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高新区永勤厂如何:歌唱技巧入门须知(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6:38:17

歌唱技巧入门须知(七)

默认分类 2009-07-08 00:54:13 阅读62 评论0   字号: 订阅

对于一般音乐基础较差的人来说,除了必需具有两样最基本的条件----“音准和节奏”之外必需先学会两样技术----弹性和颤音(vibrato)。对于模仿力很强的人说来,这二点谈不上什么困难,但从实践中观察到的广大歌迷队伍中,大多数人不会这门基本技术。因为这两项技术是解决乐感问题的入门起点,因此有必要重点谈一下:

第一项手段:弹性

通俗唱法的基本表演手法是“弹奏”式的,虽然“拉奏”式的手法偶而也运用,但总以前者为主。即每个音在唱出来之后,很快地由响变轻,变轻时又必需要始终伴有“余音”,而且在重音时,大多伴有“上滑音”,这种弹奏式的唱法又是以音符的长短来加以调整的,有时两个字或三个字可以在一个弹奏中完成,也就是说第一个字是“唱了”出来的话,同一词汇其余的字就在余音中“带”过去了。或者虽然只有一个字却要唱两到三个音,那么第一个字为主音,后两个音就要用余音“带”过去。这两个例子一般是在一拍中两个八分音符,或一个八分音符,或一个八分音符、两个十六分音符,或三连音的情况下采用的表演手法。

例如:《月亮代表我的心》: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其中每一音节的第一音和第三音都是用上滑音的弹性手法唱的,如果用拉奏式唱就会面目全非了。

再以张惠妹唱的《哭不出来》的开头为例:才知道那却是真的。重点在“才”字上,“知道”两字是用余音带过去的。“是”是重音,“真的”二字带过去。

弹性构成歌声最原始的对比,使一首歌唱起来不呆板,如果适当加装饰音的点缀,可更上一层楼。

第二项手段是“颤音”

在歌星队伍中,不会颤音的现象很少,但在歌迷中就很普遍了。这里所指的颤音不是指声音的发抖,而是指人声的“揉弦”,一个“延长音”如果没有“揉弦”,效果将会非常干涩。颤音对于歌唱的重要,就如同拉提琴或二胡的“揉指”,属基础技巧,颤音对缺乏音乐细胞的歌迷来说,可大大改善其“乐感”,怎么学呢?一般来说,动听的颤音来自于“原音高”和“低于原音高1/4或1/2音高”之间的来回交替。如果采用原音和“高于”原音高半度或一度的交替,就成了音乐记号中的tr………,效果就不成其为颤音了。其训练的具体方法可采用原音高和低于原音高1/2的来回交替开始,先慢后快地练习:i7i7| i7i7|i7i7  i7i7 i7i7 i7i7|……在练习开始阶段,可能会很难听,甚至有像日本演歌或京剧那样的颤音,但这是暂时的现象,待到娴熟之后,就会成为正常的颤动。记住一个要领----在颤动时一定要加强“气势”,否则会颤动不起来或“走音”。“笔者使用弹性颤音的方法,使不少不堪入耳的歌唱爱好者摆脱了“难听”的困扰。)

颤音如果练成同一音高上强弱交替,会成为发抖。要警惕!否则就会从这一“难听”,变为另一“难听”。

技巧的升华

当弹性和颤音学会之后,就能可以学习“对比”了,最原始的对比技巧应从语调和声调的轻重开始,九个字可用三个重音,重音的选择一般以语调起伏为依据,有时不得不服从作曲者的创作意图。由于通俗唱法的的基本表演手法是“滑音”。因此,尽量要兼顾到四声中的规律。除第一、第三声外,有些字即使是重音也不能用滑音。

例如张惠妹唱的《原来你什么都不想要》这首歌:“原来你”三字中歌唱重音,依据作曲者意图应在“你”字上,“你”是第三声,作为重音来滑唱很自然。但后面半句“什么都不想要”六个字,应有两个重音:“什”和“要”,如果把“要”字用滑音来唱的话,就唱成“摇”。这首歌后面的乐句中还有许多“要”字。例如“我只有不停的要,要到你想逃。”如果用上滑音来唱的话,听起来成了:“我只有不停偿还摇,摇到你想逃。”遗憾的是现在较多的流行音乐作曲者不愿研究声韵,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再以周冰倩唱的《真的好想你》为例:第一句歌词与歌名相同,依据语调和五个字一个重音的规则,重音应在“好”字上,在五个字中除了“好”字唱得重一点外,其余的字就不能重于“好”字,“好”字一突出,再以弹性和尾音用颤音相配合,这一句歌唱起来就好听多了。

再以彭玲唱的《囚鸟》这首歌为例:开头两句是“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已经忘了天有多高”。这是两句八个字组成的乐句。如一句选二个字作重音,依据语调,重音应该唱在“被”和“囚”上,如重音选三个字为重音,那么“鸟”也算一个。第二外乐句歌词重音选择则在“忘”和“天”字上。如果选三个重音,那么“高”字也算一个。如果重音都能按四声规律去唱,这样唱来就会给听者带来“倾诉”的感觉。这首歌唯一的“败笔”在末尾第二句上:“这无谓的日子”,重音原本放在“无”或“日”字上。作曲者却毫无道理地硬把它放在“的”字上。(台湾作曲者故意突出“的”字为重音的例子不少,实在不值得效仿。)听起来令人感到别扭。用声调结合语调的轻重对比,来改善乐感,已被实践证明是可取的。

关于包装的说法

在众多的方法这中,有些是用来整治嗓子缺陷的“药”,有的是用来挖掘嗓音潜能的工具,有的是作为学习技巧的准备,唯独在培植乐感方面的方法最少,这是一个如何提高歌唱者音乐素质的问题,因为改善乐感比改善嗓音更重要,所以应该更引起重视。

有人把改善嗓音叫作“内包装”,尽管这一提法值得商榷。但今天的流行歌坛却盛行外包装:服饰、发型、美容越来越被提高到重要位置上了。关于演员的气质和风度,审美观念也起了很大的变化。还有一种以“说”主的音乐形式Rap,这种形式是否要列进这“说法”研究,就不在“唱法”之内了。

“以舞带唱”也好,“以说代唱”也好,“外包装”再讲究些也无妨。但决不能喧宾夺主。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唱法,“歌坛”总应以“唱”为主体。(非常赞同)

舞”与“说”的渗入歌曲之中,可以使唱变得更丰富,但“舞艺”超过了“歌艺”,或“说”的水平高于唱的水平,那么这些“星”到底还算不算歌星呢?本末倒置,终久不妥。

歌唱技巧无法施展的原因

同一首歌,在不同的歌手口中唱出来,效果完全不同,本提出的乐感、技巧、摹仿都有级别可评,就是从“比较”中得出来的。一首旋律很平凡的歌曲,给一流乐感的歌手唱,可以变得不同凡响;反过来,一首旋律很美的歌曲,在三流乐感的歌手口中唱出来,会变得平淡无奇,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说法:

1、  技巧不到位   这种观点是以技巧第一论为出发点的,情的表达要有方法、有技巧;但方法和技巧不能代替“情”的表达,而只是表达“情”的工具或手段,就如同声情并茂的辩证关系那样,“声”是表达“情”的工具,不是倒过来。

2、  “投入”是关键    这种观点认为:歌声的动人与否,关键在投入。说对了一半,前文已谈到过:主观的“投入”是很重要的,但效果要看听众的反应,如果听众也“投入”了,那么主观与客观便统一了,但歌者投入却不能换取听众的投入时,又该怎么说呢?

3、  音乐素养、文化素养的到位    这一观点和当今流行歌坛的现实不完全相符,受过主,高等教育或受过专业音乐学校培养过的歌手毕竟是少数,可有血有肉的歌声仍不在少数,为什么?

4、  生活体验是关键    这种观点没有错,但仍然只“点”到了一半;生活体验对于乐感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它对有些歌手来说可能成为“养料”,但也可能成为乐感的摧残者,邓丽君就是一例,按常理说,她的生活道路从遭遇来说,她的歌应该越到后来唱得越好,可事实正好相反。

5、  歌声的动人与否在于对歌曲的理解    这一观点从理论上说是完全正确的,按这个逻辑推理,作者本人一定是自己歌曲表达得最好的人选;而事实则不然,自己作词、作曲、演唱的实例在歌坛中有,但大多数作者不会唱,甚至唱出来很难听,因为理解和表达不能划上等号。

6、  歌唱得好不好在于处理    这一观点的出发点是和“理解”与否是唱好歌的关键是一脉相承的,因为没有“理解”,何来“处理”?一首歌唱得成功与失败,离不开处理,但处理的性质却有自发与自觉两种;因为有些“妙笔”往往来自于歌手不自觉中流露出来的。从歌手主观上说产,可能根本就没有有意识去处理它,可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成功,这算不算处理?这个问题的性质和“方法”具有“自发”的和“自觉的”两种情况完全是一样,不自觉地在一首歌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比(处理的具体内容离不开对比)往往正是一流乐感歌手的“妙招”,对于三流乐感歌手来说,不管指导者如何教他们处理,即便完全做到了要求,也未必能让听众有所“感”。

7、  乐理基础不好    这种观点作为搞专业音乐工作者听起来也许觉得很可笑,可在现实生活中持有这种观点的还不在少数,至今仍有不少人把“乐感”混淆为“乐理”的,乐理知识是一门音乐的基本课程,和乐感是两回事,在港台流行歌坛中,不懂谱的歌手,还确有人在,内地也有。提出以上七点,决不是为了否定它们,如果说乐感是由歌者本身的“音乐细胞”的基因所产生的结果,那么,以上七点无疑属于音乐细胞移植和繁植必不可少的条件,但是条件对于本身没有音乐细胞的歌者说来,没的内因,外因条件仍起不了作用,但对于二流乐感的歌者来说,这七项条件就显得特别重要了。所谓二流乐感就是“音乐细胞”虽有而不多,要靠后天培植。

  如何成为“恒星”而不是“流星”

一流乐感如同天生丽质,在广大歌唱爱好者中犹如凤毛麟角,所以具有这种得天独厚条件的歌者要珍惜它,保护它,并时时用以上七点要求去浇灌、培育它,它是“灵气”,也可叫“才气”,那些“过眼流星”,未必个个都是靠包装推销出来的。具有灵气,才气的青年歌手最后成为“流星”或“恒星”的选择,往往只得一念之差,现实世界中的实例不少;曾有一位音乐制作人说过:“有些青年歌手得了大奖或灌了唱片,往往正是他们走下坡路的开始。”按理说,得大奖或灌录一张唱片之时,应是一个歌手向艺术高峰攀登的开始,为什么会反过来呢?理由很简单,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到了成功的顶峰,虚荣心的满足,使他们不再注意保护、培育自己音乐细胞。笔者曾教过一个乐感很好的女学生,在歌唱比赛中也得过奖,后来成了职业歌手,就不再继续学习,二年不到,乐感丧失殆尽,问她为什么会退到如此地步?她的回答很轻描淡写,“我唱得好也拿这点钱,唱得不好也拿这点出场费,干吗要认真唱?”

回过头来再看看内地歌星刘欢,他在唱《雪城》插曲时一举成名,他没有走下坡路,而是继续努力攀登,无论从唱法、风格、音乐素养,各方面都一直在发展,在进步,这种精神才真正值得称赞。

欧美歌坛上的“常青树”不少,如芭芭拉.斯翠珊、戴安娜.罗丝、黛娜.肖、平.克劳斯贝、奈特.金科等等,他(她)们是艺术家,不是“时装”,为什么?

可见“江郎才尽”这句成语中说的“才尽”二字,不是由于上天突然收回了他们身上的灵气,而是这些歌星们“自毁长城”,就以具有一流乐感的邓丽君的歌唱趋势为例:她在恋爱方面的遭遇和她事业上的遭遇完全相反,可以说历尽坎坷,按理说,这种不幸应该使她的爱情歌唱得更好,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她从录制《我只在乎你》那张唱片之后,已明显地反映出乐感的衰退,她前期歌声中那些生动的活力不见了,从“动人”降到了“动听”……

再以内地摇滚女歌星罗琦为例:她那独特的嗓音天赋,无疑是一流的,乐感也不错,从艺术造诣上说,她的差距还很远,只是因为内地对摇滚唱法认识上的浮浅,便轻易地给她“加冕”了摇滚歌星的桂冠,她走上吸毒之路的原因,很可能像不少专业歌手们的通病----精神空虚,其实一个把歌唱作为艺术来追求的人,绝不可能有空虚感,因为无论文化修养、音乐素养、歌唱技巧,她都亟待充实,哪有时间感到空虚?问题的焦点不正系于“一念”么?在流行歌坛中,不少歌星或歌手沉缅于吃喝玩乐,通霄在床上打电话,以至把自己也作为商品推销出去,即便有了一流的乐感又能保持多久?可见“江郎才尽”之说,大多是自己造成的。

从这个侧面转到另一个侧面:有些歌唱爱好者天赋条件并不好,乐感也一般,但他(她)们孜孜不倦地钻研歌唱知识和技术,对同一首歌可以唱上几百遍,反复推敲其中每一细节:从颤音、沙哑声、气声、装饰音、真声、假声、混声、强弱变化层次到每一乐句的抑扬顿挫。到头来取得了很高的成就,甚至绝不逊于具有一流乐感的歌星或歌手……向这类人学习,这也是本章的中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