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到鄂州: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4:14:54
【原创】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回帖:12 阅读:378

[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08:20

昵称:爱的城市

等级:幼儿园

爱的城市男性/14北京市, 北京市, CNMyspace URL: http://www.myspace.cn/1306475071 个人文集
  • • [论坛]私吞救灾物资 七官员被捕
  • • [论坛]成都警方称所谓女警搭救灾帐篷打麻将纯属谣言
  • • [论坛]站猪,不识相滴哒赖秃驴!!!!!!!

 看了<<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不得不说几句.....

先请朋友们看看他滴原文:

昨天从海外一些媒体看到,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从画面上看得出,警察们正用温和的方式劝解,但家长们情绪激烈。由此,那些已经很长时间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又开始进行反华宣传了,诬陷性的说法有四点:
   1、 是天灾,更是人祸;
   2、 官方宣布,这事法院不受理;
   3、 五个境外记者拍摄这种场面时被公安“短时间拘留”,询问他们的身份;
   4、 难道地震真使中国民主了吗?

   为此,我要含泪向这些请愿灾民作如下劝告--
   你们所遭遇的丧子之痛,全国人民都感同身受。十三亿人在同一时间全部肃立,默哀三分钟,这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浩大、最隆重的悼念仪式。悼念对象,就有你们的孩子。在全国哀悼日,一位佛学大师对我说,有十几亿人护持,这些往生者全都成了菩萨,会一直佑护中国。我想,你们的孩子如果九天有灵,也一定已经安宁。
   校舍建造的质量,当然必须追究,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承包商和其他责任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我现在想不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什么机构胆敢包庇这些人。你们请愿所说的话,其实早已是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决心。但是,这需要有一个过程。
   因为,无论怎么说,这次大灾难主要还是天灾。当然也有未倒的房屋、幸存的学校,但这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从一个角度来论定。已经有好几位国际地震专家说,地震到了七点八级,理论上一切房屋都会倒塌,除非有特殊原因,而这次四川,是八级!
   有了这个主因,再要论定房屋倒塌的其他原因,就麻烦得多了,需要有较长时间的科学检测和辩论,而且要经得起国际同等级的灾测比照。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搜救生命、挖掘遗体之后尽力保护校舍倒塌的实物证据,以便今后进行司法技术调查。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
   堰塞湖的问题是悬在几十万人头上的凶剑,卫生防疫问题也急不可待,灾区上上下下所有的力量还在气喘吁吁地忙于救灾,人口大幅度流动,一切都处于临时状态,因此,确实很难快速腾出手来处理已经倒塌的校舍建筑质量的法律问题。我想,你们一定是识大体、明大理的人,先让大家把最危急的关及几十万、几百万活着的人的安全问题解决了,怎么样?
   你们受灾以来的杰出表现,已经为整个中华民族赢来了最高尊严。你们一定不会否认,这些天来,无论是中国的各级政府、军队、武警、医生,还是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的救援者、志愿者都尽心尽力、令人感动。只有当这些里里外外的多重力量不受干扰地集合在一起,才能把今后十分艰巨的任务一步步完成。
因此,你们要做的是以主人的身份使这种动人的气氛保持下去,避免横生枝节。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

感触1:"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我觉得此请愿合情合理合法.合情--失子之痛,人之常情;合理:为查清事实真象,确证天灾人祸找个说法;合法:"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非无理取闹也~~~~

感触2:A."十三亿人在同一时间全部肃立,默哀三分钟"就能包容某些罪犯吗?那换言之,一个罪犯杀了人,再让他全家亲戚陪个礼认个错就能免除刑事责任吗???B."校舍建造的质量,当然必须追究......但是,这需要有一个过程"试问调查一栋建筑物的质量,技术工作日要多少天???C."....卫生防疫问题也急不可待...."一个国家不是一个家庭作坊吧,卫生防疫也不懂房屋建筑,法院也不懂医护治疗吧~~~若大一个中华人才挤挤,先生你过虑了.D."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这就更不对了,为民主持公道,惩治腐败违法行为,是大快人心的万民之福滴大好事,是胡总,温总近年重中之重滴工作,何错之有???

感触3:所幸滴是---余秋雨先生还好不是建筑监定技术官员!余秋雨先生还好不是法官!!余秋雨先生还好不是纪检组成员!!!万民之幸~~万民之幸~~

作人不要太余秋雨!!!!!!

来我家看看:www.myspace.cn/1306475071[编辑] [回复]    [引用]    [举报] 1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zhanzujie[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08:44 顶! [回复]    [引用]    [举报] 2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柳絮[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0:33 余秋雨=愚秋魚 [回复]    [引用]    [举报] 3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咫尺天涯[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1:28 一声叹息 [回复]    [引用]    [举报] 4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李小龙[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1:57 这个傻 比的真面目终于暴露了 就是一个为了利益集团做狗的杂种 [回复]    [引用]    [举报] 5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张军[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2:02 可以理解,余老师的书现在没人看了,估计他打算弃文从政了 [回复]    [引用]    [举报] 6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mzt[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3:13 豆腐乳,臭豆腐乳,权贵吃的腐儒. [回复]    [引用]    [举报] 7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siyongle[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3:37 他们一家也应该在四川地震中一起死亡 那他们一家就都成佛了 [回复]    [引用]    [举报] 8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siyongle[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3:39 按他这样说 他们一家也应该死在四川地震中 那他们一家就都成佛了 [回复]    [引用]    [举报] 9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jljl[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3:41 去他妈个臭狗逼的 [回复]    [引用]    [举报] 10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李森林[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4:07 余秋雨:你的眼泪为谁含?为死去的孩子吗?为失去孩子的家长吗?为伤亡近10 万的已经无家可归的灾民吗?你现在在什么地方?美国?新西兰?英国?日本?法国?在构思你的文化苦旅之二吧???既然西方反华,你怎么还马不停蹄的四处游逛?你真爱国吗?还是爱你的主子!?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失去孩子的家长们,他们以后怎么面对今后的日子???

余秋雨:我原来是高看你的。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你是个什么文人了?现在都是一个孩子,他们在瞬间砸死,被人祸天灾夺去了生命!你是不是没有孩子?你就不能站在失去孩子的父母立场上说句话吗?动不动就上纲上线,把失去孩子的家长们置于无理取闹的位置。置于政府的对立面。你知道吗,人民最大,人民的生命最大!孩子的生命最大!你是个伪君子,伪文人,是个拍马屁的小丑,是个没有起码同情心的狗娘养的!

[回复]    [引用]    [举报] 11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李森林[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4:09 [回复]    [引用]    [举报] 12楼 RE:作人不要太余秋雨--有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文/余秋雨) "
作者: 倭邓他爹[个人空间] [给我留言] 发表:2008-06-09 14:27 对天灾人祸无动于衷的人是人民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