闻广播和出版事业,俱都掌握在此辈手中。因此,他要你怎么学,你就只好那样学;他要你怎么想,你就只好那样想;他要你怎么说,你就只好那样说;他要你怎么做,你就只好那样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连美国好几个总统都是密教会员。(三)策动政变。在世界各地制造、支援暴动、反叛和武装战乱。连近代希特勒都是密教支援出来的。因此,哪一国不愿听其操纵,就得先行防范。否则,就非疲于奔命不可了。(四)控制经融。成立银行,专搞信用、贷款、投资、融资等业务,表面上是"援助",实质上是"吸血"。够资格受其"援助"的,起初只有贵族阶级。"银行"向贵族贷放巨款,贵族们把借来的钱用于兴建城堡宫殿,并奢侈、淫逸的生活享受,以及军事战争,却以领地和税收作为抵押担保。利率不太高,但须定期偿付。当贵族们吞下这颗糖衣麻药之后,逐渐上瘾,越借越多。为了维持颜面与信用,好借好还,再借不难,遂加紧剥削人民。最后弄到贵族、人民两败俱伤。所谓国家都是虚有其表,其实部是"银行"的奴隶。其行政制度都操纵在"银行"的手里,而"银行"却在密教的手里。在一三零七年,法王菲立比因实在受不了密教无穷的经济压榨剥削,暗与罗马教廷联手,突然发难,准备在一夜之间逮捕杀害所有的密教份子。由于有人泄密,杀戮虽惨,究未能把它全部铲除。后来德国为了报复经济压榨,由纳粹党发难,前后杀害有犹太血统的达六百万。近世资本主义盛行,银行更成薪中翘楚,其技术巧便,一日千里。譬如最著名的拉克菲勒财团,触角及于全球,连当年苏联的赫鲁晓夫都看他眼色行事,而且奉命唯谨。试看今日所谓第三世界,但凡接受人家"好意援助,贷款投资"的,没有不被刮得一穷二白,万劫不复的。总之,马利亚密教至今无处不在,譬如连现代世界著名的社交团体,狮子会扶轮社都是它的外围。
回头再说,二次革命失败之后,与马格达兰的马利亚分道扬镳的,就是留在罗马及犹太地耶稣的门徒们。其中翘楚,就是保罗。保罗原不是属于十二核心大门徒之列的后生小辈。然而,他与耶稣之间的关系,真如"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的关系。马利亚一走了之,留下来收拾残局,进而发扬光大,创造了弥漫世界的基督教的,就是他。他善长于学问,既优于口才,又富有文采。他把整个组织教义从头到田颠倒了过来。(一)他解散了公社,大家各归各家。从此,基督教的基点乃为家庭。(二)绝口再不提共产。至于奴隶的问题,他也再不提释放的话。反说:"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你们作奴仆的,要用惧怕战兢和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讨他的喜欢,甘心事奉他。""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可祝福,不可咒诅。""在上掌权的,你们要顺服他,不可抗拒,凡抗拒的,就是抗拒神,必自取刑罚"(见罗马书十二:一至七)。(三)把原来耶稣的主要点--贫富的斗争,改成了善恶的斗争,神与魔的斗争,以至于信教的与不信的斗争。(四)把"天国"的意义从"夺取政权"改成了"在天上的国",把对专门压榨剥削人者的"审判"改成了"世界末日大审判",全都推到了无限期的将来。(五)强调:"人人皆是罪人",因为世上人人都犯了罪(见罗马书三:廿三)。并且把人类常犯的罪都列举了出来(见罗马书第一章与哥林多前书第六章)。人除了日常由思想行为所犯的罪外,还有与生俱备,继承来的罪,此罪可向上追溯到人类始祖,受那古蛇或龙的诱惑,违反神命的罪,是为"原罪"。由于罪的工价乃是死,则"报应"乃是神治理宇宙的公义、不可或缺的法则。因此,凡人必死。而"死"且包括两重的意义:即肉体的死与灵魂的死。但是,灵魂非物,本无可能死。引而伸之,则为"永远的痛苦"。亦即:受惩罚而被贬入硫磺火湖,被不灭火与不死虫永远折磨,是谓"地狱"。反之,则是"天堂"或"天国"。乃是"无罪之人"永远享受福乐之所。既然凡人皆有罪,那么,地狱有人满之患,而天堂则门可罗雀。要之,不可没有补救的良法。由而导出保罗基督教的中心点--救赎理论--来。(六)在旧约里,犹太人盛行一种仪式,乃由摩西创出的一种赎罪的祭祀。又称燔祭。就是用一头无瑕疵的公羊羔,焚烧于祭坛的上面。亦即是以羔羊替罪之意。保罗用了许多篇幅,把耶稣理论化,成为那头"无瑕疵的公羊羔",而十字架则被化作了"祭坛"。因此,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事,一变而为"神圣的燔祭"了。又因他究竞是人,而不是羊,故其功效自不相同。所谓;一次献祭,永久有效。耶稣之"死",使神"爱人救世"的伟大使命得以完成。所谓"爱人救世"者,就是"克里斯督"(Christ拉丁发音)。前人翻成中文为"基督"。自是,基督教的初步教义全部完成。基督教也因而诞生。
然而,如要"十字架之死是替人赎罪"这个命题成立,则耶稣其人先必须是"完全无罪之身"方可。否则其自身尚且死有余辜,怎能有余力替代他人?如果把耶稣变成完人,则必须先为他作传。于是"福音"纷纷出笼,把他写成从未起过贪心、淫念,从来沾过女色,也未碰过男色(而马可原著则直书其有,故不行于世)。耶稣由是一跃而成"圣人"了。但是圣人本身固可能非常完善,却并不等于无罪。因他既是从父母精血而生,就成父母遗体,生来便有原罪。耶稣的本罪易去,而原罪难免。于是马太便把他"母亲婚前怀孕的事写出,趁机将它美化,指为"马利亚乃从圣灵怀孕"。你若不信,试问你如何能证明她不是从圣灵怀的孕?今假设:耶稣之生,果从圣灵得孕,神当然是无罪的,则耶稣不仅是圣人,而且是"神人"了。以耶稣这样的神人是否可称为无罪呢?否否。何以故?因其母马利亚仍是彻头彻尾的人类故。耶稣身内流的是母血,怎能完全无罪?因此,两千年来,基督教神学要替"圣母"除罪,聚讼纷坛,争辩无休,至今得不出满意的答案来。最著名的学说为:上帝神圣,绝不肯把自己的神圣灵精,种进人体内,故必须先扫除马女原、本各罪,然后才使其受孕。上帝万能,临御万方,难道不能凭圣旨一道,赦去马女一切罪孽?从而使耶稣生来无罪,完全合乎上十字架替死代罪的资格。此说最大缺点是:如神竟可行使其超越法律之外的权力,任凭己意,随便赦人的罪,可见此神(一)并非完全公义正直,由此已丧失当上帝的资格。(二)神既能自行赦罪,何必再玩"十字架赎罪"的把戏,实觉烦赘而多余,画蛇添足。可是,一般入哪里管它这笔细帐,通与不通?错与不错?任凭保罗把十字架的旗帜高举,"凡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和肉体的罪同钉在十字架上了。"(见加拉太书五:甘四)。"犹太人要神迹,希里尼人求智慧,我们却只传钉十字架的基督。"(见哥林多书一:甘二)。"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见加拉太书六:十四)。故至今基督教都以十字架作标记。
自从保罗高举十字架的旗帜以来,信徒日众。因为只要一信,不费吹灰之力,立地即成为无罪的圣人(基督徒亦称圣徒),死了"保证"与主一同复活,还能肉体升天:在天堂中水享福乐。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人多有之,有此便宜好事,岂容错过,故而渐渐趋之若太鹜。这就是宗教能迷惑人的一种特性。不久之后,罗马的达富贵人、富商巨贾也信起教来。因此辈作恶多端,清夜扪心,常怕鬼神。如今听到耶稣不但不是对手,而且对己大有益处,也不暇细考。但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都逐渐成为"圣徒"了。有钱好办事,一时教堂盖得雕梁画栋,金壁辉煌。基督教至此就一帆风顺了。
关于"赎罪"理论的自我矛盾,暂且搁过一边。今假设赎罪论成立,那么怎样才能把许多前耶稣上十字架的事和如今的"我"联系起来,使生效果呢?这更引出保罗的形而上学的"核心"论来。他主张:"信心"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当"我"的"信心"发生之一刹那,立即和"赎罪"联成一体,一切原、本各罪都一骨脑儿全消,登时成圣。今再假设,"信心"果真有此效果,则吾人在对基督的信心发生一刹那后,立即死去,无罪一身轻,魂灵儿飘然直奔天堂,自无疑虑。问题在于信心发生后,其人并未即死,仍活在这红尘世界中,数年或数十年,少不了还有邪情私欲,又犯了罪过,此罪应由耶稣继续担当呢?抑或须由本人自负其责?保罗的答案尚称严谨,他主张:论理,人在信了基督之后,就不再犯罪了。但事实上,人再犯罪。十字架的赎罪之事,可一而不可再,其罪责应由该人自负。否则就是把基督重钉十字架了。谁若把基督重钉一次十字架,谁的罪就大到"永远不得赦免"的地步(见希伯来书六:六)。请问活在红尘世界中的圣徒们,有谁完全再未犯过罪来?由此,天堂有路还是进不去,地狱无门偏要挤进来。所谓"赎罪"毕竞是画饼充饥,完全白费。虽然若此,并无人敢主张:只要你信耶稣,犯多少罪都不算。因如此说可行,明知故犯,基督教会内必成为犯罪的渊薮了。后代教士为了补救此理论上的缺陷,发明了"到教士面前认罪,而由教士代神颁发赦免令"的办法。至今天主堂都没有"认罪亭"。中世纪时,教会发售"赎罪券",小罪买小券,大罪买大券。连教士的面都免见,罪部得赦免。教士们不必耳听烦恼,却又财源广进,皆大欢喜。教士既获得了"赦免权",眼见十字架赎罪的事更是水瓢上写的字,还能当用么?奇怪的是,人们不但不因这样的连三岁孩童都骗不过去的教义而鄙视它、唾弃它,反而对之加劲讨好。上自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惟恐得罪教会,不得善果,因使教会权力大为提升。世上君王权势虽大,不过能折磨人的身体若干年,而教士不高兴起来,则能折磨人的灵魂万万年。甚且连贵为君王者的灵魂也还都捏在教士们的手中,何况平常人等?讨好教会的手段,无非是出力出钱。于是教会财势高于列国。耶稣也从羔羊畜生的地位,再一跃而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当代教会称"教廷",其首领则称"皇",世上君王不得教皇之加冕赐封,在地犹不合法,何况在天?教廷不仅是一个太上皇,而且自立朝廷,俨然是个主权独立国家。并利用其特殊权势在各地设银行,作各种企业。更加奇怪的是:即使现今是原子太空时代,原苏联倡无神论七十年后,戈尔巴乔夫居然去拜教皇于梵蒂冈,而尚未闻教里御驾将下幸莫斯科哩!何以故?教会至今尚能假天父子兄之名,钳制无知愚人之心理思想故!基督教虽不说要地上的政权,而实际作国际太上皇者已千有余年了。此点与马利亚密教则殊途而同归。两家一明一暗,各有千秋。
今姑不论天堂地狱果在何处?仅就所谓福乐与痛苦而官,两者本是相对而产生的,有痛苦方知有福乐,无福乐焉能体会什么是痛苦?如果天堂只有福乐,千万年间,一成不变,久而久之,还有什么福乐可言?同理,地狱之中永远是虫与火,久之则疲,还有什么痛苦可说?既然人都不觉苦之为苦,说不定由于地狱里人品众,有着诸般热闹,人还以它为乐呢?反之,天堂冷落单调,人或以其为苦了。总之,整体基督教的高楼广厦只不过建造在无根谎言的沙滩之上啊!
保罗基督教进一步的理论,就是教会。前面"赎罪"之说只是"得救上天"的二分之一,另一半的条件则是教徒必须营为教会集体的生活。得救是要等到整个教会被赎之时才算敲定。神是"道",创造万有(见约翰福音一:一)。是看不见,摸不着,完全抽象的。以"父"为代表,象征公义。道,有一天成了肉身,就是在个人身上显现。耶稣是道的具体化,完成了救赎的工作。以"子"为代表,象征慈爱。耶稣升天,返回"父"家,差遣圣灵下降。圣灵无所不包,无所不在,好像空气一样,只要一吸就进入人心灵之内,随时教导信徒。而圣灵的运行,与其说是指教个人,不如说是教会的护法。因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是身体与头的关系。基督是元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教徒是肢体,是身体中的构成都份(以弗所书四:十六)。诸肢百节必须互相配搭联络得合适。换言之,教会是教徒进步成熟的训练所。圣灵是随时常在的导师。基督又好比新郎,教会则是待嫁的新娘,要等到新娘妆饰整齐,与新朗合卺,便是天国的来临。也就是"独子"(基督)带领"众子"(教会)与"父神"(道)合一之时,便是新天新地的乌托邦。教徒如不在教会里,则不在基督的身体里,便和基督无关。又,如不在基督里,就在亚当里。亚当是人类犯罪的"始祖",是魔鬼的奴隶.教徒是基督用血的代价从魔鬼手下买回来的,依法成为基督的奴隶。因此,要过好教会的生活,必须有四个德性,就是:绝对服从(顺从圣灵的引导),甘心情愿,专心事奉(服务)和完全忍耐(等侯主的再来,完全的救赎)。整个理论可以用以下的概念来归纳:"圣父"、"圣子"、"圣灵"(道的三度),"教会"、"顺服"、"甘心"、"服事"、"忍田"、"天国"。
质言之,在进一步基督教义中,所谓天国,即在教会"成熟"时,基督与教会汇合,一同"做王"统治世界列国。盖因基督早已是万王之王,惟实际政权却仍旧攀握在世界国家诸王的手中。故此所谓教会的成熟期,即是训政期.到训政结束时,即教会正式亲政时。史家把自纪元三世纪到十五世纪,基督教的发展分为教父哲学期与经院哲学期。前者是教父们从编辑经典到诠释经典,以及奠定正统教义的时期,其实也就是保罗主义正统化的时期。后者是把正统教义教条化与组织化的时期,也就是保罗主义的完全实现期。奥古斯丁(St.Augustine)是教父中的泰斗,于其《神的城》(City of God)一书中说:神起初造天地,这地本是神的国。由于人类误用其自由意志,从神国堕落出来,而接受撒且(魔鬼)的统治。基督的合作乃是为恢复神的合法政权。其手段则是在地上成立一个机构,作为神国的代表,就是教会。暂时在神预先订下的时间里,教会与撒旦的政权保持共存,这就是他著名的"两刃论"(The Two Swords)。教会的使命是征服人类"不稳定的意志",到了一定时期,就一下子把全部政权收回。换言之,世界上目前的政府、法制,教会对之作一定程度的容忍,让它逐渐退休消灭。目前的国家乃是向"天国"过渡的暂时形式。目前的正义分两种:一为绝对的正义,就是神的本身,其中包含公正与慈爱,现都在圣灵里。二为相对的正义,就是世上国家里的法律,是神所允许的暂时利用的工具,目的在告诉世人神的绝对正义和主权。因没有法律,人就不知道什么是罪,法律在那里,罪就在那里。法律专为定罪而设,并不能叫人不犯罪。只有圣灵才是解决问题的力量。在第五世纪,就教会与国家权力的暂时分界,教皇葛拉秀一世(Pope Gelasius I)作了正式的宣布。至于教徒个人的使命到底是什么呢?优良教徒的最高奖赏是"与基督一起做王",那么先必须"结果子"。所谓结果子,有两个实质的意义:一是传教,二是捐钱。保罗说:无论得时不得时,都得传。甘心也罢,不甘心也罢,责任已经交给你了,倒不如欢天喜地的做去。跟什么人在一起,就要像什么人,为的是得人。得的人越多,也就是结的果子多。那么,捐钱呢?每个教徒每月必须缴纳总收入的十分之一,更多的便依各人心意与现实能力而定。捐得越多,就是结的果子多。在现本的新约保罗的书信里,他一再关照各地教会把收来的款项准备好,等他来取。后来他倒像是个收款专家,一大笔一大笔的亲自解送耶路撒冷总部(那时总部还没搬到罗马)。但是,如果教徒没"结果子"或"结不好"怎么办?那么不结果子的枝子,便要从树上砍掉,丢到火里烧掉!第四世纪初,罗马皇太后(康士丹丁一世之母)大媚教会。捐献无数。到康士丹丁(Emp.Constantine I)即位后,基督教在罗马大兴,遂为国教。以后罗马虽亡,而罗马教则不亡,实际统治欧洲一千年。直到十五世纪后,教会分裂,才又逐渐退回宗教的地位。这并不意味教会从此衰亡,而教会却因分裂更变成多采多姿,更能因应世势的变化,进而更积极参与。譬如在中国有过许多教案,累得大清王朝,精疲力竭。便是教会权势结合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权势,积极扩张的例证。总而言之,犹太文化掺挟希腊、罗马的一切思想学术、典章制度,而巍然壮大,再掺合十九、二十世纪的科学技术、社会潮流,俨然不可一世。其随机变化,无孔不入的进取扩张热能与磁性,还是方兴未艾。凡此,可通称为:西方文化。也就是;西风。
论者或谓:自古以来,人类即有宗教,教义讲解虽各不相同,而其宗旨无非是劝人为善。因此对国家社会也有益处,何必如此吹毛索斑?再说现代科学昌明,人类对宗教迷信自然会渐渐谈忘,花费许多精力去研究它,岂非庸人自扰?其实,自古以来,宗教种类虽多,宗旨也有入世、出世的不同。然而,口中虽说出世,到头来还是人世。说过了小乘,再讲大乘,把否定了半天的东西,一下子又肯定了回来。所以,不管它是宗些什么,教些什么,一言以蔽之,就套一句保罗的话吧:为的是得人。得人做什么?就是要人家思想行动、做事为人都要听他的。而且有人就有财。特别是现代美国的好些宗教,千里来龙,此处结穴。画龙点睛,就只一个"财"字。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当然的现象,不足为奇。如果得了人,却不只为财,问题就更不简单了。查自耶稣以来,其组织在世界上所扮演的,无论其出现的姿态是宗教的、抑是政治的,和平的、武装的,公开的、秘密的,科学的;文艺的,经济的、还是感情的,其总目的就是"政权"二字。这就是他们的阴阳两面手法。譬如,从前在欧洲,社会里只有贵族和人民(农奴)两个阶级,耶稣的明密两教为了政权,其"银行"便向贵族贷放巨款。前面已经提过。当贵族和人民两败俱伤之后,却便宜了两头取巧、坐收渔人之利的商人中间阶级。此辈凭其经济上的实力,向破落贵族要求对其本身私有财产的保障,也就是参政权。甚至教唆利用农民暴动以达成目的。这就是当时的所谓民主革命。也就是资本主义民主时代的开始。由是教会投资的对象从贵族转移到商人的头上。同时,由于中产阶级当权,知识发达,科学萌芽(前面也曾提过:马利亚密教对此曾作长期投资)。机器发明后的商人变成了资本家。他们考虑:资金、原料、工厂(包括工人、机械)、销售、利润等。以贪婪为动机,利润为目的,其他都是手段。利润越高就越可夸耀成功,视为荣誉,因之社会地位可以上升。那么,要利润高则必须成本低,要成本低则必须压低原料和工资的价格。在大规模的生产需求下,欧洲地区的油水有限,于是非向外发展不可。如何可得廉价或免费的原料和劳改力呢?除掉去强抢掳夺外,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在教会"恕你无罪"的祝福下,罗马帝国被现代化了。同时教会还替资本家作先锋,这就是十九世纪以来的殖民主义。传教通商与坚船利炮,相互表里,相互为用。风助火势,火借风威,一下子烧遍了大半个地球。由此,大资本家发了大财,小资本家发了小财,殖民地的走狗买办也发了些国难财.殖民者过的是富裕、豪华、进步的生活;而被殖民者可怜,被刮得一穷二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殖民地的民族主义抬头,他们一看风头不对,立即见风转舵,把"硬战"变为"软战",是谓软战时代。要彻底实行"基督的博爱主义"。就是把坚船利炮往后挪了一步,易以贷款投资、经援协助为先,把传教通商变为民主自由。在此"自由"的定义和内容是:"我有使用;占有你的廉价原料、劳动力与土地的自由。""你有买--以你的资源、原料和劳力做出来的--我的产品的自由。""你若无钱。来生产或购买我的产品时,你有出利息向我借贷的自由。"--是为:自由市场经济。此制度必须力求"稳定"."如有破坏我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之情,我有使用坚船利炮,确保其稳定的权利。""你有亲我,反你本国的自由与权利,如你此项权利受到伤害时,我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干涉,包括使用坚船利炮的特权。"--是为:人权。"为确保人权,你必须成立多党选举制,而被选举者必须具备亲我的条件为资格。但在你当选后,如发生不亲我的情事时,我有策动把你选掉的权利。"--是为:民主。故你的政局必须力求"不稳定"。"为了表达我的爱心,我可将我的过时的、腐朽的、有毒的、无用的产品奉送,或低价售与,或高价折抵我对你的贷款投资,作为经援协助。你有欢迎的自由与权利。""我为确保你永远在进步中,我有为你设计、承包或参与你一切最新的建设与开发的权利。你必须修改你的法律规章保障我的权利,即为保障你能进步的权利。""我有派遣教士、学者、专家去教导体下一代的自由和权利。确保你落后、我先进的意识形态,你有永远羡慕和追随我的自由与权利。"……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英国名哲学家罗素(Russell,Bernard 1872一1970)就说过:没有基督教,就没有西方历史。凡此,怎能大而化之,称其为"劝人为善"呢?吾人即使承认"劝人为善"这个命题,但必须先弄清楚,什么人劝什么人?怎么个劝法?劝的是什么善?善于谁的善?譬如,我劝你把家当都给我,你听了劝,我当然夸你善,因你从善如流而善于我。你若不听劝,我就骂你坏。因你不可救药而不善于我。如果人家尊重你的自由意志,光劝劝,不听就算,也还罢了。只是人家却有个"劝善三部曲";第一,劝你为善于我。第二,帮助为善于我。第三,逼你为善于我。不听不行,跟你没完,好歹弄到你全听了为止。如还有一部边曲,就是颁奖鼓励。如戈尔巴乔夫因败坏马列主义,使东欧与苏联内部分崩析离,一味向西方摇尾乞怜,故以诺贝尔奖金赏之。再如达赖,以分裂祖国国土,主张西藏独立,是西方梦寐以求的"善事",故亦赏以诺贝尔。如果人家说,它只不过是宗教,你就完全接受了;人家说,只不过是劝你为善,你就信了。你就是生来太善,是不用再劝的了。至于宗教对国家社会的益处么,且看罗马帝国吧。自康士丹丁一世大兴基督教后,不旋踵而帝国分裂,以致于灭亡。再引唐朝韩退之的一段话,就再也明白不过的了。韩愈说:从前黄帝在位百一十年……周穆王在位百年(他们都在位久,享国长)当其时佛法末至中国,非佛法使其然。到汉明帝,引进佛教,在位才十八年,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以下,事佛更谨,而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次舍身施佛,只食菜果,后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寝灭。事佛求福,乃更是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他下面继续说:人民老幼奔波,弃其生业,断臂脔身,伤风败俗,传笑四方。总之,宗教对国家社会有何益处?
论到科学时代,宗教迷信自然消退一点,科学自科学,迷信自述信。二者的消长似并没有绝对的关系。从事实来看,科学是"已知",已知与未知相对。譬如在纸上画一个圈子,圈内是已知的范围。那么,圈子画得越大,则其与未知的接触线就越长。换言之,人类对其已知的领域不断扩增,则其未知的领域亦必自动地相对扩增。再从人类历史来看,人类于其"未知"的处理,向来是用宗教迷信的方法。除非,导之以政,齐之以礼,有好的教育和领导,否则,要破除迷信,谈何容易?而宗教迷信之被人利用,又何能避免?回想中国咸、同年间,允许西人传教。有一个穷秀才听了教后,一点就通。他也泡制了一台"复活"的好戏,传聚得好些教友。每人以五两银子入教,不久,教徒就聚了累千盈万。上帝耶稣被尊为天父天兄,自己位列第三,自称天王。手下好些弟兄也统统"做王"。其国称"天国",只是多加了太平两字。这人就是在中国纵横十五年太平天国的洪天王,洪秀全。以致后来称为虔诚基督教徒的孙中山小时,听父老谈洪杨故事,怵然心动,勾起了他革命的心思。罗素之言,岂仅限于西方。虽然是,所谓:此一时也,被一时也。居安思危,至少这未雨绸缪总胜过亡羊补牢吧。老子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正可令人三思。

纪元一千二百年中,元太祖西征,给予欧洲社会一个很大的冲击。到一干三百年,马可波罗的著作给欧洲带来一个美梦。而欧洲当时在教会极端专制的统治下,在上面的人们过着极端腐败奢侈的生活。从西方历史中看到,罗马的贵人们穿绸裹缎,非丝绸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富贵身份。上行下效,一时蔚为风气。丝绸的来源则远在中国,故大唐以来,丝路上贸易频繁。以黄金易丝绸,罗马的黄金外流量相当大,史家诟病其事,认为帝国经济崩溃,以致分裂败亡,与中国贸易是其中因素之一。一千四百年开始。欧洲人试图挣脱教会的枷锁,要向古希腊、罗马的文明,唤回春梦,是为"文艺复兴"(Renaissance)。从意大利而至全欧洲,酝酿了一百年,到一五一七年十月卅一日,马了路德登高一呼,竟将那执政一千年,手握圣俗两项大权的罗马基督教会,拖下了马。这中间马利亚密教为了自卫,同时报复一三零七年教廷与法王联手屠杀之恨,出了很大的力气。马丁攻击教廷大罪九十四款,其中尤大者是教廷把持"解经权"。他不管教廷怎么说,就开始自己诠释圣经,越诠释则越发现教廷之所作所为,不仅是错之又错,更且是背道而驰。因之,他直呼教会为魔鬼。由于他背后,上有费多利克公爵(Duke Frederick)庇护,下有越聚越众的教徒撑腰,教廷干方百计,杀他不到,始终没奈他何。于是教会从此分裂了。然而,他却作法自毙。既然马丁可凭己意解释圣经,谁人不可?由是,解经者各执一说,纷来杏至,并木奉马丁一家之说为圭臬。他受两面夹攻,气急攻心而死。马丁虽死,而解经之风未息,至今基督新教大者亦至少分六干余派,互相攻讦不已。论者或问,既然基督教的理论教义,根本建在不通的谎言之上,罗马教廷封闭圣经时,人们难以发现,后来。大家自由读经解经,难道就没有人能发现它的错来,不然基督教何以尚能风行?其实,并非人们不能发现错误,否则现在我们有什么根据说它不对?只因其中有个缘故,不信的人哪里去管什么圣经不圣经,多是信了教的人才去看它。那么厚的一本书,天下有几个人能念完一遍?就算念完了,又有几个人能念通了它的?但有人发现它错了,早已不信教抽身而去,就不会再在教会里,跟着打官司。这些打官司的多是由一个人念了一段,自命受神灵启示,发现了一个"真理"是人家从未发现的或认为以前人家会错了意的。譬如,一人说:我发现信徒入教要被浸在水里才能得救上天,你们那些只在头上点几点水的洗礼不算,绝不能上天。于是有好多怕不能上天的,就都来跟着他受浸,于是浸信会成立。此派专骂那些未跟来受浸的教徒不对,根本不能得救。别人也回骂,大家越骂越气,就叫对方魔鬼。六千多派大致都是这般勾当。至于基督教根本不能成立的事,大家是只见秋毫之末,不见舆薪。或竟是不能面对事实,只好存而不论罢了。就因为这样争辩之风越吹越盛,带动了哲学的争辩,一下于学说林立,如雨后春笋。他们大多是把那希腊前哲讲过的理论名词,加些见解,编些新鲜的话头,用些什么主义作题目,看起来琳琅满目,到底有拾人牙慧之嫌。兹择几个极具影响的大学派,分述于后,此于西风,聊可一窥完豹。
在一六四六年,德国翰诺垡(Hanover)出了一位智冠群贤的学者,名叫莱布尼兹(Leibniz,Gottfried wilhelm Von),他曾为翰诺垡公爵(后为英里乔治一世)的上宾。一日,有人拿了一些图案给他,他不看犹可,一看之后,忽然目瞪口呆,半晌说不出话来。然后捉笔疾书,写道:希望他能做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太伟大了,几千年前就有了这个无上的学问……他认为此生他能见到这个,乃上帝特别恩赐。到底那是什么东西呢?原来就是简单的太极、阴阳八封的图案。他未识中文,自然不懂说明。只就这图案,已被他慧眼瞧透。因为其中不仅包含了代数学的原理,而且包含着宇宙中一个极奥秘的公理,就是正、反、合的辩证法的公式。也就是矛盾统一的标记。从数学来说,就是否定,再否定。负×负=正。他是个数学的泰斗,又是大哲学家,自然这个奥秘丝毫瞒不过他的法眼了。后来,这衣钵传了康德,康德哲学至今笼罩美国。康德传了黑格尔,黑格尔哲学替德意志民族打足了气,得了金刚不坏之术。马克思吸取了黑格尔哲学的精华,建立了辩证法的唯物论,为世界贫苦受压迫的大众谋求幸福。莱氏著述等身,如今都被保存在翰诺垡图书馆。他于一七一七年逝世。后七年而康德生。
当十七世纪中,欧洲资本主义民主萌芽,各地显得一片混乱,实际支配人心的思想,就是不信不义,唯利是图。于是有荷兰人格老秀斯(Grotius,Hugo 1583-1645)出而主张:人的理性乃为天赋,其中的正义有如数学中2×2=4,神与人都无法改变。故对任何人(人民和统治者)都是同等的拘束力。秩序是正义的目的,而法律则为其手段。人必遵守其国内法,否则就没有社会安宁,亦无幸福可言。同理,国际间也应有"国际法"维持国际秩序。此为国际法之名词在世上首次出现。与其同时有英伦人霍布斯(Hobbes,Thomas 1588-1675)出而力反其说:霍氏认为:人天性好斗(war of everyman against everyman),但当其觉得和平合作较暴力斗争对自己有更大利益时,亦乐意放弃个人完整的权利,允许他人对自己有某种程度的自由。这就是他的"契约论"。但人若违反契约而无一更有效的力量予以处罚时,则是必无人愿遵守契约.因此,立法、司法与强有力的君主三者都是人所必须,惟对君主的制约则为人民本身,因它是君主必须面对之事实。格、霍两派的争论实为法兰西革命与北美独立的导火线。其间又有荷兰学者斯宾诺沙(Spinosa,Baruch l632-77)出而更正霍布斯的绝对主义,主张国家存在的目的是训练人民生活行动的安全与自由和摆脱仇恨与奸猾。故此,民主才是政府最合理的形式,因为人民不会长久遵守他们不能批评的法律。然而全体人民的想法无法一致,故大多数人民的声音该具有法律的力量。此创多数决主义的先声。同时又有英伦学者洛克(Loche,John 1632-1704)主张财产权天赋说。其说认为:凡物在自然之中,原是公有的,个人有权各取所需。但物体经过个人加工后,则成为个人的一部份,其功用与价值乃从其劳动力而定。此说为后世"劳工价值说"的前躯。洛克认为政府存在的目的,即为保障个人的财产(包括:生命、身体、名誉、自由与产业)。政府的权力为"公权力",乃由人民"同意"而生。人本有各自保护其财产的本能,至此,各人将其天赋权力交了出来,成为公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诸权力)。盖如此保护个人权利远较各自采取行动为妥善。此为洛克的"契约说"。进一步,为了此公权力不被滥用,主张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应该分开,是为其"分权说"。后世盂德斯鸠(Montesquieu l689-1755)和卢梭(Rousseau,Jean Jacques l712-1778)承其衣钵,更发扬而光大之,为世界所奉行。卢梭于一七六三年写了一书,叫《爱弥儿》(Emile)。康德在读此书时,竞为之废寝忘食,连每天必修的一课--菩提树下散步--都停了下来,对之大为赞赏。十八世纪以来,哲学的方法多为独断主义。同时,各派(称为;经验主义、理性主义、怀疑主义、神秘主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康德出而以批判的方法,检讨诸家得失,是为批判主义哲学。
康德(Kant,Immanuel l724-1804)生于德国的肯尼斯堡(Konigsberg),生于斯,长于斯,一辈子没离开过此地。他之所以名满天下,可能是因他读的多,写的多,是个当时的集大成者。他读了当时英国名人休漠(Hume,David l711-1776)--宗法洛克学说,为极端经验主义的批判怀疑论者--的文章时,亦曾废卷长叹,说:一言惊醒了梦中人。因他当时正沉醉在传统的教条独断主义之中。盖当时欧洲人总分两派,非在传统教条中,即在经验怀疑内,各趋极端。于是康德把太极图搬了出来,从莱布尼兹的解释法,将他的全部哲学分成两部,前部是纯粹批判的,是经验的,怀疑的,是科学的,也是否定的,因为对传统的形上学来说,他的态度是消极的。他讨论了:神、灵魂、自由意志、人的理性、知识……等等,没有一样是能证实的。论者说他:破坏了天真的天地,也杀死了上帝。可是他在后部的著作里,再否定了他在前部所否定的,于是上帝也活了,灵魂也不死了……一切被否定的即时都又肯定了回来。这就是他辩证的手法,使他成了哲学的不倒翁。值得特别提出来的是他独到的一些论点:(一)道德并不是从什么天赋神授的理性里发生的普遍价值,而是各个人为实现其更满意的生活,各自根据其意志定出来的主观的或经验的规则。由于各个人的规则大致相同,故产生客观的妥当性。换言之,道德是人类要过好群体生活不得不然的行为方式,你要是不这样做,你就过不下去。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它,只要你要继续生活在人群中,就非那么样不可。法律是从道德的原则产生,不过它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道德是比较自律的,并不可能强制。譬如人若违反了法律的要求,政府是必要出来勉强他照法律所规定的行,他若还不听,就要受到处罚。人若违反了道德,除了劝导以外,并没有任何人能从事勉强。只可能再不能得到社会给予他应有的合作而已。由此得出他的"道德法律分别论"。但从拘束人们营为成功的社会生活(善)的观点来看,道德是不可强制的法律;法律则是可强制的道德。归根究底,它们是一体的。(二)履行义务是由约束力(法律)而来,约束之所以为力,是因其能排除人们的自由受到侵害。因此约束力即与自由相结合。换言之,人若不能互相尊重,就没有自由可言。再换言之,自由乃是履行义务的意志,也就是道德的自身。这成为他的"自由论"。(三)各个人意趣非同,利害往往相反。故在个人意志之上,互相承认一规律的、统制的总体意志存在。其一面对各人的权利施以应得的保护,另一面促使各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这一特定多数人结合而成的法律关系体,就是国家。这是他的"国家契约论"。(四)正义就是国家能达成其保障人民和平生活的目的。从此套出他国际水久和平的论点.他认为超越于多数国家之上,应有一世界国家存在,因为达成和平乃是政治上的最高"善"。在事实上的世界国家未达成前,至少世界现有国家应永保现状:一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兼并他国。一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他国内政。各国裁军。各国应各基于"国家契约"观念制订共和国体的宪法,以资保障其公民的自由与平等。各国应共组"国际联盟"以解决国际间的各种纠纷。这是他的"世界永久和平论"。综上所述,康德的每一个论点,现代没有一点不在世界上实行着。总而言之,康德哲学的第一个部门是尽量否定当时唯心论的形上学,故其态度是科学的。科学的为学是实事求是,先以怀疑,继而批判,然后举证。拿不出充分证据的事就不承认它为真实。所以这部门的学问是求"真"的。但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物",自然不致错误。若为纯粹知识而求知,或以纯粹科学而科学,则其结局不一定是善,可能是恶,而且可能非常恶;也可能发展到人无法控制的地步。这是他在"预见"中所作的假定,为此他觉得非再否定一次不可,他说:宁可牺牲知识,不可丧失理念。持即是对待"人"或"人际",科学的真知,根本微乎其微,当不了用场。所以哲学究竟是有他的答案的。因为对人来说,哲学的目的是导人为善。所以,康德哲学第二个部门的学问是求"善"。另外,康德在他讨论各大问题的同时,也常涉及艺术与审美。因此也可以把他这部份的讨论,称为他求"美"的部门。纵论康德哲学,可以用"真"、"善"、"美"三个字来概括,应该是当之无愧的了。
黑格尔(Hegel,George Wilhelm Frederich l770-1831)虽然受过很好的大学教育,熬到一八零一年才在大学里得到一个小差事。他既有一安身之所,便开始写作。那知一本书还未写完,一八零六年,拿破仓打了来,打破了他的祖国和他的梦。这个打击影响他思想至巨且深,因而形成他哲学的特殊部份,同时也给后世极大的影响。一八一六年他时来运转,在极短期内变成了德国青年人的偶像。因为他的哲学是有史以来最有逻辑,最讲系统,又极有生气,使青年人重建自信。同时给予德国的青年一个合理的信念--热爱国家和民族,让他们理解:不为国家民族奋斗,就根本不会有生路和前途。可是,正待民族复兴之际,他竞感染霍乱。仅一天之内就哲人其萎了。论到黑格尔的哲学何以如此动人?盖因他所讨论的每一个命题,无不绝对依照莱布尼兹所传下的太极形式,即正、反、合三段式的辩证逻辑程式。他把他的哲学总分三部。每部论三大命题,每命题分成三个论点,每论点又为三个步骤来解明。他也就是世界上能把老于"三生万有"的"三段式"发挥得那么彻底的唯一的一个人。可是,他也曾被人骂为"疯子",史家咸认是由嫉妒而生,因为与他同时的另外两位德国的哲学家费彻(J. G.Fichte)和谢林(F.w.J. VonSchelling)统被骂了一样的话。而骂人者是一位长久坎坷不遇的哲学家叔本华(Autllur Scllopenhauer)。关于黑格尔哲学最具影响力的几个特点,兹分述于后:(一)对事物的认识,不能只看该一事物的本身,必须先认清与该一事物有关系的周围一切其他事物,才能对该事物具备真的认识。譬如我伤如要知道脑于是什么,必须先明了身体与其他脏腑跟脑子起些什么作用,才能把脑子作一正确的说明。如此类推,如要认识人是什么,先得把社会弄清楚,要认识社会,就得把历史弄清楚。一粒石子丢在平静的湖水中,它所激起的浪圈,一圈比一圈大地向外扩展。这就是他的"认识论",又从中套出人类的社会任务和历史任务,导出后世的社会主义和历史主义的哲学。(二)人,或人格,本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但由于人凭其自由活动的机能,与物发生了关系,而产生财产(所有)。无论自然人或法人,如无财产则根本无法实现和确定他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又因财产自由转让而被确立。财产的转让之所以能发生效力,乃因自由本身愿意接受限制,这便是他的"契约论"。所谓契约,就是一个人愿意将自己自由的一部份让与,并用以保证他人相对的自由,也就是法律。法律是裁抑个人之力的客观精神的形式。从而导出他的"国家论"。法律虽是公共意志,仍然只不过是个空洞的概念,直到个人的反复意志与合法意志发生矛盾时,即表面上法律被战败--个人的违法犯罪,在刑罚的形式下,法律才为法律--彰显其十足的权威来。因此法律不是工具,而是目的--报复。正义与公道都由法律给予其一定的光彩。然而、法律的正义仅能判断人外在的行为,无法判断人内心的真动机,最精明的裁判官有时也会事后发觉受骗,故不得不有道德。道德是人内心的法律,即法律与个人意志完全吻合一致的状态。法律以约束身体物质生活为最高目标,道德则使一切有用事物,职从于善良之下。(三)道德最基本的实现就是婚姻,因人本是杂交的,婚姻的契约,故为神圣的义务。婚姻(家庭)是社会、国家的基础形式。国家是家庭与社会的统一,也是最高理念的代表。自我主义和自利主义在国家内受到抵销与纠正,使真正自由得以实现。(四)国家的形态以基督教会与英国宪法国会制为最佳,因它是君主专制(完全埋没个人)与民主共和(个人激烈政争)的统一。个人与国家是对立的两体,此矛盾的统一在于两者的互助与合作,也即是彼此制衡。他以罗马为例,罗马共和国本呈制衡状态,但因罗马帝国执政者的自私自利造成政治的反动,国家的总体利益于是消灭,代之以恺撤的专制独裁。以后凡被罗马征服过的世界都被丢到同一个模子里,塑铸成"硬硬的、无力的一块"。国家的内在组织(宪法)应三权分立,即君主、立法、行政(包括司法、警察权)三权分立。君主代表国家,使完全抽象的国家被人格化,"朕即国家"。但每一权力自身又表现其宪法的整体性,而君主权统一立法、行政二权。对外来说,国家等于民族。民族是同一语言、宗教、风俗和同一理念的人们。最果敢的民族--代表着最活跃的理念--常居于统治与胜利的地位。国际间的条约不可能与个人间的契约有相同性质,因在国家之上并无更高的主权来保证条约的约束性。.故国际间出现利益和意见相违时,其最后解决之道,就是战争与胜利。战胜之国所代表的原理是:更真实、更优越和更接近理想;而战败之国却代表受了谴责的原理。在任何一个时代里,总有一个民族比其他民族更具优越性,此时此民族乃成为世界文明的先锋。这就是人类历史的进化,民族是有限,通过战争.统一于无限之世界史中。总而言之,黑格尔不像康德,他批评康德的国际组织与永久和平论,顶多是个有名无实的东西,所代表的不过是"应当如此"而已。事实是在历史的殿堂四周,兴衰更迭,无有已时。对此若无真知卓见,则必如痴人说梦。故他有两句名言,可做结论:合理即实在;实在即合理。
马克思(Marx,Karl l818一1883)是德国犹太人,在他受教育的期间,正是黑格尔思想弥漫德国最高潮的时期。一八四二年他得哲学博士学位时,正值黑格尔逝世十周年祭。尽管他一心追随黑格尔,但在黑格尔的民族精神的前提下,他是过不了关的。于是他不得不去法国另辟前途。当时由于资本主义的盛行,从而弊病丛生,正是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人们要求平等与经济上的公平分配的呼声,高遏云霄。他就在巴黎加入了激进的团体,开始批评黑格尔把辩证法错用于唯心论上,结局只能把人们导向虚幻的梦境,事实上根本解决不了大多数人类的倒悬之苦。因此,必须正确运用辩证法,就是把它从云端里扳转来,以科学的观点来运用它,才能生出正确的力量来。于是辩证法就变成了实证论的,而一般的唯物论就变成了辩证法的唯物论了。马克思在他一八六七年出版的名著《资本论》里,对当时欧洲的社会实况和经济制度作了详尽的分析,同时对所有权与生活资料的分配问题也作了极周密的讨论。他所作的结论是:劳工以自己劳动生产了产品,获得其价值的一部分以维持生活所必需。但除去这部分之外,则必有一些剩余价值,资本家就把剩余价值取去作为资本的积累或再投资。资本家为想要榨取多得一点剩余价值,就尽一切可能使劳工多干,苦干,而少得所需。于是劳工的一切条件就越来越坏。劳工仍被压迫到最后,只有起来反抗,直到取得政权为止。这就是否定之否定律的科学的运用。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就有了科学的充分证明。同时,资本主义在其工业化后,生产便有了划时代的改变,由于生产量的继续增加,资本主义的本身就限制了自己作合理的分配,通过工人阶级革命成功,公平的分配才能实现。因此,他批评当时一大堆的社会主义者,高言阔论,都是理论上的梦幻。在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的社会里,分配的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后,政府(法律)--为压迫者服务的工具--便退化而消灭。质言之,马克思的思想也是一个集大成的哲学。综合了柏拉图、耶稣、基督教,黑格尔,当时的社会学和经济学诸家,而各取其长,融汇而贯通之。
美国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凭其两百年生聚搜刮的实力,国力强大。各国在订成了废墟之时,从旧衣、奶粉到汽车、飞机,没有一样不要向美国买。美国成为唯一的大出超国,进自以为不可一世,自封为世界盟主。继续以软战方式向第三世界搜刮。为围堵中国,第七舰队封锁中国沿海,在朝鲜打了一仗。落个平手,在越南又打一仗,反落个大败亏糟。从不落日的大英帝国建立起来的白种人优越至上,攻无不取,战无不胜,为所欲为的主人翁心态,遭到有史以来第一次的挫折。由于这两次的战争,美国是拿钱出去花,于是国库为之空虚.同时各国渐渐恢复元气,不但可以不买美国货,反而以价谦物美与之竞争,甚至进销美国本土。美国人久因富足,奢侈淫逸,不能耐劳。但凡当初罗马亡国时的症状,无不齐备。好几年前就有人作书,详为比较解说,用为警告。美国人不但不悔,反而更夜郎自大,国债居然高达四兆亿余。各大银行朝不保夕,一九九一年就倒闭二百五十多家。美国的失业、吸毒、性病、萧条、贫因……问题言不胜言,正是方兴未艾。论者或谓:资本主义虽并非完善,但究竞也是繁荣过的。现在偶尔不景气,过些时说不定又恢复景气,如何能肯定说它崩溃呢?其实,若要明白此点,必须先弄清楚现代资本主义依靠什么而兴?资本主义者,开宗明义第一,就是资本。有本才能求利。那些占人口百分之一的资本家阶级都是由来有自的,他们手里握住的就是资本。他们当然不能把资本放着睡觉,最上算的办法是放债,坐收利息。现代的新名词,美其称谓:融资。社会里有一批人拥有知识、技术和技能,却没有资本来发展,于是就向资本家陈情,要示借贷(条件各不相同)。这些借到了钱的就立地成了准资本家。如果在他们的经营之下,可以还得出利息来,就叫做成功的经营。有了这个信用,就可以不断地接着借更多的钱。为了满足资本家对之有不停止借贷予他的信心,在外表上一定要搞得气派,不断开辟市场;在内部就要加紧刻苦员工。因为只要融资上一出问题,什么都要垮台。
从另一面来说,现代经济学把这一套制度化了以后,发展到虽非企业,也可融资。小自穿衣吃饭,中至求学结婚,大至购屋置产,无事不可融资。人一生下地,就已经向"银行"负了债。负债过日子,寅吃卯粮,以前是无赖行径。现代经济学称为:创造性的财务管理。因为原来上不起学的,只要有银行肯借钱,就马上可有学上。买不起车子的,马上就可有车子开。买不起房子的,马上就可做房主。这样的无中生有,发展起来,就是一日千里。可是,这些债务人在后半辈子里,无日不在为偿债而劳苦重担。本上加利,利上滚利,有大半人列死都没能还完。如果一旦失业、疾病,塌了一个月,缴不出应付的月息。房子、车子、家具……立刻被债主收去,落得一无所有,只好一家老小夜睡街头之上,从经济学来说,这是唯一能达到"快"、"大"、"多"的手段,而在人生的意义上来说,无论偿债的情况如何,一辈子做百分之一人的奴隶,永远不得翻身,到底所为何来?
现代,还有一种集资的办法,就是股票。一个企业一面从资本家手里借,一面还可以发行股票。一个公司只要能跻身于股票市场之中,资本便能不断源源而来。人民省吃减用,一点一滴地去购买股票。一面在心理上,他也变成准资本家;一面也学资本家,将本求(红)利。公司如何能吸引人民来向它"投资"呢?必须外有高楼大厦,内有"创造性"的收益。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书中的利润里,别出心裁,多加上凡个零。人们买卖股票,就是赌博。十赌九输,最后跳楼自杀者,比比皆是。最可悲的是:这种制度固然能为准资本家和资本家快速筹措资本财富,而对社会的教育是,不必脚踏实地,不要劳动生产,只要玩弄投机,买空卖空,唯利是固,向钱看齐。
总而言之,现代西方经济学里的创造资本论,虽然勉强支持了四十年,这种挖肉补疮,拆东补西的办法,迟早会要遇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到此诸种马到悬崖难回头、船到江心难补漏的现象毕出,绝难自我安慰,视为暂时的不景气。辩证法是不会错的,就在这否定与再否定之际,必定要有一个负有历史新任务的、优越的、更接近理想的、合理的理念,出而解决这个矛盾,开创人类历史新的一页。
行文至此,不禁想起,在旧约但以理书第二章三十一节,记载了一个故事,把它当作寓言来看,也还有意思。故事说:巴比仑(今伊拉克)王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大人,头是金的,胸膛膀臂是银的,肚腹是铜的,腿是铁的,两脚是半铁半泥的。忽有一非人手所造的石头打在脚上,把脚砸得粉碎,于是全身体都倒下来,也都砸得粉碎,像糠批被风吹散。那石头却变成一座大山,充满天下。王召了但以理来,他就为王讲解这梦。他大致说:金头代表现今巴比仑的尼布迦尼撤王朝,其次每一段都代表一个大王朝,石头却代表不属于同一体系另一王朝,最后取代了原先的体系。如果巴比仑王朝为金头所代表,那么,其次银子就应代表波斯帝国,铜就应代表亚历山大帝国,铁是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像铁一般统治,但腿却有两条,性质同是铁的,便像罗马帝国与基督教会双重统治。半泥半铁的脚也是两个,就像美国苏联一松一紧。这些都属于同一个体系。都是西方文化体系。最后被一个不同体系的文化把它砸得粉碎。取而代之者是…个崇尚自然的思想体系,非同于崇尚人工的金属体系。如果这个寓言作为这样讲解的话,现在不正是"石头"出现的时候了吗?1老子所谓: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是否正合此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