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宇食味吉他谱:中国历史上的诡辩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23:56:35

中国历史上的诡辩故事

  《诗经·伐檀》中有这么一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它的语调是上扬的强烈反向语调,意思是:“这些大人君子们不是白吃食的吗!”它表达了奴隶们对不劳而获的奴隶主的强烈憎恨。而奴隶主、贵族、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则将该句变为下降的感叹语调,意思是:“这些君子大人们是不会白吃食的啊!”

  有人认为,这些大人君子们是要吃好菜的,“非肉不饱”;也有的人解释说,这些君子大人们是理想的圣君贤相,可使天下太平,他们是不会白吃食的,等等。

  由于语调不同,人们对于同一句诗的理解竟然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别!这些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们偷换语调,严重歪曲、篡改了原意,我们不能不说他们是在玩弄语调混淆式的诡辩术。

  语调是句子里声音的高低变化和快慢轻重,它不仅能表达一定的语气和情感,而且在一定语境中,可以使语义发生变化。比如,为了突出某种特殊的思想情感,就把句子中的某些词语读得较重些。同一句话,假如重读的部位不同,给人的感受也就会不完全相同,甚至还会产生完全相反的意义。诡辩论者往往是通过随意变换某一句话的重音的位置来偷梁换柱,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例如:

  “我们不应讲我们朋友的坏话。”在通常情况下,这是一句很好的话,用以相互告诫,有利于品德修养。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加重“我们朋友”这个片语,即,“我们不应讲我们朋友的坏话。”那就等于说,我们可以随便讲不是“我们朋友”的人的坏话,把这句话的本来意义完全改变了。

  在一艘外轮上,船长和大副之间不和。大副动不动就酗酒,船长常常批评他。一日,大副又酗酒了,船长在记事簿上记道:“大副今天酗酒。”

  次日,大副值班,见船长记其酗酒,灵机一动,提起笔来也记道:“船长今天没有酗酒。”

  当船回港后,港务局的领导检查了记事簿,认为船长和大副都酗酒了,决定都给处分。大副玩弄的实质上是重读法诡辩。他用这种手法不仅欺骗了上司,而且害得船长也受了处分。

  使用偷换重音式诡辩,有时会产生极其荒唐的诡辩效果。比如下面这一论辩:

  老板对出纳员说:“有人对我讲,你偷了我们公司的钱!”出纳员说:“怎么!难道你要我在您这里当出纳员,却要到别的老板那儿去偷钱?”

  老板的重音本来是在“偷”这个音节上,意思十分明确,就是不能偷钱,不应该偷钱。可是出纳员却将重音偷换到“我们”上来理解,而将对方的话歪曲成“偷的钱为什么是我们公司的而不是别的公司的”,这样,本来是鼠窃狗盗的丑行,却变得气壮如牛,盛气凌人了。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一些偷换重音式诡辩,如:某工厂办公大楼的水槽上方写着“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几个大字。对此,几个青年人展开了一场争论。甲:“‘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就是说,可以倒好茶叶。”乙:“你这理解略嫌片面。应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剩茶叶以外,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边倒。’”丙:“你们俩都是在瞎说!”甲和乙所以是瞎说,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偷换重音式诡辩。

  偷换重音式诡辩,主要是诡辩者有意无意地歪曲语句重音的客观标准。他们在进行诡辩时,主要是诉诸于自己对该语句的主观感受,依据自身的价值取向,任意地确定或改变语句重音的位置。

  

 

一、语音语义方面的诡辩

  各民族的语言都是由语音、字形、语义和语境等要素构成的。有些语词音同形不同,因之意义也不同;有些语词音同形也同,但由于语境不同,意义也不同;有些语词形同音不同,意义也不同,等等。

  如果利用音同或音近的条件去表达某种含蓄的意义,就是谐音法。谐音,原本是一种修辞格,其作用在于使思想表达得更含蓄、更曲折,给人印象更深刻些。

  谐音法作为修辞的作用,在于提高感染力,这是语言的艺术,而不是逻辑问题。但是,善于玩弄诡辩的人,却常常借谐音去偷换概念,以达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使之变成了诡辩术。例如:

  《唐阙史》中记载这么一个故事:

  戏子李可及在宫中演滑稽戏,并声称自己精通三教,于是皇帝想考考他。有一次皇帝问:“你既然精通三教,那释迦牟尼是什么人?”李可及信口答道:“妇人。”皇帝听罢大吃一惊,问道:“为什么是妇人?”他振振有词地说:[JP+1]“金刚经云:‘敷坐而坐’,有夫有儿,不是妇人又是什么?”皇帝一听哈哈大笑,又问:“太上老君是什么人?”“也是妇人。道德经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如果不是妇人,怎么会有娠呢?”皇帝又是一笑:“文宣王是什么人?”“也是妇人。论语云:‘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者也。’如果不是妇人,干吗要等待出嫁呢?”

  本来,释迦牟尼、太上老君、文宣王都是男人,但是,李可及根据“敷”、“而”跟“夫”、“儿”音同,“价”跟“嫁”音同,并利用这些音同现象,把他们都说成是妇人,这就非常荒唐可笑了。李可及这种荒唐的回答,就是借助谐音进行的,这只不过是滑稽人说的滑稽话,以博得皇帝一笑而已,如果以此法进行论辩,那就成了不折不扣的诡辩。

  在鲁班的传说中,有个木匠张班受骗的故事:

  据说张班是鲁班的师兄弟,木工手艺也很高超。有一次,张班给一个财主修建台阁,财主和他口头约定:如果修的台阁合他的心意,赏“五马驮银子”,外带“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台阁修好后,财主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半点毛病也找不出来,按约定条件该付给报酬了。这时,财主叫家丁牵来五匹马,并排站在一起,马背上横搁一块大木板,木板上放了一块比手指甲还小的银子。财主说:“这就是‘五马驮银子’。”接着财主拿来用鸡蛋壳装的米粒说:“这就是另外赏你的‘一蛋米’。”然后,财主又从一个纸匣子里拉出了两个蜘蛛,说:“这是‘两蜘蛛’。”最后,他把手指头在只装半杯酒的酒盅里蘸了一下,向前弹动了三下,对张班说:“这是‘三弹酒’!”

  在这个故事中,财主欺骗张三的手法,主要是利用同音异义来偷换概念。把“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肆意偷换成“一蛋米、两蜘蛛、三弹酒”。在这里,财主就是想利用“一蛋米”、“两蜘蛛”、“三弹酒”与“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的谐音,利用“五马驮银子”的歧义,来混淆是非,企图赖账。这种用谐音法偷换概念的诡辩,是对同一律的粗暴违反。

  在诡辩中,诡辩论者往往通过偷换不同的语调来达到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目的,这就是语调混淆式诡辩。人们对《诗经·伐檀》一诗的不同理解,就是语调混淆式诡辩的一个典型的例子。

  《诗经·伐檀》中有这么一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它的语调是上扬的强烈反向语调,意思是:“这些大人君子们不是白吃食的吗!”它表达了奴隶们对不劳而获的奴隶主的强烈憎恨。而奴隶主、贵族、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则将该句变为下降的感叹语调,意思是:“这些君子大人们是不会白吃食的啊!”

  有人认为,这些大人君子们是要吃好菜的,“非肉不饱”;也有的人解释说,这些君子大人们是理想的圣君贤相,可使天下太平,他们是不会白吃食的,等等。

  由于语调不同,人们对于同一句诗的理解竟然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别!这些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们偷换语调,严重歪曲、篡改了原意,我们不能不说他们是在玩弄语调混淆式的诡辩术。

  语调是句子里声音的高低变化和快慢轻重,它不仅能表达一定的语气和情感,而且在一定语境中,可以使语义发生变化。比如,为了突出某种特殊的思想情感,就把句子中的某些词语读得较重些。同一句话,假如重读的部位不同,给人的感受也就会不完全相同,甚至还会产生完全相反的意义。诡辩论者往往是通过随意变换某一句话的重音的位置来偷梁换柱,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例如:

  “我们不应讲我们朋友的坏话。”在通常情况下,这是一句很好的话,用以相互告诫,有利于品德修养。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加重“我们朋友”这个片语,即,“我们不应讲我们朋友的坏话。”那就等于说,我们可以随便讲不是“我们朋友”的人的坏话,把这句话的本来意义完全改变了。

  在一艘外轮上,船长和大副之间不和。大副动不动就酗酒,船长常常批评他。一日,大副又酗酒了,船长在记事簿上记道:“大副今天酗酒。”

  次日,大副值班,见船长记其酗酒,灵机一动,提起笔来也记道:“船长今天没有酗酒。”

  当船回港后,港务局的领导检查了记事簿,认为船长和大副都酗酒了,决定都给处分。大副玩弄的实质上是重读法诡辩。他用这种手法不仅欺骗了上司,而且害得船长也受了处分。

  使用偷换重音式诡辩,有时会产生极其荒唐的诡辩效果。比如下面这一论辩:

  老板对出纳员说:“有人对我讲,你偷了我们公司的钱!”出纳员说:“怎么!难道你要我在您这里当出纳员,却要到别的老板那儿去偷钱?”

  老板的重音本来是在“偷”这个音节上,意思十分明确,就是不能偷钱,不应该偷钱。可是出纳员却将重音偷换到“我们”上来理解,而将对方的话歪曲成“偷的钱为什么是我们公司的而不是别的公司的”,这样,本来是鼠窃狗盗的丑行,却变得气壮如牛,盛气凌人了。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一些偷换重音式诡辩,如:某工厂办公大楼的水槽上方写着“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几个大字。对此,几个青年人展开了一场争论。甲:“‘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就是说,可以倒好茶叶。”乙:“你这理解略嫌片面。应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剩茶叶以外,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边倒。’”丙:“你们俩都是在瞎说!”甲和乙所以是瞎说,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偷换重音式诡辩。

  偷换重音式诡辩,主要是诡辩者有意无意地歪曲语句重音的客观标准。他们在进行诡辩时,主要是诉诸于自己对该语句的主观感受,依据自身的价值取向,任意地确定或改变语句重音的位置。

在自然语言中,一词多义者甚多。诡辩论者往往利用自然语言的这个特点,或制造语言歧义,或混淆语义,或偷换词义,或曲解词义,以此来达到其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

  日常生活中,语言歧义现象随处可见。如有师徒对话,师傅:“你怎么上班看书?”徒弟:“我看的是杂志。”师傅:“杂志也是八小时以外看的。”徒弟:“对,我看的就是《八小时之外》。”师傅无言以对。徒弟在这里就是运用语词多义法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诡辩。第一步用看杂志否定看书。第二步,把师傅讲的“八小时之外”的业余时间,曲解成《八小时之外》杂志。

  又如,有个老方丈问众僧:“有一个偈子的内容是:绵绵阴雨两人行,奈知天不淋一人?你们能说出其中的道理吗?”一个和尚说:“这里因为有一个人穿了蓑衣,另一个没穿。”另一个和尚说:“这是下的局部性阵雨,所以一个挨了淋,另一个没挨淋。”还有一个和尚说:“这是因为一个人走在路当中,另一个人走在屋檐下。”互相之间争论不休,毫无结果。

  最后方丈出来解释说:“你们众人都执著于‘不淋一人’的字眼儿,当然就无法发现真相了。说是‘不淋一人’,那不是说两个人都淋湿了吗?”

  这里的“不淋一人”就是有歧义的,它可以表示为有一个人没淋湿,也可以表示为不会只淋湿一个人,而是两个人都淋湿了。老方丈正是利用这种歧义将众僧难倒的。

  语言歧义能造成误解,也能借此来进行诡辩。下例中的财主就是借助歧义来进行诡辩的。

  有一天,几个穷人来到财主家。他们对财主说:“我们有事求你帮助,希望你不要拒绝。”财主回答说:“我将尽力而为。”来人说:“第一,请你答应借一千金币给我们的一个朋友,他急需钱用,我们大家都愿意为他担保。第二,请你答应,让他一年以后归还。”财主接着说:“朋友们,如果人家提出要求,而某人只答应一半,那也不算吝啬了吧!”大家同声回答:“那当然。”于是,狡猾的财主说:“既然这样,那么,我就答应一半吧!我同意满足你们的第二个要求,出于对各位的尊敬,我甚至可以把借期延长到两年,不过,请去向别人借吧!”

  “答应条件的一半”,本来是说答应借钱数目的一半,财主却利用这句话的含混性和歧义性,将其偷换成两个条件中的一个了,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借助歧义式诡辩。

  我们要想揭穿对手借助语言歧义的诡辩伎俩,首先就必须明确有关概念、命题的确切含义。概念、命题的含义明确了,借助歧义式诡辩也就无法得逞了。比如:甲、乙两人互相辩诘输赢。甲对乙说:“请你回答一个问题,如果对了,我请你喝酒;答错了,你请我喝酒,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只能回答一次。”乙说:“好,请出题吧!”甲说:“日大还是月大?”乙听了后想了想说:“在我回答之前,请你先解释一下,你所说的‘日’和‘月’的含义是什么?”甲听了难为情地一笑:“你问得好,就算你赢了!”

  “日”、“月”本身就有歧义,它们谁大谁小也有歧义。它们既可以表达为天体的“太阳”、“月球”的意思,这时“日”大于“月”;它们还可以表示时间单位的“一天”、“一月”的含义,这就是“月”大于“日”。乙一眼识穿对方的诡辩意图,首先要求对方明确“日”、“月”的含义,因而使对方的诡辩宣告破产了。

  语言中的词在新造出来时,意义总是单一的,这是它的原始义;随着语言的发展,后来演变出许多新的意义,这种意义称为转义。原始义和转义本来是有区别的,但是诡辩论者则经常故意在它们之间制造混乱。请看这么一段诡辩:

  甲:“我最近发现,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男的。”乙:“不对,不明明还存在妇女半边天么?”甲:“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论语·颜渊》中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意思就是说,天下的人都是兄弟,而所有的兄弟都是男的,所以天下的人都是男的。”

  “兄弟”本来是指哥哥和弟弟的意思,在这种意义的基础上,人们应用比喻的方式产生了一种转义,即“团结友爱”的意义。这种转义又叫比喻义,原始义与比喻义是有区别的,而甲却故意混淆这之间的区别以混淆是非,这只能算是诡辩。

  语义有时会具有某种流变性。同样的词或句子,在不同的交际环境中,在与不同的语言单位组合的过程中,意义可能会有差异,甚至会发生意义的转移。诡辩论者常常会利用语义的这种流变性,期望它在不知不觉之中,转向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对手的方面,进而将对手制服。请看下面这则推论:

  

  人是动物,

  小李是人,

  所以小李是动物。

  这一推论,从推理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误,并且大小前提都是真的。但是这一结论,小李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接受的。这是因为大前提中“人是动物”中的“人”是作为生物的人;小前提“小李是人”中的“人”既可以作为生物的人,又可以作为社会的人;而在结论中,小李这个人却不仅仅是指生物的人,这之间的意义呈现了明显的流变性,发生了变化和转移,所以小李当然不可能接受将他与畜牲等同这一骂人性质的结论了。

  语言中的词,还有读音和形体相同,意义也有一定联系的所谓兼类现象,但它们在不同的语境中却属于不同的词类,具有不同的词汇意义。在论辩中,诡辩论者也会故意利用这种词的兼类现象,来混淆是非。比如有这么一段诡辩:

  有一次,甲乙两人打赌。甲说:“铁锤锤鸡蛋锤不破!”乙说:“锤得破!”甲争辩说:“锤不破!”他们争来争去,没有结果,于是双方请来证人,立下条约:“铁锤锤鸡蛋,锤不破,乙请一桌酒席;锤破了,甲请一桌酒席。”乙拿来鸡蛋和铁锤,用铁锤使劲打下去,鸡蛋碎了。乙说:“这不是破了吗?”甲满有理由地说:“蛋是破了,可我说的是锤不破啊!”

  在“铁锤锤鸡蛋锤不破”这一语句中,第一个“锤”是名词,表示一种工具;第二个“锤”是动词,表示一种动作行为;第三个“锤”可以理解成名词,也可以理解成动词,似乎都说得通。甲正是利用这一类兼类现象,使乙上当受骗。类似的诡辩还有不少,例如:

  “奖给你西服一套。”“套”作为量词,奖给对方一套西服;也可作动词,用西服在你身上套一下,就算是奖赏。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有不少人利用这种诡辩手法进行欺诈。故在碰到此类诡辩者时,我们可要特别当心,千万别上当。

  偷换词义,也是一种利用语义进行诡辩的方法。明朝著名作家冯梦龙在一篇《杂语》中谈及此法时,编撰了这样一个故事:或问:“孔门七十二贤人,已冠者几人?未冠者几人?”答者曰:“已冠者三十人,未冠者四十二人。”问:“何证?”曰:“论语云:‘冠者五六人’,五六得三十;‘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人也。”

  《论语》中说的五六人、六七人,本指少数人,故事中的“答者”却偷换原意,把它变成乘法中的乘数和被乘数了。

  过去有一种专门搞迷信活动的算命、猜字先生,吹嘘自己能推算人的命运,测定人间的吉凶祸福,其实他们往往是利用某些特殊语句结合后形成的多重含义,施以诡辩术来骗人。例如,有人想问问自己父母的生死情况,算命先生会说:“父在母先亡。”父母死亡的情形有五种可能性:父在母死;母在父死;父母均死,但父先死;父母在,但母将先死;父母同时死。在这五种可能性中,仅最后一种可能性极小,除意外事故外,一般不会出现。一句“父在母先亡”,在五种情况下全都能解释通。其实算命先生什么断定也没下,他只不过是利用“在”这个词的多义性,进行诡辩罢了。

  

  据说,古时候有个算命先生,自称能知过去、测未来,会算出前后三百年之事。一天,有三个秀才上京赶考,看到算命先生能神机妙算,便去问他:“我们此行能考中几个?”算命先生装模作样,闭上眼睛,口里念念有词,掐指一算,神气地伸出一个指头来。秀才们问他是什么意思?算命先生故弄玄虚地说:“此天机不可泄露也!”任凭秀才们一再追问,他死也不肯再说了。秀才们走后,旁边的弟子问道:“师傅,你刚才伸出一个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算命先生看看旁边无人,就轻声对弟子说:“他们一共有三个人,如果一个考中,这个指头就表示考中一人,如果有两个考中,就表示落榜一人,要是三人都考中,那就表示一齐榜上有名,若是三个人都没考中,就表示一个也没有。待他们考完回来再来问我时,我就这样见机行事。他们保准会说我是活神仙。”弟子听后若有所悟地说:“神机妙算,原来如此!”

  利用语言歧义进行诡辩的方法,还有一种叫故意曲解法。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古往今来的诡辩论者惯用的一种手法。隋朝人侯白撰写的《启颜录》中有一个故事说:

  隋朝有人敏慧,然而口吃。杨素每闲闷,即招与聚谈。尝岁暮无事对坐,戏之云:“有大坑深一丈,方圆亦一丈,遣公入其中,何法得出?”此人低头良久,乃问:“有梯否?”素曰:“只论无梯,若论有梯,何须更问?”其人又低头良久,问曰:“白白白白日?夜夜夜夜地?”素云:“何须白日夜地?若为得出?”乃云:“若不是夜地,眼睛不瞎,为甚误入入里许?”素大笑。

  故事里杨素所问的“遣公入其中,何法得出”,问题清清楚楚是怎样从坑里出来。这点辩者也是明明白白,但辩者的回答是节外生枝,避实就虚,左旋右绕,把问题绕成:在晴天白日我怎么能掉进大坑里去呢?辩者靠故意曲解法,取消了问题,摆脱了窘境。但其方法却是诡辩。

  民国初期作家徐卓呆在《笑话三千》中曾写过一个以“互迁”代替搬迁的故事:

  一人极好静,而所居介于铜、铁匠之间,朝夕噪音聒耳,苦之,常曰:“此两家若有迁居之日,我愿作东款谢。”一日,二匠忽并至曰:“我等且迁矣,足下素许作东,特来叩领。”问其期日,曰:“只在明日。”其人大喜,设酒肴奉饯盛款二匠,酒后问曰:“汝二家迁于何处?”二匠同声对曰:“我迁在他屋里,他迁在我屋里。”

  故事中主人所说的“迁居”,是要求二匠搬走,远离其家,以免锻击声之干扰;而二匠故意曲解主人之意,搞得主人哭笑不得。他们互迁不仅没有消除噪声,而且还白搭上一顿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