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野risa哪部最好看:我国古代书院制度发展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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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院的产生
书院产生于唐代,书院之名始于唐玄宗时,其起源有官民两途。民间书院源出于读书人个人的书斋。与书斋不同的是,书院向社会开放,成为公众活动的场所,儒生、道士、和尚等皆可出入其间。由私密而公众,这是书斋与书院的分野。
官府的丽正、集贤书院,由朝廷整理图书典籍的机构脱胎而来,设有学士、直学士、侍讲学士、修撰、校理、知书、书直、写御书、拓书手、装书直、造笔直等职,集藏书、校书、刊书、讲书等于一体。其主要职责《唐六典》记作:「刊辑古今之经籍,以辨明邦国之大典,而备顾问应对,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征求焉。」以学术文化事业为主,而无具体的政务,这就是作为官府的书院与一般政府职能部门的区别所在。
官府书院有着将千百年国家藏书、校书、修书及由此而辨章学术的经验传输给新生书院组织的桥梁作用。书院起源于官民二途,使自己同时拥有了民办和官办的传统。从此以后,书院就在民间和官府这两大体系的交相影响之下,开始了更加辉煌的发展历程。
【唐五代书院概观】
唐五代时期,见诸文献记载的书院只有70所,在中国书院发展史上,还只能算作起始阶段。尽管如此,分别从民间读书人的书斋和朝廷整理经史典籍的官衙中脱胎出来的书院,带着官民两种传统,并在两者的关爱和影响下,已然发育成长起来,具有了其作为文化教育机构的初期形态。后世书院几乎所有的活动都能在这里找到源头。读书人在其中藏书读书,校勘典籍,问学讲书,游宴会友,吟诗作文,交流学术,教学授受,讨论政治,关心时局,探究经史,研究著述等,承担起改造、更新、传递华夏文明的重担。从此,中国社会就多了一种崭新而重要的文化教育组织。
据邓洪波《唐代民间书院研究》、《唐代官府书院研究》统计,唐代书院见于地方志的有40所,见于唐诗的有14所,再加官府3所丽正书院、5所集贤书院,去掉重复,总共有57所,其中48所书院可以确定其院址。这48所书院的分布成点状,散布于今日全国的12个省区,其中今陕西7所、山西1所、河北2所、河南2所、山东1所、浙江5所、福建6所、江西7所、湖南8所、广东2所、贵州1所、四川(含重庆)6所。
又据邓洪波《五代十国时期书院述略》统计,五代十国半个多世纪(公元907-906年),民间书院共有13所,其中新建12所,兴复唐代书院1所。其地域分布,北及幽燕之区,南达珠江流域,基本上仍在唐代书院分布的范围之内,其中今江西8所、福建1所、广东1所、河南2所、北京1所。


【二】书院制度的形成
两宋时代,那些从门阀制度下解放出来的读书人,挟开拓万古心胸之豪气,凭藉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繁荣,依靠印刷技术进步带来的丰富藏书,纵贯古今,横论百家,将中国古代的学术文化事业推进到了一个空前发达的黄金时期。其间,书院受到大家重视,创建711所,可谓多矣。
南北宋书院的发展各有特点,北宋以「天下四大书院」为代表,强化的是教育教学功能,书院作为学校的一种,得到社会的认同;张栻、朱熹、吕祖谦、陆九渊在「南宋四大书院」的讲学,带来了学术的繁荣昌盛,使学术与书院的一体化得以完成;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通行天下,更有典范作用。从此,书院与教育、学术结合,形成魅力无限的文化人格特征,影响着中国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
宋代是书院获取显赫声名、得到大发展并形成为制度的时期。北宋初年,无力兴学,只得扩大科举名额,并利用唐代以来出现的书院,通过赐书、赐额、赐田、召见山长等方式进行扶持,使其替代官学,为国家培养人才。岳麓、白鹿洞、石鼓、嵩阳、应天府、茅山等书院,都是因为其教学有功获得「御赐」而扬名的。经此一期,书院的教育教学功能得到强化,其声名也彰显天下。
南宋书院的发达与兴盛是公认的,其标志有二,一是它与理学的一体化,二是书院制度的形成与完全确立。书院制度不仅吸取了官学与私学的经验教训,而且采纳了佛教尤其禅宗丛林、精舍,以及道家宫观传法讲学的经验。正因为这样,它在目的、功用、手法上形成了博取各家长处而又与之相区别的特色。书院制度的形成,标志着中国教育事业进入了官学、书院、私学三轨并行的时代。需要指出的是,书院制度是一种文化教育制度,它是儒道释三家文化融合的结果,又为这种新文化的发展服务,其教书育人功能为这种「服务」所派生,属于传播文化的功能之一。
【两宋书院概观】
据邓洪波等《中国书院制度研究》统计,宋代创建书院711所,分布在今日全国18个省区,其中河北3所、河南11所、山西4所、安徽20所、江苏29所、上海4所、浙江156所、福建85所、江西224所、湖北17 所、湖南70所、广东39所、广西10所、海南2所、四川(含重庆)31所、贵州1所、陕西1所、香港1所。
宋代书院分布特点有三:一是分布范围比唐五代明显扩大,广西、海南、香港都有了书院。二是数量猛增,书院分布由点状变为片状,出现了几大密集区,其中江西、浙江、福建、湖南名列前4位。三是发展极不平衡,陕西、山西、河南、河北等北方四省只有19所书院,仅占总数的2.67%,文化重心明显南移,江南完全取代中原而成为教育与学术的中心。

【三】书院的北移
当宋理宗为朱熹平反,颁行《白鹿洞书院学规》于天下,扶植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的时候,元朝统治者也于窝阔台在位的第十一、二年间(1239-1240年),创办太极书院于燕京(今北京),建周敦颐祠,以程颢、程颐、张载、杨时、游酬、朱熹六人配祀,选刻周氏遗书,礼聘江南大儒赵复在那里讲学。史称「北方知有程朱理学,自赵氏讲学太极书院始」。在元朝统一全国的前后,忽必烈曾多次颁布法令保护书院和庙学,后来又将书院等视为官学,书院山长也定为学官。因此,元代书院不仅在南方得到继续发展,而且以强劲之势向北方推进。《日下旧闻》讲,「书院之设,莫盛于元,设山长以主之,给廪饩以养之,几遍天下」。民族文化之不绝于金戈铁马下的元代,理学之传于北方,主要的功劳应当归于书院。
元代虽然为金戈铁马的蒙古贵族统治时期,但对儒家文化有着应有的尊重。程朱理学和科举制度结合之后,被正式确立为官方正统。与理学一体化的书院等视为官学,受到重视,书院建设者之中,既有汉人、南人,也有蒙古与色目人,因此而有「书院之设,莫盛于元」的说法。
据统计,元代创建书院296所,加上修复的唐宋旧院部分,书院总数达到408所。在书院的发展史上,元代的最大贡献是,弥补辽金时代的缺憾,将书院和理学一起推广到北方地区,缩短了新形势下形成的南北文化差距。
【元代书院概观】
据邓洪波等《中国书院制度研究》统计,元代创建书院296所,分布在今全国19个省区,其中北京3所、河北12所、河南12所、山东23所、山西10所、安徽15所、江苏6所、上海4所、浙江49所、福建11所、江西94所、湖北10所、湖南21所、广东9所、广西1所、四川(含重庆)5所、贵州3所、云南1所、陕西7所。江西、浙江、山东、湖南列前4位。
尽管总的情况仍然是南多北少,但其分布则成明显的北移势态。首先,北方已有京、冀、鲁、豫、晋、陕六省区创建了书院,比宋代多了两个省区,并且山东后来居上,超过很多南方省分而名列第三。其次,北方的书院上升到67所,绝对数比宋代多3.5倍以上。第三,北方书院占全国总数的比例,由宋代的2.67%上升到22.63%,进步神速。

【四】书院的推广与移植海外
明初以官学结合科举制度推行程朱理学,而不重视书院。程朱理学长期处于官方学说地位,失去了往日的进取而流于僵化,而八股文的盛行更加重了这种僵化。于是,到了正德、嘉靖年间,以王守仁、湛若水为代表的思想家,就以书院为阵地,发动了一场思想解放运动。远近景从,讲会相连,书院再度辉煌,推广到边远地区,形成鼎盛之势。据统计,明代共建有书院1699所,远远超过唐宋元三朝的总和,而大多数都是在这一时期兴建的。
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学术思想与书院一体化的情形及其显示的巨大能量。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从永乐年间开始,中国书院东植朝鲜半岛,形成了几乎与李朝相始终的朝鲜书院制度。如同在中国本土一样,它与学术思想连为一体,造就了其立国的文化基础,所不同的只是本土盛行王学,而东土则推崇朱子学。后来,书院还移植于日本、东南亚,甚至欧美地区,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纽带与桥梁。
【明代书院概观】
在书院发展史上,明代承前启后,地位十分重要。虽然前期有过将近百年的沉寂,但在王守仁和湛若水的学说重新结合以后,带着冲破长久压抑的力量,书院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数量增加,总数达到2000所左右,其中新创建的就有1699所。
明代书院的分布总体上是由先进发达地区向边远落后地区推进,读书种子已经撒向神州边陲和发达省份的穷野之地,这标志著书院的发展进入了成熟的推广阶段。
更有甚者,乘学术辉煌之势的读书人,不仅涉足地方文化建设,在民间规范百姓,移风易俗,使书院具有了平民化特色,而且以同志相尚,品评人物,讽议朝政,使书院又具有了社团化的倾向。当然,书院输出到朝鲜,更是这个时期的亮点。
据邓洪波《中国书院制度研究》统计,明代创建书院1699所,分布在今全国25个省区,其中北京6所、河北70所、山西61所、辽宁7所、河南112所、山东69所、安徽99所、江苏66所、上海5所、浙江199所、福建107所、江西287所、湖北69所、湖南102所、广东156所、广西71所、海南17所、四川(含重庆)63所、贵州27所、云南66所、陕西28所、甘肃8所、青海1所、宁夏2所、香港1所,江西、浙江、广东、河南位居前4位。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知明代书院的地域分布特色有二:一是向西北、东北地区推进,甘肃、青海、宁夏、辽宁等边远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书院。二是各地书院密度加大,尤其是西南地区的云贵川三省,成效明显。
另据白新良《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统计,明代新建、修复书院共计1962所,其中洪武朝43所、建文朝1所、永乐超19所、宣德超13所、正统朝31所、景泰朝17所、天顺朝19所、成化朝78所、弘治朝95所、正德朝150所、嘉靖朝596所、隆庆朝67所、万历朝95所、天启朝21所、崇祯朝86所、朝代不明者431所。从历朝坐标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发展线索。

【五】书院的普及与流变
普及和流变是清代书院的最大特点。由于官民两种力量的共同努力,书院进入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新建书院3868所,加修复的旧有书院,总数则在4000所以上,基本普及城乡。
从雍正年间省会书院的建立开始,官方加强书院建设,各级官办书院成为全国各地大小不等的学术教育中心。民间则主要致力于乡村、家族书院的建设,承担着普及文化知识的基础教育任务。
道光以降,面对着大炮战舰冲入国门的西方文化,书院努力应对,在内容和形式经过改造后,将西学、新学引入其中,终于形成了新式书院,是为积极的变革。
而另一方面,由于科举的诱惑力太大,不论官办或民办的书院大多陷入其中而难以自拔,这是消极的流变,它影响并最终断送了书院的改革。其间新出现的教会书院、华侨书院,以交融中西、联系中外而值得特别注意。
【清代书院概观】
清初,顺治皇帝下令「不许别建书院」。康熙皇帝虽以文韬武略著称,但也始终不肯撤销禁令,而仅仅以颁额、赐书给书院来引导其发展方向。雍正十一年(1733年),终于诏令各省创建书院。此后,禁令虽已解除,但仍多次下诏以科举功名规范书院师生,尤其是乾隆时代,连招生择师、课业考核、奖惩办法等都在诏令中有明确规定。由禁止而达到控制目的的文化政策,加上文字狱的影响,使书院改变了学术追求,一种离现实政治较远而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考究经典的学风终于形成,此即所谓乾嘉考据之学。伴随书院与学术的再度结合,它得到了长足发展,有清一代,全国建有书院3868所,基本普及城乡。
近代,是书院发展的重要时期。一方面,教会书院的出现,尤其是日本人将招收日本学生的书院办到上海等地,揭示着书院在殖民化下可悲的流变;另一方面,由于与「新学」、「西学」的结合,它获得了新的生命力,新式书院显示了从古代向近代过渡的信心与能力。可惜的是,这种过渡尚未完成,全国所有书院就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被清政府宣布改制为大、中、小三级学堂。然而,从事物发展的角度来讲,这次改制,使中国古代教育和近代教育得以血脉贯通。因此,我们可以说,书院在「改制」中获得了永生。
据邓洪波等《中国书院制度研究》统计,清代创建书院3868所,分布在今全国31个省区,其中北京18所、天津15所、河北151所、辽宁20所、吉林10所、黑龙江6所、内蒙古5所、山西107所、山东149所、河南276所、安徽95所、江苏115所、上海37所、浙江395所、福建162所、台湾56所、江西323所、湖北120所、湖南76所、广东342所、广西183所、海南39所、四川(含重庆)383所、贵州141所、云南229所、陕西109所、甘肃62所、青海3所、宁夏11所、新疆4所、港澳26所。
其中,浙江、四川、广东及江西的书院数量名列前4位。台湾、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边疆地区书院的出现,标志着书院这一高扬儒家文化大旗的文化教育组织,已经遍布除西藏之外的全国所有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