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泰纸业广水分公司: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需多管齐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8:55:20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2日 作者: 记者 韩雪萌
编者按 今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控制信贷投放节奏、优化信贷结构、实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当前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仍复杂多变,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多方面的挑战,特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领域的风险尤为值得关注。针对这些问题,金融主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加大力度管控风险”系列述评,并邀请专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银行体系献计献策。
今年以来,无论海外市场还是国内金融市场,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风险变得异常担心,国内金融监管部门也多次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进行预警。日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10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再次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理,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代偿性风险,继续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清理要求,根据既定时间表,对贷款进行严格、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完成对坏账的核销;推动银政对账,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清理后的存量贷款进行分类处置;严格控制新项目贷款,强化贷款风险管理。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启动,与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投资计划同步。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大,在融资渠道有限、财政收入有限的背景下,由地方政府管控、设立,以其政府信用为背景,为辖内基础设施建设及有关公用设施建设筹集资金的融资性平台应运而生。这些政府融资平台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私人资本难以流动的一些低效益、高投资的民生和社会项目以及较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存在管理不规范、资本金不足、过度负债和过度竞争等问题,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分为三类: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按照文件规定,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再承担融资任务,地方政府在明确还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将对公司作出妥善处理;对承担上述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
然而,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究竟有多少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去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各类投融资平台开始大幅度增加,调查发现,在今年前几个月的新增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贷款流向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根据银监会统计,至2009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在2010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中,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近一年来,银监会结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不断加大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风险的管控力度。对过去发放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贷款,要求6月底之前做到“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并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对具有充足现金流、经济可持续的项目予以继续支持;对缺乏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的项目,可视情况采取更换借款人、担保人或落实土地抵押等措施。如无法取得有效进展,则通过严格五级分类、增提拨备、加大资产风险权重直至核销处理等办法,坚决防止可能出现的大规模不良资产隐患。对逃废债和挪用贷款炒股炒地等情况,坚决依法按违约处理,并对借款人实行收贷挂钩,停止发放新增贷款。
按照银监会此前制定的时间表,各商业银行已于6月底前完成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解包还原”全面自查清理工作;三季末前,商业银行必须做到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年内基本完成对坏账的核销。从三季度经济形势通报会传递的信息上看,银监会在延续了此前两季度监管精神同时,明确提出推动银政对账,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清理后的存量贷款进行分类处置;严格控制新项目贷款,强化贷款风险管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之所以受到如此重视,主要是此番危机后大手笔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所带来的大规模的地方融资规模。这种井喷式增长的背后带来的是政府财政收入与负债呈现出的倒挂现象以及地方政府担保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银行信用风险的大大增加。一方面被动式的大规模投资所带来的是许多尚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上马,在中国特有的“倒逼”机制和去年商业银行本身流动性过剩情况下,信贷审批有所松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收入并未以相应趋势增长,导致财政风险较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忽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风险显然是不对的,但过分夸大也不客观。过分夸大,是因为忽视了一些因素。例如,商业银行对于在这类平台中占70%以上数量的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一直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分析融资结构,财政偿还能力较强的省市级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占有主要比重;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收入中超过50%的城市实际上在中国屈指可数,绝大部分城市的财政收入结构是多元化的,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度相对有限。
因此,未来防控和化解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重心应该是加强引导和规范,控制融资平台融资规模过快增长。这其中,主要做的工作应该是严格控制新项目贷款,强化贷款风险管理。某商业银行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银监会就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对各家行已经有明确要求。要求商业银行今后一定要按照项目对应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必须与项目挂钩,项目资本金必须足额、真实到位。同时,也可以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此外,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非银行一力可为,还需要财政、地方政府等多方的配合方可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