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扎比机场转机:资料:美军飞机的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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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美军飞机的命名规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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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1-25 14:56: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cb{margin-right:0} 一、空军
美国空军(旧称陆军航空队)飞机型号的命名法,几十年来大致经历了4次变革。

在航空兵初建时期,由于军用机几乎都是从国外购进的.所以飞机型号均直接沿用原来的外国称呼,如一战中大量使用和仿制过的英国DH一4. DH—9等型轰炸机;法国纽保一17和斯帕德一13等等。至于少量国产飞机,则由各自的制造公司随意命名或编号,没有统一的型号命名法。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19年间(即一战结束后一年)。

1919年后,大多数飞机公司仍继续采用它们各自的编号,但航空部队却在1919年9月至1924年间开始按第一套方法为军用机命名型号。这种命名法是当时法国型号命名法的修改版。它用15种大写的及英文字母盟会表示15种不同的飞机用途,后面再加一个设计序号。不久,又增加了4种用途代号,但后者只用单个英文字母表示了。

从1924年5月开始,改为采用第二种型号命名法。随着1947年陆军航空兵独立成为空军之后,1948年又作过一些小小的改动,由用途代号加上设计序号组成,用1~2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的用途代号有以下18种:
A:攻击机和单发轻轰炸机;
B:轰炸机;
C:运输机;
DB:昼间轰炸机;
FA:照相侦察机;
F:战斗机;
FM:多座战斗机;
GA:对地攻击机;
HB:重轰炸机;
LB:轻轰炸机,
NBL:远程夜间轰炸机;
NBS;近程夜间轰炸机;
P:驱逐机;
PA:空冷发动机驱逐机;
PB:双座驱逐机;
PG:对地攻击驱逐机:
PN:夜间驱逐机;
PW:水冷发动机驱逐机。

当一种飞机尚处于未定型的试飞阶段,那么在用途代号之前须加一个字母X。此法沿用至今。

二战时期,美国陆军航空兵普遍采用新一轮型号命名法。此命名法能明确表示出飞机的用途、改型状态和制造厂名。现以当时著名的战略轰炸机为例,说明如下:
X C B—17 G—50—D L空中堡垒
①⑤② ③ ④ ⑥  ⑦  ⑧

这里飞机型号是由项①状况类别记号、项②(原始)主要用途代号、项③设计序号、项④改型记号、项⑤中途更改用途记号、项⑥生产批号小改记号、项⑦制造厂商代号和项⑧绰号(爱称)8个部分排接而成。其先后顺序不能颠倒,但项目可省略。大多数情况下,项号以②③④⑤四部分表示,如CB—17G。

现对8个组成项目的内容解释如下:
项① 专门用来表示飞机所处的特殊状态,由X、Y、E、R、Z五种字母分别代表试飞中的原型机;结束基本试验进入实用阶段的新机;正委托民间机构作特别试验机种;已不能胜任原来用途退居二线的机种,已不宜于继续使用改为训练用的老旧机种五种状况。
项② 为主要用途代号,共34种,用1个或2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飞机的不同用途。
项③ 为设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编排。
项④ 是改型记号,用大写英文字母从A、B、C……开始顺序编制,用以表示该型飞机在构造上或在布局上或发动机或螺旋桨或机载武器方面已发生明显变化及改装。
项⑤ 为中途更改用途代号,用以表示飞机在服役过程中,被进一步改为其它的用途。它由7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并应紧接在主要用途代号的前面。
项⑥ 为生产批号及小改记号,用以表示某一种机型的某个改型在批量生产中的批次及小改装(亚改型)状况。从1开始编排,逢5进位,呈1、5、10、15、20.…的格式。每进位一次,表示增加一个批次。
项⑦ 是制造厂商代号,从1941年启用,由2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项⑧ 是飞机绰号。该绰号伴随飞机整个作战生涯,成为其型号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了解了上述型号的命名法后,就不难对本文上面所举的型号例子作出正确的解释。CB一17G—50—DL空中堡垒,表示这是一种美国陆军航空军使用的第17种式样的轰炸机中的第7种改型之第11批次中的一架,由道格拉斯公司的朗格匹奇分厂制造,并已改作运输机使用,其绰号为“空中堡垒”。在一般场合下,上述机型被简称为CB-17G。

1948年,美陆军飞机命名法又作了较小的修改。主要用途被精简为下列13种:
A.水陆两用飞机;
B.轰炸机;
C.运输机,
F、战斗机;
G.滑翔机;
H.直升机,
L、联络机;
Q、靶机;
R.侦察机;
T、教练机;
U.杂务机;(有效商载小于906千克);
V.垂直起落飞行器,
X.特种试验飞机。

从1962年开始,美国空军、陆军和海军所属飞机统一采用了一种型号命名法。

二、海军
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备队拥有互为独立的航空部队。1922年3月29日,海军系统公布了它自己的军用机型号命名法,规定飞机型号由工厂代号、主要用途及设计代号三部分组成。1923年3月10日,又将上述三个组成要素的排列顺序改为主要用途、设计序号和工厂代号。这样的命名法一直沿用到1962年三军统一命名法为止。为说明,现举例如下:
X F 4 U —4  P 海盗 II
①② ③ ⑦ ④ ⑤ ⑥

其中:
项① 是类别记号,用以表示飞机所处特殊状态;
项② 是主要用途(原准用途)代号;
项③ 为设计序号;
项④ 是改型记号,实例中的阿拉伯数字4表示该型号的第4种改型;
项⑤ 是中途用途更改记号;
项⑥ 是飞机绰号;
项⑦ 是制造厂代号。

其中:
项① 仅有X一种记号,表示飞机尚处于原型试飞状态;或表示该种型号飞机的头一架。
项② 从1934年开始由二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某种飞机的主要(原始)用途和它的次要用途。主要用途代号有以下观种组合:
A.伤病员运输机;
B、轰炸机;
BF.轰炸/战斗两用飞机;
BT、轰炸/鱼雷攻击两用机;
F.战斗机;
G.单发动机运输机;
H.伤病员运输及空中医院飞机;
J、运输机;
J.杂务机,
JR.杂务、运输机;
LN.教练滑翔机;
LR.运输滑翔机;
M.海军陆战队或海外远征军使用的飞机;
N.教练机;
O.观测机;
OS.观察、侦察机;
P.海上巡逻机;
B.海上巡逻轰炸机;
PT、海上巡逻鱼雷攻击机;
PTB.海上巡逻、鱼雷攻击轰炸机;
R.竞速比赛机;
R.运输机;
S.侦察机;
SB.侦察轰炸机;
SN.侦察教练机;
SO.侦察、观测机;
T、运输机;
T、鱼雷攻击机;
TB.鱼雷轰炸机;
TD.靶机;
HN.教练用直升机;
HO.观测用直升机;
HR.运输用直升机;
J.杂用直升机。
项③ 从1开始编排,而且只表示同一公司(厂商)内同一用途的设计序号。
项④ 为改型记号,用阿拉伯数字直接表示。
项⑤ 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共有对种记号,于1939年前后使用。
项⑥ 是爱称(绰号)。
项⑦ 是制造公司名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