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水的鱼微盘下载:着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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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和水平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郭永平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7日 14:0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严肃党纪政纪、维护群众利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使命和根本职责,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核心内容和集中体现。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和群众工作的新期待,迫切要求我们坚持执纪为民导向,恪尽维护民利职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执纪为民导向,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任务
       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反腐倡廉建设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大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触及群众容忍底线。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就会削弱反腐败工作成效,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执纪为民根本要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巩固和保障党的执政地位中的重大作用,已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从2008年开始,我们围绕践行执政为民要求、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大调研”活动,形成了4158份调研报告和一批调研成果。通过深入调研,我们认识到,必须把执纪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和原则,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根本任务,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核心和关键。在工作理念上,把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工作思路上,既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既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又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工作部署上,把群众利益至上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分析问题、制定政策、出台举措、推动工作的每个环节。在工作方略上,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靠制度创新深化和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恪尽执纪为民职责,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落实执纪为民要求,关键是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形成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2009年以来,陕西省先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和“执行落实年”活动,集中推出“十项制度”等创新成果,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关注民生”,健全监督检查常态机制。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民生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表明,只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才能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为了推进监督检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议制定统一的监督检查工作条例,从法规上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要找准工作定位,加强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牵头不包办、协调不代替;要把握检查重点,把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工程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突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要改进方式方法,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围绕“秉公用权”,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坚持依靠制度防止公共权力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一要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寻租非法牟利。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关键是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我们在全省农村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弥补了村民自治组织架构中缺乏监督的制度性缺陷,预防了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发生。去年以来,全省农村信访量和案件下降40%以上。二要约束领导干部,防止利用职权与民争利。以贯彻《廉政准则》为主线,细化廉洁自律规定,硬化检查落实措施。我们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纪委委员现场质询,重点评议廉洁自律和秉公用权情况,收效明显。三要推进市场化运作,防止行政干预不当损害民利。健全产权交易、资源开发等方面市场化运作机制和交易平台,减少和规范公共权力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我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公开招投标制度,通过阳光操作、公平竞争,有效防范了腐败问题发生。
       围绕“维护民利”,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一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民主决策制度。对民生重大事项,实行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群众评议、民主决策。我们推行“一把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避免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策侵害群众利益。二是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制度。健全政策执行、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工作流程。我们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压缩中间环节虚高利润,药价平均降幅50.8%。三是建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防控制度。对行使职权的整个流程实行有效控制,做到超前防范。我们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职能部门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按照发生几率及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前移了监督关口。
       围绕“凝聚民心”,健全直查快办纠错机制。一是健全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规范,明确启动条件、调查程序、时限要求。二是实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制度。我们出台《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32种行为的问责方式和处理规定。三是围绕社会关切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做到治理一个领域、解决一批问题。四是下移办案重心,积极运用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和重点案件下查一级等办法,加大惩治力度,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成效。我们在全省建立463个办案协作区,整合乡镇办案力量。今年以来,省市县乡四级联动,集中对8592件损害群众利益的举报线索逐一排查,立案10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8人。
      
提升执纪为民能力,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
       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与执纪为民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提升执纪为民能力和水平。
       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根本,改革基层纪检监察运行模式。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实行全员办信办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进行合理调整,重点解决群众诉求。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便民接访机制。完善举报网络,建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开通“民情直通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三是创新处置方式,建立核查调解机制。实行信访主办人和分类处置制度,提高举报核查率,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推行县乡纪检监察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被点名领导包协调、包督办,使大量问题就地解决。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调解评判,将涉及群众利益问题一次性处理到位。
       以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为基础,搭建社会参与、合力反腐平台。一是将“问计于民”制度化,把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作为反腐倡廉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将“问廉于民”程序化,把听证、民主评议、网上调查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三是将“问效于民”规范化,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四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监督。
       以落实维护民利责任为保障,创新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内外结合的责任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要内容,出台检查考核具体办法,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实行“一票否决”。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设立督查机构,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推行量化绩效考核,形成上下联动、落实有力的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