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事故:食品防腐剂与健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20:29

食品防腐剂与健康

           提及食品防腐剂,人们常常会联想到“有毒、有害、不健康”。在生活中,防腐剂用于很多方面,只要合理使用就不会有问题。反之,就会危害我们的健康。  1克毒素可要200万人的命
  
  吃剩的食物如果不及时保存,肯定会变味,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细菌作怪。细菌的威力不说不知道,一说把人吓一跳,如“肉毒菌”,它能产生世界上最毒的物质——“肉毒素”,这种毒素只需l克便可毒死200万人;“黄曲霉”,它所产生的“黄曲霉毒素”是最强的致癌物质之一。黄曲霉毒素的毒性是氰化钾的20倍,而肉毒素是氰化钾的2万倍。此还有痢疾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副溶血弧菌、沙门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如果食品在加工和储存过程中沾染了这些有害微生物,对消费者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
  
  此外,由于微生物的活动而造成的食品变质、变味,失去原有营养价值的现象,也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这就引出了食品防腐剂。

食品防腐剂是防止因微生物的作用引起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它还有防止食物中毒的作用。因此,加工的食品绝大多数有防腐剂。防腐剂分为无机防腐剂和有机防腐剂两大类。其中,无机防腐剂有亚硫酸盐、焦亚硫酸盐及二氧化硫等。但由于使用二氧化硫、亚硫酸盐后残存的SO2能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主要是呼吸道过敏),故FAO于1986年禁止在新鲜果蔬中使用无机防腐剂。下面主要介绍有机防腐剂及其使用。

1.苯甲酸及其盐类  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因其在水中的溶解度低,而不直使用,故实际生产中大多数使用苯甲酸钠、钾两种盐。

根据FAO/WHO(1994)规定,人造奶油、果酱、果冻、酸黄瓜、菠萝汁使用本甲酸钠的限量为1.0g/kg(指单用量或与苯甲酸、山梨酸及其盐类以及亚硫酸盐类合用累计量,但亚硫酸盐类含量不超过500mg/kg)。

苯甲酸进入机体后,大部分在9-15小时内,可与甘氨酸作用生成马尿酸,从尿中排出,剩余部分与葡萄糖化合而解毒。因上述解毒作用是在肝脏内进行的,故含苯甲酸的食品对肝功能衰弱的人群不宜使用。但只要本甲酸在食品中限量符合GB2760-86及FAO/FWO(1984)标准对正常人身体无毒害,则可放心使用。但要注意,尽量食用含防腐剂不同的食品,以防止同种防腐剂的叠加中毒现象发生。

2.山梨酸及其盐类  山梨酸(学名为2,4-已二烯酸),它一般用于鱼类食品和糕、酒食品,其盐类常用山梨酸钾,它水溶性好、性能稳定,其抑菌作用和使用范围与山梨酸相同。

①山梨酸:根据GB2760-86规定,酱油、醋、果酱类、人造奶油、琼脂软糖限量lg/kg;果汁、果子露、葡萄酒限量0.6g/kg;低盐酱菜、面着类、蜜饯类、山植糕果味露、罐头限量0.5g/kg;汽水、汽酒限量0.2g/kg;浓缩果汁限量2g/kg。山梨酸与山梨酸钾同时使用时,以山梨酸计不得超过最大使用量。根据FAO/WHO(1994)规定:杏干、餐用油橄榄、橘皮果冻限量0.5g/kg;一般干酪、人造奶油、果酱、菠萝汁、果冻限量1g/kg(指单用或与苯甲酸及其盐类,以及亚硫酸盐类合用累计量,但亚硫酸类不得超过0.5g/kg)。

②山梨酸钾:根据GB2760-86规定,山梨酸钾在食品中的使用限量基本同山梨酸的使用限量。GB2760-90规定,乳酸菌饮料使用山梨酸限量为1.0g/kg,按GB2760-93规定,肉、鱼、蛋、禽类食品中山梨酸使用限量为0.075g/kg。

山梨酸、山梨酸钾都能参加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易被分解为CO2和H2O而排出体外,故凡符合上述标准者,对人体无害。

3.对强基苯甲田酯类主要使用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中的甲、乙、丙、异丙、丁、异丁、庚酯。其酯随着酯基中碳原子个数的增多,其抗菌作用增强,但同时其水溶性降低,而毒性则相反。因此,经常将丁酯与甲酯混用、乙酯和丙酯混用,可以提高溶解度,并有增效作用。

由于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酸性和腐蚀性较强,因此,胃酸过多的病人和儿童,不宜食用含此类防腐剂的食品。只要符合规定的限量,正常人均可食用。但也要注意,应尽量食用防腐剂不同的食品,以防止同种防腐剂的叠加中毒现象。

以上三类防腐剂对人体的毒性大小为:苯甲酸类>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山梨酸类

山梨酸及其钾盐虽然成本较高,但它是迄今为止常用防腐剂中毒性最低的。从国内外发展动态分析,山梨酸有逐步取代苯甲酸的趋势,但山梨酸实有在空气中稳定性较差和易被氧化着色的缺点。1998年我国研制出一种高效无毒的防腐剂,它的成份是单辛酸甘油酯,其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的同时,也有助于保持食品营养成份和风味,并且感官性状稳定。  “民以食为天”,食品防腐剂在老百姓日常选购的食品中大量存在,那么防腐剂是否有害人体健康
  
  一种含有害物质的食品是否对人体产生危害,主要取决于人体食用的量,不应将食品含有害物质与食品有毒两种不同的概念混淆或等同起来。我国着名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院士说,任何东西吃多了都有害,水喝多了一样死人,盐吃多了一样中毒,就是基于剂量决定毒性的概念。
  
  杭州健怡可口可乐公司“防腐剂事件”中所涉及的苯甲酸钠,是人们日常食品中经常添加的一种防腐剂。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粮农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第57届会议,对苯甲酸作出最新的风险评估,规定每日允许摄人量(ADI),即终身摄入对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的剂量,为0一5毫克/千克,这相当于60千克重的成人终身摄人的无毒副作用剂量是每天300毫克;我国规定苯甲酸钠在饮料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克/千克,即一个成年人每天喝l升饮料,苯甲酸钠为200毫克,比国际规定的ADI值还低。
  
  其实,国家法律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价的。老百姓在正确的使用范围、正确的使用量内合理食用,其安全性是完全可以保障的。至于曾经发生过的那些引起公众关注的大型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因为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标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或者没有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防腐剂本身的“罪过”。
  防腐剂作为重要的食品添加剂之一,在食品工业中被广泛使用。酱油中一般含有防腐剂苯甲酸钠;面包和豆制品常常添加防腐剂丙酸钙;酱菜、果酱、调味品和饮料中常加入山梨酸钾;葡萄酒等果酒的防腐,传统上用亚硫酸盐等等。可见,防腐剂在我们日常消费的食品中广泛存在。含防腐剂食品,食用可放心。
  
  最后须特别提及一点:儿童、孕妇等处于身体发育特殊时期的敏感人群.不宜食用

那砦过多使用防腐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