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v8和努比亚z11:关于做好2010年度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4:03:06

关于做好2010年度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保证年终财务决算质量,加强财务管理,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正确评价公司一年来的经营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税收法规要求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终财产清查的重要性

为全面反映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在进行年度会计决算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工作。

年终财产清查、财务决算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通过年终全面的财产清查和财务决算工作,是对一年来公司各项经济工作进行盘点,对公司年初、年中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为下一年度经营目标的确定起到承上启下作用。

对于本次年度全面财产清查,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参与人员应积极主动工作,抱着对公司、股东和员工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搞好本次财产清查工作,以利于公司做好本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

二、     成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年终财产清查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由   担任,副组长   担任,成员由                          等组成。

三、     清查盘点的范围及盘点人员分工

1.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等)的盘点,由财务部门负责。

参加盘点人员:   ,负责人:   

2.    债权债务(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由财务部和业务部共同负责。

参加清查人员:           ,负责人: 

3.    库存商品的盘点,由加工厂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

1)    A     存货组,参加盘点人员:        负责人: 

2)     B    存货组,参加盘点人员:      ,负责人: 

3)    代管客户存货、边角废料、次品组,参加盘点人员:       ,负责人: 

4.    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以及账外财产的盘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

参加盘点人员:         ,负责人: 

四、     清查盘点截止期限

各类财产物资一律以2010年12月31日止的账面数字与实际盘点数为准,凡是提前或者拖后截止盘点时点的数字,一律按2010年12月31日的数字轧齐。

五、     清查盘点方法及步骤

1.    财产物资的清查,应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实物数量的清查方法一律按实地盘点法,即通过逐一清点或用计量器具来确定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

2.    通过实地盘点,准确确定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将盘点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相核对,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3.    在清查中要注意财产物资的质量,发现变质毁损(锈蚀、划伤、凹坑、起皮、色差、外包装损坏、冲压起皱、冲压开裂)、超储积压、长期闲置以及不需用的物质,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上报处理。

4.    对清查盘点的结果,要编制《盘点报告表》,正确反映账存、实存数量和金额,以及盘盈、盘亏、报废的数量和金额,并说明盘盈、盘亏、报废的原因等情况。

5.    对清查出有问题的资产,分别填报“存货(固定资产)盘盈明细表”、“存货(固定资产)盘亏明细表”、“存货(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多余积压存货(固定资产)明细表”。

6.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将每笔业务的发生时间、直接责任人填写清楚,逐户登记,对于公司成立至今未了结的应收款、款已预付而货物未到的情况,职能部门应于12月25日前催收或办理完毕验收入帐手续;对清理出的无主应付款项,填报《无主负债清理明细表》。

六、     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一)、 财务部门要将财产盘点所需盘点表格事先准备齐全。

(二)、 物资管理部门将盘点用具及盘点物资预先整理、准备妥当。

1.    物资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    现金、有价证券,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明清单;

3.    各项财产要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清点;

4.    财务部门要在清查前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财产物资保管部门要在清查前将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凭证手续办妥,并结出保管账簿的余额。

5.    财务部门各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保管或使用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互核对,如有差异,找出差异原因。

6.    12月28日之前必须办理完毕与攀钢的货物入、出库手续。

(三)、 盘点期间已收存,但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七、     盘点注意事项

1.    所有参加财产盘点的人员,对于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2.    盘点人员在盘点期间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工作安排;

3.    财产盘点均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原则上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4.    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确实的资料为依据,不得以估计数据、伪造数据代替;

5.    财产盘点始终,各组盘点人员均受清查盘点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八、     清查时间安排

1.    12月31日前为结合财务软件和仓库软件进行资料准备、库存物资整理阶段;

2.    1月4日至6日为全面清查盘点阶段;

3.    1月7日至10日为整理分析、数据录入上报阶段;

4.    1月11日至15日为审批盘点报告及帐务处理阶段。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