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媒体广告:会计业务的审计(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1:24:59
审计技巧的应用
一、在审计方法选择中的审计技
  1、非现场审计在现场审计前的重要意义。我们在对某个项目开展现场审计时,先对其进行非现场审计,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审计成本,大大提高审计效率,还有利于审计人员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经济活动,做到审前心中有数;有利于审计人员确定现场审计的重点内容和重要环节,科学地选择审计方法;有利于审计人员捕捉审计线索和疑点。因此,在开展现场审计前,有条件的审计部门要尽可能的开展非现场审计,这对整个审计项目而言就是一种审计技巧,特别是对大中型审计项目将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2、设定可疑假定判断。可疑假定判断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应假定被审计对象的财会资料和其经营活动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行为,只不过不知道其存在的具体环节和表现形态。事实上,被审计单位也许并不存在错误和舞弊情况,但审计人员从审计的审慎原则上只有确立了这一假定,才能正确地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才能及时地发现和捕捉审计线索和疑点,才有可能全方位、多角度对被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合规性做出准确的审计结论和评价。  3、对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进行抽查性测试。一般情况下,被审单位内部控制越到位,存在舞弊和差错的可能性就越小,审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就会降低,否则,不仅增加审计难度和工作量,还会增大审计风险。因此,对被审单位的内控建设测试是必要的,但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对一个单位的内控建设的测试和评价本身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过程,审计时不可能把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都测试到位,审计人员可根据审计内容的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测试分析,就可大大降低审计查证的盲目性,提高审计效率。  4、正确把握好顺查和逆查的关系。顺查的优点是运用简便且能够把问题查彻底,缺点是费时费力且不易抓住问题的重点,此方法适用于被审部位内部控制不健全,规模小、资源少、业务活动简单和发现重大错弊线索和疑点的时候。逆查的优点是运用起来省时省力且容易抓住问题的重点,其缺点是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查清楚,有时可能遗漏重大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因此,在审计实践中,不能机械地运用顺查或逆查,要对所查项目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一般来说,查账初期,宜用逆查法,抓住重点和疑点,然后根据需要进行详查,若已掌握了审计线索或为证明某环节是否存在错弊情况可用顺查方法。顺查与逆查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既抓住重点,又省时省力。  二、在账表查证过程中的审计技巧  1、对可疑数据的审计技巧。数字的本身并不构成审计线索,只有将具体数字与特定内容相联系时才能判断是否构成可疑数字。对数字大小的判断。某个数字在特定的经济业务中,其大小是否异常是可以判断的,如单价5000元的物品,在“固定资产”科目中列支属正常情况,而出现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中则属可疑数字。根据数字的变化趋势和范围判断。如某个支行1至3季度的利息收入300万元,而第4季度的利息收入仅为50万元,则50万元表现为可疑数据,因为第4季度一般是农发行的贷款投放旺季,而贷款投放旺季的利息收入仅是平常季节的一半就很不正常。审计时应重点检查当期利息收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有无人为调节损益的行为。对数据的正负值判断。某个支行12月份的统计月报反映不良贷款比上月下降100万元,而在元月至11月份其不良贷款比年初增加30万元,应重点审计该行是否为了完成不良贷款下降任务而以贷收贷等虚假行为。对数据的精确程度判断。在合计资料中数据的精确程度是与其具体的经济业务相关联的,该精确而没有精确到适当程度,不该精确的而精确到不正常的程度均可视为可疑数据。对数字的巧合程度分析判断。审计人员在具体审查某笔可疑款项的去向时失掉了线索,而在检查有关联的项目时几个数据相加恰恰与追查数据一致,则此数据可视为可疑数据继续追查。如某行年终发放50万元的收购贷款有以贷收息嫌疑,在审查企业的存款分户账时有两笔合计刚好50万元资金该行收了利息,就应继续审查这两笔收息资金来源渠道。  2、对可疑时间的审计技巧。所谓可疑时间就是会计凭证、账表和相关业务资料中不正常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时间。对会计资料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或记录的时间是否符合特定的时间进行判断。如在业务招待中列支有大量的春节期间发生的费用则可视为可疑时间,一般情况下,春节长假期间是不会发生招待费用的,否则公款消费,请客送礼的嫌疑增大,应继续追查。对会计资料中所反映的时间长短进行判断。如半年以上的逾期贷款在时间上属可疑了,因为一般情况下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便要调整贷款形态,超过90天的逾期贷款应重点审计。对会计账表记载的数字在时间上与相关文件、制度和办法等要求不一致的要进行审查判断。如上级行贷款批复文件上时间是2006年9月10日,贷款分户账上记录的贷款的发放时间是2006年8月30日,则应继续追查此笔贷款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又如在会议费列支的花名册中有某人的名字,而查人事部门的考勤记录中发现此人这段时间正在休假,则应对该笔会议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3、对可疑地点的审计技巧。对舍近求远的地点判断。如某单位办公用品的购买是异地城市的发票,则这张发票的地点属可疑地点,应追查。对物资运动流向的合理程度判断。如产地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粮油调销到销区属正常调销,而销区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调到产区则购销双方在地点上异常。  4、对可疑单位的可疑业务审计技巧。一般而言,两个相互关联不大的企业,经营往来活动很少,如出现数额较大或往来频繁则应视为可疑单位。对可疑业务可从以下几点判断:根据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审阅记账凭证发现现疑点,如审查某记账凭证时发现一笔借记XXX贷款科目,贷记XXX贷款科目的会计分录,一般情况下,一笔会计分录同时借贷贷款科目有可能是政策允许的贷款科目正常调整,也有可能就是违规以贷收贷, 此处两个科目构成可疑科目;对具体经济业务审阅会计账表,两者不对应可视为可疑业务,如某粮食企业取得农发行贷款100万元,企业账表上既没有正常反映银行存款(现金)的增加,又不见库存商品的增加,而其他应收款却增加100万元,此笔业务应视为可疑业务,应继续追查100万元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跟踪审计技巧
以前的造价审计只注重投资的控制,更多的是事后对造价合理性的评价。随着时间的推移,跟踪审计作为对项目事前、事中控制的一种重要模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大型国家企业所认同和使用。   理顺程序注重细节   在两年多的跟踪审计中,笔者发现现行的跟踪审计程序往往是来源于项目负责人对于具体工程的理解,方式多种多样,很多带有极强的个性色彩。笔者认为一般的程序如下:   1.收集资料,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对工程的基本情况取得了解,包括立项过程、建设程序、投资方组成、投资概算、设计、地质勘察情况、主标段施工单位、主标段划分和关联方等等,力求对工程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2.了解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人文对跟踪审计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解读,最好能对其上级部门相关的制度也进行必要的了解。总结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相关性,对内控的情况有一个初步的评价,从制度上发现缺陷并延伸审计。   在此,笔者还要强调对于人文的了解,这个问题往往被跟踪审计人员所忽视,但笔者认为这恰恰是能顺利开展工作的关键。因为即使是相同的制度,在不同企业文化氛围里的执行结果也往往大相径庭,所以了解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成长经历、文化背景、其倡导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沟通途径等,对将来在该企业氛围内顺应形势,合理利用其企业文化,顺利地开展跟踪审计工作至关重要。   3.积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使其认可审计理念和思路在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刚进驻企业的时候,往往不被企业所认同。因为现在的跟踪审计合同,是以三方的形式签订的,即上级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和事务所。而事务所的进驻一般都是上级主管部门经过招、投标确定的,被审计单位认为事务所是领导派来监视他们的,所以多数并不配合,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作为项目负责人,应该积极与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领导沟通,让其理解工作的目的是来帮助他们规范建设中的程序,利用专业知识帮助他们规避建设中的各类风险,只有被审计单位真正理解和认同了我们的作用,工作才能得到对方的有效配合。   4.利用专业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公司效益现在许多建设单位的结算审核人员的水平已经很高,甚至有的本身也是造价工程师,并且结算经过了多级造价体系控制,在结算审核方面留给我们的空间已经非常小,所以只靠“审减”完成公司效益已经非常难。   笔者认为,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跟踪审计更多地应该按照审计署的 思路,从建设程序入手,在管理、绩效等方面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对于找到的违法、违规问题,不仅能够明示其违反的法律、法规和将来面临的风险,还必须能帮助业主补充资料,利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避风险,即不仅要发现问题,还必须会解决问题。   找到突破点打开局面   在跟踪审计工作中,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建设方工作的薄弱环节,应该加以重视,并在这些环节上打开局面,使审计工作得以突破。   1.建设程序重点关注建设的环境评价、发改委审批等程序性文件是否齐备;是否按规定时间开工;是否严格按发改委的批复施工;有无重大变更项目没有报批;有无超概算建设项目及其原因;有无概算外项目、是否得到了批准;环保措施是否做到了“三同时”等。   2.管理机构和管理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建章建制是否完善;部门之间的工作是否协调、有序;部门之间沟通是否存在障碍;信息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完备;管理制度中有无漏洞、个人审批权限是否得到了制度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等,然后归纳到管理效率和绩效考核的层次上去。   3.招投标、合同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招投标过程是否存在明显的违规、违纪行为;合同管理是否规范;签证管理、委托管理是否规范;费用是否按概算及时归集;有无违法分包、转包、肢解发包的行为;标书购买费用、招标服务费的入账及使用情况;试运行期间剩余物资是否入账管理;包装物有无合同管理;是否有一个工作内容重复付费的情况;施工合同中有无揉入家具、电脑、管理费用等;设备合同中有无揉入出国考察费用;有无签订虚假合同转移建设资金的行为等。   4.关联方交易之所以把关联方交易单独列出来,因为多种经营企业转移建设资金是个共性的问题,可以说广泛存在着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建议作为审计的重点。   5.财务管理重点关注管理费用的归集、使用是否合理;总费用是否超概算;财务预付款、工程款、结算款有无超付;建设中的其他收入,包括代扣代缴的养老统筹、工程罚款、税费“返点”、招标服务费等有无入账管理及使用情况;有无挪用建设资金修建职工宿舍的行为;有无超标准发放工资、奖金的行为;赶工费发放是否有依据、金额是否过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形成了账外资产、是否有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等。   6.造价管理利用专业特长,关注重点工程的造价是否合理,是否有故意给予施工单位补偿的“浮夸”工程;是否有利用虚拟工程处理管理费用的行为;是否有造价方面的工作失误甚至是职务犯罪等,然后把具体问题归纳到管理问题的层次上来。 长期股权投资审计有技巧        不管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不管被投资方是否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只要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发生变化,都影响到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但必须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可见,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存在差异。
  正是由于在投资及其收益核算上的复杂多变以及会计与税法对投资收益确认的差异,不仅使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与初始投资成本常常不一致,而且也为一些企业将投资收益长期隐匿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提供了方便,本文介绍的案例就属于这方面的问题。
  
案例          于200Z年对专门从事高速公路和大型桥梁等交通设施投资的A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A公司账面上反映投资的单位有20多家,且大多数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A公司曾于200X年前投资B公司(投资比例为45%,一直未变),并由B公司建造一高速公路,A公司采取权益法核算对B公司的投资。公路建成后B公司的股票成功上市,且股票涨幅很大,B公司的净资产每年的增幅也很大,但A公司每年并未按照当时执行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核算投资收益。至被检查年度,A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年初的上年余额与B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上所反映的净资产按45%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应拥有的股权份额相差近6500万元。笔者第一反应是A公司的账务处理肯定有误,而且很可能是少计了投资收益。但是,由于A公司从当初对B公司投资,到中间成功上市,再到本次接受检查,已历经多年,A公司在这多年中并未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核算每年的投资收益,而且从笔者所了解的情况得知,B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亏损,经营及盈利情况一直很好,那么,少反映的投资收益究竟是哪一年或哪几年的呢?
  笔者首先对被检查年度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但一方面由于A公司账面对投资收益核算的不及时和多次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和账务调整,另一方面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上年余额就不正确,而且A公司未能提供B公司以前各年度完整的会计报表及利润分配方案,因此一时无法判断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核算的正确性。由于A公司的对外投资共有20多家,而且必要时可能还需去被投资方外调,所以要理清对20多家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收益情况,这一项工作就至少需要40天以上的时间,但本检查组仅四人,且安排检查A公司的时间总共就15天,笔者一时束手无策。但是。笔者很快就想到一妥善方案并在与A公司商量后决定,由A公司对其所有的对外投资按各项投资发生的时间顺序先行逐年进行统计和整理,并根据投资协议及被投资方各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计算出A公司至被检查年度的前一年止应该拥有的股权份额和投资收益,为此,笔者专门设计了一张庞大的汇总表,请A公司将最终统计和核实的各年度的对外投资和收益情况全部反映到这张表上,笔者叮嘱A公司三点:一是必须提供所有被投资方各年度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利润分配方案,二是必须对各被投资方在被检查年度前一年应该拥有的股权及收益与A公司账面实际反映的差异额逐年、逐笔做出必要的说明;三是必须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且笔者要对完成情况检查复核。A公司基本上按照笔者提出的要求进行统计和核实(特殊情况除外),最终查明了A公司对各被投资方应该拥有的股权份额和应收、已收及未收的投资收益,其中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差额固然也水落石出。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A公司在B公司上市一段时间后,将其拥有的B公司的股票抛售了一部分,并将转让股票的收入全额冲减了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这其中就包含了将应作贷记投资收益的转让股票的盈利6469万元也一并冲减了长期股权投资(6469万元系转让股票收益,应全额调整为计税所得额),此问题是形成上述差额的主要原因。该问题实际上是A公司将转让股票的收益长期隐匿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贷方,A公司满以为检查人员不会认真检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实际上已藏匿多年),但没有想到还是被查了出来。另外,除B公司的情况外,A公司对其他主要投资单位的投资情况也基本查明,主要问题是没有及时核算投资收益(包括应税投资收益),金额从几万至几百万不等,但也有少数小额亏损的情况。
(本篇论文来源于 完全论文网 原文链接:http://www.alllw.com/shenjilunwen/0HQ5J12009.html应付工资的审计技巧工资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也是企业最重要的现金结算款项,但由于会计主体的利益驱动和会计人员对“老板”存在着明显的依附关系,应付工资也是较为容易出问题的一种流动负债,所以对应付工资存在的弊端进行分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应付工资存在的弊端
  (一)虚报员工人数,虚增应付工资,转移应付工资。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虚增调入员工,扩大应付工资;有的单位则不删除调出员工姓名,增加应付工资;有的单位故意不删除死亡职工,虚增应付工资;甚至有的单位干脆虚列员工姓名,无中生有,扩大应付工资。并将其金额转入“小金库”。
  (二)冒领工资、贪污占用。主要表现为:有的会计人员利用单位临时工的流动性特点,捏造临时工用工人数、多报加班天数、夜班费,串通舞弊扩大工资,然后冒领工资,侵占工资款项,贪污占用。
  (三)工资计算不准确,扩大工资总额。主要表现为:有的不该列入应付工资总额的独生子女补贴,职工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职工离退休支出、劳动保护费、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列支于工资总额,扩大工资总额;有的虽然工资总额项目内容正确,却在工资加计总数时混水摸鱼,扩大工资总额。
  (四)借鸡生蛋,损公肥私。主要表现为:有的会计人员将代扣款项瞒天过海,占为己有;有的单位将代扣款,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根本不扣,而是作为福利分给职工。
  (五)利用工资费用调节成本,调控利润。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为了调节当期损益,将不该列入工资费用的费用列入工资费用,将不该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列入了生产成本,在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之间进行调节;有的单位偏离工资分配的正确分配方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调节,在主要产品和在建工程之间进行调节,从而调节成本,达到调控利润的目的。
二、应付工资的审计
  (一)制定合理的应付工资审计目标,为实现应付工资审计指明方向。应付工资审计目标具体包括:(1)明确应付工资的提取和支出依据的合规性;(2)明确应付工资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3)明确应付工资分配的合理性;(4)明确应付工资总额的合法性;(5)明确应付工资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二)确定科学的应付工资审计程序,使应付工资审计不偏离审计目标并有条不紊地进行,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从广义上来说具体审计程序如下:(1)应付工资业务控制制度审计;(2)应付工资业务处理流程审计;(3)应付工资会计信息审计。
  (三)及时对应付工资业务控制制度进行审计,为实现应付工资审计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包括:(1)是否对应付工资建立了授权批准控制。如工资单的增加、废除和改变是否在取得有关部门负责人正式签发的书面通知书,由专门规定的行政管理人员或人事部门批准的人员办理。工资单的总计是否由工资部门编制,并呈报总会计师批准后,才开具支票和工资通知单付款。加班工时和工时卡是否由部门主管书面批准,才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工资单中的扣款事项是否做到每笔扣除数都有书面授权,并符合政策和法律的要求等;(2)是否对应付工资所涉及事项进行了稽核控制。如工资银行账户是否每月由不参与工资单编制或分发工资的人员进行核对与调节。划入“生产”的工时是否与有关工资记录逐月核对调节;(3)是否对不相容职务实行了分离控制。如批准实际工时人员是否与编制工资单人员的职务分离。保管人事记录和工资文件人员是否与发放工资人员的职务分离。签发支票人员是否与负责编制工资单人员的职务分离。签发支票人员是否与空白支票保管人员的职务分离;(4)是否对会计记录实施了控制。如以现金支付工资时是否得到必要的收据。发放工资时是否有通知单,并是否详细列明付款总数和所有扣除数。是否逐期编制工资调节表,对重大差异和工资变化进行详细列示。
  (四)重视对应付工资业务处理流程审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应付工资业务处理流程是:考勤记录→审签→审查→分配→稽核→审定→记账发放→核对,所以应对每一环节进行审计,具体包括:(1)工资记录人员是否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了完整性的初始记录;(2)劳资部门负责人是否对编制的工资提取表和工资发放表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并签章;(3)会计人员是否对工资提取表及工资发放表进行了客观地审查;(4)会计人员是否对有关工资费用在各个受益部门之间进行了合理性分配,并填制工资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5)稽核人员是否对工资的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谨慎性审核并签章;(6)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对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责任性复核,并在记账凭证上签章;(7)会计人员是否根据记账凭证进行了合规性性登记账簿;(8)有关人员是否对现金支票进行了合法性签发,并向职工发放工资;(9)会计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总账及有关明细账进行了公允性核对。
  (五)慎重地选择应付工资的审计切入点,确保应付工资审计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1、应付工资计算的正确性审计;(1)审计计时工资时,查考勤记录是否齐全真实;病事假是否按规定手续报经领导批准;(2)审计计件工资时,查计件记录是否齐全真实;产品完工的质量是否经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工资结算单是否与计件记录相符。(3)查工资结算单中的代扣款项是否正确,有无多扣、少扣或不扣现象。(4)查工资结算单中的实发工资的计算是否正确。2、工资总额的合规性审计:(1)审计工资总额时,查其计入的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规范,即工资总额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2)审计洗理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时,查其是否计入工资总额中的“津贴和补贴”项目内;(3)审计误餐补助时,查其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并计征个人所得税;(4)审计住房补贴时,查其是否计入成本费用(但不能作为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的计提依据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3、工资的合法性审计:(1)审计效益工资时,查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是否经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手续是否合法;批准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是否认真执行;1999年前挂钩企业是否以上年工资清算应提取的工资总额为基础(并考虑调整因素),1999年后(含1999年)挂钩企业是否以上年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年报数为基础;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总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部分是否在所得税前就扣除;应提未提含量工资应计入工资储备基金而其是否以“工资结算单”的形式流入“小金库”。(2)审计计税工资时,查发放工资超标准部分是否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为只有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才按实际扣除);是否存在缩小工资总额,扩大职工人数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4、工资发放的合理性审计:审计工资发放时,查其是否及时发放工资:工资领取人员是否在领取工资的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签字以示领取工资;未领取的工资是否进行了会计处理;是否存在着借发工资滥发奖金、福利的现象;是否存在谎报发放工资套取现金行为;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是否专户存储。5、工资分配的客观性审计:工资分配是否客观关键,体现工资分配时是否符合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所以审计工资分配是否以其发生的地点和岗位进行分配。(1)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工资是否列入“生产成本”科目;(2)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车间会计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资是否列入“制造费用”科目,并按规定的相关标准在不同产品之间,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客观分配;(3)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厂长经理,会计人员、行政机关的相关管理人员)的工资是否列入“管理费用”科目;(4)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是否列入“经营费用”科目;(5)对外提供劳务人员的工资是否列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6)固定资产清理人员的工资是否列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7)固定资产大修理和建设工程人员工资是否列入“在建工程”科目;(8)职工子弟学校、技校人员工资是否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9)医务所、浴室等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是否列入“应付福利费用”科目。
  总之,应付工资的审计,是审计中不可忽视的环节,不仅是现金支出的敏感环节,而且是福利费提取的基础。它涉及列成本费用、利润,乃至于所得税,所以认真、科学、有效地审计具有重大意义。
小企业隐匿收入不入账的审计技巧 一些小企业出于偷逃税款的考虑,往往会将部分收入隐匿不入账,以达到缩小税基,少交流转税、少交甚至不交所得税的目的。这部分收入一般来源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是小企业,直接以现金收取,并不开具正式FA票。由于这部分收入未在账内核算,且企业内控制度又多不健全,形成收入的原始单据如发货单、提货单、送货单等往往没有妥善保管,有的甚至没有这类原始单据,因此,如何查出这些账外收入就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难点。
  任何事项的发生都会留下痕迹,账外收入亦是如此。注册会计师若在审计过程中密切留意,并掌握一些审计技巧,就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笔者以近期完成的一项对某小型纺织企业A公司的司法审计业务为例,谈谈对小企业隐匿收入不入账的几点审计技巧,希望能对广大的同行起到一些帮助。
 一、对耗用原料的重量与生产出的产品重量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验证
  一般的生产型企业,耗用原料的重量与产成品重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勾稽关系。注册会计师如能了解此勾稽关系并对其进行验证,从中发现异常,再顺藤摸瓜,往往就会发现未入账收入的线索。这种勾稽关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1.成品的产出率
  有的小企业为了隐匿产品销售收入,会将产成品不全部入账。不入账产成品销售后形成的收入也不纳入账内核算。
  注册会计师若将该企业的成品产出率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其产出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从此处入手,再辅之以调查询问、实地观察、与仓库记录进行核对、监盘等审计手段,往往就能使这部分隐匿不入账的产品销售收入浮出水面。
  2.下脚料
  有些行业在生产出成品的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下脚料或下脚产品。有的企业账面反映的成品产出率比较正常,但对这些下脚料则不在账面反映,其形成的销售收入也就成了账外收入。
  A公司账面反映199X年X月至200X年X月十一年多的时间里共耗用原材料5678吨,生产产成品4561吨。我们向当地的纺织企业进行了解后得知,原料耗用量扣除1-2%的损耗后与产成品和下脚料的重量之和大致相等,下脚料售价根据品质状况确定,平均售价在原材料价格的50%左右。A公司账面所反映的数据与此勾稽关系明显不符,且差距较大。经了解,A公司成品产出率在正常范围内,原料重量与成品重量的差距应为下脚料的重量。根据测算,这期间A公司产出的下脚料约在1000吨左右,若全部正常出售,含税售价约在500万元左右。但账面从未反映过下脚料销售收入,即隐匿了500万元左右的收入未入账。
当然,不同的行业,这种勾稽关系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平时要做有心人,善于搜集这方面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