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出现花屏:史密斯《中国人的性格》(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4:33:28
史密斯《中国人的性格》(中)  

 

第十五章 随遇而安

我们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对于舒适与方便的不讲究。但这只是依照西方人而不足东方人的标准来说的。因此,本章实际上主要是谈论东西方人在所谓舒适与方便问题上的根本差异。

首先看看中国人的服装。在前面谈到中国人轻视外国人时,我们已经偶尔论及西方人的服装式样几乎不能力中国人所接受。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中国人的外观打扮也会令西方人所难以接受。中国人在外观打扮上,把头的前半部位的头发剃光,让本应得到保护的部位暴露于外;当我们看到—个伟大的民族居然会有这样一种反常的打扮习惯,肯定会感到意外。如前所述,中国人是在刀尖之下被迫采取了这种削发方式,并以此作为忠诚于皇帝的标志,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必对此作进一步的关注,而只要看到这样一种事实:中国人自己并没有感到这样做有什么不舒适,或许她们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恢复明朝的削发方式。

同样,我们也只能这样地去看待中国人几乎一年四季,尤其是夏季,不戴帽子的习惯。在炎热的夏季里,所有的行人都举着扇子遮挡太阳。其中也有一些人是用阳伞,但肯定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中国的男人常常因为是戴帽子而引起别人的讨厌。据我们观察,中国的女人只有装饰用的头巾,当然,在挑剔的外国人看来,这头巾根本起不到装饰作用。中国人认为,夏天带一把扇子在身边,就够舒服了。在夏天,经常可以看到苦力们光着膀子,拼命地拉着沉重的盐船逆水而上,一边使劲地扇着扇子。即使是乞丐,经常也是打着把破扇子。

中国文明有许多不可理解的现象。据说这个民族是最早的游牧民族,照理说,在利用这一天赐良机方面,他们肯定有相当高的水平。但是,他们却不懂毛纺技术。唯一的特例是,我们看到这个国家的西部有一些毛纺业。但这种技术并没有得到普及,我们仍然看到成群的羊漫游在山野之中。

在棉花传人之前的古代,这个国家人们的衣服是用诸如灯心草一类的植物纤维制成的,这一点是可以相信的。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整个国家完全是依靠棉花织布制衣。在那些冬季非常寒冷的地区,人们要穿好多件衣服,把身体裹得严严实实的。一个小孩穿了这么多的衣服,若是摔倒了,常常是爬也爬不起来,就像是掉进了一个桶里。但我们从来没听说有人抱怨穿这么多衣服难受。既然要穿就不要怕难受。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愿意忍受这种束缚,他们会想方设法摆脱它。与冬天穿那么多衣服形成对照的是,他们没有任何内衣。在我们看来,不穿那种可以经常换洗的棉毛内衣会坚持不下去。

中国人没考虑过这种需要。他们用那么多衣服裹住身体,像套着许多层的袋子,但却有许多空隙,让寒风透过刺人肉体;而且,他们并不在意这种状况,尽管也承认这种衣服不理想。一位66岁的老人说他已经被冻麻木了,我们给了他一件外国内衣,并告诉他每天都要穿着,免得受寒。一两天后,我们发现他居然把它给扔了,因为他都快被“烤死了”。中国人穿的鞋是用布做的,经常会渗水,稍一沾水,里面就潮湿。

天气一冷,他们就会觉得脚底整天冷冰冰的,中国人的确还有一种上了油的靴子,是用来防潮的,但是,它虽好却很贵,使用的人也只限于极少数。雨伞也是如此。它们被看做是奢侈品,而不是生活必需品。被雨淋湿的人,他们并不认为应当把湿透的衣服换下来;他们觉得让身体来焐干衣服并没有什么不好。中国人说外国人的手套很好,但自己就没想搞一副;那种不灵便的连指手套,他们不是不知道,但即使在北方,也难得一见。

按照外国人的看法,中国服装最令人烦恼的是没有口袋。外国人一般都希望衣服上有许多口袋可用。他要在外衣胸前的口袋里装记事本,下面的口袋装手绢,衬衣的口袋放铅笔、牙签、怀表之类,还有其他地方要放小刀、钥匙和皮夹子。如果一个外国人身上还带有小梳子、折尺、开塞钻、靴扣、镊子、指南针、小折叠剪刀、弹子球、小镜子和自来水笔,这对外国人来说并不算什么稀奇事,这些东西是他经常所要用的,不能少。而中国人几乎没有用到这类东西;就算要用,也没有口袋放这些东西。如果他有一块手帕,他就把手帕塞在怀里;他若是带着孩子,他的孩子也是这样。如果他要带一份重要文件,他会认真地扎紧绑腿,把文件塞在里面,然后上路;有时,他干脆把文件往裤腰一别。在这些情况下,若是带子不知不觉地松了,文件就会丢失——这是常有的事。如果身上还要带其他什么东西,他们一般都把东西放在卷起的长袖里,或帽子的某个地方。中国人很难在身上找个放小东西的地方,可以把钱卷成小筒架在耳朵上。像钱包、烟袋和烟杆一类的小东西,为了保险起见,就系上带子,挂在腰带上。如果带子松开了,这些东西就有可能丢失。钥匙、梳子和一些古钱系在外衣的纽扣上,脱衣服时还得小心,以防这些东西丢失。

对我们来说,如果普通中国人的日常外衣是令人感到不舒服的,那么他们在晚上的穿衣方面就更是不必多言了,因为他们是脱光衣服睡觉的。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他们都没有睡衣。据记载,孔夫子曾要求穿比身体长一半的睡衣,但据推测,他所要求穿的并不是普通的睡衣,而是他节食期间所穿的长袍。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现代中国人并没有人仿效孔夫子穿这种晚礼服,也没人有意去节食。就新生儿而言,他们由于不知道婴儿对温度变化异常敏感,而不注意给婴儿盖好被子,甚至随意掀开被子,向他人展示自己的孩子,仅凭这种荒唐的做法就足以解释为什么许多中国婴儿满月之前会死于因突然受寒而发作的惊厥。当孩子稍大一些时,有些地区的中国人并不是使用尿布,而是用一种沙土袋。对于西方国家心疼孩子的母亲来说。只要有这种想法就足以令她们恐怖万分。这些可怜的孩子吊着个怪物,就像青蛙“背”着个铅弹,无法动弹。在这种做法流行的地区,若是一个人没有实际经验,就会被说成是还没脱掉“土裤子”。

中国人很能将就不仅表现在服装上,而且也表现在住房上,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必去说那些没自己房子的穷人,中国人并不在意在房子的四周种树遮荫,而宁可搭个凉棚。若是没这个能耐,他们本可以在院子里种一些遮荫的树木,这又不难。但他们不是种这种树木,而是种一些行榴之类的观赏性的灌木。酷暑来临,院子里热得受不了,他们干脆坐到街上去;再不行,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大多数的房子只有南门而没有北门,因此无法形成空气对流。若是能开个北门,也许还能凉快些。当问起这等方便之事为何没人做,得到的回答往往是:“我们从来就没有北门!”

北纬37。以北的地区,中国人一般是睡炕。炕是用砖坯垒起来的,中间烧火加热。若是没有烧火,冰冷的炕会令外国人无法忍受。若是火太旺,他会在后半夜由于身上被烤得厉害而醒过来。无论如何,炕的热度总不可能整夜都一直很适宜。一家人就是睡在这样的炕上。此外,这种炕由于其材料的原因,还会生虫,即使每年都更换砖坯,也无法保证能赶走这些不受欢迎的客人,因为整个房间的墙上都被它们占据了。

大多数中国人都知道,许多害虫会传播疾病,但是,并没有人去防治这些害虫。不少人家的墙角上挂着蜘蛛网而没有人打扫,据说,即使是城里人也很少有例外。苍蝇和蚊子的确是很令人讨厌的东西,偶尔烧一些有芳香气味的草驱赶它们,但这种害虫并不会惹中国人生气。睡觉的枕头应该是怎么样才算舒适,这也反映出舒适标准的不同。在西方国家,枕头是一个装着羽绒的袋子,正好支承着头部。在中国,枕头是用来支承颈部的;有的是一张小竹凳,有的是一截木头,更多的是一块砖头。以中国人的方式,枕中国人的枕头,简直就像是在受折磨;同样也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在我们所使用的枕头上睡上10分钟。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中国人不懂毛纺技术。但更难以理解的是,他们似乎对家禽的羽绒也不感兴趣。尽管中国人非常节俭,但他们并不知道可以很容易地用羽绒制成被子,而让羽绒随风飘走,所以羽绒的价格很便宜,甚至不要钱。他们只知道羽绒可以卖给外国人,除此之外,就是把羽毛扎起来做成鸡毛掸;在中国西部,家禽的羽毛有时被厚厚地散布在地里,以免刚出芽的麦子和豆子被动物吃掉。

对西方人来说,理想的床是有弹性且坚固的。最好的床大概要数钢丝床,近年来,这种床已很流行。但是,当中国一家最好的医院添置这种高档用品时,居然有病人不躺这种弹簧床,而宁可躺在地板上,因为他们感到躺在地板上就像是在家里一样,这使得那位置办这些用品的好心医生十分生气。中国人的房子到了晚上几乎总是很昏暗。当地的菜油灯发出难闻的怪味,而且灯光仅够用来照见东西。人们的确也知道用煤油点灯的好处,但绝大多数地区还是一直用豆油、棉籽油和花生油点灯,这纯粹是由于保守的惯性力所造成的,他们只是满足于仅仅能看见东西,而根本不在乎能进一步看清东西这种更高层次的舒适。

在西方人看来,中国人的家具既不灵巧又难看。中国人坐的长凳不像我们祖辈所坐的那种有靠背的宽大的长椅,而是一种没靠背又很窄的凳子;如果凳子的某条腿不牢固,或者凳子的一端没人坐,那么坐下去的时候,凳子肯定就会翘起来,这并不奇怪。在亚洲各国,中国人是唯一使用椅子的民族,但按照我们的看法,中国人的椅子是很难看的。其中有一种椅子的式样好像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或安妮女王时代所流行的,很高,靠背又直,非常呆板。还有一种比较多见,样子看上去很大,可以坐一个大胖子,但支撑力不相称,估计很快就会垮掉。

西方人对中国人住所最不满意的肯定是潮湿和冷。由于房子的地基随随便便,房子经常会潮湿。对大多数外国人来说,房间里泥土的地面或用没烧制好的砖铺成的地面非常不舒适,而且对健康也相当不利。还有,房门松松垮垮实在是令人讨厌。这种门有两扇,根本关不密,四周透风,就算只有一扇门,而且用结实的纸把门缝糊好,也还是不能很好地抵挡住刺骨的寒风,因为中国人不懂随手关门,就是教也教不会。一位商人在他的办公室门上贴了一条告示:“请随手关门”,这在中国纯属一句废话,根本没人会随手关门。无论是房子或是院子,门框都做得很低,一般的人进门都要低头,否则就会撞在门框上。中国人用纸来糊窗子,这种窗子抵挡不住风、雨、太阳、炎热,或灰尘。百叶窗不常见;就算有,也少有人用。

大多数中国人的家里只有一只锅,一口容量很大的大铁锅。但每次只能煮一样东西,煮饭的时候就不能烧开水。而且,还要有一个人蹲在灶口不断地往灶膛里添柴草。几乎每次煮饭都是这样。水汽和烟弥漫整个房间,若是外国人肯定会被呛得睁不开眼,或者喘不过气来,而中国人明明知道这会害眼病,但似乎还是无所谓。

对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住所最不舒适的是冬天没暖气。绝大多数地区,即使是冬天最冷的地区,取暖只是靠煮饭的锅灶和炕。中国人对于炕的舒适予以高度赞赏,女人们有时称之为“自己的母亲”。

但是,对西方人来说,这种炕实在是不舒适,因为西方人要求热源发出的热是适宜于人体的恒温。因此,在寒冷的夜晚,中国人的炕根本不如“壁炉”或者火炉来得舒适。在一些产煤地区,煤的确己被作为燃料,但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地区非常有限,而且烧煤时,煤烟总是在屋子里出不去。木炭要非常节省地用,家境好的也不例外;就像烧煤一样,若是烧得不小心,危险还很大。天气冷了,屋子里冷得令人难受,待在家里的人往往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穿上;外出时,就没有衣服可增加了。我们问他们:“你冷吗?”“当然冷”,他们总是这样回答。他们给西方人的印象是,这一辈子就从来没有使自己暖和过。在冬天,他们血管里的血液就像河水一样,表层冻结了,只有底层在缓慢地流动。曾有一位中国的道台在国外说过,美国的监狱比他的衙门更舒适,我们如果知道中国人的住所是那种样子,就不会对这位道台的话感到惊奇了。

我们曾指出中国人对拥挤和噪声并不在乎。天气一冷,中国人肯定是挤在一起取暖。甚至是三伏天,也经常可以看到轮船上仅有几间的船舱里挤满了人,或是坐着,或是躺着,没有一个西方人能忍受这样的拥挤,而中国人似乎并不在意,西方人喜欢住独门独户的房子,既通风又不受打扰。中国人对是否通风和不受干扰并不在乎;即使他们有这样的条件,似乎也不觉得有什么好。中国的城市周围无计划地建有许多小村落,换言之,大家都挤在一起,好像是由于地价大昂贵;而恰恰是由于挤在一起才抬高了地价,上像在城里一样。结果是狭小的院子、拥挤的房子统统都挤在一起,人满为患,谈不上还有什么活动空间。

一位住在中国小客栈的中国旅客在吃完晚饭躺下睡觉后,欣赏着大队人马的光临而带来的喧闹。而他的外国旅伴醒着躺在那里直到半夜,头脑清醒地聆听着一大群骡子在那里嚼草、踢腿和长叫。这些响声时而还交替地伴有木头的撞击声和狗叫声。在一个小客栈的牲口棚里,看见有50头驴,那是常有的事,整个晚上会有想像不到的热闹。正如哈克先生所说,中国人并不是不知道在牲口的尾巴上吊一块砖就可以使牲口不乱叫,但就是没人这样做。道理很简单,中国人对50头驴怎么叫并不关心。而外国人却不愿意留下这种没搞清楚的问题。中国人不在乎动物的吵闹,这不仅限于某个社会阶层,而是中国人的天性。一位中国大官的太太一下子在家里养了大约l00只猫,这个事实很能说明问题。

中国的所有城市都有无人看管的狗到处侵扰,中国人对此熟视无睹与佛教的不杀生灵有关。然而,中国人的这种态度比起东方其他国家来,还算好一些。曾任美国驻华公使的罗斯·布朗先生出版过一本有关东方游记的书,书中配有他自己所作的插图;其中一幅画的是各种各样的狗正在举行一个会议,有精瘦的狗,还有癫皮狗;题为“君士坦丁堡大观”。书中同样有一些很能反映中国许多城市概貌的插图。中国人对这么一大群狗在那里无法无天地乱叫,似乎不感到有什么严重的不舒服,也不担心会被疯狗咬伤而造成危害,尽管此类事经常会碰到。就算被疯狗咬伤,治疗的方法也往往只是在伤口上敷一些狗毛;这种做法与我们的一句谚语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被什么狗咬伤,就用什么狗的毛医治”。打狗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以上说的这么多都是为了说明中国人对舒适不舒适并不在意。同样也可以轻易地举出很多事例以说明中国人对方便不方便并不关注。下面只要略举几个事例,中国人骄傲地自称为有文化的民族,事实上,也是世界上有文化的民族。笔、纸、墨、砚被称为“文房四宝”。但是,这四件必不可少的东西,没有一件是可以随身携带的。当要用的时候,根本不能保证它们就能在手边;就算这四件齐备了,没有水来研墨,还是无济于事,如果不知道如何正确地把笔毛弄软,毛笔还是不能用,还很可能把笔弄坏,反而浪费时间。中国人没有像铅笔之类的书写工具替代毛笔;即使有,也不知道怎么用,因为他们没有削铅笔的小刀,也没有衣袋装铅笔。在前面说到中国人节俭时,我们已经力图证明他们具有用很不合适的工具做很好的事这种高超的技艺。但又必须看到,西方人经常采用的那种节约劳力的方式,却不为中国人所知。在西方的高级宾馆中,宾客们要用什么有什么——冷热水、灯光、供热和其他服务。而中国18个省份中最好的旅店也只是像下等的客栈;口头上说得很好,但客人却没能得到应有的服务;每当这时,客人只好到房门外大声叫喊,希望店主能听到他们的呼声,但往往事与愿违。

中国人的许多日常用品并非想要时就能弄得到,卖货的小贩时而来时而不来,也没有定规。有时候,连天天要用的东西都无法搞到,好像是被丢在了苏丹。在城里,夜间行路要打灯笼;而在一些城里,只能在那些带有灯笼沿街叫卖的小贩那里才能买到灯笼,正像我们向卖牛奶或卖鲜酵母的小贩买东西一样。在中国,城市人口所占的比重不可能会大,因为买东西不方便。例如,有的地方习惯于二月份卖建房用的木料;一根木料在一个集市上卖不出去,就又拖到另一个集市上去卖,拖来拖去,直到卖掉;若是卖不掉,就拖回去。如果一个人没经验,硬要在五月份去买木料,他根本就买不到,他会立刻明白东方智人所言:“世上的机会只有一次。”

在谈到中国人节俭时,我们已经说过,中国人买来的工具大多数是还需要加工的;消费者买来一些部件,然后根据需要自己组装,这在我们看来是很不方便的。

笔者曾叫一个仆人去买一把劈柴的斧头。市场上没有,他买回的是14个(进口的)大马掌,然后请铁匠打一个斧子的头,再请木匠装一个柄,整把斧头所花的钱比外国的一把好斧头还贵得多!

在中国,最不方便的事是缺乏卫生设备,这一点给西方人留下难忘的印象。比如在北京,如果要改善一下排水系统,那么由此会产生更多需要治理的问题。一个人不论在中国住多久,他都会有一个既令他兴趣而经常提起又无法解答的问题:在中国,到底哪个城市最脏?一位从中国北方来的外国人对旅居厦门的人说,中国南方的城市在感觉上要比北方的城市更好一些。为了证实这种感觉,他们在厦门到处都走了一走,结果发现,真的是出奇的干净——这是就中国的城市而言。这位厦门的旅居者出于对旅居地的嫉妒,说了一句:在游览时,刚下过大雨,把街道都冲洗干净了!后来,这位旅游者到了福州,说是发现了中国最糟的城市;到了宁波,情况完全一样;到了天津,情况还要更糟,最后,如果他公正而诚恳地撤回他在北京时的看法,那也并不奇怪。

要说在中国生活不便利,西方人肯定有点印象:缺少邮局,道路状况差,货币流通不畅。私营的邮局当然有,它们也经营传递信件和包裹的业务,但发挥的作用很有限;与这么大的国家相比,它们的业务所覆盖的地区小得可怜。关于中国的道路状况,在前面说到中国人缺乏公心时,已经谈过。山东有一条几十公里长的穿山路,窄得两辆车子不能对开。路的两端分别有人把守,只允许车子上午朝一个方向行驶,下午朝另一个方向行驶!正是由于中国人的穿着一一尤其是中国人的鞋子一一是我们所描述过的那样,也正是由于中国人的道路是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因此,不管什么时候,一下雨,中国人就得待在家里。在西方国家,我们把下雨天不懂如何出门的人叫做傻瓜,而在中国,下雨天不懂待在家里的人才被说成是傻瓜。

中国人的言语中最常用的一句是“等雨停了再说”。除了政府部门之外,大多数中国人都认为,他们的活动要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发生相应改变。就算是急迫的公务,在这句习惯语面前也变得不那么要紧了。我们听说,中国有一个很有实力的要塞,配备有精良的武器和经外国人训练过的士兵,但每逢下雨,岗哨上的士兵都自作主张地撤回室内,根本看不到一个人在露天站岗。他们是“等雨停了再说”!1870年的天津惨案,本来会有更多的人被杀害,但一场及时雨阻挡了前往租界行凶的暴徒。在敌占区受到追逐的外国旅游者,或许一场阵雨就能使他们受到最好的保护。一位在中国的外国人曾经看见,从两英寸长的水枪里喷射的水柱,5分钟内就能驱散气势汹汹的暴徒。橡皮子弹也远不如那么奏效,因为许多人也许会停下来去捡废弹头,而对于冷冰冰的水,自汉朝以来的每个中国人都像猫一样抱以反感。无论是从怎样的意义上讲,泼冷水都被看做是致命的。

关于中国人的钱,这个题目写一小段根本不够,至少可写一篇综合性的文章,或者一本书。其中各种怪事都有,足以使一代西方人发疯,除非能找到对付这种怪事的良策。在“漠视精确”那一章里,我们已经说过一些令人莫名其妙的事。说是一百钱,但不是100个铜钱;说是一千钱,也不是1000个铜钱,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只能凭经验知道个大概。在许多地方,一个钱可抵两个,20个可抵40个;所以当一个人听到有人要支付给他5oo个铜钱,他知道实际拿到的只能是250个,甚至更少;当然,各地还会有所变化。在钱中,混入小钱或是假钱也是常有的事,为此事,商贩之间常常发生争吵。地方官吏也为钱的短少不定期地颁布文告,打击掺假行为。这又使得衙门里的下属有机可乘,加重对当地所有钱庄的税收,给货币的流通造成不同程度的困难。人们需要纯真的钱,因而其价值立即上升。一旦市面上纯真的钱耗尽——失去其货币的功能——不纯的钱就会到市面上流通,且其面值并不会下降。这样,不纯的钱取代了较纯的钱,从而形成了不断起作用且不可克服的规律。钱的状况越来越糟,以致于在河南某些地方,人们上街需要带两种完全不同的钱,一种是通常用的好坏掺杂的钱,另一种则完全是假钱。有些东西只是付给假钱。而至于其他商品,如果是经讨价还价而成交的商品,就要付两倍的价钱。

中国人的钱实在是“脏钱”,无脏不成钱。500钱或l000钱(名义上的)的钱串子很容易断,散落的铜钱重新数、重新穿起来麻烦得很。通行的铜钱重量不一,但都是又笨又重。相当于1墨西哥元的铜钱,其重量不轻于8磅。人们挂在腰带上的小钱袋总共只可以装下几百个铜钱,如果所需的钱超过这个数,那么带起来就麻烦了。用银锭买卖东西,损耗总是很大,并且用银锭的人不管是买还是卖难免受骗。如果是使用钱庄的银票,麻烦还是不少,因为一个地区的银票到了另一个地区或者完全不能通用,或者会被打很大的折扣;而拿到银票的人,当他去开出银票的钱庄兑现时,很可能会与钱庄的贪心鬼就所兑付的钱的好坏发生一场争斗。奇怪的是,在这些不利的条件下,中国人生意照做;正像我们每天都能看到的那样,他们已是习惯于这些烦恼之事,几乎不觉得有什么负担,对之叫苦连天的只是外国人。

外国旅行者在经过中国乡村时,经常会看到一只驴伸直地躺在地上,一条结实的缰绳绑着它的脖子,拴在一根柱子上。由于缰绳太短,牲口的头被吊起了45,好像脖子要脱臼似的。令我们奇怪的是,它为什么不会挣扎而弄破脖子,反而心甘情愿听任摆布。没有一头外国驴会这样。读者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中国人虽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却似乎仍然感到相当舒适;当然这只是按照中国人的舒适和方便的标准,而与我们的标准完全两样,这就是我们在一开始就提出的问题。中国人已经学会如何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当遇到困难时,他深知困难是不可避免的,而以极大的耐心默默地承受着。

一些熟悉中国人及其生活方式的人,虽然他们也熟悉我们所关注的那些方面,但却经常断言,中国人不文明。这种判断是很肤浅且完全错误的,其所谓的文明与舒适是缺乏哲学依据的。中国现在的状况比起3个世纪前的状况无疑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我们自己所经历的变化是一样的,只有看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有一种公正的比较,我们不能把米尔顿、莎士比亚和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看成是不文明的国家,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时期的英国是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所不能容忍的。

现在没有必要去说大不列颠群岛在过去的3个世纪中发生惊人变化的各种复杂原因。更加精彩的是,最近五十年以来,人们关于舒适和方便的标准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革命。我们如果被迫回到我们的曾祖父和祖父的时代,也许就会提出我们活着是否有价值这样的问题。时代变化,我们也随之改变。中国则相反,时代没有变,人也没有变,舒适与方便的标准与几个世纪前一个样。但只要出现新情况,这些标准也将必然要改变。这些标准肯定会与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标准相同,这既不仅仅是希望,也不仅仅是要求。

第十六章顽强生存

中国人极富生存能力,这构成了中国人其他特性的一个重要背景,而其本身也值得思考。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考虑:中国人的繁衍能力,对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延长寿命的能力和康复再生的能力。

外国旅行者对中国人的第一印象是人口过多。中国似乎到处都挤满了人,事实也正是如此。日本的人口也很多,但是明摆着,日本的人口密度不如中国的人口密度大。就人口的相对密度与绝对密度而言,中国最类似于印度。不过,印度的民族和语言多种多样,而中国人,除了那些影响不大的民族之外,几乎是统一的。在这个辽阔的国家,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人口过剩。就算是有些人口稀少的地区,我们一般也能轻易地找到能够被接受的原因。令人胆战心惊的太平天国暴动,随后较小的回族暴动以及1877一1878年遍及5省的空前饥荒,使中国的人口减少了大概有好几百万。我们看到,在中国,战争所造成的破坏并不像在西方那样能得到很快的修复,这是由于中国人极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故乡,投奔他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难发现,无论多大的破坏力都不及修复力来得强大。我们相信,只需几十年的安定和农业丰收,中国的绝大多数地区就会从本世纪那一连串的灾难中恢复过来。这种恢复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这是有目共睹的;无论是否愿意,都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在中国各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群群的孩子,他们像查尔斯·兰姆在给好吹嘘的母亲泼冷水时所说的,“挤满了所有死胡同”。这么多的孩子靠什么为他们提供吃穿,这是中国社会永远解不开的谜;但必须记住的是,许多孩子并没有基本的“吃穿”;换言之,极度的贫穷显然不可能导致中国人口的减少。

要制止中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唯一有效且持久的方法是采用鸦片、战争、饥饿、瘟疫等一类导致其民族灭亡的手段。中国人的繁衍能力之强,现有人口数量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国家,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作最低的估计,中国现有的人口数也已达到约两亿五千万。这个数是可以肯定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人口的数量,更在于增长的速度:,我们缺乏可靠的统计数字,只能靠宠统的不精确的方法得出结论,然而幸运的是,这种结论几乎不可能错。中国人结婚很早;传宗接代是中国人普遍接受的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其次才是爱惜钱财。

与中国人口的迅速增长相比,法国的人口状况正好相反,其人口增长率是欧洲最低的。最近,其居民的绝对数呈下降趋势。这个事实引起了这个国家对未来的严重担忧。而另一方面,中国人并没有任何比盎格鲁-撒克逊人衰退的迹象。上帝给予人类的指令中最早有文字记载的是,教导人类“在尘世间休养生息,落土为安”。正如一位学者所说:这个指令“已经为人类所遵从,并且只有这一上帝的指令为人类所遵从”。这在中国要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更加正确。

正如我们已经说过,中国幅员辽阔,几乎拥有各种土壤、气候和物产。无论是亚热带地区、近北极地区,还是这两个地区之间,中国人看上去都十分兴旺。若有所差别,主要是由于各地区本身的特征和该地区承受人口的能力所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各地人民适应环境的能力有任何内在的差异,来自广东、福建两省较小地区的中国人,他们移居印度、缅甸、暹罗、东印度,太平洋群岛,澳大利亚、墨西哥、美国、西印度、中美洲、或南美洲,我们从来听说过他们不能很好、很快地适应各种环境的事。相反,我们听到的是,他们适应得又快又好,并且比当地人更刻苦、更节俭,加之他们的团结和凝聚力非同寻常,以致于其他民族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要求“中国人滚出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不再大规模地整体移居国外,这对于其他民族的心态安宁来说,当然是最大的幸运。如果今天亚洲大陆的东部像中世纪的中亚那样,都是一些不可征服且极力把自己的能量朝向其他地区的人,那么我们很难想像我们每个人以及适者生存的教条将来会变成怎么样。

由于完全缺乏统计数字,我们只能最笼统地说一说中国人的长寿。中国各地都有非常多的老人,这种结论也许所有观察者都会同意。年长者总是很受尊敬;长寿是一种极大的荣耀,被列为五福之首。出生的日期,直至时辰,被慎重而准确地记录下来,需要时就报出来,尽管通常的计算方法并不严格,不准确,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坟墓的石碑上刻有死者的享年,但是,除了石碑的产地及附近地区外,只有很少坟墓有墓碑,因此,还需从其他方面推断死者的享年,仅靠墓碑实际上是不够的。

很少听说中国人有活到百岁以上的,但接近百岁的到处都能找到,如果认真去找,还会有不少。事实上,占中国人口大部分的穷人,他们营养极度缺乏;若是考虑到这种情况,那么不禁要问,这么多的人是怎样活到如此长的岁数的。众所周知,本世纪以来,所有西方国家的平均寿命都在不断提高;这是由于人们越来越注意生命法则,改善防病治病的手段。而另一方面,中国的生活条件与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相比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这一点应当引起注意。如果社会与医药科学能像过去的50年里关注英国那样关注中国,那么中国长寿者的数目肯定还会有非常大的增加。

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知道,几乎所有中国人都不懂得卫生规则,即使懂了,也公然不予理睬。那么,对自然法则的无知和违抗所招致的各种疾病为什么没能灭绝中国人呢,这一直是外国观察者想知道的问题。在中国,每年都有许多人死于完全可以预防的疾病;而事实上,这样的人数并不是多得不得了,这表明中国人在抗病和康复方面有奇特的能力。中国人为了一点小事就拼命,与其顽强的生存一样,都是中国人重要的特性。

我们已是多次遗憾地说到,由于缺乏重要的统计数字,我们不得不依靠外国观察者的记录;这些一年比一年更多且更有价值的记录来源于数量不断增加的外国诊所和医院。

为了说明中国人的康复能力,分析和整理每年度的医学报告是一桩非常有用的工作,其结果肯定既新颖又有说服力。然而,我们只能陈述几件事实,并略加说明。其中有两件为笔者所熟悉,第三件取自天津一家大医院所出版的报告。这些事例的说服力就在于它们互相联系且非常特别,但又能与我们大多数读者的观察事实相一致。

几年前,笔者与一个中国人家庭同住一幢房子。一天下午,听到窗下传来叫声,那窗台是用砖坯砌成,下面有个洞,洞中有个大蜂窝。一个才14个月的小孩正在那里玩耍,看见这个洞,以为是一个好玩的房子,就自作主张地爬了进去。这个孩子剃着光头,脑袋呈红色。蜜蜂或许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侵扰所激怒,或许是把光头误认为大牡丹,停在光脑袋上就蜇,孩子被抱出来时,已被蜇了30多下。孩子哭了一阵,被放在炕上睡着了。手头上没有任何药品,患处也没有敷任何东西。整个晚上,孩子一点吵闹也没有;到了第二天,肿包全都消失了。

1878年,北京有一个外国人家庭雇佣的马车夫患了流行性斑疹伤寒,当时有许多人死于该病。马车夫患病后第13天,病情危机;他突然变得很暴,力气大得能抵几个人。3个照看他的人被弄得精疲力尽。那天晚上,病人被捆在床上,以防他逃跑,当看守者熟睡时,他设法解开绳子,完全光着身子逃了出去。大约凌晨3点,看守者发现人不见了,四处寻找,连水井也找过了,生怕他投井。后来,在一堵约10英尺高的院墙处发现了他的踪迹。他爬上一棵树,然后跃到墙上,再跳到墙外的地上,并马上沿着皇宫城墙的护城河跑去,两小时后,找到了他;只见他把头伸进城墙下涵洞的铁栅栏内。因为他的头热得不行,赶快到这里凉快凉快,显然,他已经这样待了很长时间。在带他回去的路上,他的热病居然完全消失了;尽管腿上还有点风湿痛,但肯定慢慢会好起来。

一个大约30岁的天津人,经常到中国军队的演习场去捡废炮弹壳,并以此为生。有一次,他偶尔弄到一枚炮弹,试图把它拆开来,结果引起爆炸,炸掉了他的左腿。他被送进医院,实施手术,膝盖以下被截去。这个人并没有因此改变这种危险的营生方式,又尽快回去捡弹壳。大约6个月后,类似的情况又发生了。他的整个左手掌被炸掉了,伤口破烂,右臂上部被炸得严重烧焦,鼻梁和上嘴唇被炸裂,右边脸颊、右眼的上眼皮,额骨的旁边和右手腕被炮弹片划伤,右小腿也被炸开很深的裂口,露出骨头,受了重伤的这个人昏到在地上,任凭日晒,孤立无助达4个小时。一位大官正好看见此事,便命令一些苦力把他抬到医院,自己也护送着走了两里路。抬的人显然是不愿意抬;只等那位大官一走,就把可怜的伤员扔进了沟里,不管死活。

那位伤员尽管因流血过多而精疲力尽,但还是爬了出来,单足跳了500码,来到一家米店,找到一些吃的,用一个大篮子装起来,吊在脖子上,用一只没受伤的手吃饭。店主为了赶他走,只好用筐子把他抬到医院门口,让他在外面等死。尽管由于失血过多,脉搏微弱,几乎不行了,但他神志清楚,还能交谈。他吸食鸦片成痛,到了无法戒除的地步;但对于如此的重伤,除了第五、第六天有腹泻和轻微的打摆子外,完全没有其他不好的症状,四个星期后,他拄着拐杖被允许出院。

如果一个民族具有像中国人那样的身体素质,能够在战争、饥饿,瘟疫和鸦片的影响下生存下来,如果他们能进一步注意生理和卫生法则,有适宜的食物,保证营养,那么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自己就足以占据世界的主要地区,并且还会更多。

第十七章 能忍且韧

“忍”这个词,包括3层完全不同的含义。首先,它表示长期不抱怨、不生气、没有不满情绪的一种品质或行为;其次,表示默默地忍受或承受任何苦难、泰然处之——镇静自若地忍耐——的一种能力或行为;再次,它也可以作为坚韧的同义词。显而易见,这里所涉及的各种品质;与中国人的生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联系。对待中国人的各种特性,我们不能将它们分隔开来独立地进行考察,否则就会弄不清楚,而考察忍与韧这种特性尤其是这样。中国人的这种特性与他们“不紧不慢”、“漠视时间”的特性有密切的关系,与最能直接体现中国人忍与韧的“勤劳刻苦”更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以上有关章节中所说的内容本来己足以表明忍与韧是中国人特性中的主要美德之一,但由于只是附带提到,难免不连贯,而应当以更为全面的叙述加以增补。

在中国这一人口稠密的国家中,生活的水平之低,是名副其实的“生存斗争”。为了生存,就必须有生活资料,因此,每个人都得竭尽全力为自己获得这些生活资料。中国人完全可以说是“把贫穷变成了一门学问”。极度的贫穷和为生存而进行艰苦的斗争,这本身并不会使任何人勤劳刻苦;但是,如果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具有勤劳刻苦的天性,那么,贫穷和为生存而斗争就会使这种天性得到最有效的发展,同样也会使节俭这一中国人重要的特性得到发展,而且,还会发展出忍与韧的品格。猎人和渔夫懂得,他们的生计靠的是他们行动的隐蔽和小心,以及等待时机的耐心;不论他们是属于哪一种民族,“文明的”、“半文明的”,或是“野蛮的”,他们总是隐蔽,小心而有耐心的。中国人长期以来一直在最为恶劣的条件下谋生,因此,他们能把最文明民族积极的勤劳刻苦与南美洲印第安人消极的忍耐结合在一起。

中国人心甘情愿为很少的报酬长时间地干活,因为报酬再少总比没有要好得多。长期的经验告诉他们,勤劳刻苦并不一定就能有更多的机会,西方人则以为,机会是勤劳刻苦的自然结果。所谓“自然的”结果,是指相应的条件具备后,结果随之而来。显然,每平方英里500人的人口密度,这样的条件并不适合于证实所谓“勤劳与节俭是幸运儿的双手”这样的格言。中国人只是满足于干活有钱拿,而这种满足正体现出他们忍的美德。

谈到己故的格兰特将军,他在环球旅行回来时,有人问他,他所见到的事情中,最出乎意料的是什么,他立即回答说,他所看到的最奇怪的事是一个中国小商贩凭着自己强劲的竞争力战败了一个犹太人。这件事的确意义重大。犹太人的品格至今已为人熟知,他们卓有成就,令人惊叹,但犹太人毕竟只是人类中的一小部分。而中国人则在世界总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那个被中国人战败的犹太人与其他犹太人肯定没有本质的不同,而那个成功的中国人与其他数百万的中国人肯定也无本质的差别。因此,若是其他中国人有机会与犹太人竞争,除了竞争者的身份不同外,竞争的结果也许没什么两样。

中国人的韧性是世界一流的。如前所述,一位中国学生年复一年地埋头参加考试,直到90岁才如愿以偿,否则他死不瞑目。这样做并非为了报酬,而且也不可能有报酬,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超凡的韧性。这是中国人所具有的一种内在天性,就像是鹿的飞跑能力和鹰的敏锐视力。就算是商店门口最下贱的乞丐,也可以从他身上看到类似的品性。他不受欢迎,但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他的耐性不衰,他的韧性不变,非要讨到一个铜钱不可。

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阿拉伯人的头巾被陌生人偷走了,失者非但没有因丢失了这件重要物品而去抓小偷,反而立刻去部落的墓地,坐在入口处;有人因这种奇怪的行为问他,为什么不去抓小偷,他镇定且具东方特色地回答:“他肯定最后会来这里的!”这个将消极等待予以夸张的故事使我们经常想到,这种情况不仅也存在于中国人的个人行为里,而且还存在于政府行为里。康熙皇帝的统治从1662年直至1723年,其时间之长,成就之辉煌,使他成为亚洲最受赞的君王。然而,正是在这最伟大的中国皇帝的统治时期,被称为“国姓爷”的一位中国爱国将领竟敢在广东、福建两省沿海地区进行大肆破坏,居然连政府的战船也根本对付不了他。在这种情况下,康熙想出一个权宜之计,命令沿海所有军民朝内地后退30里,约合9英里,在这个地方,旧王朝的维护者就无法再进犯了。这个稀奇古怪的圣旨下达后,居然大获成功。“国姓爷”后撤了,终止了继续搔扰的计划,转而进发台湾,把荷兰人赶了出去,他也因而被封为“靖海侯”*,而被招安了。每个外国人读到这段难得的叙述时,都会赞同《古代王国》作者所作的评述:一个政府既然有足够的能力迫使这么多的沿海军民撤离城市与农村,不惜代价地退到内地,那么就应该有足够的能力装备一支舰队,去打败那些对留下的家园进行肆意破坏的敌人。

中国政府具有韧性的另一个例子也非常值得注意,它在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心目中至今仍记忆犹新。1873年,驻巴克尔和哈密的中国将军左宗棠受命平息回民起义。这次起义起初只是星星之火,后来像野火一样遍及整个中国西部,并波及中亚。所要面对的困难大得几乎无法克服。当时在华的外国报刊纷纷载文,嘲笑左宗棠的承诺与清政府通过贷款筹集资金支付大量军费所表现的昏庸无能。然而,左宗棠的军队前往平息暴动不足一年,就己进军到天山两侧,给起义军以沉重打击。他们每到一地,若遇粮草不足,就转而开垦土地,自己种粮,以作后备。正是这样一边打仗一边种地,左宗棠的“农垦军”彻底完成了任务,其功绩被看做是“现代国家中最卓著的”之一。

*原著有误,历史上被封为“靖海侯”的是施琅。--译者注

在我们看来,中国人的忍主要表现为毫无怨言地等待和默默地忍受。据说,检验一个人的品性,真正的方法是研究他处于风雨交加,饥寒交迫之中所表现的行为。如果检验结果令人满意,就“温暖他,擦干他,让他吃饱,使他成为天使”。在当代文学作品中,经常有一种说法:遇到一个没饭吃的英国人就像遇到一头失去幼仔的母熊一样危险,这种情况无论是对所有盎格鲁-撤克逊人还是对不列颠岛的居民,都是适用的。可见,我们这些引以自豪的文明人仍然受到肚子的奴役。

笔者曾经看到大约150人,其中大多数人是走了几里路,去参加一次宴会,结果却碰到一桩倒霉事。宴会原订于10点钟开始,许多人都把宴会当做是早餐,但是宴会并未能按时开始。后来,又来了一些人,于是先来的人只好站在一边为后来的人充当侍者。后来者细嚼慢咽地吃着,那种小心谨慎的样子是中国人的一个特性,比起我们来要高雅得多。先来的人没吃东西,长时间耐心地等待着,然而又出乎意料地来了一些人,看来又得等。那么,这150位遭受冷遇的人会怎么样呢?如果他们不列颠岛的居民,或者是“基督教国家”的其他公民,那么,我们完全清楚他们会怎么做他们肯定会一直带着难看的脸色,直到下午3点坐下吃饭,并且还大骂一通,说自己运气不好。他们肯定会采取严厉的方法,“写一封带有5个‘先生们’的信给伦敦的《泰晤士报》”。但是,这150位中国人根本没有这样干、他们不仅没脾气,而且一直非常诚恳、礼貌地服从于主人,似乎他们的等待是无足轻重,早吃晚吃确实都是一样的。读者可曾知道,有哪一种西方文明能经得起如此意外而又严厉的考验呢?

中国人的神经紧张程度与我们的大相径庭,已经表明“神经麻木的说都兰语的人”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都是甘愿忍受痛苦而不抱怨的人。中国人忍受痛苦不仅靠毅力,而且靠耐心,而后者往往要困难得多。一位双目失明的中国人问外国医生,他的视力能否恢复,并且还干脆地说,如果不能恢复,他就不再为治眼操心了。当医生告诉他无能为力时,这个人回答说:“这下可心安了。”这并不是我们所谓的无可奈何,更不是绝望,而只是一种能使我们“忍受痛苦”的品格。我们把焦虑看做是现代生活的祸根,侵蚀刀刃的铁锈。而中国人却具有不着急的天性,这对于完全有理由着急的整个民族来说,的确是桩好事。地大物博的国家遭受着周期性的干旱、水灾,以及由此引起的饥荒,诸如打官司这样的社会麻烦事以及因某种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更令人担忧的灾难,困扰着成千上万的人,但结果却完全可能出乎观察者的意料之外。我们曾多次问一位被夺走了土地,房屋和妻子的中国人,以后会怎样,他总是回答:“再没有太平的日子嗲!”“那什么时候才有个头呢?”“谁知道?”“也许早,也许迟,但肯定麻烦不少。”生活在这样的条件下,除了无限止地忍耐,还能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呢?

给外国人印象最深的也许是,那种不幸的灾难接踵而来时,中国人所表现的忍。外国人所最熟悉的那些中国省份,很少能幸免于水灾、旱灾和饥荒所造成的灾难,1877至1878年的那次令人恐怖的大饥荒,有几百万数不清的人遭难,这些往事今目击者久久无法忘怀。当时,由于黄河水泛滥,突然改道,给广大的地区造成了无法估量、难以想像的灾难。几个省份最好的地区都被破坏,肥沃的土地被冲毁,变成了一片黄沙地。几千座村庄消失了,死里逃生的灾民无家可归,四处流浪,陷于绝望。大批的人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突然家破人亡、陷于绝望,这对任何政府来说,都不是好对付的。自我保存是自然界的首要法则,那些无缘无故被迫陷入饥饿的人联合起来迫使有粮食的人拿出粮食分给饥饿的人们,难道还有比这更合情合理的吗?

在一些大城市,贫穷的受难者最为集中,确实有按某种方式发放救济,但是,救济相当有限,时限又短,并且不向灾民,即使是重灾民,提供任何药品,这也是事实。对于遭灾严重的那些人的以后生活,政府就没考虑那么多了。至于土地的开垦、房屋的重建、以及新环境下的重新生活,政府一概不管。百姓要求减免赋税,经常是得不到应允,除非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地方官表明根本就没东西可以用来抵交赋税。对于一个来自西方国家的外国人来说,“面包、面包,否则就流血”的革命口号是很熟悉的,但很难理解,为什么无家可归,饥饿绝望的难民宁可在被洪水和饥荒摧毁的地区流浪,而不愿意团结一致向当地官员要求救助。这些地方官确实无力满足他们的要求,但总能迫使他做一些事,而这也算是开个头,以便能迫使他做更多的事。

如果他不能“安抚”百姓,他就应该下台,就让其他官员取代他的位子。但是,我们反复恳切地询问大饥荒时的中国人,为什么不采取那样的举动呢?回答肯定就是一个词:“不敢”。如果还要花费口舌,硬要说,一个人与其饿死,还不如起来造反被杀死,就算是非正义的也没有什么不好,那么回答仍然是“不敢,不敢”。

中国人之所以不采取这种做法大概有两个原因。他们是最讲实际的民族,凭着本能感觉到这样做是徒劳的,因此他们不可能进一步联合起来。但我们必须相信,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中国人可以有本事无限地忍下去。正是因为忍,在中国可以看到一种最压抑的情景:成千上万的人明明可以轻易地夺得多得装不下的粮食,但却偏偏要让自己,默默地饿死。中国人对此怪事已是习以为常,以致于无动于衷,就像身经百战的老兵无视战争的恐怖一样。那些遭受苦难的人们已经注定要一辈子面对苦难,挣扎在死亡线上。灾难降临时,他们只知道承受,像是不可避免、不可战胜的一样。如果他们有能力用独轮车推着家人到能够讨到饭的地方去,他们是会这样做的。如果一家人走散了无法在一起,他们会尽可能地各自寻找生路,直到灾害过后再团聚。如果得不到救济,灾民们就会成群结队地冒着严寒,沿路乞讨,行走千里,穿过好几个省,希望找到粮食收成较好、较需要苦力、较能生存的地方,如果洪水退去,外出乞讨的农民回到自己的家乡,当泥土还非常烂,耕畜无法耕犁的时候,在泥土中挖开长长的裂口,然后在这小小的缝隙中熟练地播下一些麦种;于是又重新上路,乞讨为生,直到收割时才回来。如果天公作美,他又会重新以种地为生,不再乞讨,但是他心里非常清楚,倾家荡产和挨饿仍然可能发生。

灵魂不灭的一个有力证据是,人的灵魂中最高级的才能在现世中根本没有合适的机会得以施展。如果这个论据确凿,那么,中国人这种无法匹敌的忍肯定有其更崇高的目的,而不仅仅是使他们去忍受生活的苦难和被活活饿死。如果适者生存是历史给予的忠告,那么,一个具有忍这种天赋的民族,加上强大的生命力,肯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第十八章 知足常乐

我们已经看到,中国人在忍受任何困难方面具有令人惊叹不己、不可思议的能力。这种能力或许可称为一种心理悖论。明明是处于毫无希望的境地,他们却没有表现出一种失望;更确切地说,他们似乎是在作无望的抗争,并且往往不是为了希望。19世纪末叶,大多数民族都有一种烦躁焦虑的特性,而据我们所观察,中国人并没有这样的特性。他们似乎并不打算去迎接“一个美好时代的到来”,甚至从没想过会有这样的时代。

但是,“忍”和“韧”这两个词根本不能涵盖中国人全部的美德。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他们往往能在不幸的环境中保持心灵的安宁和长期的精神愉快,我们可称之力“常乐”。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唤起人们对这种美德的注意;当然也可能会提出某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以帮助对这种美德的理解。

说中国人“知足”,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只是满足于已经获得的,而不希望获得更多更好。正如我们在论及中国人的因循守旧时已经看到,他们的知足最能表现在他们对待自己的政体上。他们从来也没想过要改变那种政体。这就是中国人的脾气,对此,我们毫不怀疑。就一般的意义而言,因循守旧并非为中国人所独有,所有民族都有这种现象,不过中国人较为典型而已,很显然,中国人的因循守旧观念充满着整个社会,世代相传,完全压制了人们对于命运安排的不满。他们当然会遇到灾难,但却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始终固守这种观点的人不可能会努力去推翻已建立的秩序,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身受的压力过于沉重了。中国的知识界实际上是思想和行动的领导者,这是其他任何国家所不可比拟的。但是,中国的知识界却极力说服中国人,现存的体制是公认最好的。他们以史为鉴,旁征博引,以令人信服的实例告诫中国人,对他们的体制作任何改良都是行不通的。他们这种顽固不化的因循守旧正是这样慢慢地生长起来的。

中国人是一个相信命运的民族,对此还没有人完全认识到。在中国的经典中,有大量有关“天命”的论述。百姓之间也经常说到所谓“天意”。这种说法往往与我们所说的上帝无所不能极其相似。但在基本思想上还是有着根本的区别:对我们而言,“上帝”意味着一个任其观念中完全拥有并创造世界一切、能给我们带来关怀和预言的造物主;对中国人而言,“天”实际上指的是一个笼统的非人格的东西,而且还是完全说不清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命运。“好命”与“坏”,对中国人来说,其意思类似于儿童故事书中的“好神”与“坏神”。依据这些神秘的东西就能做成一切,或不能做成一切。

中国人的占卜、巫术、算命,其复杂的说法和做法是依据一种直线式的力的作用和相互作用。有数不清的中国人正是依据这种普遍实用的说法度日生活的。当然,在中国的不同地区,这种迷信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却是真实地存在于人们的心目之中。中国人,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都总爱说:“这是我的命。”尤其是那些运气不佳的人更是这样。相信命运的必然结果是走向绝望,或者失望;带着这种念头的人,尤其是中国人,只能像病人一样等待着最后的解脱,等待着时来运转。也许中国人并不像土耳其人那样始终相信命运,也许中国人的“命”不同于“真主之意”,但是,一个民族如果像中国人那样相信命运的存在,相信命运是事物的本质,是不可违抗的,那么就肯定不会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坚决抗争。

历史是以实例教人的哲学,这是希腊人长期以来的看法。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中国人自己的历史一直是他们的老师,正是吸取了历史教训,才使他们形成了因循守旧的尽最大可能地屈从而毫无怨言,而不愿花力气撞墙以表现出或多或少的顽强不屈,“不能医治的伤疯必须忍受”,这一古老的格言是他行事的依据。简而言之,中国人知道富该怎样,穷该怎样;最重要的是,在这两种情况下,他知道如何知足。

中国人的常乐,我们必须视之为一种民族特性,与他们的知足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所获得的幸福总是超过所期待的,与我们不同,他们总是尽量地自得其乐。普通的中国人没有过分的讲究。他们总是模范的客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吃饭,吃什么,他们都觉得够好的了。即使是为数众多的缺穿少吃的人,他们也始终保持不慌不忙,其样子显然会令我们感到惊异。

中国人的常乐一般与他们的好交际密切相关,这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忧郁孤傲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人的主要乐趣之一似乎是与人聊天,无论是老朋友还是陌生人,差别并不大。毫无疑问,中国人所遭受的许多痛苦可以通过聊天而感到大为缓解。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中国人乐于种树养花以点缀非常简陋的环境,并成为最大的爱好。有一句难以表达清楚的说法:“东西不多,应有尽有”。

对于我们的中国仆人,虽然有许多批评或许是公正的,但他们经常任劳任怨,为许多人长期做额外的工作,不仅没有怨言,而且经常觉得没有什么可怨言的,这的确又是难能可贵的。

中国的仆人,若是习惯于叫命苦,就会常常受到同伴的笑话,有时还会成为笑柄或口头禅。中国人不知疲倦地辛勤劳作,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纺线的人不仅能一直纺到半夜,为了节省一点油钱而在黑暗中劳作,而且不叫一声苦。他们起早贪黑,并视之为理所当然。像苦力、纤夫和独轮车夫之类,他们的劳动最为辛苦,但不仅没听到他们对世上分配不公有过牢骚,而且他们还常常放弃休息的机会拼命干活,并为一顿便饭而满足。有见识的旅行者经常提请人们注意中国劳工的这种很有意义的特点。霍西先生在《中国西部三年记实》中谈及扬子江上游时说道:“纤夫也值得一提。除了乐师和潜水员之外,他们几乎都是小伙子;他们总是愿意在岸上奔忙,吃饭的时间从不超过一刻钟,并且从来不发脾气。”阿奇博尔德·利特尔先生在《长江三峡之行》中也有类似的描述:“我们的5名纤夫紧紧攥住纤绳,踏着凹凸不平的岩石,一寸一寸地拉着船逆水而上。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这些穷苦力的顽强和韧劲,他们两个月才挣两元钱,每天三餐只是粗米饭,配一点洋白菜,正是靠这些食物,他们每天从早到晚,使尽力气。”

笔者认识一位受雇于外国人的车夫,他经常是推着沉重的车子一连行走数月。在行程中,他必须很早起身,走到很晚,运送着沉重的物品翻山越岭;一年四季,不论气候如何,赤脚涉水;每到一处,还要为雇主准备食宿。干了这么多的活,得到的报酬却不多,而他却没有任何怨言;干了几年的活,他的雇主说他从来也没见过这个仆人发脾气!除了某些细节有所不同外所有的读者都可能切实地作出同样的陈述。

也许中国人生病的时候最能表现出他们乐观的天性。一般来说,他们对一切都表示乐观,也希望人人对自己的境况保持乐观。甚至对于极度的病痛,他们也常常表现出充满希望的乐观。我们知道,许多中国病人,遭受严重疾病,往往又极度贫穷,总是得不到适当的营养,身边又无亲人,甚至还可能遭到亲戚的冷遇或抛弃,几乎看不到一线希望,但是,他们仍然一直保持快乐与镇定。而在同样的情况下,盎格鲁一撒克逊人肯定会表现出烦躁不安的情绪。我们相信,具有这种快乐性格的中国人决不在少数,每个在中国待久的外国人都会遇见他们。我们需要重申的是,如果历史所告诉的“适者生存”是真的,那么中国人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第十九章 孝悌为先

讨论中国人的性格,不能不谈谈孝顺。这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课题。“孝顺”与我们不得不采用的许多其他概念一样,难以用英语词语将它准确地翻译过来。其意义也和我们所理解的大相径庭。汉语中还有不少包含这一意义的概念,其中与“孝顺”联系最紧密,也最常用的一个是“礼”。为了对此加以说明,并为讨论中国人的“孝顺”性格提供一个背景知识,最好先引用卡莱尔先生的一段话(引自《中央王国》):“礼是中国人所有思想观念的集中体现;在我看来,中国可以贡献给世界的最合适、最完美的专著就是《礼记》。中国人的感情靠礼来满足;他们的职责靠礼来实现;他们的善恶靠礼来评判;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关系靠礼来维系——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由礼来控制的民族,每个人都作为道德的、政治的和宗教的人而存在,受家庭,社会和宗教等等多重关系的制约。”对这段话,威廉姆斯博士的评价最令人信服,他说:“将‘礼’译为‘ceremOny’很不准确,ceremony’的意义太过贫乏,而‘礼’不仅指人的外在品行,还包括支配所有真正的礼仪和礼貌的正确原则。”

翻阅一下“四书”和其他古代典籍,尤其是《孝经》,最容易让人确信,中国人十分重视孝顺。目前,我们只关注中国人现实生活中的孝顺观,看看他们是如何理解孝顺的,孝顺是如何成为中国人独一无二的特性的。要切记,中国人的孝顺是多侧面的,并不是在所有的条件下或所有的观察家都能发现其实质。

1877年,在上海召开的传教士会议上,雅蒂斯博士宣读了一篇论“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精心写作的论文中,他具体阐述了自己三十年来在中国的观察与经验。在论文的开头,作者提出,祖先崇拜只是孝顺的一种表现形式,接着又说,“孝’这一概念,容易产生误导,我们应当警惕,以免误人歧途。在我们了解的所有民族中,中国人是最不孝顺的,不服从父母,他们一旦知道了自己的需要,就开始固执己见。”曾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的、著名的中国典籍翻译家莱格博士,则断然否定雅蒂斯博士的观点。他宣称,他在中国的生活经验与此截然相反。这种相互矛盾的现象表明,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就像两支温度计一样。要想获得正确、全面的观念,就必须将这些互相冲突的观点联系起来,综合考虑。

长期的经验证明,中国的孩子,没有接受过如何正确听从父母的教育,我们把立即服从父母当成一条规则,他们对此却一无所知。可是,这些不受约束或半受约束的孩子长大之后,情形就不再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了。中国人认为,“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就是说,孩子长大之后,自然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它也可能讲的是其他意思,但它确实为孝顺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不过,这种现象似乎是由人们的孝顺观念、受教育的方式和各地孝顺的典型共同促成的。《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还有一种最普通的说法:“孝为万德之首,其诚存于心,而不在行。以行而论,世无孝子。”中国人还特别指出,任何道德缺陷都可追溯到孝心。违背礼节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忠心耿耿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克尽厥职是因为缺少孝心,对朋友不忠诚是因为缺少孝心,临阵胆怯是因为缺少孝心。这样,孝顺的内涵就远远超出了行为的范畴,不仅包含了行为的动机,还包含了所有的其他道德内容。

一般人认为,孝顺实际上是出于感激。《孝经》敕令章对此作了强调。据孔子说,父母死,要守孝三年,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娩于父母之怀”。守孝三年似乎成了对父母这三年养育之恩的回报。就是小羊羔吃奶时,还知道要跪着呢(羔羊,兽也,跪哺乳)!孝顺的人还要善待自己的身体,因为它是父母赐予的。不善待它,就等于忘恩负义。孝顺的人,当父母在世时,要竭力服侍;去世后,要经常祭拜。孝顺的人,要继承父道,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明显有了错误,作子女的也可以努力促使他们纠正。威廉姆斯博士引用《礼记》中的一段话,可以为证:“父母有过,下气怡然。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可以完全不听父母的告诫,然而,就连在中国都很少听到这样的事。

在《论语》第二章,我们发现,孔子对孝作出了几种不同的解释。在不同的情况下,他的解释也不同。第一次是在鲁国一位名叫孟懿的官员请教时,他只简单地说了句:“无违。”意思很容易理解,就是“不违背”,那位官员自然也是这样理解的,可是,孔子和他的同胞一样,也具有“拐弯抹角的天赋”。他并不亲自对孟懿作出解释,而是直到后来,他的弟子樊迟驾车送他时,才又重提这件事。樊迟听了,自然问他:“夫子,您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就抓住这个机会,作出了如下解释:“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毫无疑问。孔子希望樊迟能将这话转述给孟懿,这样,孟懿就会理解“无违”的真正含义了。还有一次是回答“孝”意味着什么。孔子强调对父母要事之以礼,否则,只照顾他们的身体,就无异于把他们当成马、狗来看待了。引用上面那些,是想表明,中国人的孝顺观主要是应该依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求。在中国,这是个古老的观念,孔子曾明确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这也说明他感到当时与古代已大不相同了,而他对古代则心往神驰,希望复古。夫子的这些言谈已过去好多世纪了。可他的教诲已深深地渗入到中国人的骨髓中。如果今天他仍活着的话,我们深信,他会更坚定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我们现在已经了解了中国人是如何看待孝顺与其他社会职责间的关系,可我们还不清楚中国人在现实中如何理解孝顺。随便挑十个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来问,怎样才算是“孝顺”?可能会有九个人回答:“不让父母生气。”父母生气是因为子女没有好好地服侍。说得简单些,还是应该“无违”,这是孔子的话,尽管他这样说时,包含着“特殊的意义”。

如果读者想知道有关的实例,就请看一看《二十四孝图》,它讲述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其中讲到东汉的一位少年,六岁时随父亲去拜访一位朋友。他发现,那人家里的桔子特别好吃,于是,就像一般的中国人一样,偷偷地塞了两个桔子在袖筒里。但在他告辞鞠躬时,桔子掉了下来,气氛变得十分尴尬。可是,这位少年非常镇静,他马上跪在主人面前,说了两句令其名声留传千古的话:“家母喜欢吃桔子,我是拿给她的。”他的父亲是当时的一位高官,在西方人看来,这孩子不可能没其他机会为他的母亲弄到桔子,但在中国人眼里,他却成了典型的孝子,因为小小年纪就能够为母亲着想,不过,也或许是因为他反应敏捷,很快就能想出借口吧。晋代也有一位少年,因为父母没有蚊帐,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权宜之计,每天早早地上床,整夜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甚至连扇子也不摇一下,为的是让家里的蚊子都来叮自己,好使父母能睡个安稳觉。与他同时代还有一个少年,在家里很不受继母的喜欢,可他的继母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吃鲤鱼,但在冬天又弄不到。于是,这少年就不加思索地脱去衣服,躺在冰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到这情形,大受感动,就钻了个冰窟隆,了上来,以供他那暴戾的继母享用。

中国人认为,“偏袒妻儿”是一种不孝之举。《孝经》敕令章中曾把它与赌博并列。《二十四孝图》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位汉朝人,家中很穷,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养活老母和一个年仅三岁的儿子。他就对妻子说:“我们太穷,甚至连母亲都养不起。但孩子会争母亲的口粮。为什么不把孩子埋了呢?孩子埋了,咱们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死了,就不能再有了。”妻子不敢反对,就挖了个两尺多深的坑,可在坑底,他们挖出了一坛金子。坛子上刻着一些字,说这些金子是上天赐给这位孝子的。假如没挖到金子,孩子可能就真被活埋了。按照一般人的孝顺观念,这人的行为可以理解,做法也正确、“偏袒妻儿”的感情不应阻止他活埋儿子以使其祖母活下去。中国人还相信,父母的痼疾、只要吃了子女的肉,就有可能治愈。

这些肉应该做好后、让父母无意中吃下。即使不敢肯定会治愈,中国人认为总有可能。北京《邸报》上经常出现这类事例。笔者认识一个年轻人,为了给父母治病,就曾经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了一块肉。对那块伤疤,他一直十分自豪,就像个老兵一样。毫无疑问,这类事情不普遍,不过也许并不罕见。

中国人的孝顺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需要有后,是因为需要人继承香火,祭把祖先。这已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同样因为这一点,中国的男孩子必须尽早成婚。三十六岁做祖父,在中国司空见惯。笔者的一位熟人,在弥留之际,曾责备自己有两不孝:一是不能亲自为老母亲料理后事;二是没安排好儿子的婚事。他的儿子当时只有十岁左右。这种想法,无疑会为大部分中国人所接受。

中国人休妻一般有七种理由,第一种就是不生男孩。对男孩的渴求,导致了纳妾制度。也随之产生了各种不幸。他们生男孩时就兴高采烈、趾高气扬;生了女孩,就神情沮丧、意气消沉。大部分的溺婴事件也与此有关,这种事南方比北方多。有时,人们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想获得这方面的信息极为困难,因为人们对此讳莫如深。中国的私生子也不少,但无论男孩女孩,人们都不希望把他们留在世上。即使不能直接证明各地溺杀女婴的事件比实际上要少,但从道理上肯定活埋三岁小孩以便养活其祖母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逃脱杀人的罪责,即使是不受欢迎的女孩。

中国人守孝的观念,上文已作了阐述,原来要求应满三年,可实际上已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第一十七章,夫子的一个门徒就坚决反对守孝三年,坚持说一年就足够了。对此,夫子最后说,在三年守孝期间,君子不能行乐,但如果你把它缩短为一年,只要行乐时能心安,就行乐好了。可是,夫子明确评价他“不仁”。

守孝比一切社会职责都重要,作儿子的,为政府服役时除外,一生要为此付出很多时间。也有一些特别的孝子,会在父亲或母亲的坟前搭个棚,整天住在那儿。最平常的做法是夜晚住在那儿,白天照常生活。也有一些人情守礼仪,完全沉浸在悲痛中,什么事也不做。笔者也认识这样一个人,他对父母极尽孝道,在父母坟前守了很长时间,仍然心绪不宁,给全家带来了一个不必要的负担。但中国人对此极为赞赏,完全不考虑后果。履行仪式是绝对的,其他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

好多人为了给父亲或母亲置办体面的葬礼,卖掉了最后一块田,甚至扒屋卖棒。这种行为是一种社会性的错误,但又很不容易让中国人明白。它符合中国人的天性,也符合礼,所以,他们觉得必须去做。

中国人极重视札仪和孝行,胡克神父依据自己的亲自经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例子,那时,他来到中国,尚不足一年,住在南方某地。他雇用了一位家在北京的教师,教师家中有一位老母亲,母子已四年未通音信。有一次,神父要派一个信差到北京去,考虑到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让教师也写封信回家,听说信差马上要走,这位教师就从隔壁教室叫了一个学生,对他说:“过来,拿着纸,替我给我母亲写封信,别耽误时间,信差马上要走了。”胡克先生十分惊讶,就问那孩子是不是认识老师的母亲,结果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人,“你没告诉过他,他知道写些什么呢?”老师不以为然地说:“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他学作文已有一年多了,掌握了不少文雅的辞令,你认为,他不清楚儿子该怎样给母亲写信吗?”孩子很快把信写好了,而且还封了口,老师只是签了名。这封信可以送给帝国的任何一位母亲,她们收到信时,也都会同样满心欢喜。

由于孝行对孩子的影响不同,就导致了两种情况。当然,两种极端的例子在哪儿都能找到。杀死父母的现象并不多见,这种人一般都是疯子,但对他的处罚与常人没什么不同。普遍百姓,终日在穷困潦倒中痛苦地呻吟,父母对子女过分苛酷,有时在所难免,所以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主动代父接受死刑的事也时有发生,它有力地证明了孝心的真诚与力量。尽管做父亲的可能罪该万死。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家庭关系纽带十分松弛,对刚从这种纽带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的孝行的确有些吸引力。尊敬长者的品质就对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特别有益。在西方,儿子长大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中国人眼里,这有点像长大了的牛犊或驴驹,因为只有动物才不受礼的约束。站在中国人的立场思考一些问题,就会发现,我们还有许多社会行为需要改进,我们大多数人就像生活在玻璃房子中一样,确实应该小心谨慎,不能乱扔石子。不过,不重点强调一下孝顺的几个致命缺陷,一切讨论都将徒劳无功。

中国人的孝顺观念有五大缺陷,两个已经讨论过了,还有三个未讨论。第一是它对作儿女的,列举了一大堆义务,可是对父母的义务,却只字不提。在中国,提这类建议是多余的。而在世界其他各地,它一直都是必不可少的。神启的智慧曾引导使徒保罗,使他以精炼的语言道出了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你们作妻子的,当顺从你们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女儿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孔子道德思想中的那些世俗的智慧怎么能与这些意义深远的准则相比呢?所有的教义都不为女儿说话,全都为了儿子。在这方面,多少世纪以来,如果中国人不是色盲的话,怎么会没发现这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呢?生为男身,就被家里奉为至宝,生为女身,则成了家中可怕的累赘,就算不一定被溺死,也一定会终生饱受歧视。

中国人认为,妻子是卑贱的。孔子没有说过丈夫应该对妻子如何,或妻子应该怎样对待丈夫。儒教只是要求男人应该依从父母,同时也强迫妻子这样做。妻子与父母产生矛盾时,因为妻子次要、卑贱,她就应该让步、屈服。中国家长制的社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弊病。它压抑人的某些天性,但又将另一些天性训化至极端;它使整个社会成了老年人的社会,青年一代则倍受压抑,处在从属地位。钢铁般的压力禁锢了人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利有益的变革。

孝道中传种接代的宗旨是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它要求,无论有没有养活孩子的条件,都必须生养。它导致了早婚与人口泛滥,使人们倍受贫困的煎熬。它也是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的根源,它永远是一个祸根。祖先崇拜真正是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集中体现。如果正确地理解的话,它是一个民族被迫套上的最沉重的苦轭。正如那茨博士在上面的那篇论文中指出的:令人恼火的是,数亿中国人都受无数死人的支配,“活着的一代受过去无数代人的控制。”对于令人窒息的保守主义来说,祖先崇拜是最好的形式与保证。如果保守主义不受到道德上的打击,在本世纪的最后十五年,中国如何能够使自己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呢?如果中国人继续把过去的死人当做真正的神灵,他们如何能够向前迈出切实的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的孝顺完全是由恐惧和自私造成的,这二者是左右人灵魂的最有力的因素。鬼魂因为具有制造灾难的力量,故而受到崇拜。孔子有一句富有智慧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忽略了供品,鬼魂就会发怒,接着就要报复。崇拜它们就是一种较保险的方式,这似乎就是各种崇拜死人观念的核心。活人之间,推理也同样简单。儿子孝顺老子,也要求自己的儿子尽孝,这就是养孩子的目的。“种树遮荫,养儿防老。”无论是老子,还是儿子,都很清楚这一点。“没有尿床的孩子,就没人坟前烧纸。”每一代都要偿还上一代的养育债,也要求下一代最大限度地偿还自己。因此,孝顺的品行就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传了下来。

对于中国人过分夸张的孝顺,有一种忧郁的观点认为,中国人既没有把崇拜对象具体化为上帝,也没有能够认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顺最完美的,最终的表现形式,它纯粹是由泛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构成的。它把死人变成神,神也不过是死人而已。他们只对父母表示爱、感恩和畏惧,他们不知道天上的父,就是知道了,也毫无兴趣。中国人要么接受基督教,要么放弃祖先崇拜,二者不能共存。在这二者生死斗争中,适者生存。

第二十章仁爱之心

“仁”向来被中国人列为“五常”之首。“仁”字在汉字中由“人”和“二”两部分组成,可能是想表明,仁产生于两个人的相互交往。对文字本身的意义,我们没必要深究,因为它并不能代表生活——聪明的观察家应该了解的是现实生活。不过,尽管有一些本该了解真相的人常常作出浅薄的论断,认为中国人不具备仁慈的品质,这绝不是事实。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儒教教人温良,佛教劝人慈悲,这不能不对中国人产生显著的影响。更何况,中国人有强烈注重实际的天性。他们一旦要“行善”时,肯定会找到大量行善的机会,并做出各种“善事”来。

中国人引以为荣的慈善行为有设立保育堂,建立麻疯病院、老人收容院和免费学校等。因为中国缺乏实用的户口统计,现在可能还不知道这类机构究竟有多少。戴维.希尔牧师曾调查过中国中部的一些地方,发现杭州城有三十家慈善机构,每年的开支大约为八千英镑。但是,冒昧地说,这些慈善机构仍然相对不足,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尤其是大闹市区人口密集,他们需要大量慈善机构。

中国发大水或闹饥荒时,各地普遍设立施粥棚,也为穷人捐赠衣物。这些事也不全由政府来做,民众自己也互相帮助,共度难关。这类耗资巨大的事例并不罕见。灾荒年头,逃荒的灾民潮水般地涌进城市,相当必要时,他们被允许在车棚里、空房子里住下来。因为假如这些成群结队的灾民遭到拒绝,他们就会采取行动,实行报复。这时,让步是最明智的做法。另外,各省在外地设立的同乡会也属于慈善机构。它主要照顾离乡在外,穷困潦倒的人,或者客死他乡、遗体无法运回家乡的人。这是一种保险性质的日常性事务机构,中国人大概也这样认为。

在一些劝人行“善”的书中。有的人对自己做过的恶事直言不讳,引以为耻,也宣扬自己做过的善事,并引以为荣,善恶的结果会在判官的生死簿上显示出来,并决定着他们的来世。这种简单的报应观念清楚地反映了中国人注重实际的天性,就像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他们总是执着地为来世考虑。在他们眼里,来世不过是现世的伸展与延续。大部分中国人乐于行善的目的是期望获得回报。有时,公开善行背后利己的动机,会带来不可思议的后果。1889年4月,杭州的官吏为帮助因黄河泛滥而受灾的难民,试图通过对城中茶馆卖出的每杯茶水抽税来筹集资金。但古都的民众对这一做法的态度就像1773年波士顿市民对茶税的态度一样。官吏贴出告示:“行此无上善举,必得善报。”他们想以此来赢得民众的支持。可是,民众与茶馆联合起来,进行抵制,终于使这一计划彻底破产。满城居民如此团结一致,共同抵制强制人获得的“善报”,对我们来说,确实罕见。

为穷人提供棺材;把暴露野外的人骨头收集起来并重新埋葬;烧掉捡到的字纸,以免它们遭亵渎;买活鱼、活鸟,把它们放回大自然;还有些地方,为需要者赠送神秘的膏药,免费种痘,低价出售或赠送劝世良言,这些都成了中国人行善的主要内容。因此,也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一样,真正对人怀有善良意愿的行为就退居其次了。而这些陈旧的做法又几乎如出一辙,千篇一律,做的人也极少动感情,动头脑。站在岸边,看渔人撒网、捡鱼,撤网、捡鱼,当然比帮助站在家门口的乞丐容易多了。

况且,对注重实际的中国人来说,有一点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鱼一人水,鸟一出笼,它们就自谋生路去吧,他们应做的已经做完了。鸟儿或鱼儿们不能指望放回它们的人会为它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对人来说,他们只是在积德,在做自己的事,至于鱼或鸟以后的命运,他们可管不了。

在中国,“善门难开”,关上更难。没有谁能预料到愿望良好的行为在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也没人知道因此而招来承担更多责任的危险。明智的做法就是对自己的行为时刻谨慎。一个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曾应当地一些绅士的请求,帮助一个双目失明的乞丐,为他治眼,其实,不过是小小的白内障而已。后来,乞丐的眼痊愈了,他重获光明。然而,那些绅士知道之后,却说传教士砸了乞丐的饭碗,因为,他现在不能再讨饭了。因此,传教士应该养活他,雇他看门。

有时,一个很少与其他人交往的慈善的老太太,款待其他的老太婆——她们看起来似乎应该得到周济,但是她却会成为这些人残酷榨取的牺牲品。我们曾听说过这类事情,虽然只有一例,但估计并不罕见。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国人很少有发自内心的仁慈,哪怕是那么一丁点儿也没有。

瘟疫、饥荒爆发或黄河大决口时,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迟早总会派人到灾区,试图帮助灾民。不过,他们从不采取长久性的、大规模的防范措施,仅仅是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似乎这种事只会发生一次。对灾民的帮助也经常在关键时刻偏偏中止了。比如说,人们经过长期痛苦的煎熬,好不容易挺到了早春,这是个最容易发病的季节,可是政府只给一点儿救济就把他们打发了,要他们赶快回家,老实干活。理由不用说,谁都知道:政府的钱用完了,田里还正需要人干活。麦收前,只要他们有吃的,就足够了。政府也很清楚,如果不给一点救济,天气转暖,瘟疫就可能爆发,人们大批地死去要比小灾难更令人注意,更易引起麻烦。

“腊八舍粥”也一样,是典型中国式的慈善活动,它也只注重活动的表面形式。腊月初八这天,平时没机会行善的人,早已准备好要慷慨施舍。按照风俗,他们一整天会向所有来讨粥的人施舍,不过,这些粥都是最便宜、最难让人下咽的。这就是所谓的“行善”,人们以此来积德。如果某一年碰巧丰收,可能就没有人来讨粥了,因为即使穷光蛋在家里也可以吃到同样或更好的饭食。即便如此,仍不足以使施粥者停止舍粥,或换上更好的食物。一天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来讨粥,它们最终被倒进了猪槽。而行善的富人们也带着悠悠的满足感回屋睡觉去了。今年的义务他己尽了,良心也得到了满足,他是个仁慈的人。但假如遇到了坏年头,米价暴涨,他们就没心思行善积德了,因为他们“行不起善”。

前面,我们说过对乞丐的施舍,在中国,成群的乞丐随处可见。他们所得到的施舍有点保险的性质。众所周知,城里的乞丐常常组成强大的帮派,他们远比与自己争斗的任何帮派都更强大,因为他们一无所失,也无所畏惧,这可是无与伦比的优势。如果一个小店主拒绝了一个乞丐的乞讨——他会像日内瓦仲裁那样镌而不舍,就会有成群的乞丐前来骚扰。就连一个精神麻木的中国人也会感到这是个沉重的负担,乞丐们要等到自己不断升级加码的要求完全满足之后,才让店主继续做生意。店主和乞丐对拒绝的结果都很清楚,因而使得这类善行就像涓涓细流,绵延不绝。

对经常可以看到的,川流不息的难民,人们也同样对待。通过这些,你将认识,这不仅仅是使难民受惠,更重要的是行善者以为自己因此可以获得福报,中国人施惠的每一个对象,都可被看成“小情人”,行善者的一切行为目的只是使自己在现在或未来生活得更好些。

对于中国人这种扭曲的慈善行为,应该再加上重要的一点,即无论何种事情,好事也罢,恶事也罢,都不能逃脱日益萎缩衰退的中国政体的压榨,而且这种压榨和政府的其他计划一样组织严密。想知道一个中国人把赈济款据为己有的全部细节,简直比登天还难。不过,在一些紧急关头,如大饥荒中,可以充分肯定,即使民众的深重苦难也不能阻止元耻的官吏侵吞手中的赈济款。此时,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民众的苦难及赈济款上,如果外界既不知道款子的筹集情况,也不知道其使用情况,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当中国人开始更多地了解西方文明的时候,他们所了解的只是西方人强迫他们接受的西方文明中最坏的成分。在他们看来,基督教世界遍布非基督教世界无法比拟的慈善机构,这肯定是件了不起的事。这也可能会促使他们去探求隐藏在这一意味深长的事实背后的东西。我们还应该提醒中国人去注意一个令人深思的细节:表示“仁”的汉字与其他和感情有关的汉字不同,它没有以心字作偏旁,这说明,它代表的美德通常是缺少诚意的,其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慈善活动应是一种本能,无论有无明确的必要,都要找机会表现出来。中国人完全缺乏这种精神,这的确不是人类的进步。如果中国人想创造出真正的慈善,就必须经历西方人过去的经历,把仁慈变成人生的重要成分。

第二十一章 缺乏同情

我们已经考察了中国人的慈善活动。仁慈是一种善良的天性,同情也建立在它的基础上,我们姑且认为中国人的确做了些慈善事业,下面所要阐明的是中国人明显缺乏同情。

我们要时刻牢记,中国人口众多,各地会定期发大水或闹饥荒。很多国家的事实都表明,社会条件是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但在中国,似乎不怎么灵传种接代是中国人的首要愿望。最穷的人家

也要在儿子很小时就给他们娶媳妇,随后这些孩子又生出一大堆孩子,就好像他们生活有保障一样。还由于一些其他原因,结果使得中国人的生活简直就是干活,吃饭,吃饭,干活,几乎就像一个短工,这已经难以避免。如果一个外国人不能马上意识到,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缺钱,他就不可能长期与中国人相处。事情一开始做,他们就要钱,因为他们一无所有,给了钱,做事的人才有饭吃。即使是小康人家,急需用钱的时候,也很难筹集到起码的数目。中国有个意味深长的说法,用以形容办丧事、打官司时被迫借钱的窘状:“过贱年”,就是说好像一个饥饿的人,不顾一切地寻求帮助。除了境况较好的人家外,谁都不可以指望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独立操办这类事情。令人绝望的贫穷是帝国最突出的现实,它使得人与人之间明显变得冷漠。在物质困乏的压力下,人们已形成一些固定的习惯,即使是直接的生活需求不再紧迫时,他们仍保持艰苦的生活水平。中国的生活就像一个椭园,钱和粮是它的两个圆心,一切社会生活都围绕着它们旋转。

帝国民众的极度贫困、他们为生活所需而进行的长期艰苦的抗争,以及在各种难以想像的条件下所遭受的令人同情的苦难,都是世人皆知的。中国人的慈善行为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也都只不过是想从令人绝望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哪怕是千分之一那么一点点。这些苦难一直沉重地压迫着他们,要是遇到灾荒年头,还不知要糟多少倍呢!中国的有识之士应该意识到他们那些缓和痛苦的办法是彻底行不通的。无论是靠个人的慈悲,还是靠政府的干预,即使做得再好,也只能改善表面的症状,对于根除疾病完全无效。就像发冰块给伤寒病人一样——每个人就这么多,没有医院,没有饮食,没有药物,没有护理。因此,一点也不奇怪,中国人没有变得更慈善,而是在全然缺乏制度、预见和管理的情况下,一直保持行善的习惯。我们都清楚,即使一个有教养的人,长期面对既无法阻止又无力帮助解决的灾难,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现代的战争就是一个明证。第一次看见血,会精神紧张,产生难以消除的印象,但它很快就消失了,人也变得麻木了。对有经验的人来说,对血的恐惧一生只有一次。中国经常发生战争,人们对战争的结果也早已习以为常。

对残疾人的态度也能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中国人一般认为,呆子、瞎子、尤其是独眼龙、聋子、秃子、斗鸡眼都应该避而远之。似乎生理上有缺陷,道德上也一定有缺陷。据我们观察,人们不会对这些人冷酷无情,但总是缺少同情。就像古犹太人认为的,这些人肯定暗中犯了罪,因此才遭到这样的惩罚。相反,西方人会对这种人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

一个不幸残疾的人,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不能忍耐嘲讽就不能活下去。对他最温和的方式是描述他的缺陷,以引起众人的注意,药铺的伙计会对一个病人说:“麻子老兄,你是哪村的?”一个斜眼人听到“眼斜心歪”也不足为奇,假如是个秃子,就会听到:“十个秃子有九个是骗子,最后一个如不哑巴,也一样。”这些不幸的人终生都必须逆来顺受,只有当他听到长年不断的嘲弄而不再温怒时,才能够安于生活。

对精神有问题的人,中国人同样坦率得过分。旁观者会说:“这孩于是个笨蛋!”可实际上,他也许并不笨。不断地重复说他不长脑子,很容易摧残他未发育完全的智力。以这种方式对待精神病患者或其他病人,也十分普遍。也许恰恰就是这种方式导致了疾病的产生,并使之更为严重。他们所有的毛病、生活的细节成了公众的谈资,而他们自己所能做的只是完全习惯于被称为“疯子”。“二百五”、“蠢货”等等。

在一个重视生男孩的民族中,因没有孩子而遭到谴责与嘲骂,一点儿也不奇怪。就像传说中先知撒母耳*的母亲,“为了激怒她,仇敌触动了她的痛处。”不管有意无意,一个母亲悄悄地闷死了她的一个孩子,人们对此并不大惊小怪,那一定是个女孩。

*注:撒母耳,《圣经》中希伯莱的士师与先知。新娘的心情当然是不难想像的。

婚礼中新娘的遭遇也是中国人缺乏同情的典型例证。新娘一般都很年幼,也很害羞胆怯,突然置身于那么多陌生人当中,难免感到恐惧。尽管各地风俗差别很大,但都任凭众人盯着这些可怜的孩子,完全漠视她们此刻的心情。有的地方,人们可以随意拉开轿帘,盯着新娘看;还有的地方,新娘会成为尚未出嫁的姑娘们取乐的对象。她们站在新娘经过的道旁,大把大把地向她头上撒草籽或谷糠,新娘的头发是费了好长时间,仔细油过的,那些东西会牢牢地粘在上面。在公婆门前,新娘一下轿子,就立刻成了人们品评的对象,仿佛一匹刚买来的马,此时此刻,

中国人一方面特别注意细节,另一方面又会做出对别人显然不合时宜的事。我的一位中国朋友,就说过一些失礼的话,可他一点儿都没觉察到。他描述他第一次见到外国人时,说他感到最惊奇的是他们脸上长满了胡子,像猴子一样,然后他还再三保证说:“我现在已经非常习惯了。”老师则会当着学生的面评价学生:靠门的那个最聪明,二十岁时一定会高中,而邻桌的那两个的确是他所见学生中最愚蠢的,这种评价会对学生产生何种影响,从来没人想过。

中国人缺乏同情还表现在他们的大家庭生活方面。尽管各家情况不同,我们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他们的家庭生活并不幸福。他们也不可能幸福,因为缺少感情上的结合,而这一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恰恰是至关重要的。中国人的家庭只是个人组成的团体而已,他们持久稳定地结合在一起,有共同的利益,也有不同的利益。这种家庭在我们看来根本不是家庭,因为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同情心。

在中国,女孩一出生,多多少少总不受欢迎。她们的遭遇中有大量有意义的事例,可以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

在中国,母亲和女儿共同住在封闭狭窄的小院子里,难免会发生争吵,由于平时很少受到约束,她们便往往恶语相加。中国俗话说:“再骂总是亲闺女。”对于想了解中国家庭的人,这句话确实很有意味。女儿一旦结婚,除血缘关系,就与娘家没多少关系了,将她的名字从家谱中抹去,是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她不再是我们家的女儿了,而是别人的媳妇了。但人的天性又促使女儿隔三差五回娘家走亲戚,这也是地方风俗,某些地方,女儿经常回娘家,而且住的时间很长;而另外一些地方,女儿则应尽量少回娘家,如果娘家人全死了,她就几乎再也不回去了。不管这些风俗有多少细微的差异,人们普遍认为,媳妇是婆家人。女儿回娘家,严格说来,是出于一种做活的考虑。她们常常带上婆家的一大堆针线活,而娘家的人必须帮她做完,每次还要尽量带上自己的孩子,这样,既可以避免自己不在时没人照看,最重要的是孩子能在姥姥家吃喝花销。对于女儿较多的家庭,频繁的造访会令全家人感到很可怕,简直是一种严重的盘剥。因此,父亲与兄弟常常阻挡女儿回来,母亲却暗中支持。但根据当地风俗,如正月里的某些日于,尤其还有节日,女儿回娘家是不能限制的。

女儿回婆家时,就像谚语中讲的贼,从未空手而归。她应给婆婆带些礼物,一般是些吃的。假如忽略了这一点,或者没能办到,婆婆就会演戏似地发一通脾气,女儿嫁到穷人家里,或者后来家道衰落了,假如她有一些结了婚的兄弟,她将会发现,回娘家就仿佛医生说的,“处置不当”。娘家的媳妇和已出嫁的女儿之间就会爆发战争,就像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一样,都把家看成自己的领地,把对方看成入侵者。如果媳妇在家里足够强大,她们就会像非利士人那样,对不能统统消失或赶走的仇敌索取贡品。媳妇在整个家庭中的地位,严格地说,形同奴仆。找仆人,当然要找健壮的,发育良好的,而且还要懂得烹调、缝纫等生活技艺,不论当地人如何谋生,她们总比没有力气和办事能力的孩子要强得多。因此,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一个十岁左右瘦弱的男孩会要一个健壮丰满。二十岁的姑娘作媳妇了。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姑娘还要尽心尽力照看生天花的小丈夫,天花是一种幼儿病。中国媳妇的苦难简直罄竹难书。中国妇女一般结婚很早,她们一生中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受婆婆的绝对控制,由此,人们大概可以想像出媳妇在倍受虐待的家庭中,遭受了多么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做父母的,在女儿遭受虐待时.只能对她的婆家表示抗议,或在女儿受虐自杀后,索取高昂的送葬费,除此之外,他们完全保护不了自己的女儿。如果丈夫严重伤害、甚至杀死了妻子,只要说她对公婆“不孝”,就可以逍遥法外了,我们有必要重复一遍,年纪轻轻的媳妇自杀,在中国司空见惯,有些地方,各村都会接二连三发生这类事。一位母亲曾责备已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怎么会死不成?”痛哉斯言!

在几年前的北京《邸报》上,河南总督偶然披露了一种情况:不仅父母杀死孩子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作婆婆的杀死媳妇只需交一笔罚金就行了。在报告的案例中,有一位妇女用香柱烧她的童养媳,用烧红的火钳烙她的双颊,最后又用滚烫的开水把她烹死。这位总督的奏折里还提到了其他类似的例子,其可靠性是勿容置疑的。这类极端野蛮的行径大概并不多,不过,残酷的虐待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却是常见的。

中国有许多妇女嫁给人作妾,她们的生活也十分痛苦。她们生活的家庭,极少是幸福的,总是不断发幸争吵和公开的打斗。一位在中国住了很久的外国人写道:“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的长官,是个大富翁、大学者,诗人,也很有才干,通晓经典教义;但他任意欺骗、诅咒、搜刮和体罚百姓,以满足自己罪恶的欲念。他的一个妾逃跑了,抓到后,被剥光了衣服倒吊在梁上,严刑拷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可不能生病。女人、孩子病了,男人根本不把它当做一回事,任其发展,到最后常常都是病人膏盲,因为男人没时间照料他们,有时是因为“付不起医药费”。

我们前面讨论的孝顺观念把年轻人看得无足轻重。他们的价值只在未来,而不是现是。西方的许多做法在中国常常是被反其道而行之。三个旅行者当中,最年轻的要吃苦在前。最年轻的仆人也一律最辛苦。百姓的生活穷困难熬,孩子们经常会因苛刻的压制而离家出逃。在外头,他们一般都能发现生存的希望,因为可以与别人合伙谋生。。出逃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据观察,最普遍是因为不堪虐待。我知道一个男孩,最近斑疹伤寒初愈,很想吃东西——这种病人一般都是这样。

他觉得家里的粗糙的黑窝头实在难以下咽,就跑到街上,非常奢侈地买了大约两毛钱的点心吃了,但因此受到父亲的严厉责骂,于是一气之下,跑到东北去了,从此,杳无消息。

乔治.D.普林蒂斯说,男人是支配者,女人只不过是“细枝末节”。这话用来形容妻子在中国家庭中的地位,非常恰当。人们认为,婚姻对女方家庭是为了不再抚养她,摆脱一个负担,对男方家庭则是为了传种接代。除非深究潜在的动机,人们对此都是闭口不谈。但是在中国,没有谁对此心里不清楚。

婚姻的这一目的,在较穷的阶层表现得更突出。寡妇再嫁,人们会说:“现在她不会饿死了。”俗话说:再嫁再娶,为了肚皮;没吃没喝,拆灶散伙。灾荒年头,丈夫抛弃妻儿,任其乞讨或饿死,己是司空见惯,有很多家庭把儿媳妇赶回娘家,由娘家赡养,或最终饿死。他们说:“你们的女儿,你们自己养活吧。”有时,发给哺育婴儿和妇女的特殊救济粮,会被男人吞吃,尽管这种事可能并不多,可总在发生。

仅仅通过灾荒年头的现象评价一个民族,显然有欠公允,然而,重要的是,特殊的岁月常常是检验社会基本原则的试金石,和平时相比,可能会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卖儿,并不只发生在灾荒年头。只不过,这时人似乎忘记是在从事人口交易。了解真情的人都知道,早几年,很多灾区,买卖妇女儿童就像买卖牲口一样公开,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不用赶到集市上去。1878年,大灾荒几乎席卷了整个东三省,并向南蔓延,买卖妇女随处可见,十分普遍。大量的妇女被运往内地。有的地方,运输都出现了困难,甚至连一辆马车都雇不到。人贩子千方百计转运刚买到的妇女,把年轻的从灾区或人口过剩的地方运往因造反而人口减少、或多年娶妻困难的地区。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这一奇怪的交易对买卖双方可能都是最好的出路。尽管卖方妻离子散,天各一方,但买者与卖者毕竟都能活下去。

我们说过,中国人之所以对病人熟视无睹,是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女人和孩子”。天花,在西方被当成可怕的灾祸,可中国人对它一点儿也不重视——尽管在中国经常有人染上这种病,而且几乎无人能逃,这也只因为害天花的主要是孩子。因害这种病而双目失明的人十分普遍。中国人对婴儿生命价值的忽视程度,令西方人难以想像。他们强烈反对毁坏人的尸体,但对婴儿的尸体经常不加掩埋。婴儿死了,人们都是说:“扔掉”,用芦席松松地卷了,抛到荒野里,不久就被野狗吃掉了。有的地方,还流行一种恐怖的习俗,把婴儿塞进乱坟岗的死人堆,以免“鬼魂”回家骚扰。

我们感到天花可怕,中国人却不在乎。可他们对斑疹伤寒与伤寒的恐惧,如同我们见了猩红热一般。一个人离家在外,得了上述其中任一种病,都难以得到妥善的护理,甚至一点护理也得不到。向其他人请求帮助,得到的回答肯定是:“那病传染。”尽管伤寒多少有些传染,可在云南的一些山沟里,它可能是最令人胆寒的灾难。巴伯先生描述说:“患者不久变得虚弱不堪,接着一连几小时,浑身疼痛难忍;随后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患了这种病,十之八九,性命不保。”据当地人说:“病人房间的各个角落都被鬼占据了,桌子和床在里面四处移动,发出声音,清楚地回答人们的提问。”可是,很少有人冒险进屋。传教士向我证实,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害怕传染,人们像对待麻疯病人一样将病人丢弃不问。如果家里的老人患了这种病,最好的照顾就是把他挪进一间孤零零的小屋子,放上一碗水,锁上门。挂念他的亲人每天两次战战兢兢地从门缝往里看,用棍子捅捅病人,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中国人性情温和,在这样一个民族,每个家庭中肯定存在友爱行为,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疾病与灾难尤其容易唤起人类天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在一家为中国人开的西方医院里,我们耳闻目睹了很多实例,不仅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真诚相爱,就连陌生人之间也彼此爱护。一位中国母亲见到失去母亲的婴儿,很愿意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因为不忍心看着他饿死。

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没人愿意帮助别人,这是中国多重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比如,一个聪慧的男孩,经过考虑,想去读书,即使他没机会入学堂,这也非常合乎清理。可他周围的很多读书人,宁愿闲着无事,也不愿教他识字。他一流露出读书的愿望,就会招来无穷的嘲讽,这些人曾经年累月待在学堂里,他们似乎认为:“这家伙凭什么走捷径,我们费了好多年时间辛辛苦苦学来的东西,怎么能教他,让他很快学会呢?还是让他和我们一样请老师吧。”尽管个别人可以自学,但是很少有人能真正学到知识,哪怕是最基本的识字也不可能。

见人落水,竟袖手旁观,所有在中国的西方人都对此大为震惊。

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扬子江上着火,岸上挤满了观望的中国人,但没人营救落水的乘客与船员。最后,那些拼命游到岸边的人,很多都被抢劫一空,甚至身上的衣服也被剥去了,还有一些人被当场杀死。不久前,英国也曾发生沉船事件,但没有出现不营救的现象,我们应该将这些事比较来看。1892年秋天,英国一艘庞大的汽船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渔民和政府官员都尽全力救助幸存者。不过,中国人对灾难麻木不仁,这是个普遍的事实,尤其离家在外,俗话说:在家日好,出门一时难。

在中国旅行,人们普遍发现,沿途的人对陌生人缺乏友善与帮助。夏天遇到暴雨,无法继续旅行时,需要前进的人会发现,这时天公和人在合伙捉弄他。即使你走的路通向泥潭,也没人会提醒你。你走入泥潭,与附近修路的人无关。我们说过,中国人不重视公路建设。所有的路在任何时候都布满了深坑,旅行者一旦陷进去就难以自拔。这时,周围立刻会聚满看热闹的人,他们都像一句成语所说的:“袖手旁观”。直到答应给钱,旁观者中才会有一位站出来,帮你一把。不仅如此,当地的居民还经常故意在难走的地方挖一个深坑,这样,陷进去的旅客不得不花钱请他帮忙。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若不了解道路情况,最好不要听当地人的劝告,只管照直往前走,只要不能肯定所走的是一条绝路,就比接受他们的“帮助”好得多。

可是,我们还听说过,一家外国人搬到中国内地的一个城市,受到了人们的热诚欢迎,邻居甚至主动借家具给他们,直到他们把家具备齐。类似的事情无疑还有,不过,谁都明白,这只是例外。人们一般除了对新搬来的人感到好奇外,更多的是表示冷漠,就好像肥鹅注定会招来贪婪与阴沉的敌意,最终被拔光羽毛。还没听说过,外国人遇到天灾人祸,中国人自愿帮忙的先例,当然,也可能出现过。我们只听说,曾有一些海员尝试从天津到烟台、从广州到汕头作陆上旅游时,自始至终没人给过他们一碗饭,或留住一宿。

在中国,将客死他乡的人运回家,途中住店非常困难,一般是住不成,我们曾听说,一位死者的兄弟,因店主不让住店,不得不在街头过夜。请摆渡者将尸体运过河,也会被狠狠地敲一笔。我们还晓得,有些人为免引起怀疑,就把尸体层层包裹,再外扎草席,使它看起来像一包货物。据说,前几年的一个寒冬,山东维县的一家店主因为怕几个快要冻僵的旅客死在店里,拒绝他们住店。结果,这几位旅客都冻死街头。

中国人作恶犯罪,很少有人告发,部分原因是没钱告状,另外也不愿惹人注意,通奸案一般私下了结。插足者会遭到一大帮人的毒打,中国人相信“人多势众”。有时,这个人的腿会被打折,有时是胳膊,更多的情况是被用生石灰弄瞎双眼。笔者知道几个这方面的例子,这类事情一点儿也不罕见。有一位聪明的中国人,他不了解西方人的思想“方式,当他听到外国人抗议这种极为残酷的做法时,毫不掩饰他的惊讶,他说,这种处理方法在中国已是“非常宽容”的了,就像他自己,仅仅残废而已,否则,早被杀死了。

“为什么老是到我家吃饭?”作嫂子的会对小叔子这样说,他已离家多年,在外头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双眼被人用生石灰弄瞎了,“这儿没地方让你住,硬的,有刀;软的,有绳,你只配要这些!”这是那位无法医治的盲人偶然告诉我的,如果有希望,他还想获得一丝光明;若是没希望,他暗示说,无论“硬的”,还是“软的”,都可以让他解除痛苦。我们很少听说过,这类暴行的受害者告官成功过。对他们不利的证据已经压倒了一切,而且官员们十之八九认为他们活该,罪有应得,甚至还应该加重惩罚。即便他打赢了官司,处境也不会有所改善,只会变得更糟。他的邻居会更加愤怒,那时,他连命也难保了。

中国人把人视为神圣的,但生活中很少重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在中国,偷盗是最易惹人愤怒的罪恶之一。因为人口众多,而且经常濒临无法生存的境地,偷盗就被视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其危害仅次于谋杀。在一次救灾中,一位分发救济品的人,发现一位妇女像疯狗一样被锁在石磨上,她是个盗窃狂,早已精神错乱。如果一个人被发现是小偷,或因某种原因而被公众唾弃,他就可能在简单讯问后被公众处死,这和弗吉尼亚早些年治安维持会的做法没什么两样。有时用刀子刺死,更多是活埋。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吞金”,其实,这非常残酷。笔者认识四个人,曾差点被这样处死。有两例是已被捆上,有一例是坑已挖好,后来由于族人中一些长者的干预,才没有被活埋。另有一例,发生在笔者很熟悉的一个小村子里,一个年轻人偷东西,已经不可救药,人们也知道他神经不正常。他本家的一些人和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在村口的小河上砸了个冰窟窿,把他捆紧,塞了进去。

太平天国起义闹得最凶的那段日子,到处都很紧张。一张生面孔,一旦有嫌疑,就会被抓起来,遭到严厉的盘查。若不能交待清楚,使抓他的人满意,马上就会遭殃。在离盘查点几百码远的地方,文告上写着将近二十年前发生的两件惨事。当时,官吏们发现,他们自己几乎无力执法,就发布了一个半官方的告示,让百姓捕捉所有的可疑人物。一次,村民们发现,一个人骑着马向村子里走来,不像是本省的。盘问中,那人怎么也说不清自己的来历,接着又发现他的包裹中塞满了珠宝,这显然是偷来的,村民们就把他捆起来,挖坑活埋了。这时,又看见一个人惊恐地从田野中跑过,有人猜测他可能是同伙,索性连他也一起埋了。有时,陌生人还被迫自己挖坑。在无法无天的时代,所有的人都会变得胆大妄为。一些老人回忆说,那时候,像这类事数不胜数。1877年,爆发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剪辫运动,当时,大半个帝国都被白色恐怖所笼罩,许多有嫌疑的人都被活埋了。当然,特殊情况下,任何民族都会产生这样的恐怖时期,我们也不能太苛求中国人。

中国人缺乏同情,最突出的表现是残酷。他们一般认为中国的穆斯林比他们自己更残酷。尽管可能真的如此,但了解中国人的人,肯定都认为,对别人的痛苦漠然置之,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文明国家能与中国相比。就拿孩子来说,在家里,他们几乎无拘无束;一旦开始上学,这个充满温情的天国就消失了。《三字经》是帝国最常用的启蒙教材,这本书中有句话,叫做:“教不严,师之情。”老师的性情与学生的天资都会影响老师对学生的态度。不过一般来说,都非常严厉。我们曾见过一个刚被老师惩罚过的学生,那情形就像在街头打了一架,头破血流。老师让他掌握写应试文章的秘诀,他没做到。老师发火,学生挨骂,更是常事。另外,不幸受罚的孩子还会遭母亲的毒打,一位平时拿孩子出气的母亲,遇到特别刺激时,更会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孩子。

中国人缺乏同情还表现在他们的刑法制度中,根据帝国的法典,很难判断哪些刑罚合法,哪些刑罚不合法,因为有一些不符合法令条文的做法会得到社会习俗的认可与支持,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打板子的数目,它们常常高出法律规定数目十倍,有的多达百倍。这里,我们没机会公正地评价中国人对囚犯惨无人道的严刑拷打。在像《中央王国》或者《胡克游记》这类有关于中国的优秀著作中,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胡克游记》的作者提到,他曾亲眼看见一批囚犯手被钉在囚车上,押往衙门,因为解差忘了带脚镣。囚犯没有钱来打通关节,平时就会受到蓄意的残酷折磨,中国人虽有“心肠”,却肯定没有“慈悲”,还有比这更有力的证据吗?几年前,上海的报纸报道了一个案子。两个老囚犯向一个新囚犯索取“孝敬费”,结果地方官员判他们重打两、三千大板,又用铁锤敲碎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谚语云:死不进地狱,活不进衙门。我们大概不会对此感到奇怪吧?*既然上文中,那些出人意料的结论是从表面上可靠的

*韩因章(HANYINZHANG)先生,一位在美国学习法律的中国留学生,他曾在一家重要的宗教杂志上发表过一篇论文,论述中国法治。前面在讨论中国人“不紧不慢”时已经引用过这篇文章。该文认为中国人并不把自己的刑罚当成残酷的。可我们对此不敢苟同,不能忘了,他们是中国人,他们的法律、习俗也是中国人的。他们在个人权利方面不进行彻底改革,他们的刑罚也许永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善。在道德力量有条件充分发挥作用之前,一定不能放弃物质力量。例证得出的。下面我们将引用1888年2月7日北京《邸报》译文中的一段:

“据云南总督报告,该省的一些农村,流行一种可怕的陋习:抓到偷粮食的人,要活活烧死。同时,还强迫他的亲人书面表示同意这种做法,并要亲自点火,以免日后归罪于他人。有时,只不过折断庄稼的一个枝茎。有的出于怨恨,仅凭莫须有的罪名,就把别人置于死地,乍一听,这种残酷的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它也曾助长了云南的叛乱。政府一直努力铲除这一陋习,至今仍未成功。”

福州附近的一个地区,还有强迫寡妇自杀殉夫的恶习。几年前,当地的中国报纸曾作过详细的描述。乡人先是逼迫寡妇自缢,然后焚烧尸体,并建造一座牌坊,以彰其节。政府不断努力阻止这一残酷的做法,除了个别地方一时奏效外,基本上徒劳无功。

中国需要的东西很多,政治家认为需要海军、陆军和兵工厂,友邦人士认为显然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指导,但若进一步分析帝国的境况,难道她最深切的需要不是多一些人类的同情心吗?她需要对孩子同情,尽管人类从前没发现它,可十八世纪以来,它已成为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她需要对妻子和母亲同情,这种同情十八世纪以来已经获得长足发展,并深入人心。她需要把人当做人来同情,懂得仁慈之情有如天国的甘霖,既降临于祝福者,也降临于被祝福者——只有它才使人类最接近于上帝,塞内加称这种神圣的情感为“智力的缺陷”,但基督教培育的仁慈之花,要一直等到开满全世界才会停止。第二十二章社会风波

在人口异常稠密的中国,一个大家庭拥挤地住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口角。你问邻居:“你家有多少人?”他会回答:“十好几口吧。”你问:“所有的东西都是公有吗?”最普通的回答是:“是的。”十五或二十口人的大家庭,大概有三、四代,全靠一个商号或一块土地生活,收入都归家庭公有,所有家庭成员的消费也由公共财产满足。兄弟们为大家庭奋力劳作,而作为家庭重要成员的妯娌们,却很难团结在一起。她们年长的欺压年幼的,年幼的嫉恨年长的。每一个都竭力想使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在大家庭里是最吃亏的。

家庭不和睦总是由年轻一代引起的。哪个社会能承受得起这种生活条件的压力呢?西方秩序良好的家庭也不足完全没有这种矛盾,更何况复杂严密的中国家庭呢?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分歧,就像人们的动机与兴趣一样。金钱、食物、衣服、孩子,以及他们往日的口角、鸡零狗碎的小事,都可能导致纠缠不清的争吵。

汉语中有个极不可思议的词,通常表示发火的意思。英语中委婉地译为“愤怒的物质”,这个词就是“气”。在中国的哲学与现实生活中,它是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一个人愤怒了,气就产生了。中国人认为,“愤怒的物质”和人体系统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强烈的愤怒会导致各种疾病与不适,如失明、心脏功能衰退等等。中国大夫问病人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什么事又惹你生气了?”在中国,富有经验的西方医生也乐于相信,气的确会导致中国人所说的那些疾病,下面的例子非常能说明问题:山东中部山区里的一个人,他有个老婆和几个孩子,其中两个还很小,1889年10月,他的老婆死了。这使他感到非常生气,他自己解释说,这并非因为他特别依附老婆,而是因为不知道如何照管孩子。一气之下,他抓起一把剃头刀,在自己的肚子上狠戳了三个大口子。他的朋友用棉线把伤口缝了起来。六大后,他再次生气,又把口子撕开了。不过,他那可怕的伤口居然愈合了。

六个月之后,他已能够步行几百里到一家外国医院去接受治疗。伤口大部分已经长好,只剩下一个小瘘管,然而肠子的功能已经紊乱。前面我们说过,中国人富有生命力,这也是个典型的例证。

中国人喜欢大声喊叫地命令或批评别人,这一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似乎难以彻底改变。对中国人来说,用正常的语调规劝别人,不时停下来,听一听对方的回答,从心理上几乎不可能接受,他不能不喊叫,不能不插嘴,毫不客气,如同一条兴奋的狗,非叫不可。

在东方,中国人的辱骂艺术已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境界。争吵一开始,骂人的话就像污水一样喷涌而出,在这方面,英语望尘莫及,其刻毒与持久,令人不由想起伦敦毕令奇街的卖鱼妇。哪怕最细微的摩擦,都会引来滔滔不绝的辱骂,就像两根电线一碰,马上就会产生电火花。无论何时何地,无论男人女人,无论哪一社会阶层,情况都一样。人们普遍抱怨女人骂人比男人更恶毒,更持久。俗语说:女人不裹脚,舌头利如刀。父母常在孩子呀呀学语时,教他们用土话骂人,并把自己被孩子骂当成最大的乐趣。骂人己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阶层中。文人及各级政府官员,甚至最高层官员被激怒时,都会像他们自己手下的苦力一样随意骂人。普通百姓在街上相遇,甚至以骂人的活来打招呼,这可以表明他们之间关系的亲密。西方人的咒骂,声音不高,但能令对方痛人肺腑。中国人的咒骂若声音不高就毫无意义。英语中的诅咒是带翅的飞弹,中国人的诅咒是肮脏的皮球。他们骂人的话大部分被视为一种咒语。一个人发现自家田里的谷穗被人掐了,就会在村子里高声喊骂那未知的贼——尽管经常有怀疑对象。人们认为,这样做有两种作用:第一,可以告诉众人,他已恼怒了。骂人能让他发泄一下。第二,骂人还可以防止再次被偷。偷东西的人在暗处,(理论上)听着对他的可怕的诅咒,虽然一般不会被发觉,可他毕竟不能保证。被偷的人可能很清楚是谁干的,但他更乐意在大庭广众之中谩骂,作为对偷东西人的正式警告:他已被发觉或被怀疑,以后最好不要再做。假如被偷的人过于被激怒,这显然就是在声明:他要报复。这就是中国的骂街论。不过,他们坦率承认,这样做不仅不能防止被偷,而且也不能防止再次被偷。因为在众多的人当中,小偷不一定知道自己被骂了。

女人比男人喜欢骂人,她们经常爬到平房顶上,扯着嗓子叫骂,一连几个小时,有时直到嗓子嘶哑,方才罢休。在一个有社会地位的家庭中,倘能制止,是不会出现这种行为的。但是中国与其他地方一样,妇女一旦被激怒,是最难约束的。一般情况下,骂街很少有人注意,或者没人理睬。有时会在巷口遇到一个男人,或在屋顶上发现一个女人,已骂得面红耳赤,周围却一个人影也没有。如果天气较热,他(她)拼命叫骂一阵之后,会挥着扇子休息一下,再继续叫骂。中国人吵架吵到一定程度,不动手就不能收场。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发现,他们打架时将拳头从肩膀处击出的习惯,令拉丁民族十分惊奇。中国人和他们一样,从未受过拳击训练,即便学过,也是不伦不类。他们怒不可遏时,首先是抓住对手的辫子,尽力扯他的头发,这也是他们最主要的手段。倘没有第三者加入,双方又都没有其他武器,这样的“战斗”十之八九,仅仅是一场扯辫子比赛而已。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对骂比赛。比赛声音的高低,结果除了嗓子喊破之外,没什么严重伤害。中国极少有人对交战双方火上浇油。我们只见过“战斗”发生时,很快有人挺身而出,充当和事佬——这也是我们一直期望的,他们通常有两、三个。他们将叫骂的人拉开,好言相劝。但叫骂的人一旦发现自己处在和事佬的安全保护之下,就会骂得更凶,可他心里却很谨慎,对方有人准备僵旗息鼓时,他也明智地逐渐收敛,这无疑对双方都没有坏处。中国人即使在最愤怒时,仍非常理智,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会忘记这一点。谁见过吵架的人转而扭住劝架的人,责怪他多管闲事呢?那可是紧要关头。中国人愤怒时,仍渴望和平——在抽象的意义上——只不过在自己的具体事情上,难以实现罢了。和事佬劝解他们,几乎总是扯走好斗的一方,后者则边撤边骂,表示对对方恶毒的蔑视。

中国人骂人,非常令人难以理解,他们并不揭露对手实际的过错,而勿宁污辱他的祖先,嘲笑他卑贱的出身。被骂的人则认为这是对自己尊严的严重伤害,其原因不在于是当着别人的面,甚至不在于自己被骂,而在于骂他的那些话令他太丢)“面子”了。骂人者感到自己做得不对,也不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光彩,有失身份,而是认为自己不该在那个时候、用那种话骂对方。

幸亏中国人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假如他们随身带着手枪,或像从前日本的武士,佩着剑,真不知他们发起火来,会酿制多少惨剧。

中国人一旦觉得自己受了莫大委屈,会马上气得暴跳如雷,失去控制,据说有个人,请求一位有经验的老传教士为他施洗,遭到了委婉的拒绝。于是,他就拿着刀子,逼迫老传教士为他举行仪式。幸好大多数初做修士的人对这种凭暴力进入天国的方式不感兴趣,可是这条原则普遍地存在于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一位乞讨的老太婆,遭到了拒绝,会躺倒在你的马车前。要是被你的车轧了,她就要谢天谢地了,因为现在她有理由要你永远赡养她,为她养老送终。笔者住的那个村子里,有个老泼妇,尽管邻居们乐于帮助她,可她总不满足,经常以自杀相威胁。有一次,她终于跳进了池塘里,想淹死自己,却发现水只能没到她的脖子,她怎么也不能一直把头没在水里,结果恼羞成怒,对全村人破口大骂。不过,她第二次跳的时候,村民们答应给她更大的帮助。

中国人有冤无处诉时,常常私了。比如婆婆过分虐待儿媳妇,法律管不着,社会习俗又认可,就要靠儿媳妇的娘家去讨公道。这时,若遭拒绝,肯定会发生一场战斗。如果没遭拒绝,但施虐者逃之夭夭,娘家的人就把她屋子里一切能打碎的东西,全部打碎,像镜子、水罐之类的。出完气之后,扬长而去。假如婆家人事先知道了风声,就会先把那些东西搬到邻居家里。据中国的一家报纸说,北京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个小伙子和一个漂亮的姑娘订了婚,结婚时,却发现娶来的是个又老又丑的姑娘,而且还是个秃子。失望的新郎勃然大怒,

狠狠地打了媒人一顿,大骂那些骗于,并砸毁了新娘的所有嫁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中国人,只要有胆量,都会这样做。“怒气爆发,总会平息,这就要看“和事佬”的了——他们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可非同小可。这些重要的人物都热衷于和平,即使事不关己,也会主动出面,两边劝慰,促使双方互相谦让,协调一致。

社会纠纷不能用普通的方式解决时,或者说当事人怒气太盛,无法发泄时,就要打官司了。在中国,打官司是件大事。极度的愤怒会使人失去控制,大吵大闹,最终决定将冒犯者告官,以求“法办”,在西方,这是鲁莽的做法,在中国,完全是发疯。中国有些格言,明确表明,宁死也不愿打官司。狗被别人打死,乃小事一桩,我们会笑置之。可一位中国移民的狗被打死之后,却声明要告到法院。他的朋友问他:“一条狗能值几个钱?”他说:“狗系(是)不及(值)钱,可那家伙太狠了,他要赔我全价。”西方的法庭宁愿以高价拒绝受理,可在中国,它会导致两败俱伤,并结下世仇。不过,双方通常都会找些说情的人。这种人无处不在,价值也无可估量。他们的参与使成千上万的案子在审判前就了结了。我知道一个小村子,住着上千户人家,已经几十年没人打过官司了,究其原因,原来是当地衙门中一位有地位的人物一直在制约着他们。

*据来自北京的报告,现在的皇帝并不喜欢为他选择的妻子。太后作出的选择常常与皇帝的意愿相违背,令他很不满意据人们私下里说,宫庭中的婚礼情况与民间相似,“上行下效”嘛。

一个复杂如中国的社会机器一定会经常咯咯作响,在巨大的压力下扭曲变形,可中国社会却一直安然无恙。这些压力并没有使中国社会破产、毁灭。中国的政治机体也像人的身体一样,存在着大量的润滑液囊,在最需要时。最需要处,往往会及时渗出一滴来,加以润滑。爱好和平的品质使每个中国人都成为有价值的社会分子。他们热爱秩序,尊重法律,甚至在不值得如此时仍惜守不渝。所有支那民族中,中国人是最容易统治的,只要统治方式符合他们的习惯。当然,其他文明,在很多方面或大多数方面,都优于中国。不过,能像中国社会这样承受如此之巨大压力者,大概寥寥无几,其中,最为功不可没者,当数那些和事佬。

第二十三章 株连守法

中国人有个典型的特征,可以用“负责”一词来概括,西方很少有一个词能像这个词那样重要,那样具有丰富的意义。在西方,个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而在中国,社会却是由家庭,村落或宗族等构成,这些通常又是一致的。中国有千千万万个村子,每个村子的居民都源于同一个祖宗,同姓一个姓,共享一块热土。他们搬到现在居住的地方,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的一次政治变动,比如明朝灭亡,甚至在明朝建立的时候。在这样的村子里,堂兄弟几乎是最远的关系了,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或者什么“爷爷”。

有时,一个小小的村子,竟会住着十一代人。他们并不像我们所想像的,寿数越高,辈份越高。中国人年龄很小就结婚,以后甚至到晚年还娶妻纳妾,一辈了不断地生孩子,结果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如果不特别询问或仔细注意名字中表明辈份的字,实在难以分辨出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旬的老翁会叫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爷爷”。所有的堂兄弟之间都可以互称“兄弟”,假如外国人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坚持要搞清楚,问他们到底是不是“自家兄弟”,回答经常很有意味:他们是“自家的堂兄弟”。笔者曾经这样问过,那人几乎毫不犹豫地说:“嗯,当然,你可以称他们为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表现。正是这种团结决定了中国富有责任心。父亲要对儿子负责,不单在儿子“成年”之前,而且永远负责。儿子也永远对父亲负责,俗话说:父债子还。兄长要对弟弟的一切负责,“家长”一一通常是长辈中年龄最大的男人一一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不过,这些责任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风俗习惯不同无关紧要,个人是重要的。这一点,理论上很难论述清楚。在一个显赫的大家庭里,尽管有很多知书达理的人,也有一些是当地的头面人物,或科班出身的,但“族长”却可能是个头脑糊涂的老头,大字不识一个,甚至一辈子连离家十里远的地方都没去过。家庭中兄长对弟弟或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直接,也最绝对。

这与我们所提倡的自由势如水火。弟弟就像个仆人,整天盼望改变自己的地位,而哥哥偏不许他这样做。弟弟想买件棉衣,哥哥认为太贵,不给钱。笔者正在写这本书时,又接到一个报告:一个中国人,手头上有些罕见的古币,有个外国人很想买。为防止钱主不愿卖——在中国,一个人手里有另一个人想要的东西,情况常常如此——中间人就建议,送些西洋糖果和小玩艺儿给钱主的叔叔,让他对钱主施加压力,最后迫使钱主把古币卖掉。

有这样一个滑稽的故事,一位从西方国家来的旅行者,途中遇到一个长着长长白胡子的老人,在伤心地哭泣。旅行者感到很意外,就停下来问老人,为什么哭泣。老人告诉他,自己刚被父亲用鞭子抽了一顿。“你的父亲在哪儿?”旅行者问他,“那儿。”老人指着前面。旅行者便顺着老人指的方向往前走,又遇到了一个胡子更长更白的老人,“那是你的儿子吗?”旅行者问,“是的。”“你用鞭子抽他了?”“是的。”“你为什么要打他呢?”“因为他对爷爷无礼。如果他再这样,我还会再用鞭子抽他。”假如将这个故事的背景换成中国,这可就不是一个滑稽故事了。

家庭成员应该彼此负责,邻里之间也应这样。不管他们是否有亲属关系,都不该例外,因为住处相邻嘛。中国人认为善良与邪恶会传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孟母三迁就是为了找个理想的邻居。而接受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共和思想的人,对谁是他的邻居毫不在乎,在城里某个地方住上一年,他甚至还不知道隔壁邻居的名字。不过在中国,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倘若有人犯了罪,其邻居也逃不脱干系,犯了类似英国法律说的“包庇罪”。因为他们知道罪犯的企图,却不向政府报告。说“我不知道”,丝毫不起作用。你是他的邻居,就应该知道。

对杀死父母案子的处理,很能说明中国人的负责观念。在“孝悌为先”一章里,我们提到过,这类罪犯一般是疯子。如不自杀,就应该心甘情愿地接受凌迟之刑。几年前,北京《邸报》上的一份奏折中,中部某省的总督报告,他在处理一件杀死父母案时,命人推倒了罪犯邻居的房子,因为他们没有给罪犯良好的道德影响,以令其改邪归正。一般的中国人可能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合情合理有时,某地方有人犯了罪,除了对人进行惩罚外,还要拆毁一段城墙,或者修正一下城墙的样式,比如,将方角改成圆角,把城门换个地方,甚至干脆封死。要是一个地方老发生犯罪,据说该城就要被夷为平地,在别的地方另建新城,不过,这种事,我们还未遇到过。

村子里,地位比普通老百姓略高的称地保,管一个或几个村子,职责也十分繁杂,不过,总的来说,是充当沟通地方政府与百姓的媒介,地保经常会陷入麻烦中。任何一种纠葛都会给他带来麻烦。假如遇到一个吹毛求疵的地方官,有时甚至会因为没有汇报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打得血肉模糊。

地位比地保再高的是县官。在百姓眼里,他们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吏。在百姓面前,他们是老虎;在上级面前,他们又是老鼠。一个县官至少要处理六大方面的事务,他既是民事、刑事司法官,又是行政司法官、验尸官、财政长官和税务官。一个官员要处理这么多事务,当然不能细致入微,明察秋毫。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说,这都是超负荷的,使得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处理好。况且,很多县官只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捞油水,对任何公务都不感兴趣。因为公务繁多,彼此又不协调,即使县官有良心,也难免犯不少错误。一些事情处理失当,他总是难逃其咎。大部分县官要依靠师爷或随从来帮助处理日常事务,与所有中国官员一样,县官总被想像为对辖区内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也能随时防患于未然。为做到这一点,每个城市或乡村中,每十户划为一甲,每甲设保甲长。每户门前挂有一个小牌子,上面注明户主姓名和该户人口数目。这种户藉制度,有点像古代撒克逊人十户区或百户区制,它有利于确立责任区,某个保甲区内一旦出现可疑的陌生人物,第一个发现的就迅速报告保甲长,保甲长立刻报告地保,地保再报告给县官,县官马上采取措施,“严密搜捕,严厉惩处”,这种简易的保安措施,使所有的地方犯罪,还未发生就被发觉了。这不是靠陌生人长相可疑,而是靠住户固定。这一制度还使良好的民风代代相传。

显然,这一措施只有在住户固定的地区方能奏效。然而,即使在中国这样人口最为固定的国家,保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个法律上的假定。有时,在一个城市,以前从未见过门前挂牌子,可突然有一大,每户门上都挂上了。这就说明县官来了,他想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些地方,只有冬天才挂上,因为冬天最危险,坏人最多。不过,据我们所知,该措施只是昔日的经验,现在徒具形式而已。实际上,也几乎已经完全消失了,连续走几个月,几千里路,沿途挂牌子的住居,不足百分之一。

前面可能说过,中国的保甲制度和所谓的人口调查紧密联系在一起。假如每户的门牌一直都准确地标明该户的人口数目;假如每个地保都有一份其辖区内人口的清单;假如每个县官都准确地将这些清单上的数字汇总——对整个帝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就会非常容易,只要将这些一连中的数字加起来就行了。可惜,这些都是“假如”,而事实上,几乎没有一个可以实现。门牌根本不存在。当某个地方官偶尔需要人口总数时,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完全依赖的众多地保,都不能保证提供一个准确的数字,他们对此都毫无兴趣,因为人口调查没油水可捞。因此,对中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只能从想像中虚构了。即使在文明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人们也总是把人口调查与税收联系起来。在中国,它更是令人们疑神疑鬼。如果各地不能持久投入地实行保甲制度,就绝对不可能准确地统计出人口的数目。

地方官犯点小罪,可能平安无事,也可能遇到大麻烦。即便如此,只要找有势力的朋友说说情,或者明智点,花些银子,也就完事了。就算丢了乌纱帽,也会把原因归结为他的辖区内发生了不可避免的事。在中国,这现象极为普遍。

接下来有必要阐述一下官僚阶层是如何实行责任制度的。在翻译过来的北京《邸报》中,这样的例子每期都层出不穷。几年前就曾披露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值班的士兵偷了自己看守的大约三十箱子弹,卖给了一个做罐筒盒的。后者认为那些子弹是部队多余的次品。案发后,士兵被打了一百大板,流放边疆服苦役;负责仓库的小官,虽然允许交钱赎罪,减轻处罚,仍被打了八十大板,革去官职;买主因考虑是出于不知情,免于处罚,不过按常规,打了四十小板;管理这些士兵的连长,因为“纵容”犯罪,也被撤职,听候审判,但这家伙很聪明,及早悄悄地溜走了。上表奏折的刑部受命决定对该部队最高指挥官的处罚,他对此案也有责任。由此可见,每个人都是这条锁链上的一个环节,谁都不能以不知情或难以防止这类犯罪为借口,逃避责任。

北京《邸报》中,每年都有上报河流泛滥的奏折,像这类事情更能说明中国人互相负责的品质。1888年夏,直隶省附近的永定河泛滥,河水从山上冲下来,一泻千里。官员们看来是闻讯就赶到了现场,冒着生命危险,奋力抢救。可惜,人难胜天,他们不过像暴风雨中的蚂蚁一样,栖惶无助。尽管如此,李鸿章也不为之所动,仍请求皇帝立即摘去他们的顶戴花翎,或者保留官职,取消贵族身份(这是朝廷不满时最常用的手段)。直隶总督也一再上表请求将自己交付刑部,依罪处罚。同样的河水泛滥后来还发生了几次,每次都有同样的表章,皇帝也经常命令有司记录“备案”。几年前,河南省修复河堤以使黄河回归故道的工程失败了,自巡抚以下的大批官员遭到罢黜和流放。

中国人的责任感十分强烈,即使天子本人也不例外。他经常发布诏书,承认自己的缺点,把暴发洪水、饥荒和农民造反的责任归咎于己,并乞求上天宽恕。他要对上天负责,这和他的臣子对他负责一样,十分现实。皇帝失去了皇位,就表明他失去了“天意”,上天要将皇位交付应该登基的人。

中国人的责任观念与西方观念最相抵触的是一人犯法、株灭九族,太平天国起义中有许多这方面的例子,最近,土库曼斯但穆斯林起义的首领雅库·贝哥也是被满门抄斩。这种做法并不仅限于镇压起义上。1873年,“一个中国人被指控盗取皇陵中的陪葬品,结果全家四代,上至年近九旬的老人,下至几个月大的婴儿,全被杀掉。在这个案子中,除罪犯一人外,其余十一人全是无辜的,根本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参与了或知晓罪犯的行动。”

中国人的责任观常被视为其各项制度永恒不变的原因之一。它就像脚镣手铐,束缚着每个人,各级官员也因之为他们从未参与或根本不晓得的事情受到处罚,这就不能不破坏各种公正原则,并直接导致了上上下下所有的官吏都掌握了一套弄虚作假的手段,如实汇报情况,还要受到严厉惩处,完全颠倒了公正原则,违背了人性。因此,官员们发现不能控制犯罪现象或觉察得太迟的时候,即使本该负责,他也要掩盖真相,以逃避责任,过分要求人们彼此负责足以说明中国为什么会出现弊政和缺乏公正。我们对此一直都很关注。

每个致力于研究中国问题的人都会发现,中国官僚体制中还存在着另一个弊病,那就是官吏的俸禄不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一点微不足道的津贴也很少能全领,并且还要作为各种罚款交回去,最后,连衙门中日常的开支都不足以维持。做官的,没有其他门路可走,只好贪污受贿,以摆脱困境。

中国人的责任观不符合公正原则,已是昭然若揭的事实,也令我们时刻难忘。可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忽略了其优点。

在西方,一个人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清白无辜的。你也很难将责任强加到某人头上。一列满载旅客的火车,因超重压断了桥梁,不可能归咎于某一个人。一座高楼倒塌了,压死了很多人,尽管建筑师会受到指责,可他表示当时他已做出最大努力,也没听说过他将因此受到处罚。一辆装甲车翻倒,或者一次军事行动因准备不足,遭到挫败,人们也只是指责整个体制,从不针对某个人。中国人在社会公正方面远远落后于我们,可是,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学习他们古老的经验吗?它可以便我们每个人都严格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维持国家的安全。

中国人的责任感对居住在那儿的外国人也十分重要。家里的“僮仆”能随时取出任一把勺子、叉子,任一件古玩;负责家务的总管,除自己可以欺骗你之外,不允许任何人欺骗你;那些买办,虽有大权,但又对每一分钱,每一个职员负责——只要我们和中国人打交道,就永远会遇到这类人。中国客店的老板,很少有善良的,尤其对待外国旅客方面。可是,我们听说一个老板,为了把一个空沙丁鱼罐筒盒还给一个外国旅客,竟追了半英里,他以为那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他认为应该那样做,可不像美国的旅店老板,他们总是冷冷地通知旅客:“本旅馆对丢在大厅里的脏靴子,概不负责。”

要是举荐了某人,就要对其品质、行为和欠债负责,中国人普遍承认这是一种社会义务。外国人要想与中国人共事,就不能忽略这一点,一个中国监工,不论处在哪一位置,都会对每一次录用或解雇下属负责,这种情况会对事情的各个环节产生特殊的影响。在与中国人相互交往的漫长历史中,外国人一直本能地对这一点非常欣赏。传说从前有一个银行里的买办头,因为“男僮”让蚊子钻进了经理的蚊帐,竟将他叫去好好说明原因,如果中国人看到外国人对下属从不负责,或者不重视“应尽的责任”,肯定认为极不适宜,假如想学会,更要花很长时间。

中国人有许多令人赞叹的品质,其中有一种是天生的尊重法律。

我们不知道,是社会制度造就了这一品质,还是它造就了社会制度。但是,我们知道,中国人无论从先天的本性,还是从后天接受的教育上说,都是一个尊重法律的民族。在讨论民族的忍耐美德时,这一点已有所涉及,不过,它与中国人责任感之间的联系值得特别注意。在中国,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对他人负责,这一重要事实要时刻牢记。虽然一个人应该“远走高飞”,可他逃脱不了自己的责任;即使他逃脱了,他的家庭仍不能逃脱,这是铁的原则,它虽不能保证使一个人改邪归正,却常常可以使他不致于变得十恶不赦。

中国人很怕进官府,打官司。它也能说明中国人对法律的尊重。

尤其是文人,他们一被召到官府,就吓得胆战心惊,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即使事不关己,也会如此。我们就确实知道一个文人,被请去作证时,吓得像患了癫痫病一样,浑身抖个不停,最后竟昏倒在地,回家不久,就死了。

中国人对法律的尊重,与共和政体所表现的精神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精神是由历来就追求共和政体的人们创造的,学院法规、市政法令、国家法律,全都遭到默默地抵制,仿佛追求个人自由不是当代最大的危险,反而是最大的需要。不过,个人或社会完全应该把阻止,揭露虚伪和欺骗当成应尽的职责,并将这一点视为对中国人处理各种社会事务之方式的最大抗议。可是,在基督教国家,无论目不识丁的人,还是举止文雅,有教养的人都有意无意地轻视法律,仿佛不需要法律维护公众的利益,并且违抗法律要比遵守法律更能体现法律的尊严,这难道很光彩吗?我们的法律既没有被取消,也没有贯彻实施——这种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反常状态已使所有的法律都遭到了公众的蔑视,我们对此能作何辩解?还有,在过去三十年,犯罪率迅猛增长,很多地方,人类生活的神圣感已经显著淡化,我们对此又作何解释?对于统计学无能为力的事,做出武断的评价,完全徒劳无益。我们必须承认,中国的城市生活比美国的城市生活更安全——北京就比纽约安全。我们也相信,在中国旅游比在美国旅游更安全。应该记住,从总体上说,中国人和美国移民一样无知,怀有偏见。他们也容易受盅惑,聚众滋事。可是,令人奇怪的是,这种事并不经常发生,对外国人也没有生命威胁。

中国人相信,人的思想、行为会影响上大的意志。为了给父母治病割自己身上肉的做法,就体现了这一观念。在讨论中同人的孝顺性格时,我们已经谈过了。我们不准备坚持这种观念是正确的,可有一些支持这一观念的事实仍值得一提。中国18个省的面积与地理环境和美国落基山以东的地区很相似。美国气候变化无常,就像小麦乔里.弗莱明对乘法表的评论:“令人难以忍受。”霍桑评价新英格兰时,也说那儿“没有气候,只有各种人气的范例”将波士顿、纽约、芝加哥的气候与中国同一纬度地区的气候相比,就可以看出,同一些地理书对美国气候的判断一样,中国也有“严寒酷暑”,因为在北京所处的纬度上,年温差大约有l00华氏度,这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气候温度。

可是,在中国,同样的冷温变化并没有导致像伟大的共和国——美国那样的变化无常、难以预测,而是宁静平稳、井然有序,很适宜于她那古老稳定的社会体制。钦定的帝国历书体现了天、地、人三者的和谐统一。我们不清楚,在辽阔的帝国疆域内,是否各地百姓都同样信服它。不过,在我们所熟悉的地区,它的确能告诉人们有关天气的信息。“立春”那天,春天会翩然而至。在不同的几年中,我们都发现,“立秋”一过,气候会明显发生变化,再也没有了夏天的燥热。而在西方国家,不期而至的霜降会给人们突然造成危害,一年十二个月它都会不定期地出现。为避免这一点,中国历书将“二十四节气”之一定为“霜降”,日期为12月23日。在这一天之前,一点霜花都看不见,而到了这天早晨,地上就会蒙上一层薄薄的白霜。以后的每天早晨也都会有霜,我们观察这个现象好几年了,很少看到有提前或推迟三天的。

在中国,这些非生物性东西的出现有规律,合乎理性,生物的出没更是如此。很多年,我们都注意到,在早春的某一天,窗棂上点缀着几只苍蝇,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在那儿看到苍蝇了。每逢这时,只要打开帝国的历书,就一定会发现这一天是“凉蜇”。

据说,讲英语的民族,人的血管中流淌的是肆无忌惮的血液,它使我们蔑视法律,不服约束。布莱克斯顿说:“我们强健的英国祖先认为,只有在特定的时间,人们才能自由的活动。”不过,也正因为我们勇敢的祖先,个人自由观念和人权经历了很长时间才得到确立。

但是,虽然这些权利已经很好地确立了,难道我们就不需要多强调个人意志服从公众利益、不需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吗?在这方面,我们不是有很多东西应该向中国人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