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南旅游: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环境污染困扰居民生活 治理“城市病” 广东列出时间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11:20:14
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环境污染困扰居民生活
治理“城市病” 广东列出时间表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1年12月08日   第 04 版)

经过整治后,受“9·21”特大洪灾影响的高州水库水质迅速恢复了原来的清澈洁净。
丘立贺摄
新华社广州12月7日电 (记者欧甸丘)交通拥堵、内涝、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是困扰城市居民的“城市病”。广东省发布《关于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对这些“城市病”的治理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目标。这是记者从7日举行的广东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提出“城市病”治理的时间表和目标是广东为了落实中央精神,部署推进广东特色新型城市化,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7日发布的《关于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广东将构建以公交枢纽为节点、大运量公交系统为主体、其他公交方式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重点,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为基础,建成便捷的轨道交通网络,到2015年,广东城市轨道和城际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分别达到630公里和700公里以上。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公共交通系统对出行的分担率。
城市交通拥堵的原因之一是交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公共交通对出行的分担率较低。据了解,广东目前大多数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交通的出行分担率低于20%,佛山仅13%、中山市仅15%,与伦敦的72%、东京的87%、香港的89%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在环境治理方面,《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防洪防潮标准分别达到100年一遇和50年一遇。确保到2015年,全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
在7日举行的会议上,广东省委主要负责人说,广东城市化发展过程中,部分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日益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城市的发展还没有真正转移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上来,广东城市化发展水平与国内外先进城市还存在差距。应当正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为建设幸福广东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