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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从西域引入的植物与张骞的关系

 

石声汉

 

载《石声汉农史论文集》

 

 

 

一、张骞引入植物,正史上无明文记载

 

张骞通西域开辟了从长安经过宁夏、甘肃、新疆,达到中亚细亚各地的内陆大道,是世界史上一件大事。我们不能说,张骞以前,这条大道完全不通;但止在他前至大夏后至乌孙之后,才把整条大道联成一线,可以一直由中国内地,通行到阿母河上游,今日乌兹别克地域。这样,旧大陆上出现了畅通的“丝道”,固然为前汉多次出使和出兵,打通了道路,也为后汉甘英到西海(今黑海)东岸,准备了基础;更重要的是中国丝绸、纸、火药、木版印刷术等项发明,后来也都通过这条道路传向西方。与此同时,中国内地原来没有的某些“西域”植物,陆续引进关中,由此向东向南发展,遍及全国,使我们祖国原已很丰富的栽培作物,扩大范围,添加色彩,在大众生活上增多有益项目。这就是后来传说中张骞带回许多植物的根源。

张骞究竟从西域带回来多少种栽培植物?至今还没有在正史中找到可靠的明文记载。《史记》和《汉书》中的《张骞传》、《大宛传》、《匈奴传》、《西域传》,乃至《西南夷传》,都只说到张骞两次出使和开辟道路的事迹,没有一个字提到他曾亲自带回任何栽培植物。司马迁和班固,对张骞都是不十分满意的,——可能认为张骞在失侯后贪图富贵而向武帝建议,是汉武帝穷兵黩武造成国内灾害恶果的远因——所以两人都说汉代通西域,是由张骞“凿空”(即开端、钻出空子)。他们没有提到张骞携有植物种子回来,虽然也可能是由于这种不满意的情绪,可是就《史记》和《汉书》所记事实看来,似乎张骞也的确没有带回过什么栽培植物:第一次出使大夏,去时路经匈奴,被扣留过十多年,回来取道甘肃南部,想从羌族地区通过,仍旧被匈奴发觉,扣留了一年多些,前后一共稽留了十三年,最后才和堂邑甘父两人逃命回来。这样困难的旅程中,似乎不会有机会与心情,带上多种奇异的栽培植物种子。第二次出使乌孙,行程比较顺利;回来时,“与乌孙使数十人,马数十匹同行”(《史记·大宛传》、《汉书-张骞传》记载相同),是否带有西域的栽培植物,《史记》和《汉书》都没有说。但是这次归途,张骞原有“因令(乌孙使)窥汉,知其广大”,恐怕也不见得反而彰明较著地把西域的种子带回。反过来,后来相传张骞带回的植物中最重要的葡萄与苜蓿,《史记》和《汉书》都明明说过,是张骞死后好几年,汉使才“采葡萄、苜蓿种归”[见下三(一)1及2],足见这两种植物决非张骞带回。因此,我们目前似乎不能不这么作结论:张骞从西域带回栽培植物种子的事,既没有正面的史料可以证明,事实上的可能性也并不高。

 

 

二、传说中张骞带回的植物

二、传说中张骞带回的植物

 

    尽管《史记》、《汉书》中,都没有一个字提到张骞带回过任何栽培植物,但后来的文献中,所记由张骞引入的植物,却有不少种类。试以最后集本草学大成的、伟大植物学家李时珍《本草纲目》为例:《纲目》中所记,为张骞从西域携归的植物,确切的共有十种。《纲目》在植物学历史上地位之高,是世界公认的。他写作《纲目》时,为了考订各种药物的来源,除直接间接采用过277种书之外,自己还引据了“古今经史百家书四百四十种”(见《纲目》序例),已把当时(16世纪末)存在着的,与植物稍有关系的书,都搜集得差不多了。因此,我们根据《纲目》征引,来总结16世纪以前大家相信为张骞所引入的植物,不会有多少遗漏。

    《纲目》中认为张骞引入的植物,我们将有关部分,依原书次序,汇录如下:

    1.红兰花(卷15草部之四)“集解”:志曰:“红兰花,即红花也;生梁汉及西域。《博物志》云:‘张骞得种于西域,今魏地亦种之’。”

  2.胡麻(卷22谷部之一)“释名”:时珍曰:“按沈存中《笔谈》云:‘胡麻即今油麻,更无他说。古者中国止有大麻,其实为“蒉”。汉使张骞,始自大宛得油麻种来,故名“胡麻”,以别中国大麻也’。”

    3.蚕豆(卷24谷部之三)“释名”:时珍曰:“……此豆种亦自西胡来,虽与豌豆同名同时种,而形性迥别。《太平御览》云:‘张骞使外国,得胡豆种归’,指此也。今蜀人呼此为‘胡豆’,而豌豆不复名‘胡豆’矣。”

    4.葫(卷26菜部之一)即大蒜,“释名”:时珍曰:“按孙俪《唐韵》①云:‘张骞使西域,始得大蒜胡荽’,则小蒜乃中国旧有;大蒜出胡地,故有胡名。”

    5.胡荽(卷26菜部之一)“释名”:时珍曰:“荽,许氏《说文》作莅,云‘姜属,可以香口也’。……张骞使西域,始得种归,故名‘胡荽’。”

6.苜蓿(卷27菜部之二)“集解”:时珍曰:“《西京杂记》言,‘苜蓿原出大宛,汉使张骞,带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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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孙俪《唐韵》原书,明代是否还存在,颇有问题。很可能李时珍实际所见,只是赵宋陈彭年等增修的《广韵》,而袭用《唐韵》旧名(参见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89《广韵》一条的说明)。

 

    7.胡瓜(卷28菜部之三)“释名”:时珍曰:“张骞使西域得种,故名‘胡瓜’。”

    8.安石榴(卷30果部之二)“释名”:时珍曰:“汉使张骞出使西域,得涂林安石国榴种以归,故名‘安石榴’。”

9.胡桃(卷30果部之二)“释名”:颂曰:“此果本出羌胡,汉时张骞使西域,始得种还,植之秦中,渐及东土,故名之。”

10.葡萄(卷33果部之五)“释名”:时珍曰:“葡萄,《汉书》作蒲桃(按‘桃’应作‘陶’。《汉书》作‘陶’,李时珍自己的解释:饮之则陶然而醉,故有是名’,也是就‘陶’字作文章的)……《汉书》言‘张骞使西域还,始得此种’;而《神农本草》已有葡萄,则汉前陇西旧有,但未人关耳。”

值得注意的,这十种之中,蚕豆和胡瓜两种,都是李时珍才第一次确定为张骞带回。蚕豆,引《太平御览》中的“胡豆”,而自己断定胡豆只是蚕豆不是豌豆。胡瓜条下“张骞使西域得种”,并没有引证任何文献作根据,我们也还没有找到可以作证明的材料。如不是《纲目》传刻时遗漏了来历,则只能认为李时珍自己的断定。胡荽一条,李时珍虽没有注出根据,但《齐民要术》已引有《博物志》,说明它是张骞使西域得来的,因此,将胡荽认为张骞带回的,李时珍不是第一人。

 

 

三、这些植物,怎样说成了张骞引入的?1

三、这些植物,怎样说成了张骞引入的?

 

    除了蚕豆、胡瓜两种之外,其余八种植物,在什么时候,为何认为是张骞引入的?我们可以从李时珍《纲目》中所引,以及我们目前所见的文献,尝试总结如下:

我们先将植物种类,大致依照引证文献中肯定属于张骞携归的时代次序排列;每种植物的有关重要文献,也依时代排列。

(一)葡萄

    1.《史记·大宛列传》①:“大宛之迹,见自张骞……”“安息……元朔六年……其明年……骞既至乌孙……。乌孙发导,驿送骞还。骞与乌孙遣使数十人,马数十匹报谢,因令窥汉,知其广大。骞还到,拜为大行,列于九卿。岁余,卒……其后岁余……于是西北诸国始通于汉矣。然张骞凿空……宛左右以蒲陶为酒,……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

    2.《汉书·西域传上》②:“大宛国……大宛左右,以蒲陶为酒,……俗嗜酒,马嗜目宿,……多善马,………张骞始为武帝言之,上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善马,……于是天子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兵前后十余万人伐宛。连四年,……后岁余,……汉因使赂赐镇抚之,……宛王蝉封与汉约,岁献天马二匹,汉使采蒲陶、目宿种归……”

    3.《齐民要术》③引:

    (1)王逸曰:“张骞周流绝域,始得大蒜、葡萄、苜蓿。”(《种蒜第二十九》,《今释》本19.1.3。)

    (2)“汉武帝使张骞至大宛,取葡萄实……”(《种桃柰第三十四》,见《今释》本34.21.1。这一条,只是一个小注,未说明根据。《要术》引书,大多数都注明出处,这里是很少数的例外之一。)

4.《艺文类聚》④(卷87“葡萄”)引《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还得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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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卷123,影印黄善夫刻本。

    ②卷96上,影印宋景韦占刻本。

    ③暂据我自己校定的《齐民要术今释》1—4分册,1958年科学出版社。以下引《要术》同。

④依清末成都覆明刻本。以下引《类聚》同。

 

    5.《初学记》(卷28石榴第二十一)引《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所得蒲桃、胡荽、苜蓿、安石榴。”

    6.《酉阳杂俎》①(卷18广动植之三):“庾信谓魏使尉瑾,……瑾曰:‘此物实出于大宛,张骞所致’。”

    7.《太平御览》②引:

    (1)《史记》曰:“大宛以蒲萄为酒,……汉使取其实来。”

    (2)《汉书》曰:“李广利为贰师将军,破大宛,得蒲萄种归汉。”

    (3)王逸子曰:“或问‘张骞,可谓名使者欤’?曰:‘周流绝域,东西数千里。其中胡貊皆知其习俗;始得大蒜、葡萄、苜蓿等’。”

    (4)《本草经》曰:“葡萄生五原、陇西、燉煌。”

    (5)《博物志》曰:“西域有葡萄酒。……又曰:张骞使西域还,得蒲萄。”

(6)《博物志》:“张骞使西域,所得蒲桃、胡葱、苜蓿。”

(1)(2)(4)(5)四条见卷972果部九“葡萄”项;(3)见卷779奉使部三;(6)见卷996百卉部“苜蓿”项。

据《史记》、《汉书》所记事实,张骞只向汉武帝说起过大宛等处有蒲陶,可以酿酒。蒲陶不是张骞带回,而是张骞死后若干年,另外的“十余辈”汉使采取回来的。将引入蒲陶的事归于张骞,第一次见于文献的,是后汉王逸。以后,三国至晋初的《本草经》[《御览》所引,见上面7.(4)]虽说过葡萄产于西域,却没有提到张骞,《博物志》今日留存的明吴琯刻《古今逸史》本及清士礼居刻本,都没有《类聚》、《初学记》、《御览》所引这一条;但既在唐、宋类书中出现三次,估计应非伪作,而是后来辑刻时遗漏了。《齐民要术》所引一条,未注明出处,不能肯定是贾思勰原书如此,或后来钞刻时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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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依涵芬楼《四部丛刊》影印明赵氏脉望馆本。

②依涵芬楼《四部丛刊》影印宋庆元五年四川重刻本,并用清代鲍崇城刻本校勘。以下引《御览》同。

 

    李时珍说:“《神农本草》已有葡萄,则汉前陇西旧有,但未入关耳。”《本草经》是三国至晋初的书,李时珍误信《本草经》为神话中的“神农皇帝”所作,原则上有错误。据上面7.(4)所引《本草经》,连五原也有葡萄,不仅陇西。这些,显然是后汉以至晋初的情形,汉武帝时还不会有;所以“汉前陇西旧有”,也还是误信伪书而作出的结论。

    前汉以前,中国内地没有真正的葡萄(Vitis vinifera),只有奠(Vitis thunbergii及其近亲种);“薁”字在《诗经》中有。葡萄这名称,最早只见于《史记》及司马相如《上林赋》。两处都写作“蒲陶”,后来才有“蒲桃”、“蒲萄”、“葡萄”等写法,可见它是外来语的记音字,也就是说,这植物不是中国原产。

    (二)苜蓿

1.《史记》见上(一)1.

2.《汉书》见上(一)2.

3.《齐民要术》引:

    (1)《汉书·西域传》

    (2)王逸曰,见上(一)3.(1)

    (3)陆机与弟云书曰:“张骞使外国十八年,得苜蓿归。”(卷三《种苜蓿第二十九》)

    (4)《西京杂记》曰:“乐游苑自生玫瑰树,下多苜蓿。苜蓿,一名‘怀风’,时人或谓‘光风’:光风,风在其间,常肃然,日照其花,有光彩,故名苜蓿‘怀风’。茂陵人谓之‘连枝草’。”(同上条,中有错漏,暂未改补。)

    4.《太平御览》引:

    (1)王逸子曰,见上(一)7.(3)

    (2)《正部》曰:“张骞使还,始得大蒜、苜蓿。”(卷977菜部“蒜”项,按《御览》卷首“经史图书纲目”有王逸《正部》。)

    (3)《博物志》曰,见上(一)5,7.(6)

    (4)《述异记》曰:“张骞苜蓿园,在今洛中。苜蓿本胡中菜,骞始于西国得之。”

    苜蓿无疑是汉代输入的植物。名称可能仍是外来语对音,《史记》写作“苜蓿”,《汉书》作“目宿”;此外,有些文献中写作“牧宿”、“木粟”。《史记》、《汉书》交待得很清楚,是张骞死后,汉使从大宛采来。《齐民要术》所引《汉书》和《西京杂记》虽有删节,但都没有说成张骞带归。第一个将苜蓿与张骞联系起来的仍是王逸。晋张华、陆机大概只是祖述王逸或王逸所根据的传说。《述异记》说张骞苜蓿园在洛中,是荒唐可笑的。张骞是汉中人,前汉都城在长安,无论如阿,很难想象到他会特地旅行到洛阳去种一个苜蓿园,而且这园在南北朝中还留存在。从来都怀疑任昉《述异记》是后人伪托的;由这条看来,作伪的人实在不高明。

    李时珍说:《西京杂记》说过苜蓿是张骞带归中国。今本《西京杂记》及《要术》《御览》所引,均无此说。大概李时珍没有查对原书,所以弄错。

    (三)大蒜

1.《齐民要术》卷三《种蒜第十九》引:

(1)王逸曰,见上(一)3.(I)

    (2)延笃曰:“张骞大宛之蒜。”

    (3)《博物志》:“张骞使西域,得大蒜、胡荽。”(今本中无此条)

    2.《广韵》①卷四“二十九换”:“蒜:荤菜也。张骞使西域,得大蒜、胡荽。”

3.《太平御览》(卷977菜部“蒜”项)引:

(1)王逸子曰,见上(一)7.(3)

    (2)《正部》,见上(二)4.(2)

    (3)延笃与李文德书:“五折张骞大宛之蒜。”

    黄河流域原来只有小蒜,大蒜是中央亚细亚传人的;《齐民要术》叙述很明白。德亢朵儿(de can dolle)认为真正野生的小蒜,只在准噶尔和吉尔吉斯一带有;野生大蒜,原产欧洲南部(见《农艺植物考源》,俞德浚、蔡希陶编译;l940商务印书馆版)。黄河流域什么时候开始栽培大蒜,没有可以考证的材料。将大蒜和张骞联系起来的,第一人仍是王逸。延笃比王逸迟几十年。

    (四)胡荽

    1.《齐民要术·种蒜第十九》引《博物志》:“张骞使西域,得大蒜、胡荽。”但《种胡荽第二十四》却没有征引任何文献。

    2.《广韵》卷一“六脂”菱、荽、芰、葰四个字相同;“菱”下注解引《博物志》曰:“张骞西域得胡芟。”《石虎邺中记》曰:“石勒改胡荽为香荾。”

    3.《太平御览》引:

    (1)石崇奴券曰:“奴当种萝菔、胡荽,不亲不疏。”(卷980菜部“胡荽”项,止此一条。)

(2)《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得蒲桃、胡葱、苜蓿。”(卷996百卉部“苜蓿”项)其中“葱”字,大概是“荽”字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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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张士俊泽存堂覆宋本,并用黎庶昌《古逸从书》影刻日本藏宋本校勘。

 

   “胡荽”这名称,表明它非黄河流域原产,而是“西胡”传入的东西。将胡荽和张骞牵合起来,应以晋初张华为最早。李时珍虽没有指明他所根据的文献,大概仍是根据《广韵》“蒜”字注。《说文解字》中的“葰”字,原指“廉姜”。《纲目》卷14草之三,芳草类“廉姜”“释名”下,李时珍已经注有“蔟葰”;亦见于张揖《广雅》及《齐民要术》卷十,与胡荽无关。

    (五)安石榴

    1.《齐民要术·安石榴第四十一》引陆机曰:“张骞为汉使外国,得‘涂林’;涂林,安石榴也。”

    2.杨街之《洛阳伽蓝记》(卷四):“白马寺浮屠前荼林、蒲陶,异于余处:枝叶繁衍,子实甚大。荼林实重七斤,蒲陶实伟于枣,味并殊美,冠于中京。帝至熟时,常诣取之,或复赐宫人。宫人得之,转饷亲戚,以为奇味。得者不敢辄食,乃历数家。京师语曰:‘白马甜榴,一实直牛’。”

    3.《艺文类聚》(卷86“石榴”项)陆机与弟云书曰:“张骞为汉使外国,十八年,得涂林,安石榴也。”

4.《六帖》①引陆机书,与《要术》全同。

5.《初学记》,见上(一)5

    6.《太平御览》(卷970果部七“石榴”项)引:

    (1)《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还,得安石榴。”

    (2)陆机与弟云书曰:“张骞为汉使外国,十八年,得涂林,安石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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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用影印江安傅氏藏宋绍兴本。

 

安石榴的原产地,德亢朵儿以为在库尔德司坦、伊朗、阿富汗、俾路支(即现在的巴基斯坦和伊朗的一部分)一带。中国的石榴,大概也是这些地方传来的。安石榴或石榴这名称,我们所见最早的文献,是《太平御览》所引曹植《弃妻诗》:“石榴植前庭,绿叶摇缥青……”但不见于《曹子建集》。又李善引(三国魏)张揖《广雅》“若榴石榴也”来注解后汉张衡《南都赋》的“梬枣若榴”,则更早的名称应是“若榴”①。陆机称它为“涂林”,大概是当时外来语的对音字。杨街之写成“荼林”,可能不易为人了解,但后面既点明了“白马甜榴”,便正是“涂林”的另一写法。也许李时珍因为没有详细推索“涂林”两个字的意义,所以误认“涂林安石”为一个国名。

    张华稍早于陆机,大概他们都是根据当时的传说,将安石榴的传人,归之于张骞。

    (六)胡麻

    1.《齐民要术·胡麻第十三》引《本草经》云:“《汉书》,张骞外国得胡麻;今俗人呼为‘乌麻’者非也。”

    2.《太平御览》(卷841百谷部五“豆”项)引《本草经》曰:“张骞使外国,得胡麻胡豆,或曰‘戎菽’。”(“胡豆”的“胡字,宋本缺,依鲍本补。)

《齐民要术》所引《本草经》,应与《御览》所引是同一种书。《要术》所引前面,“汉书”的“书”字,可能是“使”(参看沈括所引)或“时”(读音相近)等字之误,或者误衍(《农桑辑要》所引无此字)。《汉书》中没有见到“胡麻”这个名称。沈括《梦溪笔谈》及《苏沈良方》②,均载有李时珍所引这一段。沈括说“汉使张骞始自大宛得油麻种来”,没有引证出处,大概不外《本草经》。中国栽培的胡麻,肯定非我国原产;但何时引入,暂无法考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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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广雅》(王念孙《广雅疏证》本)原只是“楉榴,柰也”;王引之在《疏证》中引《文选》李善注及《太平御览》所引,补“石榴”字。如原文真止是“楉榴,柰也”,则楉榴是否石榴,还有问题。

②胡道静:《梦溪笔谈校证》下册,848页。

 

    (七)胡桃

    1.《博物志》:现存(吴、黄两种)刻本,均有“张骞使西域还,乃得胡桃种”。

    2.《艺文类聚》(卷87“胡桃”)引《博物志》:“张骞使西域,还得胡桃。”

3.《六帖》与《艺文类聚》同。

4.《初学记》,见前(一)55.《太平御览》(卷971果部“胡桃”项)引:

    (1)马融《西第颂》云:“胡桃自零。”

(2)孔融与诸卿书曰:“先日多惠胡桃,深知笃意。”

(3)《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还得胡桃。”

    (4)《广志》曰:“陈仓胡桃,皮薄多肌;阴平胡桃,大而皮脆,急捉则破。”

    (5)《吴时外国志》曰:“大秦有枣、柰、胡桃。”

    (6)刘滔母答庾吴国书曰:“咸和中,避苏峻乱于临安山;吴国遣使饷馈,乃答书曰:‘此果有胡桃、飞攘。飞攘出自南州,胡桃出自西羌……’”

    胡桃这个名称,在文献中,应以《御览》所引马融(后汉初,约二世纪中叶)文为最早;其次是后汉末孔融(三世纪末)书。既称为“胡”桃,可见它不是中国内地原有;但从什么地区输人,却很值得考虑。胡桃保持萌发力的时间较短,贮藏时间稍长,就会因霉类侵入而败坏;三四年以上的胡桃,一般很难出苗。德亢朵儿说它“并非极易逸出田园而化为野树之植物”,完全是事实。也就因为这样,很难想象到它是张骞多年长途旅行中带回种植的。《广志》记着有陈仓、阴平的好品种胡桃。刘滔母答庾羲①书,也说到“胡桃本生西羌”。《广志》作者郭义恭,我曾推测为“五胡乱华”之后,即四世纪前半时代的人(见《齐民要术今释》第二分册第244面);现在还未见到更精确的考订。刘滔母答书前小序所记咸和中苏峻之乱,是公元327年的事。在四世纪初,今日陕南、甘南和四川接界的地区,正是羌族居住地带(解放前,宁强县还称为“宁羌”,是一个痕迹)。赵宋苏颂《图经本草》说“此果本出羌胡”,虽未举出根据,但由《广志》和刘母的信稿看来,应当是正确事实。羌族居住地,大致地说,在汉族集中地域西边,张骞第一次从大宛回关中,就有过取道南山经过羌族地区的打算。因此,“羌胡”连称;羌族地区也常包括在广泛的“西域”范围之内。今日秦岭各地,都有胡桃林。我们很难想象到四世纪以前的汉族,会舍近求远,不从羌族而从中亚去引入胡桃。至于《吴时外国记》所说“大秦有胡桃”,不一定就指明三国时代的胡桃由大秦得来,更不指明张骞甚或后汉甘英曾从大秦运回过胡桃种。

    (八)红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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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晋书》卷73《庾羲传》“初为吴国内史”。

 

《齐民要术》中有《种红兰花及栀子第五十三》一篇,对红兰花的种法与从红兰花提取色素来制作燕脂的手续,记述十分详细,但没有一个字说到它的来历。红兰花这名称,见于文献的,最早应在何时,还没有找到肯定材料。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十四红兰)说“红花,《汉书》作红兰花,种以为业”。我还没有在《汉书》中找到。《史记·货殖传》“千亩卮茜”句下,有东晋末徐广所作的一节小注:“‘茜’音‘倩’,一名‘红兰’,其花染缯黄赤也。”茜和红兰花,是绝对不相同的两种植物;徐广完全弄错了。吴其浚是否误记《史记》注中的“红兰”为《汉书》中“种以为业”的植物,还不敢断定。但可靠的史料,却找不到。《纲目》所引文献,以宋初(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刘翰、马志等校订的《开宝本草》为最早;前面我们钞录的《纲目》中,“志曰”,就是马志的话。马志所引《博物志》不见于今本《博物志》,从《北堂书钞》到《太平御览》等类书中,也没有见到①。

    《太平御览》卷719服用部四“燕脂”项里面,共引有四条古代文献:

    (1)《博物志》曰:“作燕支法:取兰*[艹+白+爲],捣。以水洮(即淘)去黄汁,作十饼如手掌,着湿草,卧一宿,便阴干。欲用燕支,以水浸之三四日,以水洮。赤黄汁尽,得赤汁而止也。”(与下面的3、4两条参对,可见其中“兰”字上显然脱掉一个“红”字。“十”字应当是“小”字钞刻错误。)

    (2)《西河旧事》曰:“祁连山、焉支山,宜畜养。匈奴失此二山,乃歌曰:‘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3)崔豹《古今注》曰:“燕支叶似蒯,花似菖蒲,出西方。土人以染,名为‘燕支’;中国人谓‘红蓝’。以染纷,为妇人面色,谓为‘燕支粉’也。”(吴琯刻本《古今逸史》的《古今注》有此一条。其中:“蒯”作“蓟”,“菖蒲”作“蒲公”,“纷”作“粉”,都应照改。后面还有一节:“今人以重绛为燕支,非燕支花所染也。燕支花所染,自为红蓝耳。旧谓赤白之间为‘红’,即今所谓‘红蓝’也。”应照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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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古今图书集成·草木典》红兰花部,倒有这么一条;但显然只是从《纲目》承袭的。

 

(4)习凿齿与燕王书曰:“此下有红蓝,足下先知之不?北方人采取其花,染绯黄;接其止英者,作燕支,妇人用为颜,色可爱,班固曰:‘匈奴名妻作“阏支’”,言可爱如燕支。”(《古今图书集成》所引,“此下”作“山下”,“接其止英”作“挼取其上英鲜”……似较好。下面还有一节《御览》删节甚多。)

    这四条中,《博物志》一条,文体和今本所存各条不甚相同,而很像东晋末年到南北朝人的手笔;我们暂时还不敢作“真伪”的判断。所记从红蓝花取得色素的操作和《要术》所记大体相类似。但没有马志所引张骞得来的话。可能马志所见《博物志》比这条多了那么一句。崔豹《古今注》,不少人认为是唐代伪托书。《纲目》在“红蓝花”、“番红花”后的“燕脂”条“集解”下,所引苏鹗《演义》所谓“……叶似蓟,花似蒲,出西方,中国谓之红蓝,以染粉,为妇人面色者”与这里所引全同。(“似蒲”,吴刻本作“似蒲公”,应当是“似蒲公英”。)究竟《古今注》、《伏侯古今注》、《演义》三书,关系如何,我们不必在这里作结论。就算是唐代人钞集的伪托书,书中材料一定有些早于唐代的,不妨也有着六朝残句;否则又何必托名于晋惠帝时一个别无记载的太傅崔豹?至于习凿齿这一节文章,还未见到有人怀疑。总结这三条,我们似乎不妨暂时假定:晋代黄河流域已有红兰花及红兰花所制成的燕脂。推想中,两汉三国时,中国内地的妇女,用来妆点面颊和口唇的红色颜料,是朱沙或丹沙,即氧化铁,和欧洲习惯用rouge相同。宋玉《登徒子赋》中“施朱则太赤”,曹植《洛神赋》中“丹唇外朗”,刘熙《释名》“以丹注面曰‘的’”,都是氧化铁。匈奴妇女,则用色彩更鲜丽的燕支(《纲目》所收阏支、焉支、燕脂、胭脂、*[赤+垔]赦等,应当都是匈奴语的对音字),即以红兰花制成的色素。在晋初到南北朝中原妇女才采用燕支,也就在黄河流域栽培着红兰花,作为妆饰品及染料。《齐民要术》叙述提取红兰花色素时,曾提到红兰花汁要“收取染红,勿弃也”,和习凿齿所说“染绯黄”相同。徐广将茜草误认作红兰,也说明晋代已用红花为红色染料。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中,都还提到过,清代中叶,用红花染的布,比苏枋色素好。

    《御览》所引《博物志》没有说到红兰花的原产地。《古今注》说西方,应当是洛阳人的角度,与习凿齿所谓“北方”是襄阳人的角度一样。《西河旧事》虽没有提到焉支山(今甘肃山丹县境)是种红兰花的地方,但暗示着匈奴妇女利用红兰花作妆饰品,是当时的习惯。值得注意的,《齐民要术》没有一个字提到红兰花的来历。原因可能有四种:一种是原书本有而传钞中漏去。一种是种红兰在北魏时(六世纪中)已十分普遍,不必叙述它的来历。一种是贾思勰没有见到值得引证的材料,——这点,可以引起对“张骞携回红蓝”出于《博物志》的怀疑:贾思勰征引《博物志》不少,不应在红兰花上偏不提到。还有一种可能是魏统治者因为鲜卑与匈奴都是北方入侵民族,忌讳谈论匈奴的习俗。这四种可能,现在无从断定。总的看来,红兰花不是黄河以南原有,可能是由甘肃或宁夏等地方引入,但是与张骞毫无关系。

 

 

三、这些植物,怎样说成了张骞引入的?2

    (九)胡豆

    古代文献中所说“胡豆”,究竟指哪种豆类,我们很难确定。中国内地原来栽培的豆,有大豆,还有许多小豆。后来,陆续由外国引入了许多豆类,不少种称为“胡豆”。张揖《广雅》归纳为:“大豆,菽也;小豆,苔也;豍豆、豌豆,*[豆+留]豆也;胡豆,*[豆+夅]*[豆+雙]也。”*[豆+夅]*[豆+雙],李时珍认为就是今日的“豇豆”;而且说《广雅》指为胡豆,误矣。《尔雅·释草》有“戎菽,荏菽也”;郭璞注解说:“即胡豆也”;孙炎则以为“大豆也”,樊光、舍人、李巡和郭璞一样,都认为是“胡豆”。《史记·天宫书》中的“戎菽”,孟康注解为胡豆,韦昭也说是胡豆;《管子》中的“戎菽”郭璞也认为“胡豆”。《太平御览》卷841引《本草经》:“张骞使外国,得胡麻豆,或曰‘戎菽’。”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所说“胡豆”,和陶弘景《名医别录》“序例”中的“青斑豆”,李时珍认为都是豌豆;而且说这些都不是真正的胡豆,只有蚕豆才是真正“胡豆”。“戎菽”不一定解释为“胡豆”;大豆,则向来公认为中国原产,将“戎”解释为“大”,指大豆,没有什么问题。《齐民要术·大豆第六》也引有《本草经》,却和《御览》不同,只是“张骞使外国,得胡豆”,但“胡豆”所指是什么豆,没有说明。《要术》所总结的,大豆有白、黑二种,还有“长梢”、“牛践”两个品种名称;小豆,有绿、赤、白三种;还有黄、黑两种高丽豆,燕豆、豍豆,也是大豆类;豌豆、豇豆、*[勞去力加豆]豆,则是小豆类;也没有说明那一种在他当时称为“胡豆”。

    总结起来,曾称为“胡豆”的应有豇豆、豌豆、蚕豆三种。    豇豆,《要术》写作“江豆”,和“*[豆+夅]”字读音相似;可能这三个字都只是记音。也就是说,由中国的俗名上看来,Vigna sinensis倒并不是黄河流域原产,而是在三国以前引入的其他地区栽培植物。张揖没有说明它是张骞引入;《本草经》成于后汉到晋初,即豇豆已输入黄河流域之后,所说张骞引入的胡豆,很可能是豇豆,不过没有正面的证据。

    豌豆,张揖不把它归人“胡豆”类中,可见在三国时,洛阳及附近已经不把它认为外来植物,而与*[豆+畢]豆(即《要术》的豍豆)同样当为*[豆+留]豆(怀疑即《要术》的“*[勞去力加豆]豆”,也许就都是“*[禾+鲁]豆”、“旅豆”,即自然野生小豆)之一种。但这样并不能排斥当时及后来其他地区的人将豌豆认作胡豆。李时珍在“豌豆”条“释名”下,已说过,“胡豆,豌豆也”,又说“然豌豆、蚕豆皆有胡豆之名”。在“蚕豆”条“释名”下又说“(蚕豆)种亦自西胡来,虽与豌豆同名同时种”,可见直到明末,仍有人将豌豆称为胡豆。《本草经》中的“胡豆”,也不能绝对肯定非豌豆。德亢朵儿推定豌豆原产地是高加索南部乃至波斯、印度北部;从这些地区传人中国的可能性也很高。后人将它的输入归于张骞,恐怕也正因为它是中亚及西亚的植物。

    蚕豆不是中国原产,李时珍已给了不少证明,德亢朵儿推定蚕豆原产里海南岸,似乎仍是依西亚至中亚至新疆、甘肃这条路线传入中国内地的。但一定要说蚕豆才是真正的胡豆,尤其说它是张骞携归,却没有充分根据。蚕豆的名称出现很迟。李时珍采人《纲目》,所根据的是明中叶(正德年间)的《食物本草》;即是说,唐、宋两代的本草书中都还没有它的地位。赵宋以前的文献中,是否有有关“蚕豆”的材料,现在不能断定。赵宋林洪《山家清供》,说他读苏轼诗,中间有“巢元修故人菜”,不知是什么植物,后来“郑文千自蜀归,……曰:‘蚕豆也’,即是弯豆也;蜀人谓之‘巢菜’”。如郑文千的话正确,则当时浙江一带的蚕豆并非真正的蚕豆,而只是同属的Vicia hirsuta及V.angustifolia等。杨万里蚕豆诗(《广群芳谱》卷10)所写的才真是蚕豆。林洪和杨万里以前,是否已有蚕豆,也无法说定。四川从明末一直到现在,称蚕豆为胡豆,只能证明蚕豆不是四川原产,不能肯定说四川的蚕豆,就是唯一的“胡豆”,尤其不能证明它是张骞从西域带回的种类。

    总之,称为“胡豆”的豆类,可以有多种同名异物。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强迫明末以前的人,只接受明末以来四川方言中将蚕豆称为胡豆的习惯,而否认其他如豇豆、豌豆等豆类,也可以拥有“胡豆”的名称。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根据《救荒本草》说河南产有一种野生豆科植物(似乎还是蚕豆属?)称为“胡豆”,怀疑它即是陈藏器所谓“胡豆”,同时说“今胡豆野生,非古胡豆也;……诚不能定古之胡豆为今何豆也”,我觉得最合理。

    李时珍绝对否认豌豆和豇豆有为张骞引人中国的资格;德亢朵儿所说《本草》(按系布累迟乃德介绍的《本草纲目》而非以前的《本草经》)中所记张骞引入的植物,有“蚕豆、黄瓜、苜蓿、红兰花、番红花、胡麻、胡桃、豌豆、菠菜、西瓜等”,颇有误会。菠菜、西瓜,李时珍没有说到张骞引入的话,豌豆则是李时珍所否认的。

    (十)胡瓜

    《齐民要术·种瓜篇》篇首,所引瓜的品种名称和典故,只限于甜瓜及茄子(“落苏”)。冬瓜,在条首引有《广雅》及《神农本草》。种越瓜胡瓜条,没有一个字说到胡瓜的来历。    《纲目》所引文献,最早的止于杜宝《(大业)拾遗录》:“隋大业四年,避讳,改胡瓜为黄瓜”;其次是陈藏器《本草拾遗》:“北人避石勒讳,改呼胡瓜。”杜宝和陈藏器,都没有说到张骞。

    “胡瓜”这名称,说明它是西北引入植物,但何时从何地引入,却没有可供确指的说明。德亢朵儿推定胡瓜原产印度或喀布尔;这样可能由阿富汗通过南疆传人关中。

    以上十种植物,在我国古文献中与张骞发生联系的经历,可以总结如下表:

 

 

    说明:?所引文献,本身还有问题。

王=王逸  延=延笃  张=张华《博物志》  陆=陆机  贾=贾思勰  本=《本草经》  (博)=《博物志》  (术)=《齐民要术》  记=任防(?)述异记(聚)=《艺文类聚》  (帖)=《六帖》  (初)=《初学记》  开=《开宝本草》(览)=《太平御览》  纲=《本草纲目》(纲)同

 

    由这个表所总结的材料,可见开始将引入这些栽培植物之功归给张骞的,决不是与张骞时代相同的司马迁以及继承司马迁的班固,而是比班固(一世纪末)稍后的王逸(后汉顺帝时人,大约一世纪后半到二世纪初)及延笃(?—167年);即从后汉初叶起,西域植物之称为张骞引入的,才渐渐多起来。王逸、延笃最初根据什么材料作这样的叙述,无从知道;大概有很大的可能是得自传说。不妨这么推测:张骞虽然并没有真正带回什么栽培植物种子,但是他常常向大家谈到西域有某些良好动植物品种,是关中及内地他处所没有的;——《史记》和《汉书》都记载过他曾向汉武帝作过这样宣传。此后,他又确实开辟了通往西方的道路,这一点,对以后大众向西边觅取优良品种准备了先决条件,应当是大家称颂他的重要原因。另外,《史记》与《汉书》都说过,后来以“汉使”名义出使西边各国的人,总是假借“博望侯”的威信,以取得种种方便。估计起来,所谓“张骞通西域”,也许几乎成了一个象征性的说法,将前汉与西方各地区的一切交往,都包括在内;栽培植物的引入,只是其中的一项,——可能是重要的一项。这种传说,从前汉宣、成、元、哀时代(公元前一世纪的七十年代至公元一世纪初),伴随关中与西方交通的发展,逐渐在大众中生长扩大;公元一世纪中,班固作《汉书》时,应当已经相当广泛。班固大概一方面要维持“信史”的尊严,坚持司马迁“张骞凿空”的说法,一方面还可能为了私人的家庭关系(有些为自己的亲兄弟打算),所以在《汉书》中不采用传说为材料。王逸和延笃,都是“文苑”人物,在私人著作中,以“掞藻摛华”方式,采取群众传说材料,来装饰自己的文章,或借此发抒个人感慨,对张骞作称颂,甚至参人一定程度的夸张,并不违背文学作品的通例与原则。魏晋文人,欢喜谈掌故和神怪,已相习成风①;蔡邕《独断》、张华《博物志》、干宝《搜神记》、崔豹《古今注》,乃至《神异经》、《洞冥记》、《海内十洲记》等,陆续出现。因此,张华和陆机,将当时承袭及扩大了的张骞故事传说,依照流行形式,记入个人著作,甚至渲染扩大,很可理解。张骞通西域,带回来的植物,到魏晋时,增加到了九种之多,可说已经完全成熟。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事象的时代背景。

《博物志》今本,是后人“缀集成书”②的,应当是正确推论。在传钞及传刻中,自然不免有增附及搀入,也不免有遗漏删节;但其中必定仍保存有一些原始材料,也可以断定。《齐民要术》以及由《艺文类聚》起到《太平御览》止的一些类书中所引,乃至马志所见的《博物志》,与今本不尽同。我们宁愿相信旧类书比后刻本更近原始。《本草经》的起源,估计不会早于后汉末年多少,到晋初大概已有定本。其作者决不是什么神农氏皇帝,而必定是公元二世纪至四(?)世纪的许多医药学界无名英雄。这些古书所收材料,要辨别真伪,须经过两重审核:首先材料属于何人,——至少属于哪个时代;其次才是其内容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推想起来,这种辨别的工作,也不是一下立刻就可以作出结论的,必须由各个角度去反复研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参看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酒之关系》,《鲁迅全集》第三册379面。

②见张心澂《伪书通考》修订本下册,1045面。

 

赵宋的马志、苏颂、沈括,都是以“本草学家”的身份,来推定药物的历史来源、性状及效用的。在讨论药用植物的来源时,他们都根据所见文献作结论。马志(973年作)据他所见的《博物志》,说红兰花是张骞带回;苏颂(11世纪初)说“胡桃出自羌胡”,由“张骞携回”,大概仍是根据《博物志》;沈括将胡麻的引入归之于张骞,可能仍以所谓《神农本草经》为依据。因此,从南北朝直到赵宋,传说中张骞从西域带回的植物种类,还只是晋朝已经固定了的那九种,没有增加。

    最后,到李时珍手中,除将胡豆特指为蚕豆之外,还添上胡瓜一种,作为张骞从西域带回的植物。

    根据这些考证,我们可以暂时作出初步结论:这十种栽培植物归于张骞引入中国内地,有九种是晋初以前逐渐生长发展固定下来的传说,一种是李时珍自己的断定。全部十种都还没有直接的史料可以证明它们的确是张骞由西域带归。

    大众往往喜欢将无数无名英雄劳动创造的成果,集中于某一个为大家所爱戴的古人身上,作为他个人的功绩,形成传说,趋势颇为自然。这种爱憎,正是大众情感的率真表现,谁也不能勉强抑制或攘夺。(即使有那么一些人,想为自己制造或抢夺一个传说,也不会得到顺利发展,而必定天亡,或者向相反的方向发展,成为嘲笑与耻辱。)像《本草经》之归功于神农,固然也许只是文人们的附会妆点,但如果没有大众中间医药工作者的赞同扶植,也不会成功。另外,像公输般之由“泥木两行”摧崇为“巧圣”或“鲁班先师”,许多有用事物之附托于“孔明先师”,切面刀托附于“关帝”,以及“唐僧”(玄奘法师)、“岳王”(岳飞)、“杨令公”(杨继业)之伟大到不可思议,都是劳动大众衷心愿意累积的成果。张骞之成为传说中心人物,可能正是一个例。作为传说题材,以艺术史眼光看待,没有任何可以非难之处;不过还得分析其生长发展历程,才可以正确地认识时代精神。要是不辨真伪,将这些传说作为史实根据来研究自然科学发展史的材料,那就不免于韩非所说“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显学篇》),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所能允许的。

李时珍作《本草纲目》,在世界自然科学史是光辉灿烂的一页,任何人也不能否认或贬低。但这部大著作,究竟不能毫无缺点。明代后期,特别是嘉靖以后,学风疏阔,粗率夸诞,“文苑”式人物多而谨严不足。我国本草学发展过程中,对动植物来源及性状的探索,原来沾染有“搜奇志怪”不加甄别的弊病,有时不免流于荒唐神怪。李时珍注重亲身考验,力扫蹈空袭伪的错误,已经远远超过前代和当代人,绝对应当肯定。可是个人亲身考验所能达到的境域,毕竟狭小;根据文献作总结时,哪些“能必”,哪些“弗能必”,任何人也不能避免主观见解的局限。《本草纲目》中,所录药物来源、生物学性状,特别是历史演进,未经“亲身考验”的,究竟还有。(如菜部各种“芝”,鳞部“龙”“蛇”各项,虫部的“金蚕”“蛊”,鸟部的“凤凰”“寒号虫”“鸩”等。)而误信《本草》为神农所作,更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李时珍在这方面未能免于时代的限制,正是必然现象。误信古人纸面传说,将九种栽培植物,归之于张骞之外,自己还主观地加上一种,只是局部现象而已。我们从分析中指出这一点,只是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并无损李时珍及其《本草纲目》的伟大贡献。只要看下面所谈,李时珍之后两百年中,在这一个小小的问题上,本草学者们还没有突破李时珍的所受局限,就可以知道“存在决定意识”;要超脱这种拘束,真不容易。

 

 

四、《纲目》以后两百年

四、《纲目》以后两百年

 

    《本草纲目》成书年代,据王世贞所作序文所记日期(万历庚寅上元)推测,应在1590年以前。此后二百多年中,植物学方面的大部著作,包括农书和类书,在推论引入植物来历上,对传说认为张骞带回的十种植物,没有突出李时珍所受局限。

王象晋《群芳谱》(1621年刻成):脂麻(谷类),据《纲目》转引沈括的话,认为张骞得种子西域;大蒜(蔬谱一)据孙俪《唐韵》,藤荽(同上);直接断定蚕豆(蔬谱二);据《御览》,葡萄(果谱一)据《汉书》;石榴(果谱三)核桃(同上),苜蓿(卉谱一)未引书,都断定为张骞带回;比较一下,就知道只是节引或钞录《纲目》而已。只有“葡萄”项下,引有《六帖》“李广封为贰师将军,破大宛,得种归”,其实《六帖》中并没有这么一项引证。贰师将军是李广利,却误为李广,加一个“封”字,似乎李广被“封”为这么一个将军,错得相当奇特。

徐光启《农政全书》(1625年着手编写)中,“树艺”各卷,原不是重点;所收材料,主要钞《齐民要术》以后至元明两代的各种农书,有些是节录《纲目》。除原来未收“胡桃”,“胡瓜”一项未引来源之外,其余蚕豆、脂麻、大蒜、藤荽、苜蓿、石榴、红花,都和《纲目》一样,归之于张骞。

    《广群芳谱》(1708年康熙皇帝命令一些“词臣”编成的):从书名可以知道,只是在《群芳谱》的基础上稍加扩充,事实上也只增加了一些“文苑”材料,成为一种四不像的类书。所有王象晋承袭李时珍的地方,都又承袭了下来,毫无长进;所好的,《群芳谱》葡萄项所引《六帖》,却删去了,用节录《汉书》代替,因而少了一项错误。

    康熙到雍正两朝的类书《古今图书集成》中《草木典》部分:既是类书便只有材料,而无断案;所以这十种植物的来历,只罗列了大部分素材(而且还只有“大部分”),没有超出李时珍的范围以外。

    《授时通考》(1737—1742年乾隆皇帝“命内廷词臣”搜辑):这部书奉命编辑的时候,正是乾嘉朴学还未抬头,康雍两朝文字狱结束不久。“词臣”们学得很乖,在校对古书上,似乎比《广群芳谱》和《图书集成》略有进步,可以看作朴学复兴的朕兆;但揣摩着皇帝的心事,只跟着皇帝的祖父走,不敢超越《广群芳谱》半步;也不作任何论断,一切照钞。所以内容十分贫乏。书中蚕豆(卷28,谷种,豆二)、(脂)麻(卷30,谷种,麻)、黄瓜(卷61,农余,蔬三)、蒜、藤荽、苜蓿(卷62,农余,蔬四)、红花(卷69,农余,杂植)七种,都承袭过去的说法,归之于张骞。葡萄(卷63,农余,果一)、安石榴、核桃(卷64,农余,果二),只是没有提到张骞,却也未加否认。

    到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刻成(1848年),上距《纲目》成书,已经超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才算有了突破这个“僵局”的尝试。《植物名实图考》是我国植物学第二部世界名著。吴其浚(1789—1847年)真正读书治学的壮年(1817年中状元以后),正是清代朴学复兴达到盛期的时候,学者们在精密、严肃、踏实方面,远远胜过前代;吴其浚无疑受到很深的时代影响,所以他的踏实与着重亲身经验方面,不下于李时珍。他是河南人;又在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山西等省,作过学政、巡抚、总督等高官,旅行经过的省份不少,有广泛实地观察的机会,因此熟悉了许多地区的风土及植物真实情况。所以《植物名实图考》,尽管仍有缺点乃至错误,但已比《纲目》谨严精密。对这十种栽培植物与张骞的关系,虽然在《长编》(即自己所收集的参考文献资料)中也引了不少,但在《图考》中作结论性叙述时,却从不征用,而且还正面地否定了张骞引入的说法:卷一“胡麻”条,他提出:“说者云:‘大宛之种,随张骞人中国’,其语无所承。”卷三“苜蓿”条,他的按语是:“按《史记·大宛传》,只云‘马嗜苜蓿’,《述异记》始谓‘张骞使西域得苜蓿菜’”,也是不信任的表示。我们不能忽视,吴其浚是一位“才子状元”的文苑人物,《植物名实图考》中,植物来源、形态性、功用的记载,分量还不如诗词歌赋以及借题发挥的文艺材料多;但是他能够突破明代以来一直笼罩整个学术界的因袭传钞、不加分析批判的风气,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比吴其浚稍早的王引之,本身是复兴朴学开辟巨匠之一,在《广雅疏证》中,仍相信石榴是张骞携归,引《本草经》说胡豆是生大豆,由张骞得来,并不怀疑这种传说本身是否可靠。吴其浚(《图考》“甘草”条)讥笑王引之“经生家言,墨守故训”,不算太寃枉。同样出发于谨严与注重亲身经验,李时珍却不免于迷信古人甚至臆断的缺点,而吴其浚却能扫除信赖传说的障碍。同样反对明代疏阔因袭之风,而以朴学的作风来进行考证,王引之与吴其浚在判断作物来源上得出不同结果。这些事实,归结起来,教训了我们:治学时,方法之外,实际感性知识的储备也很重要;吴其浚的长处,就是既有丰富的亲身经验,又有正确的考证方法,才会得到这种成就。

    正因为李时珍是世界性科学家,《本草纲目》是世界性伟大著作,所以从十九世纪以来,西方科学界开始对中国的科学成就有认识时起,就得到世界科学家们的重视。大概布累迟乃德(Emil Bretschneider)是第一个向西方科学界介绍李时珍和《本草纲目》的人。他对李和《纲目》都极推崇;在1870年出版的《On the Study and Value of Botanical Works with Notes of the Plants and Geographical Botany from Chinese Sources》(中译本:《中国植物学文献评论》,1957年商务印书馆重版)中,作过郑重详细介绍,并且根据《纲目》,将这十种植物的引入,归之于张骞。此后,德亢朵儿就曾根据布累迟乃德的介绍,推定这些植物由张骞引入中国的史迹。

劳斐(Berthold Laufer)1919年在他的《伊朗——中国:中国对古代伊朗文化史的贡献》①中,也记有张骞带回的十种植物,不过没有蚕豆而代以无花果;其余九种,与《纲目》所引全同。无花果传入中国,似乎不是由西域陆路而是南边海道。《齐民要术》(卷10)的“古度”,应当就是无花果或极近的种;贾思勰所引文献,止是《交州记》与《广州记》,没有一个字涉及张骞。《纲目》中“无花果”仍止根据明代《食物本草》,也没有说到与张骞有关系。劳斐的话,不知另外有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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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ino-Iraniea:Chinese Contributions to the History of Civilisation in Aucient Iran,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History of Cultivated Plants and Products》 Chicago.1919.

 

 

五、神话式植物与张骞

五、神话式植物与张骞

 

    传说很容易发展到成为神话。分界之处在于:传说虽非真实,但在常识范围内有可能;神话是既非真实,在常识范围内也不能实现。大众尊崇的人物,常成为传说的中心。例如“神农氏尝百草”,著作《本草经》;黄帝元妃西陵氏发明养蚕;张骞从西域带了许多栽培植物到关中;以及关于“徐文长”(徐渭)的故事之类。像“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和有关“唐三藏”的“西游记”故事,则是神话了。关于张骞可能也有神话出现过。

《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内,有《张骞出关志》一卷。《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中,都未再记录;《太平御览》引用书目也未见有。似乎在宋初便已失传。《隋书》在“杂传”类引言中,对杂传类的性质,有“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的总结,可见这些书的内容中,神话成分不少。现在唐代伪托书崔豹《古今注》“草木第六”中(吴琯《古今逸史》本)有这么一条:

酒杯藤,出西域。藤大如臂,叶似葛,花实如梧桐实。花坚,皆可以酌酒;自有文章,哄彻可爱。实大如指,味如豆蔻,香美消酒。土人携酒,来至藤下,摘花酌酒,仍以实消酲。国人宝之,不传中土。张骞出大宛,得之。事出《张骞出关志》。

 

这条,也见于《太平御览》卷995百卉部二“藤”项;有删节,错字不少。依所记这种植物的形态说,木质蔓本,具有三数宽卵形复叶,荚果或蒴果像人手指粗细,种子像梧桐子,含有萜类芳香油,都很可能;假使大胆一些,说它是一种豆科植物,也还不算太不合理。但这样的植物,开的花像梧桐,却又大而肥厚到可以盛酒,就不好想象了。如果把“梧”字去掉,则花形状像Pawlonia的花,可以盛酒;就可以更像豆科,但泡桐却没有果实。因此,只好说它是“谜式”的植物。

    严格说来,这条文章,“虚诞”则有之,还不算十分“怪妄”,不过确已由传说过渡到神话边缘。崔豹《古今注》,《隋书》、《旧唐书》、《新唐书》都载有;《张骞出关志》只见于《隋书》。《古今注》引《张骞出关志》,似乎说明《古今注》在《张骞出关志》之后,如《古今注》这一条能确定是崔豹原文,或是马缟或苏鹗所记,就可以知道《出关志》的时代,也就可以推定张骞带回奇异植物的传说,在何时已经趋近于神话;可惜现在办不到。

历代“小说家”的书中,可能还会发现其他有关张骞与神话式植物的记述,我们暂时没有搜掘,但可以保留这种可能。

 

1962年6月30日初稿

(《科学史集刊》1963年第4期)

 

 

责任编辑: ec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