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剑奇谭1阵容:专家称未来30年中国改革将从经济转向社会政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37:28

  社会管理创新的基层抓手

  政府承担的职责主要是提供有效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绝不是把公权力延伸到社会每个领域

  文/闵杰

  12月2日,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华北东北9省区市片会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治委主任周永康在会上特别强调,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在基层,要以城乡社区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把社会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

  12月1日,周永康在北京考察了社会管理工作。其中在朝阳区高碑店村的考察内容之一,是同村里的“和事佬”协会、“巧媳妇”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代表交谈,了解这些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情况。

  此前,王乐泉等几位中央社会管理综治委副主任也曾分赴江苏南通、湖北宜昌和四川德阳考察。至此,一轮由该委领导带领、31个省市区相关领导分别参与的全国性考察宣告完成。

  “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四往”的“基层论”成为周永康在考察之后于上述会议强调中颇引人关注之处。“基层原本就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许多群体性事件、社会矛盾都发生在基层,如果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就不会造成这么多上访现象。”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青连斌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

  “去行政化”探索

  近日,由广东省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该省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新规定,拟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由此引发各界对其社会管理探索的期待。

  这份《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本次改革的重点在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核心是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突出“宽进”。

  发生在今年9月的“坤叔事件”是促使其探索社会管理改革的导火索。

  2005年开始,广东东莞的坤叔就一直为他的助学团队争“名分”,因为想以“千分一”为名注册,却屡遭拒绝。当地媒体报道了这一经历后,引起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关注。后者遂作批示:“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努力成为社会公益和社会慈善发展的助推者,而不是障碍。规范社会公益组织发展,重在监管,而不是把‘人’挡在门外。”

  很快,“东莞市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正式注册成功,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坤叔事件的发生,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广东省社会组织的发展。一些以前不敢尝试的改革,现在都在加快进行。”“坤叔事件”的当事人之一、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利伟中称。

  受此事件利好影响,在东莞运行近一年的“蓝衣工人合作社”终于有了合法身份:东莞市蓝衣公益服务中心。

  发起人何忠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蓝衣工人合作社”作为一个致力于普通工人境遇改变的公益支持网络,从正式申请到批准,只用了四天。他认为,如果放在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速度,“按以前的规定和流程,审批成功几乎没有可能性。”

  从全国来看,今年民政部也释放出类似信号,比如明确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意味着上述三类组织的登记门槛大大降低。

  今年,北京市也推出破解社会组织登记难的新办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四大类社会组织,可在民政部门直接申请登记,由民政部门兼任业务主管部门或帮助寻找合适的业务主管部门。

  社会组织薄弱

  在青连斌看来,虽然周永康在上述讲话中更多是强调基层而非社会组织,但是同样作为基层重要元素的社会组织其实“越来越重要”,而现实中其一直未被重视甚至受到制约。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社会组织每年募集资金100多亿元,提供了超过1000万个专兼职工作岗位,这些组织广泛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民政部门承认的社会组织是40 多万,加上未登记的有80 万。但按照清华大学、中央编译局和北京大学等单位所做的调查,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维权组织和临时社会组织应该有300 万。”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些组织未获官方认可,却在勃然生长,尤其是最近十余年。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曾表示,“由于以往政府相关部门不想、不愿、不敢放手让社会组织参与,导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空间相当有限。”

  在任剑涛看来,现在的社会管理处在一种紧张焦虑中,因为长期缺乏社会观念,对社会成长缺乏心理准备、行政准备和资源储备。“基层政府的典型反应是将社会管理视为社会控制,想把这几百万社会组织控制起来,以免成为不稳定因素。”

  “现在很多社会组织鱼龙混杂,比如,现在很多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都在从事公益,而在西方国家,公益组织的准入门槛比经济组织更高。”何忠洲说道。

  据山东省委党校王秋波在今年4月《学习时报》发表题为《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的文章,目前,我国许多社会组织规章制度不完善,由于专职人员过少、财力不足,其既定目标和宗旨很难有效实现。大量的社会组织从政府部门中脱胎出来,形成与政府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自治程度较低。

  同时,他认为,由于法规体系不健全,导致社会组织普遍面临注册难、定位难、信任难、参与难、监管难、吸引人才资金难等难题。

  从“撑船”到“掌舵”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责任教授蔡继明一直关注社会问题,他认为,要从基层着手强化社会管理,除了积极发展社会组织,更要深刻分析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现有的土地制度、法律法规、财政和税收制度等。

  另外,“在许多地方,县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经济上,却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推给了乡镇政府甚至村委会。”

  长期从事社会治理研究的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认为,目前我国社会面临的诸多严重问题,单靠经济增长和经济体制改革无法解决。“未来30年改革的重心将逐渐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政治领域,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任务将变得更加突出。”

  12月3日,青连斌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高峰论坛暨中央党校第二届博士后论坛上认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提出,解决了社会管理主体究竟是一元还是多元的问题,但如何理解“政府负责”和“社会协同”的关系成为新的困扰。

  “政府负责,不是让政府像过去一样包办一切,而是要强调政府在规划、引导、协调和支持方面发挥作用;社会协同,也并不意味着社会居于次要位置。”青连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同时,他认为,要突破基层难点,就要提高基层社会的自治能力,除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继续完善现有农村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还要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也要加强自律和自身建设。

  而在俞可平看来,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是社会治理的两种基本形式,社会治理应该倡导两者并举:“片面强调社会管理忽视社会自治,会造成公共权力过度扩张,损害公民基本权利。反之,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失控,影响社会稳定。”

  近年来,各地在推动社会管理、培育社会自治能力方面皆有所尝试。北京设立了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围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5大类40个方面,近两年累计向社会组织购买600多个公共服务项目。上海则在探索社会组织孵化方式,建立上海市社会创新孵化园,并指导有条件的区县合理规划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广东则在酝酿一场更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今年7月,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社会建设工作,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以及7个配套文件。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政府和公众在良性互动中实现善治。

  “政府承担的职责主要是提供有效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绝不是把公权力延伸到社会每个领域。政府要逐步从‘万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从‘撑船’转变为‘掌舵’。”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