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剑气金刚狼成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7:20:48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全国、全省高中发展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将有利于提升基础教育水平,为高校输送充足的高素质生源,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和劳动者,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全市实现“两基”以来,我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规模与质量的关系,以及普通高中教育与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关系,着眼高标准和高质量,不断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规划调整力度,教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教育规模迅速扩大;不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稳步提高;确立并实施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思路,奠定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全市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其中初中毕业生升普通高中比率达到60%左右,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同时,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普通高中教育、特别是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普通高中快速发展与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现,教育教学改革和结构布局的调整仍滞后于快速变化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形势,管理体制不够理顺,教师队伍数量和质量还不能很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还不平衡。

  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要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全国、全省高中发展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明确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我市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张”并重,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思路,在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稳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将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发展的重点和核心内容,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二)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我市发展规模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投入体制多元,办学模式多样,管理体制理顺,办学方向端正,内部运行规范,质量效益较高的纵向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贯通,横向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的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的现代化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格局。

  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普及高中段教育的比率达到85%以上,其中初中毕业生升普通高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所有国办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和市级初步现代化学校标准,积极参与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初步实现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到2010年,全市高中段教育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力争8所左右学校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基本实现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

  三、深化改革,努力创新,构建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新体制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要通过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

  (一)改革办学体制,实行政府办学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办学新体制,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通高中,并允许投资者按国家规定取得合理回报。要允许办学历史悠久、教育质量高的公办学校在保证本校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单独或采取市区共建、校企联合或股份制办学等形式举办民办普通高中,新增部分按民营方式运转。允许新建的普通高中采用民营机制,吸收社会资源,实行国有民办。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利用其资源优势和影响,采用民办机制举办有特色的普通高中。要开拓资本市场,有计划的通过协调大企业(集团),建立捐助或设立教育基金,发挥学校无形资产的市场潜力,通过冠名权、校园标志性建筑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

  (二)建立有利于全市普通高中发展与建设的管理体制。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实行市、区两级管理,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在学籍管理、招生制度管理、教育教学、预算外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区县政府要立足区域教育的整体发展,统筹规划本区域教育的建设与发展,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优化普通高中发展环境,整体提高本区域内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要突出张店中心城区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淄博新区普通高中的规划建设。

  (三)加快普通高中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普通高中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允许学校面向全市和全国招聘教师,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根据教职工岗位、实际工作量以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逐步拉大工资收入差距,使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报酬和贡献相统一,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和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

  (四)改革学校的后勤服务体系。由统建统管转向社会投资建设运营、学校参与管理。允许普通高中学校部分国有资产退出,扩大股份资产在学校中的份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改革普通高中收费制度。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收费的管理和调节,既要使民办民营者保本微利,又要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改革中考科目设置和实行多种形式考试,适度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允许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逐步放开普通高中面向全省和全国招生。市外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必须经过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与新课程的实施同步,按照新的课程标准改革中考的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

  四、突出重点,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一)各级政府要按照全市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拓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实施“名校膨胀”发展战略,对部分办学水平高、社会声誉好的优质普通高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学校挖潜、迁建、扩建等办法,或开展“国办品牌”与“民办政策”优势结合的探索和实践,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优质普通高中采取兼并、联合或共建等形式整合教育资源,以强带弱,以强促弱,扩大优质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抓住高中教育发展和我市教育园区建设以及区县高中教育布局规划的有利时机,建设一批占地面积充足、规划设计科学的现代化普通高中或特色普通高中,使其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规范民办高中的办学,依照对民办普通高中“扶强扶优”的指导思想,严格审批设置民办学校,为优质民办普通高中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努力形成国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合理竞争的局面。加快老校、旧校改造建设步伐,支持薄弱普通高中、老学校、企业学校等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师资状况、改革办学体制等,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其尽快改造提升为社会信任、家长放心、学生向往的优质普通高中,最终实现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在高质量前提下的均衡化发展。

  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扩大普通高中规模,要重视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学校建设要树立成本意识和效益观念,把“设备设施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作为建设与管理追求的目标,不能盲目追求超大规模,要以经济、实用、安全、高效、方便师生使用、满足教师和学生发展需要为首要原则,注重文化品位,提倡俭朴大气,反对盲目攀比,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二)实施教学创新,全面推进普通高中素质教育。要重视加强教育思想建设,建立普通高中学校干部和教师定期培训制度,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引导广大普通高中学校干部和教师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要不断强化“科研兴教”意识,实施科研带动战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实验和教育科研,不断完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制度,积极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要积极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实验、分层次教学实验,努力引导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进而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使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张扬和提升,真正改变目前在普通高中教学中普遍存在的满堂灌、题海战术等教育方式。要充分发挥高中毕业会考对促进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调控功能。要在普通高中全面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教育实验,努力改变学生单纯接受知识的学习方式,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以及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终身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高中教育现代化。要牢固树立“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意识,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要以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初步现代化学校评选和示范性高中建设为契机,加快普通高中校园网络和资源库建设步伐,普通高中要在中小学率先实现“班班通”和建设“数字化学校”,创设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和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要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科学研究,建立实施信息技术与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整合研究推广制度,努力推动教育教学方法和模式的创新。要建立现代远程教育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远程教育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举办网上学校,努力实现学生网上学习。要实施全市普通高中信息资源共享计划,整合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信息资源,促使共同发展。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通高中校长队伍。要进一步理顺普通高中校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普通高中校长聘任制,逐步实行普通高中校长职级制。要开展普通高中“职业化校长”研究,增强校长的创新意识和经营意识,努力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科研能力,加快推进我市校长职业化进程。要完善优秀校长、优秀政工干部评选表彰制度,提高优秀校长待遇,加大对优秀校长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校长成长的环境,尽快建设一支能够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水平的普通高中校长队伍。

  (五)大力加强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在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是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和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要广开师资来源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在经过一定培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到普通高中任教。要认真实施普通高中教师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任用制度,学校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师定期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制度,设立教师培训、学习专项经费,鼓励教师学习进修,通过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使普通高中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能力、敬业精神得到提升。要实施“名师”培养计划,坚持和完善普通高中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制度,努力建立一支“名师”队伍。要加快推广校本培训计划,提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与新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学相长,共同提高。要加快教育的对外开放与交流,把更多的教师送到国外和教育发达地区学习进修,接受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要逐步建立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师交流的制度,通过教师的合理流动,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

  (六)加强规范化学校、初步现代化学校和示范性高中建设,推动整个普通高中教育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重视规范化学校的巩固提高工作,建立完善的规范化学校动态管理办法,促使已经建成省级规范化学校的普通高中在巩固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尚未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的普通高中及早规划,强化措施,积极争创;凡新建学校,在办学条件等方面要一步到位,达到或超过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各普通高中要积极参与市级初步现代化学校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普通高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在全面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和初步现代化学校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示范性高中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与国际有广泛交流、教育教学质量高的示范性高中,带动我市普通高中现代化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七)积极发展普通高中特色教育,举办特色普通高中。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普通高中特色教育的发展,抓住制定区域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的时机,加强艺术教育、体育和外语教育特色建设,优化全市普通高中的资源配置。新建和支持帮助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改建为特色普通高中,丰富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内涵和结构,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对于特色普通高中,在师资调配、资金投入、招生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使其尽快发展、强大起来。

  (八)建立科学合理的对普通高中的评估评价体系。改革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和考试与评价办法,积极推行学分制试点,杜绝单纯用升学率为学校排队、为教师排队的现象,逐步建立有利于教育思想创新、教育体制创新、教育管理创新,有利于调动所有普通高中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科学的普通高中评价体系。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各级政府要从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研究,努力将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将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以区县为单位认真搞好高中段生源摸底,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区县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思路,将普通高中建设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整体设计,与本地城市改造、农村城镇建设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二)加大政府投入,吸引社会广泛参与,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经费。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特点。为此,发展普通高中,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要明确在普通高中发展中的责任,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普通高中的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教育成本核算收费制度,完善普通高中教育成本的分担机制,提高政府的投资比重。要对普通高中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优惠减免政策。要通过应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提高教育融资能力,改进现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模式,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和政府贴息方式,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扩张效应。要支持优质普通高中建设和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每年列支一定经费支持优质普通高中的发展与建设。

  (三)强化政府督导,保障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要将普通高中发展与建设情况作为对区县政府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对区县政府的年终考评。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普通高中发展与建设中的经验和问题,对普通高中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

  (四)简政放权,不断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普通高中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维护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合法权益,减少面向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检查、评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乱摊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实行宏观管理和监督的前提下,进行普通高中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探索和实践,给予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管理、财务、人事安排等方面更多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自主发展,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