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视频你是另一个我: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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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號: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取得重大成果
2001-08-26 16:30:43
全國農業普查辦公室
關於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快速匯總結果的公報
第1號
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取得重大成果
根據國務院決定,在意大利政府和聯合國糧農組織的援助下,我國自1994年開始,經過三年精心準備,于1997年1月正式展開了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到目前為止,已順利完成了前期準備、入戶登記、質量檢查和主要指標數據快速匯總等階段的工作,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雖然全部大規模的數據處理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但事後質量抽查和主要數據分析評估的結果表明,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是認真、紮實、高效的,所取得的數據是科學、可信、可貴的,實現了高標準、高質量的目標要求,已經取得了重大成果。

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像是全國範圍內(不含港、澳、臺,下同)各種類型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農村住戶、鄉鎮企業、行政村和鄉鎮。時點標準是1997年1月1日,時期標準是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在1個月的時間內,完成對全部38個調查項目、687個指標的入戶登記。不僅範圍廣、內容多,而且時間緊、任務重,涉及到政府、部門和社會的方方面面,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為了取得科學、可靠的數據,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農業普查任務,各級農業普查機構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作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
1、建立了一套完備的組織網絡和工作網絡。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司法、解放軍等部門都層層組建了農業普查領導機構及其辦公室,分別負責農業普查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
2、制發了《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方案》。這套方案包括普查辦法、普查表和指標解釋、實施細則。各地都嚴格執行了這個方案。
3、選聘和培訓了一支合格的普查隊伍。各地根據全國農普辦提出的條件要求,選配了724萬名普查工作人員,舉辦了14萬期培訓班。農業普查的寶貴數據就是由這支高素質的農業普查隊伍採集而來。
4、進行了各個層面的農業普查試點。1996年3月至4月,全國農業普查辦公室在廣東省中山市組織開展了國家級綜合試點,在此基礎上對普查方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以後陸續開展了各省(區、市)、地 (市)、縣(市)和鄉鎮一級的試點。通過普查試點,各地的工作人員積累了工作經驗,為正式普查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基礎。
5、開展了大規模的現場登記工作。1997年1月,全國各地同時開始了農業普查的入戶登記工作,7百多萬普查工作人員對全國2億1千4百多萬個農戶、74萬多個行政村、4萬3千多個鄉鎮和140萬個鄉鎮企業進行逐個查點和填報。普查登記完畢後,各地依照各種平衡關係和人工邏輯檢查規則,逐表逐項地進行了審查和互查。對發現的問題,再次入戶核對,據實糾正。
6、組織開展了主要指標數據的快速匯總和評估論證工作。為了及早發佈普查成果,全國農業普查辦公室選取了68個主要指標進行了逐級快速匯總,並組織各級農普機構對快速匯總結果進行了評估。
7、農業普查數據的計算機匯總工作正在緊張進行。對2億1千4百多萬農村住戶調查表的數據採用了光電錄入的方式進行處理,全部數據處理工作計劃于1998年完成。

作為本世紀全球最大規模的統計活動,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具有五個基本特點:
1、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十分重視農業普查工作,多次召開會議,親自動員,聽取彙報,部署工作。各級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親自過問、直接組織了這項工作,僅現場調查期間全國各級黨政領導深入現場就達120萬人次,其中省級以上領導240多人次,地級領導6000多人次,確實體現出了政府行為的特點。
2、廣泛的社會動員。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制播農業普查電視宣傳節目9萬多期(次),播放專題廣播節目176萬多期(次),播發宣傳稿件108萬篇,張貼宣傳標語3600多萬張。有效的宣傳動員,消除了人們的思想顧慮,贏得了農民群眾和農村基層工作人員對農業普查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3、科學的工作方法和手段。為了完成好這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各級農業普查辦公室以系統論、信息論等科學方法調度農普工作,保證各項工作環環相扣、有序運行。這次農業普查首次大規模地應用了光電錄入設備和技術處理數據,並將建立起數據量最大的分戶、分村、分鄉(鎮)和分企業的數據庫,充分發揮了現代科技的作用。
4、必要的工作條件。為了完成好農業普查這項系統工程,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文件(國發【1994】60號)關於分級負擔的原則,積極籌劃農業普查經費,保證了普查工作的基本需要。一些財政非常困難的地方,也都對農業普查給予了傾斜。
5、講奉獻、肯拼搏的普查隊伍。農業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得益於千千萬萬個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艱苦細緻的勞動。為了獲得真實可靠的普查數據,他們不怕苦、不怕累,兢兢業業、努力工作,涌現了許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跡。有省吃儉用為農業普查捐款的,有遭遇地震捨棄財物首先搶護普查表的,有親人傷病顧不上照顧堅持工作的。很多人帶病堅持工作,有的同志為農業普查獻出了寶貴的生命。他們那高尚的精神風貌和突出的工作業績將與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的豐碩成果一道載入史冊。

通過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掌握了大量科學、可靠、可貴的基本數據,搞清了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家底,進一步了解了農村社會經濟的運行狀況,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搞清了農業和農村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和結構;
二是搞清了農村從業人員的數量、素質和行業、地域分佈;
三是搞清了主要農業機械和設備的數量和結構;
四是搞清了耕地的數量、質量和結構;
五是搞清了鄉村社區環境和基礎設施狀況;
六是搞清了建制鎮的規模和社會經濟狀況。
為了充分驗證這些普查數據的質量,在現場調查結束以後,全國農業普查辦公室按照國際通行的作法,採取隨機起點、等距抽樣的科學方法,在全國範圍內直接抽選了201個縣、市,870個普查小區的40577戶農村住戶,進行了封閉式的事後質量抽查。質量抽查結果顯示,現場登記誤差都在允許範圍內,表明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現場登記工作的質量是高的,所取得的數據是準確的、可靠的。隨後各地都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農業普查手工匯總數據質量進行了多種方式的評估分析,將評估情況向當地政府作了彙報,並徵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各地政府普遍認為,農業普查手工匯總結果真實可靠,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
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重大成果,對促進農業、農村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首先,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農村和農民狀況是我國最重要的國情。通過這次農業普查,我們摸清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家底,填補了基礎性數據的空白,為黨和政府掌握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的真實情況,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基本國策以及農業、農村發展戰略儲備了重要的基礎性數據,對於促進下個世紀我國農業、農村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其次,普查結果顯示,常規農村統計的信息總體上是可靠的,在服務黨政領導決策方面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但是,由於社會、歷史等各方面的原因,某些重要數據一直無法搞準。這次農業普查將農村生產經營單位、耕地面積等基本數據搞實了,形成一套全面反映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狀況的基礎資料,為科學地監測農村社會經濟的運行狀況和國民經濟發展三步走戰略目標的實現程度,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宏觀調控,及時調整國民經濟投資和分配政策,幫助農民脫貧致富、奔向小康,確保實現“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供了決策依據。
最後,通過這次農業普查,為建立和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滿足新國民經濟核算要求、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村統計調查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農村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和結構
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對全部農村住戶、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非農鄉鎮企業進行了全面查點。通過這次普查,第一次查清了農村住戶的類型及其規模;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的類型及其規模;非農鄉鎮企業單位的類型及其規模。現將這部分普查數據的快速匯總結果公佈如下:
一、農村住戶的規模及結構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住戶的結構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農業戶所佔比重下降,非農業戶所佔比重提高。純農業戶所佔比重下降,兼業戶所佔比重提高。
1996年末,全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村住戶數快速匯總結果為21455.74萬戶。根據事後質量抽樣調查隨機抽選的40576個農村住戶資料計算,在全部農村住戶中,農業戶所佔比重為90.47%,非農業戶佔9.53%。在全部農業戶中純農業戶佔62.81%,農業為主兼營非農業的戶佔30.57%,非農業為主兼營農業的戶佔6.62%。
從東中西部地區來看,東部地區共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村住戶為8740.91萬戶,佔全國總數的40.74%;中部地區7420.76萬戶,佔34.59%;西部地區5294.07萬戶,佔24.67%。由於東部地區經濟發展快於中西部地區,而表現在農業戶、非農業戶、農業兼業戶所佔的比重也極不平衡,東部地區農業戶所佔比重明顯低於中西部地區(見表1)。
表1:東中西部地區農村住戶經營產業結構
農村住戶為100(%)
農業戶為100(%)
農業戶比重
非農業戶比重
純農業戶比重
農業兼業戶比重
非農兼業戶比重
東部地區
84.71
15.29
55.24
34.90
9.86
中部地區
94.53
5.47
66.70
28.56
4.74
西部地區
95.80
4.20
70.27
26.01
3.72
二、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規模與結構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出現了公有制經濟為主導,多种經濟成分競相發展的局面。就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來看,公有制單位(即國有加集體)佔主導地位的格局沒有改變。在堅持和發展公有經濟為主體的前提下,各地積極鼓勵了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的發展;在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了適度規模經營。根據快速匯總結果,1996年末,全國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35.63萬個,其中國有3.68萬個,集體21.26萬個,兩者佔總量的69.98%;私營、個體單位7.46萬個,佔20.96%;外商、港澳臺單位0.13萬個,佔0.36%;聯營單位3.10萬個,佔8.70%。
從經營類別來看,在全國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中,經營種植業為主的單位有14.41萬個,畜牧業為主的單位有3.55萬個,林業為主的單位有11.38萬個,漁業為主的單位有6.29萬個。這些單位雖然從業人員數較少,但經營的農業用地面積和牧業數量則較多(見表2)。
表2:全國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經營規模
數 量
平均每個單位
從業人員(人)
8400303
23.57
耕地面積(公頃)
6349928
17.82
園地面積(公頃)
1153198
3.24
有林地面積(公頃)
43758122
122.80
牧草地面積(公頃)
19522614
54.78
漁業養殖面積(公頃)
2062065
5.79
大牲畜年末存欄數(頭)
3593936
10.09
豬年末存欄數(頭)
17264391
48.45
羊年末存欄數(只)
13050867
36.62
從東中西部地區來看,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東部地區較多,達17.32萬個,佔全國總數的48.60%;中部地區11.78萬個,佔33.08%;西部地區較少,只有6.53萬個,佔18.32%。各地區公有制單位(即國有加集體)均佔主導地位,但私營、個體、聯營、外商、港澳臺辦的單位,東部地區的比重明顯地高於中西部地區的比重(見表3)。
表3:東中西部地區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
經濟類型結構
東部地區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
數量(個)
比重(%)
數量(個)
比重(%)
數量(個)
比重(%)
合計
173183
100.00
117869
100.00
365299
100.00
國有
11543
6.67
16475
13.98
8760
13.42
集體
84247
48.65
86318
73.23
42046
64.39
私營
3786
2.19
1151
0.98
1032
1.58
個體
48161
27.81
10769
9.14
14.99
聯營
24304
14.03
3055
2.59
3629
5.56
外商
338
0.20
44
0.04
18
0.03
港澳臺
804
0.46
57
0.05
23
0.04
分省來看,福建、山東、廣東三省的外商所辦的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佔全國總數的53.50%;港澳臺辦的佔77.49%。江蘇、廣東兩省的個體所辦的非農村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佔全國總數的47.11%。
三、非農鄉鎮企業的規模與結構
我國農村的鄉鎮企業,堅持了以農村集體經濟為主體,多种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原則。自1984年以來,鄉鎮企業的發展出現了“異軍突起”的局面,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和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次普查數據的快速匯總結果來看,1996年末,全國非農鄉鎮企業的總個數達139.77萬個,其中,鄉鎮辦231.02萬個,村辦51.18萬個,聯戶辦和戶辦57.57萬個。鄉鎮辦和村辦的企業佔總數的58.81%。鄉鎮企業從業人員5298.45萬人,平均每個企業從業人數為37.91人。
從行業類別來看,在全國非農鄉鎮企業中,工業企業最多,批零貿易業、建築業也佔有一定的比重,交通運輸業、社會服務業和其他第三產業較少(見表4)。
表4:全國非農鄉鎮企業行業類別結構
數量(個)
比重(%)
合計
1397725
100.00
工業
1128158
80.71
建築業
88029
6.30
交通運輸業
24333
1.74
批零貿易餐飲業
112752
8.07
社會服務和其他業
4432722187
3.171.59
從東中西部地區來看,非農鄉鎮企業在各地區所佔的比重極不平衡,東部地區達278.25萬個,佔全國總數的455.27%;中部地區544.08萬個,佔531.53%;西部地區518.45萬個,只佔2113.20%。各地區鄉、村組織興辦的集體所有制的企業均佔主導地位,聯聯戶辦和戶辦企業東部和部和中部地區的比重較高、西部地區的比重較低,戶辦企業西部地區的比重比東部和中部地區的比重略高較高,西部地區的比重略低(見表5)。
表5:東中西部地區非農鄉鎮企業結構分佈情況
東部地區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
數量(個)
比重(%)
數量(個)
比重(%)
數量(個)
比重(%)
合 計
232772497
100.00
440516
100.00
506184476
100.00
鄉鎮辦
162257
421.00
9085390903
20.62
5703657015
130.91
村 辦
293856
038.03
160425
36.42
60957604
31.23
聯戶辦
101948
213.20
69945
15.87
4117438
59.45
戶 辦
213171
27.76
119293
27.08
42052419
128.42
分省來看,沿海的江蘇、浙江、山東、廣東四省的鄉鎮辦和村辦企業就分別佔全國總數的36.46%和33.61%;浙江、河北兩省的聯戶辦的企業佔全國總數的27.81%;廣東、浙江兩省的戶辦企業佔全國總數的23.77%。
第3號
農村從業人員和農業機械
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對農村從業人員,農業科技人員和主要農業機械進行了全面查點。通過這次普查,對全國農村從業人員總量、結構和跨地區流動情況,農村科技人員狀況,農業機械化裝配水平等有了全新的了解。現將這部分普查數據的快速匯總結果公佈如下:
一、農村從業人員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人口的增長、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村住戶的從業人員增加,非農業從業人員比重提高,勞動力流動的範圍擴大。
1、農村從業人員總量及行業結構
全國農業普查數據快速匯總結果顯示,1996年末,全國農村從業人員為56085.58萬人。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村戶數21455.74萬戶計算,戶均從業人員數為2.61人;其中,從事農業人員為42441.19萬人,佔75.67%;從事非農業人員13644.39萬人,佔24.33%。
從東、中、西部地區來看,東部地區共有農村從業人員22426.02萬人,佔全國總量的39.99%。中部地區農村從業人員為19434.45萬人,佔全國總量的34.65%。西部地區農村從業人員為14225.11萬人,佔全國總量的25.36%。由於東部地區農村經濟發展快於中西部地區,而表現在從事非農業人員所佔比重,東部地區也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見表1)。
表1 東、中、西部地區農村從業人員行業結構
從事農業
佔從業人員
從事非農業
佔從業人員
人員(萬人)
比重(%)
人員(萬人)
比重(%)
東部地區
14914.13
66.50
7511.89
33.50
中部地區
15524.61
79.88
3909.84
29.12
西部地區
12002.45
84.38
2222.66
15.62
2、農村從業人員性別、勞動年齡結構
根據全國事後質量抽樣調查隨機抽選的40576個農村住戶資料計算,在勞動年齡內的農村從業人員佔農村從業人員總數的88.89%,其中,男性佔47.33%,女性佔41.56%;超過或低於勞動年齡的從業人員佔全國農村從業人員的11.11%,其中,低於勞動年齡(15歲及15歲以下)的佔1.25%,超過勞動年齡(男性60歲及60歲以上,女性55歲及55歲以上)的佔9.86%。勞動年齡外的從業人員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輔助勞動。
3、農村從業人員的從業地區和流向
現有農村從業人員的從業地區主要在當地鄉村,但離開本鄉到縣內、省內和省外從業的人員也佔一定的比重,農村的就業問題已不只限于在農業和農村內部。根據快速匯總結果,全國農村從業人員中,在本鄉內從事勞動的從業人員為48862.98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87.12%;在本鄉以外從事勞動的從業人員為7222.6萬人,佔12.88%;其中,在本縣外鄉從事勞動的為2735.40萬人,在本省外縣從事勞動的為2123.70萬人,在外省從事勞動的為2363.50萬人。
分東中西部地區來看,由於東部地區農村經濟較為發達,在本鄉以外從業人員的數量較多,流動人員所佔比例較高;中、西部地區農村從業人員的流動數量較少,流動人員所佔比例較低(見表2)。
表2 :東、中、西部地區在本鄉(鎮)及以外地區從業的人員比重
在本鄉
佔從業人員
在本鄉以
佔從業人員
從業(萬人)
比重(%)
外從業(萬人)
比重(%)
部地區
19021.54
84.82
3404.48
15.18
部地區
17090.62
87.94
2343.83
12.06
部地區
12750.82
89.64
1474.29
10.36
二、農業科技與專業人員
隨著科技興農事業的發展,農村造就和培訓了一批農業科技人員和專業人員,他們為農業持續穩定增長做出了應有的貢獻。根據快速匯總結果,1996年末,全國農村農民科技人員達271.7萬人,佔全國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員總數的0.64%。其中,種植業科技人員204.5萬人,牧業科技人員38.2萬人,林業科技人員16.3萬人,漁業科技人員12.7萬人。農村農民專業人員241.0萬人,平均每個村委會有3.2人。其中,農機員85.8萬人,水管員55.2萬人,電管員100.0萬人。
為了提高科技水平,廣大農民積極參加各種培訓。1996年,農村參加過農業技術培訓的人員達2245.8萬人,佔全國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員總數的5.3%。其中,參加作物栽培技術培訓的人員1203.8萬人,果木園藝培訓的359.5萬人,畜牧飼養培訓的312.7萬人,林業技術培訓的113.4萬人,漁業養殖培訓的51.3人,農業機械培訓的205.1萬人。
我國還有一批在農村的農業事業單位中從事科技工作的人員。1996年,在農村各種農業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中,具有初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達61.3萬人。這批技術力量,為科教興農發揮了骨幹作用。
三、主要農業機械
全國農業機械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根據快速匯總結果,1996年末,全國農村擁有五種主要農業機械(大型拖拉機、小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機動脫粒機、農用運輸車)總量2469.61萬台(輛)。平均每萬名從業人員擁有440.3臺。按五種主要農業機械類別來看,其中,大型拖拉機67.78萬台,小型拖拉機1179.50萬台,聯合收割機11.34萬台,機動脫粒機752.15萬台,農用運輸車458.84萬輛。
分東中西部地區來看,東部地區人均耕地少,水田多,地塊小,小型農機具較多,裝備水平較高,全地區農村擁有五種主要農業機械(大型拖拉機、小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機動脫粒機、農用運輸車)總量1270.27萬台(輛)。中部地區人均耕地較多,旱地多,地塊較大,大中型農機具較多,裝備水平居中,全地區農村擁有五種主要農業機械總量930.72萬台(輛)。西部地區山地較多,農村經濟發展比東、中部地區慢,農機具裝備水平較低,全地區農村擁有五種主要農業機械總量268.62萬台(輛)(見表3)。
表3 :東中西部地區5種主要農業機械擁有量
東部地區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
大型拖拉機(萬台)
26.40
28.87
12.51
小型拖拉機(萬台)
503.88
517.88
157.74
聯合收割機(萬台)
6.67
3.58
1.09
機動脫粒機(萬台)
497.81
206.09
48.25
農用運輸車(萬輛)
235.51
174.30
49.03
第4號
農村鎮區規模及其社會經濟狀況
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對所有的農村鎮進行了全面查點。通過這次普查,摸清了全國農村鎮的鎮區規模及其社會經濟狀況。現將這部分普查數據的快速匯總結果公佈如下:
一、鎮區規模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小城鎮有了大的發展,鄉個數減少,鎮個數增加,鎮區呈一定規模,農村城市化水平提高。根據快速匯總結果,1996年末,全國農村鎮(不包括城關鎮) 16124個,佔全部鄉鎮個數的37.4;每個鎮鎮區平均佔地面積為2.42平方公里,平均總人口4520人,平均非農業人口2072人;鎮區非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45.8%。
從東中西部地區看,東部地區農村小城鎮發展水平大大快於中、西部地區。根據快速匯總結果,東中西部地區鎮個數分別為7478個、4873個、3773個,佔東中西部地區鄉鎮個數的比重分別為54.5%、33.7%、25.3%;鎮區佔地面積、總人口、非農業人口在總量上,從東到西都呈減少趨勢(見表1)。
表1:鎮區佔地面積和人口數量
鎮區佔地面積
(平方公里)
鎮區總人口
(人)
其中非農業人口
(人)
總量
平均每鎮
總量
平均每鎮
總量
平均每鎮
全 國
38978
2.42
72881766
4520
33401692
2072
東部地區
19318
2.58
37461698
5010
16302048
2180
中部地區
13231
2.72
23113762
4743
11067975
2271
西部地區
6428
1.70
12306306
3262
6031669
1599
二、鎮區的企業數量與結構
鎮區企業狀況是決定鎮區社會經濟規模的重要因素。根據快速匯總結果,1996年末,平均每個鎮區的企業為33.4個、企業從業人數為1246人。企業從業人數佔鎮區總人口的比重為27.6%、佔非農業人口的比重為60%以上。從東中西部地區看,東部地區的鎮區企業個數、從業人數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見表2)。
表2:鎮區企業數和企業從業人員數
企業個數(個)
企業從業人員(人)
總量
平均每鎮
總量
平均每鎮
全國
538512
33.4
20092248
1246
東部地區
293627
39.3
12596223
1684
中部地區
163768
33.6
4725567
970
西部地區
81117
21.5
2770458
734
從企業經濟類型看,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在農村小城鎮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根據快速匯總結果,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個數佔企業總數的91.1%、從業人數佔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88%(見表3)。
表3:鎮區企業的經濟類型
企業(個)
比重(%)
從業人數(人)
比重(%)
國有
39958
7.4
4285709
21.3
集體
199871
37.1
11331649
56.4
私營
250734
46.6
2170150
10.8
聯營
37785
7.0
909926
4.5
外商
3000
0.6
438380
2.2
港澳臺
7164
1.3
956434
4.8
從企業的行業構成看,工業與建築業佔的比重較大,是吸納勞動力較多的行業;交通運輸、批零貿易餐飲業和其它第三產業佔的比重較小。根據快速匯總結果,鎮區工業和建築業企業數佔企業總數的49.2%、從業人數佔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84.3%(見表3)。
表4:鎮區企業的行業構成
企業(個)
比重(%)
從業人數(人)
比重(%)
工業
242324
45.0
14242024
70.9
建築業
22661
4.2
2690123
13.4
交通運輸業
38519
7.1
420577
2.1
批零貿易餐飲業
176542
32.8
1822622
9.1
其它業
58466
10.9
916902
4.5
三、農村鎮的集市數量和結構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農村集市貿易有了大的發展。根據快速匯總結果,1996年末,在農村鎮所轄範圍內,由鎮直接管理、經工商部門批准、具有固定場所的集貿市場為30850個,其中:綜合市場20917個,、佔67.8%,專業市場9933個、佔32.2%;平均每個鎮有1.91個集貿市場,其中:1.30個綜合市場、0.62個專業市場。
從東中西部地區看,東中部地區在集貿市場、綜合市場、專業市場的總量和平均數上都高於西部地區(見表5)。
表5:東中西部地區農村鎮集市數量和結構
集貿市場(個)
綜合市場(個)
專業市場(個)
總量
平均每鎮
總量
平均每鎮
總量
平均每鎮
東部地區
13793
1.84
9459
1.26
4334
0.58
中部地區
10364
2.13
6763
1.39
3601
0.74
西部地區
6693
1.77
4695
1.24
1998
0.53
國土資源部 國家統計局
全國農業普查辦公室
關於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主要數據成果的公報
根據國務院決定,我國自1984年開始的全國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截止到1996年全部完成,並將數據成果統一到了1996年10月31日同一時點。這次調查,全國組織了50多萬專業人員,採用航空為主的遙感資料和大比例尺地形圖,全野外實地調查的方法,逐地塊調繪量算面積,查清了每個地塊準確的土地數據。逐級匯總出全國土地類型、數量及分佈。農業土地面積普查是全國農業普查的重要內容之一。這項調查是以全國土地詳查的原始資料為基礎,通過土地變更調查取得分行政村的耕地面積數據。這一重大成果為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有關政策、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各地、各部門編制規劃和計劃等應採用公佈的土地調查數據;農用地轉用、徵用等應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確定的地類、面積為準。全國土地利用現狀數據根據全國土地調查結果變更後,農村土地承包、農業稅賦以及其他涉及農民負擔等現行政策都不作調整。
一、調查的全國主要地類面積
耕地:13003.92萬公頃(19.51億畝)
其中坡度大於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萬公頃(0.91億畝)
園地:1002.38萬公頃(1.50億畝)
林地:22760.87萬公頃(34.14億畝)
牧草地:26606.48萬公頃(39.91億畝)
居民點及工礦用地:2407.53萬公頃(3.61億畝)
交通用地:546.77萬公頃(0.82億畝)
其它為水域和未利用土地。
二、 我國耕地分佈及質量狀況
(一) 耕地面積總量
我國用來種植農作物的耕地面積,包括新開荒地、休閒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它樹木的土地;耕種三年以上的灘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小于1.0米,北方寬小于2.0米的溝、渠、路、田埂。據匯總的結果顯示:截止1996年10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3003.92萬公頃(19.51億畝)。分東中西部地區來看,東西部地區的耕地面積較少,各佔28.4%,中部地區較多,佔4.32%(見表1)。
(二)耕地質量結構
在全國耕地面積中,坡度大於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萬公頃(0.91億畝)。分東中西部地區來看,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主要分佈在西部地區(見表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應當有計劃地逐步退耕還林、還草,改善生態環境。
表1 東中西部耕地分佈情況
地區
耕地面積
佔全國比重(%)
萬公頃
萬畝
東部地區
3695.59
55433.83
28.4
中部地區
5611.89
84178.33
43.2
西部地區
3696.45
55446.68
28.4
表2 東中西部地區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積
地區
耕地面積
佔全國比重(%)
萬公頃
萬畝
東部地區
38.67
580.00
6.4
中部地區
104.00
1560.00
17.1
西部地區
464.00
6960.00
76.5
在耕地面積中,無灌溉設施的耕地比重高於有灌溉設施的耕地,分別佔60.2%和39.8%;分東中西部地區看,東部地區有灌溉設施的比重大,中西部地區的無灌溉設施比重大(見表3)。
表3 東中西部地區有灌溉設施和無灌溉設施的耕地佔各自耕地面積的比重
有灌溉設施耕地比重(%)
無灌溉設施耕地比重(%)
東部地區
57.7
42.3
中部地區
32.9
67.1
西部地區
32.4
67.6
三、土地基本國情未變,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仍是長期任務
在土地面積的調查中,以國際和國內標準的公頃和市畝統一了各地在耕地面積計量中普遍使用但標準不同的“習慣畝”。同時,對耕地的概念和口徑範圍也實行了統一標準,包括了北方寬二米、南方寬一米以下的溝、渠、路、田梗面積。全國耕地面積調查數比經常性的統計年報數大3506.83萬公頃(5.26億畝),主要是耕地面積數據的計量單位和統計口徑標準化了,數據準確了,實際耕地並沒有增加。
從人均耕地看,全國人均耕地面積0.106公頃(1.59畝),仍不到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地區分佈很不平衡。人均耕地大於0.13公頃(2畝)的12個省,主要分佈在東北、西北和西南自然條件較差、糧食產量較低的地區。人均耕地少於0.067公頃(1畝)的7個省(市、區),主要分佈在東南沿海和京津滬三個直轄市。這些地區自然條件較好,糧食產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減少的地區。
我國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後備資源不足。這是我國國情的一個重要特點。因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實現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是我們當前執行基本國策的重要措施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