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寸win10平板推荐:国土部摸底农地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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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摸底农地征收补偿

2011-08-16 16:17:30 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北京) 有5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一份有关快速开展集体土地征地成本调研的通知,已下发至各省级国土资源厅。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此项调研被列为2011年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十项“部层面重大问题调研计划”的第五项,原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启动。目的在于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其中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内容,并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力争年内出台草案。依照参与此事的专家分析,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将成为首个突破口。
    
    在此前一个多月时,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联合国土部下属事业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在北京西直门宾馆召开了一次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价格调查培训会,目的是配合此次国土部开展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案例快速调研。

    截至记者发稿时,部分市县级国土部门尚未收到此份通知。按照部署,前述调研由重点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从当地主要土地估价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和整理中心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本地集体土地征地案例进行数据汇总、测算和分析,于9月底前完成。

“征地条例草案”将出台

    国土部负责土地政策研究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已成为决策层的共识,也是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其表示,此次调研是国土部调研计划中的一项,名为《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重点问题专项调研。部级层面计划在上半年开展,由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牵头,国土部耕地保护司、政策法规司、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院等单位参与,同时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单位参加。

    具体落实到司局级层面,设定的调研时间则是今年第二、第三季度。据此推算,此项调研工作最晚将于9月份完成。

    据了解,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已被国土部确定为技术指导单位,具体由该院地价所负责。该所已设计了集体土地征地案例的调查表格和征地成本测算方案,并将在下一阶段指导各城市填报数据,完成数据汇总、测算和分析。

    “国务院就征地改革的内容多次进行批复,尤其是针对涉及农民征地补偿和拆迁的问题,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就是要加快这方面征地的立法工作。”一位国土资源专家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其透露,在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订的同时,国家有关立法机构已基本达成共识,启动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条例的立法工作。这个条例将作为《土地管理法》的一个修正案,力争在今年出台。

    上述专家表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可重点解决以下问题:征收补偿界定的合理梳理、程序的透明规范、国家和地方审批权限的平衡、落实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健全和畅通失业农民的就业途径等。

从“单眼皮”到“双眼皮”

    国土部负责土地政策研究的前述内部人士表示,正在修订中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已经启动调研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的立法,把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作为一个基本共识。但在当前情况下,上述立法工作面临着公共利益的界定、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征地时的争议纠纷处理等难题。因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上述立法工作在农村集体土地政策上不会有大突破。

    “土地涉及到各个部门的利益,各个相关部委又有自己的利益,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很难做到一步到位。”该人士说。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但留的口子非常小,即只有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非公益性建设项目,可允许农民自由流转。”上述人士表示,“问题是,在规划范围外,可以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只有2%~3%,大部分是公路、铁路占地。” 

    其介绍,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国土部启动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轮规划编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的弹性。上轮规划只是要划定建设用地区,边界不得随意变动。新一轮规划,除了划定允许建设用地区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还要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和相应的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增加了建设用地安排的规划弹性。

    “这可以称为‘单眼皮’变成了‘双眼皮’。这样一来,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可流转的非公益性集体建设用地就更少了。”上述人士说,“政府征地再卖地,也是土地收益的获益者。农业部、林业总局等各个土地相关部门,也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上述人士认为,在此轮“修法”过程中,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的缩小上,也难有大的变动。最可能的突破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立明晰的补偿原则。 

    近日,《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土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也组织调研组,开赴四川、重庆、上海、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等地进行专题调研。

    据悉,该调研组围绕征地范围、补偿、安置、程序、审批、城中村改造、征收范围外用地以及低丘缓坡地(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调研。甘藏春表示,公共利益的范围界定很复杂,当前完善征地制度的重点,主要放在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上。

    “征地补偿过低,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力度不够,是当前集体土地征收中普遍存在的症结。农民失去了土地,既没有得到就业安置,也没有得到社会保障,导致群众不断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中国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确立公平的征地补偿原则。


    其建议,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在原来的三项补偿即土地原有用途损失补偿、附着物和青苗损失补偿费、迁移和安置补助费用的基础之上,应当再增加三项补偿,即社会保障费用、教育培训费用、土地增值分成。

    此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结合8月6日至7日在京召开的“城乡规划、土地征收与农民权利保障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讨论成果,他们将于今年10月份左右就《土地管理法》修订一事上书国务院法制办。

    其介绍,参加此次论坛的60余位中外专家认为,当前《土地管理法》修订最实质的问题是保护耕地与中国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如果还是从国家管理、保护耕地的角度出发进行修订,就忽视了对土地使用权的保障。 (本文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