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配置 1.3场所:安福县派出纪工委积极发挥岗前“哨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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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派出纪工委积极发挥岗前“哨所”职能 发布时间: 2010-08-03     来源: 安福县纪委     作者: 胡安华周海建王飚

  安福县纪委监察局3个派出纪工委成立半年多来,在委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始终站在反腐第一线,坚持掌握第一手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做好该县纪检工作的“哨所”职能。

  “哨”兵常巡,解决好自身工作的主动性问题

  一是建立纪工委与所负责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做好工作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纪工委交办工作落实情况等;二是列席所负责单位会议。及时派人参加辖管单位研究决定涉及人财物和其他重要事项的会议;三是建立专项巡查机制。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个纪工委目前已开展了抗洪救灾、清理小金库、《廉政准则》宣讲等五项工作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

  “哨”眼放宽,解决好监督难、难监督问题

  一是对“三重一大”进行经常性的摸底督查。采取所联系单位自查和纪工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所联系单位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议事制度,并在纪工委备案。二是建立网上监督机制。结合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查看各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审批件办理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完善驻部门巡查机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接待群众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巡查所负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贯彻执行及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

  “哨”警长鸣,加大查案力度解决以案促教问题

  纪工委利用近距离接触所负责单位,熟悉单位内部工作动态的优势,积极挖掘案件线索,不断拓宽案源,整合力量,分别加入县纪委三个办案组参与县纪委实行的分组制合力查办案件,在所负责单位案件查办中发挥先锋将的作用,同时也采取督办、联办等形式帮助基层单位查办案件,加大了查案的力度,彻底解决了纪工委成立前本单位纪委(纪检组)有案不好查、不敢查、不愿查的现象。成立半年多来,3个纪工委共查办了2起科级以上干部,9起股级以上干部,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在本单位公布所查处的案件,关于典型案件还召开单位全体干部会议进行集中反馈,对腐败违法分子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