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石盖板: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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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0-3-17 11:14:00

蓬江委办[2010] 29号

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棠下、荷塘、杜阮镇、潮连街, 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意见》(粤纪发[2009]10 号)的精神, 经区委同意,现将《江门市蓬江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江门市蓬江区农村党风廉政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意见》(粤纪发[2009]10 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目录方案》的通知(粤纪办发[2009]32 号)和市纪委《关于江门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意见》(江纪发[201O]6 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村反腐倡廉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设好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以电视、手机、固定电话、互联网为载体,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有关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和村务、财务等重要事项的信息,对于增加纪检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水平,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半年努力,建成融合包括农村信息直通车、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纪检监察网、电子监察系统等现有面向镇、村的信息化资源平台。全区统一标准实现电子发布、电子查询、电子监察、电子投诉、电子评价功能,覆盖我区所有镇、村的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白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强化,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损害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必须在2010年5月底前建成开通。条件成熟的镇街可提前开通试运行。

  三、基本原则
 
  一是合法原则。以《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及省纪委《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意见》、关于转发《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目录方案》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江门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依法公开、遵章办事、按规保密。二是实用原则。要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公开的信息是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且真实可信。三是便民原则。建设信息公开平台,要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实际,方便他们了解有关信息,有利于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四是节约原则。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做到花小钱办大事,避免重复建设。同时实行统一评分标准,电子自动生成的监督程序,提高信息平台的工作效率。

  四、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为确保我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能在较高的起点上,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决定成立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梅新潮任领导小组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方金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叶贤侃、农业局局长张颂和、信息产业局局长梁东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农业局、区信息产业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文体新局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全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陈耀民同志担任。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制定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预案。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理顺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运作的流程,落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预案(完成时间:2010年2月初)。

  第二步:配合市的统一安排,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视频培训。拟发通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三镇两街纪(工)委书记、分管农业高副镇长(主任)、分管民政副镇长(主任)、农办主任、农经站负责人参加,以熟悉信息公开平台架构、内容、操作流程等(完成时间:2010年2月中旬)。

  第三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协调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镇两街纪(工)委书记参加的协调会,具体研究部署工作(完成时间:2010年2月中旬)。

  第四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面实行农村会计委派(选聘)制、代理制,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和两络管理作为村务公开的核心内容,规范农村资产管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加强农村审计监督。建立农村财务管理监控系统(完成时间:2010年2月底)。

  第五步:镇街部署工作。三镇和环市、潮连街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管理员,选拔村及组的管理员,部署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完成时间:2010年3月上旬)。

  第六步:信息采集、录入和发布。全区各村、组平台公开信息的采集要符合《江门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目录》的有关规定,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录入系统,交各镇、街职能部门审核后在平台公开,同时实现通过互联网、手机WAP 、当地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话语音向社会公开,实现电子公开、电子查询,电子监察,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完成时间:2010年3-4月份)。

  第七步:检查与验收。2010年4月份,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其应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5月份全区平台正式运行并通过市验收。

  六、经费安排

  区财政部门为平台建设、管理、维护提供经费保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区纪委和信息产业局另行申请专项经费。三镇和环市、潮连街分别负责各自的平台建设经费投入。

  七、检查考核

  要将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纳入各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经费落实、工作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情况。适时召开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建设信息平台不重视、行动缓慢,甚至在公开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粤纪发[2006]3号) ,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为此,我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八、责任分工

  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部、农业、信息产业、财政、科技、民政、审计、文体新、保密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经研究,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平台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区有关部门落实分工责任,组织对各镇(街)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抓好奖惩规定落实。

  区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对接上级有关工作,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管理和党务公开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财务公开内容的采集及录入工作,指导各级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财务公开数据的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的管理指导。按照粤纪办[2009]32号文件要求,组织抓好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财务管理电算化;实行会计代理制推进和完善会计代理制、会计委派制;指导市(区)和镇村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及财务公开报表;实行选聘制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确保按时进行财务公开。

  区信息产业局:负责将该平台建设纳入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解决平台建设的技术问题,免费提供现己应用推广的平台应用软件;出台平台建设标准和检查验收标准;运行后指导各地及时进行系统技术升级和维护。

  负责协调当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运营商,保障平台建设的顺利进行。

  团区委:协助做好有关信息录入员的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平台建设经费的统筹落实和管理,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

  区科技局:负责指导各地将强农惠农政策、科学种养知识等信息编入信息平台,并提出对科技信息进行更新的要求。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选编村务公开信息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目录,打造“阳光村务”,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大“难点村”的治理工作力度。

  区审计局:指导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区文体新局:负责对各地广播电视站提出要求,除对平台建设给予支持、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外,协助市相关部门对群众点播有关频道予以免费。

  区保密局:负责指导审核平台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泄密。

  区直和各有关镇、街对口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有关镇、街要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的领导,可参照上述分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督促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