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系列的番号:中国传统文化常识集锦 1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1:30:44
薛涛:谁能舍,女校书郎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常恐便同巫峡散,因何重有武陵期。传情每向馨香得,不语还应彼此知。只欲栏边安枕席,夜深闲共说相思。
  --薛涛·《牡丹》
  关于唐朝的记忆,除了诗歌,还是诗歌。
  芜杂的历史事件令人眼花缭乱,久而久之则令人疲劳,至于厌倦,至于兴趣索然。而诗歌和诗人的故事,却能永恒的打动人。
  诗思洋溢的时代,飘逸与沉郁相谐,狂喜和眼泪交融。一个偌大的胸怀,一腔喷薄而出的热血,一柄寒彻天地的利剑,一纸漫漶浪漫情调的彩笺,一位命运悲凉的红颜诗人,一条碧水涓涓的溪流。一切都在难以捉摸的梦境中铺陈。
  生长了翅膀的梦幻,飞回到那个烂漫的朝代,重温那段凄凉的爱情往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多愁善感的。这位多次邂逅爱情,最终却总是失之交臂。不是她不挽留,而是命运戏谑,只一味的让她伤心。
  她跻身于乐籍,长期以来遭到后世的唾骂和鄙夷。人们在骂她侮辱她对她发出蔑笑的同时,嘴里依然忘不了叨念她的诗词,向往她的故事,用她制作的红笺,甚至希望能和她遭遇一段感情,发生一段故事。
  人们的心思就是这么复杂而不可思议。嘴菲薄之,心向往之。
  偷偷摸摸的搜索关于她的故事,独自品尝,独自消受,独自为她倾泪,独自为她销魂,就是不肯独自站出来,承认是她的粉丝,愿做她的门下走狗。
  这种活法太累,但始终有人乐此不疲。这就是这位的魅力。
  她生活在诗歌主宰一切的年代,她一生的命运都与诗歌有关,她的爱情因诗歌而产生,她的终老亦因诗歌而从容,她死后而遗留的凝固的美丽也离不开诗歌的传承和重塑。她为诗歌而生,也为诗歌而死。
  她就是唐代著名女诗人薛涛。
  翻阅关于薛涛的史料,正史也好,野史也罢,都无可奈何的说一句:"薛涛,字洪度,本长安良家女,随父宦游,流落蜀中,遂入乐籍。""流落"一词深有含义。流落者,流浪与落魄也。什么原因导致薛涛无奈流落呢?其中隐含着一段薛涛少年时的痛苦回忆。
  也就在薛涛十一二岁的时候,薛涛的父亲薛郧,原本是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而贬谪四川,到剑南节度使崔宁的辖地任地方官。但崔宁心怀叵测,接受了薛郧的仇家的贿赂,欲置薛郧于死地,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然而机会不期而至,薛郧厄运当头。当时,大唐帝国和吐蕃帝国的关系紧张,吐蕃帝国欲借道南诏偷袭大唐帝国。剑南节度使崔宁借故派薛郧率领使团前往南诏,劝说南诏王不要听任吐蕃帝国的摆布,做出伤害大唐帝国的事情。
  薛郧领命,谁知却踏上不归路。南诏地处云南,雨林交错,瘴疠毒气,险象环生。自小生长于关中沃土的薛郧,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甫抵南诏境内就一病不起,没过几天,一命呜呼。叹崔宁杀人不见血,略施小计,便使薛郧命染黄泉。
  随着薛郧一同逝去的,还有薛涛的幸福的少年时光。
  在父爱的庇佑下,薛涛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父亲对这个唯一的女儿爱若掌上明珠。但有一个阴影始终在薛郧的内心笼罩,直到他临死的那一刻也不能释怀。
  是不是冥冥中早有安排呢,要不然女儿小小的年纪怎么会吟出那么不祥的诗句?
  时光逆转到薛涛年仅七八岁的时候。那时节,他们一家人还没有离开长安。
  长安的夏日,躁热而悠长。薛郧躲在庭院里的梧桐树下避暑歇凉。手里擎着一部诗集,嘴里微微吟诵,天际飘来一股凉风,吹拂着梧桐树叶沙沙作响,接着凉气逼来,暑气消退,真个初秋模样。
  薛郧心中惬意。这时候,心爱的女儿端一盘西瓜来吃。薛郧一看爱女乖巧伶俐的样子,不由得喜上心头,想要考一考女儿进步了没有。
  薛郧把爱女抱在怀中,指着旁边高大耸立,不断送来阴凉的梧桐树吟道:"庭除一古桐,耸干入云中。"没等父亲点破考题,年幼的薛涛随即接道:"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薛郧听后寂然不已。
  自古迎来送往,大都会想到妓女行当。大概娼家只知道迎来送往,笑接南北客,人走茶就凉。故薛郧听爱女吟出这样的诗句,心中极不痛快。女儿的一句无心之诗也成了父亲心中的一朵阴影,每当想起这件事,薛郧就好像被雷击中一样,颓然落魄。
  难道冥冥中要让女儿归入乐籍吗?女儿的诗句会不会是一种征兆?仁慈的上苍啊,快将答案告诉我吧,我的内心如焚,我担心这句诗会成为横在女儿头上的魔咒,万能的上苍啊,请帮我把这恶毒的咒语解除!
  可是越担心遭遇什么,上苍偏偏让你遭遇。
  不成想,薛涛一语成谶。
  可怕的诗谶。
  这让人想起黛玉。
  《红楼梦》七十六回中,贾母带领荣宁二府的族人在凸碧山庄赏月,赏桂花。但情趣索然。宝玉因伤感晴雯之事而落落寡欢;黛玉因身体不适而中途早退,在湘云的陪伴下,清冷的望着月色,触景伤怀。忽然桂荫下传来如泣如怨的笛声,令黛玉潸然泪下。
  湘云便上来宽慰黛玉,要求应景联诗,以排遣愁绪。黛玉执拗不过,就遥映着月色,趁着凹碧馆的清幽景致,两个女孩联起诗句来。
  随着夜幕渐深,月色也渐渐的越发明亮,清辉洒满天宇,照亮宇宙。黛玉和湘云两位小姐妹,在清冷的月光下,望着照在碧池中的月影,掬一口漫处飘荡的挂花香味,心醉如饴,嘴下的诗句也连连不断奔涌而出。
  最后有一只惊鹤,掠水而去,鹤影临在池中,与月影遥相呼应。惊鹤之飞,带下片片桂花撒落水上,逐水而逝。湘云触景而来灵感,吟出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心思敏感,随即接曰:冷月葬花魂。
  联诗到这个份上,可谓前无古人。只是湘云对黛玉说,你在病中,不该出此不祥之语。妙玉也从假山后转出来说,这两句太悲凉了,不要再往下联,寒塘冷月两句虽好,但太过颓败凄楚,从我们这样年纪的人的口中吟出,恐怕关人气数,故我出来制止。
  妙玉的意思明了,只是没有直言说出来。关人气数,大有一语成谶的意思。研究《红楼梦》的专家曾有如此观点:黛玉乃落水而殇,并非如程高伪本中所说的那样,焚稿而亡,呕血而死。如此,"冷月葬花魂"一句岂非诗谶?
  薛涛亦因诗成谶。薛郧死后,薛涛跟随多病的母亲生活。为了家庭生计,薛涛不得已沦落风尘,归入乐籍。
  薛涛的诗情才华,注定她不可能成为一名只知迎来送往的娼妓,她固守自己的底线,卖艺不卖身,但遇到自己倾心的人,或是邂逅了令她怦然心动的爱情,她就会像飞蛾一样,扑到火上去,哪怕会灼伤自己。
  镇蜀的节度使韦皋独具慧眼。
  可以说,是韦皋捧红了薛涛,让她的名声传遍天下,令天下无数文人才俊为之倾倒。至蜀的旅客或是官差,无不流连于薛涛的颜色和横溢的才华。这一点引起了韦皋的嫉妒,或许在他看来,薛涛是他独享的,别人则不容染指。
  薛涛却满不在意,对于外地慕名而来的文人名士,一概不拒,坦然接受他们的贵重礼物,与他们诗词唱和,觥筹交错,往来不绝。韦皋妒火中烧,寻个理由将薛涛远远的发配了。
  获释后,薛涛一度心灰意懒,隐居浣花溪。
  浣花溪景色殊绝,屋前屋后种满了火红的杜鹃花、海棠花和枇杷花,在火红的花海的簇拥下,薛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命意向。大红是她生命的颜色,热情洋溢,活泼张扬,为薛涛性情的真实的写照。
  连她制作的纸笺都是红色的,就像她的生命一样,充满了蓬勃的生机,但也充满了惊心动魄的转折,黯然销魂的意外。
  意外太多,令她应接不暇。来的时候,她没有做好准备,仓促间就投入了自己的真情;发生后,她无怨无悔,上苍却让她苦等一场,寂寥而终。
  薛涛四十二岁的时候,再一次被爱情撞到腰际。
  读薛涛的诗词,仿佛看到她多次恋爱,但掩卷沉思,恐怕能够付出真感情的并不多见,很多都是逢场作戏。而这次则是刻骨铭心,她很快就沉沦,陷入了欲生欲死的爱河。
  爱情的另一方是大名鼎鼎的元稹。
  元稹与白居易齐名,世称"元白"。不仅如此,两人都和薛涛有过交往。元稹最终能够相识薛涛,大概也是出于白居易的推荐。
  元稹早已听说成都有一位风华绝代的女诗人,名薛涛,但缘悭一面。后因机自请前往成都,出任东川监察御史。
  来到成都,元稹早已忘掉监察御史是何职责,开口第一件事,便是托人与薛涛结识。两人见面后,一见如故,引发倾慕之情。
  薛涛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风月生涯,见到比自己小很多的多情公子元稹,即有托付终身之意。元稹也叹薛涛为奇女子,沉醉在温柔乡里,缱绻非常。
  如果事出现代,狗仔队必定大炒"姐弟恋",恶毒的人也必定说薛涛老牛吃嫩草,而在当时,薛涛倾心相爱,元稹不管后来如何,当时也必定是出于真情,时人非但没有恶语相加,反而奉为美谈,流布天下。
  元稹诗虽写得好,却是一个段正淳式的人物,见一个爱一个,每个都发自真情,但往往始乱终弃,没有完美的结局。
  元稹因公事不得不离川,临行之时,许诺公事一了,便回川跟薛涛团聚。谁知世事蹉跎,这一次分别竟成永别。薛涛心目中的爱情也因元稹的爽约而灰飞烟灭。对于薛涛来讲,重新燃起的希望之火再次熄灭。
  为了守候爱情,她决定等一辈子。
  在爱情面前,女人往往最傻。薛涛见惯了虚情假意,当爱情来临的时候,依然相信海枯石烂的鬼话。当元稹在远方另结新欢的时候,薛涛却苦苦守望,用凄惨的笔触写道,"知君未转秦关骑,日照千门掩袖啼。闺阁不知戎马事,月高还上望夫楼。"元公子啊,你在哪里?我等你不得,只能掩袖悲啼,我望着远处的长安,像所有盼望丈夫归来的妻子一样,在销魂月色的陪伴下,登上高楼,寄托我的遥遥的相思。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
  一边是薛涛苦苦等待无有信果,凄凉终日,泪湿红笺,泪花中想必也是曾经与元公子缠绵缱绻的温柔回忆。而另一边,元稹只顾自己快活,早已把薛涛抛之脑后。
  无尽的绝望,让薛涛早生华发。
  老之将至,薛涛得不到像别人那样儿孙绕膝的幸福。她度过了灰色的晚年,抑郁寡欢,怀着对爱情的一份憧憬和期待,慢慢老去,终生未嫁。
  后人多误解薛涛,认为她是风月高手,浪荡妇人。非也。人们往往只观其表,人云亦云,深刻体味薛涛的爱情遭遇,方可知其人绝非浪荡之辈。
  薛涛有自己固执的爱情观。言其固执,是因为她终生信守,从未改变过信仰。
  薛涛曾有《咏蝉》诗一首,曰:露涤清音远,风吹故叶齐,声声似相接,各在一枝栖。此诗可作为薛涛爱情观的剖白。
  她的可见的几次恋爱,都是严肃而纯洁的,一旦涉及到爱情的范畴,她决不会虚情假意,逢场作戏,而是会真心投入,奉献真情。"声声似相接"乃是假象,"各在一枝栖"才是真景,怪只能怪天下人多为蠢夫愚妇,不能真切体会薛涛的内中。
  在薛涛的心目中,"双栖绿池上,同心莲叶间"的野鸳鸯是可敬的,可向往的,可流连的,而"他家本是无情物,一任南飞又北飞"的柳絮则招人厌烦,让人痛恨。这也是薛涛值得让人尊敬的爱情价值取向。
  清人樊增祥有阙《满庭芳》曰:
  万里桥边,枇杷花底,闭门销尽炉香。孤鸾一世,无福学鸳鸯。十一西川节度,谁能舍、女校书郎。门前井,碧桐一树,七十五年霜。
  琳琅诗卷,元明枣本,佳话如簧。自微之吟玩付春阳。恨不红笺小字、桃花色、自写斜行。碑铭事,昌黎不用,还用段文昌。
  孤鸾一世,无福学鸳鸯,真乃薛涛一生写照。谁能舍,女校书郎,不仅古人如此,今人亦如此,不知有多少倾慕者,千载之下,犹对薛涛向往不已。
  薛涛晚景凄凉,却好强的说,晚岁君能赏,苍苍劲节奇。读来眼眶湿润之余,眼前宛然一个柔弱女子的形象。她是一个小女人,终老都是。她的好强诗句,让人倍生怜惜,苍天何其不公,竟使美梦成空,美人飘零?
  晚唐郑谷曾叹曰:渚远江清碧箪纹,小桃花绕薛涛坟。
  如今,桃花依旧,香魂却无迹可寻,让人怅然落泪。

元稹:风流才子多情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元稹·《离思》
  二十四岁,元稹娶太子少保韦夏卿季女韦丛并为妻,相濡以沫七年,韦丛染病身亡,元稹内心的悲痛如浪汹涌,泪水与笔墨齐下,写下这首悼亡妻之作,其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两句千古传诵。
  元稹,唐朝历史上最多情的诗人。他的多情,唯有宋朝的柳永才可以与之相媲美。
  喜欢元稹,是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代,已经忘记从哪里看到的这首诗了,见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两句就没有理由的喜欢,那种喜欢就好比你在如潮的人流中突然看见一个令你怦然心动的陌生人。像很多多情少年一样,当时的独孤二少也不知道这两句诗的作者是谁,也不知道这两句诗的意思是什么,只是为了卖弄风雅,在一篇又一篇的作文里疯狂的引用这两句诗,也不管恰当不恰当,为此闹出不少笑话。是为少年的无知。
  多年后,看过一部叫《巫山云雨》的电影,终于理解了元稹,理解了他在这两句诗里所表达的内涵与情感。
  一个鲜卑族拓跋氏的后裔,血管里流的是大漠的血,出生于乱世,八岁的时候父亲去世,跟着母亲寓居在长安的郊外,过着凄苦的生活。
  一个矛盾的人,一方面受鲜卑文化的影响,他豪迈奔放,不守礼法,不拘小节,尊重女性,渴望自由的生活,另一方面受汉文化的影响,为了出人头地,他又不得不收敛自己的锋芒和个性,遵守儒家的方圆规矩。
  一个天才,为改变贫困的生活,求取功名,十四岁的时候就参加了明经科考试,首战告捷,他有点沾沾自喜,想结交当时的鬼才李贺,孰料李贺不搭理他,认为一个小小的明经有什么资格来结交于进士出身的他?"明经及第,何事看李贺?"元稹为此羞愤不已,发誓要考取更大的功名。
  在考取更大的功名之前,他寓居在蒲州的一座寺庙里,就在这座寺庙,情窦初开的他遇见了他的初恋情人。这位叫崔莺莺的,后来成了他小说中才女主角。那应该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读书之余的元稹走出陋室,去寺外桃园里观赏桃花。步入桃园的那一刹那,爱情产生了。我们的崔莺莺,以绝代佳人的袅袅倩影虏获了多情郎元稹的心,而就在崔莺莺不经意间回眸的那一瞬间,元稹相信,他已经掉进爱的万丈深渊,再也爬不出来了。
  鲜卑血统的他,大胆的向她表白,面若桃花的她困于礼法的束缚拒绝了他。
  一场灾难发生了,一场由相思引发的灾难发生了,为了她,他绝食一周。她终于为他的爱所感动,作为一个女人,能够得到一个男人如此的珍爱,此生何求?
  于是,她向他发出爱的橄榄枝,给他写了一首情意绵绵的约会诗:"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他如约而至,她姗姗来迟,她投进他的怀抱里。少不了山盟海誓,少不了风花雪月。
  后来的后来,他们同居了。
  在这场未知结局的爱情游戏里,多亏了那个伟大的朝代,他们才可以爱得死去活来,难解难分。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过于完美的开始,必有一个不幸的结局,为了功名,这个曾经为爱而绝食的男人,割舍了他的爱,他离开了莺莺。
  莺莺的痛苦不言而喻。泪光盈盈中,他去了,如烟花一般灿烂的爱情也去了。
  对于一个多情而不滥情的男人,对于元稹,需要一个能管住他的心的女人,否则的话,他的心就像浮萍,一直飘着,不知道哪里是他的归宿。所幸的是,他遇到了这样一个女人,他的心开始安静下来,他开始好好的一心一意的爱一个女人。
  女人是他的妻子,太子少保的掌上明珠,大家闺秀,兰心蕙质。
  已经中了明经及第的元稹再赴长安,与白居易一同高中进士及第,授集贤殿校书郎。也就在这个时候,太子少保韦夏卿慧眼识珠,一眼就看出元稹日后必定飞黄腾达,于是招他为婿。
  对于元稹的这场婚姻,后人有诸多非议,非议的焦点是元稹丧失了文人的骨气,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结婚,不是为了攀龙附凤,还为了什么?
  我们姑且不论元稹是否有拿婚姻作政治筹码的嫌疑,我们只看他对妻子韦的感情是否真挚。
  世间有两种感情都是刻骨铭心的,一种是一见钟情,一种是日久生情。对于莺莺,元稹是一见钟情,对于妻子韦,则是日久生情。与莺莺的爱已经成为往事,彼此成为对方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元稹和韦,则从陌生人变成了对方最熟悉的人。
  同一个屋檐下,同一张桌子,同一张床,他做郎来她做妾,耳鬓厮磨,长相厮守,感情似火山,一点一滴的累积,天长地久,终于在某一个瞬间猛烈的爆发。
  从感恩到感激再到感动,他爱上了这个与他朝夕相处的女人。
  让一个多情的男人一心一意的守着自己,韦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姿色自不用说,她的美与莺莺小家碧玉式的美各有千秋,她端庄贤淑,雍容华贵,她是千金小姐,却没有千金小姐的脾气,她上得了厅堂,也下得了厨房。
  刚入朝为官,元稹的俸禄并不高,日子过得很拮据,她跟着他,没有了锦衣玉食,但毫无怨言,对自己的丈夫关怀备至。
  看见他衣服单薄,就翻箱倒柜找衣料给她缝制衣服,绣花针扎破了她的手指,她连一声疼痛的呻吟都没有。
  看见他的朋友来了,拔掉自己头上的唯一有的一支金簪,去当铺里换钱给他们买酒喝。因为家里贫困,时不时要采些野菜做饭吃,粗糙的豆叶她嚼在嘴里说很甘甜。所有的钱,她都花在了他的身上,一年了,她没有添置一件新衣服,而他总是衣着光鲜。
  冬天,她总是仰望着院子里的一颗古老的槐树,盼望着它能多掉下几片叶子,好增添更多的柴火,把火生得更旺一些,不让他感到寒冷。
  世间还有比这更好的女人吗?世间还有比这更好的妻子吗?有这样的妻子,即使铁石心肠也被感化,更何况元稹还是一个多情的男人,于是,他深情的为妻子写道: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家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簪。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他在朝廷遇到了麻烦,她安静的听他诉说,然后安慰他,然后告诉她的父亲,为他解围。
  他没有忘记他的初恋,没有忘记莺莺,因为他曾经真挚的付出过,轰轰烈烈的爱过。他内心有愧,他负了莺莺。没有等到他回来的莺莺嫁做他人妇,他听了,悲从中来,写了大量的诗和一篇小说《会真记》来纪念他与莺莺之间的初恋。
  她看到了他写的诗和小说,从小就饱读诗书的她知道他写的是什么,知道他怀念的女子是谁。估计很少有女人能够容忍自己的丈夫心中有另外一个女人,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必定会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她开诚布公的和他长淡,她问他莺莺的情况,她温软的告诉他,如果他爱莺莺,莺莺也爱他,她成全他们,他可以休掉她,他亦可以纳莺莺为妾。
  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韦转过身,眼泪簌簌下落,她很难过,因为她也爱他。
  元稹也很难过,他不曾想到,一时的性情之作伤害了他爱妻的心,于是他想把那些诗歌烧掉,韦夺过手稿,不准他烧,说那是他的心血,再说了,诗可以烧掉,心是烧不掉的。于是,元稹释然,开始放下莺莺。
  如果不是韦的宽容,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就不会千古流传,后来一个叫王实甫的男人把元稹的《会真记》改成了一出伟大的戏剧,典型的才子佳人式的爱情悲剧赚取了后人无数的眼泪。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原以为会与妻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料,他与妻子的缘分只有七年,七年后,妻子染病身亡。他犹记得,韦在死的前一天,还拖着有病之躯,一针一线的为他缝制菊花枕头,只因为他喜欢菊花,喜欢菊花的香味。
  人已经离开,未绣完的菊花枕头还在,元稹抱着它,悲痛欲绝。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你曾经指天发誓,要与我相守一辈子,可如今你为何如此狠心,抛下我一个人,撒手而去?难道你已经忘记了你的诺言了吗?
  痛!痛!痛!
  为了驱除心中的悲痛,他疯狂的写诗,一首又一首,越写越难过,越写越悲伤,恨不能头撞南墙,随她而去。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尤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亲爱的韦,我很难过,真的很难过。以前和你说笑,说些死亡的事情,现在这些事情都一一应验,摆在了我面前。你在天堂过得还好吗?有没有人陪你,你寂不寂寞。我恨你在世的时候我没有多陪陪你。你的那些衣服,我舍不得给别人,但你让我给别人,我只好遵从你的愿望。但是你常用的针线盒,请允许我保存下来吧,看见它,我就看见了你。我是那么的爱你,现在看见那些曾服侍过你的丫鬟,也都特别怜惜。过去没有钱让你过上好日子,现在有钱了可是你却不在了。你让我如何补偿你呢?……我死后会和你埋葬在一起,来生有缘再相见,再好好报答你……
  情之深,爱之切,思之强,痛之烈。元稹,这个伤心的男人。
  又几年,元稹依然沉浸在丧妻的悲痛之中,又作《离思》五首,其中之一就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曾经看见过浩瀚辽阔的沧海之水,其他地方的水还有什么吸引我的呢?我曾经看见过巫山美丽绚烂的云霞,其他地方的云还有什么吸引我的呢?我从百花争艳的花丛中经过,却无心观看它们,一半因为我在修道,一半因为我心中已经有深爱的女子。
  妻亡,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能够拴住元稹的心,多情的种子又开始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并疯狂的生长,最后一发不可收拾。为给元稹的多情一个注脚,现把他的婚恋经历简单记录如下:
  而立之年,遇上才女薛涛,并与她展开了一段缠绵悱恻的姐弟恋。
  两年后,元稹被贬江陵,在江陵看中安仙嫔,纳她为妾。
  三十六岁,大家闺秀裴淑,又入他法眼,续娶裴淑。
  其间,还与许多不知名的女子往来。
  假使他的妻子韦泉下有知的话,她会做如何感想呢?

张祜:天涯羁旅断肠人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张祜·《何满子》
  张祜是一个很平民化的诗人,他的诗多为宫怨之作,虽然被某些人比如元缜所不齿,说是雕虫小技,但作为一个诗人,能够放下读书人的架子,真心真意的为当时身份最为卑微宫女歌姬写诗,恐怕也只有张祜一人了。
  这首断肠之作,无疑是唐诗中的精华,每每吟来,心中无限悲伤。
  张祜纪念的是一位宫女,也是千千万万个宫女,她们在宫廷里某一个阴暗的角落,寂寞的开放,形影自怜,最后凄然的死去。她们是皇帝的女人,这是她们最大的不幸。她们一辈子都在等待着皇帝的宠幸,然而后宫三千佳丽,能够得到皇帝垂青的人凤毛麟角。她们,有的人一辈子只被皇帝宠幸过一次,有的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一辈子都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滋味,她们困在如地狱一般的深宫里,除了哀怨,绝望和无助的等待,还能做什么呢?她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见年华老去,肝肠寸断。如果有来生,如果她们可以选择,她们宁愿只做皇帝的一个丫鬟,也不愿意做皇帝的女人。
  她们太寂寞,更可悲的是,没有人能够理解她们心中无限的凄苦,她们潸然泪下的红颜往事无处诉说,幸好她们遇见了张祜,张祜道出了她们共同的心声。
  张祜的这首《何满子》与三个女人有关,何满子,崔莉,孟才人。
  在说这三个女人之前,先来说说张祜这样一个天涯羁旅的断肠人。
  之所以说张祜天涯羁旅,是因为他一生不仕,浪迹天涯,纵情山水,也不是他一生下来就不愿意做官,导致他一辈子与仕途无缘的正是他那首成名作《何满子》。又说他是断肠人,是因为他天生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一颗多愁善感的心,这颗心专门写断肠诗,断肠诗,让人不忍卒读,肝肠寸断。
  曾经也是少年得意的才子,八岁对《诗经》倒背如流,十岁就能自己作诗,被誉为"神童"。十八岁,家乡的一名节度使陆长源被叛军所杀,并被熬成肉汤食之,张祜不是陆长源的朋友,甚至连认识都谈不上,只是听说了这件泯灭人性的事,悲痛难忍,写了一首《哭汴州陆大夫诗》,谴责叛军的暴行,纪念一个从未与他蒙面的陌生人。这首诗使张祜在家乡出了名。
  毫无疑问,这是张祜狭义性格的使然,没错,他和唐初的陈子昂一样,骨子里流着侠客的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他没有陈子昂那样高强的武功,但他的侠骨柔肠并不逊色陈子昂。
  也因为他的狭义,他曾天真的受骗。一位壮士求见张祜,手里提着一个包裹,壮士言辞恳切的说,包裹里面装的是他仇人的尸首,这个仇人杀了他全家,他找了十年,终于把他找到,并割下了他的人头。壮士的真正用意在于后面的一番话,他又说,在报仇的过程中他得到一位恩人的相助,现在他要去报答这位恩人,可是苦于没有盘缠,恳求张祜施舍他一些银子。
  既不忘记仇恨,也不忘记恩情,这不正是侠客所追求的理念吗?张祜二话不说,就把银子给了壮士。壮士留下包裹,要张祜帮忙照看一下,说报完恩马上回来。
  然而,壮士一去不复返,张祜叫人安葬人头,打开包裹一看,不是人头,而是一颗猪头。
  尽管受骗,但张祜的狭义精神依然如故,面对前来求助的人,面对穷苦人家或者乞丐,他从不吝啬手中的银子,当然这一方面也得益于他有一个相当宽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江浙地区做丝绸生意的富商。
  现在我们来说与《何满子》有关的三个女人。
  才华横溢,衣食无忧,又喜欢游山玩水、行侠仗义的张祜自然不把功名放在心上,但是他的家人却不这么想,古时候商人的地位很低,家人不愿意张祜子承父业,再说了朝中有人好办事,于是在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张祜踏入了长安。
  初到长安的张祜被长安的繁华所迷惑,他无心读书,流连于长安的大街小巷,勾栏瓦肆,流连之中,他邂逅了与《何满子》有关的第一个女人,一个叫崔莉的歌女。
  她是天涯歌女,以卖唱为生,端坐于长安人来人往的秦楼楚馆前,一根琴弦一滴泪,弹奏的正是那首誉满天下的悲歌《何满子》。
  他是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精通音律,于千万人中,他听到了她的琴声,如潮的人流中,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他来到她的旁边,像一个天真的孩子一般,坐在地上,安静的听她的演奏。
  一曲终了,他伤然的站起来,一句话也没有说,把银子毕恭毕敬的放进她的罗盘,然后转身离开。
  他给她的银子足够她一天的卖唱收入,她起初不以为然,以为他只不过像长安所有的风流阔少一样,看中了她的姿色,对她有了非分之想。可是后来她发现她误会了他。他不是什么风流阔少,他仅仅是她的知音而已。
  他每天都来听她的琴声,这是一场没有约定的约定。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他和她只通过琴声交流。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向他开口,她很想知道他的名字,因为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过了今天她将不会在长安街头卖唱,因为她已经被太子党的人看中,被强行选入东宫。她当然不想做宫女,可是他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违抗的了?
  她为他弹最后一曲,而他不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听她的琴声。完毕,她问他叫什么名字,目光柔情似水。他坦然的告诉她,他叫张祜。
  她听了,眼泪簌簌而下,转过身,默默然离开。
  走了几步,她又忍不住折回来,轻轻的告诉他,明天,请你不要再来,因为我已不在。
  他问她为什么。
  她控制不住自己倾诉的欲望,把一切告诉了他。
  他明白了,不再说什么,表情凄然。
  她看了他最后一眼英俊的脸,再一次转过身,旋即消失在他的眼前。
  泪眼朦胧中,他自言自语: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他回忆了一下,他和她只不过认识了十天,可是他却感觉像认识了十年。
  与《何满子》有关的第二个女人就是何满子,何满子与张祜无关,但若没有何满子,便没有张祜的断肠之作《何满子》。
  何满子是唐玄宗时期的一位宫廷歌女,身如轻凤飞鸾,她以两项绝技闻名宫廷,一是她的长袖善舞,她最拿手的一种舞蹈叫柘枝舞,这是一种双人舞。她的第二项绝技是她自弹自唱的悲歌。
  原本是长安皇城西侧宜春北院的梨园弟子,父亲是一名伟大的乐工,精通音律,擅长作词,吹拉弹唱,无所不能。母亲是一位舞女,一生只会一种舞蹈,这种舞蹈的名字就叫柘枝舞,她的母亲和另外一位舞女合演的柘枝是宜春北院万千舞女无人能及的。只不过何满子刚生下来,她的母亲就死了。
  长到五岁的时候,父亲开始教她学柘枝舞,十二岁的时候,她的柘枝舞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并且超越了她的母亲。然后,父亲教她学琴。她驾驭琴弦的天赋远远胜过舞蹈,当她弹奏的时候,灰雀白鸽从远处飞来,栖息在宜春北院的朱檐黑瓦上,静静的聆听从她指间流泻出来的琴声。当曲尽声止的时候,灰雀白鸽发出了集体的悲鸣,然后向很远很高的天空飞去。
  这一年,何满子第一次参加了宫廷盛宴的演出。太后六十岁寿辰。宫廷乐师精心编排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乐舞献给太后,何满子和另外一个舞女的柘枝舞就是这场乐舞的开山之作。
  在宫中的一个露天广场,摆满了500盆莲花,每100盆莲花摆成一个"S"形,分别置于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这样一个既华丽又艰难的舞台上,何满子展现她的绝技。
  起舞的时候,她和另外一位舞女分别立于中间那个"S"的上下两方,头挨着头,各自的珠冠恰好吻合成莲花花蕊,然后她们的四条腿分别弯曲成四片莲花花瓣,于是一朵巨大的人形莲花惊现于众人眼中。接下来,何满子和另外一位舞女在莲花中轻舞飞扬,身上的丝带幻化成千万种奇妙的景象,有时似一阵飘渺的烟雾,有时宛若一条条飞龙,让人叹为观止。舞蹈持续了一个时辰,最后仍以人形莲花结束。暴风骤雨般的掌声突袭而来,她倒立的头仍然可以看见太后灿烂无比的笑容。
  太后的笑容是灿烂的,可是皇后的脸色很难看,因为她看见皇帝的目光时刻停留在何满子身上,对于皇后而言,这将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在威胁来临之前,她向何满子伸出了毒手。
  她以何满子勾引宫中侍卫为由,处以何满子死刑。
  何满子知道这是一场政治谋杀,刑场上,她只要求弹奏最后一曲,她冰冷的手指轻轻的触摸琴弦,一种尖利的疼痛滑过指间,沉睡的记忆又被唤醒,往事如昨。曾经囚牢般的岁月,身世的飘零,人间的繁华与苍凉,尽在指间的琴声之中,一曲终了,泪落琴弦。这时候,微风拂来,屋顶上的斑鸠倏的一声飞向空中,满城的柳絮飘将下来,她知道那是上苍的眼泪。
  所有的人都被何满子的琴声所感动,行刑的刽子手也泪流满面,手中的屠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关于何满子的结局扑朔迷离,与她的传奇经历一样莫衷一是,白居易说她最后还是惨死在刽子手的刀下,有诗为证:"世传满子是人名。临就刑时曲始成。一曲四词歌八叠,从头便是断肠声。"而白居易的好友兼知己元缜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说因为爱好音乐的唐玄宗听到了这首曲子,非常震撼,最后赦免了何满子。
  孰真孰假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何满子的悲歌流传了下来,何满子后来就成了悲歌的代称。
  张祜在他的断肠之作《何满子》里,显然是在暗示,他所遇到的那个叫崔莉的歌女,她进宫后的命运将会和何满子一样凄然。
  和时下的流行歌手以一曲成名一样,张祜也凭借《何满子》一夜成名,他原本也可以当年的韩翃一样以诗入仕,不料,他无端的卷进朋党之争,成了政治的牺牲品。
  当时长安的很多文人雅士都非常赞赏张祜的《何满子》,星探家兼伯乐令狐楚当年相中了李商隐,现在他又相中了张祜。他精心挑选了张祜的三百首诗呈现给唐宪宗,加以推荐。当时的宰相是元缜,这一回他充当了小人,唐宪宗问他张祜的诗作如何,元缜见是他的死敌令狐楚推荐的,就说:"张祜的诗是雕虫小技,多为卿卿我我的鲜艳之作,有伤风化,不值得朝廷重用。"唐宪宗本身并不是一个明君,加之他又非常信任元缜,元缜这么说张祜,唐宪宗也只好放弃了张祜。
  后来张祜又找到白居易,他认为白居易应该比较公平,他是当时最有权威的诗人,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白居易是元缜的死党。元缜不看好张祜,白居易又怎么能够出卖他的朋友呢?
  张祜也只好自认倒霉了,从此张祜断绝了做官的念头,一辈子纵情山水,浪迹天涯。
  张祜没有被朝廷录取,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断肠之作《何满子》被宫女们竞相传唱,开始是暗地里唱,后来就公开的唱,一时间宫女们都以会唱《何满子》为荣。一群寂寞的女人花,她们太需要宣泄自己的情感了。
  到了唐武宗时期,一位叫孟才人的宫女得到武宗的宠爱,所有的宫女都唱《何满子》,唯独她一个人不唱,不是她不喜欢,不是她不会唱,也不是她歌声不美妙,而是她明白,一旦她唱《何满子》对她将意味着什么。她是一个感情郁积很深的女人。
  唐武宗垂危,召来孟才人,抚摸着她的红酥手,含情脉脉的看着她,问她,我死活你该怎么办?
  孟才人回答:"我将随你一起去。"武宗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又问,很多宫女都唱《何满子》,你为何不唱?我都是快死的人了,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你都不能答应我吗?
  孟才人不说话了,她不敢不答应,许久,她含着热泪,点了点头。
  她开始唱了,启朱唇,明皓齿,声音哀婉而凄切。
  第一个悲伤的声音发出,她的心莫名其妙的剧痛,她一边唱,一边流泪,直到最后一声结束,她像飘零的树叶一样,无力的倒在武宗的床前。
  武宗大惊,召来太医,太医告诉武宗,孟才人断肠而死。
  一个人唱歌唱到断肠而死,我们无法想象,《何满子》这首歌到底有多悲伤。
  这时候,远在天涯的张祜,听说了孟才人的死,年过花甲的他怀着悲痛的心情为孟才人作了一首《孟才人叹》:"偶因歌态咏娇嚬,传唱宫中十二春。却为一声何满子,下泉须吊旧才人。"
  何为断肠,孟才人为我们做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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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283# 发表于 2009-2-18 09:27 | 只看该作者 李贺,天若有情天亦老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

  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

  魏官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刺眸子。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

  --李贺·《金铜仙人辞汉歌》

  秋夜,坐火车路过河南宜阳。车厢的灯光不知什么原因灭掉了。火车呼啸行使,速度虽然很快,却可看清寥廓的星空。秋风萧瑟,秋月朗润。清辉如水,月华如练,遥远天际的星光努力的发出光芒。

  突然天际划过一颗流星。它在天宇中飞驰而过,身后拖着明亮的一段光辉,从粗到细,再到隐约的尾尖,最后消失无踪。这就是飞逝的流星。它努力的燃烧自己,用生命陨落的光芒照亮整个寰宇。它的生命如此短暂,却如此闪耀,瞬间所迸射的能量大得惊人。

  一闪即逝。人们连合十许愿的时间都没有。

  天际那一道闪光的弧线,久久重现在眼帘里,仿佛没有消逝一样。星空恢复平静后,人们怅然若失,为流星短暂的生命旅程兴叹。生命虽短,意义却足够闪耀。这让人自然而然的想起一位本地人。他就是李贺。河南宜阳人。

  生命意象是人生全景的比照。比如彩虹,夏花,蝉,落红,流水,流星……这些东西虽然浅显单纯,却可以类比一个人的人生。前文所述及的王勃,文中说他生如夏花,则是比喻他的一生像夏花一样,短暂而绚烂。贴切而动人的表述,让人铭刻心扉。

  李贺的一生就是那颗滑落天际的流星。他只度过了短暂的廿七年华。那是人生当中最精彩的章节。与流星一样,当它达到最闪光的那一顶峰时,生命也随之消耗殆尽。

  用死亡的代价换来生命的光彩。这就是流星的宿命,也是李贺的人生写照。

  李贺字长吉。说起来还是李唐宗室的远支。上溯不知多少辈,他的先祖李亮和大唐帝国的第一任皇帝李渊的父亲,是一奶同胞的兄弟,被封为郑王。可到了李贺所在的宪宗时代,距开国将近二百年,即使是宗室,也和路人无异。

  李贺的父亲李晋肃,按照宗室谱系,尚能证明他是王室贵族的后裔,可却领不了祖宗多少遗泽,只做到县令这样的芝麻小官。母亲郑氏非常贤惠,除了李贺外,还育有一女一子。

  李贺的童年和少年并不缺乏温暖和快乐,只是到了他十八岁的时候,李晋肃英年早逝,他和一家人的生活才发生逆转。

  皇室的出身,虽是远支,却给李贺带来了卑微的荣耀,使他天生有一种使命感,想要重整河山,复兴李唐。因为他所生活的时代,大唐帝国已然病入膏肓。

  李贺正生在中晚唐交替时代,宦官势力的崛起,党争趋势的抬头,藩镇割据的尾大不掉,种种弊病和沉疴已令大唐帝国回天乏术,距离灭亡还剩下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这个时代有抱负的英雄人物,都想挽回颓势,中兴唐朝。

  人不可避免的烙上时代的烙印。时代有时代的要求,人只能服从而不能超越这个要求。尤其是李贺,身为宗室的一分子,怀着满腔的热血,要为国家的中兴出力。可事与愿违,颓势不可挽救,机体已腐烂不堪,李贺因此而痛苦倍增。

  他从小就是个神童,非常具有潜质。

  那个时候没有炒作,如果有,时下的某某年代后作家必定难以望其项背。"七岁能辞章,名动京邑。"用现在的话说,七岁的时候就能写出畅销的作品,轰动京城文坛。这种功力不是吹出来的,而在于天赋。

  国家虽然在走下坡路,文坛却群星耀眼。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柳,提倡新乐府运动的元、白,各领风骚。李贺七岁的时候名动京华,令这些文坛耆宿侧目,要是放到现在,乖乖不得了,肯定成为众媒体追逐的对象。

  其中,韩愈不太相信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能有如此造诣。年仅七岁,刚刚入学的年纪,怎么可能震动文坛呢?不会是背后有推手吧。

  带着这样的怀疑,韩愈将七岁的李贺小娃请到家中,亲身试验一下。史料中记载李贺小娃的出场颇为传奇,"总角荷衣而出,欣然承命,旁若无人。"小孩子家家的,不但不惧怕生人,而且表现出很欣喜的样子,这份胆略和从容足以愧煞千古扭捏的穷酸子弟。李贺小娃当场写了一首诗,名之曰《高轩过》:

  华裾织翠青如葱,金环压辔摇玲珑。马蹄隐耳声隆隆,入门下马气如虹。

  云是东京才子,文章巨公。

  二十八宿罗心胸,九精照耀贯当中。殿前作赋声摩空,笔补造化天无功。

  庞眉书客感秋蓬,谁知死草生华风。我今垂翅附冥鸿,他日不羞蛇作龙。

  韩愈当场惊呆了。惊诧于一个七岁孩子的才华。当时在场的还有皇甫湜,也是同样的惊叹。两位老爱惜李贺小娃的才华,亲自为其整理头发,并把自己的坐骑赠送给他,让他骑回家去。

  他日不羞蛇作龙。李贺的一生抱负所在。他一生的梦想就是化蛇成龙,飞腾于云际,参造化之功,完成中兴大唐的使命。可自古才子多命舛。老天爷偏不给他这样的机会。怀才不遇,壮志难伸,他尝尽了人世间的悲辛,屡屡遭受失望的折磨和绝望的打击。

  明明是人间的一条龙,却只能混迹于蛇群,宁不悲乎!

  十八岁的时候,李贺携带大作《雁门太守行》再次拜访韩愈。这次不是为韩愈解疑而来,而是为了推销自己而来。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他要开启新的人生。一种追求上进,永远昂扬的精彩人生。

  关于这次会见,与上一次相隔十年,唐突中必定有不少趣味。

  话说酷暑炎夏,蝉声高唱。韩愈午睡方醒,脸上还有倦意。正恍惚间,忽有看门人来报,说有个叫李贺的带着自己的作品前来拜见。

  李贺?韩愈的脸上略显惊诧之后,马上想起十年前的一桩往事。当时的李贺还是一个总角孩童,天真烂漫,场面上却颇显从容。一首《高轩过》令人记忆犹新,仿佛就是昨天的事。时光流水,不觉竟已十年。快快请进来!

  李贺不卑不亢的走进来,向韩愈呈上大作。韩愈见李贺英俊倜傥,镇定自若,心中欣喜。揽卷一看,韩愈更是满脸的钦佩。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读完这诗,再看这人。李贺瘦高挺拔,虽显羸弱,但精神昂扬,意气风发,给人一种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双眼炯炯有神,焕发出热烈的光彩。两眉相通,即古人所谓的"一字剑眉"。

  相书上讲,长有这种眉毛的人,天赋英气,却诸事琐碎,难称心意。并不是相信迷信,而是说明李贺后来所遭遇的种种坎坷际遇,似乎有一种命运使然的色彩。

  这次干谒,令李贺名声大振,也使得他和韩愈结成忘年之交。

  同一年,李贺迎来了自己的新婚。

  新娘子娴淑美丽,李贺十分倾心。可惜没有留下芳名,事迹也无从考证。只能从李贺的寥寥诗篇中揣度这位新人的风姿。

  新婚后不久,沉浸在燕尔欢乐中的李贺写了一首《美人梳头歌》:

  西施晓梦绡帐寒,香鬟堕髻半沉檀。辘轳咿哑转鸣玉,惊起芙蓉睡新足。

  双鸾开镜秋水光,解鬟临镜立象床。一编香丝云撒地,玉钗落处无声腻。

  纤手却盘老鸦色,翠滑宝钗簪不得。春风烂熳恼娇慵,十八鬟多无气力。

  鬉鬌妆成欹不斜,云裾数步踏雁沙。背人不语向何处?下阶自折樱桃花。

  字里行间,新娘子慵睡懒起的状貌,梳理鬓发的姿态,让人如亲眼所见。细腻入微的笔触,通篇下来,没用一个"爱"字,也没有一"喜"字,喜爱之情却扑面而来,让人避之不及。下阶自折樱桃花,美人攀枝,令人遐想!

  只是,十八鬟多无气力,新娘子也是体格弱的,多愁多病的身。她比李贺还要早死,可见她的糟糕的身体状况。

  李贺对这份情意充满了期许,对这个让人无限怜爱的新娘子充满了深情。在一首《后因凿井歌》的诗歌中,李贺的热恋情怀表露无遗:

  井上辘轳床上转,水声繁,弦声浅。

  情若何?荀奉倩。城头日,长向城头住;一日作千年,不须流下去。

  流畅的民歌调子,清新脱俗的语言,满怀深情的表达……热恋中的情侣形象跃然纸上。辘轳离不开井,井也离不开辘轳。李贺以此来表明与妻子白头偕老永不相弃的愿望。对于新婚的女人来说,这种类似于盟誓的表白足以打动她,使她落下幸福的泪水。

  爱的真挚而强烈。人生如弦声一样浅短;爱情却如水声一样深长。我们一定会像古时候荀奉倩夫妇那样获得亘古的永恒。也要像他们一样伉俪情深,感情至笃。

  他们向着城头的太阳许愿,希望太阳永远驻足,不要落下山去。这样子就可以把一天当作一千年来过,爱情也可天长地久。

  令人悲痛的是,愿望不可以拿来当日子过。否则世界上就会有数不清的神仙情侣。事情往往不能遂愿,所谓不如意事常八九,让人难以招架。

  新娘子的过早夭亡,给李贺带来莫大的打击。这种打击比起其它的伤害,是深入骨髓,痛彻心肺的。李贺哭过漫漫长夜,眼泪耗干,神情憔悴,但终归人鬼殊途。怎不教人痛煞!

  落叶满长安。秋日的长安,金风飒爽。

  风华正茂的李贺款步走来。一首《雁门太守行》深得文坛领袖韩愈的赞赏,奠定了他诗坛新星的耀眼身份。这是李贺命运的拐点。他开始有些飘飘然,竟不自知无常的命运随时可能将他抛掷谷底。

  那是一段快意的生活。新婚燕尔,爱情的甜蜜使他痴醉不已;文坛得意,风采奕奕的出席各种社交活动使他忘乎所以。终日沉浸在推杯换盏的优容岁月。豪情万丈,不可一世,天下舍我其谁。这种状态加剧了生命中的不稳定因素。

  一天,著名的诗人元稹慕名求见。李贺接过名帖,一看元稹是明经出身,就有几分轻蔑。当时明经擢第的士子与正宗科举出身的人不可同日而语。李贺不想浪费时间,就打发人将元稹辞退。而且还奉送一句话,"明经擢弟,何事来见李贺?"元稹又羞又恼,含恨吞下这句带有污辱性质的话,拂袖而去。

  谁知世事无常,凡事不可做得太甚。几年光阴忽悠而逝。时过境迁,曾经毫无名气,只做过校书郎等小官的元稹,不想官运亨通,一跃成为进士科考的主考官。

  不是冤家不聚头。李贺也如愿的得到了进士及第的科考机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主考官竟是几年前受到自己污辱的元稹。他若知道,兴许会知难而退。但他才高胆壮,不管谁是主考官,都阻挡不了他进士及第的宏愿。

  元稹为人心胸狭窄,报复心极强。他一日闲翻考生名册,翻着翻着,李贺两个大字赫然醒目映入眼帘。元稹脸上堆满了坏笑,心想,你李贺也有落在我手里的一天?

  元稹不顾文坛泰斗的身份,决定对这个曾经污辱过自己的小伙子实施报复。可是没有适当的理由,这使得元稹绞尽脑汁。最后,他定下一计。此计必中。

  心怀鬼胎的元稹向皇帝奏道:"启奏圣上,李贺之父李晋肃的'晋'字与进士的'进'同音,这不合乎朝廷的礼法!因此,李晋肃的儿子李贺应取消考试资格。"皇帝略有迟疑,最终还依从了元稹的建议,将李贺的考试资格取消。此事一经传出,京城一片哗然。对这事反应最激烈的当数韩愈,他断定是元稹妒心所致,蓄意陷害。

  韩愈为此专门写了《讳辩》一文,文章指出按元稹的逻辑倘若父字中有"仁"字的话,做儿的就因"仁"与"人"同音从此不能做人啦!只可惜当时韩愈只能口诛笔伐,对如日中天的元稹莫可奈何。

  李贺因一次小的过失竟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深思就里,韩愈可谓一语中的。元稹的嫉妒心在作祟,他不能容忍李贺的诗名超越他,他要借手中的权柄把李贺扼杀在起步阶段,使其经此一难,终不复振。用心何其毒也!

  李贺极度愤懑。抑郁的心情伴随余生。

  翌年,在韩愈的举荐下,李贺再次来到长安,谋得一个"奉礼朗"的九品芝麻官。奉礼郎,不过是一个具体执行宗庙祭祀礼仪的卑微小官。傲岸自尊的李贺将它视为奉箕帚的臣妾,心中充满了屈辱感。

  这三年中,李贺饱受煎熬。仿佛孙悟空做了避马温,满腔的才能报复俱都无处施展。苦苦捱过三年,实在不能再容忍下去了,李贺便打了辞职报告,不等批文下来,就挂冠而去。

  再次离开长安的李贺,神形消瘦,"憔悴如刍狗"。流年似水,功名难就。带着沉重的绝望和悲哀,李贺带了书童,沿古道回到老家昌谷。"我生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他如此自况。一路上悲叹着"雪下桂花稀,啼乌被弹归",自此,理想已死,壮心不复。

  家是温暖的港湾。可以遮风挡雨。身心俱疲的李贺得到了暂时的休憩,家人的安慰和同情令他不盛嘘唏。他过上了读书写实的简单生活。没有了功利心,没有了雄心壮志,终日沉浸在苦吟当中。李商隐在《李长吉小传》中有这样一段有趣的记载:

  旦日出,骑瘦马,从平头小奴子,背古锦囊,遇有所得,书置囊里。凡诗不先命题,及暮归,太夫人使婢探囊中,见书多,即怒曰:"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上灯,与食,即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非大醉吊丧,率如此。

  对于诗歌的苦吟,能使他忘怀人生的失意。人生有得有失。仕途不称人意,诗歌上的造诣却独步当时,自成风格。这得益于失意后的闲居生活。他一门心思的研究诗歌,寻求创作灵感,以其独特的方式--骑着瘦驴,背着古囊,到郊外野游,成就了焕发着独特异彩的李贺风格,奇峭冷艳。

  晚唐著名诗人杜牧谈到李贺的诗歌,曾有精辟的叙述: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不足为其勇也;瓦棺篆鼎,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不足为其色也;荒国陊殿,梗莽丘垅,不足为其怨恨悲愁也;鲸呿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
苟如其言,李贺亦得知音之赏。

  辞去奉礼朗后,李贺由长安返回昌谷,途经洛阳。

  在洛阳,李贺写下了这首大名鼎鼎的《金铜仙人辞汉歌》,并在诗的开始,叙述了写作的因由和动机。

  魏明帝青龙元年八月,诏宫官牵车西取汉孝武捧露盘仙人,欲立置前殿。宫官既拆盘,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唐诸王孙李长吉遂作《金铜仙人辞汉歌》。

  这首诗牵涉到三国时期的一段往事。

  金铜仙人是汉武帝时所造,矗立在神明台上,"高二十丈,大十围",异常雄伟。汉武帝建造金铜仙人的目的是为了祈求长生不老。传说,金铜仙人掌心向上,手中擎着托盘,为了承接露水,以便汉武帝服用金丹时饮用。

  魏明帝曹睿景初元年,金铜仙人被拆离汉宫,运往洛阳,后因"重不可致",而被留在霸城。习凿齿《汉晋春秋》说:"帝徙盘,盘拆,声闻数十里,金狄或泣,因留霸城。"金狄就是金铜仙人。金狄或泣,就是李贺在序中所说的"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

  金铜仙人为什么会流泪呢?主要是亡国之恸引发悲泪。它是刘汉王朝由盛到衰的"见证人",眼前发生的沧桑巨变早已使它感慨万千,神色凄惨。而今自己又被魏明帝强行拆离汉宫,兴亡之感和离别之痛一齐涌上心头,怎不让人落泪。

  金铜仙人寄托了李贺的凝重的伤感。金铜仙人拆迁时表现出来的"思悠悠,恨悠悠","乃潸然泪下"的情状,正是诗人仕途无望、被迫离开长安时的心境。其时,诗人"百感交并,故作非非想,寄其悲于金铜仙人耳"。

  金铜仙人的泪就是李贺的泪。忆君清泪如铅水。好凝重的泪!

  泪水涔涔,掷地有声。每一滴都包含着诗人的艰辛苦痛。诗人的遭际十足堪悲。急盼着建立功业,中兴李唐,同时光耀门楣,重振宗室的地位。却不料进京以后,到处碰壁,仕途绝望,报国无门,最后不得不含愤离去。《金铜仙人辞汉歌》正包含了诗人的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

  诗人途经洛阳,念及历史上的一段故事,感怀自己蹭蹬的遭际,不免潸然泪下。

  悲泪始终伴随诗人的余生。

  廿七岁那年,李贺的泪水流干,年轻的生命随风陨落。传说,弥留之际李贺受到感召,天帝新建成白玉楼,特招他撰写碑记。为诗人的死增添了一层浪漫色彩。

  仅此而已。



鱼玄机:难得有心郎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鱼玄机·《赠邻女》

  鱼玄机是一个才女。

  父亲教鱼玄机《诗经》。六岁的鱼玄机问:"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啥意思?"父亲说:"君子喜欢美丽贤惠的女子。"鱼玄机兴奋的说:"我将来一定要做淑女,让全长安城的君子来'逑'我!"鱼玄机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让父亲大吃一惊,认为小小年纪就这样不正经长大了还了得,于是训斥了鱼玄机一顿。鱼玄机歪着嘴巴委屈的说:"书上都是这样教的呀!"父亲有一位诗人朋友,叫温庭筠,那时候温庭筠还没有成名,二十来岁左右,非常喜欢聪明伶俐的鱼玄机,认为鱼玄机非一般女子,只可惜不是男儿身,如果是男儿身一定飞黄腾达。一番话把父亲说得惭愧不已。温时常教鱼玄机背诵名人名篇,鱼玄机记忆力惊人,七岁就能够把《诗经》全部背诵下来。十二岁的时候鱼玄机就开始在父亲和温的教导下学习作诗。温以"江边柳"为题考鱼玄机,小姑娘不慌不忙地念道: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

  温对鱼玄机的才思大为惊讶,很快就把这首诗发表在了他编辑的一本诗刊上,长安城的那些风雅之士看到了这首诗,听温讲述了鱼玄机的背景情况,都惊叹鱼玄机是一位"神童"。

  鱼玄机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长到十五岁的时候,鱼玄机已经成为长安城小有名气的美女诗人,出口成章不在话下。自然与鱼玄机一并出名的还有她惊人的美貌。鱼玄机没有辜负自己的愿望,她成了淑女。鱼玄机的美自然清新,又如兰花一般高贵文雅,君子们只能远观而不能亵玩焉。当时有诗曰:"借问美女何处有,君子遥指鱼家女。"然而这一年也发生了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鱼玄机的父亲早逝了。父亲死后,鱼玄机和母亲便失去了经济来源,没有钱买饭吃便填不饱肚子,填不饱肚子哪有心情作诗?那时候又不像今天这样,鱼玄机还可以靠稿费养活自己。于是,和母亲商量了一下,把自己的大房子腾出来租给别人,母女搬到平康里--当时的妓院聚集地,租了一间小屋子住下,平日里再做一些浆洗的工作,用以糊口。

  温庭筠是一个好男人,在听说母女俩的遭遇后,费尽心思的找到鱼玄机,要做她的老师。鱼玄机当然很乐意,温庭筠现在已经是大诗人了,有从小看着自己长大,鱼玄机对温庭筠有着很复杂的感情,有时候把他当做哥哥,有时候把他当做父亲,有时候把他当做恩师,甚至有时候把他当做自己的心上人。总之一句话,鱼玄机对温庭筠一网情深。而温之所以要主动做鱼玄机的老师,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鱼玄机确实是一个好学生,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做了她的老师后,温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对鱼玄机母女进行生活上的资助。

  又过了两年,温庭筠因为有事要离开长安,分别那天,鱼玄机悲伤不已,送温送到十里开外。温庭筠走了,鱼玄机看着他的背影,一边垂泪,一边吟出一首《遥寄飞卿》:

  阶砌乱蛩鸣,庭柯烟雾清;月中邻乐响,楼上远日明。

  枕簟凉风著,谣琴寄恨生;稽君懒书礼,底物慰秋情?

  鱼玄机已经爱上了温庭筠,她骗不了自己。鱼玄机对温庭筠的爱不是一见钟情,而是长年累月的日久生情,这样的爱更深刻更牢固。但是她是他的学生,她作为一个女子在爱情与婚姻面前没有主动权,虽然她不止一次的暗示过温庭筠。

  温庭筠也不是傻子,也不是情商低下的人,相反他能够很明显的感受到鱼玄机对他的爱,但是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他的理智告诉他,他不能这样做,他克制着自己的情欲,和鱼玄机一直保持着介于师生与朋友之间的关系,从不越雷池一步。温庭筠不敢接受鱼玄机的爱,据说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温庭筠很自卑,他认为自己长得很丑,配不上才华与美貌并重的鱼玄机。

  温庭筠离开长安后,鱼玄机朝思暮想,给温庭筠写过很多封情意绵绵的书信,然而,为使鱼玄机死了这份心,他一封也没回。时间是爱情创伤最好的灵丹妙药,日子一长,鱼玄机终于从失恋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一段雾中花,水中月式的师生恋就这样随风而逝。

  

  唐懿宗年间,鱼玄机已二十岁。期间很多风流才子前来鱼家提亲,都被鱼玄机一一拒绝了,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看中的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的姿色,而且对这些人鱼玄机一点感觉都没有。爱情是需要感觉的,鱼玄机坚守自己的信念。

  这一年,温庭筠回到了长安,不是他一个人回到了长安,他还带来一个男人,声称这个男人是带给鱼玄机的。这个男人的名字叫李忆,出身名门望族。他是怎么知道鱼玄机的?他说他有一次在风光秀丽的崇贞观中游览时,看见鱼玄机在墙上题下的一首诗:

  云峰满月放春睛,历历银钩指下生。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

  看到这首诗后,李忆于是对鱼玄机的才华仰慕不已,当然前提是他已经听说鱼玄机也是一位绝色美人。李忆不认识鱼玄机,但李忆认识温庭筠,温庭筠认识鱼玄机,李忆和温庭筠也算是知交,于是温庭筠就把李忆带到了鱼玄机的面前。

  两个男人同时出现在鱼玄机的面前,鱼玄机第一眼看的不是李忆,而是温庭筠,几年不见,温庭筠身上散发出来的沧桑气质再一次触动了鱼玄机心灵深处最敏感的琴弦,但是她知道这已经不可能,这已经成为往事。于是她把目光转向了李忆。李忆三十多岁,仪表堂堂,玉树临风,事业也小有所成,有房有车,车是马车,这样的人自然会成为还没有嫁掉的美女们的抢手货。因为是温庭筠推荐的,鱼玄机对李忆有些好感,于是答应交往一阵子。

  李忆绝对是一个好情人,但不是一个好男人。他一方面非常害怕妻子,另一方面又瞒着妻子和鱼玄机打得火热,用甜言蜜语加海誓山盟把鱼玄机哄得如坠云雾里。鱼玄机还没有得到过爱,她像每一个怀春少女一样渴望得到爱。李忆的爱,来得又猛又烈,鱼玄机自然招架不住。那时的鱼玄机天真的以为,这就是爱情了,甚至以为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爱情终究是要有归宿的,于是,鱼玄机提出结婚。我们知道,李忆是有妻子的,只是没有告诉鱼玄机。鱼玄机提出要结婚,李忆慌了,只好把已有妻室的情况告诉了鱼玄机。

  又是美女又是才女,想娶她的公子哥儿都排到了大街上,一向清高的鱼玄机哪里受得了这等羞辱,一气之下跑回了家,发誓不再与李忆见面。李忆追到鱼玄机的家门口,把门都敲破了,说了一大堆好话,就差跪在鱼玄机的面前了。

  鱼玄机毕竟是女人,女人的心很容易软下来。鱼玄机开门见李忆,李忆一把抱住鱼玄机,说答应与她结婚,只不过要委屈鱼玄机做小妻子。如果鱼玄机心狠一点,从此断绝与李忆的关系,那么她的命运也许会发生截然不同的变化。但是,她终究割舍不下好不容易才得来的一份爱,退而求其次,含泪答应做李忆的小妻子。

  李忆终于把鱼玄机娶进了家门,而等待鱼玄机的是另外一段厄运。

  李忆的原配裴是一个凶狠的婆娘,李忆之所以怕她,因为她娘家有权有势。裴得知自己的丈夫满着自己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妻子,吃了一大坛子醋,像发疯的母狮一样,对李忆又打又骂。李忆一个屁都不敢放。鱼玄机在别墅里还没有住上几天,一天中午,鱼玄机正在窗前翘首以盼李忆过来和她缠绵呢,结果,李忆没有盼到,却盼来了一个母夜叉。李忆的妻子裴凶神恶煞的冲进来,冲到鱼玄机的面前,用世界上最下流最低级最不堪入耳的词语辱骂鱼玄机,鱼玄机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面对裴流氓式的辱骂她没有半点还手之力。骂了鱼玄机之后,裴还不解气,不容分说就拿起手中早已准备好的鞭子把鱼玄机鞭打了一顿。

  可怜我们的美女加才女从没有受到过如此的折磨,她一个弱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哭泣着接受裴的辱骂和鞭打。裴发泄完后,又跑回家,采取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硬是逼迫李忆写了一封修书,把鱼玄机赶出了家门。

  对于李忆我们是不能原谅的,这样一个男人太过于自私,他和时下多数所谓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一方面热衷于搞婚外情,另一方面绝对不可破坏他已有的家庭。这样的男人真是可恨。我们不否认李忆是爱过鱼玄机的,但如果要他在鱼玄机和裴两者之间做出一个选择,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裴。原因很简单,裴能给他功名,而鱼玄机除了能满足他情欲上的享受之外,什么都不能给他。

  这注定了鱼玄机成为悲剧的主角。鱼玄机被修之后,李忆心有所愧疚,为鱼玄机修建了一个道观,把她安置在里面,玄机就是这时候取的法号。面对李忆,鱼玄机已经无话可说,他没有错,他的妻子也没有错,错就错在她瞎了眼,看上了李忆这样一个懦夫。

  鱼玄机就这样成为一个女道士,在做女道士的同时,鱼玄机仍然充当了另外一个角色,那就是李忆的情人。李忆隔三差五的来找她,但鱼玄机已经不再是以往的鱼玄机,她的心已碎,她的心已死,她不再把李忆当作自己的心上人,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嫖娼者,而鱼玄机本人也自愿沦为一个被李忆包养的妓女。

  但裴是何等狡诈的一个角色,为杜绝李忆和鱼玄机偷偷摸摸的来往,她叫她的娘家打通关系,把李忆调到了与长安隔了千山万水的扬州去任职。李忆二话不说,马上收拾行装,携妻带女,匆匆赴任,而对鱼玄机连个招呼都没打。

  鱼玄机后来知道了这件事情,是温庭筠告诉她的,但鱼玄机无动于衷,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从此,她也把李忆忘得一干二净,就好像她的生命里从来没出现过李忆这样一个人。

  鱼玄机所在的道观以前有两个人,一个是观主,一个就是鱼玄机。不久,观主死去,整个凄清的道观里只有鱼玄机一个人,寂寞可想而知。而多劫多难的身世更是让鱼玄机倍感凄凉,想想自己,再也不是以前的鱼玄机,以前的鱼玄机美女才女还是黄花大闺女,而现在却成了破鞋,成了弃妇。鱼玄机在绝望愤怒的同时开始走向她人生的另外一个极端,几乎在一念之间,鱼玄机从天使变成了魔鬼,她开始破罐子破摔,她开始放纵自己,她要丢掉所有的高尚,所有的冰清玉洁,她要报复,报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

  鱼玄机为了排遣寂寞,先是招收了几个女徒弟,专门用来服侍自己。接着,鱼玄机大张艳帜,在道观门口张贴了一张暧昧的告示,告示上说愿意与天下才子切磋诗文,排遣寂寞时光。鱼玄机是名人,名人打出这样一张告示,立马惊动了全长安城的文人骚客,当然还有很多纨绔子弟,鱼目混珠其中,切磋诗文是假,拈花惹草,垂涎鱼玄机的美色是真。一时间,鱼玄机的道观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一个叫裴澄的男子,仰慕鱼玄机的才华,想和她交往,鱼玄机一口回绝了他,她恨天下所有姓裴的人,因为有一个姓裴的女人夺去了她所有的幸福。

  温庭筠来找过鱼玄机,劝她,不要再这样下去,再这样下去就无药可救了,一切都完了。鱼玄机背对着温庭筠,不与他说话,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什么也说不出来。温庭筠叹息离开,她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泪流满面。

  请别叫我鱼玄机,鱼玄机已死。温庭筠走后,她这样对徒弟们说。她现在只是一个坏女人,一个丑陋的女人,一个万劫不复的女人。

  被仇恨和欲望撑破了脸的鱼玄机,心胸越来越狭隘,和女徒弟之间的一个冲突最终使得鱼玄机走向了刑场。

  鱼玄机看上了一个风流倜傥的乐师陈韪,只能说看上,谈不上喜欢,更谈不上爱上。鱼玄机的徒弟绿翘也看上了陈韪,她或许谈得上喜欢。绿翘惧怕师傅,当管不住自己的情欲,和陈韪偷偷的来往。陈韪是一个浪子。一天,陈韪先是和鱼玄机缠绵了一阵,待鱼玄机出去招待香客文人时,又色胆包天的溜进了绿翘的卧室。

  鱼玄机来叫绿翘出去服侍客人,一推开门,惊呆了,捉奸在双。陈韪吓得屁滚尿流,穿上衣服,溜之大吉。陈韪走后,鱼玄机鼓着铜铃一般的双眼,双眼充满了杀气。鱼玄机一步一步的靠近绿翘,绿翘蜷缩在床角,低着头,不敢看师傅。然后,就是惨不忍睹的杀戮。鱼玄机掐住了了绿翘的脖子,活活的把绿翘掐死了。

  鱼玄机并不爱陈韪,而她所做的残忍行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女人,特别是像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女人,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两天后,鱼玄机为她的极端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被押上刑场。

  处斩的时候,鱼玄机说,她想说最后一句话。刽子手说,什么话。鱼玄机说,我这辈子唯一爱过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温庭筠。然后她继续哀叹: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而温庭筠此刻正在人群之中,眼角充满了泪水,他悔不该把李忆这样一个男人介绍给了鱼玄机。

  鱼玄机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六岁。 “天眼摄郎”的新作《【原创】双双对对迎新春》已被围观高达1567 次,刚刚“捕风捉影”又去顶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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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李商隐:此情可待成追忆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锦瑟》

  此为李商隐的追忆之作,作这首诗的时候他已经不惑之年,他孑然一身,独上西楼,秋风拂面,往事如烟,有感而发,写下这首无限感伤的《锦瑟》,纪念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和他曾经有过的青春年华。

  写完《锦瑟》后二年,李商隐忧郁中死去,年仅四十五岁。

  知道李商隐,因为他的另外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那时候的独孤二少刚上小学一年级,我的启蒙老师在第一堂课上就郑重其事的告诉我们,我们要尊重老师,因为老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因为他们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因为他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启蒙老师还特意把这两句诗的作者李商隐写在了黑板上,要我们记住他,像李商隐一样,尊师重道。于是,在每年的教师节,我们都在送给老师的贺卡上写上这两句诗,以表示我们像李商隐一样尊师重道。

  现在回想起来忍不住发笑,李商隐写这两句诗哪是为了什么尊师重道呢,而是纪念一个叫柳枝的女子,记念他刻骨铭心的初恋。

  也许从那时候起,这两句诗就死了,死在中国人的断章取义上。

  其实李商隐是唐朝最出色的爱情诗高手。

  有一个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为什么多才多艺的诗人总有一个悲惨的身世?有时候不得不怀疑,那些史官们没有职业道德,为了突出诗人的伟大,故意捏造他们悲惨的身世。否则,为什么他们在年少的时候要么死了父亲要么死了母亲?更惨的是父母亲全死了?

  很不幸,李商隐和柳宗元一样,八岁时父亲就已经去世,作为长子,他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十岁的时候就为别人抄书挣钱,贴补家用。他曾经是唐朝王室家族的一员,可惜像他这样沦落到民间的王室后裔太多了,他与唐王室的血缘关系已经非常遥远,没有人记得他了。少年时的落魄生活促使李商隐有一种强烈的走上仕途,求取功名的愿望,这好比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希望通过考上大学来改变他的命运一样。

  父亲不在的日子,李商隐的叔叔成了他的启蒙老师,他的这位叔叔上过太学,是一位博古通今的知识分子,只是由于性情的原因,终身不仕,过着平淡的隐居生活。叔叔的古文非常好,在叔叔的教导下,聪明的李商隐很快就成为古文高手。

  如果你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你今后的命运,那么这个人对你而言是极其重要的。

  李商隐就遇到了这样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他的命运,这个人在李商隐往后的人生道路中充当了多重角色:伯乐、良师、益友、长辈、上司等等。

  这就是令狐楚。

  大概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李商隐写出了两篇优秀的古文:《才论》、《圣论》。这两篇古文很快就传到了当时在洛阳任太平军节度使的令狐楚的手中,同样也是古文高手的他对年纪轻轻的李商隐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很快就接见了他,并聘他为自己的幕僚。

  就这样,李商隐离开了他的家乡荥阳,来到了当时的国际性大都市洛阳。

  就在洛阳,他邂逅了他的初恋情人柳枝。

  比之于长安,洛阳是一个更容易发生艳遇、滋生爱情的城市,只因为那里有一种名为牡丹的花,开遍洛阳的每一个角落,而洛阳的女子亦如牡丹花一样,灼灼其华。每一个来到洛阳的人,不论男人还是女人,无不为洛阳的牡丹花和身如牡丹花一样的洛阳女子而叹为观止。

  洛阳每年都有举办百花会的传统,期间全城出动,大摆宴席,以牡丹花作屏,把房子的梁、柱、栋、拱上都以竹筒储水,插上牡丹花,一次要用牡丹花上万朵。洛阳的豪门望族、官宦学士还通过赏花、赛花来评选牡丹名次,据说谁家的花开得好,不但可以光宗耀祖,而且还可以加官晋级。

  她是当年的牡丹花女,洛水河畔的长堤上摆满了各色花朵,姹紫嫣红,其中尤以牡丹为最,而她就是站在牡丹花丛中的绝代佳人,其妖娆妩媚之态比之牡丹更胜几分。满街都是看花人,懂花人看门道,不懂花的人看热闹。风流雅士,会聚一团,赏花品茗,举酒作赋,好不快活。

  他看到了她,他像着了魔似的向她走近,他不敢正面看她,只是隔了牡丹花丛,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她的背影。不料,她突然回过头来,目光正好落在他的面庞上,那一瞬间,四目相对,他七魂没了六魄,爱情产生了。

  有时候爱情就这么简单,仅仅需要一个眼神,如此而已。

  后来,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柳枝,是洛阳一个富商的女儿。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李商隐,是客居在当时名声显赫的令狐楚府中的一位年轻有为的诗人。他爱慕她的芳华,她渴慕他的才华,落花有意,流水有情,两个年轻人相爱了。

  他们开始频繁的约会,记不清有多少次约会了,每一个次约会都是那么艰难,因为他们是两个不同阶级的人,他们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她躲避着她的父母,悄悄的和他来往。每一次约会都是那么浪漫都是那么幸福,每一次约会他都会为她写一首诗。每一首诗她都如获至宝,捧在怀里,晚上,枕着它入眠。

  可是好景不长,这场注定没有结局的爱情两年后随风而去,柳枝被她的父母许配给了一个有权有势的王侯,她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她没有半点反抗能力。

  最后一次约会了,从此两个人相忘于江湖。

  可是,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他怎么忘得了呢?于是,他为她写: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东风虽无力,也令百花残,百花虽无力,也令东风难,东风若有意,莫叫百花残,百花若有情,莫叫东风难。""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李商隐对柳枝的爱情宣言,悲哀的是,千载以后,这两句诗成了被误读最多的两句诗。

  走了柳枝,来了宋华阳。

  宋华阳是李商隐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他与她的爱情因为两个人的身份而遭到后人的非议。

  他们的爱情发生在一座道观里,李商隐和宋华阳都是修道之人。两个修道之人发生恋情,不亚于和尚犯了淫戒,这在任何时代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李商隐也是有文化修养的人,他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一切得益于那个开放的朝代。在唐朝,由于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榜样作用,很多女子纷纷进入道观,明里修道,暗地里和纨绔子弟干着偷且之事。更有开放的女子,比如鱼玄机,把道观当成了青楼,明目张胆的诱惑一个又一个男人前来和她共渡春宵。

  原以为此生只爱柳枝一人,她走了之后,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带着一颗看破红尘的心,他登上了玉阳山,企图以修道之心来减轻他失恋的痛苦。无奈,他尘缘未了,六根未净,道术还未修完一半,他又被爱情狠狠的撞了一下腰。

  他遇见了比柳枝更让他心动的如花美眷--宋华阳。

  宋华阳是公主的侍女,陪伴公主到玉阳山修道,居住在西峰的灵都观里,而李商隐就居住在灵都观对面的灵隐观,两观只相隔百余米。

  公主是不是真心来修道我们不得而知,但宋华阳肯定不是真心来修道的,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有着世俗的七情六欲,只是迫于公主的权威,她才入了道观。于是,这个可怜的女子一面陪着公主心不在焉的研习道术,一面在脑海里憧憬着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快点到来。

  感谢上天对她不薄,就在那个春雨潇潇的午后,她遇见了她的白马王子李商隐。

  当时李商隐走在路中,突然下起了雨,没有带雨具的他正在踌躇之际,一把芬芳的雨伞已经悄然举过了他的头顶,他回过头来,一双清澈的眸子炽烈的看着他。

  那一刻,他忍不住牵起她的红酥手,他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这样牵着一个陌生女子的手,漫步在雨中。很短的一段路程,他们走了很长时间。到了她的道观,他们分别。她把伞送给他,目送他离开。

  就是那把伞吧,李商隐不做道士了,他要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他与她,干柴遇到烈火,很快就坠入情网。

  在道观里偷情,这之前李商隐想也不敢想,而现在他不仅这样想了,也这样做了。

  从未体验过的新鲜与刺激,从未有过的巨大的欢愉,很快他们迷上了这种偷情,并变得疯狂。

  疯狂的结果是宋华阳的肚子有了他们爱的结晶,纸包不住火,在一次干呕中,同为女人的公主觉察出了宋华阳的异样,在公主咄咄逼人的质问中,不谙世事,处于极度紧张与恐惧之中的宋华阳,把她与李商隐之间的风流韵事和盘托出。

  公主的脸上只写了两个字:惊怒。

  悲剧就这样发生,李商隐被公主赶下了山,而宋华阳却不知所终。

  不知道结局的结局是最不好的结局,反正从那以后,李商隐再也没有见到宋华阳,也许她已经被遣回了宫,也许公主给了她三尺白绫……

  站在山脚下回望玉阳山,他热泪汪汪,他永远会记得这座山,记得一个叫宋华阳的女子。

  经历了两次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李商隐的心开始如一潭死水。

  他的忘年交,视他如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般的令狐楚看到他情绪低落的样子,关切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对于令狐楚,李商隐只有感激,没有隐瞒,尽管这属于一个人的隐私范畴。他把他与宋华阳的故事告诉了令狐楚,令狐楚听了他的诉说,明白了他的心,突然觉得李商隐也老大不少了,应该成家了。

  一天,令狐楚把王带到了李商隐的面前,问他是否满意,如果满意就结为连理。

  李商隐只是麻木的点了点头,他不再奢望爱情,只想有一个家。

  与元稹一样,李商隐对王的情感相当冷淡,甚至可以说没有感觉,然而日久生情,李商隐心中的那潭死水开始微澜。

  慢慢地,他开始对妻子笑了,开始牵挂妻子了。李商隐成家之后,为了生计和功名曾多次离家,夫妻二人聚少离多,万般柔情化作了无尽的思念,"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让一个起初不愿意回家的男人变得频繁的回家,王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可是,就是这样的好女人与韦一样,命不长久,还在风华正茂的年龄不幸染病身亡。王死后,他悲痛不已,写下《房中曲》等悼亡诗篇,其中最著名的,是在他离家赴蜀地宦游途中所作《悼伤后赴东蜀辟至散关遇雪》:"剑外从军远,无家与寄衣。散关三尺雪,回梦旧鸳机。"他开始相信宿命,他这一辈子注定没有完整的爱情。

  这一年,他唯一的良师益友,令狐楚也老去,一种莫大的孤独感寂寞感侵袭了他。

  他截然一身,独上西楼,眼含热泪,写了不朽名篇《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凄凉的锦瑟啊,为什么有五十根柔弦?这一弦一柱的交错声中,使我想起了我曾经美丽的青春年华。就像庄子梦见了蝴蝶,引起他的痴念;又宛如望帝变成杜鹃,对故土无限流连。月华如水一样流泻在大海上,鲛人哭出了眼泪;温暖的太阳照射在蓝田上,金玉化作了云烟。曾经多情的往事只能成为遥远的记忆,即使在当时也感到惆怅难言。

  李商隐,谨以这首诗来纪念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让我们记住她们的名字:柳枝、宋华阳、王。



罗隐:今朝有酒今朝醉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罗隐·《自遣》

  他很丑,可是他很有才。

  他很狂,可是他很有才。

  他十试不第,可是他很有才。

  他是唐朝最后一位大才子,大诗人。

  他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男人,他从来不掩饰自己说真话的欲望,他的直言犯谏只有同时代的魏征可以与之媲美。

  他是唐朝的鲁迅,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以文章做匕首,刺向人间不平事。

  他的才华深得毛主席的欣赏,他的著作《馋书》被毛主席收藏。

  然而,这样一个光芒四射的人却生不逢时,在唐末那样一个风雨如晦的年代,他的人生道路充满了坎坷,于是他只能自我解嘲的叹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然而,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谁又能在人生得意的时候写出这样无奈、悲伤的诗句?

  所以,我们庆幸他做了失意才子,假使他像一般读书人一样,在官场上浑浑噩噩的度过自己的一生,那么他就不会写出"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这样两句经常被我们挂在嘴边的诗歌来,一个我们喜欢,失意时引为知己的真性情的才子就不会存在。

  他就是罗隐,伟大的唐王朝灭亡后两年,他无疾而终。

  他已经是举人,于是他踌躇满志的离开家乡杭州,来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

  那时候的科举考试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意义,不像唐太宗李世民时期那样,只要你有才就不必担心英雄无用武之地,至少考试是公平的,无论出身,只论才华,而到了唐末,科举考试成了暗箱操作,你有钱你有势,哪怕你大字不识一个,也照样进士及第。甚至录取的时候,完全取自于皇帝的个人喜好,他喜欢你就录取你,不喜欢你哪怕你才高八斗也别想及第。

  罗隐的第一场进士考试,他笔走龙蛇,第一个交卷,那些考题对他来说简直太简单了,他甚至忍不住在答卷里讽刺出题的官员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他胸有成竹的走出考场,他相信,他一定会中状元。也只有他一个人相信自己会中状元,也只有他一个人相信当时的考试是公平的,因为那时候他还很年轻,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像极了少年时期的李太白。

  结果出乎罗隐的预料,自认为答卷完美无瑕的他,刚出考场的时候他想,即使中不了状元,榜眼、探花应该没有问题,最起码得中个进士及第吧。可现在呢,红榜上密密麻麻的名字没有一个是他罗隐的,他什么也没中,别说状元,进士及第都没他的份。

  他想不通,他当然想不通,不是他没有才华,不是他的文章没有做好,这一切全是他讽刺考官的结果。

  想不通的他依然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于是一次不中的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决定在长安住下来,等待下一次的考试。

  等待来年再考的日子,他一点也不刻苦,既不废寝也不忘食,他太自信了,他太有才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他罗隐不会做的文章。他干什么呢?他到处游玩,逛遍了长安城的每一个角落,一边逛一边作诗,一看到不顺眼的事,他就诗兴大发。很快,他就在长安出了名。

  可是他出的不是美名,他把长安那些纨绔子弟讽刺了个遍,那些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说他是一只刺猬,见人就刺。

  这只刺猬还很大胆,纨绔子弟他敢刺,朝廷命官他也敢刺。

  在一艘船上遇到朝廷命官韦贻范,看他穿着官服,满嘴官腔,对船夫指手画脚的很不顺眼,于是罗隐就大声说:"哪里来的大官?我罗隐用脚丫子夹笔写出来的文章都比你好,不信,我们比试比试?"韦贻范气得吹胡子瞪眼,从此记住了这个叫罗隐的狂妄之徒,并怀恨在心。

  韦贻范把这件事当作笑料告诉了他的同僚们,很快罗隐又在朝廷出了名,当然依然不是美名,而且这样的出名对他的仕途是致命的打击。

  就在这一年,罗隐第二次参加进士考试,第二次第一个交卷。

  唐昭宗看了罗隐的答卷,觉得不错,打算录用他,就在这时,韦贻范背后捅了罗隐的刀子,他拿出罗隐曾经写过的一首诗《华清宫诗》:"也知道德胜尧舜,争奈杨妃解笑何!"说罗隐讽刺了唐玄宗,唐昭宗一听,二话不说就把便罗隐的名字划掉了。

  这就是罗隐第二次进士考试不中的内幕,但罗隐是个坚强的人,这点挫折他还是经得起的,他依然锐气不减,依然我行我素,他始终认为,他一定会高中的。

  第三次,第三次他运气更不好,如果说第二次他间接得罪了皇上的话,那么这一次他直接得罪了皇上。

  那一年正好赶上大旱,唐昭宗束手无策,只好祈求于神灵,命法师做法求雨。之后雨并没有如期到来,唐昭宗命考官出了一道试题,问考生们如何防治雨旱灾害。罗隐看到这样的题目,大喜,大展身手的机会来了。于是他洋洋洒洒的写了万言,不仅提出了他对防治雨旱灾害的看法,还尖锐的指出了唐昭宗的不是,说唐昭宗求雨的做法无异于临时抱佛脚,说雨旱灾害与天地一样共存,建议唐昭宗和大臣们勤于政事,体察民情,植树造林,从根本上防止雨旱灾害。

  如果他遇到的是李世民这样的明君,那么罗隐的这份有点火药味的答卷无疑是他进入仕途的敲门砖,出人头地的机会也指日可待,可惜的是他遇到的是唐昭宗,唐昭宗像任何一个末代昏君一样,龙颜大怒,在罗隐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事不过三,这一次,罗隐有点沮丧了,可沮丧归沮丧,罗隐是一个牛脾气,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必须接着考,他偏不信这个邪,他罗隐命中注定考不上进士。

  这个邪是一位算命告诉他的,说他这一辈子与龙榜无缘。

  这个算命也够直接的,其他算命都说客人的好话,他不,因为他知道罗隐,欣赏罗隐的才学和为人。算命劝他,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呢?

  可罗隐不相信命,他只相信自己,他已经钻进了牛角尖。

  于是无神论者罗隐又参加第四次进士考试。

  有些考官都已经认得他了,言语中不免冷嘲热讽,罗隐全然不顾自己的命运就掌握在这些考官的手上,考官们讽刺他,他报以百倍的傲慢。

  罗隐就是这样一个怪人,一方面他热衷于科举,另外一方面又视功名为粪土,要想让他向那些权贵们点头哈腰,门都没有。他参加科举,似乎是在玩一场游戏,又似乎在证明,他才是大唐末年唯一一位货真价实的才子。

  有时候人不得不信命,你越和命运较真你就越不招命运待见,命运就越拿你开玩笑,折腾你,第四次,很不幸,罗隐又落榜了。

  依然不是才华问题,这次落榜的原因让我们哭笑不得,也让罗隐自己哭笑不得。只是一位看他很不顺眼的大臣向负责批阅试卷的考官打了一个小报告,说他罗隐相貌奇丑无比,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在朝中为官呢?这样的人在朝中为官简直就是丢朝廷的脸。

  负责批阅试卷的考官对此深有同感,于是就在初选时,罗隐的名字就被划掉了。

  纸包不住火,这个内幕不知道怎么就被罗隐知道了,他当然不能公然冲进朝廷,把那个说他很丑的官员和批阅试卷的考官揪出来,和他们单挑,但他有他独特的报复方式。他写讽刺文章,讽刺那些考官们选拔官吏时像是自己在娶妻子。

  报复的快感是不言而喻的,结果是罗隐得罪了更多的人,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他想通过科举进入官场无异于登天。

  其实那个打小报告的大臣说的也是实话,罗隐确实很丑,如果他像王维一样玉树临风,恐怕他不想做官也都难了。他到底有多丑?当时的宰相郑畋有一位千金,很喜欢罗隐的诗文,很想见他一面,于是郑畋把罗隐找来让女儿躲在屏风后面观看。这一看不打紧,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丑陋的男人,读他诗文时对他所有的浪漫遐想顷刻间化为乌有,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读罗隐的诗文了。

  这个故事似乎有点夸张,但也不难看出,罗隐的确丑陋到了极点,丑陋到连满腹的才华都无法弥补,他不愧是唐朝最丑陋的诗人。

  对于这一点,罗隐也深感无奈,他有时也照照镜子,看着自己的面容,他忍不住忧伤的叹道:"要是我有潘安十分之一的相貌,我的命运也许就会是另外一副样子了。"

  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罗隐就像一个不倒翁,他义无反顾的参加了他生命中的第六次考试,毫无悬念,罗隐又没有考中。

  这一次,他开始心灰意冷,尤其当他看到那些纨绔子弟一个个榜上有名时,他终于明白科举已经不再是唐初时的科举,这一次,他把他的名字改为"罗隐",以前他并不叫这个名字,预示他今后的生活将会和隐士一样。

  但心力交瘁的他并没有死心,后来又参加了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进士考试,只是后来的这几次考试他的心态完全不同往日,以前是胸有成竹,现在他只是像一个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怀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够遇上一个赏识他的伯乐。

  但是,直到第十次科考结束,罗隐也没有遇到这样一位伯乐。

  他终于绝望。

  他发誓不再参加科举考试。

  他把所有的教科书全部烧掉。

  他去酒馆里买醉。途中遇见十年前他认识的一位妓女云英,云英看见罗隐落魄的样子,忍不住嘲笑道:"怎么还没有脱白啊。"这是一句很伤自尊的话,就像一把盐撒进了罗隐心灵的伤口。因为唐朝的制度规定只有官宦人家才有资格穿五颜六色的衣服,普通老百姓只能穿白色或者黑色的布衣,所以云英嘲笑罗隐奋斗了几十年还没有脱白。连一个妓女都嘲笑自己了,可想而知,当时的罗隐是如何的难受。

  这一天,罗隐彻夜未归,他泡在酒馆里,大碗大碗的喝酒。

  他想麻醉自己,他想忘掉所有的烦恼,可是酒入愁肠愁更愁,半醉半醒之际,他悲伤的吟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说完,他醉倒了酒桌上。

  第二天,他离开了长安,再也没有回来。

  这一年,他五十岁,知天命的年龄。



李煜:不爱江山爱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李煜·《虞美人》

  西天最后一抹斜阳隐没在群山之中,李煜听到宫里沉重的暮鼓声缓缓的传来,他合上刚看完一半的庄子的《逍遥游》准备起身去御膳房用斋。朱廊黑瓦上的白色鹭鸟换了一群又一群,每次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他都会想,什么时候我的帝王生涯才能走到尽头?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是一个不愿意当皇帝的皇帝。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明朗的早晨,他颤颤巍巍的走上丹陛殿,坐上那把金碧辉煌的椅子,他第一次听见下面的人都跪在他面前,大声叫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那年他二十四岁,二十四岁的他没有选择,当上了皇帝。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以扶笔之力挑起一个国家的万钧重担,他感到异常吃力。坐在大雄宝坐上面对大臣们提出的一个个棘手的问题,常常束手无策,尽管有些问题他也有自己的主张,但他却说不出口。每次上朝的开始他就盼望着早日退朝了,那种如坐针毯的滋味确实不好受。更让他发愁的是,每天都有一大堆奏疏等他去批阅,每次他都是硬着头皮、咬着牙去看这些繁文缛节的奏疏的。他不明白,一些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要陈述那么多无关紧要的理由呢?尽管这样,每每只看到一半,他就开始昏昏欲睡了。以至于后来他不得不用锥刺股、头悬梁的残酷方法迫使自己把奏疏批完。

  当东方刚泛出一点点鱼肚白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每天都是如此。每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心里就会涌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和淡淡的恐惧,他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心情。已经是皇上了,还惆怅什么呢?还恐惧什么呢?

  他还记得,更久的以前,当他还是太子的时候,他去静修堂观书。他喜欢观书,但不喜欢四五书经,喜欢诸子百家,喜欢读一些稗官野史,喜欢庄子,喜欢庄子的《逍遥游》。

  静修堂是他专门读书写字的地主,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堂前屋后,遍插竹枝,清风竹影,静心养性,所以他叫它静修堂。每次他走进静修堂都会看见一位宫女用锦毛掸子轻轻的拭去书架上每一本书上的尘埃,她安静的样子令他顿生无限怜爱。书架上的每一本书都被她擦拭得一尘不染,整整齐齐的放在书架上。

  每次他去观书的时候,这位宫女总向他微微一笑,不紧不慢的说,奴婢给殿下请安。然后从书架上找出他要看的书,并且帮他翻到了他要看的那一页。更令他惊叹的是,静修堂书房浩浩书林,这位宫女竟能准确的说出每一本书的名字以及这本书放在何处,知晓哪些书他一次也未翻阅,哪些书他只翻阅过一次,哪些书他经常翻阅,知晓他最近在读什么书,已经读到了哪一页。天下竟有如此神奇的女子,而且竟然是他的一个宫女。

  他喜欢这位宫女,喜欢她安静娇小的模样,喜欢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月牙白的裙裳洁净而轻盈,纤细的足,踏在地上不动纤尘。

  他忍不住抓住她的手,她的手细柔而光洁。他用爱慕的眼神看着她,心里泛起一阵疼痛的涟漪。她羞赦地笑了笑,洁白的脸上飞起了一朵红晕,缓缓的抽回了手。

  有那么一刻,他想马上纳她为太子妃。

  太子命中注定没有完整的爱情,当他想纳她为妃的时候,他的父亲告诉他,你该结婚了。可是结婚的对象不是他喜欢的那位宫女,而是当朝大臣周宗的长女,他从未蒙面的一个女子。他知道父亲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拉拢周宗。周宗是南唐的开国功臣,是当时炙手可热的权臣富贾。

  迎娶周宗长女的前一天晚上,他为那位宫女写了一阕词《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常恨水常东!"写尽光阴如梭,人在命运面前无奈的心情。

  你就是父皇为我选中的太子妃吗?你就是周宗的长女周娥皇吗?掀起盖头的那一瞬间,李煜完全惊呆于新娘的倾国之貌:双目流盼,如秋水一般明净;玲珑小嘴,如樱桃一般诱人;高高挽起的秀发,如流云一般亮丽柔顺;如玉脖颈,颀长优雅;纤纤酥手,如香菱一般白嫩。

  良久,李煜才回过神来,顺着床檐,摸索着,抓住了她的手,马上又羞赧的缩了回来。

  而她,也深情的凝视着他,早就听说他是一个美男子,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如剑一般的眉毛,棱角分明的脸,骈齿,重瞳,如刀片一般的嘴唇。风神秀逸,温文尔雅,她也陶醉了。

  他又抓住了她的手,用灼热的目光看着她,说出他心底的诺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一年,他十八岁,她十九岁,金童玉女。

  六年后,他在金陵登基,她顺理成章的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

  后来我们叫她大周后,这个天生有点淘气的女子从此成为李煜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人,很多时候我们并不需要太多,只要有一个心爱的人就足够,有了这个人就有了全部。因为有了大周后,李煜单调孤苦的生活开始变得浪漫而丰盈。

  他们整天泡在一起,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腻味。她为他抚琴,他为她填词;她为他轻歌曼舞,他为她浅斟低唱。他们漫步于花丛,举杯于月下。他们是并蒂莲,他们是比翼鸟,他们是神仙情侣。

  她和他在床帏中嬉闹,她喝了点酒,微醉,她笑吟吟的,面若桃花。调皮的她用白玉一般的牙齿嚼着红绒线,他痴痴的望着她,她冷不丁的把嚼断的红绒线轻轻的唾在他英俊的脸上,然后扑嗤一笑,娇弱的倒在他怀里。美娇娘的那份顽皮、那份天真、那份可爱,激发了同样天真可爱的他无穷的灵感,旋即为她填词一首《一斛珠》:"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几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扈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她要回娘家了,他送她送到宫门外,挽着她的手,一边垂泪,一边深切的嘱咐她早些回来。她已经消失很久了,他还站在那,像一尊雕塑一样,望着她离去的方向。才过了三天,他如隔了三秋,他寝食难安,思念如火,天天跑到宫门外,站在一棵古老的樟树下,望眼欲穿的盼着她的归影。雨打芭蕉的夜晚,他孤枕难眠,他披衣下床,在摇曳的烛光中为她写《长相思》就是其中的一首:"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颗。夜长人奈何。"

  有一种爱叫天长地久,他曾经在花前月下对她山盟海誓,他对她的爱会天长地久。

  可是造化弄人,好端端的她突然一病不起,整日卧床,容颜憔悴。

  他心急如焚,整夜整夜的守候在他的床边,亲自为她宽衣,亲自为她喂药。

  有时候,她醒着,而他累了,睡着了,就伏在她的床边,她听他发出来的呼吸声,忍不住抚摸他的脸,泪水如泉水一般涌出来。她常常想,这一辈子有李煜这样的男人爱着她,她还有什么遗憾的呢?只是苦了他,她带病的身不但不能为他分忧解难,还要为他增添无限烦劳。

  她心中有愧,于是决定让自己的亲妹妹进宫来照顾自己,善良的她不能耽误他,他不是她一个人的男人,他属于天下,他属于南唐。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的决定让她犯下了一个她不能原谅自己的错误,就是她的妹妹,后来的小周后也爱上了李煜。更让她伤心的是,李煜竟然也爱上了自己的妹妹。

  爱竟然如此荒谬。虽然李煜在爱小周后的同时,对大周后的爱依然不减当年,但是爱情是自私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无法容忍任何一个其他的女人来分享一个男人对她的爱。

  一个人一辈子到底可以爱多少人?在遇到小周后之前,李煜没有这样的疑问,因为那时候他相信他这一辈子只爱大周后一个人,然而遇到小周后之后,他开始有了这样的疑问。

  他自责的想,我以前对娥皇的爱难道是虚情假意吗?不是。难道我现在嫌弃她了吗?不是。那么,为什么我在爱着娥皇的同时又爱上她的妹妹?是我变心了吗?我是薄情郎吗?我今后如何面对她?又如何面对她的妹妹?

  多么可爱的一个男人。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却为自己又爱上一个女人而自责。历史上的君王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像李煜这样,这不但不能说明他滥情,反而更能说明他专情,专情他所爱的人。后来的一切也都说明,李煜一辈子就只爱过两个女人,就是大周后和小周后。

  可是大周后不明白这些,重病缠身的她又添新愁,不久就郁郁而终。直到她临死的那一刻,她终于放了手,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告诉他,让他尽情的去爱她的妹妹,不必自责,一个君王本应如此。

  李煜哀戚不能言,厚葬了大周后。

  大周后死后,李煜很长时间都活在对大周后的沉痛的记忆里,看着李煜悲伤憔悴的面容,小周后都忍不住垂泪,能够遇上李煜这样的男人是她们俩姐妹的上辈子修来的福。

  后来为补偿对大周后的爱,也出自于真心,李煜把三千宠爱集中在小周后一人身上。

  与姐姐大周后相比,小周后少了几分大家闺秀的风范,却多了几分小家碧玉的灵秀,她没有姐姐能歌善舞的才华,却是一个制造浪漫生活的行家里手。她是一个小资女人,骨子里追求生活的品质和格调。她有惊人的想象力,她能够变着法子使单调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对于厌倦帝王生活的李煜来说,他正需要一个小周后这样的女人,为他制造刺激、新鲜与激情。

  她是个香草美人,喜欢焚香,他就命宫人按照她的想法制造焚香的器具,什么把子莲、三云凤、折腰狮子、小三神字、金凤口罂等应有尽有,任她每天垂帘焚香,满殿氤氲,像仙女一样在殿内飞来飞去。

  她喜欢绿色,他就命宫人为她裁制绿色衣裙。她别出心裁,把一匹青色绢晾在宫苑,夜间故意不收取,待明日绢被露水所沾,颜色更加鲜明,他见了,赞不绝口,于是妃嫔宫人,竟收露水,染碧为衣,号为"天水碧"。

  就这样在小周后的陪伴下,李煜过着幸福愉快的日子。

  如果好花常开,如果好景常在,多好,然而,一切都是一厢情愿而已,短短的几年后,他和她却要遭遇生离死别。

  偏安一隅的南唐,沉浸在歌舞升平之中,完全没有料到,另外一个崛起的帝国正对它虎视眈眈。

  宋太祖赵匡胤要讨伐他,他天真无邪的向赵匡胤求情:"我没有罪,为什么要讨伐我?"赵匡胤笑曰:"你是没有罪,但天下一统,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他无话可答。宋军来袭,他急得直跳脚,又天真的让金陵所有的和尚登上城楼,齐念:"救苦救难南无阿密陀佛。"念了一千遍"南无阿密陀佛"也无济于事,金陵被攻陷了,他肉袒降之,只恳求赵匡胤不要伤害他的百姓。

  这个善良的人啊。

  昔日的君王,今日的囚犯,沧海变桑田,写罢投降书后的李煜,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下了一阕《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宵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巨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垂泪对宫娥。"此后的李煜被赵匡胤软禁在一个阁楼里,终日过着以泪洗面的生活。

  院子里的虞美人已经开了,这冷艳凄美的花啊,让我想起当年霸王别姬的悲壮。现在,我的大周后没有了,小周后也被夺了去,我的江山也没有了,我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年七夕,李煜回首如烟往事,含恨饮泪写下了他的绝命词--《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他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回放着曾经江南的一切。

  写下这首绝命词不久,刚刚坐上皇帝宝座的赵光义给了李煜一杯毒酒。

  赵光义派李煜当年的臣子去探知他是否真的归降,李煜见了他昔日的臣子,依然天真的抱着这位早已投靠新主的臣子痛哭,哭诉当年不应该错杀两个主战派的忠臣。

  这位臣子回去禀告赵光义,说李煜并不是真降,说他还想东山再起,有诗为证,于是拿出李煜写的那阕《虞美人》。

  赵光义什么也没看见,只看到了一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于是决定对李煜斩草除根。

  还能说什么呢?只是一句"做个人才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

  所有的悲剧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不愿意做皇帝的皇帝,只是因为他不爱江山爱美人。

  天真善良的心本该温润如玉,怎奈世事消磨。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柳永:爱在烟花深处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摧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沈沈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晚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柳永·《雨霖铃》

  他自诩为布衣卿相,他奉旨填词,倚红偎翠,浅斟低唱,成为宋朝第一位填词专业户。

  他是宋朝最红的词人,凡有井水后,便能歌柳词,他的红连苏东坡也嫉妒。

  他写城市的纸醉金迷和市井生活,他也写落魄江湖的忧伤与无奈,然而他写的更多的是风尘女子的幽怨情思。

  他是浪子,风一样的男子,来去匆匆,不知道哪里是他的归宿。

  他是多情的男人,他创造了很多男人都想创造的神话,他同时爱着很多风尘女子,却并不招她们忌恨。因为他尊重她们,她们亲切的唤他柳七郎。

  他是柳永。

  他是现代的古龙,一生只爱女人和酒。

  宋朝少了柳永,就如唐朝少了李白,将会失去一半的光彩。

  真情,真爱,真词,真男人。

  敢写,敢唱,敢为,敢叛逆。

  那时候他还很年轻,那时候他还没有出名。第一次参加科举考试名落孙山的他流落到江南,他站在金陵的街道上。

  金陵很热闹,比东京还热闹。街上来往人流,车马穿梭如织,两旁楼铺林立,铺中出售闹竿、戏具、花篮、画扇、粉饵,更有珠翠冠梳、销金彩缎、犀钿漆窑,日常之需,无所不有。街上杂耍艺人俯拾即是,有花弹蹴鞠、踏滚木、走萦、水傀儡、吞刀吐火,围观者里外三层,喊声震天。秦淮河穿城而过,河中画船小舫点缀其中,船舫歌妓舞鬟花枝招展,弦乐笙箫糜惑人心。

  可是这一切与他无关,他是落魄的文人。他有点累了,他想找一个地方歇一歇脚。

  他朝烟雨楼走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走向这个地方,烟雨楼是金陵最出名的青楼。

  年过半百的鸨母风韵犹有,扭着腰肢,迎面而来,可是他却告诉鸨母,他身无分文。

  他被赶了出来,更可悲的是他被一群浓妆艳抹的女人赶了出来。

  他沮丧的坐在门口。这时候,她出来了,她把他邀进了烟雨楼,她是烟雨楼的花魁,鸨母都要让她三分,她对鸨母说,他是她的一个朋友。

  其实他只是她的一个陌生人,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只是因为她那颗纯洁善良的心,只是因为她迷恋落魄文人身上那种忧郁的气质。那一晚其实他们什么也没做,他只是静静的听她歌唱,听她抚琴。

  第二天,她送他离开。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让他把她忘了,萍水相逢,何必记念名字。他不依,像个孩子一般恳求她,她只好告诉他,她叫谢玉英。

  五年后,他再一次来到金陵,来到烟雨楼,他对鸨母说,他叫柳永,可他依然没有钱。

  这一次他没有被赶出来,鸨母满脸堆笑的把他请进了烟雨楼,并急切的唤道,谢玉英,谢玉英!

  五年前,没有人知道他是柳永,五年后,他的名字如雷贯耳,全天下的歌姬都以唱他的词为荣,任何一个歌女做梦都想着柳永能够为她们填词一首,只要他为她们填词一首,她们的身价就会百倍的增长。那时候的歌女就好比现在的流行歌手,柳永则是林夕、黄霑这样大腕级的词作家。他虽然不是有钱人,但他受歌女们欢迎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有钱人。

  谢玉英已经袅袅娜挪的走下楼来,所有妓女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她们由衷的羡慕她、嫉妒她,一直是烟雨楼花魁的她,还有柳永这样一个朋友。

  五年了,谢玉英变得更加妩媚动人。

  她不曾想到,她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竟然没有忘记她,她热泪盈眶,把他邀进了她的闺阁。

  这一回,良辰美景没有虚度。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他和她在烟雨楼里相处了七天,这七天,她闭门谢客,只服侍柳永一个人。七天后,他要离开,她一把拉住他的手,开始唤他柳郎,柳郎,你可以不可以为我留下来?

  他怔住,无语。她松开他的手,在一旁拭泪。她知道柳永不是她一个人的柳永,柳永是很多人的柳永,可是她多么想,柳郎只是她一个人的柳郎。

  她其实很想他为她作一首词,为了他不在的时候弹唱思念,可是她说不出口,她怕她一开口,就玷污了她对他圣洁的感情,她不像有些女子,爱的只是柳永的词,她爱的是柳永的人。

  柳永是何等心细的男人,他看出了她的心思,可是他终究是一个浪子,终究还得离开,于是,他为她作词,就是那首缠绵悱恻的《雨霖铃》。她当即拿来琴,为他弹唱,他作这首词的时候没有流泪,可听她弹唱的时候,这个多情的男人,却情不自禁的流下了泪水。

  她弹奏的时候,一直看着他,看着他那黑如金墨的瞳仁里,隐藏了太多世人无法理喻的孤独。

  他还是走了,尽管有万般的不舍,她问他,何日君再来?

  他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一辈子。

  柳永走后,这个叫谢玉英的女子不再接待任何客人,不再为任何寻花问柳之人弹奏。鸨母怜他身世,收她为义女。可是,她等的那个人他还会回来吗?他日夜吟唱他的名字,他可曾听见?她日夜弹唱他为她做的词,他可曾听见?

  他没有听见,他已经在路上了,他下一个目标无非是另外一个青楼,从一座繁华的城市漂泊到另外一座繁华的城市,从一座青楼漂泊到另外一座青楼,从一场苍凉漂泊到另外一场苍凉,如此沉沦,如此放纵。

  什么时候他开始了这样的生活?他已经记不清了,也许他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回忆少年时期的柳永。出身也并不卑微,祖父柳崇是博学鸿儒,父亲柳宣也官至工部侍郎,叔叔、哥哥也都是进士,可唯独他,是柳家的不肖子孙。从小就吊儿郎当,哥哥们在埋头圣贤书,他却在树上掏鸟窝。父亲要他学诗,因为诗才是当时的纯文学,只有把诗做好了,才可以考取功名。可他偏不,他沉迷于别人不屑一顾的通俗文学当中,把创作登不上大雅之堂的慢词当作他毕生的事业。

  于是,柳家的人认为他无药可治了,不管他了,任他花自飘零水自流,天南海北。

  父亲经常骂他没出息,为了证明他有出息,他也做过当官的梦。第一次科举考试失败,他没有气馁,卷土重来,第二次科举考试失败,年少轻狂的他写了一首发牢骚的词《鹤冲天》: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姿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一时的牢骚之作不料却断送了他一生的功名。这首《鹤冲天》有好事者拿到宋仁宗那里,宋仁宗越看越愤怒,尤其是最后那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刺到了他最敏感的痛处。三年后,柳永再一次参加科举,御批时,宋仁宗看到了柳永的名字,勃然大怒,一笔把柳永的名字勾掉,并旁批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命运真是充满了变数,现在回想起来,柳永还要感谢宋仁宗,如果没有当初他那一句"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也就没有现在的柳永。

  可是他仍然不甘心,科举是没有希望了,于是他去求他的布衣之交孙何。孙何当时做江浙的转运使,门庭森严,柳永见不到他,就写了一首词《望海潮》,教歌女们传唱,企图能唱到孙何的耳朵里。可结果呢,孙何没有听到,金兵头子完颜亮却听到了,其中一句"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勾起了完颜亮对大宋江河无比浪漫的遐想,认为那才是他梦中的天堂,于是"投鞭渡江、立马吴山之志",以六十万铁骑南下攻宋。

  屡屡受挫的柳永终于绝了仕途的念,从此流连于烟花柳巷,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一个全新的柳永出现在宋朝,宋朝的妓女们有福了。

  上帝把柳永这样一个绝世男人赐给了她们,也同时赐给了她们尊严与爱,还有温暖。

  以前,她们是最卑微最渺小的一群,她们遭人玩弄,遭人冷眼,遭人唾骂,遭人抛弃,现在有了柳永,一切都改变了。他尊重她们,怜惜她们,他牵她们的手,他以温暖的胸怀拥抱她们,他含情脉脉的凝视着她们,他真心真意的赞美她们,她热情的为她们作词,他把她们比作清水芙蓉、秀丽的海棠、孤傲的梅花。

  这样一个男人,即使多情,也值得去爱。

  他用真心换得了她们的真情。也许他不是一个君子,但是他比起那些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来,要好上千倍万倍。程朱理学之流,要一个寡妇饿死也不准她再嫁,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他们自己呢?三妻四妾,还在外面偷鸡摸狗。

  柳永不是这样的男人,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们,他告诉她们,他爱她,但也爱另外一个她。所以,她们从不恨他,只是在他离开后,思念他,希望再一次看到他。

  "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这是天下女人共同的心声,柳永成了宋朝的大众情人。为了见他一面,为了他一首绝妙好词,她们死也愿意。

  男人做到如此境界,千秋万代,唯柳永一人而已。

  四十八岁,漂泊了三十多年的柳永,为生活所迫的他终于进士及第。

  可是,他只得到了一个九品芝麻官,余杭县令。为填饱肚子,官再小也得做,他也不在乎,只要有口饭吃生活依旧浪漫。大半辈子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放不开呢?也许,放不开的还有一个人吧?她就是金陵烟雨楼里的谢玉英,这么多女子,谢玉英一直是他心中永远的痛。去杭州上任,经过金陵,他奔向烟雨楼,可是人去楼空,谢玉英早已不知去向。

  他含恨离开金陵,来到杭州,做了三年的县令,三年后,他回到东京。

  宋仁宗授予他屯田员外郎的官职,可是做了不到一年,又因为一首词触怒了宋仁宗,他的屯田员外郎自然被罢免。于是,他又把他的名字改为柳三变,曾经为科举把柳三变改为柳永。之后,又流连于秦楼楚馆,靠歌女们供奉他的衣食。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柳永这样一个风流才子果真死在了牡丹花下。他死在了名妓赵香香家里。他的死可以说是凄凉的,因为他的那些所谓的朋友,那些亲人都怕玷污了自己的名声,都不去为他收尸。然而他的死又是轰烈的,那些他爱的也爱他的风尘女子集资安葬了他。出殡那天,京城所有的名妓都为他披麻戴孝,他的死也惊动了谢玉英,这个已经消失多年的女子千里迢迢的赶来,在他的坟前,弹奏那首柳永为她写的《雨霖铃》。在她的弹奏下,千红恸哭,万艳同悲。

  后来,其实很不想说后来,一个绝无仅有的风俗形成了。每年的清明,这些风尘女子,不祭祀父母,不祭祀亲人,不祭祀朋友,却唯独祭祀柳永,她们心中永远的柳郎。



苏轼:十年生死两茫茫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江城子》

  关于苏轼,关于一个豪放男人的似水柔情。

  心理学家称,如果一个人兼具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话,那么这个人将会有极好的人缘。这就好比男人的细腻被女人所看重,女人的大度被男人所看重一样,苏轼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中国古代作家中人气最高的一位,生前死后都讨人喜欢。东坡烧的肉叫"东坡肉",东坡沏的茶叫"东坡茶",东坡酿的酒叫"东坡酒",东坡用的砚台叫"东坡砚"等等,千古文人,能受到如此待遇的,唯有苏轼一人了。

  苏轼曾经妒嫉过柳永的红,而柳永却打心眼妒嫉苏轼的人缘。

  苏轼的似水柔情与十年有关。

  十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千年是神话,百年不现实,只有十年,我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这样一种真实的沧桑,更能震撼我们的心灵。

  十年前,他可以牵她的手,十年后,他从她身边走过,可是他的眼里已经没有她。

  十年前,陆游和唐琬在沈园相依相偎,十年后,他们在沈园相遇,而她已经嫁作他人妇,而他另娶她作妻。

  又有杨过和小龙女,十年前他们在战乱中流失,十年后他们在绝情谷重逢,荡气回肠的感情在经历了十年的考验后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苏轼的十年呢?

  十年前,他十八岁,他娶了十五岁的王弗为妻,之前他们没有任何接触,这是一桩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然他们也门当户对。不料,无心插柳,成就了一段千古佳缘。

  十年后,王弗去世。又十年,是王弗的周年,王弗进入他的梦中,醒来后,惟有泪千行,遂作《江城子》,缅怀他挚爱的妻子。

  苏轼这样一个男子,之所以有很多人喜欢,尤其是一些多情女子,是因为苏轼本人也是一个多情多义的男子。但他的多情与柳永的多情是不相同的,柳永的多情是在同一时间同时爱着多个女子,而苏轼的多情则是在不同的时段一心一意的爱着某一位女子。所以,柳永是浪子,苏轼是千载难逢的好男子。

  王弗是苏轼的第一任妻子,但却不是他的初恋。苏轼的初恋是他的堂妹,史书上没有记载她的名字,在苏轼的纪念诗文中,他亲切的称她为"小二娘"。苏轼十八岁之前所有美妙的回忆都与小二娘有关,她是一个天使一般的女孩,纯洁、健康、可爱,郭沫若曾在回忆录里坦白,年少的他很想去摸一摸新婚嫂子那纤细的手,情窦初开的少年苏轼,也曾懵懂的想去牵她的红酥手,不料她的红酥手却被另外一个叫柳仲远的男人牵去了。

  少年苏轼平生第一次尝到了失恋的滋味,那是一种淡淡的似乎又很美好的忧伤,后来他为小二娘写情诗,曰:"羞归应为负花期,已是成荫结子时。"小二娘死的时候,苏轼曾用"情怀割裂"、"心如刀割"这样惨烈的词语来形容他的心情,并为小二娘写一往情深的祭文:"……万里海涯,百日讣闻。拊棺何在,梦湿濡茵。长号北风,寓此一尊。"可见,当年的苏轼对小二娘是动过真情的。

  小二娘的红酥手被别人牵走了,他也牵到了属于自己的红酥手。他的妻子王弗,是一个安静而又灵敏的女人,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又有小家碧玉的贤淑,如果把苏轼比作李世民,那么王弗就是长孙皇后了。

  堪称古代第一贤妻,是苏轼绝无仅有的贤内助。在古代,女子是不能干政的,"妇人之仁","头发长,见识短",女子一干政,就没有好下场。李世民之所以成为千古一帝,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男人,他尊重女人,尊重他的妻子,他把朝廷上的事情拿来问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拒绝回答,李世民赦她无罪,于是她委婉说出自己的意见,从而避免了李世民在朝政上一些错误的决定。

  苏轼也把朝廷上的事拿来问王弗,因为他相信她,她聪慧,博闻强识,读了很多书,于是就有了"幕后听言"的千古美谈。

  这是一个男子的大度,置一屏风,王弗静坐于屏风的后面,听苏轼与客人的交谈,客人走后,王弗款款而出,轻言细语,谦卑的告诉苏轼,哪些地方他说的很对,哪些地方有些欠妥。苏轼听了,没有不钦佩的。

  像苏轼这样左右逢源的人自然有一大堆朋友,上至阳春白雪,下至下里巴人,没有他谈不来的,朋友多了难免鱼龙混杂,苏轼是何等聪明的人,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没有看出来,他的妻子王弗却看出来了。

  苏轼非常豪爽,把所有与他交往的人都当作好人,王弗就提醒他,小心那些假好人。哪些是假好人呢?就是那些为了得到某种利益而故意巴结逢迎之人。

  一日,客人散去后,王弗从屏风后面出来,说道:"你何必跟他多费口舌。他不是真心与你交好,他肯定有事求你。你看他说话的时候非常谨慎,说的并不是心里话,尽说一些讨你喜欢的话。"正如妻子说料,不几日,那人找到苏轼,想要苏轼为自己的侄儿安排一个差事。王弗建议苏轼拒绝他,如果他真心想与苏轼交往的话,绝对不会因为苏轼的拒绝而疏远他,结果,遭到拒绝后,那人再也没有和苏轼来往。

  有王弗这样的妻子是每个男人的梦想,苏轼是幸运的,然而他又是不幸的,上天把王弗赐给了他,又残忍的把王弗从他身边夺走。与苏轼相濡以沫十年后,王弗永远的离开了他。

  王弗是个孝顺的好媳妇,她死后,苏轼的父亲苏洵为她素食三日,并对苏轼说:"你应该把你的妻子安葬在你母亲坟茔的旁边。"苏轼按照父亲的话做了,并在安葬王弗的山头亲手种植了三万株松树。

  三万株,不是一株,感天动地的爱,可歌可泣。

  王弗泉下有知,死也瞑目了。

  王弗死后四年,苏轼孤苦了四年,四年后,他娶王闰之为妻。

  苏轼是好男人,好男人当然要好女人来陪伴,王闰之就是这样一个好女人。

  其实很不想说她与王弗的关系,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

  于是,很多人向苏轼发出尖锐的质疑,问他是不是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这样的质疑可以理解,因为苏轼爱王弗之爱的真切爱的深沉,但苏轼绝对没有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不可否认,爱屋及乌,每个人都无法避免,从妹妹的身上可以看到姐姐的影子,这勾起苏轼对亡妻的无限怀念。但他并没有马上娶王闰之,而是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他审视过自己的内心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他敢发誓,他爱王闰之。

  王闰之没有姐姐那般锦绣才华,但却不失一个好女子。从小和姐姐呆在一起,和姐姐的感情甚好,对苏轼这样一位姐夫也很仰慕,但仰慕归仰慕,她没有非分之想。

  她是一个安顺的女子,做女人该做的一切,孝敬老人,相夫教子,柴米油盐,事无巨细,家庭是她一生的事业,爱情则是她额外的收获。姐姐死后,她嫁给姐夫,毫无怨言。

  典型的小女子,很容易知足,对丈夫百依百顺。苏轼在王弗死后的十年,为前妻写悼亡词《江城子》,她不是不知道,她也看得懂他写的词,但是她不怪他,一点不怪他,他写《江城子》的时候,唯有泪千行,她看着他,也跟着垂泪。不为别的,只为苏轼这样一个深情的男子。

  可惜这样一个好女子命也不长久,她陪伴苏轼走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后,她追随姐姐而去。

  王闰之的死,与王弗的死一样,带给苏轼巨大的悲痛,他在祭文中誓言要与王闰之死后同穴:"我曰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许,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乾。旅殡国门,我少实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后来,苏轼请了当时的大画家李龙眠画了十张罗汉像,将这十张佛像献于王闰之的灵前。

  苏轼在祭文中的愿望也得到了实现,他死后,他的儿子把他与王闰之合葬在了一起。

  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长久的在一起?我们常常这样问自己,可是却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也许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有答案,因为感情就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

  王弗走了,王闰之也走了,苏轼的一片心也跟随她们而去。

  他开始看破红尘,沉迷于佛学。

  可是,他本来就是一个多情的男子,而爱情又是世间最捉摸不定的东西,不是你说想要就能要的,也不是你说想不要就可以不要的。

  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

  一个叫王朝云的女子走进了苏轼的生命,苏轼对爱情绝望的心死灰复燃。

  没错,就是那个"天涯何处无芳草"的王朝云。

  想来好笑,大学的时候朋友失恋,安慰他曰:"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一直以为这两句诗是连在一起的,都是苏轼写的,后来才知道,苏轼只写了前面一句,后面一句不知道是谁添上的,堪称绝配,独孤二少真是佩服。苏轼的意思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王朝云这样的"芳草"与他朝夕相处。

  她确实是芳草,十二岁的时候沦落风尘,卖唱为生。苏轼携妻子王闰之游西湖,仿佛前世修来的缘,他听到了她美妙的歌声,他毫不掩饰的赞叹:"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两相宜。"心细的王闰之看出了丈夫的心思,暗中把她买下,遣人送来给苏轼当丫环,苏轼笑纳之,那一年,苏轼刚好是四十岁的中年男子。

  在苏轼和王闰之共同调教之下,王朝云从一个懵懂的少女成长为人见人爱的"如夫人"。王闰之临终前把王朝云叫到跟前,再三嘱托她,无论苏轼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离开他。她含泪答应。

  王闰之走后,王朝云实践了她的诺言,无论苏轼富贵或者潦倒,她都对他不离不弃。

  苏轼晚年仕途不顺,王朝云这样一个可人儿成了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他什么都跟她说,高兴也好悲伤也罢,他都愿意跟她分享,因为她理解他,直到他心中的苦。她是医治他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他赞美她"天女维摩"。

  他被贬惠州。他的嫔妾丫环都离他而去,只有她,一如既往的跟着他,跋山涉水,千辛万苦的来到了当时可以称之为天涯海角的惠州。

  后来,她死在了惠州。苏轼把她葬在惠州西湖,墓边筑"六如亭",从此,苏轼心如死水,未再续娶,五年后,他也跟着王朝云的脚步离开了。



黄庭坚,老子平生江南江北


  苍颜华发,故山归计无因得。旧交新贵音书绝。惟有家人,犹作殷勤别。

  离亭欲去歌声咽。潇潇细雨凉生颊。泪珠不用罗巾沾。弹在罗衫,图得见时说。

  --黄庭坚·《醉落魄》

  黄庭坚有一阕《念奴娇》,词曰:

  断虹霁雨,净秋空,山染修眉新绿。桂影扶疏,谁便道,今夕清辉不足。万里青天,姮娥何处,驾此一轮玉。寒光零乱,为谁偏照醽醁。

  年少从我追游,晚凉幽径,绕张园森木。共倒金荷家万里,欢得尊前相属。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孙郎微笑,坐来声喷霜竹。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没经历沧桑,没度过艰辛,道不得此句。

  尽管如此,那临风的一曲笛声,足以安慰这颗饱经忧患与离别的心。这时候,恰巧有一个叫做孙彦立的善吹笛子的人在场,那悠扬顿挫的笛声响起,黄庭坚眼中噙着泪水,陷入到痛苦的回忆中。

  黄庭坚这辈子尽在委屈中度过,幸亏他善于自我调节,要不然早就憋屈死了。

  黄庭坚的家世并不显赫,他的父亲黄庶虽中过进士,但仕途不顺,只做过边远地方的小官,而且最终死在任上,没有给黄庭坚留下可观的财产。

  黄庭坚跟母亲相依为命,他有一个藏书非常丰富的舅舅,非常喜欢他,舅舅的藏书,黄庭坚小娃可以任意的挑选阅读。故黄庭坚的幼年在物质方面虽称不上富裕,但在精神方面,绝对有自豪的理由。

  黄庭坚小娃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到河边放牛。那里有潺潺的溪流,鲜嫩的青草,数不清的大树相互交接形成了一道幽静清凉的屏障。林子里有小鸟鸣啭,溪流里有小鱼嬉闹,牛背上有牧童吹笛,黄庭坚一生最喜爱笛声,大概和他童年的经历有关。

  他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读书,清风徐来,水波荡漾,读一篇杜甫的诗,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年幼的黄庭坚看来,牧童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惬意的职业。周围都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牧童可以躺在软软的青草上放逐自己的灵魂,还可以伴着鸟儿的歌唱演奏短笛,一切世俗的东西都不染心胸,心灵的纯洁一如没有尘埃的美玉,还如清澈的溪水。

  黄庭坚小娃写了一首《牧童诗》,由衷地向牧童致以最羡慕的眼神:

  骑牛远远过村前,吹笛风斜隔岸闻。

  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

  一个七岁孩童的稚嫩的双眼,竟然看透了尘世的羁绊,淡泊名利的志向挥洒字里行间,竟然毫无矫情做作之态。

  黄庭坚愉快而充实的度过了自己的少年。

  成人后他跟随舅舅到淮南游学,认识了当时的大诗人孙觉,这个人很了不起,对杜甫相当有研究,在他的影响下,黄庭坚也对这位唐代的大文豪、大诗人杜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黄庭坚成了杜甫的铁杆粉丝,谈诗必谈杜子美,论文必称杜少陵。

  为此,孙觉还把自己的爱女兰溪许配给了黄庭坚。黄庭坚没有想到对于杜诗的喜爱竟然给自己带来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不仅如此,若干年后,黄庭坚别开天地另创了一家江西诗派,他们奉杜甫为鼻祖,对杜甫顶礼膜拜。杜甫的诗沉郁苍劲忧国忧民,杜甫其人被誉为诗圣,其诗被誉为一代诗史,黄庭坚推崇杜甫,可见他自认为和杜甫在性格和命运上大有相投相似的地方。

  十年磨剑,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一试霜刃;数载寒窗,为的是终有一天会独占鳌头。黄庭坚到了参加省试的年龄,他来到省城准备施展才华一举成名。

  那时的黄庭坚年少气盛,考试之前遍交朋友,同学们都认为黄庭坚必然高中,如果他都中不了,别人就更不敢奢望了。

  考试后,这种感觉在考生心理越来越强烈,以至于结果尚未公布,纷纷传说黄庭坚高中了解元。同学们为了表示庆贺,在黄庭坚住的客店摆了一桌丰盛酒席。

  酒席宴上,黄庭坚酒量比他中解元的消息更令人震惊,其他同学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他依然谈笑风生。他好像从未到过考场一样,对考试结果一点都不关注,也许他的自信心太强烈了,大有舍我其谁的气概。

  可是转瞬之间,黄庭坚就迎来了他告别少年时代以后的第一个沉重打击。正当他们豪饮的时候,有人跑过来说,你们这群人中有三个人中了,大家一阵欢腾,可是这个人接下来的消息令大家惊诧不已,他说考前人气指数最高的黄庭坚落榜了。

  话一落地,同学们就感到非常尴尬,这是个坏消息,不应该出现在为黄庭坚庆贺的宴会上,于是他们全都低头不语。

  黄庭坚谈笑自若,照样喝酒,照样吃肉,酒足饭饱之后,拉起同学们的衣袖,一起风风火火的跑到榜前,观看榜上的名次排位。自始至终,黄庭坚表现出一贯的姿态,没有让想看笑话的人有机可乘。

  那是他生命中的唯一一次落榜。

  其后经过几次顺利的考试,黄庭坚如愿的进入仕途。他开始了一段新的生命体验,在新的人生旅途中,他何去何从,一切都是个未知数。

  他最开始的官职不过是一个县的主薄。对于考场上得胜归来的黄庭坚来说,现在的状态距离那种辅佐君王、致君尧舜的理想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于是,黄庭坚有些郁闷。自己的一生不会就这样消磨吧?自己满腹的才华不会就这样闲置吧?黄庭坚对波诡云谲的宦海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这是一种悲剧的情调。黄庭坚的这种感觉是天生的。他的这份自省使他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危机意识,即使外部不会强加给他什么,他的内心也会惴惴不安,他清楚的知道脚下的路是没有尽头且充满泥泞的。

  做县尉没多久,黄庭坚被任命为北京(那时候的北京是现在的河北大名)国子监教授,在北方边境度过了漫长的七年。

  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一切好的艺术作品都是从生活中提炼而来。

  黄庭坚在边地的七年生活,使他接触到了淳朴的边地百姓,他目睹了烽火连天的战争场面,他曾沉醉于遍地的黄花,也曾刻骨铭心于战争所带来的灾难,所有这些都使他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人无论处于何种境况中,都要自我珍惜,生命是上天绝无仅有的一次赠与。

  感谢命运之神给予黄庭坚这样的生活态度,要不然真不知道在余下的岁月里,他会不会被随之而来的打击和煎熬所征服。

  回到京都后,黄庭坚遇到了苏轼。

  苏轼对黄庭坚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自古英雄相惜。真正的英雄会由衷地发出对另一位英雄的赞叹,而伪英雄和假英雄则在发出赞叹之余,拔出那柄叫做嫉妒的匕首狠狠刺向你。

  幸好这样的事情没有在苏轼和黄庭坚之间上演。

  苏轼很赏识黄庭坚,认为他的诗"超绝尘,独立万物之表,驭风骑气,以为造物者游,非今世所有也。"两个具有英雄情怀的诗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黄庭坚成了苏门四大学士之一,深得苏轼的器重和欣赏。这两个人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具有相似性和一致性,都主张从容和淡然的面对生活中不可预料的意外。

  可是,一场苦难正等着他们去遭遇。一切都要从一场改革谈起。

  那场改革叫做王安石变法。王安石顶住强大的压力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变革。

  王安石确实是一个不朽的人物,他的变法也暂时的缓解了北宋中后期的颓势,但不可否认,王安石的急功冒进,使得改革派的队伍里鱼龙混杂,做出了不少伤害百姓,有违国体的事体。

  一方面王安石为了国富民强而呕心沥血,另一方面投机分子希望能从剧烈的变革中获得暴利,后者玷污了前者的良苦用心,更破坏了改革者的声誉。

  黄庭坚对这场声势浩大的变法是持反对态度的。

  在他眼里,王安石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政治家。然而,很多人混入变法的队伍,为的是获得更大的权力,以便谋取更丰厚的利益。黄庭坚埋怨王安石用人不明,使原本一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改革变味了。

  由于反对王安石变法,黄庭坚过上了"老子平生,江南江北"的生活。

  贬谪,既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情调,生命可能在贬谪的过程中破茧成蝶,完成最后的羽化。

  贬谪又是一种跌落,从庙堂到江湖的跌落,从此再也不为家国计了,只剩下一身青影,仗剑天涯。江南江北是落魄江湖的飘影,老子平生是尝尽人生百味的老到和辛辣。

  贬谪是一种生活味道,沧桑和悲凉是它的主旋律,黄庭坚在这样的乐曲中,既沉醉又痛苦,既彷徨也清醒,既失落也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希望在向他招手。

  或许,这种贬谪的生活一直到死都不会结束,因为这条曲线过于悠长,说不定哪一刻就会终止到某一点上,那一点是生活的终点,却不是生命的终点,只是结束了沧桑,却没有结束希望。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重温这句话就像在品一杯陈酒。酒是陈的香,路是走过来的令人回味悠长。生命是一场经历,经历的越多,生命就越厚重。如果不经历落拓江湖的辛酸和苦难,怎么会喊出"老子平生,江南江北"这样既豪壮又充满悲情的慨叹!

  苍颜华发,故山归计无因得。旧交新贵音书绝。惟有家人,犹作殷勤别。

  离亭欲去歌声咽。潇潇细雨凉生颊。泪珠不用罗巾沾。弹在罗衫,图得见时说。

  诗人的泪水因何而流呢?只为那坎坷路上的风霜。

  头发白了,却不能回归故里;新旧朋友也失去了消息;只有陪着自己黯然销魂的家人,犹自说着珍重的话语;离亭相别,不知他年何月再次重逢;潇潇细雨,打湿了脸颊,混着沧桑和离别的泪水,一起滚下。

  那泪珠儿,那泪痕,不要用罗帕拭去,要它尽情地滴落在青衫上,图的是重逢的时候。可以唤起我们对旧时的回忆,得以重逢的喜悦。

  天涯也有江南信。梅破知春近。夜阑风细得香迟。不道晓来开遍、向南枝。

  玉台弄粉花应妒。飘到眉心住。平生个里愿杯深。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

  这阕词是黄庭坚在宜州见梅时做的。他是个贬官,心中多少有一丝的寂寞和愤慨,但更多的是对岁月流逝的痛心和无奈。黄庭坚的老是阅历催成,沧桑使然,他的江南江北的经历告诉他,不老都不成。

  宜州,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这里的人民无比的淳朴,这里的山水如此的令人心旷神怡,这里的读书人都十分好学,对于他这个遭到贬谪的老头十分礼遇,甚至奉为宗师。

  然而,却是黄庭坚的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站。

  树叶飘落的金秋时节。还有几天就是重阳节了,那是老人的节日,当然也是黄庭坚最喜欢的节日,重阳节有酒喝,而且是伴着摇落的菊花一起喝,人生当中这样的情景最令人希冀了,菊花,落叶,秋风,把酒,填词……夫复何求!

  重阳节那天,黄庭坚登山望远,徘徊不已。心中有喜有悲,惆怅难遣。眼前竹影荫翳,林鸟鸣啾,河流如碧带。远处又腾起一片袅袅的山歌。黄庭坚不由得诗兴大发,填词一阙云:

  诸将说封侯,短笛长吹独倚楼。万事尽随风雨去,休休,戏马台南金络头。

  催酒莫迟留,酒似今秋胜去秋。花向老人头上笑,羞羞,白发簪花不解愁。

  酒酣耳热之后,往往是诗人剖解心灵的时刻。黄庭坚感觉自己老了,再也经不起如许的愁郁。仕途坎坷,种种打击,化作诗人眼中泪,杯中酒,无奈和孤寂遗落字里行间。

  天空下起了蒙蒙的小雨。小雨如织,密密匝匝的打在窗棂上,声音悦耳动听,好像在聆听天籁一样。

  醉意熏熏的黄庭坚听着这雨声,忽然想起了李商隐的一句诗来,留得残荷听雨声,这里虽没有残荷,但却有满山的翠竹,不是一样能够听雨声吗?

  雨点叮咚的声音拨弄的黄庭坚的心里痒痒的。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仍免不了冲动,他乘着酒气来到栏杆处,脱掉了自己的鞋子,斜躺在胡床上,把赤裸的双脚伸到雨幕里,任凭雨点肆意的打在他的脚上。

  黄庭坚一脸惬意,像顽童似的舔尝这种清爽的快乐,还自言自语地说:平生无此快!我这辈子没这么爽过!

  只一句落地,诗魂飘散。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秦观:谁比他忧伤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秦观·《鹊桥仙》

  在一个春日里缅怀一个比我年长的男人。

  一个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爱的男人。

  一个天生忧郁的男人。

  一个纯情的男人。

  秦观,秦少游。

  没有谁比他更忧伤,伤情处,灯火已黄昏。叶梦得叹他是"古之伤心人",冯煦说他"他人之词,词才也;少游之词,词心也"。他的每一首词,都弥漫着浓雾一样的忧伤,他写《江城子》:"恨悠悠。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他写《千秋岁》:"日边清梦断,镜里朱颜改。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读秦观的词是需要心情的,高兴的时候最好不要读它,悲伤的时候可以读它,若是女孩子,最好准备一块方巾,以备不时之需。

  和李商隐一样,秦观是爱情诗高手。

  爱情这个东西,说了千年道了万载,也没有谁说清楚。没有人不喜欢爱情,没有人不想得到爱情。一份珍贵的爱情甚至可以让我们抛弃一切,白娘子为了得到许仙的爱情宁愿被打入雷峰塔,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我们可以想象所有与爱情相关的美好,一个温软的亲吻,一个真挚的眼神,一个热情的拥抱。爱情可以给我们快乐,在你失落的时候可以慰藉你的心灵;爱情可以给我们力量,在你跌落人生低谷的时候可以让你坚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两个人的力量是无穷的,更何况是你的爱人呢?一个人一辈子孤独终老,两个人一辈子幸福到老。所以,我们需要爱情。

  读秦观的词,就是享受一场爱情的盛宴。

  料想,秦观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爱情,假若他爱情道路上一帆风顺的话,他就不会写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流传千古的绝妙好辞。但是,他也是个凡夫俗子,他也有七情六欲,他和普通人一样也渴望美好的爱情。然而,越渴望,越失望,于是,只好寄托在诗词上。

  说来,这一切都怨他悲惨的身世。

  从小父亲就不在身边,十岁的时候母亲也撒手人寰。后来父亲续娶,继母是一个很凶悍的女人,父亲要接秦观过去一起住,她不准,于是父亲只好让秦观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不料,没几年,爷爷也去世了,秦观只好与奶奶相依为命。日子过得非常艰苦,他内向、忧伤的性格就此形成。那个狠心的父亲自从母亲去世后,没有回来看望秦观一次。在秦观幼小的意识里,已经没有母亲、父亲这样一个概念了。

  于是他发奋读书,企图通过考取功名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二十四岁那年,他参加科举考试,主考官嫌他的文章太纤弱,没有录取他。后来他又考了几次,一直没有考中。飘零的身世,仕途的艰难更加剧了他忧伤性格的形成。

  直到他三十七岁,他的命运才有所改变。

  他遇到了大好人苏轼,苏轼推荐了许多有才华的人给朝廷,被称为文章伯。他写的一篇文章《黄楼赋》被苏轼看中,苏轼对他的评价很高,认为他有屈原宋玉一般的才华。秦观也久仰苏轼的大名,于是以学生的名义拜在苏轼的门下,成为苏门四学士中最受苏轼宠爱的人。那一年,恰好是苏轼主持进士科考试,苏轼推荐了秦观,秦观才得以进士及第。

  但考得进士的秦观并没有马上被朝廷重用,他苦熬了六年,头发都熬白了,才熬到一个小小的官职--秘书省正字。

  遇到苏轼应该说是秦观的幸运,可谁又曾料到,遇到苏轼又是他更为悲惨的命运的开始呢?秘书省正字没做多久,就成了朋党之争的牺牲品。作为旧党的苏轼遭到崛起的新党的迫害,苏轼等一大批人遭到贬谪,作为苏轼的得意弟子秦观也未能幸免于难,他先是被贬到杭州做通判,后来贬到湖南郴州,继而贬到更遥远的广西横州、广东雷州。后来宋徽宗继位,大赦天下,宋微宗喜欢秦观的词,于是召他为宣德郎,令人叹惋的是,还没有来得及上任,水土不服,忧劳成疾的秦观就客死在了途中,时年五十一岁。

  想来都不免心酸,这样一位满腹才学的男人,竟落得如此下场,他生前连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

  自古才子多磨难。这是我的一位朋友的感叹,他也是一位才子,自诩为"有才华的穷人",搞音乐的,摇滚乐。宁夏人,热爱自己的家乡,很富有创造激情,把家乡的民歌花儿与时尚的摇滚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一种新的摇滚乐--乡土摇滚乐。我听了他的乡土摇滚,他那富有磁性而略带沙哑的声音震撼了我,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音乐。可是,他的乡土摇滚属于小众音乐,很少有人喜欢,这是他的无奈,但他仍然坚持着,不背叛自己的音乐梦想。我的这位朋友虽然很有才华,但他不喜欢别人叫他才子,他调侃道:"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才子有好的下场。"想想也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才子有好的下场,悲哀。

  宦海沉浮,被贬郴州的秦观曾经写过一首《踏莎行》:"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初到郴州的秦观,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排遣寂寞与苦闷的地方,只能一个人困守在凄冷的旅舍里。春寒料峭,夕阳西下,杜鹃的哀啼传来,被贬到千里之外的他,面对命运的无常,他也只能悲伤的叹"为谁流下潇湘去"了。

  我们来说秦观的爱情。古时的爱情讲究门当户对,像秦观这样一个落魄文人,没权没势,徒有虚名,自然大户人家的小姐是看不上他的,小家碧玉吧倒也不错,但秦观又是一个对爱情非常严肃的人,决不将就,决不凑合,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他称心如意的。

  皇帝不急太监急,古道热肠的苏轼见秦观老大不少了还是一个光棍,就费尽心思为他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叫徐文英,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秦观对她没有感觉,尤其反感她身上那股娇气。可是,他还是妥协了,为了不让自己的恩师失望,他娶徐文英为妻。

  这是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这注定是一个悲剧,很不幸,秦观并没有像元缜、苏轼那样对自己的妻子产生爱情,他也曾试着爱她,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日久生情的梦想也被打破。面对他,他感觉只是一个灵魂出窍的人,针刺一样的难受。

  他想离开她,想休掉她,可是又觉得对不起她,也对不起苏轼,于是只好迁就,尽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可怜我们的秦观,还没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没有尝到爱情的滋味,就被形同枯木的婚姻束缚了手脚。

  他很苦闷,也曾去过青楼,但他不是柳永,他背负太多,和歌姬交往只限于听她们弹奏,不敢越雷池一步,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纯情的人,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他的真命天女也一定存在某个地方,只是缘分还没有到。他是一个只相信感觉的人,如果对一个女子没有感觉,他不会认为有真正的爱情产生,就像他的妻子。

  这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叫巧玉的歌女,他的感觉来了,巧玉也对他有感觉,于是两人相恋。当然,这是一对地下情,若他的妻子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让苏轼知道了,也会斥责他。巧玉需要一个名分,要他纳她为妾。可是,纳一个风尘女子为妾是当时士大夫阶层所不齿的,秦观官虽小,但好歹还在朝廷混着,面对强大的社会压力,他犹豫了,虽然他真的爱她。

  就在这个时候,为安慰巧玉,秦观为她写《鹊桥仙》,告诉她"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两个真正相爱的人并不会因为时空的变幻而令彼此陌生,能在一起固然好,不能够天天在一起也无妨,只要两颗心在一起就行了。

  词是好词,也很感人,巧玉也懂,可是她等不起,她一个女子,韶华易逝,她不想等到人老珠黄那一天,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她受够了,这烟柳之地,她要离开。于是,与他分手,弃了爱情,要了婚姻,嫁给了一个她并不爱的商人。

  他黯然。忧伤掠过他清俊的脸,面对爱人,他又何尝不想,朝朝暮暮?

  他继续去青楼,继续寻找他的真爱,有时候,好希望他是柳永。可是,他只是秦观。

  说秦观的爱情不得不提苏小妹。

  苏轼的妹妹,才貌双全,据说去苏家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可心高气傲的她一个也看不上。黄庭坚把王安石的儿子王雱介绍苏小妹,苏小妹了王雱的作品,评价是:"新奇藻丽有余,含蓄雍容不足,难成大器。"其实苏小妹心中早已有如意郎君,她相中了常来苏家走动的秦观,说秦观的才华如果没有苏轼父子的话,当今数他第一了。相中秦观,这连苏轼也没料掉。既然相中了,那好吧,提亲吧,于是就有了民间传说苏小妹三难秦观的故事。

  其实很不喜欢这个故事,这个蹩脚的故事在我看来也只够刊登在《故事会》这样的杂志上,这个故事完全把秦观的形象毁了,没有给秦观增添任何光彩,倒给他抹黑不少。编故事的人用意很明显,抬高苏小妹,贬低秦观。

  在这个故事里,秦观成了以貌取人的风流公子,苏轼向他提亲,他听说苏小妹的相貌很难看,于是犹豫着,不给苏轼答复。后来为证实苏小妹的相貌是否难看,他假冒和尚。她去烧香,他一睹她芳容,虽然不是什么国色天香,但花容月貌还是有的,于是起色心,赶紧答应苏轼这门亲事。不料,苏小妹也不好对付,洞房那天,出了三道诗谜为难他,如果回答不出来就不准进洞房。秦观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抱得美人归。

  事实上,秦观完全不是这样一个人,首先他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他本身也并非风流倜傥之人,他对爱情只有一个标准:感觉。虽然他也爱美,但姿色绝非爱情的第一要素。如果他爱美女,青楼多的是。另外,他是一个沉默寡言、内向的人,绝非故事中所说的那般热闹。

  虽然不喜欢这个故事,但仍然希望历史上有苏小妹这个女子,秦观这样的才子,就应该有苏小妹这样的佳人来配,一静一动,堪称绝配。也许有了苏小妹,秦观就不寂寞了。

  可是,这世间,一厢情愿的事情太多。

  后来,秦观也对爱情绝了望,一门心思扑在诗词创作上,一心一意的做他的"山抹微云秦学士",词风也逐渐走向苏轼的反面,向素来被主流文人瞧不起的柳永靠拢,数年后,形成自己的风格,俊逸精妙,情味深永,成为北宋词坛婉约派的代表人物。

  我常常想,若秦观和柳永相遇,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林和靖:江头潮已平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林和靖·《长相思》

  宋朝的时候,有一个诗人把隐士做绝了,做漂亮了,这就是林和靖。西湖梦,孤山魂,一代隐士林和靖。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疏影横斜,暗香黄昏,泛舟垂钓,读书耕种,在林和靖传奇、浪漫、优雅的背后,谁又能看到了他巨大的不幸和无边无际的独孤。

  林和靖二十五岁那年被赶出了家门。

  说是家,其实不是家。林和靖早已经没有了家,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快乐的,但他不是,十岁那年,所有的快乐都离他而去,因为他的老爹母亲相继离世。

  他有一个哥哥,从此与哥哥相依为命。

  这就是林和靖童年时的家,支离破碎,惨不忍睹,如果说和哥哥在一起生活的日子他还可以感受到些许的亲情之外,十年后,他就再也感受不到了,因为哥哥结婚了。嫂子是一个势利小人,也是有一定背景的人,她之所以能够看中林和靖的哥哥,因为只有他愿意做上门女婿。

  也就在这一年,哥哥开始对林和靖冷漠,因为他时刻受妻子的监视,他也想对弟弟好一些,但是他不敢,他觉得自己太软弱。嫂子觉得林和靖是他们的累赘,她常常挖苦林和靖的哥哥,到底是你做我们家的上门女婿,还是你们林家一家人做我们家的上门女婿?叫你弟弟走吧,我再也受不了!他已经成年,你没有义务再养他了!

  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天,林和靖和哥哥在门口分别。

  哥哥塞给他一包银子,含着泪说:"这是哥哥所有的积蓄,你到外面考个功名吧!考个功名你嫂子就会对你刮目相看了。"林和靖明白,哥哥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考不上功名就永远不要回来了。

  林和靖也明白,他这一去也许真的永远回不来了。林和靖不是没考过功名,林和靖不是没有才华,林和靖不是不勤奋,而是他压根儿没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大官。所以好几次会试,他都故意不按照规矩答题,而是按照自己的喜性答题,结果自然是没有通过考试。林和靖中了秀才,举人也不在话下,但他放弃了,结果势利眼的嫂子也放弃了他,把他赶出了家门。

  不过林和靖并不为这件事情感到难过,因为他并不留恋这个并不属于他的家,即使嫂子不赶他走,迟早他也会离开这个家的。林和靖从小就喜欢山水,喜欢大自然,借这个机会饱览一下祖国的大好山河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难过的是,他还要与另外一个人分别,这个人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的初恋情人。

  初恋情人姓梅,我们姑且叫她梅。如果说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值得林和靖牵挂的话,那就是梅了。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看看林和靖就知道了,林和靖最后终身不娶,孑然一身就是为了这个梅。

  梅是杭州一大户人家的独生女,老爹是省里面的高级官员,梅虽然贵为千金,但没有千金的脾气,她一生单恋一枝花,那就是梅花。梅是一个梅园的主人,里面有她亲手栽培的十棵梅树。而梅则像梅花一样高洁美丽。

  林和靖和梅的爱情故事自然与梅花有关。

  那是一个飘雪的天气,林和靖在外踏雪的时候突然被不远处一抹如雪一样的红色所吸引,林和靖知道那就是梅花了,因为在这冰天雪地里只有梅花才可以开放如此高傲。于是,他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走进梅园的时候,林和靖惊呆了,不为梅花,而为梅树下面的一个女子。

  女子穿一件红色的风衣,撑一把油纸伞,像一尊雕塑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她就是一朵最大最鲜艳的梅花。

  这是一幅美妙绝伦的画面,这是林和靖从未见过的情景,一向喜欢作画的他想把眼情的景象画下来,可是他没有带纸和笔。没有纸,就把洁白的大地当作宣纸,没有笔就用树枝代替,要的不是一幅画,而是作画时的感觉和心情。

  当这幅画接近尾声的时候,林和靖抬起了头,他看到的不再是红衣女子的背影,而是她的一张脸,这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呢?不能用年轻和漂亮来形容,这一张脸既有雪花的洁白又有梅花的红润。这一张脸有一双乌黑的眸子,眸子里的秋水晶莹剔透,这双眸子正出奇的看着林和靖,看着雪地上林和靖所画的"少女赏梅图",雪地上的少女,那熟悉的背影正是红衣女子自己。

  一切都是天意吗?那一瞬间,女子被林和靖的才华所折服,林和靖被女子的美丽和气质所打动。一眼万年,两个人都觉得对方好像是自己已经寻找了一万年才找到的那个人,于是他们相爱了,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心里。

  红衣女子就是梅,这一年梅十八岁,林和靖二十岁。

  就是这个梅园,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人约黄昏后,月上柳梢头。

  梅园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老地方。转眼间已经日落西山,林和靖和梅依依惜别,两个人彼此深情的对望,很快月亮出来了,梅园里清澈的池水映照出梅枝的疏秀清瘦,黄昏的朦胧月色烘托出梅香的清幽淡远,看着眼前的梅,林和靖诗兴大发,随即吟出一首千古名句: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林和靖把这首偶然得来的诗送给心爱的女人,梅在喜悦和幸福之中,在林和靖的目送之下,离开梅园。

  如果永远是这样该多好,可是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永远。就这样过了五年后,林和靖被嫂子赶出了家门,杭州已经没有他容身之处,他要离开了,他要去考取考取功名,否则的话永远不要再回来。考取功名,这对一没有钱财二没有背景的林和靖来说又谈何容易。可是,为了梅,他决定去试一试。

  而此刻面临的问题是,他不得不要与梅分别了,分别多久?不知道,也许一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

  分别的地点没有选择梅园,因为梅一直以来都想和林和靖一起去看看钱塘江的潮水,所以他们选择了一个可以观看钱塘江潮水的亭子。在这里,他们面临的是一场生离死别,但是当时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都认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离别。深明大义的梅还安慰林和靖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闯荡闯荡,而她向他许诺一定等他回来。

  就在这个亭子里,他们看了最后一场潮水,潮水退去后,离别的忧伤弥漫在两个人的心中,用什么来表达呢?只能是诗歌了,于是,林和靖又为梅做了一首诗《长相思》: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林和靖就这样离开了杭州,离开了他心爱的梅,这一去就是十年。

  林和靖从杭州沿运河北上,过苏州、扬州,至盱眙一带转入淮河、汴河,北出曹州,然后折返南下,取道淮甸至舒城、无为一带,渡长江进入今江西省中部,经安福县抵达临江军乘船北上,随即沿长江东过芜湖、历阳、金陵回到杭州。

  在这十年里,正如他所料,在考取功名的路上困难重重,即使他有满腹的才华也没有发挥的余地,考场上的潜规则使得他对功名彻底失望。在这十年里他只交了一个朋友,也就是他游学到江淮地区时,遇到一个叫李谘的人,刚中进士,知道他的人很少,独林和靖慧眼识珠,称李谘说:"他将来是一个做大官的人。"后来李谘果然做了三司使,成为掌管全国财物收支的最高财政长官。

  仿佛是一个梦,十年里,林和靖什么也没考上,带着疲惫的心和对城市生活的厌倦,他回到了杭州。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回到杭州后他遇到一个致命的打击。

  回到杭州后,林和靖没有回哥哥的家,嫂子有言在前,不考取功名别回来,这个家林和靖打死他也不会再回去了。他之所以回到杭州,只为了一个人,那就是梅。

  往事如潮水一般涌来,林和靖忐忑不安的敲开了梅的门。

  然而开门的不是梅,而是梅的母亲。母亲一听说林和靖的名字就破口大骂起来,然后就是失声痛哭。林和靖问是梅的母亲怎么了,梅的母亲痛心疾首的告诉他,她已经死了!是你害死她的!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刹那间,林和靖头晕眼花,差点栽倒在地。

  许久,梅的母亲停止了哭声,把真相告诉了林和靖。

  梅的老爹母亲为女儿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有权有势的阔少,梅不从,再三追问之下,梅只好告诉老爹母亲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了,他就是林和靖。于是,老爹母亲又问林和靖的身世,一听说林和靖啥都没有时,老爹母亲坚决不同意女儿和林和靖好。为了让女儿私死心,老爹母亲硬是逼着女儿与那个阔少定了亲。结果万万没有想到,成亲那天,梅,这个贞烈的女子,跑到梅园,用三尺白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心如箭穿,如刀割,官场失意的林和靖,原本指望回到杭州可以得到梅的情感安慰,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林和靖疯了一般,跑到梅园,然而,他再也看不到梅了。

  林和靖在梅园里躺了一夜,也流了一夜的眼泪,第二天早上,他做出了一个决定:终身不娶。

  然而在那个年代终身不娶是要受到舆论的谴责的,要想终身不娶而且冠冕堂皇的话,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就是出家当和尚,这就意味着林和靖必须忘记梅,但林和靖无法做到这一点,他知道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那么剩下来的一条路就是隐居了,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过一辈子离群索居的生活。林和靖最后选择了隐居这一条路。

  林和靖把隐居的地点选在西湖中间的一座孤岛上,后来人们称这座岛为孤山。

  选择孤山,因为那里风景足够的好,那里又足够的偏僻,没有人知道他,没有人来打扰他。

  带着悲痛的心情把梅园里十棵梅树移植到了孤山,这些梅树将会陪伴他一辈子。把梅树结出来的种子再撒在孤山上,这样,梅树越来越多,最终他种下了365棵梅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和梅树为伴,天天和梅为伴。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梅花,为什么要栽那么多的梅树,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是为一个女人。

  这些梅树不是是他的生活伴侣,还是他的经济来源。每当梅子成熟的时候,他会把三百六十五棵梅树所产的梅子全部卖掉,把每一棵梅树所产的梅子卖的的钱用布把它包起来,然后扔进一个箱子里,一共是三百六十包,他每天取一包作为一天的生活费。拮据贫寒的生活同样可以过得如此浪漫和优雅,林和靖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尽管有梅树陪伴,隐居孤山的林和靖还是寂寞的,这时候一只白鹤走进了他的生活。

  一天他正在修剪梅枝,一只白鹤突然从天空中掉了下来,发出一声哀鸣,躺在地上不动了。林和靖走过去,发现白鹤的腿部血肉模糊,他料想,这只白鹤肯定是被猎人射中了。林和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看白鹤如此哀怜,于是把它抱回屋子,为它清洗伤口,为它上药包扎。调理了一周,白鹤的腿伤终于好了。林和靖把它放飞天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白鹤在林和靖的头顶久久盘旋,就是不肯离开。

  林和靖示意白鹤下来,白鹤就飞到他的面前,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林和靖明白了白鹤的意思,它不想走,它想留下来,陪他。

  林和靖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把白鹤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羽毛,点了点头。

  白鹤就这样留了下来。从此,林和靖又多了一个生活伴侣,他突然觉得上天对他非常厚爱,他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家,但却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家中有梅花,有白鹤。

  对于这一切他知足了。

  所有的隐士都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一方面他们回避尘嚣、回避官场,另外一方面尘嚣、官场偏偏来找他们。林和靖也不例外。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后,孤山突然变得热闹起来。原因是一个不知名的人把林和靖的隐居生活添油加醋的告诉了周围的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人们纷沓至来,都想瞧一瞧一个整天与白鹤为伴的男人到底是啥样的人,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

  林和靖就这样被外面的人所知道,后来他的诗作也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他写的那首关于梅花的诗被文人墨客竞相传诵,渐渐地,林和靖的名气越来越大了,最后大到什么程度呢?大到当时的皇帝宋真宗也知道了,宋真宗想,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高人?这样的人才不为朝廷效力太可惜了。于是,他派人去请林和靖出山,请他做太子的老师。

  林和靖拒绝了,他说:"我已经过了大半辈子隐士生活了,对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对国家大事一无所知,我去当太子的老师不但不会为太子带来学识,反而拖累太子。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林和靖游学时唯一交的一个朋友李谘也知道了他的行踪,当时李谘是杭州的太守,他亲自来拜访林和靖。见到林和靖,他说:"兄弟,你太不够意思啦,你在杭州怎么不联系我呢。我一直以为你不在杭州呢。这些年没有见到你了,你过得还好吗?如果兄弟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杭州府,和我一起治理杭州的老百姓,如何?"林和靖同样也拒绝了他。林和靖说:"我这个人啊,如果放在官场上就是一块朽木,是不会有作为的,我的性格就适合于青山绿水为伍。杭州有了你这个老爹母亲官就够了。"李谘没有强求,他知道人各有志,但他在生活上对林和靖还是很关照的,比如在林和靖卖梅子的时候,他就帮助他联系买主。

  他为另外一件事情发愁,那就是很多人见他还是单身一人,都纷纷上门求亲。林和靖拒绝了一个又来一个,搞得林和靖实在没法了,就对他们说我已经有妻子了,连儿子都有啦。这一招果然灵,很多人知难而退了。不料这话又传到了李谘的耳朵里,他兴冲冲的跑来,问曰:"兄弟,这是咋回事呢?前几天见你还是一个人,怎么突然有了妻子,连儿子都有了呢。"林和靖哈哈大笑,说:"我的妻子、儿子与你们不同,我把梅花当作妻子,把白鹤当作儿子啊。"李谘恍然大悟:"原来是梅妻鹤子啊!"过了一会儿,李谘又试探着问:"兄弟,你真的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你为啥不结婚呢?是不是有难言之隐呢?"林和靖有点尴尬,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终于把自己饱受多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李谘听了对林和靖更加佩服了,当即表示把它自己的儿子过继一个给林和靖养老,但被林和靖拒绝了。

  林和靖自己不愿意做官,却鼓励他的侄儿做官。晚年的时候,林和靖与哥哥嫂子的关系得到改善,嫂子见林和靖成了一个名人,开始巴结他,把自己的孩子带到他的面前,让林和靖教孩子读书。林和靖不是一个记仇的人,他爽快的答应了。

  林和靖见侄子热衷功名,就鼓励他朝着自己的志向努力奋斗,后来侄子中了进士,他十分高兴,为侄子作了《喜侄宥及第》诗一首。这件事情被李谘知道了,跑来问他:"你自己不喜欢做官,为啥要鼓励你的侄子做官呢?这不是与你的志向相矛盾吗?"面对好友的质问,林和靖说出了一番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启迪作用的话,他说:"我们看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啊。我不喜欢做官并不代表我的侄子也不喜欢做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人生的关键就在于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我们看问题的时候不能以自己的立场来看啊,这就好比我喜欢过安静的生活,所以选择了隐士,但是如果我要求你也跟我一样来做隐士,你会答应吗?你肯定不会答应。所以我也不会教导我的侄子像我一样做隐士,人生的道路得自己选择,他志在官场,那就让他去做官吧!"林和靖就是这样一个豁达开明的人,他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当时所有的人。

  在林和靖六十二岁那年,这位中国历史上最具风格的隐士终于追随他的梅而去,他死后,就葬在孤山梅林丛中。李谘林和靖死后悲痛不已,为他素服守棺七日,当时的皇帝宋真宗也赐林和靖"处士"的名头。



李清照:她比黄花瘦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李清照·《声声慢》

  同为女人,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社会,李清照这样一个女人是一个异数,她在诗词方面取得的成绩唯有李煜可以与她比肩,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一个柔弱女子,却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国破家亡之际,面对不敢抵抗懦弱无能的朝廷,她发出了铿锵之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她呼唤项羽一样的英雄,可是在"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年代,在"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的年代,项羽一样的英雄又在哪里?没落的北宋政府一味的逃避,一味的苟且,全国上下,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于是,他年,流落到杭州,过着人比黄花瘦的生活。

  曾经亦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淘气机灵的她,宛如飞燕一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天生与别的女孩子不同,别的女孩子,小家碧玉抑或大家闺秀,都安安静静的守在闺房,一心一意的绣着女红。而她却似一个男孩子,成天跑出门外,跑到车水马龙的街道,跑到有山有水的地方,用好奇的眼睛和好奇的心灵打量着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

  十七岁的时候跑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游玩,忘记了回家,于是她有感而发,一阕《如梦令》如珍珠一般抖落在玉盘上:"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鸳。"想必,现在的女孩子的大都有李清照这样的情怀吧。

  一个连男人们都羡慕的书香门第世家,李家世代为官,父亲李格非进士出身,当时的大才子大学者,连苏轼都敬仰其三分,官至礼部员外郎,和苏门四学士黄庭坚、张文潜、陈师道、晁补之有密切的来往。母亲王是状元王拱辰的孙女,端庄贤淑,知书达理,有着极好的文学修养。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耳濡目染,李清照不想当文学家也难了。

  还是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唐诗三百首已烂熟于胸,花季没有忧愁,已经口吐莲花,下笔千言。她临摹王羲之的《兰亭序》,秀气清理的小楷随手而来;她喜爱王维的山水画,也常常研朱涂鸦,花鸟山水别有一番情趣。她有音乐天赋,六岁时就能抚琴,她弹奏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令在场的人无不落泪。这样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她的父亲怎能不如获至宝,于是她的父亲不免叹道:"我的清儿若是个须眉男子,采芹入泮,怕不像探囊取物一般容易!"可是李清照就是李清照,她是一个绝世独立的女子,她不想做什么男子。

  十八岁,她的爱情来临了。

  描金彩绘的龙凤喜烛,金色流苏的八角薄纱大红宫灯,大红盖头被心爱的人慢慢的掀开,正是冬天,一个丫环特地送来一枝梅花,拜过天地,喝过交杯酒,她和新郎入了洞房。

  新郎名叫赵明诚,是当朝宰相赵挺之的公子,同样的名门望族。他和她,既是青梅竹马,又是门当户对,论才学、容貌、家世,他和她不愧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婚姻并不一定就是爱情的坟墓,李清照和赵明诚的婚后生活相当美满。关键得看两个人是否心有灵犀,是否习性相似。李清照和赵明诚这对年轻的夫妇堪称这方面的表率。俩口子都爱好诗词,常常以诗词互赠。对于李清照的才华,作为丈夫的赵明诚并没有嫉妒,有的是欢喜。有时他也心高气傲,不甘自己的才华在妻子之下,于是他选了几首自己写的词,把它们与李清照的诗歌混在一起,然后拿给好友陆德夫品评。

  陆德夫把玩再三,说写得都不错。赵明诚硬要他选出一首最好的来,他就说:"只三句绝佳。"赵明诚问是哪三句,他回答:"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阕名为《醉花阴》的词是李清照写给在外当官的赵明诚的相思之作,秋闺的寂寞与闺人的思念、惆怅跃然纸上。

  至此,赵明诚对妻子的才华愈加佩服。

  那时候他还在太学里读书,不能与她长相厮守,只是每月的朔望才能回家一次,于是他们把半月一次的相逢当作一年一度的七夕,极尽浪漫之能事。

  那一年的元宵节,他归心似箭。来到熟悉的家中,并未见朝思暮想的她。纳闷中,一丫环来报,说有一个公子来访。他走出书房去迎接客人。清照女扮男装,袅袅娜娜的来到他的面前。他好生奇怪,这位公子,眉清目秀,弱柳扶风,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又想不起来了。这时候,公子发话了,声音亦是温软如玉:"赵公子,不记得我了吗?我们曾经同窗三年……"说完,扑哧一笑,这一笑露出了马脚,傻乎乎的他恍然大悟,原来站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公子就是女扮男装的李清照。

  后来,他牵着她的手,来到热闹的街上,赏花灯,品美食,直到人群散去,他们还沉醉其中。

  他是一个收藏家,他对古玩字画的兴趣绝不亚于她对诗词的兴趣。

  她理解他,并在他的影响下也对收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收藏是有钱人玩的游戏,赵明诚刚出仕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可是为了古玩,他宁愿"饭蔬衣简,亦当穷遇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

  她赞赏他的志趣,于是以荆钗布裙代替了明珠翠羽。

  每得到一帖罕见的古书、名画或彝鼎金石,他们便共同校勘、鉴赏、整集签题,指摘暇疵,其乐融融。

  一日,他偶然看到一幅王羲之的真迹,爱不释手,用一个月的俸钱把它买下。

  他作为礼物送给她,因为她喜爱王羲之的书法,她欣喜若狂。

  又一日,有人投其所好,拿来徐熙画的《牡丹图》。夫妻俩仔细辨认,确定是真品,只是苦于价钱太高,他们把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搜刮一空,她又把身上所有佩戴的饰品全部取下,拿到当铺,换得银两,最终才得以把《牡丹图》买下。

  望着素面朝天的她,他感动不已。

  对古玩的研究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于是她对他说:"不如我们写一本关于古玩研究方面的书吧。"他正有此意,于是一拍即合,她又问,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好呢?

  他沉思片刻,就叫《金石录》吧。

  也许李清照的上辈子太过于美好,上帝也妒忌了,于是上帝给了她一个"国破家亡"的凄凉结局。

  就在夫妇俩埋头创作《金石录》时,"靖康之耻"发生了。

  宋微宗这样一个皇帝,和李煜一样,心思不在国家上,他爱美人和醇酒,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偏偏错生在了帝王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古玩字画的爱好与李清照赵明诚夫妇有的一拼。

  他专门派人到全国各地搜罗名花、奇石、佳树、珍玩运到京都,供他赏玩。运送这些花石树木的车船,便称为"花石纲"。"花石纲"所经之处,与当年隋炀帝乘豪华游轮南下扬州一样,钱谷一空。又在都城内兴建祭祀用的"明堂",安放九鼎用的"九成宫"和供游赏的"延福宫"。

  物质上的穷奢极欲终于导致国力衰弱,民变四起。金军趁机南下,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消灭了北宋。赵构捡了个大便宜,率领他的宋王室逃到江南,隔了一条长江,是为天堑,于是放心了,就在杭州,赵构做了皇帝,定国号"建炎"。

  举国都在逃亡,李清照和赵明诚也不得不跟着逃亡。

  可是他们又不同于普通的逃亡百姓,随便卷起一个包裹就跑,他们又太多的东西要带,这些东西是古玩字画,是书籍。古玩字画不同于一般的物品,极易损坏,经受不住颠沛流离之苦。关键时刻,为了他们共同的心血,那些他们花了半辈子搜集而来的古玩字画,李清照丢下了书籍,这对于嗜书如命的她来说,无疑是一次心痛的割爱。

  就在逃亡过程中,一个致命的打击向这个柔弱女子袭来,她最爱的人,赵明诚,染病死在了南京。

  以前只是在别人的诗词中感叹国破家亡的悲痛,却不曾料到,这样的遭遇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它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猛烈,一个从未经历过挫折的女子如何承受得起?对于李清照来说,天下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如此。她可以失去任何一个人,可是她不能失去赵明诚,他说过他要和她相守到老,他是她的全部。她哭干了泪水,也没有把赵明诚哭醒过来。

  有那么一刻,她很想追随赵明诚而去,但是她挺过来了,这个柔弱的女子并不柔弱。

  只是因为赵明诚那未了的遗愿,那本只写了一半的《金石录》。

  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它完成,制作成书,然后在他的坟前,烧给他。

  于是,她流落到了杭州,独居在西湖边一座破败的院子里,潜心创作《金石录》。

  八年后,《金石录》终于完成。这一天下午,秋风秋雨愁煞人,李清照小心翼翼的在素绢封面上恭楷写下:

  《金石录》(三十卷)

  宋秘阁修撰,知湖州事,东武赵明诚撰。

  写完后,她有点累了,想到床上小憩一会。可是她刚一躺下,前尘往事,就浮现眼前,她越想入睡就越睡不着,那么干脆就不睡了吧。于是,她披衣下床,倒了一杯小酒,想为自己暖暖身子。

  这咋暖还寒的时节,一个女子,独自喝酒,怎能不满腹愁绪。要是以往,她定会和赵明诚对饮。那些美好的岁月啊,为什么如此短暂?

  抬头望,不经意间看到一只南飞的孤雁,它发出的哀鸣划破天际,这哀鸣也直抵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隅,这只孤雁啊不正是自己吗?于是,心底的忧伤被一丝一丝的抽出来,越拉越长。

  低头看,黄叶落满地,那可是凋落的残菊吗?院子里,两棵梧桐,像一对患难夫妻,可是她,落花人独立。

  时间为什么如此漫长?好不容易捱到黄昏,可是天又淅沥淅沥的下起雨来,这无边的愁绪啊,何处发泄?于是,她拿来笔墨,一字一泪的写下《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又十年,李清照,这样一位绝世独立的才媛,独孤终老。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辛弃疾:脉脉此情谁诉?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辛弃疾·《摸鱼儿》

  辛弃疾又被调任了,这次是从湖北去湖南,离金兵远了,离临安也远了。

  暮春三月,本来已经转暖的天气,偏又著风雨,阵阵寒气。斜雨扑在画檐蛛网上,沾湿了一网飞絮。春去了,春去了,春的脚步能否停下歇一歇?

  朝廷的调任依然如期而至,辛弃疾无需收拾什么行李--他太习惯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了,从山东济南到安徽亳州,从浙江临安到江西南昌,他甚至一度认为这就是他戎马一生的宿命。

  可惜的是,跟他转战南北,立下赫赫战功的那批战马现在只能被当作代步工具,载着主人继续调任,这一次,从湖北到湖南,继续当运副使。这个又被叫做漕运的官儿,主要是掌管漕路的财赋,与辛弃疾杀敌抗金,重整山河的志向实在是相去甚远。

  辛弃疾匆匆看了一遍朝廷的调任令,大致是"荆湖北路转运副使恪尽职守,调往荆湖南路继续当运副使"一类的冠冕之词。他收起这纸调令,把它压在书橱的底层,这里已经有大大小小二十几道调任令了。

  二十年来,辛弃疾对于故乡山东济南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作为军人,他只把他乡当故乡。

  他摘下墙上的战袍,轻轻拂去上面的尘土,这位在时刻陪伴他出生入死的英雄,此刻,却只能在刀剑房,残阳孤灯,青壁冷檐,守着岁月流逝,叹尽世间的孤寂悲凉。

  这个进入不惑之年的男人,真的应该清醒了:南宋抵御金兵只是辛弃疾个人的一厢情愿。

  高宗赵构擅长的是书法,而非治国,辛弃疾擅长的为政御敌非但不能得到高宗的赏识,相反还屡遭奸臣谗言。辛弃疾是擅长长短句的,此刻,他也应该用长短句来凭吊。

  但是,此刻,他却咏不出句子。

  不能抚琴,不能弄剑,他小心翼翼地穿上战衣,沉重的盔甲在夜色中寒气逼人,金属片撞击的声音犹如更夫的晨钟,清脆而悠远。辛弃疾挥舞着宝剑,一如在昔日沙场般威武神勇,剑影如月,只是剑剑指向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尽管曹操有"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但是今时不同往日,美人迟暮,君子也早已另结新欢了。

  遥想与君子结识,辛弃疾不由地心潮澎湃。

  对于发生在公元1162年的一个晚上的那一幕,张艺谋称之为:英雄。陈凯歌谓之:无极。成龙也会肯定地给出两个字--神话!

  这绝不是吹牛,而是有史记载的确确凿凿的事。

  5万人的金兵大营戒备森严,只有当官的帐内觥筹交错,把酒正酣。突然间,只听得马蹄声骤起,然后就似是一阵狂风袭来。狂风过后,一切归于平静,而喝酒的人却发现,酒桌上丢了一个人!

  这时,兵卒来报:"有50来个人闯了大营,劫了张安国去了!"兵卒还描绘说:"领头的那个人,铁塔一样!"当官的这才知道,是宋朝那边的人来劫营了。急忙派人去追,哪里还看得到半点人影?这一切发生得如此迅速,如此突然,众人根本没有来得及反应,帐内的片刻平静,刚刚的把酒言欢似乎只是出皮影戏。

  是谁有这样的胆子,只带50几个人就敢闯入有5万人的金兵大营,还当众掳走了刚刚从宋军那边投降过来的张安国?

  说出来你不要不相信,这个人就是辛弃疾。

  辛弃疾擒得张安国后,又长驱千里,将之押至江苏南京后砍掉了脑袋。

  辛弃疾要杀了张安国,因为张安国是叛徒。

  1161年,在完颜亮的率领下,金军大举入侵中原。金兵压阵,一路马蹄声声,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南宋皇帝赵构却只是求和,"三年一小进贡,五年一度大进贡",只求得偷安南隅。

  北方各族人民纷纷聚众起义抗金,其中一支义军的老大叫耿京,而22岁的辛弃疾也在济南南部山区召集了2000余人,共同加入耿京的义军,辛弃疾成了掌书记。辛弃疾力劝耿京"决策南向",归于南宋的正规军,以共同抵抗金军。1162年,辛弃疾说服了耿京,并代表耿京,南下加入南宋朝廷的正规军共同抗金。没想到,正当辛弃疾在南京和高宗赵构商洽归属一事时,义军队伍却出现了内乱---张安国叛变,他杀掉了耿京,还拉了义军中的一帮人投降了金军。

  刚刚被高宗封为承务郎的辛弃疾,并没有让张安国苟活于世,北归途中就领50兵马直趋山东,杀入5万人金兵大营。

  于是,投靠了金兵、并由此跻身金军干部队伍的张安国,以为自己正扑向富贵荣华怀抱的张安国,死得很快很难看。

  谁让他犯了辛弃疾的大忌!

  这个大忌是辛弃疾从小就形成的。

  辛弃疾名"弃疾",字幼安,可见童年的他并非一帆风顺,但他那从小舞刀弄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曾有什么疾病?

  只是,他以及他的祖父,都有块心病,那就是国破山河碎,民苦心不安。

  辛弃疾是今山东济南人。他出生前13年,宋室遭遇"靖康之难",中原被金人占领。辛弃疾祖父辛赞为家计所累,未能脱身南下,无奈带着家人生活在金军占领区。辛赞是个革命的理想主义者,从被迫留在"敌占区"的那一天起,他就给自己的角色定好了位:潜伏下来的地下工作者。他不忘家国,每逢闲暇,即带辛弃疾"登高望远,指画山河",希望争取机会揭竿反金。史书上还特别提到说,1154年及1156年,辛赞两次命辛弃疾以应考为名,前往金都燕京考察地形,搜集情报。只可惜,辛弃疾爷孙俩的满腹报国热情,南宋王朝并不买账。当然,当时爷孙俩并不知情,他们单方面地被自己的报国热情弄得热血沸腾,为报效家国的那一刻,他们时刻摩拳擦掌。

  辛弃疾22岁那年,他终于等到机会加入了革命队伍,如愿走上了抗金的正面战场。他还和南宋取得了联系,队伍即将归入南宋正规军,自己也将光明正大地成为宋的子民。这,可是他和已去世的爷爷多年的愿望。

  而耿京却要坏他的大事,他怎能不"大怒"?

  夜闯金营之后,辛弃疾因此名重一时,他也因此获得了南宋朝廷的认可,开始在南宋的官场上摸爬滚打。他认为自己终于有了施展抱负的机会。

  辛弃疾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起,清秀而略显消瘦的脸上布满了汗水,依稀间仍在梦魇中挣扎。用力喘息了几下,他打开床边的窗户,窗外月亮如水,大地一片苍茫。"眼前万里江山……"语不能继。

  他错了。在他跃跃欲试地想以正规军而不是游击队或义军的身份正面抗击来犯金兵、恢复中原时,他却失去了钢刀利剑,手中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

  幸好还有一只笔,让辛弃疾能够抒怀,甚至于后人一记起他来只会写上"词人"的注解,就像这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就像这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就像这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再次踏上旅程,朋友同僚把酒相送,依依惜别,一直没有咏词的辛弃疾不免低吟起来,成了那首著名的《摸鱼儿》,其中有两句是这样的: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相如赋,"西汉文章两司马"之一的司马相如深得汉武帝的青睐,其《上林赋》、《大人赋》、《长门赋》堪称辞藻华丽的典范。

  而其中悲凄者如《长门赋》,不仅仅是因为言词真切,更在于《长门赋》并没有挽回汉武帝的感情,从"金屋藏娇"到"长门锁阿娇",女人的命运终究逃不过情劫。

  汉武帝刘彻与陈阿娇青梅竹马,还是幼年的时候其祖母窦太后问他长大要娶一个什么样的媳妇,他言要娶表姐阿娇为妻并为阿娇盖一座金屋子,自此有了金屋藏娇的戏言。

  汉武帝坐上皇位之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他真的为阿娇造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并册封她为皇后。

  他的一生有三个都留下传奇的女人:陈阿娇的金屋藏娇,最后却被贬长门宫忧郁而终。卫子夫一步登天,从平阳公主府一名家奴成为国母取代了陈阿娇的地位,最后也在宫中以三尺白绫自缢身亡。李央央的倾国倾城因为其兄李延年的一首乐府《北方有佳人》,却不料也是红颜薄命,她是汉武帝最怀念的一个女人,在她有病的时候汉武几次探望都被她拒绝,至到死后也没让汉武见她的病容,在帝王心里总是她的倾国之色,刘彻在汾水船楼吟出的《秋风辞》写尽了君王的乐极生悲: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金屋藏娇让后人知道了陈阿娇,司马相如的《长门赋》也让后人知道了她的悲惨收场。

  青梅竹马的情是情何以堪,金屋藏娇的藏又是为何人所藏;爱了一生痛了一生,藏尽了自己一生的青春风华藏尽了自己一生的快乐与痛苦。金屋里曾经的郎情妾意娇怯红颜,最后却在长门宫里灯惨月暗无复盼下忧郁而终,她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六岁,二十六岁正是花开最浓的时节,她却早早的枯萎。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

  有丈夫却不知道丈夫在何处,一个人来回在长门宫里来回缓步踱步以排泄自己心中的愁怅与寂寞,自被贬长门宫后汉武帝再也不曾召见过她,有一次偶尔想起她来,与她约好城南宫相会,本是君无戏言,她一直在等待中,至死都不曾等来相会之人。

  言我朝来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

  初为帝王妻时,汉武帝曾对她许诺早上出去处理国事,晚上一定回来陪她,可是现在呢,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啊,怕是早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了。

  "左右悲而垂泪兮,涕流离而从横;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夜漫漫其若岁兮,怀郁郁其不可再更;妾人窃自悲兮,究年岁而不敢忘。"

  几句,读起来不禁鼻子抽动,泣不成声。一个女人自己面对无尽的无日无夜,梦里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君王。那个负心的人,在悲伤中还是念念不忘,她只记得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爱人,自己的男人,她忘记了他还是一个君王。

  历史上说陈阿娇被贬是因她好妒成性而被贬入长门宫:她只是一个女人,自己的爱不愿意被人分享,妒也是罪,罪在她是帝王之妻。她忽略了一个帝王坐在江山龙椅上,枕边人不过是深宫里一种可以随时被搁置情感--没有了你还有她,没有了她还会有别人。

  可怜她与他青梅竹马爱恨一场,汉武帝并没有为她留下只字片语,不过是在她死后给她冠了一个皇后的浮名而下葬,她已经被废,这个浮名算是帝王的赏赐,她所爱男人对她的赏赐。人已经死了冠于再高贵的浮名又有何用呢,不如再活着的时候多看两眼,或许还可以让她有希望再活几年。

  她不如李夫人,汉武帝还为她留下一首思念之诗,后人记着李夫人的倾国倾城之色,记着她的金屋藏娇,流传的是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字里行间却是她的悲剧。

  可怜红颜纵有青梅竹马之情,纵有藏娇金屋,却没有了藏她的那个人。

  满堂金华又如何能够遮掩住寂寞春色呢?

  金屋藏娇已不再新鲜,到处都是藏娇之人,到处都是被藏之人,收敛了自己的光与一片金华融在一起,又一天没有了藏娇之人,又如何去面对寂寞空庭呢?

  沙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

  金屋藏娇,最终不过是春梦一场。

  辛弃疾也常常在不断的奔波迁徙中重复着同一个梦境:然后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起,清秀而略显消瘦的脸上布满了汗水,依稀间仍在梦魇中挣扎。用力喘息了几下,他打开床边的窗户,窗外月亮如水,大地一片苍茫。"眼前万里江山……"语不能继。

  长门赋,只是博得了汉武帝对辞赋的赞赏。摸鱼儿,即使是辛弃疾词作中的杰作,也打动不了高宗的心。

  辛弃疾骑马绝尘而去,留下的也只是这段供后人垂悼的情愫而已: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陆游:错!错!错!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陆游·《钗头风》  

  八百多年前,一个叫陆游的诗人在一个园子里含泪写下了这首《钗头凤》,这一年,恰好是他与心爱的女人唐琬分别十年,十年之后,两个相爱的人在这个园子里不期而遇。

  陆游和唐琬的爱情就要从这一个园子里说起。

  这就是沈园。一个宋朝的园林,一个很普通的园林,却如杭州的断桥的一样因为许仙和白娘子的爱情而名垂千古。《钗头风》成就了沈园,沈园成就了陆游和唐琬的爱情,陆游与唐琬的爱情又成就了《钗头凤》。

  陆游自穿开裆裤那天起就和唐琬认识了,那正是两小无猜的年龄,但爱情的种子却已经植进了他们的心灵,就在沈园,这俩小娃玩起了过家家,留下了一个人一生中最为天真最为快乐的笑声。

  陆游和唐琬青梅竹马,也门当户对,两个人都是书香门第世家,陆游的父亲陆宰是一个极具爱国主义思想的官员,博学多才,家中藏书万卷,唐琬的来头也不小,她虽然没有一个值得骄傲的父亲,却有一个令她自豪的爷爷--苏门四学士之一的晁错之。

  还有一层关系得说清楚,陆游和唐琬是表兄妹,这层关系也许会令我们乍舌,但请不要以现在的目光来看待那时候的婚姻,在那样一个年代,表兄妹结亲不但不违背伦理,而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多表兄妹都这样想,陆游和唐琬也这么想,在沈园俩小娃玩过家家游戏的时候,两个人的身份就确定了,陆游扮演"相公",唐琬扮演"娘子"……

  这或许是天意。

  从小到大,一直有这样的信念深根蒂固在陆游的心田,我这辈子要娶就娶表妹唐琬。

  从小到大,一直有这样的信念深根蒂固在唐琬的心田,我这辈子要嫁就嫁表哥陆游。

  弹指一挥间,就到了花季,陆游成了青年才俊,唐琬成了妙龄少女,两个心心相印的人开始尝到了爱情的喜悦。花季一过,就是绵绵的雨季。这时候他们才知道,爱情不仅仅是喜悦,还有相思之苦。偏偏这个时候他们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原因很简单,陆游要寒窗苦读,考取功名,唐琬已经成为黄花大闺女,这个年龄的女孩应该待字闺中,成天在外面跑,不成体统。

  但他们一有机会就偷偷的溜出来,沈园,无疑成为他们约会的"老地方"。

  断云石畔,映波桥头,清风拂过,诉不尽的相思之苦,说不完的海誓山盟,短暂的相会,接下来是更长久更焦灼的等待。

  陆游的母亲见儿子不在书房里念书,便偷偷的尾随儿子的身后,看看他到底在干什么,于是跟着儿子七拐八拐来到了沈园。唐琬的父亲见女儿偷偷的溜出去,也尾随女儿来到了沈园。

  陆游和唐琬在沈园如期而至,陆游的母亲和唐琬的父亲却在沈园不期而遇。两位老人家见到了陆游和唐琬缠绵的一幕,这个意外的发现使他们震惊,但很快就转为惊喜,他们都没有前去打扰两位年轻人,他们彼此心照不宣,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悄悄的离开。

  当天晚上,陆游的母亲试探着问儿子,说为儿子找了一位黄花大闺女,问陆游有没有心思前去见上一面。陆游借故考试为由,拒绝了,其实他不是拒绝母亲,他是在拒绝除唐琬以外任何一个女人。母亲又问陆游有没有心上人。陆游支吾着不作答。

  当天晚上,唐琬的父亲试探着问女儿,说为女儿找了一位相貌堂堂的才俊,问唐琬有没有心思前去见上一面。唐琬借故不想过早的离开家为由,拒绝了。其实她不是拒绝父亲,她是在拒绝除陆游以外任何一个男人。父亲又问唐琬有没有心上人。唐琬支吾着不作答。

  陆游和唐琬都没有把自己的心上人告诉自己的家人,因为他们知道,还没到时候。

  那么什么时候才是时候?

  陆游二十岁的时候,他觉得是时候了。

  这一年陆游参见了殿试,向皇帝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他的成绩是所有的考生中最好的,理所应当成为状元。可是他的名次排在了秦桧的儿子的前面,于是秦桧就把陆游的名字抹掉了。

  陆游还不知道这样的结果,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结果。当他还不知道这样的结果的时候,他兴高采烈的参加了一次小型的家庭聚会。聚会在舅舅家,也就是唐琬的父亲家里。于是两个年轻人再一次遇见,第一次在双方大人都在场的场合。

  唐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心里像揣了个小鹿一样怦怦直跳,就餐的时候,她没有心思吃饭,只希望宴会快点结束,她好和表哥陆游单独在一起。唐琬低着头,不敢明目张胆的看陆游,只是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瞟上几眼,这一瞟不打紧,正好看见陆游也向她这边瞟过来。唐琬是一个羞涩的女人,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跟。唐琬的这一变化被陆游的母亲敏锐的察觉到了。

  宴会终于结束,男人们在一起谈论国家大事,女人们在一起打麻将。陆游和唐琬趁机溜了出来,他们去了沈园。

  两个人携手漫步在沈园里,亭台楼榭,小桥流水,这是一个完美和谐的世界。

  唐琬在静谧的氛围中,拿出她那把心爱的焦尾琴。低语般的琴声弥漫在整个园子里。唐琬弹奏的是《化蝶》。这首如泣如诉的曲子似乎已开始就预示着,陆游和唐琬,一如梁山泊和祝英台,爱情的道路曲折和艰难。伴随着对爱情的珍惜,伴随着对幸福的满足,唐琬用她那纤纤玉指,演绎着对生活的渴望和追求。

  陆游在唐琬的琴声里,吟诗作赋。妙语连珠,如清泉般汩汩而出,与唐琬美丽动人的琴声交融在一起。

  转眼间已经日落西山,陆游和唐琬依依惜别。分别的时候,陆游终于向唐琬求婚了,他送给唐琬一只家传凤钗作为定情信物。陆游没有向唐琬承诺什么,只是深情的凝望着她,在这深情的凝望中,唐琬读懂了陆游心里所有的情意。没有什么承诺比这只凤钗更重要,唐琬握着它,热泪眼眶,泪光中,目送陆游的背影渐渐远去。

  当晚,陆游先斩后奏,他告诉母亲,他已经把家传凤钗送给表妹唐琬了。陆游的母亲听了,并不惊讶,因为她早就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她也没有理由反对这门亲事,陆游和唐琬,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表兄妹结亲,亲上加亲,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再说了,陆游已经二十岁了,也应该成家了。

  陆游没有料到母亲这么快就答应了,兴奋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父亲母亲就去唐琬家提亲。唐琬的父亲二话不说,当即拍板,选个黄道吉日,娶过去就是了。唐琬在珠帘后面,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喜极而泣。

  唐琬就这样嫁入陆家,事情顺利得出乎意料,很长时间,唐琬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她以为是在梦中,这样的梦她做了一次又一次。洞房花烛夜那天,唐琬剪下自己的一小撮发丝,又剪下陆游一小撮发丝,用一块锦帕把它们包在了一起。又将两只菊花枕头放在了床头,这菊花枕头是她用放在太阳底下晒干的菊花一针一线的缝制而成。今后的日子,她和心爱的人就要在这菊花枕头上夜夜相拥而眠,影影绰绰的清香,芬芳了他们的爱情,芬芳了他们的梦境。

  婚后的陆游和唐琬过了一段幸福甜蜜的岁月。也正是有了唐琬,陆游第一次殿试落第并没有怨天尤人,在唐琬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和温暖人心的鼓励下,陆游很快就投入了新的一轮应试的准备之中。

  以后的日子是耳鬓厮磨,是相濡以沫。陆游用功苦读,唐琬把衣服披在他身上,把饭端到他跟前。有空的时候,两个人就去沈园散步,走在用鹅卵石铺成了花园小径上,唐琬挽着陆游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幸福得连树上的鸟儿都羡慕不已,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船前一壶酒,船尾一卷书,钓得紫鳜鱼,旋洗白莲藕。"这是婚后陆游和唐琬初期生活的生动写照。

  然而似乎过于顺利的生活总暗含着某种不幸,接下来的三件事让婆婆一改往日对唐琬的客气态度,也扰乱了陆游和唐琬的平静生活。

  第一件事情是陆游第二次和第三次殿试都名落孙山。婆婆没有细究陆游屡试不中的原因是陆游的血脉里流淌的是诗人的血,是因为他的刚正不阿而得罪权贵,而把罪孽全加在了唐琬身上。说唐琬让陆游沉迷于女色,不思进取,荒怠学业。这其实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陆游和唐琬在一起的时间不及陆游用功苦读的时间四分之一。

  第二件事情是唐琬肚子不争气,一直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封建社会,任何一个女人把生儿子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陆游的母亲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谁也劝不了她。唐琬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这是婆婆突然冷落唐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第三件事情是有一天,婆婆心血来潮,为陆游和唐琬的婚姻卜了卦,卦上说陆游和唐琬的八字不合,唐琬是克夫的命,会影响陆游的仕途。婆婆听了,大惊失色。偏偏婆婆是个老封建迷,对这样的事情深信不疑。她联想到近几年来陆游仕途不顺,唐琬又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更笃定了婆婆这样一个信念:唐琬不适合陆游。

  陆游的母亲在回家的路上产生了一个念头,她要想办法让儿子把唐琬休掉,再娶一个旺夫的女人作为正室。陆游的母亲起初想以虐待媳妇的方式好让唐琬知难而退,自动离开陆家。可是,她又不得不承认,唐琬实在是一个好女人,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唐琬是一个极为忍耐的女人,婆婆故意刁难她也好,让她干重活也好,她都难忍受。别人对她怎么样她不在乎,只要陆游对她好她就满足了。然而,就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也很快落空。

  婆婆见不能逼走唐琬,只好使用最狠的一招,她抓住女人的弱点,尤其是唐琬深爱着陆游之一点,给了唐琬致命的一击。婆婆亲自做唐琬的思念教育,开始说了很多好话,说她逼不得已才这么做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如果你爱他,就离开他。如果你留在他的身边就会害了他。你没有罪,是陆游有罪,他控制不住自己,因为你的存在,他把心思全部放在了你的身上。

  那一瞬间唐琬无话可说,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无话可说。婆婆的一番话是一把软刀子,能置人于死地,但却不沾鲜血。唐琬是爱陆游的,所以她没得选择,如果她的离开真能够让陆游高中的话,她毫无怨言。

  说服了儿媳妇,又去说服儿子。母亲在儿子面前摆出的是另外一幅姿态,她把前面提到的三件事作为休妻的理由,全部跟陆游说了。陆游当然不肯,平生第一次顶撞了母亲,说母亲荒唐。关键时刻,母亲使出了她的杀手锏,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妻子和母亲只能选择一个。"这是世界上最难的选择题。陆游是个孝子,纵然有千般不愿,陆游不得不做出抉择,他选择了对母亲的"孝",放弃了对唐琬的"忠",一纸休书把心爱的人逼出了家门。

  唐琬没有怪陆游,她只能怪自己,怪自己是一个女人,女人一生下来就有了罪。

  这是他们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陆游和唐琬在沈园诀别。

  唐琬站在玉波桥上,拿出锦帕,把包裹在里面两个人的发丝一根一根的扔进了湖中。这一刻,唐琬甚至想从桥上跳下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因为她要听陆游的话,她要好好活着,找一个好人家再嫁出去……

  陆游走了,唐琬开始了用一生的时间来把他忘记。

  两年后,唐琬再嫁赵士程为妻,而陆游也娶了另外一个女人做妻子,那个女人的名字不提也罢,连唐琬的一半都不如。从此,唐琬和陆游两不相见,各自只活在对方的记忆与思念里。

  在此我们感谢赵士程,他没有嫌弃唐琬是二手美女,他也知道唐琬并不爱他,知道唐琬爱的是陆游。但他仍然要与唐琬过下去,因为他敬重陆游,也要保护唐琬,给她一个名分,一个柔弱的女子,如果没有丈夫,没有家,那将是怎样的生活。

  如果爱情就这么消失,倒也罢了,不料没,命运又对唐琬开了一个玩笑,十年后,当唐琬觉得自己真要忘记陆游的时候,他们,再一次在沈园不期而遇。这一次相会,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许仙和白娘子在断桥相会。

  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只能用唐朝诗人元稹的一句诗来概括:曾经沧海难为水。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可以改变唐琬的娇丽的容颜,也可以改变陆游眉间的皱纹,但是唯独改变不了的是彼此对对方浓稠的思念,这思念犹如陈年老酒,越酿越浓。

  沈园还是沈园,小径还是那个小径,满天的柳絮飘将下来,在相遇的那一刻,唐琬和陆游能做什么?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唐琬与陆游在沈园不期而遇,当时赵士程也在场,照理说,应该是陆游离开,因为他是电灯泡,但是明事理、善解人意的赵士臣却推托有事离开了。不久,又派人把唐琬心爱的焦尾琴给送了过来,又命仆人为唐琬和陆游准备了一桌酒菜。

  葡萄美酒夜光杯,然而此刻,唐琬和陆游都没有心情享受,他们面对而坐,满腔的柔情,满腔的愁绪。

  原以为真的可以忘记陆游,然而当此刻陆游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终于明白,她不但忘不了他,反而爱他更深。如何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呢?弹琴吧,唯有弹琴了。依然是《化蝶》。一曲终了,泪湿满襟。

  原以为真的可以忘记唐琬,然而当此刻唐琬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他不但忘不了她,反而爱她更深。如何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呢?写诗吧,唯有写诗了。于是,一首饱含泪水与情思的《钗头凤》一挥而就: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然而一切都已经过去,事情无法改变,时光也无法倒流,短暂而珍贵的沈园相会很快也成为过去,接下来的日子,唐琬和陆游又陷入无尽的思念之中。

  就在沈园相会的第二年,无法摆脱相思之苦的唐琬再一次来到沈园,她期待着能够与陆游再一次相遇,但是,望断秋水,也不见陆游的身影。泪水涟涟中,唐琬在绝望与悲痛中,在墙上也题了一首《钗头凤》,用来回应一年前陆游为她题写的《钗头凤》: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字字血,字字泪,这两首《钗头凤》成了千古绝唱,也成就了陆游和唐琬感天动地的爱情悲剧。

  题完这首词不久,唐琬就在忧郁中死去,像一片落叶一样随风飘逝。

  唐琬念着陆游的名字含泪九泉。

  赵士臣一边唤着唐琬的名字,一边派人叫陆游赶来见唐琬最后一面。

  陆游匆匆赶到,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纳兰性德,爱情只作短暂停留


  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缸。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咫尺玉钩斜路,一般消受,蔓草残阳。判把长眠滴醒,和清泪、搅入椒浆。怕幽泉、还为我神伤。道书生薄命,宜将息,再休耽、怨粉愁香。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

  --纳兰性德·《》

  冬天,一年四季之末。

  寒冬腊月,一声啼哭划破了天际。西北风呼啸着,裹挟了鹅毛一样的雪花,漫天飞舞。风正紧雪正浓的时节,一个崭新的生命在金风瑞雪中降临到这个世界。

  这个小男孩姗姗来迟。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乌黑透亮的眼睛,宽广的额头,粉妆玉砌的容貌。

  因为他降生在冬季,他的父亲明珠遂给他起名叫冬郎。冬郎只是乳名,他的大名叫做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是个谜一般的人物。他有着一段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他是一个名誉卓著的大诗人,生长在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可这喧红闹紫的所在却不属于他。

  他活得并不开心,天生具有悲剧的情怀,刚刚度过了自己的而立之年,却因一场寒疾而匆匆的撒手人寰。

  他和康熙皇帝同年降生。他们将走上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并取得了彼此不同的人生辉煌。生于春天的康熙皇帝成了一个叱咤风云、震烁古今的千古雄主;生于冬天的纳兰性德成了一个独领风骚、卓然飘逸的大诗人,把情韵兼长的婉约词风又推到一个高潮的峰巅。

  小冬郎生下来就患上了寒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感冒的日子倒占去了一大半。他是从汤药罐子里长大的,每当寒意入侵的时候,汤药罐子就成了他的救命法宝。

  他也因此失去了许多美好的光景。当别的小孩子在银装素裹的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的时候,小冬郎只有驻足观望的份儿,而且驻足之地还不能离开火炉几尺远。

  到了春天,大地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万事万物都有了新的气象。春天本是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时节,可是对于小冬郎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惆怅和郁闷的季节。他只能用满怀艳羡的目光注视着窗外发生的一切,或是躲在厚厚的棉袄里面偷偷的感受春之气息。在野外广阔的天地中,有人放飞了风筝,有人踏上青青的野草,有人骑着马在辽阔的河堤上奔驰,小冬郎的心和他们在一起,可身子却无可奈何的留在温室里。

  明珠为了改变小冬郎孱弱的身体状况,决定让他练习武艺。这一举措不仅使小冬郎的身体条件有所改善,而且为康熙贡献了一位文武兼备的贴身保镖。

  时光飞逝,小冬郎以不可捉摸的速度疯狂长大。似乎我们不可以再叫他冬郎了,而是应该尊敬的称呼一声纳兰公子。

  纳兰公子很快就迎来了自己的初恋。我们可以称之为疯狂的初恋。那个使纳兰公子魂不守舍的女孩是他的表妹。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冰雪晶莹的肌肤,两个浅浅的酒窝,窈窕婀娜的身姿,不仅和纳兰公子一样喜欢诗词,还会演奏优美动听的古琴曲。

  纳兰公子不可挽救的坠入爱河。他一张开眼,眼前便飞舞着表妹的影子。他喜欢一个人对着秋千发愣,盼望着一年四季都是春天,那样的话,表妹就可以天天坐在秋千上,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银铃般的笑声也会随着秋千荡漾,充满整个后花园。

  可是没想到美梦竟然这么容易破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表妹被一道圣旨选秀入宫,成了那个和他同年降生的皇帝的人。

  纳兰公子在词中痛苦的写道: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

  相思相望不相亲,这些感伤的喃喃细语验证了纳兰公子失恋的巨大痛苦。他天生多情,注定了一生中会有数不清的痛苦等着他去尝试。我们只想问一问诗人,你准备好了吗?

  往事成空,一切都不可能重新再来。不属于自己的,强力争取也得不到,人们不是常说嘛,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和挫折,这种达观的态度是十分必要的。

  纳兰性德渐渐从失恋的阴霾里走出来。他的淡忘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他的父母要给他安排新的婚事。

  女方是父亲明珠亲自选定的,既家道殷实也门当户对。新娘子卢氏比纳兰性德小一岁,面容姣好,是百里挑一的淑女。

  纳兰性德并不在意这场婚事,或许还是因为那场剪不断理还乱的初恋使他心中郁闷难排。但为了能使父母得到应有的快乐,纳兰性德只能默默的忍受了命运的安排。他必须承担家族的责任,他将来还将成为这个家族的主人。

  然而,结婚的当天,爱情的魔力使纳兰的态度发生转变。他和卢氏一见钟情,婚后的生活使他们产生了深刻的感情,这一切都超出了我们的预料。他们不仅相爱了,而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新婚的日子如诗如画般美丽。纳兰性德和卢氏沉浸其中,从来没感觉到生活原来可以这么美好。纳兰性德彻底从旧日的阴霾中解脱出来。

  年轻的夫妻徜徉在爱河里。纳兰性德用笔记录下了自己的幸福的感觉:

  洛神风格丽娟肌,不见卢郎年少时。

  无限深情为郎尽,一身才易数篇诗。

  不见卢郎年少时。是啊,要是早早的遇见你,何必有那么多的烦恼呢?

  幸福总是在你不注意的时候从指尖溜走。可坏日子一旦来临,却像噩梦一样难以醒来,又像是一场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连阴雨,下个不停,直到把你折磨够了才肯放晴。

  又是一年的春天。河里的冰还没有彻底融化,料峭的春寒还在肆虐。不过,毕竟是春天到了,残冬的气势总要收敛,缠绵的春雨,含苞欲放的花蕾,意态婆娑的杨柳,都昭示着春天不可抗拒的生机。然而,生机盎然的春日的到来对纳兰性德来说却不是一件好事。

  随着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卢氏也越来越接近分娩的日子。纳兰性德要做爸爸了,这种喜悦让他终日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下。他心爱的妻子,和妻子肚里的孩子,成了纳兰性德幸福的源泉,他不再认为贴身侍卫是一种枯燥乏味的工作,他每天都活得很充实很亢奋。

  或许老天对纳兰性德的幸福产生嫉妒,它要再次发威。幸福短暂得让人无法把握,纳兰性德连陶醉的机会都没有,一场沉痛的打击便从天而降。卢氏因难产而死去。噩耗传来,纳兰性德犹闻晴天霹雳,当时就瘫软了。

  卢氏死的那天,连阴雨刚刚停歇,花瓣被雨水打落,混着地上的水流向远方流逝。那是花儿死亡的日子,也是有情人含恨葬花的日子。刻骨铭心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幸福快乐的时光也将远去,上苍啊!何苦这样折磨人!

  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缸。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咫尺玉钩斜路,一般消受,蔓草残阳。判把长眠滴醒,和清泪、搅入椒浆。怕幽泉、还为我神伤。道书生薄命,宜将息,再休耽、怨粉愁香。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

  纳兰性德含着血泪写下这阕词,掷笔于地,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起来。

  从卢氏死到现在,旬月的光景就这样过去了,纳兰性德一不哭二不闹,整天幽闭于自己的寝室。这下好了,压抑在心中的千钧重负终于释放出来。这哭声使人断肠,是纳兰性德发出的最有力的对命运的控诉。

  人生一场大苦!

  又是秋天。纳兰性德似乎与秋天有着不解之缘。

  北京的秋天最美丽,兰花染紫,菊花转黄,到处都是秋天的颜色。秋雁南飞,秋水长天,秋风飒沓,秋叶阵阵,秋雨潇潇,这次第怎一个"秋"字了得!更何况秋天是思念的季节,落叶归根,相思不止,令人牵挂的人也该返回魂牵梦绕的故乡了。

  当纳兰性德伫立在梧桐树下看树叶片片摇落的时候,他的知己朋友顾贞观带着一个女子已经来到纳兰府上。纳兰性德听说顾贞观到了,失魂落魄的表情终于有所改变。他不顾秋寒,径直跑回书房。顾贞观正在那喝茶等他呢。

  老友重逢自然值得欢喜,何况这次不但老友来了,而且还带了一位佳丽同来。这个女子名叫沈宛,江南人,是吴兴的大才女,顾贞观在信中早已向纳兰详细描述了这位江南佳丽的美貌的智慧。

  沈宛经过艰难的跋涉,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情人。她此刻幸福极了,但是她把这种感觉深深的隐藏在心底。她的表情恬静,略带羞涩的打量眼前这个令自己朝思夜想的人。

  毋庸置疑,纳兰性德是她的偶像。她喜欢纳兰的词,喜欢这个用心填词的诗人,她不止一次的梦想飞到纳兰的身边,没想到这次终于梦想成真。这多亏了好心善良的顾贞观。

  顾贞观在江南水乡邂逅沈宛。一个傻傻的纯洁的女孩。那时沈宛的手里拿着一本纳兰的词集--《饮水词》,要不然顾贞观也不可能无因由得跟她搭讪。

  他们从纳兰性德的词聊起,又聊到他的家世为人,尤其是顾贞观把自己眼里的纳兰性德向沈宛一描绘,沈宛如痴如醉,当场向顾贞观表达了对纳兰性德爱慕之情。顾贞观一想也好,这个女子也不是俗世的品色,要是能跟纳兰匹配姻缘,倒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贞观出于拯救纳兰性德在走出阴霾的想法,才在信中为纳兰和沈宛牵线搭桥。

  沈宛出生在江南世代书香门第之家。从小跟随父亲学习诗词歌赋,再加上江南的柔山媚水、人杰地灵的环境的熏陶渐染,造就了钟灵毓秀的超凡气质。长大后,沈宛不仅精通音律弹一手好曲子,还深谙填词之道,成了吴兴一带有名的大美女、大才女。

  沈宛的到来使纳兰性德又找到了久违的爱情滋味。他的生命里的新篇章亦因此而掀开。他庆幸自己在人生的灰暗时节又得遇红颜知己。

  河岸的长堤上、秋天的原野里,又出现了纳兰性德纵马的英姿。

  爱情为他注入了新的活力,沈宛使他那颗枯木般的心再次闻到了春之气息。人生可以瞬间转变,那一刻到来时,心弦绷得紧紧的,然后就会坠入无比甜蜜的梦境中去。

  还是那句老话,幸福的时光最易逝。命运注定不会给纳兰性德一个美好的结局。

  因为沈宛的到来,使得纳兰性德与父亲明珠的关系骤然紧张。这种状态是非常罕见的,明珠对这个儿子充满了爱意,生怕他受一丁点的委屈。可是这次不一样了,纳兰性德想要为自己的幸福争一争。

  纳兰性德对沈宛的爱恋越来越强烈,两个人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许下了终生不离不弃的誓言。纳兰性德面对这个给他带来新生命的江南女子,一切都知足了,人生有红颜知己相伴,夫复何求?因此他向父亲明珠提出来要娶沈宛为妻。

  然而却遭到了明珠的严词拒绝。理由是纳兰性德是纳兰家族的长子,身上肩负着家国的重担,绝对不能娶一个毫无背景的汉家女子,那样的话不仅违背祖制,而且是纳兰家族颜面无光。

  纳兰性德没有逆来顺受,决定痛痛快快地做一回自我,因为事关将来的幸福,绝对不能妥协。

  明珠第一次见识了自己儿子的执拗和决绝。他对这场婚姻感到无力阻止,最后只能长叹一声,儿大不由爷,由他去吧。看着老父伤心的背影,纳兰性德的心里不止一次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您就原谅儿子这次独立的选择吧。

  由于这场婚姻横生枝节,似乎预示着婚后的生活也不会如当初想象的那样甜美和顺。

  问题出在沈宛身上。

  婚后,纳兰性德大病一场。可能是劳累中受了风寒,也可能是因为违背了父母的意志而愁肠百结。

  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在沈宛看来,原本应该令纳兰性德更幸福的婚姻,却给他带来了一场灾难。沈宛的心里充满的愧疚。这种深深的内疚使她患上了忧郁症。

  她的身影日渐消瘦,花容憔悴,心里堆满了苦水。尤其是纳兰性德入宫当差的时候,很晚才能回来,夜幕降临,沈宛就会感到巨大的孤独感和寂寞感向她袭来,令她窒息,她无助的痛哭,泪水打湿了罗裳。

  这种自责的情绪始终伴随着婚后的沈宛。而且随着纳兰性德的病情的加重越发的严重。她痛哭的时候曾自言自语,我原本是要给他幸福的,我原本是要给他幸福的!

  纳兰性德看见憔悴的妻子心都碎了。他感觉到爱妻在这场婚姻冲突中受到的伤害太巨大,以至于身心破碎。纳兰性德心疼得不得了。

  落花如梦凄迷,麝烟微。又是夕阳潜下小楼西。

  愁无限,消瘦尽,有谁知?闲教玉笼鹦鹉念郎诗。

  事情还是不能挽回。强烈的自责的心态促使沈宛决心回到江南。或许离开是最好的解脱,那样的话纳兰性德也可以修复与父母的紧张关系,不再因为我而感到沮丧。

  沈宛走了,永远带走了纳兰的希望和幸福。所有的梦想和希冀都烟消云散,刚刚掀开的新的生命的乐章又一次被打断。纳兰性德这次真的心灰意冷了,他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留恋,入眼而来的都是一片灰蒙蒙的绝望的色彩。

  昏鸦尽,小立恨因谁?飞雪乍翻香阁絮,春风吹破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美梦消散,心如死灰。

  春雨降临的时候,纳兰不得不躺在床榻上。他似乎听到了死神的召唤,眼前的生机勃勃的春色再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了。泪水顺着腮边滑落,悲声凄惨。

  宛君,你在江南过得好吗?真后悔当初没跟你一起去!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293# 发表于 2009-2-18 12:24 | 只看该作者 结语

  徽宗宣和末年,金兵入侵,中断了宋代社会缓慢演变、发展、腐朽的过程,迫使一个朝代的崩溃提前到来。宋代三百多年的历史,从此被分成两段:北宋与南宋。

  北宋与南宋的社会环境完全不同。北宋是从分裂走向大一统,社会曾经一度繁荣昌盛,这种“太平盛世”的观念一直顽固地延续到北宋末年。北宋词人生活得安逸,生活得有朝气,生活得有追求。南宋则由统一走向分裂,始终苟全于北方强大的军事胁迫之下,一直承受着异族随时入侵的巨大精神压力。南宋词人生活得窘迫,生活得忧愤,甚至生活得失去希望。所以,南北宋词人的创作内容、创作心态、创作风格都发生了诸多变异。宋代词史也因此分成两段:北宋与南宋。

  一、南北宋词的不同特色《北宋词史》写到结束的时候,南宋词人的创作已经隐约可见。这里应该对南北宋词不同特征做一个回顾与总结,以为进入《南宋词史》阅读的过渡。

  首先,南北宋词的不同来自于音乐的演变。词,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音乐文学,词的诸多变化都与音乐的嬗变息息相关。古代社会,缺乏科学的音乐曲谱记录方法,音乐的传授或教学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许多优美的曲调都是依赖歌妓和乐工之口耳相传。于是,新的曲谱乐调的不断涌现,必然淹没大量的旧曲调,许多当年盛极一时的流行音乐,最终消失在历史的河流之中。南宋许多词虽然还可以合乐歌唱,但是“旧谱零落,不能倚声而歌也”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南宋末年词人张炎《国香·序》说:“沈梅娇,杭妓也。忽于京都见之,把酒相劳苦。犹能歌周清真《意难忘》、《台城路》二曲,因嘱余记其事。词成,以罗帕书之。”可见“旧谱零落”,时能唱周邦彦某几首曲子者,便是凤毛麟角。“诗歌总是先从歌中借来适当的节奏,并直接继承其抒情的性格。在适应了这种节奏以后,诗和歌便进入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最后变成不歌而诵的徒诗。”北宋词人,多应酒宴之间歌儿舞女的要求,填词当筵演唱。北宋词人作词,是随意性的应酬,是业余的娱乐消遣,是逢场作戏,是私生活的真实描写,是无遮掩性情的流露。南宋词作,越来越脱离音乐的羁绊,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逐渐成为文人案头的雅致文学。另一方面,南宋社会环境的巨大改变,迫使歌词创作不得不走出象牙之塔,把目光投向更为广阔的社会现实。南宋词作,很多时候是文人墨客间相互酬唱或结词社应酬的结果,有时还是抗战的号角,是服务于现实的工具。南宋词人作词,是高雅的艺术活动,是精心的组织安排,甚至是庄重的情感表达。所以,《介存斋论词杂著》说:“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歌,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社。”其次,与这种音乐背景的演变和创作环境的改变相关联,北宋词人多率情之作,往往就眼前景色,抒写内心情感,自然而发,生动感人。南宋词人则费心构思,巧妙安排,精彩丰富,门径俨然,句法章法可圈可点,警策动人。周济说:“北宋主乐章,故情景但取当前,无穷高极深之趣。南宋则文人弄笔,彼此争名,故变化益多,取材益富。然南宋有门迳,有门迳故似深而转浅。北宋无门迳,无门迳故似易而实难。”又说:“北宋词多就景叙情,故珠圆玉润,四照玲珑。至稼轩、白石,一变而为即事叙景,使深者反浅,曲者反直。”两者各有春秋。北宋词即见性情,易于引起阅读者的普遍共鸣;南宋词巧见安排,值得阅读者的反复咀嚼。这种作词途径的根本性转变,肇始于北宋末年的周邦彦,在大晟词人的创作中已经广泛地看出这一方面的作为。《白雨斋词话》卷三更是从这个角度讨论词的发展与盛衰:“北宋去温、韦未远,时见古意。至南宋则变态极焉。变态既极,则能事已毕。遂令后之为词者,不得不刻意求奇,以至每况愈下,盖有由也。亦犹诗至杜陵,后来无能为继。而天地之奥,发泄既尽,古意亦从此渐微矣。”这种“古意”,恐怕就是率情,就是“自然感发”。

  再次,北宋词率情而作,浑厚圆润,表达个人的享乐之情,就少有意外之旨;南宋词匠心巧运,意内言外,传达词人的曲折心意,就多用比兴寄托手法。周济说:“北宋词,下者在南宋下,以其不能空,且不知寄托也。高者在南宋上,以其能实,且能无寄托也。南宋则下不犯北宋拙率之病,高不到北宋浑涵之诣。”②南宋词就在这一方面,最受清代词人的推崇。最能体现南宋词人比兴寄托之义的当推咏物之作,词人结社之际也喜欢出题咏物。因为古人咏物,“在借物以寓性情,凡身世之感,君国之忧,隐然蕴于其内,斯寄托遥深,非沾沾焉咏一物矣。”(清沈祥龙《论词随笔》)《芬陀利室词话》卷三说:“词原于诗,即小小咏物,亦贵得风人比兴之旨。唐、五代、北宋人词,不甚咏物,南渡诸公有之,皆有寄托。白石、石湖咏梅,暗指南北议和事。及碧山、草窗、玉潜、仁近诸遗民,《乐府补遗》中,龙涎香、白莲、莼、蟹、蝉诸咏,皆寓其家国无穷之感,非区区赋物而已。知乎此,则《齐天乐·咏蝉》,《摸鱼儿·咏莼》,皆可不续貂。即间有咏物,未有无所寄托而可成名作者。”重大的社会与政治题材,通过比兴寄托的手法表现在歌词之中,南宋词的境界自然不同于北宋词。清人就是立足于这一点改变对南宋词的看法。

  二、南北宋词优劣论关于南北宋词的不同创作特色、优劣比较,是历代词人、词论家热心关注的问题。这种关注,首先来自对南北宋词作的感性认识。众多作家,根据个人喜好,或浸染于北宋词之中,或细心揣摩南宋词,各有心得,各抒己见,有时还形成交锋与争论。大致说来,截止到清初朱彝尊,北宋词更受人们的喜欢与推崇,创作中北宋词更多地被学习与模仿。《词苑萃编》卷八《品藻》说:“容若自幼聪敏,读书过目不忘,善为诗,尤工于词。好观北宋之作,不喜南渡诸家,而清新秀隽,自然超逸。海内名人为词者,皆归之。”喜好北宋词作,是当时词坛的普遍情况。

  朱彝尊以后,清代词坛上崛起的“浙西词派”、“常州词派”,都以南宋词人为创作之圭臬,南宋词受到空前的尊崇。朱彝尊《词综发凡》第三条说:“世人言词,必称北宋。然词至南宋,始极其工,至宋季始极其变,姜尧章氏最为突出。”宗尚南宋词,以姜夔、张炎词风为正,是朱彝尊的一贯审美追求,也是浙西词派的创作圭臬。朱彝尊在《水村琴趣序》中说:“予尝持论,谓小令当法汴京以前,慢词则取诸南渡。”《鱼计庄词序》又说:“小令宜师北宋,慢词宜师南宋。”持论似乎南北兼顾。然而,在创作过程中,朱彝尊偏好南宋词的趣味就明显地流露出来,他自言:“不师秦七,不师黄九,倚新声、玉田差近。”(《解佩令·自题词集》)《词综发凡》所揭示的编纂宗旨,明确体现出朱彝尊偏尚南宋词的爱好。朱彝尊推尊南宋词,除了时代、身世、审美趣好等复杂因素以外,还有其明确的理论目的,这就是要倡导南宋词的“辞微旨远”,以推尊词体,达到救明词之弊的目的。吴衡照说:“‘词至南宋,始极其工’,秀水创此论,为明季人孟浪言词者示救病刀圭,意非不足乎北宋也。苏(轼)之大、张(先)之秀、柳(永)之艳、秦(观)之韵、周(邦彦)之圆融,南宋诸老,何以尚兹。”(《莲子居词话》卷四)

  北宋词多娱宾遣兴之作,自然感发,托意确实不高。这本是由词的文体特征所限定,未可论优劣。南宋词适逢时代风云际会,词人极尽安排之能事,其词旨若隐若现,别有寄托。好之者便可将其上接《风》、《骚》,归之诗教,通过“香草美人”的喻托传统,推尊词体,提高词的地位。朱彝尊《红盐词序》说:“词虽小技,昔之通儒巨公往往为之。盖有诗所难言者,委曲倚之于声,其辞愈微,而其旨益远。善言词者,假闺房儿女之言,通之于离骚变雅之义。此尤不得志于时者所宜寄情焉耳。”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朱彝尊特别赏识姜夔和张炎的词作。宋翔凤《乐府余论》剖析说:“词家有姜白石,犹诗家有杜少陵,继往开来,文中关键。其流落江湖,不忘君国,皆借托比兴,于长短句寄之。如《齐天乐》,伤二帝北狩也;《扬州慢》,惜无意恢复也;《暗香》、《疏影》,恨偏安也。盖意愈切而辞益微,屈、宋之心,谁能见之?乃长短句中复有白石道人也。”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二也阐述了相同的观点,指出白石词的特点是“感慨全在虚处,无迹可寻,人自不察耳。感慨时事,发为诗歌,便已力据上游,特不宜说破,只可用比兴体。即比兴中,亦须含蓄不露,斯为沉郁,斯为忠厚。”张炎词的特色也在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山中白云〉提要》说:“炎生于淳祐戊申,当宋邦沦复,年已三十有三,犹及见临安全盛之日,故其所作往往苍凉激楚,即景抒情,备写其身世盛衰之感,非徒以剪红刻翠为工。”易代之际的词人有许多身世家国感受,都属难言之隐,只能托物寓意,借水怨山。姜夔、张炎寄托幽隐的表现方法,非常投合朱彝尊等浙西词派的脾胃。清人郭麐对此解释并告戒说:“倚声家以姜、张为宗,是矣。然必得胸中所欲言之意,与其不能尽言之意,而后缠绵委折,如往而复,皆有一唱三叹之致。”(《灵氛馆词话》卷二)

  仅仅着眼于南宋词的思想内容,时代所赋予南宋词的,当然要远远超过北宋词。《莲子居词话·序》称:“王少寇述庵先生尝言:北宋多北风雨雪之感,南宋多黍离麦秀之悲,所以为高。”这也是清代众多词人推尊南宋词的重要原因。清代中叶,词坛创作甚至是“家白石而户梅溪”(《赌棋山庄词话》卷十一),南宋词人之影响几乎一统天下。

  清代浙西词派和常州词派推尊南宋词,是着眼于“比兴寄托”的理论立场。离开这种理论上的有意识倡导,立足于感性的体悟,即使派中代表人物,仍然抑制不住自己对北宋词的特殊喜爱。如周济是常州词派的中坚人物,通过上文引述的周济话语,可以看出周济在强调南宋词的比兴寄托之同时,却表现出对北宋词的更多爱好,甚至有隐隐贬低南宋词的倾向。陈廷焯作《白雨斋词话·自序》称:“伊古词章,不外比兴。”因此对南宋词人推崇备至,声称:“北宋词,沿五代之旧,才力较工,古意渐远。晏、欧著名一时,然并无甚强人意处。即以艳体论,亦非高境。”(《白雨斋词话》卷一)然代表他早年词学观点的《词坛丛话》,则明显流露出偏颇北宋词的倾向,说:“词至于宋,声色大开,八音俱备,论词者以北宋为最。竹垞独推南宋,洵独得之境,后人往往宗其说。然平心而论,风格之高,断推北宋。且要言不烦,以少胜多,南宋诸家,或未之闻焉。南宋非不尚风格,然不免有生硬处,且太着力,终不若北宋之自然也。”而后,况周颐以“重、拙、大”论词,夏敬观据此评价南北宋词,说:“北宋词较南宋为多朴拙之气,南宋词能朴拙者方为名家。概论南宋,则纤巧者多於北宋。况氏言南渡诸贤不可及处在是,稍欠分别。况氏但解重拙二字,不申言大字,其意以大字则在以下所说各条间。余谓重拙大三字相连系,不重则无拙大之可言,不拙则无重大之可言,不大则无重拙之可言,析言为三名辞,实则一贯之道也。王半塘谓‘国初诸老拙处,亦不可及’。清初词当以陈其年、朱彝尊为冠。二家之词,微论其词之多涉轻巧小,即其所赋之题,已多喜为小巧者。盖其时视词为小道,不惜以轻巧小见长。初为词者,断不可学,切毋为半塘一语所误。余以为初学为词者,不可先看清词,欲以词名家者,不可先读南宋词。”(《蕙风词话诠评》)

  清末民初的王国维,以“境界说”论词,《人间词话》开卷明宗:“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基于这样的立场,王国维一反清代浙西与常州两派观点,抑南宋而扬北宋。他指责朱彝尊推尊南宋,以及“后此词人,群奉其说”。“境界”之表现,王国维认为有“隔与不隔”之区分。南宋词人的经意安排,便比北宋词人的“自然感发”隔了一层。《人间词话》说:“白石写景之作,如‘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高树晚蝉,说西风消息’,虽格韵高绝,然如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梅溪、梦窗诸家写景之病,皆在一‘隔’字。北宋风流,渡江遂绝,抑真有运会存乎其间耶?”而且,“南宋词虽不隔处,比之前人,自有浅深厚薄之别。”南北宋词的优劣高下自此判然有别。王国维还从文学发展的角度观察南北宋词,指出每一种文体都有其自身的盛衰变化,“诗至唐中叶以后,殆为羔雁之具矣。故五代北宋之诗,佳者绝少,而词则为其极盛时代。即诗词兼擅如永叔、少游者,词胜于诗远甚,以其写之于诗者,不若写之于词者之真也。至南宋以后,词亦为羔雁之具,而词亦替矣。此亦文学升降之一关键也。”(《人间词话删稿》)甚至,进一步认为南宋“如玉田、草窗之词,所谓‘一日作百首也得’者也。”(同前)

  三、南北宋词平议后人读词、论词,总体上来看是推尊北宋者居多。大约是北宋词的“自然感发”更能打动后代阅读者,引起直接的情感共鸣。南宋词的刻意安排,需要沉吟其中,精心品味,反复咀嚼,才能有所心得、有所感悟。尤其是乐谱失传之后的大量歌词作者,更能从南宋词中体会出句法、章法之妙。吴文英的词,甚至连一部分文化修养极高的专业词人也难以回味其妙处之所在,更不用说广大的普通读者。前面引述《人间词话》“隔”与“不隔”的讨论,接触到的就是这样一个问题。这种阅读中的限制,使人们更加喜爱发展阶段的北宋词,而冷落鼎盛阶段的南宋词。

  北宋词的率情,使之容易走向艳情,更多“性”之描写,失之肤浅;南宋词的推敲,使之容易走向雕琢,人工痕迹过浓,因而显示其俗态。但是,北宋词的肤浅是创作环境所必然导致的,带有文体本身的必然性。读者阅读“艳词”,就有这种“猎艳”的心理期待。所以,北宋词写艳情之肤浅,并不招引读者的反感。《人间词话删稿》从这个角度评价说:“唐五代北宋之词家,倡优也。南宋後之词家,俗子也。二者其失相等。但词人之词,宁失之倡优,不失之俗子。以俗子之可厌,较倡优为甚故也。”这应该也是人们对两宋词有所取舍的一个原因。

  北宋、南宋之词,各有所长,不可偏废。清人对此亦颇多公允之见。《赌棋山庄词话》卷十一转述王时翔词论说:“细丽密切,无如南宋;而格高韵远,以少胜多,北宋诸君,往往高拔南宋之上。”《艺概》卷四《词曲概》说:“北宋词用密亦疏,用隐亦亮,用沉亦快,用细亦阔,用精亦浑。南宋只是掉转过来。”两宋词在抒情手段、风格表现、意境构造等诸多方面,自具特色。读者可以有喜好之选择,论者却不可不一视同仁。

  清代陈廷焯对两宋词各有推崇与批评,从理性的立场出发,他是主张两宋词并重的。《白雨斋词话》卷三针对当时尊奉南宋的词坛风气说:“国初多宗北宋,竹垞独取南宋,分虎、符曾佐之,而风气一变。然北宋、南宋,不可偏废。南宋白石、梅溪、梦窗、碧山、玉田辈,固是高绝,北宋如东坡、少游、方回、美成诸公,亦岂易及耶。况周、秦两家,实为南宋导其先路。数典忘祖,其谓之何。”卷八又说:“词家好分南宋、北宋,国初诸老几至各立门户。窃谓论词只宜辨别是非,南宋、北宋,不必分也。若以小令之风华点染,指为北宋;而以长调之平正迂缓,雅而不艳,艳而不幽者,目为南宋,匪独重诬北宋,抑且诬南宋也。”《词坛丛话》直接用比喻说明问题:“北宋词,诗中之《风》也;南宋词,诗中之《雅》也,不可偏废。世人亦何必妄为轩轾。”具体而言,北宋词处于歌词的兴起、发展、逐渐走向全盛的时代,在歌词之题材、体式、风格等多重角度做了诸多的尝试与开拓,为后代歌词之创作开启了无数法门。后起作者,可以根据各自喜好,沿着北宋词开拓的某一途径,继续深入下去,如辛弃疾之于苏轼、姜夔之于周邦彦等等。南宋词则承继其后,最终将歌词引导向全面鼎盛的阶段。南宋词人,于题材方面,艳情与社会政治并重;于体式方面,令、慢并举,引、近穿插其间;于风格方面,优美与崇高并存,且渐渐发展出清醇和雅的新风貌。尤其在艺术表现手法方面,南宋词千变万化,穷极工巧。“词至南宋,奥窔尽辟,亦其气运使然。”(《赌棋山庄词话》卷十二)所谓“气运”,就是词史发展的必然。《赌棋山庄词话续编》卷三引凌廷堪论词观点说:词“具于北宋,盛于南宋”,最是符合词史发展的实际情况。

  四、北宋词的贡献与词史地位北宋词在中国文学史的发展历程中处于一个关键性的历史阶段,它前承唐、五代词的传统,后开南宋词风,甚至对宋以后词的发展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陈匪石《声执》卷下《宋词举》总结北宋词概貌与渊源说:“周邦彦集词学之大成,前无古人,後无来者。凡两宋之千门万户,清真一集,几擅其全,世间早有定论矣。然北宋之词,周造其极,而先路之导,不止一家。苏轼寓意高远,运笔空灵,非粗非豪,别有天地。秦观为苏门四子之一,而其为词,则不与晁、黄同赓苏调,妍雅婉约,卓然正宗。贺铸洗炼之工,运化之妙,实周、吴所自出。小令一道,又为百余年结响。柳永高浑处、清劲处、沉雄处、体会入微处,皆非他人屐齿所到。且慢词于宋,蔚为大国。自有三变,格调始成。之四人者,皆为周所取则,学者所应致力也。至於北宋小令,近承五季。慢词蕃衍,其风始微。晏殊、欧阳修、张先,固雅负盛名,而砥柱中流,断非几道莫属。由是以上稽李煜、冯延巳,而至於韦庄、温庭筠,薪尽火传,渊源易溯。”陈氏的归纳,以标举重要作家为支撑点,将整个北宋词联系起来评论。然所论表现出显著的与众不同的审美眼光,不免有过度揄扬周邦彦之处。本书通过北宋词的全面讨论,可以看出北宋词在词史上的如下贡献,其词史地位也因此奠定:

  第一,在词体形式上为南宋词的发展做好了充分准备。北宋早期词人多数致力于小令的创作,小令的形式日益丰富多彩,创作技巧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高水平。同时,慢词形式也正逐渐引起柳永、张先等文人的注意,声势浩大地登上词坛,并迅速为词人们所熟练掌握。北宋中期,慢词已经取得了与小令并驾齐驱的重要地位,成为词人抒情达意的主要方式。到了大晟词人手中,令、引、近、慢诸体具备,声韵格律变化繁多而又规范整饰。这一切都为南宋词的发展作了必要的准备。没有这样的准备,南宋词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第二,婉约词的纵深发展与豪放词风的创立是北宋词坛的重要建树之一。北宋词继承“花间”、南唐的传统,使婉约词的创作呈现出缤纷多彩的繁荣景象,从秦观到周邦彦,婉约词的创作出现了一个高峰,它始终左右着北宋词坛的创作,成为词坛创作的主流倾向。与此同时,苏轼又以他博大的襟怀、雄放的词笔,把词引向抒写个人豪情与面向社会现实的广阔道路,为长短句歌词注入了新鲜血液。北宋中后期的词人不同程度地、悄悄地接受着苏轼新词风的影响,词坛风气正在缓慢地改变。宋室南渡以后,爱国豪放词的创作风起云涌并由此而形成词史上永世不衰的优良传统。这一传统的建立是从北宋开始的。

  第三,歌词“雅化”过程的基本完成,树立了典雅精美的审美风范。宋初词人晏殊、欧阳修等承继南唐词风,其小令别具一种雍容富贵的气度、平缓舒徐的节奏、雅致文丽的语言,使歌词向典雅净洁的方向迈进一步。苏轼则成为文人抒情词传统的最终奠定者。从整体上观照,词的“雅化”进程,某种意义上也是词逐渐向诗靠拢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至苏轼却是一种突飞猛进的演变。在北宋词“雅化”进程中贡献最大、成就最高的是大晟词人,尤其是集大成的词家周邦彦。大晟词人在前辈作家努力的基础上,将精力集中于歌词字面、句法、布局、修辞、音韵等诸多技巧方面的精雕细琢、“深加锻炼”之上;他们广泛地吸取了前辈婉约词人的种种长处,促使宋词朝着精致工整的醇雅方向发展;他们将北宋词人创作以自然感发为主,转变为“以思索安排为写作之推动力”,为南宋雅词作家确立“家法”。从唐代到北宋末众多词人的“雅化”努力,已经为南宋风雅词创作之风起云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第四,柳永以市井生活与俚俗语言入词,有意识地将词拉回到民间通俗浅易的创作道路上来,从而开创了俗词流派。柳永以后的词人,虽然都自觉地抵制、批判柳永的“词语尘下”,但是在创作中却不自觉地接受其影响,出现出雅俗并举的风貌。至徽宗年间,由于宫廷的倡导与社会风气的改变,更使俗词的创作风起云涌,形成庞大的创作流派。南宋词人时而以戏谑俗词批判现实政治,就是承继了北宋末年俗词的优良传统。

  第五,百花齐放的词坛与批评空气的形成。尽管北宋时期出现过“乌台诗案”这样的文字狱,也出现因填词而仕途上备受打击之事。但就整体看来,北宋重文轻武,文人士大夫的社会地位甚高,待遇也优于历代,文学创作空气比较自由。所以,北宋词也是在比较自由的空气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才能出现多种流派与多种风格之间的相互比较和竞争,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与此同时,文艺批评也比较活跃。这种批评不仅表现为不同流派之间,同时也表现在师生之间。如苏轼批评过秦观,而苏轼的门生晁补之、张耒却褒秦而对苏则有所贬抑,陈师道甚至说苏词“要非本色”,而苏轼却不以为是忤己。这种文学创作讨论的民主空气与自由批评是很有利于词创作发展的。正是在这种自由批评的空气中才出现了李清照的《词论》,敢于对成名的男性词人一一加以批评。南宋词创作的进一步繁荣,风格流派的众多以及词论的大量涌现,都与北宋这种健康的、活跃的风气有着密切关系。

  北宋词史的结束,就是南宋词史的开端,两者之间还有许多不可断然分裂之处,如对“南渡词人”创作的讨论等。与南宋词史关联更大的诸多问题,将放到南宋词史中去讨论,本书即以此“结束语”以为南宋词史的导读。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被中国人误传了数千年的七句话


  在中国崇尚权威的文化氛围中,名人名言占的地位是很重的,很多名家说的话,往往被人民当成指导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不二准则,但这些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名言中,也有一些话被人刻意或无知地曲解,背离了话语者本身的意旨与初衷,迷惑了天下万千受众。

   1、以德抱怨

   原句:“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论语 宪问》

   以德抱怨,是我们常听到的一句话了,人们通常理解的“以德抱怨”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孔老夫子教我们,别人欺负你了,你要忍,被打碎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吞,别人来欺负你,你反而应该对他更好,要用你的爱心去感化他,用你的胸怀去感动他。这就让人感觉很有点肃然了。想想看,如果我一巴掌呼过去那个被打的人还笑笑说打得好啊,你越打我我就要对你越好……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会感动到傻眼,这多好一孩子,多伟大的情操啊……

   但事实上,我们根本曲解了孔子的原意,我当初,也万万没想到原来在孔子这句“以德抱怨”的后边还跟着另外一段话,什么话呢?子曰:“以德抱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看完以后,幡然醒悟,原来我们都被某个断章取义的孔子FANS给玩了一把!当时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呢?孔子的一个弟子问他说:师傅,别人打我了,我不打他,我反而要对他好,用我的道德和教养羞死他,让他悔悟,好不好?孔子就说了,你以德抱怨,那“何以报德?”别人以德来待你的时候,你才需要以德来回报别人。可是现在别人打了你,你就应该“以直抱怨”,拿起板砖飞他!看!就因为被人故意省略了一句话,刚烈如火的孔老夫子一下就被扭曲成了现在这个温婉的受气包形象。

   与西方文化相比,东方文明一向被认为是谦逊坚忍的,同样是被人欺负,西方的带头大哥耶稣在圣经里就叫嚣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小弟们!别人瞪了你一眼,你就要瞪回去,别人咬了你一口,你就要咬回来!而东方呢?佛家的精神领袖释迦牟尼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而且他可不是说说而已的,大鹰来欺负他,要吃他的肉,他也真从自己身上一刀刀帮大鹰割下肉来,这就伟大得有点近乎BT了。说完了国外的几位大领导,再回到中国,孔老宗师的这句话为什么会被别人有意地曲解呢?根源还是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需要,他们的心思,无外乎就是要信仰孔子的万千民众成为“以德抱怨”的顺民,只有“以德抱怨”的民众,才会老老实实地服从他们的剥削和压迫。我们再来看看影响吧,孔老先生这句被曲解了的“以德抱怨”,在中国文化史上起的压迫作用,可真是大到了天上。皇帝残暴,我们要“以德抱怨”,地主剥削,我们要“以德抱怨”,八国联军都打到北京了,还是要“以德抱怨”,要卑躬屈膝,要割地称臣,要想尽一切办法彰现自己的“德”,要“量中华之物力,结大国之欢心”……就是没想过反抗。试想,如果中国的文化里,没有这种把正确的思想东篡西改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恶习,如果孔子这句原话没有被刻意地曲解成这样子,我们中国人会养成这样一种懦弱的思维惯性吗?有人说西方人的骨子里本性是狼性,而东方人的骨子里的本性是羊性,这里如月影倒想问问了,是什么原因让我们变成了这样?如果我们从古以来信奉的是西方那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训诫,近代史上的中国,会给世界留下那么一个任人鱼肉的印象吗?

   以德抱怨。

   原句:以德抱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原句:。“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秦伯》


   又是孔老先生的话,小小景仰一下下先。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是说,国家统治人民,指使驱赶他们去做事就行了,不要让他们明白他们在做什么。这句话在现在看来,绝对很明显就是封建统治阶级几千年来一直在玩弄的愚民权术,小老百姓嘛,让他们知道那么多干什么?最好都是昏昏噩噩,只知道照着我们的意思去庸庸碌碌一辈子,这句训诫不可谓不恶毒,它被千百年来中国的大小封建统治者奉为至宝,抹杀了多少真理与人民的创造性,但同时,我们的问题就来了,这样的一条愚民之术,真是孔子这位致力于教化人民的教育家的本意吗?

   我们知道,在春秋时代的文章是没有标点符号的,后人要研读那时侯的文章,便要再经过一个“句断”的过程,即是根据上下文意思自己在句子的适当地方加上标点和停顿,这样才能得出一句句意通顺而连贯的话。在这里插一句,孔子的文章为什么被后人引用得非常多呢?这其一当然是孔子本身的名望使然,其二,则是因为他的语录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几乎包括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一来,后来的人无论是谁,抱着什么目的,都可以从孔子的话中断章取义地引用其中的相关部分,再加以自己个人倾向的理解和句断,用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比方说现在这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从前文来看,我们孔老先生前边一直在讨论诗礼乐这三种东东的教育问题,可怎么后边一下子就变成去教帝王权术的训诫了呢?原来,这又是后人别有用心地断章取义,刻意在句子的中间用一个不恰当的“句断”使这句话产生了歧义的缘故。我们结合上下文的语境,很容易就能得出这句话正确的分句方法:“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的整句话就是说,诗、礼、乐这三样东西是教育民众的基础,一定要抓好,如果人民掌握了诗礼乐,好,让他们自由发挥,如果人民还玩不来这些东东,我们就要去教化他们,让他们知道和明白这些东西。”你看,这才是“有教无类”的大教育家孔老先生的本意嘛。好好的一句话,硬是被那些别有用心的混蛋生生地坳成了孔子要愚弄人民,要阻挠人民知书答理寻求知识的愚民之术。真不知道那些曲解这话的NB怎么想的,你要说这种P话是教育家孔子说出来的,谁信啊?都把人民当白痴来忽悠了?

   有人说古时候的中国人民是不幸的,即便是在物质丰富的盛世,他们的精神世界也贫乏得可怜,到了中近代,西方的思想领域渐渐迎来了文艺复兴,迎来了民主共和,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推动世界的发明进步与思想启蒙,而聪明的中华民族呢?在更早的时候他们就有了伟大的四大发明,走在了世界的前边,可为什么就是这么好的基础,到了近代我们反而远远于西方这些小字辈的民族?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多恶毒的训诫啊!它象一条张开血盆大口的大蛇,狠狠地缠在中华民族的身上,泯灭了多少先进的思维火花,束缚了多少应有所作为的苗子。但反过来看看,故意曲解这句话的封建统治者固然可恨,但我们能完全把责任都推到他们身上吗?这本身就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情,我们怎么就没想想,一个伟大的教育家,一个用一生置身于教化天下民众的孔子,又怎么会说出“民不可使知之”的蠢话来?更可笑的是,这句话我们竟然就这样相信了几千年膜拜了几千年,这最后该伤心的,是孔老先生呢?还是我们呢?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原句:“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3、无毒不丈夫

   原句: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民间谚语联对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这句话绝对是中国众多以讹传讹的话中最搞笑的一个例子之一,就算是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也能轻易看出这其中的不妥之处,首先,这无毒不丈夫,就跟我们认识的古人崇尚的价值观念大大背离了,大丈夫,自然是说那些坦坦荡荡胸怀宽广的男人,什么时候恶毒阴损,暗箭伤人这种前缀也能放在前边来形容大丈夫了?

   原来,这句来自民间的谚语本来应该是“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这本来是个很好的句子,里边充分运用了对仗。显示出了一份阳刚有力的气魄,一个胸怀坦荡的男人形象就跃然于纸上,可惜劳动人民口耳相传的这一句话,到了朝廷上那些所谓的学高八斗的“君子”嘴里就变了个味。为什么呢?这要从古时候文人的习性说起,在这副对联式的谚语里,“度”为仄声字,犯了孤平,念着别扭,很容易读为平声字“毒”,那些对音律美感要求甚高的学者们某天吃饱了没事儿干,便发挥他们的专长自做主张,把这句改为“无毒不丈夫”了,于是这句话,终于成了典型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例句,成了迂腐文人的笔下的又一个牺牲品,“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原话里一个君子对一个丈夫,一个度对另一个量,本来是很完美的一个句子,可经过上千年的以讹传讹,竟成了“无毒不丈夫”这句现在我们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这句话的整个演变过程,我宁可相信是无意的,否则也太缺德了,这不故意往咱男人身上抹黑么?但就是这无意的一个讹传,却也给我们带来了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影响,我们都知道心理学上有个说法叫先入为主,潜移默化。无毒不丈夫,我们天天在耳濡目染这个被篡改了的男人形象之际,心里的价值观人生观,难免也会受到些不良影响,天天看着电视里奸人怂恿主角干坏事的时候都用这句:“干吧!无毒不丈夫!”然后主角想想也对,于是五指并拢手掌上举,狠狠地做一个切的动作:“无毒不丈夫,干!”你能说同样作为一个男人,这东西看久了你的思维能不收到一丁点儿的影响么?关于这种语言的影响力量,我再举个例子,比如隔壁顶撞了我一下,这时候我朋友张三来了:用的是原版的好话劝我:“老话说,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大如啊你是个男人,就别跟他一般计较了。”张三这样说,我这个大丈夫当然再拉不下面子去计较这种小事,可如果另一种情况,张三来和我这么说:“这老话怎么说的?无毒不丈夫!大如,你是男人,不能怂啊!给你刀,去做了他!” 看看,我听到他这话,除了接过刀速度冲出去乱砍以证明自己是个男人之外,还真没什么好办法,你说对不对?

   无毒不丈夫

   原句: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

4、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原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论语·阳货》

   现今女权主义抬头,孔老夫子的这一句话便立时变成了女权精英批判者们群起而攻之的绝好靶子,看看,这就是你们中国男人歧视咱女性的最初起源,孔夫子这老混蛋啊!害我们女性被压迫了几千年啊几千年,好不容易翻身做主人哪,我们要顶上半边天再抢他们的半边~~天!一时间,群情激愤,凶狠异常,热闹非凡。但各位姐姐们阿姨们姑奶奶们,且听如月影说两句话,你们把这罪过都推到孔老人家身上,却是大大地冤枉了他了。

   先根据当年老孔的处境,提出一个疑问:“孔老先生当时,为什么要说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样的话?任何人说话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当然,除了疯子,而我们的孔老先生应该不是疯子吧?而且这位孔老先生受《诗经》的影响很深,他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他认为《诗经》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而我们再来看看这部孔子都很推崇的巨著,里边倒有很大一部分歌颂了女子的活泼美丽,大方善良,歌颂了当时男女平等的浪漫爱情氛围,事实也是这样,在春秋时代,男女间是相当平等的,而孔夫子本人更是曾反复多次以诗经里的“妻子好合,如鼓瑟琴”来表达了自己对婚姻和女子的平等看待观点。所以,说孔子歧视妇女,不仅和孔子的思想不符,更与当时的民间社会整个大环境对不上号,因此这个说法,实在是大大地有待商榷。

   所以我们就要看看,孔子当初是在什么一种环境下说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句话的?这话又是对谁说的?他一宗师级别的身份,不可能在路边想着想着突然心情烦躁就开骂一八杆子打不着的妇女同志吧?在《史记·孔子世家》里,提到了孔子之前的卫国之行,孔子“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丑之,去卫。”我来大致翻译一下这段话,当代全国教育劳模孔老先生受卫国国君的邀请,来到了卫国参观学习休养,但在这期间,孔老先生突然发现自己被涮了,人家根本是拿他的身份来炫耀自己抬高自己而已,并不是真正支持他来这教化卫国民众的,尤其是那个卫灵公的老婆,为了抬高自己的身望,公开炫耀,贬低了孔子,孔老先生那个郁闷啊,你卫灵公到底是喜欢德才多些,还是喜欢女色多些?在你心里我和你老婆哪个重要?干醋自己吃完,依然没人鸟他,孔子怒了,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丢!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GO,GO,GO!”收拾行李就离开了卫国,离开之后,心情平复了,想起卫国公老婆那种仗着得宠,骄横跋扈乱政扰民的烂事儿,就发了感慨:“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你看,知道了这些历史背景和人生经历,孔子这话就很好理解了。我们知道,他骂的人是那种“被养”的女人和小人,女子还好说,可想想什么人才能养小人?君主啊!再看看孔子的卫国之行,一切都明白了,他这话断不是发神经突然开骂起包括自己老妈在内的所有女人,而是有一个特指的对象,这个对象,就是卫灵公那位老婆南子,就是那些“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宫廷女权,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后一句话怎么解释呢?就是说你作为一个君主,对那些后宫的女人和没什么本事的拍马小人太亲近了,她们就会得意忘形,忘了自己的身份,开始用你的权力胡做非为,而你疏远她们吧,她们又要埋怨,总之是非常麻烦。此前没见过什么宫廷里女人之间的斗争的孔子说出这话是可以理解的,他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孔子之前,妲己误国,烽火戏诸侯,这些事例还少吗?孔子之后,宦官小人当道,皇后外戚乱政的桥段更是屡屡上演,不可枚数。所以我们的女性同胞们,你们要清楚,孔子当时没发神经把你们全天下的女人不分青红皂白地乱骂一通,别再憋屈他老人家了~~

   最后一个问题,那么是谁误传了这句话,让我们可爱的女性同胞被压迫了几千年之久呢?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如月影要帮孔老夫子平反,自然也要再帮你们找到一个真正的罪魁祸首,让你们发泄出那几千年积下的怨恨(怎么说着说着象鬼片了-_-!),好了,拉回正题,西汉的时候有一位所谓的“大儒”董仲舒,此人大力主张“夫为妻纲”,就是这个家伙,借孔子的一句话断章取义,给广大的中华妇女头上戴上了千年的枷锁。看看这家伙在《基义》一书里提出的“三纲”:“君臣父子夫妻之义,皆与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他这东西就是一为讨好历任统治者的马屁之作。“君为臣纲”,为历代皇帝所接受,渐渐形成了封建统治的一套准则,而“夫为妻纲”,则为历代男人所推崇。这“纲”是什么意思?君为臣纲,则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知道这个“纲”的厉害了吧?你想想,各位苦命的女子没嫁人前都一可人的窈窕淑女,本来身份平等,嫁了人,就得时刻提心吊胆地按着老公的这个“纲”过日子,这三纲五常,束缚了中国多少年,害了多少代人啊!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原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5、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原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庄子·养生主》

   这句话是庄子说的,八卦一下,庄子此人,实在是如月影非常喜欢的一个人物,他的思想和性情,都非常十分很特别对我胃口,什么大家不爱听这些?那算了,本来想抖点猛料让大家深入了解一下我这个好同志的……好了好了别扔鸡蛋,我说正事还不行吗?好,先来看看,“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话我们在什么地方见得最多呢?第一,是图书馆,第二,是全国各个小学的后墙上,按照现在人们的普遍理解,这句话实在是学习励志类的不二明言警句,生也有涯,知也无涯,多崇高的目标啊,这比什么孔老夫子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都来得有气势多了,古往今来,不知道多少学子在这句话的激励下凿壁偷光闻鸡起舞奋发图强追求上进读那些永远也读不完的书,动力啊,偶像啊,庄子七老八十还能说出这么振奋人心的话,咱年轻的小辈正当青春,怎么能输给他老人家?不狠狠地读书怎么对得起他老人家?

   但真相说出来,往往会让人哭笑不得,庄子的这句话其实是这样说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我庄子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我面对的知识是无限的,要我以本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那种永远看不到边的尽头,你当我是NB吗?这样会搞死自己的捏~~庄子是一个追崇顺其自然,清净无为的洒脱人物,他认为人吃个饭,饱了就行,没什么必要追求奢华,穿个衣,别冻着就行,实在不需与什么人攀比。同样,学问也是如此,学够了就行,学以致用,学问学来就是为了用,你一个人再牛B,还能全部用到这世间所有的学问?既然不能用到,那你老学老学把自己整个生命都拿来学这是干啥呢?时间都被你拿来学习了,还怎么有时间把学到的东西拿来用呢?这不就跟吃饭是为了炫耀穿衣是为了攀比的人一样,完全本末倒置了吗?所以他老人家就在《养生主》一书中给后世陷入这个怪圈的书呆子们提了个醒,你们这样苦学盲学乱学通学,对身体不好滴,会搞死自己滴~~

   当然,庄子的这句被人误解的话,其实并没有以上那些例子引起的反面作用那么大,读书是必须的,掌握一定的知识也是必须的,但咱们要记得自己把握好,有个度。你就算用半辈子武装得自己学富五车,却发现很多知识你根本用不上,这不浪费了么?庄子从来都不认为一个人能比自然更大,这是他所有的话中唯一的主题思想,实际上,就算我们拿现在的世界观来衡量一部《庄子》,仍能发现他的学说里,有许多是符合辨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可叹的是,就是这么一位崇尚自然的思想家,他一句劝解读书人适可而止循序渐进的话却被一些叫嚷着“人定胜天”的人当成了激励年轻人拼命读书的名言来供着,科举改成了高考,八股改成了应试教育,于是大学生一年比一年多,可素质却一年比一年低下,最后整黄了吧?你看现在大学文凭都和废纸没什么两样了,这帮人还不醒悟,还是继续读,读完大学读硕士,读完硕士读博士,读完博士读博士后……读完出来一看,嘿,好象我已经老了捏,很多知识也用不着捏,这不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么?最后再说一句私人的牢骚话,最近我去图书馆,总看见一帮老头老太太天天在那侯着,一见有啥免费的学习班就往里钻,也根本不管别人老师是教着什么,各位老爷爷老奶奶们,听我这个后辈说句话,您们这不瞎捣蛋么?赶时髦啊?摆个性哪?想让我们称赞下您啊?还是真打算活到老学到老啊?自个儿细细思量一下有什么意义么?能不能腾些地方给些真正需要的人进去?M的连“量子力学基础浅谈”都有街道的老大妈在里边占着位置,我真是无语了……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原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6、相濡以沫

   原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大宗师》


   沿着伟大的思想家庄老爷子的足迹,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条咱们耳熟能详的名句:“相濡以沫”。

   说起这句话,其实大有来头,我想大家都听过现在流行的一个词吧?江湖,这个“江湖”是从哪儿出来的呢?很多人以为最初是古龙小说里的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不然,江湖这个词最早的出处,便是在庄子说“相濡以沫”的这句话中。在《大宗师》篇中,庄子给我们讲了这么一个小故事:“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说的是有一天,一眼泉水干了,两条小鱼被困在了一个小水洼,为了生存下去,它们彼此从嘴中吐出泡泡,用自己的湿气来湿润对方的身体,互相扶持,互相依赖。但,与其在死亡边缘才这样互相扶持,还不如大家找到一条水路,开开心心地回到广阔的江河湖海,回到各自的天地,彼此相忘,自由自在。



相濡以沫,多美的情景,虽然这并不是爱情最理想的状态。当年街道居委会的老大妈就算再没文化,这句话肯定是会说的,在我们的父辈那个婚姻靠组织介绍的年代,这句话支撑了多少性格各异,却本没有多少感情基础的夫妻一直走到了今天,相濡以沫,多好的一个榜样啊,只是当年没曾想,只是当年不知道,既然需要相濡以沫才能支撑,为什么却不干脆洒脱地放手,把自己,也把对方放开去找各自的幸福,去找各自的江湖呢?

   相濡以沫,这句话的全部意思,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我有个大学的同学,是个陕西的女孩子,她在上学时找了个陕西的男朋友,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当然包括了身体,可是那个懒惰的男朋友对她很不好,常打她骂她象佣人一样地指使她,却又根本离不开她,我们惊奇的是,她竟然一直默默忍受了下来,一忍就是四年,我们忍不住问她,你们过得这么辛苦这么难受,为什么还要在一起呢?她却这样回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虽然在一起不是很快乐,但这不就是相濡以沫吗?”

   我无言,这能算是相濡以沫吗?为什么明明外边有更大的江湖,更宽广的天地,为什么明明知道知道自己有更好的未来,却要把双方都绑在一起,不开心地继续过下去呢?我们都身处一个传统思维占据非常强势地位的社会,一句相濡以沫,不知道让多少爱情做了这种传统思维的牺牲品。其实想一想,如果自己都不开心,别人的称赞又能怎么样?如果自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天地,别人的指责又能怎么样?唉,说大了,有点没边没际,父母也教育过我劝合不劝分的道理,这话题也到此为止吧,劝合不劝分,相濡以沫啊,原来我也不能免俗。

   只是叹息一声,我们都没曾想到,除了一句相濡以沫,原来后边,还可以相忘于江湖。

   相濡以沫

   原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7: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原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道德经》

   要说起这句话,大半的愤青都会告诉你,这话的意思是说:“天地残暴不仁,把万物都当成低贱的猪狗来看待,而那些高高在上的所谓圣人们也没两样,还不是把我们老百姓也当成猪狗不如的东西!”标准的无go-vern-ment主义宣言,标准的对社会不满。这句话在各种愤青的文章中,在当前下三流的网络YY小说里那是随处可见,主角通常是弱小无助,饱受压迫和不公,于是有一天突然醒悟,大喊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立时或悟道飞升,或肉身成佛,或从一个人人可以欺负的小瘪三变成一方霸主,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基本上,这些孩子的思维都可以总结为一种抑郁太久的被压迫感大爆发,就好象连老天都欠了他们个十万八万似的。可是呢?另一方面这帮无go-vern-ment主义的家伙又没胆子喊出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更牛B的话,更不敢扯出个大旗子大叫“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最后,只好喊一喊这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表达一种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憋屈。说实话,其实我挺同情这些人的,无go-vern-ment主义没什么了不起,一个人在学生时代没有经历过无go-vern-ment主义的阶段,基本上可以被认为没有青春,我也经历过那种思想特别冲动觉得这世界上谁都跟自己过不去的时代,不同的是现在我知道了怨天尤人一点用都没有,社会是不公平,社会就是这么吊不公平,如果你觉得社会不公平,你只有自己努力去改变这一切。

   但就算我非常理解他们的青春年少,我还是有必要得跟这些后辈们说一句,你们这句话,其实恰好用错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根本不是你们从字面上理解的,说天地残暴不仁,把世间万物都看成猪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猪狗,也根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说所谓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把百姓看得低微卑贱。其实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说,天地不情感用事,对万物一视同仁,圣人不情感用事,对百姓一视同仁。你们推崇的这句话,它的原意中根本没有你们所需要的压迫与歧视,却恰恰相反,它说的是一个公平的道理,我们所有的人,所有的众生在天地的眼中,都是平等的,为什么现在你啃着干面包,别人却吃着海鲜大餐?孩子,在大叫不公平之前,为什么你不想想你是否和他流过一样的汗水?如果想不通,也行,那就别想了,为什么你不尝试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稍微扭转一下这样的“不公”?只是大叫着不公平大叫着没天理大叫着等着天上掉个馅饼下来补偿你的委屈你的遗憾你正损失着的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年华,有用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有关中国文化的趣味问题

为什么常常称创始人为“鼻祖”?这跟鼻子有关系吗?

要解释“鼻祖”的来历,首先还得从“鼻”字说起。“鼻”的本字是“自”。在上古时代,“自”就是鼻子的意思。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自”的写法都很像人的鼻子的模样,那时候,“自”的读音和“鼻”的读音是一样的,所以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说:“自,读若鼻。”

应该说,“自”的本义就是鼻子,人们在说到自己的时候常常指着自己的鼻子,因此“自”又有了“自己”的意思,成了第一人称代词。“自”的这个意思后来被广泛运用,结果反而不方便指它的本义——鼻子了。因此人们另外造了一个形声字:在“自”之下加了一个声符“畀”,形成了一个新字“鼻”,从此,“自”和“鼻”就有了分工,各指各的意思。因为“自”的引申义有“从”的意思,再引申为“开始”的意思,所以“鼻”也继承了创始、开始的意思。《汉制考·说文》里有“今以始生子为鼻子”的说法,意思是把第一个出生的儿子称为“鼻子”,用的就是“初始”的意思。因此,最早的祖先、创始人就被称为“鼻祖”。


为什么骂人时一般说“不要脸”而不说“不要面”?古代的“脸”与“面”是指人体的同一个部位吗?

为了宣泄对某人的愤怒不满之情,常会骂“不要脸”,意思是说这人不顾颜面,不知羞耻。但却不会骂“不要面”,这是为什么呢?这主要是因为书面语和口语的不同。“面”属于书面用语,多用于文学作品之中;相对而言,“脸”是口语,时常出现在口头对话之中。比如我们在日常对话中会说洗脸、擦脸,却很少说洗面、擦面。俗语说某人脸比城墙还厚,如果说成面比城墙还厚,便失去了口语生动活泼的效果。口语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可在书面中采用文学化的语言表达:比如不要脸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成不顾颜面;洗脸亦可说成净面等等。另外,“不要脸”在发音上掷地有声,铿锵有力,比“不要面”硬朗得多。

其实,脸最早并不完全是口头用语。明代之前的“脸”和“面”都是书面用语,经常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如唐代诗人岑参有诗:“岸花仍自羞红脸”,李清照词云:“香脸半开娇旖旎”,白居易“犹抱琵琶半遮面”以及崔护“人面桃花相映红”都将脸、面用进了文学词句。后世才逐渐有了口语和书面语的区别。

脸和面现在的意思差不多,但在以前的意思却是有差异的。脸是晚出的字,大约是魏晋以后才产生的,最初的意思就是颊,常常指妇女目下颊上可以施粉的部位。如白居易的《昭君怨》“眉销残黛脸销红”,指的就是这个部位。除此之外,“脸”在古代还有“睑”的意思,也就是眼皮。南朝梁武帝《代苏属国妇》诗:“帛上看未终,脸下泪如丝。”这里的“脸”就指眼皮。而面的范围要比脸大,包括整个头的前部,脸只是面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演进,脸的语义逐渐扩大,跟面的意思基本一致了。


勾手指表示对自己说的话负责,那么勾手指是怎么来的?

小孩子喜欢勾手指发誓,他们常常勾着手指,同时一本正经地念道:“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郑重其事地表示信守诺言,说话算数。情侣间耳鬓厮磨,浪漫之余,也喜欢勾着手指说一番山盟海誓,以见证忠贞不渝的感情。

这种勾手指发誓的来历并没有确切可信的资料,以至有人以为,勾手指是从西方引进的,源于西方一个男女双方勾手指所引发的爱情传说。这个说法看似确凿,却因为缺少事实依据而很难使人完全信服。

推敲勾手指的来历,可能与手指的作用有关。指,具有“旨”的含义,代表着个人的内心想法和意旨,手指相勾就有交流内心想法的意味。再加上国人有指天为誓的发誓形式,所以“指”便在盟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盟誓中,手指既要郑重其事的签名画押,有时还要割破手指,歃血为盟。有鉴于此,人们便简单地以勾手指表示约誓,同时借手指沟通表达互相心意的印可,有时还将两人的大拇指相摩击当作盖章签名并以此为证。


手的第二个指头为什么叫“食指”?

大家都知道手的第二个指头叫“食指”,这和拇指、小指、中指的命名似乎有些区别,与食指的大小、位置无关,却从字面上看来与食物有关,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食指最早还真的和吃有关,但可不是吃手指的意思。古人习惯用这个指头试探汤水、食物的冷热、味道,然后放到嘴里吮一下——古人这样做并不奇怪,因为上古时代的人们可是用手直接抓起东西来吃的——因此,古人专门将这个手指称作食指。之所以选择食指来做这个工作,也许是因为相对于其他手指来说,食指较为灵活,尝起食物来非常方便的缘故吧。

说起食指,还有段有趣的故事。春秋时期,郑国贵戚子公(公子宋的字)的食指每次若有跳动,第二天必尝异味。他出使晋国,食指大动,便吃到了石花鱼;出使楚国,食指大动,就吃到了天鹅肉;后来吃到合欢橘之前,也是食指大动,屡试不爽。依此看来,食指与食物之间还真是有着深厚的渊源。


我们今天说荷包很鼓,就是很有钱的意思。古人随身带的荷包就是钱袋的意思吗?

常说某人荷包鼓了,是指钱袋满了(发财)的意思,荷包的这种意思与其功能有关。

荷包,是指佩于腰间的一些囊、带或装饰小品,原来是宫廷贵族佩戴的饰物。因其色泽鲜丽,加上刺绣精致美丽,博得了人们的喜爱。一件精美的荷包,从形式、纹样、绣工到配线、布色,都经过了精心构思、精心施艺,倾注了制作者的情感和心血。后来荷包还成为身份、荣耀的标志,清代皇帝曾以绣荷包为奖品颁赐群臣、侍从,以示恩宠。

随着民间刺绣艺术的发展,荷包逐步向民间普及,主要功能是在喜庆之时作为礼品馈赠亲朋好友,或是男女之间的定情信物,再者就是敬献神佛以表虔诚之心。

荷包不仅是艺术品,还具有实用功能。主要是盛储随身使用的小物件和香料。根据内盛物的不同,演变出了很多种荷包,如钱荷包、香荷包(又称香囊或香筒子)、针线荷包、烟荷包、扇袋、眼镜袋、搬指袋、钥匙袋、手帕袋及其他刺绣佩饰等。钱荷包的功能跟现在的钱包很类似,因此用荷包很鼓来比喻有钱是很贴切的。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老子》中水的四种美德


  老子的思想学说具有强烈的现实功利性和实践性,五千字的玄言虽然精深玄妙,却有着极其强烈的现实意义,尤其在教导人如何为人处世上,他给出了很多重要而又朴素的方略,那些看似很矛盾、看似很愚蠢的观点,揭示了人如何在一个纷繁动荡的社会中保全性命、立身立德的真理。而水本来只是自然界一个常见的自然物,在《老子》的文中,水由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在文中变成了一个重要的喻体,老子曾经在书中多次提到水、甘露、江海、川谷等水的意象,以水为喻,来论述其处柔、守雌、虚静的人生观,水几乎承载了所有老子所要表达的美德,所以他才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大致来说水的美德有如下四种:

  首先是水对于人类具有至善之功: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句话翻译成白话就是说:“上善的人好像水一样,水善于滋养万物而不和万物相争”。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对于世界上的生命的意义那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这样说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据说人不吃饭可以活七天,但不喝水只能坚持不到三天。水不但为我们直接日常饮用,而且滋养万物、灌溉良田,有了水植物可以生长、有了水动物得以繁衍、有了水世界才变得生机勃勃、气象万千。水不但滋养了人类的生命而且还作为重要的能源来改变我们的生活,水电作为新一代的环保能源正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此外,水还以千变万化的姿态,或为飞泉、或为小溪、或为湖泊、或为大海,来给我们以无限的审美享受。可以说水对于人类社会的贡献实在是非常巨大。

  但是水虽然有至善之功,却默默无闻的流向低处,甘愿处在一个谦卑的地位,所以说水的第二种美德就是至谦之德。老子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就是说:“水善于滋养万物而不和万物相争,停留在大家厌恶的地方,所以这样最接近于道”。 本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只是一个自然现象,但是这个自然现象却揭示一个重要的美德,那就是一个人虽然居功至伟却仍然要保持至善至谦品行。老子认识到,处于高位、尊位的重要人物,自我意识强,容易产生自我中心、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等不良心态,但是往往也是这些人容易为人所嫉妒、所攻击,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象水一样守虚谦下是十分重要。虽然有时有的人可能对于世界的作用和影响非常巨大,但是如果你不懂得如何养光韬晦,一味的夸耀自己的成绩,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憎恨和厌恶。最后只能给自己带来灾难,所以《老子》将“谦下”作为一条重要的处世原则,特别强调:“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就是说“圣人要领导人民,必须用言辞对人民表示谦下,要想领导人民,必须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他们的后面。所以,有道的圣人虽然地位居于人民之上,而人民并不感到负担沉重;居于人民之前,而人民并不感到受害。天下的人民都乐意推戴而不感到厌倦。因为他不与人民相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相争。”可见这样的理论不但适用做人,也适用于政治。善于用人的为官者是礼贤下士的,善于听取属下的意见的,谦下不骄的。而独尊、独断则是非常有害的。他告诫人们“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是非彰明。守虚戒盈,甘处柔弱,才能保持常德,立于不败之地;不固执己见,不自以为是,才能够明察事物。

  第三是水有至大之量,所谓“江海所以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为百谷王”,就是说“江海所以能够成为百川河流所汇往的地方,乃是由于它善于处在低下的地方,所以能够成为百川之王。”老子喜欢用江海来比喻人的处下居后, 同时也以江海象征人博大包容之气度,一滴水可以说是非常渺小的,只要阳光一出来,它就马上会蒸发,但是由于水的谦卑,永远往低处流,不断的汇集承接终于变成海,但是纵然世界上最宽广的是海洋,海洋也永远不会拒绝其他的水滴的加入,这种海纳百川的气度和包容,成就了海洋的浩瀚,而人就是应该学习这种包容的气度和涵养,自古以来多少的历史无数次的证明,只有那些善于吸纳人才、宽容异己的帝王将相,才能有所作为,比如三国的曹操、汉朝的刘秀就是这样的例子。

  最后是水德中的至柔之刚,老子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就是说“遍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柔弱了,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胜过水。弱胜过强,柔胜过刚,遍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能实行。”表面看来这是一个奇怪的悖论,水是天下最柔软的东西,但同时又是天下最能攻坚克强的,一滴水不断的坚持就可以凿穿金石,即使是最锋利的宝剑,不管怎么砍也砍不断水流,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就是这个道理,这根源就在于水的坚持和汇集,一滴水,只要坚持就能洞穿石头,一滴水,只要坚持就能锈蚀宝剑,一滴水,只要不断汇集就能集聚强大的力量无坚不摧。

  回顾刚才所说的水的四种美德,可以发现一个逻辑的上的联系,那就是先要努力创建于社会有用的功德,施行至善,但是有了功德却不能高高在上,得意洋洋,而是保持谦卑的低调姿态,继而有了这样的谦虚恭谨的态度,就会有一个宽容的开阔的心胸,继而又在这样海纳百川的肚量中不断积累知识能量,最后这样不断的积累汇集终于会产生巨大的力量,而任何的人经过这样的一个人生修炼过程,不但可以安生立命,而且必将大有作为。   .modact{width:1px;height:1px;overflow:hidden;font-size:1px;color:#FFF;}.modact a:link,.modact a:hover,.modact a:active,.modact a:visited{font-size:1px;color:#FFF;}   ◇北宋词史◇


 本书是一本介绍北宋诗词的书。从词的出现、兴起、鼎盛到逐渐走向衰落讲述了北宋诗词的历史和发展。全书共分“晏欧词风与令词创作群体”、“柳永词风与慢词的兴盛”、“苏轼词风与苏门创作群体”等五章内容。

引言

  在源远流长的中国古代文学的河流里,追溯本源,诗歌恐怕是最古老的文学样式。鲁迅在《门外文谈》中假设原始人“抬木头,都觉得吃力,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如果将这种“杭育杭育”的节奏,配上有意义的文字,作为一种号子来喊叫,那就是原始诗歌。流传至今的上古诗《弹歌》,两个字一节拍,就是这种伴随劳动过程的产物。

  到了春秋时代,作诗、言诗蔚然成风。经过系统整理,汇集成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庙堂祭祀、外交应对、亲朋酬答,都离不开诗歌的创作和应用。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之古老的楚国,楚辞作为一种别具地方语言特色的诗歌体式也在悄悄萌芽、发生、发展。屈原和他的巨作《离骚》的出现,宣告楚辞体式的完全成熟,并走向鼎盛。从此,《诗经》和《楚辞》就成为中国古代诗歌的两大文学源头。

  中国古代诗歌,不仅有悠远绵长的历史,而且,历代都有出类拔萃的诗人或诗篇涌现。《诗经》、《楚辞》之后,有汉代的乐府、汉代的文人五言诗、魏晋的拟古乐府、南北朝的民歌、南朝的新体诗等等,等等。从诗歌形式上来说,变四言为五言、七言,且辅之以杂言;变随意而发为讲究声律音韵,且趋于格律化,纷繁复杂,五彩缤纷。唐代,则是中国古代诗歌的全盛时期: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李贺等等,群星闪烁,光彩耀人;古体诗、格律诗,诸体俱备;山水诗、田园诗、边塞诗,诗境全面拓展;诗风或飘逸奔放,或沉郁顿挫,或秾丽凄清,或绵邈绮艳,或奇崛险怪,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清人编纂的《全唐诗》,共收录二千二百余位作家的诗歌四万八千九百多首。中国古代堪称泱泱诗歌大国。

  在这一片灿烂辉煌的诗的百花园里,宋词是一朵鲜艳夺目的奇葩。它悄悄在民间萌芽生成,于花前月下汲取着芬芳的养分,日益滋润成熟,终于成为一种可以与唐诗分庭抗礼的新的抒情格律诗体。它从一开始就把注意力侧重于个人的享乐私生活,突出表现抒情主体享受人生过程中的细腻感官感受、幽隐心灵体验、曲折情感历程,形成"言情"与"侧艳"的文学特征。其间,又不乏天才作家“满心而发,肆口而成”的随意挥洒淋漓。他们可以咏叹历史古迹,寓意深邃;可以感慨现实人生,视野开阔;可以关切国家命运,慷慨激昂。宋词的抒情功能在他们手中有了极致的表现和复杂的变化。词的风格表现更是多姿多彩,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如晏殊的温润秀洁、柳永的靡曼谐俗、苏轼的清雄旷逸、周邦彦的精美典丽、李清照的清新流畅、姜夔的清空骚雅、辛弃疾的沉郁顿挫、吴文英的密丽幽邃、王沂孙的晦隐缠绵等等,名花异卉,绚丽缤纷。历代有无数读者为之折腰倾倒,“堕情者醉其芬馨,飞想者赏其神骏”(沈增植《菌阁琐谈》),各取所爱,各得其所。唐圭章先生编纂的《全宋词》共辑录两宋词人一千三百三十余家,作品约二万首。孔凡礼先生又编得《全宋词补辑》,增收词人一百余家,作品四百三十余首。

  从全部中国词史的发展过程来看,大体上经历了兴起期(唐五代北宋)、高峰期(南宋)、衰落期(元明)、复兴期(清)四个不同历史阶段。北宋词正处于词之兴起的重要阶段,歌词之丰富多样的体式句式、声韵格律、风格题材,都酝酿乃至成熟于这一阶段,它为南宋词之创作高峰期的到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在进入北宋词的讨论以前,首先对词与音乐之关系、词的起源、词的审美风貌之演化以及词在北宋以前的发展情况,作一个必要的介绍。

  当然,宋词的发展和繁荣是有个过程的。它的发展、繁荣和宋代的政治、历史、时代风尚、思想感情以及美学情趣的变化密切相关,并由此而形成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

  就北宋词发展过程来看,依据创作模式的转移与词风的嬗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创作时期。即:晏欧词风盛行的小令繁荣期;柳永词风崛起的慢词兴起期;苏轼词风崭露头角的豪放词创制期;清真词风风靡一时的词律规范期。经过这四个阶段词体、词风、词品的演进,歌词的诸多令慢近引长短形式、婉转或奔放的创作风格、美人江山等丰富多样的题材内容,已经大致具备。这就为南宋词的创作高峰期的到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然而,这种划分方法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就一个时期的主要创作特点(不管是内容方面,还是形式方面)而言的,其中有许多相互交错的复杂情况,并不是短短几个字可以完全概括得了的。此外,还有别具一格的李清照创作,不是那一种创作倾向可以简单归纳得了。

  下面就准备按照上述四个阶段对北宋词的发展过程和重要作家作品进行必要的分析和阐述,以梳理和描绘出北宋词史发展的基本轨迹和轮廓。



第一章 晏欧词风与令词创作群体

  燕乐作为一种新兴的音乐体系,人们对其必须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尤其是燕乐中相当部分来自外域,即所谓的“胡乐”,与中原文人的创作也有一个逐渐适应配合的过程。在这初始的熟悉、适应阶段,文人的创作也遵循着从易到难的原则,最先引起人们注意并得到广泛喜爱的是那些篇幅短小、精练含蓄的小词,就是“小令”体式。

  小令首先获得广泛喜爱,还与它的特殊创作环境有密切关系。据夏承焘先生考证:唐代小令出于酒令。作为酒宴之中演唱的歌辞韵语之特殊称呼的“小令”,最早见于白居易的《就花枝诗》:“醉翻衫袖抛小令,笑掷骰盘呼大采。”这句诗涉及两种酒令形式:抛打令与骰盘令,再加上律令,这是唐代酒令的三种基本形式。酒令是用来侑酒助觞的,酒令的语辞内容如果陈陈相因,失去新鲜感,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所以,为了酒宴之间的助兴取乐,文人们往往喜欢各显才能,争奇斗艳,不断地为旧的酒令形式填写新的内容。文人的这些即席创作当然要交给歌舞乐妓当宴表演,才能获取预料中的侑酒助觞之效果。而这种创作趋势的出现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当时宫廷的教坊歌舞声乐逐渐被各类官家与私人的宴席妓乐所代替,在这种酒宴游戏之中文人的即席创作与乐妓的即席歌舞演唱相结合,就促使普泛的酒令向专门化的小令演变。酒令的目的既然落实在“侑酒助觞”之上,因此必须选择“短歌悦耳,无致人厌”(清张荩《彷园酒评·酒德》)的篇幅短小的歌舞形式,于是,酒令中具有宣腾急促音乐风格的酒令形式首先获得文人的青睐,如《回波乐》、《倾杯乐》、《三台》、《抛球乐》、《荷叶杯》、《上行杯》、《酒泉子》等等,这就奠定了小令精练含蓄的形式特征。曲子词的兴盛,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适应了人们对生活享乐的追求。由酒宴上游戏之作的酒令演变而来的小令,当然首先引起文人的注意,很快在文人中寻觅到众多的知音。

  北宋前期,百废待兴,内忧外患交织。太祖朝,既要平定国家内部后周遗留势力与跋扈军人的不满与反叛,又要抗击契丹入侵、消灭割据势力、统一全国。太宗朝,国家将主要精力转向对付外族契丹,太宗企图凭借武力收复五代时候割让给契丹的失地,多次发生大规模战争,但是却以宋廷的大败告终。太宗朝对契丹的战争,改变了宋、辽之间军事力量的强弱之势,真宗朝前期北宋就始终处于契丹的军事威胁之下,一直到真宗景德元年(1004)宋辽订立“澶渊之盟”,北宋才相对获得国际与国内的安定平静的社会环境。所以,在北宋建国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内,达官贵人、文人士大夫还没有充裕的时间、闲暇的精力,去彻底享受生活,从容领略醇酒、美女、歌舞。这一时期,词坛上的创作也是相对孤寂的,只有个别作家的零星创作。

  然而,赵宋王朝的建立,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长期动荡混乱的政治局面,全国除西、北部分地区外,实现了统一,封建社会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历史发展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里,社会生产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农业、手工业,特别是矿业、造船业、煮盐业以及采茶、酿酒业日益兴盛,商业经济空前兴隆,大城市也随之兴起,市民阶层也因之不断壮大。这些,都是宋词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就是说,北宋前期社会财富的积累与“太平盛世”社会局面的逐渐形成,为宋词的兴盛做好了准备。当宋词全面的繁荣局面到来时,已经是仁宗(1023-1063)朝的事情了①。仁宗在位期间,励精图强,致力于国家内部的各种矛盾之治理,社会的繁荣因此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仁宗在位42年,“号为本朝至平极盛之世”(叶适《水心别集》卷十一《财总论》)。就是在这样一种“太平盛世”的社会环境中,流行于酒宴之间的小令再次受到广泛阶层的关注,引起文人士大夫的浓厚创作兴趣,北宋词创作的第一个春天也就来到了。

  由于时代动乱、改朝换代对词的创作形成冲击的缘故,北宋初期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没有更多地积累多少词的创作经验,对北宋前期词人来说,依然存在一个着熟悉燕乐、熟悉长短句形式、努力做好音乐与歌辞相配合的过程,所以,他们最初选择并喜爱上的也就仍然是短小精悍、易于驾驭的小令形式。就内容与风格看,这一时期的词人词作,大体上是继承“花间”、南唐二主和冯延巳的词风。其中,受冯延巳的影响更为明显。他们所写的,仍不外是春恨秋愁,伤离念远,恋情相思或咏物酬唱,但是,比起唐五代词来,已有很大的发展。北宋前期的文人士大夫大都高官厚禄,生活舒适,如寇准、晏殊官至宰相,范仲淹、欧阳修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等等。他们没有唐末五代文人之家国濒临困境的压抑和绝望,而是以一种朝气蓬勃、乐观向上的精神对待现实生活。政事闲暇,则又从容不迫、理所当然地享受生活。所以,北宋前期小令就没有了唐末五代的及时行乐、惟恐时日无多的急迫感和看不到国家与个人出路时的绝望感,而别具一种雍容富贵的气度、平缓舒徐的节奏、雅致文丽的语言。这一时期的小令创作尽管在内容上和唐五代小令相比没有大的突破,但词的风貌、词的艺术手法已与唐五代有所不同,尤其是两者在气质上呈现出显然不同的风貌。北宋前期的小令作家,社会地位不同、个性互有差异、爱好各自异趣,他们的创作也表现得千差万别,词坛上呈现出百花争妍的繁荣局面。小令创作在此一时期已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在小令创作方面给后人留下典范性的启示,在艺术上为宋词的高度繁荣做了充分准备。

  这一时期小令作者为数众多,主要有王禹偁、潘阆、林逋、宋祁、范仲淹、晏殊、欧阳修、张先等等。晏几道的创作时代较晚,但他的成绩依然是在小令方面,与北宋前期的小令创作联系密切,所以也将他的创作集中到这一章节里面讨论。这一时期小令创作方面影响最大的当属晏殊和欧阳修,他们的作品比较多地反映了这一时期的创作倾向和艺术风格。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晏欧词风”是这一时期的小令创作的典范性代表。

  第一节 北宋早期的小令这是指晏殊登上词坛之前或者开始创作不久的一个时期,大约在真宗朝的后期与仁宗朝的前期(大约为公元1040年之前)。在两宋三百六十余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一阶段从时间上约占五分之一,流传至今的作品则仅仅只有十几位作家的数十首小令。即使是将创作时间较早的柳永与晏殊的部分作品也核计在内,也超不过一二百篇,与《全宋词》收录的二万余首作品相比,是很不成比例的。这一时期作家流传至今的作品大都只有一篇或三五篇,他们仅仅是偶尔为之。从宋人的史料、笔记等记载来看,这一阶段词的创作现状就是如此。这是宋词创作的一个萧条冷落期,或者称之为宋词创作的序幕阶段。这一阶段比较有特色的作家有王禹偁、寇准、潘阆、林逋、宋祁、范仲淹等人。以下分别加以介绍,并做一归纳总结。

  一、王禹偁王禹偁(945-1001),字元之,巨野(今山东巨野)人。“世为农家,九岁能文”(《宋史·王禹偁传》)。据说少年时得济州从事毕士安的赏识,“留于子弟中讲学”。济州太守在某次筵席上出上句“鹦鹉能言争似凤”,坐中无人能对,毕士安“写之屏间”,苦思对句,王禹偁某日书其下说:“蜘蛛虽巧不如蚕”,毕士安因此称赞他有“经纶之才也”(详见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七)。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登进士第,授成武县主簿,次年移知长洲。端拱元年(988)被召赴京,任右拾遗、直史馆。王禹偁年轻得志,对赵宋王朝充满感激之情。他的报国方式就是直言敢谏,先后向太宗献《端拱箴》和《御戎十策》,得太宗赞赏,迁左司谏、知制诰。然而,王禹偁终因直言敢谏而屡屡得罪君王与执政大臣,曾三度遭贬谪,二次在太宗朝、一次在真宗朝。最后一次是咸平元年(998)贬知黄州,故世称王黄州。王禹偁特此作《三黜赋》以明志,表明态度说:“屈于身兮不屈其道,任百谪而何亏!”咸平四年(1001)年徙知蕲州,到任后未逾月去世。王禹偁一生创作十分丰富,现存《小畜集》30卷,后来曾孙王汾又收集其逸文遗篇,编为《小畜外集》13卷。两集共存诗500余首,文200余篇。

  王禹偁是北宋最早改革华靡文风的诗文家,他推崇李白、杜甫、白居易的诗歌和韩愈、柳宗元的散文。后人据《宋诗钞·王禹偁小传》的舛误,说王禹偁反对过“西昆”形式主义诗风。其实,王禹偁比“西昆”著名诗人杨亿年长二十岁,王禹偁去世时杨亿才二十八岁。《西昆酬唱集》编成于景德年间(1005-1008),此时,王已去世六、七年之久,他不曾见过这部诗集,更谈不上反对和批判这本诗集了。王禹偁以诗文名世,“独开有宋风气,于是欧阳文忠得以承流接响”(吴之振《宋诗钞·小畜集钞序》)。但他又是北宋初年较早的填词者之一,传世的作品只有《点绛唇》一首,在词史上却有着不可忽视的位置:

  雨恨云愁,江南依旧称佳丽。水村渔市,一缕孤烟细。天际征鸿,遥认行如缀。平生事,此时凝睇,谁会凭栏意?

  这首词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具有清新旷远的风格,与五代、宋初剪红刻翠、遣兴娱宾的作品截然不同。词的上片借细雨浓云来抒写离愁别恨,既描画出江南多雨多云的特点,又写出了词人对水乡的喜悦之情。词一开始就捕捉住江南水乡的特异风光,突出了多云多雨这一地区性和季节性特点。尽管这“雨”使人添“恨”,这“云”使人生“愁”,但在作者眼里却仍然感到这一切都有迷人的魅力。所以,下面禁不住用赞美的语气写道:“江南依旧称佳丽”。“佳丽”,讲的是风景优美宜人。南齐诗人谢朓《入朝曲》中有“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之句。那么,这“佳丽”,表现在什么地方呢?下面“水村渔市,一缕孤烟细”,对此作了形象的补充和描绘。“孤烟”一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王维的“大漠孤烟直”(《使至塞上》)。作者把王维的诗句略加改造,并使之与遍布江南的“水村渔市”相结合,江南水乡的特异风光便跃然纸上了。当然,作者并不只着眼于“水村渔市”的刻画,他内心想的是更加远大的事情。所以,下片宕开一笔,以“征鸿”做旁衬,暗写滞留异乡不能振翼高飞的感慨。当“征鸿”从“天际”掠过之时,作者便止不住产生了振翼搏斗的遐想。《史记·陈涉世家》载:“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作者以鸿雁奋飞来跟自己“平生事”相对照,于是便“凝睇”注视,免不了发出世无知音,“谁会凭栏意”的深长慨叹。

  品词中之味,这首词应该是作于贬谪期间。王禹偁曾三度被贬,第一次贬为商州(今属陕西)团练副使,第二次出知滁州、改知扬州,第三次出知黄州(今属湖北)。宋代设“江南东西路”,辖境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二省,滁州、扬州皆在其辖境之内。况且,古人诗文中有以“江南”泛指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所以,这首词最有可能作于第二次贬官期间。宋代文人士大夫甚得皇帝尊宠,待遇优厚,政治环境宽松。象王禹偁这样出身贫寒、门第卑微的知识分子能够进入领导阶层,完全依靠朝廷的大力提拔,因此他们对宋王室感恩戴德、誓死效忠,即使仕途屡遭挫折,也此心不变。何况,宽松的环境使他们敢于有所作为,皇帝的尊宠使他们勇于有所作为。这就使得北宋被贬谪的文人士大夫的心境与前代类似处境的墨客骚人有很大的不同。他们虽有贬谪的困苦、失意的牢骚,但却轻易不沮丧、不悲观、不沉沦,仍然试图舒眉一搏,对前途保持着乐观的向往。宋代士大夫贬居期间的这种特殊心态,是王禹偁作此词时的特定心理背景。因此,即使被贬出京,词人依然对生活保持着浓厚的兴趣,有心情去欣赏“江南”的佳丽风光。在抒发“世无知音”的苦闷时,其基调是对鸿雁振翼的遐想,词的格调因此也不会显得悲苦沉闷,而有一种向上的引发力。

  宋初小令大都作于酒宴之间,多是遣兴娱宾、风月留连之作,即使个别作品含有伤时感怀的内容,风格也大都雍容典雅、柔靡无力。王禹偁此词即事即目,登览抒怀,寓情于景,格调深沉,雄浑有力,艺术上完全臻至成熟,在宋初小令中是别开生面的。具体地说,这首词在宋初词坛的贡献集中在两个方面:在秾丽的氛围中以清丽取胜;在狭窄的词境中以开阔见长。过去,人们一般只注意了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其实,不论就思想内容,还是就艺术风格讲,这首词都很具特色,从柳永的《雪梅香》(“景萧索”)、辛弃疾的《水龙吟》(“楚天千里清秋”)和姜夔的《点绛唇》(“燕雁无心”)等诸名作中,均可看出受王禹偁这首词影响的某种痕迹。因此,王禹偁这首《点绛唇》应当被视为掀开两宋词坛帷幕的重要词篇。王弈清称赞此词“清丽可爱”,并因此推崇王禹偁“岂止以诗擅名”(《历代词话》卷四转引)。王禹偁是开北宋词坛创作风气的重要作家。

  二、潘阆潘阆(?──1009),字逍遥,或谓自号逍遥子,大名(今河北大名)人。早年在京师卖药为生,宋太宗至道元年(995)经宦官王继恩推荐,赐进士及第,授四门国子博士。继恩犯罪下狱,潘阆受牵连逃匿中条山。真宗后来释其罪,除滁州参军。晚年潘阆遨游大江南北,“放怀湖山,随意吟咏”(《咸淳临安志》卷六十五),过着逍遥自在的隐逸生活。存《逍遥集》一卷。

  潘阆为人浪漫,性格豪纵,不拘一格。他的诗也多浪漫色彩,有诗句云:“散曳醉僧来蹴鞠,乱拖游女上秋千。”狂篇醉吟,于此可见。存《酒泉子》10首,最享盛名,均为回忆杭州湖山胜景之作,所以又名《忆余杭》、《忆西湖》。据说苏轼曾亲书于玉堂屏风之上,石曼卿使画师为之绘图。其十咏钱塘江潮说:

  长忆观潮,满郭人争江上望。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别来几向梦中看,梦觉尚心寒。

  这首词描写钱塘江潮水雄伟壮丽的景色与弄潮儿英勇善泅的无畏气概,激荡着一种人定胜天的思想感情。首二句夸张潮水到来之前的气氛,用“满郭人争江上望”来描绘倾城出动、万人空巷的宏伟场面,为潮水的到来烘托环境,制造气氛,做好铺垫。后两句摹写潮水到来时的巨大声势和无穷威力。“来疑沧海尽成空”,是何等壮观!潮水奔腾澎湃,汹涌而至。这时,映入观潮者眼帘的是:万丈怒潮卷起无数冰峰雪壁,直向岸边扑来;又仿佛是把东海之水尽皆卷起,直向岸边抖落,一泻而光。这是写所见。“万面鼓声中”则是所闻,由于声速大大落后于光速,所以当人们眼见潮水奔腾跳跃而来之后才能听见那有如“万面鼓声”的轰然巨响。这气势再加上这巨响,不禁使人目夺神骇,心惊骨折。下片前两句写弄潮儿劈潮斩浪、英勇善泅的无畏气概。词人顺应观潮者目睹耳闻的自然进程,采取由远至近、由大及小的手法,逐次写来,终于把笔墨集中在挺立的“弄潮儿”身上。由于“弄潮儿”经过很好的训练,游泳的技艺十分高强,他们摸清了潮水的规律,所以,即使潮水汹涌,声势逼人,也休想把“弄潮儿”吞没。他们挺立潮头,如履平地,手中红旗招展。这磅礴的气势与宏伟的场面之中,有动有静,有声有色,色彩鲜明,对比强烈。结尾写梦中的回忆与感受,又是潮水的巨大声势和无穷威力的继续和延伸,是全词主题的进一步深化。

  钱塘江潮是世界著名三大涌潮之一。古代记录钱塘江潮的散文和歌咏钱塘江潮水的诗词为数甚多。白居易《忆江南》中就有“郡亭枕上看潮头”之句。柳永《望海潮》中“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写得很有气势。苏轼《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绝》也有“万人鼓嗓慑吴侬”与“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轻生不自怜”诸句。当然,上引诸诗词虽均各有自己的特点,但比较起来却不如潘阆此词笔墨集中而气势磅礴。这首词字句不多,词语有限,但却能大笔浓墨,挥洒淋漓,把钱塘江潮水写得有声有色,使读者有亲临其境之感。

  这首词的主要特点是恰当地运用了夸张的艺术手法。艺术夸张运用得适当,不仅可以充分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面貌,而且还可以使读者深刻感受到作者对客观事物的感情和态度,从而更好地发挥文学作品的艺术感染力。黑格尔在《美学》第三卷上册229页中说:“在这类艺术作品中形成内容核心的,毕竟不是题材本身,而是艺术家主体方面的构思和创作加工所灌注的生气和灵魂,是反映在作品里的艺术家的心灵,这个心灵所提供的不仅是外在事物的复写,而是他自己和他的内心生活。”诗歌创作以夸张而著名的作品甚多,但是在词里,潘阆以前使用夸张手法特别出名的作品并不多见。这首《酒泉子》成功地使用了夸张手法,把潮水描绘得栩栩如生,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例如:“满郭人争江上望”是从气氛上进行夸张;“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是从气势、场面和声响诸方面来加以夸张;“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是从“弄潮儿”的英雄气概方面加以夸张;“别来几向梦中看,梦觉尚心寒”是从潮水的影响与震撼人心的力量这方面来夸张的。而这一切都是写人,写“弄潮儿”与他自己,突出人定胜天的精神。由于有以上这一系列夸张手法的使用,这就很容易使人想到李白在自然山水诗中所使用的夸张手法。在北宋早期,小令当中,这首词是颇具浪漫特色的,同时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潘阆另一首《酒泉子》描写杭州西湖,艺术上也别饶韵致:

  长忆西湖,尽日凭栏楼上望:三三两两钓鱼舟,岛屿正清秋。笛声依约芦花里,白鸟成行忽惊起。别来闲整钓鱼竿,思入水云寒。

  这首词是通过回忆的手法来写西湖美景的。回忆,在艺术表现上有一个很大的优点,这就是经过时间的冲刷和记忆的筛选,把过去所历所见中的无关紧要的细微末节冲刷并筛选掉了,而那些感人最深的事物,却因此显得更加清晰、集中,同时也更加突出了。诗人感受最深的东西,一般说来,只要艺术表现得好,读者也自然会受到感染。这首词集中描绘了四个画面:一是湖面上来往垂钓的小船;二是岛屿上的秋光;三是芦苇丛;四是成群的惊飞而起的白鸟。这后两个画面又是和笛声交织在一起的。全词有完整的构思,而不是画面的机械罗列。其中“别来闲整钓鱼竿,思入水云寒”是串起全词的关键句,反映了作者对西湖的向往与爱恋。全词纯用白描,不饰彩绘,清幽而又淡远,是一幅淡墨勾勒的山水画。

  潘阆虽然曾经一度出仕,但他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以及相当一部分生活经历,使他的身份更加类似于一位处士或隐士。在日常生活中潘阆追求逍遥自在的境界,在文学创作中也处处体现他的随意、淡泊、超脱。流传的这一组《酒泉子》,是他的生活方式、态度、经历的一种表现。他善于去发现湖山景色之美,除上述二词外,还有:“僧房四面向湖开,轻棹去还来”、“白猿时见攀高树,长啸一声何处去”、“举头咫尺疑天汉,星斗分明在身畔”、“庙前江水怒为涛,千古恨犹高”等等。这样的词,与那些雕缋满眼、剪红刻翠的作品相比较,的确给人一种清新明快的感受,在宋初词坛上仿佛是吹进一股新鲜的晨风,情调是优美的,健康的,说明宋初令词创作,在意境上、题材上的扩大和演进。三、林逋林逋(967-1028),字君复,钱塘(今杭州市)人。少孤力学,恬淡好古,不慕荣华富贵。他曾在江淮一带漫游,后隐居西湖孤山二十年,足不到城市。转运使陈尧佐以其名闻,真宗诏赐粟帛,长吏随时劳问。他终身未婚娶,喜欢种梅养鹤,人们说他“梅妻鹤子”。死后,宋仁宗赠给他谥号为“和靖先生”。存《林和靖诗集》四卷,《补遗》一卷,《全宋词》辑录其词三首。他的诗清淡高远,以《山园小梅》之咏梅最为有名,其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是家喻户晓的名句。这首七律还被当作《瑞鹧鸪》词来传唱。林逋存词中也有一首咏梅词,名《霜天晓角》:

  冰清霜洁,昨夜梅花发。甚处玉龙三弄,声摇动、枝头月。梦绝,金兽爇。晓寒兰烬灭。要卷珠帘清赏,且莫扫、阶前雪。

  这是一首抒情词,侧重于写词人对梅花的赏爱。上片头两句用“冰清霜洁”形容梅花的品格。“冰清霜洁”四个字,现在看来已经有些俗滥不堪了,但在当时第一个用来形容梅花时,却是很有创造性的,因为这四个字形象地刻画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一特点。后三句写笛声,通过“玉龙三弄”写人对梅花的赏爱和赞美。“玉龙三弄”即“梅花三弄”,又名《梅花引》、《梅花曲》、《玉妃引》等。传说此曲即根据晋桓伊笛曲改编而成,内容写傲雪的梅花。“玉龙”,是笛子的美称。全曲主调出现三次,故曰“三弄”。由于笛声嘹亮,连枝头的明月都被笛声打动,似乎要翩翩起舞了。下片写词人对梅花的情感,他珍视梅花的开放,从入夜直至天明,始终伴随着梅花,不肯稍离一步。为了欣赏银白世界里的梅花,拂晓以后,词人急不可耐地卷起珠帘,并叮嘱家人不要扫去阶前的积雪,而要这白雪与红梅相映成趣,构成一个“冰清霜洁”的琉璃世界。词写雪中的梅花,实际上歌咏的却是词人自己所怀有的那种梅花般高洁的品格。

  林逋还有一首更加脍炙人口的《长相思》,流传甚广: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边潮已平。

  林逋终身未婚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经历过男女情爱,这首词体验之真切、构思之新颖,确实是有感而发。词写两情相悦的男女双方难舍难分的送别以及别后的刻骨相思。上片写行人坐船离去,一程又一程,两岸青青山色在迎接着离人,它们那里知道这对情人内心的离别之情呢?敦煌曲子词中有《浪淘沙》写别情说:“看山恰似走来迎,子细看山山不动,是船行。”此词的构思从中脱胎而出,却更加含蓄精练,气质文雅。下片写分别时刻终于来到了,两人再也忍不住咽下无数次的泪水。“罗带同心结未成”,写美满的爱情终于落了空。罗带,是丝织的带子;同心结,指罗带打成结,象征定情,结成婚姻。潮平,指潮水涨满,正待开船,暗示不得不从此分别。词以抒情为主,词中的山水在词里只起比兴与暗示作用,并不是作者着意刻画的对象。词中叠句的节奏、比兴手法的运用、构思的巧妙,都汲取了民歌的风韵。这样的作品,在格调上与中唐以来文人学习民间所填写的小令相近,而与“花间”香软作风异趣。白居易也有一首传播人口的《长相思》,词云:“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洲古渡头,吴山点点愁。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月明人倚楼。”两相对比,可以清楚看出二者之间的一脉相承关系。

  四、寇准寇准(961-1023),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巴东县。累迁枢密院直学士,判吏部东铨。真宗时官至宰相。因鲠直敢言,个性张扬,多次触怒皇帝,外放为地方官。又因其出色的政治才干和对赵宋王朝的忠心耿耿而两次再度入相。似寇准如此三度入相的,在宋代只有几位颇得恩宠的大臣才享有此殊荣。天禧三年(1019)封莱国公,次年遭政敌丁谓等诬陷,被贬官到相州、安州、道州和雷州,天圣元年(1023)卒于贬所,仁宗时谥忠愍。寇准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擅长处理中央政府繁剧的政务事务。景德初曾力劝真宗亲征以阻止契丹(辽国)的入侵。以后对付契丹的整个战争过程,以至签订“澶渊之盟”,都是在寇准的调度、领导之下完成的。所以,寇准遭贬谪后,当时京城民谣说:“欲得天下好,无如召寇老。”著有《寇莱公集》七卷,《全宋词》录其词四首,《全宋词补辑》另从《诗渊》辑得一首。其中《阳关引》较有特色:

  塞草烟光阔,渭水波声咽。春朝雨霁轻尘歇。征鞍发。指青青杨柳,又是轻攀折。动黯然,知有后会甚时节?更尽一杯酒,歌一阕。叹人生,最难欢聚易离别。且莫辞沉醉,听取阳关彻。念故人,千里自此共明月。

  这是送别词,用王维《送元二使安西》诗意,但词人结合自身体验,将情景打并在一起,宛同己出。开篇把视线引向“故人”远去的边塞,并通过“渭水波声咽”从侧面加以烘托。中间改写王维诗语,错落起伏,跌宕有致。最后又用“共明月”一句,把相隔两地的真挚友情绾结在一起,构思较新颖,境界也较豪放开阔。词人以友人为思念的对象,情调凄悲但不哀艳,这在苏轼以前的北宋词坛上是比较少见的。《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九称此词“语豪壮,送别之曲,当为第一。”就是因为送别思念的对象不同带来的词风转移。经寇准的改写,王维的诗歌以长短句的形式出现,更易于合拍歌唱。此外,这首词不作代言体,直抒胸臆,近似南唐风格。寇准另外一首《甘草子》叹息年光流逝说:“堪惜流年谢芳草,任玉壶倾倒。”也是直抒胸臆、率情自然之作。

  五、钱惟演钱惟演(977-1034),字希圣,钱塘(今杭州市)人。为吴越王钱俶次子,随父归宋,授右屯卫将军。真宗召试学士院,改太仆少卿,命直秘阁,预修《册府元龟》,除知制诰。仁宗时官至枢密使。攀附垂帘的太后,仁宗亲政后遭贬,谪居汉东。卒谥文僖。著有《金坡遗事》、《玉堂逢辰录》等,《全宋词》录其词二首。钱惟演是“西昆体”的重要作家,在宋初诗坛上举足轻重,诗风趋于清丽。其词风与诗风相近,《木兰花》说:

  城上风光莺语乱,城下烟波春拍岸。绿杨芳草几时休?泪眼愁肠先已断。情怀渐变成衰晚,鸾鉴朱颜惊暗换。昔年多病厌芳尊,今日芳尊惟恐浅。

  词人晚年情怀,衰颓困苦。钱惟演对仕途有浓厚的兴趣,一生以未为宰相而遗憾。他的阿谀奉上,其效果适得其反。太后听政时,钱惟演就因与太后攀亲备受舆论攻击,被赶出朝廷,仁宗亲政后更是屡受打击。难怪词人晚年心气不顺畅。这首词就是在这样心境之下的创作,是仕途挫折时内心困苦愁怨的抒发。春天来临之后鸟语花香、春意盎然的景色,都仿佛在搅乱词人的心绪、牵引出词人的愁怨。人生得意之际,面对明媚春光,意气风发,那是一种情景,词人当年在京城高官厚禄时也曾经领略过。相形之下,人生不得意之际的春色只能牵引出对往日的回忆与留恋,当然就增加了眼前的痛苦。情急之下,词人不禁无理地责问“绿杨芳草”何时了结,也就是说恼人春天什么时候才能过去,这一问也就问出了内心愁苦的深度。下片解释愁苦的缘由。词人将一切的根源都推托到岁月的流逝、容颜的衰疲上。每次览镜,都要为此惊叹。剩下惟一的解脱方式就是频频高举“芳尊”,借酒消愁。然而,只恐“举杯浇愁愁更愁”。依据词人眼前的心境,这是可以推想而知的。于是,语尽意未尽,绵绵愁意溢于言外。词人虽写愁苦之意,但与五代十国词人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词中没有那种绝望哀痛的没落感与沉重感,钱惟演只是平常叙述而来,毕竟词人生活在一个平和的年代。

  六、范仲淹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生二岁而孤,母亲改嫁朱氏,从其姓。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登进士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次年复范姓。仁宗朝以龙图阁直学士与韩琦并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带兵同拒西夏,保证了国家西北边疆的安宁。庆历三年(1043)又与韩琦同时被召回朝廷,拜枢密副使,改任参知政事。范仲淹因此提出过许多改革政治的措施,主持了著名的“庆历新政”变革。后迅即被守旧派排斥出朝廷,历任各地方官。卒于徐州,谥文正。有《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全宋词》录其词五首。

  范仲淹是北宋最为杰出的政治家之一,兼通文武,这在当时文人士大夫中极为罕见。尤其是范仲淹以名节自励,倡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成为宋代士大夫精神风貌的一种新写照。他不辞艰险困苦,在西北边地抵御西夏入侵先后达四年之久,就是他这种“先忧后乐”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范仲淹就对边地生活有了亲身体验与真实感受,他治军也很有成效,当地民谣说:“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这段军旅生活,进入了他的长短句创作,留下了千古名篇《渔家傲》,词说: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词中反映了边塞生活的艰苦和作者坚持反对入侵、巩固边防的决心和意愿,同时还表现出外患未除、功业未建、久戍边地、士兵思乡等复杂矛盾的心情。上片写边地风光,以边地的景象之荒凉烘托守边之艰辛。首句通过一个“异”字领起全篇,点出“塞下”地域性特征,为思乡怀归之情埋下伏笔。“衡阳雁去”是“塞下秋来”的客观现实,“无留意”也是北雁南飞的季节性自然规律,然而,词人却已经将守边将士思乡怀归的愁绪寄寓其中。雁归而人不得归,其情何以堪!在这些有着浓郁思乡情绪的将士们眼中,周围塞外之景色也就失去了宽广的气魄、欢愉的气氛,听到的是凄凉的边声四起,牧马悲吟;看到的是千山耸立,孤城紧闭,荒僻萧条之景象历历在目,画面上笼罩着一种旷远雄浑、苍凉悲壮的气氛。上片以写景为主,人物的主观情绪隐含其中。下片转而直接写将士厌战思归的心情。“浊酒一杯”,无法排遣思乡的愁苦;“燕然未勒”,归家更是遥遥无期。在白霜满地与“羌管悠悠”声中,将军与士兵都难以入眠,在边塞熬白黑发、滴尽思乡泪,却又不能抛开国事不顾。就是在这样的悲苦声中结束了全文。

  范仲淹虽然守边颇见成效,然而,北宋长期“积弱”、“积贫”,不是一二个人能扭转如此大局,当时在北宋与西夏的军事力量对比上,北宋处于下风,只能保持守势。范仲淹守边的全部功绩都体现在“能够维持住守势”这样一个局面上,时而还有疲于奔命之感。这对有远大政治志向的范仲淹来说肯定是不能满足的,但又是十分无奈的。所以,体现在词中的格调就不会是昂扬慷慨的,与唐人边塞诗“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高适《塞下曲》)的豪迈气概与乐观精神迥然有别。在范仲淹以前,很少有人用词这一新的诗体形式来写边塞生活。唐代韦应物的《调笑》虽有“边草无穷日暮”之句,但没有展开,且缺少真实的生活基础。所以,范仲淹这首词,实际上是边塞词的首创。不仅如此,这首词的内容和风格还直接影响到宋代豪放词与爱国词的创作。魏泰《东轩笔录》卷十一说:“范文正公守边日,作《渔家傲》乐歌数阕,皆以‘塞下秋来’为首句,颇述边镇之劳苦。欧阳公(即欧阳修)尝呼为穷塞主之词。及王尚书素出守平凉,文忠亦作《渔家傲》一词以送之,其断章曰:‘战胜归来飞捷奏,倾贺酒,玉阶遥献南山寿。’顾谓王曰:‘此真元帅之事也。’”遗憾的是范仲淹的边塞词均已散佚,只剩下这一首。然而正是这首词却成为词史上的重要词篇,它继王禹偁《点绛唇》之后,把词的创作引向多方面反映现实生活这一广阔的道路,使酒宴歌席上传唱的曲词,有了强烈的抒情性、形象性和现实性,对词的题材与内容的开拓有着积极意义。

  范仲淹的另外四首词,也非常有特色,姿态各异。与宋代其他士大夫一样,出入歌楼妓馆,偎红倚翠,也是范仲淹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方面。姚宽《西溪丛话》卷下载:“范文正守鄱阳,喜乐籍,未几召还,作诗寄后政云:‘庆朔堂前花自栽,为移官去未曾开。年年忆著成离恨,只托春风管领来。’到京,以绵胭脂寄其人,题诗云:‘江南有美人,别后长相忆。何以慰相思,赠汝好颜色。’至今,墨迹在鄱阳士大夫家。”这种经历,使范仲淹对男女的相思恋情有了十分深入细腻的体会,所以,他的两首写男女恋情相思的作品,也特别真挚动人。《苏幕遮》说: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词写旅次乡愁与儿女之情、相思之恨。上片写景。开篇“碧云天,黄叶地”上下辉映,写出了秋日的天高气爽,渲染了澄碧的秋色。以如此广袤无垠的天地作为秋思乡愁的背景在宋词中比较少见,宽大深远的境界中所烘托出来的情感也显得格外深沉浑厚。《西厢记》“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一段,明显地由此脱胎而来。秋色的渲染,已经融入了“悲秋”的情绪。秋色渗透了天地之间,那浩浩淼淼的秋水,带着无休无尽的秋意悠悠远去;秋江之上笼罩着一层翠色的“寒烟”,这是秋日特有的景象。词人由上而下、由小到大、由近及远,写出一派俊爽空灵的境界。歇拍宕开一笔:登高视野所及,都是凄凄连绵的“无情芳草”,这“芳草”阻碍了行人的视线、阻挡了游子的归程,铺天盖地,蔓延无边。这句从李煜《清平乐》“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中化出,抒情更加含蓄化。下片言情。过片两句承上启下,言相思愁苦都是因为离乡背井所导致的。以下句句用映衬手法:“好梦留人睡”,则除酣梦之外,整日为相思别情所困扰;“明月楼高”,则以美好景色反衬眼下的孤寂,所以自我劝告“休独倚”;结尾推进一层,暗用“举杯浇愁愁更愁”诗意。词人从“酒”联想到“泪”,并通过“愁肠”将二者做巧妙转化,构思新颖别致。这种“相思泪”中,一位佳人的倩影呼之欲出。《西厢记》“长亭送别”之“暖溶溶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曲词,就是从这里再度化出。该词格调绵丽细密,通篇即景生情,融情入景,并以丰富的联想烘托离愁别况,有时化用前人诗句却不露痕迹,是宋人写别情的名篇。

  范仲淹另一首《御街行》写相思别情也很著名,词说:

  纷纷坠叶飘香砌,夜寂静,寒声碎。真珠帘卷玉楼空,天淡银河垂地。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头攲,谙尽孤眠滋味。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

  这首词写秋夜怀人。秋日里的落叶、银河、月光,构成一幅凄清、冷落、衰飒的画面,无不引起对千里之外的人儿的思念。“年年今夜”,从现在出发将相思时间推向无限;“人千里”,又将空间无限拓展。在如此巨大的时空阻隔中,注定相见无日,相思永远。下片,无论是醉中还是睡中,这种相思之情都无法摆脱。“酒未到,先成泪”,是词人经过多少次“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之后得出的铭心刻骨的经验。末尾三句秉笔直书,用平易浅近的口语诉说深婉曲折的恋情相思,具体而形象。李清照《一剪梅》“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明显受此词影响。

  此外,范仲淹有《剔银灯》咏史,嘲笑三国时代的曹操、孙权、刘备,“用尽机关,徒劳心力,只得三分天地。”显然是在倾诉自己仕途一再遭受挫折的牢骚愤懑。有《定风波》抒怀,“功名得丧归时数,莺解新声蝶解舞。天赋与,争教我辈无欢绪。”试图回到大自然中寻求抚慰。范仲淹存词数量虽然不多,视野却十分开阔,各类题材都可以入词,没有其他词人“诗言志词言情”的斤斤计较,是苏轼词“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的先声。所以,不论就词境、词风的开创,还是就艺术表现而言,范仲淹在词史上均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介绍了北宋前期六位重要小令作家以后,可以对他们创作方面的大致共同点做一归纳。首先,这些词人的视野都比较开阔,多种题材都可以入词。其次,就沿袭发展而言,从直抒胸臆的角度来看,他们更多地接受了“南唐词人”的影响;从题材的活跃、语言风格的清丽平易来看,他们又接受了中唐文人词乃至敦煌词的影响,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再次,小令上片写景、下片抒情的情景交融形式,缅邈深婉的抒情风格,含蓄精练的表达方式,在这一时期都臻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