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日语需要多久:最新发票犯罪案例及评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18:39:05
海南省某工贸公司利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商业汇票贴现案

    近一时期,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海南省某工贸公司在某商业银行贴现汇票时提供的2份增值税发票进行协查,通过对发票所涉及的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等有关情况延伸检查,发现购货单位、货物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款等内容均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受票单位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也未在账簿中列支相应成本。对发现的问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反馈海南省银监会。在海南省银监会的监督下,该商业银行在该公司的另一账户上成功追回采取虚假手段骗取的汇票贴现款3000万元。



辽宁省破获一房地产公司利用虚假发票偷税案

2010年1月至3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在实施对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成功破获辽宁某房屋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发票偷税案。经查,该公司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通过利用虚假发票、虚构业务、多列成本费用、虚开发票,重复列支,多列开发成本等手段偷逃税款。此案共查处非法发票份数1016份,查补税款3630万元,加收滞纳金1090万元,罚款5550万元。

青岛市税务、公安机关联合摧毁一骗购倒卖发票窝点

2010年4月,青岛市地税局、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摧毁一虚假注册公司骗购、倒卖发票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尤某。经查,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自2008年7月成立以来,犯罪嫌疑人虚假注册两个公司,利用虚假注册的公司骗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11750份,并通过互联网、收集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倒卖发票,涉及全国28个省、70余(地)市,开票金额高达6697万元,受票单位涉及2576个。2010年12月,该案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朱某、尤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朱某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尤某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安徽某空壳企业骗购普通发票对外出售案

2009年7月中旬,安徽省蚌埠市国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联手捣毁了一处借空壳企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女),现场缴获普通发票1352份、印章50枚。经查,自2006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分别以自己或家族成员名义,先后注册15家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各类普通发票共计456本、1.14万份,以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9000余份,涉案金额近亿元,非法获利上百万元。目前,税务机关通过线索已查处受票企业单位235家,查补税款、滞纳金322万元,罚款198万元。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已分别被依法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

山西省太原市捣毁一特大制售假发票网络

2010年5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税务机关在前期三个月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出动人员100余名,分成三个小组开始收网行动,捣毁发票窝点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查获制假机器设备44台、印模1000余枚,收缴154种虚假发票共计450余万份,范围涵盖太原市各个行业和领域。
财税专家王新提醒您现阶段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大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重点查处建筑安装、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有关涉税犯罪也进行了修订,二十七、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十四、删去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一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以上修订加大发票涉税犯罪的力度。现阶段深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的要求,严厉查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买方市场”虚假发票工作。在严历打击发票犯罪的背景下,各位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评估发票犯罪的风险,做到“凡事三思方举步”不要碰“高压线”,在企业内部作好发票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提前筑起“防火墙”,才能确保企业安全、健康、正常、有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