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华润燃气公司:马来西亚:如何攫取南海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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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如何攫取南海石油?

2011-12-05 13:07:07 能源杂志 作者:孙广勇  微博评论 浏览次数:97字号:T|T

尽管马来西亚和中国的南海争端并不引人注目,但他却开创了典型的南海石油的开采模式,并且在其内部政治架构下强化着对南海石油利益的攫取。

从吉隆坡乘车几个小时,来到西马东海岸。经过彭亨州关丹等很多港口,码头上塔吊林立,海上航行着各种船只,一些港口能看到不少身穿制服的外国人,都是与马来西亚合作的外国石油公司员工。

除了西马东海岸,在东马海域,也有众多钻井平台密集排列,这里距离南海中国传统海疆线更近,有些深入到曾母暗沙附近“九段线”之内的海域上,这里大部分的采油平台属于马来西亚,少部分属于菲律宾等国。

“最近的油气田距离东马沙捞越的米里(Miri)仅12公里,最远的距离陆地几百公里,乘坐直升机要几个小时”,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对外合作部公共关系主管威尔逊介绍道,但当记者询问最远油气井是否位于南海中国传统海疆线之内时,他却沉默以对。

“国家财富”来自海上

夜晚站在西马东海岸边,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但是依稀可以看到几点星火在闪烁,这是一处处石油钻井平台上喷出的天然气在燃烧。

尽管,开采平台将石油层上面的天然气白白烧掉,但此举却惠及了在海上奔命的马来渔民。当地渔民告诉记者,在出海几十海里后,就可以看到很多钻井平台。渔民在海上过夜时,不但能获得光亮,有时也会把船拴在平台的桩架上歇息,捕捞平台水下部分滋长的扇贝。

除此之外,这些平台成为了马来西亚的财富根基。

“几十年来,平台管子喷出的大火没有停止过,大型油轮也穿梭往来于平台和海岸之间。”渔民向记者道破,对马来西亚而言,其石油来源几乎全部取自海上。

按照马来西亚政府公布的数据,马来西亚61.5万平方公里海域有油气资源,目前36%的面积签署了承包合同。截至2010年马来西亚发现了163个油田和216个气田,包括位于浅海、深海的区块。

有数据显示,截至21世纪初,马来西亚已在南海海域打出近百口油气田,年产石油3000万吨,天然气近50亿立方米。尽管,目前深海争议海域油气田的产量只是其中一部分,但走向深海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南海石油之盛,从马国内随处可见的外国石油公司的加油站就能看出端倪,仅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就有700多家加油站。在横贯南北的高速公路两旁,记者看到马石油浅绿色的加油站很多而且规模很大,每个加油站都有十几个加油机。

在一个加油站休息时,记者看到加油的汽车基本没有断过,加油站都是自助加油,只需插入马石油的加油卡,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仪器上显示,95号汽油的价格仅1.9林吉特/升(约合4元人民币)。

这除了归功于马来政府每年上百亿林吉特燃油补贴的投入外,低廉的开采成本也是低油价的重要原因。低油价使得2800万马来西亚人供养了1000多万辆包括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辆。

南海石油不仅满足了马国的需求,更带来了丰盈的财富。

作为吉隆坡的地标建筑,同时也是财富象征的“双峰塔”是马来人的骄傲,但是却很少人知道耗资12亿美元的大楼的拥有者是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其中一塔就是其公司总部。

马来西亚,作为亚洲地区的能源大国,每年出口的石油和天然气为其带来巨额财富,仅2010年马来西亚油气出口总额高达230亿美元,约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1%。

“进军”曾母暗沙

马来西亚是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勘探开发油气比较早的国家,早在上世纪50年代起就在沙捞越(SARAWAK)和沙巴(SABAH)近海勘查石油(主要是在曾母盆地和文莱-沙巴盆地)。 

但由于技术能力和资金原因,其真正起飞也正是得益于借力欧美石油巨头,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马来西亚分别与美英等国合作勘探开采南海油气资源,包括搭建采油平台和进行钻探测试。

截至2010年年底,马石油已与多个国际石油公司签署了70多份生产共享合同,以分享利润和回收成本的方式,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

马来西亚独立前就与埃克森美孚和壳牌公司合作开采石油,独立后仍然主要和西方公司合作,马来西亚石油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份、第二份合同都是和壳牌公司签订的,第三份合同是和埃克森美孚签订的,这两个公司一直是该国进行石油开采的主要合作对象。

目前,在马来西亚进行油气作业的外国公司主要来自美、日、意、加等国,包括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墨菲石油公司,壳牌公司,瑞典伦丁公司、加拿大塔里斯曼能源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等。

“每个合同都会具体谈判,一般为6、4分成,或者4、3、3分成。马来西亚自身石油开采技术成熟以前,大部分交由外国公司承包开采,随着本国技术的提高,马来西亚的公司已经开始承包国内、国际石油开采业务。”威尔逊介绍道

目前,马来西亚借力欧美已经成为了南海国家开采海上石油的通用范例。

事实上,东南亚各国的南海油气开发基本由国际大石油巨头主导,各国采取PSC合作开发模式(产量分成合同,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ct),即资源国以资源出资,外国公司负责勘探开发并承担风险,收回成本后,双方按比例分成。

值得注意的是,南海国家借力西方的同时,不仅保证了资金和技术的来源,同时有机会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培训本国员工,使本国石油工业得到迅速发展。

马来西亚自1976年签署第一份开采合同开始,马方就规定所有合同必须有马石油公司的子公司参与,由此马石油控制了该国石油开采至少40%-50%的业务。

“马来西亚石油公司不强调政治争端,主要考虑经济利益,通常以承包商的身份进入合作开发,通过开采分成为马来西亚创造经济利益。”威尔逊说。

这种模式极大地促进了南海石油的开采。一份报告显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尼等南海周边国家,已经与埃克森-美孚、壳牌等200多家西方公司在南海海域合作钻探了1000多口钻井,年石油产量达5000万吨。

尽管,上述数字中很多项目都并不在中国南海传统海域内,但很快这一态势将会改变。

目前,其开采分为西马东海岸和东马海域两大区域,主要位于南海曾母盆地巴林坳陷和南康台地、文莱三角洲西部及文莱-沙巴盆地的沙巴近海区。浅水区域油气产量正在逐年递减,在深水区陆续发现了新的油田。

马当局正在鼓励开钻更深的勘探井和开发利润较低的小型油气田,并竭力吸引更多外国公司与之合作开发海上石油。目前,其海上钻井平台逐年向北扩展,已接近中国南海的传统边界线——曾母暗沙。

2009年,马来西亚在沙捞越和沙巴海域划出了12个深水区块全部出租,主要与美孚和壳牌等石油公司签订了产量分成合同,另外还陆续开放了一些区块进一步深入南沙。

由于海下油气资源区块的不规则性,使油气资源无法按照一般为直线的领海线来划分,经常会遇到一国海下油气位于别国海域下的情况,解决这种问题的最好方式是合作开发。马来西亚和泰国就对南海西侧、泰国湾南部一片约7250平方公里的“泰马海上共同开发区”进行开发,每天把大约10.5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输往两国。

马来西亚和文莱也采取了这种合作方式在两国争议领海进行开发,只不过没有专门划出一块共同开发区。此外,马来西亚、泰国、越南三国也在探讨共同开发一块具有争议的海上区域。

石油开采的“党政动力”

马来西亚所有石油及天然气资源由马来西亚石油公司主管,该公司直属总理府,与其他国家部委平行,并不受能源部管理,其总裁直接对总理负责。

在如此架构下,马石油也主导了马国在南海的石油开采。

2010年,马来西亚国内探明储量总计205亿桶(包括石油58亿桶和天然气147亿桶),日均产量为163万桶(包括石油65万桶和天然气97万桶),其中马来西亚石油公司的产量就占68%,日产约111万桶。

记者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内部拿到了一份详细的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的2011年财政年度,马石油在国内外的上游、下游业务净利润高达201亿美元,比上一财政年度增长70亿美元。

在这一上升业绩的背后,马国专家推测,其巨额增长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在南海地区的油气开采,而这一增长力度却是由其政治体现所维系的。

“以马来西亚石油公司的形式而非国家部委统管马来西亚石油产业,是为了使石油产业远离政治、不受政局影响,保持石油开采正常运转和持续性发展,避免因政府官员更迭影响国家石油产业。”尽管马石油一位主管这样向记者说道,但事实却远非如此。

事实上,在马国当地流传着“油库”通“国库”、“国库”通“党库”的说法。

据说,马来西亚石油公司的原始账目只有公司总裁、政府总理、巫统主席等几位核心人物掌握。马来西亚石油公司的收入是政府运作和政党竞选的重要经费来源。

加大对南海石油的攫取力度,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商业价值,同时也成为维护马国的政权巩固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