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手环2充电不亮:杨奎松:上海“镇反”运动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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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反”(镇压反革命)运动,指的是1950年10月10日以后,即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大举越过三八线,进占北朝鲜,中共中央秘密决定出兵援朝对美作战的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一场大规模杀、关、管国内敌对分子,旨在巩固新生政权的政治运动。[1]

“镇反”运动与当时正在各地陆续展开的土地改革运动一起,成为新政权确立和巩固其在城乡统治地位的最为重要的两大步骤。与在农村中的情况不同,建国一年以来,因顾虑经济和统战的关系,中共在城市中始终难以施展身手。“镇反”运动使它第一次得以把在农村中得心应手的政治动员经验应用到城市中来。而这一套以激发底层民众“阶级”仇恨和翻身渴望为中心的政治动员经验,同样也促使绝大多数城市贫民在新旧政权之间做出了自己的抉择。新政权异常严厉的镇压政策不仅没有引起城市居民的恐慌,相反,无论是其自身还是其政策,反而因此得到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同。

激发城市中社会底层民众的“阶级”仇恨,来实现对敌对分子全面镇压政策,其所以能够赢得相当广泛的社会认同,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运动的发动者成功地把那些在社会上为非作歹的恶霸流氓与致力于复辟旧政权的“反革命分子”联系在一起,从而使“镇反”事实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代受欺凌者伸张正义的代名词。但是,“镇反”运动的巨大成功,却没有能够使运动的发动者从此高枕无忧。运动开始时,毛泽东曾经相信:“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2]事实上“镇反”运动的急风暴雨还没有完全过去,中共中央就发现这种想法不切实际了。不过两年多之后,毛泽东就不得不再度发起新一轮的“肃反”运动,并且持续了数年之久。而与此同时,各种各样以肃清敌对分子为目的的运动更是此起彼伏。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城市居民及其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运动发动者最初的想象。

要具体说明上面的情况,通过分析说明当时中国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中心城市上海“镇反”运动的经过及其情况,或许可以看得比较清楚。[3]

 

         “镇反”前上海社会治安状况

上海解放之初,国民党正在溃败之中,摆在新政权首位的,主要还不是来自国民党有组织的“反革命”的问题,而是由于新旧政权交替所产生的大量统治真空带来的严重社会治安问题。由于大批散兵游勇和难民涌入城市,与大量城市底层流氓无产者一道混水摸鱼,再加上部分国民党残留势力也乘机兴风作浪,社会治安状况一度极其混乱。据不完全统计,上海解放头七个月里,共发生强盗案737起,盗窃案11430起,抢劫案530起。特别是1949年6月上海解放的第一个月里,全市就发生盗案173件,平均每天就有五六起之多;窃案2205件,平均每天更高达70多起。[4]但进入1950年以后,由于新政权逐渐熟悉了情况,严加打击,明火持杖的抢劫强盗案的发案率已明显减少。1月发生盗案75件,2月56件,3月72件,4月131件,5月107件,6月62件,7月43件,8月26件,9月34件,10月55件,11月36件,12月31件。全年总计发生盗案728件,平均月发案仅为1949年下半年一半。惟一居高不下只有小偷小摸的窃案,每月发案量仍在一两千件左右。[5]

窃案高发,与此时上海经济不景气以及失业率过高有密切关系,但也与代表穷人利益的新政权最初难以一下子适应城市管理的复杂性不无关连。当时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说法,认为:“国民党帮助难民,解放军也帮助难民,我伲没有办法了。”过去“国民党抓到小偷打得狠狠的,小偷也少些,解放军只是训一顿就放了,小偷一天多一天。”[6]直到1950年10月召开的上海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们仍旧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问题。其涉及到社会治安的提案中最为集中的,一是认为城市中秩序混乱,包括人们以“解放了”为由,走路行车买卖推销,全然不讲城市生活的必要规则;二是呼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流民乞丐的收容与教养,对偷窃财物,滋扰商店和住户的行为严加制裁。会议并因此专门通过了收容扒窃乞丐的相关决议。[7]

在一个现代化的大城市中确立统治,关键之一就是要确保社会治安,使人们的生产生活井然有序。但中共初进上海时,对治理这个拥有600万人口,并且是中国工业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大都市毫无经验可寻。再加上开始时着力于应付接收接管、恢复经济和建构政权体系,因此对社会治安问题只能暂时藉助于大批留用警员和过去的保甲组织加以应付,对上海社会流氓团伙、帮会组织,一般采取“暂时不管”的策略。[8]这无疑是上海建政后一段时间里发案率高,破案率低的一个重要背景。随着城市接管工作告一段落,经济生产渐趋正常,新政权的建政工作也大体完成。不仅如此,服务于新政权的工会、农会、青联、学联、妇联等各种群众组织在行业中陆续建立起来,市区一级接管委员会也开始利用办事处的形式,深入里弄街道,直接和居民群众建立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整治社会治安的条件自然也相应地成熟起来。

在1949年底1950年初,对上海社会治安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散兵游勇和游民乞丐。在经过深入调查,大致上摸清了社会上散兵游勇及其游民乞丐活动分布的情况之后,上海市军管会在发布通告,严令一切散兵游勇限期到警备司令部报到登记,听候处理的同时,并专门拟定了收容游民和散兵游勇的办法。明确规定:“凡流氓头子广收门徒,各立门户,坐地分赃,独霸一方等依靠恶势力来欺压良善,诈取财物,贩毒抽头聚赌,豢养窃盗小偷,勾结匪徒,敲诈勒索等,查有确切根据,解放以后仍依此为生,不知悔改的分子”;“有组织的流氓”;“以乞讨为生满三年以上者”;或“未满三年,但犯有强讨恶化行为(如乞讨不遂则聚众殴打,趁机捣乱,毁损橱窗物件,妨害工农业或类似情形者)屡教不改”者;“专事包庇打架,无事生非,为非作歹,无理恐吓,并以此等行为取得生活主要来源者……(如斧头党,薄刀党,阿飞,地痞等,靠摆台子吃讲茶等方式,无恶不作,专以敲诈为能事)”;“在菜馆饭摊聚众白食者(指为首聚众分子),或独自白食已超仅求一饱之程度,与专吃白食,以此为生,屡犯不改,有案可查者”;“其他无正当职业,靠不正当生活来源(扒窃偷盗勒索贩毒赌棍骗子强讨等)达三年以上者,或虽不满三年,但其行为与上述相同并经常有犯过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治者”;“国民党散兵游勇,流浪街头,有强讨、扒窃、偷盗等以及其他不法行为者”;“国民党散兵游勇,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流浪街头,无生活来源者”。均得强制收容。[9]

与此同时,民政局、公安局及其警备部队联合行动,先后实施了几次大规模的强制收容教养流氓乞丐和遣返各地灾民难民的集中行动。1949年12月14日开始的突击行动,一举“收容了乞丐、扒手、偷窃、抢劫、诈欺、吸毒贩毒、妓女、蚂蝗、流浪儿童,遗弃妇女、老弱残废等游民4800余名”。1950年2月20日,民政局和公安局等进一步突击清理了聚集在哈尔滨大楼3000多灾民和游民,收容2900多人。[10]加上公安局和法院陆续拘捕的涉嫌犯罪的流氓、扒手之类7000余人,和民政局已经收容的上千人,连同警备司令部收容的上万名散兵游勇,到时1950年初上海市新政权已经关押收容了将近三万人,并遣返灾民数千人,其数量不可谓不大。[11]关于强制性收容对城市治安的效用,据哈尔滨大楼所在的沪北地区公安局报告称,突击收容了哈尔滨大楼的游民以后,至少使沪北地区内的治安案件减少了百分之四十。[12]

但是,从上述1950年盗案发案率的情况可以看得很清楚,经过1949年12月和1950年2月两次大规模突击收容行动之后,整个上海月平均发案率并没有明显的下降。不仅如此,收容了哈尔滨大楼的游民之后,3月份整个上海的盗案发案率反而再度上升了将近30%,4月更陡升了一倍以上。原先民政局曾估计,强制收容三到五万游民即可基本解决社会治安问题,[13]事实上情况原非如此简单。不仅民政局低估了上海游民的数量,而且非游民的人群中也存在着相当大的犯罪基础。因为新发生的案件显示,涉嫌犯罪的分子越来越多已不是游民阶层,他们或失业或在业,并无犯罪记录,只因整个经济不景气,为生活所迫,甚或只是因为工厂企业因处于变动中管理松驰,受经济利益驱使,铤而走险。

当然,1950年3月以后社会治安状况再度出现恶化的趋向,根本原因还不是经济利益的驱动所致,它很大程度上是国民党空军针对上海的连续轰炸所导致。特别是2月6日对上海发电厂所实施的轰炸,使整个上海的电力供应受到巨大损害,原本就处于极端困难之中的上海工业生产更是雪上加霜,许多工厂进一步停工减员甚至倒闭。[14]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市民的心理,也使原本已在新政权的高压和打击下变得萎蘼不振的国民党残余势力倍受刺激,蠢蠢欲动,甚至开始相互纠集起来,向新政权进行挑战。一时间,社会上谣言四起,什么“共产党来了才来轰炸,如共产党不走,我们就永远受轰炸危险”;什么“国民党就要来了,浦东已经登陆,伞兵已在黑龙江降落。”“吴淞口外有两百只国民党兵舰,所以最近解放军在撤离市区,开到吴淞口去防卫”等等,各种谣传甚嚣尘上,弄得相当多数的居民惶惑不安。一些工厂工人把资方敢于大胆停工减薪和裁员的帐算到新政权头上,因而闹事,甚至酝酿罢工。对此,大批党员和积极分子“感到苦闷,束手无策”。[15]很显然,这一时期社会治安问题的再度抬头,是与这一背景密不可分的。

因国民党轰炸而引起的社会治安不稳的情况并没有延续很长时间,上海军管会对此积极应对,除发动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深入做工人工作外,同时亦采取镇压手段,及时抓捕挑唆工潮的主谋分子,并对已破获的反政府案公开宣判。如原国民党游击司令顾震等,化名胡仲武,假冒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治安军”名义,组织武装,非法接收,判徒刑十年至六个月不等。原国民党军官高鹏程等,参加“中国农工反共救国军”,结伙在逸仙桥实施抢劫被捕,判徒刑5年至2年不等。原国民党军官邱桂成等,参加“中国沪杭游击指挥部第一总队”,为充实活动经费实施抢劫,被处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如青年学生张兆祥等,搜集武器弹药,秘密组织“大陆救世团”并“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九支团部”等,密拟散发《告大陆灾胞书》,被处徒刑15至2年不等。又如仙乐烟厂原国民党工会理事、护工队分队长李明生,利用工会筹委会名义,鼓动工人反对该厂停工歇业,印制不具名通知单召集全厂工人大会,并向其他工厂散发,以此造成工潮,被处徒刑8年。华美烟厂周德镛,身为该厂工会筹备会充主任,纠集董纪勋、程爱兴等于“二六”轰炸后以迷信方式发起香烛,向厂内工人散布“蒋介石三月回上海”之类的谣言,各处徒刑3年至2年不等。新生纱厂前国民党员金星,煽动工人与工会对立,并制造工潮,被处徒刑1年。[16]结果,仅三个月之后,全市抢劫强盗案件的发案率已大幅下降。



[1] 《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10月10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420-423页。

[2] 转见《罗瑞卿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1年5月19日)。

[3] 有关1950年初“镇反”运动问题,尚未见有学术研究的成果。目前可以看到的以该运动为讨论内容的只有几部纪实文学作品,其中以白希的《大镇压》(北京,金城出版社,2000年)一书对当时的一些场景描述得较为详细。

[4] 《解放日报》,1950年3月28日二版。

[5] 《解放日报》,1951年2月18日二版。

[6] 《市郊工委:各方面的反映择录》(1949年12月),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A71,目录号2,卷宗号5,第45-46页。(以下略写为上档A71/2/5/45-46)

[7] 《上海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审查汇编》(1950年10月),上档L1/1/11/82-84。

[8] 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上海市两年来游民改造工作》(1951年6月),上档B168/1/932/51。

[9] 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上海市收容游民散兵游勇办法》(1951年),上档,B168/1/932页48-50。

[10] 民政局:《搜查哈尔滨大楼的工作报告》(1950年2月20日),上档B168/1/930/55-60。

[11] 参见前引《上海市两年来游民改造工作》,上档B168/1/932页86;《解放日报》1949年12月14日二版。

[12] 《上海市收容游民散兵游勇办法》(1951年),上档B168/1/932/93。

[13] 前引《上海市两年来游民改造工作》上档B168/1/932/51。

[14] 据报轰炸后数日间,工业用电除少数自备发电及浦东部分纱厂外,全告停顿,经日夜抢修,2月10日才得以部分发电。一个月后,上海发电厂的发电量仍只有被炸前发电量的45%。由此造成大批工厂停工,且无人贷款,多数工厂因此发不出工资。中共上海市委政策研究室:《二月六号后的上海工业状况简报》(1950年3月),上档A4/1/5页4。

[15] 《嵩山区委会宣传部二月宣传工作报告》(1950年3月6日),上档A22/2/05/106-113;《沪东区委宣传部一二月份工作报告》(1950年3月6日),上档A22/2/05页34/43。

[16] 《解放日报》1950年3月19日二版;《上海市人民法院刑判决书》(1950年12月16日),上档B1/2/1012/1-5,8-11,15-16;B1/2/1059/27;B1/2/1052/13-14。

2006年04月16日 21:48 浏览2906 次上一篇: 蒋介石与1927年“四·一二”事变的发生及其背景下一篇: 上海“五反”运动之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