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是卵生吗:株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通知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3:04:29

株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通知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株地税发【2004】85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局:

根据《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湘地税发【2004】70号文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省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科学合理的比例核定印花税纳税人计税依据。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核定征收比例

(1)购销合同:工业,按照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商品、物资批发业,按照购销金额40%的比例核定;商品批零兼营业(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金额划分不清的),按照购销金额30%的比例核定;商品零售业按照购进金额50%的比例核定;其他行业,按照购销金额(营业收入)40%的比例核定。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金额90%比例核定。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勘察、设计费用和收入100%比例核定。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或工程造价100%比例核定。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00%比例核定。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和收入90%比例核定。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和收入100%比例核定。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100%比例核定。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金额100%比例核定。
    (10)技术合同:按转让、咨询、服务费金额100%比例核定。
    (11)产权转移书据:按转让金额100%比例核定。

二、本通知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各基层局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并整理好资料报市局备案。

 

 

 二00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