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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19:51:05
文/网络     编辑制作/荷花小女子
爱做主宰--《巴黎圣母院》有感
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丑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
“他远远望着挂在那里的白色小身影,又垂目俯视横尸在钟楼下的主教,泣不成声:”天啊!这就是我所爱过的一切!‘“
19 世纪法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和政治家维克多·雨果的著作《巴黎圣母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杰作。它艺术地再现了 400 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实。
小说塑造了几个形象鲜明的主人公。吉卜赛少女爱斯美拉达与钟楼怪人卡西莫多是真善美的化身。而主教弗罗洛、军官弗比斯却拥有着残酷、空虚甚至变态的灵魂。在语言的渲染下,美与丑、善与恶的对比如此地鲜明,如此地强烈!
走入《巴黎圣母院》,就仿佛走入一个梦幻的世界——选举愚人王的狂欢节,奇迹宫丐帮的夜生活,落魄诗人格朗古瓦的摔罐成亲,聋子法官开庭制造冤案,钟楼怪人飞身救美女,刑场上母女相认又死别,卡西莫多的复仇又殉情……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感到爱恨情仇是如此轰轰烈烈!
不过,这本书不叫《美与丑》、不叫《善与恶》,而叫作《巴黎圣母院》。因为她既古老又年轻,既突兀又神秘,她是卡西莫多的摇篮,又是弗罗洛策划阴谋的巢穴;她是爱斯美拉达的避难所,又是丐帮口口声声要攻打的魔窟,也是让灵魂平安的圣堂,又是捉弄万众命运的宫殿;她给了卡西莫多善良的灵魂,又在这里亲手将他毁灭……我敬畏她,我热爱她,我惧怕她,我憎恨她!她的灵魂,究竟是善还是恶?
茫然中,一阵清风从没关严的窗子飘然吹进房间,掀动了桌上《巴黎圣母院》的书页,吹落了我当作书签的小小枫叶。枫叶在空中舞着,在我眼前幻化成了一个少女翩翩起舞的曼妙舞姿。
爱斯美拉达,书中最美的精灵。当她在街头欢乐地跳着舞时,知不知道有两个人将硬生生闯进她的生命?一个是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罗德·弗罗洛,当他看到她的舞姿时,他那被禁欲主义压抑已久的情感突然迸发,疯狂地爱上了她。他的爱是卑贱的,他不择一切手段想要占有她,而无法得到时则会狞笑着毁灭她!另一个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对爱斯美拉达产生的是有如对天使的爱慕。他的相貌其丑无比,但是心灵却像婴孩一般的纯洁与高尚,他尽心尽力地保护她、敬慕她。他的爱是高尚的,具有着人道与自我牺牲、奉献的特点,这也导致了他在爱斯美拉达葬后,抱着她的尸体殉情而死,在天堂仍守护着她,永不分离。
坏人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好人也斗不过宿命撒手归西,雨果先生在他创造的世界里让正义与邪恶同归于尽,一切的一切,只因他心中唯美的、用死来衬托的浪漫主义。
“天啊!这就是我所爱过的一切!”卡西莫多的哀叹震动着我的耳膜。爱,这就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不论爱把人带入天堂还是地狱,无论爱给人带来欢乐还是痛苦,我只知道卡西莫多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爱斯美拉达而又给她光辉灿烂的自由,我只知道卡西莫多没有爱无法苟且偷生;我只知道爱使人的心灵不会被绝望的冬天冰封;我只知道爱是惟一强大而持久的力量;我只知道我相信爱。
枫叶终于飘落到地上,我轻轻地捡起它,不小心碰到桌角,它轻轻地破碎了,从我指尖滑落。我微笑着叹了口气,美丽而脆弱的小生命啊,对不起。不过我刚才把你夹在爱斯美拉达跳舞的那一页,感受过如引强烈对生命热爱的心跳,你也死而无憾。
我一直相信,这世界上没有丑的人,只有丑陋的人。
附:
《巴黎圣母院》作者简介:
雨果是法国文学史上最具才华的作家之一,文学生涯达 60 年,笔触涉及诗歌、小说、戏剧、文艺理论等多个领域,其作品《巴黎圣母院》表现了反封建、反教会的主题,书中美与丑、善与恶的鲜明对照,是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
美文摘录:
(一)卡西莫多
我们不想向读者详细描写那个四面体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小小的左眼为茅草似的棕红色眉毛所壅塞,右眼则完全消失在一个大瘤子之下,横七竖八的牙齿缺一块掉一块,就跟城墙垛子似的,长着老茧的嘴巴上有一颗大牙践踏着,伸出来好似大象的长牙,下巴劈裂,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这一切都表现出一种神态,混合着狡狯、惊愕、忧伤。要是能够的话,请诸位自己来把这一切综合起来设想吧!
全场一致惊呼。大家赶忙向小教堂冲去,把这个上天赐福的丑人王高举着抬了出来。这时,惊讶赞叹达到了顶点:怪相竟然就是他的本来面目!
更恰当地说,他整个的人就是一副怪相。一个大脑袋上棕红色头发耷拉着。两个肩膀之间耸着一个大驼背,前面的鸡胸给予平衡。从股至足,整个的下肢扭曲得奇形怪状,两腿之间只有膝盖那里才勉强接触,从正面看,恰似两把镰刀,在刀把那里会合。宽大的脚,巨人的手。这样的不成形体显露出难以言状的可怖体态;那是精力充沛、矫捷异常、勇气超人的混合。这是奇特的例外:公然违抗力与美皆来自和谐这一永恒法则。这就是丑人们给予自己的王!
简直是打碎的巨人重新胡乱拼凑成堆。
(二)美女爱斯美拉达
群众围着火,中间留下了一块宽阔的空地,有个姑娘在那里跳舞。
这姑娘是人,是仙,还是天使?格兰古瓦尽管是个怀疑派哲学家,是个爱讽刺的诗人,一上来也没闹清楚,因为那眩目的景象简直使他魂灵儿出了窍。
她个儿不高,可是在他看来好像身材高大,因为她那苗条的身段显得挺拔,亭亭玉立。她肤色微黑,不过,白天里看,一定是发出安达卢西亚姑娘或罗马女人那种耀眼的闪闪金光。她那纤纤秀足也是安达卢西亚式的,穿在她那俏丽的鞋子里窄窄的正好合适自如。她舞着,转着,飞旋着,脚下马马虎虎铺垫着一张旧波斯地毯;旋转着,每逢她那容光焕发的脸闪过你面前,她那黑色的大眼睛就向你投射灼灼的目光。
她周围的人都瞪大眼睛,张着嘴巴。她舞着,滚圆洁白的双臂高举过头,把那巴斯克手鼓嘣嘣敲响,俊俏、纤弱的脸庞蜜蜂似的活泼地转动,金色胸衣平滑无纹,色彩斑驳的衣裙飘舞鼓胀,双肩袒露,裙子撒开,不时可见美妙线条的小腿,秀发如漆,目光似火——真是一个超自然的生灵!
悲剧是将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百年孤独》读后感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读后感:“感悟完美而纯粹的孤独”
在读过的所有作品的开局中,我最喜欢这个精巧神奇的开场白,在这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隐藏着一种深沉的悲凉和无可奈何的宿命感,却又凭借着巧妙的时空交错形成了巨大的悬疑。在读过的所有作品里,《百年孤独》给我最大的震撼。马尔克斯那冷静沉着的笔调描绘出一个魔幻般的拉丁美洲,刻划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孤独者们,让我在悒郁中又带着一点点讶异,同他们热烈的交谈,慢慢感到幸运和渴望,慢慢感受悲怆和荒凉,在酷烈的悲剧力的撞击下,灵魂战栗不已。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一个最初向我推荐这本书的朋友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几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神灵。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阿卡迪奥回到家中的情节,让我立刻回忆起池莉的小说《你是一条河》,从笔调、风格和情节上都看得出池莉模仿《百年孤独》的痕迹,只是《你是一条河》的气势和深刻远远不及。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他的身上,打上了尼采的烙印,如果不是马尔克斯刻意为之的话,我认为这是一种心灵的不谋而合。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注定一样走向毁灭。正如尼采在批判与自我批判,怀疑与自我怀疑中走向分裂和疯狂是19世纪思想者最惨痛的悲剧一样,奥雷连诺上校最终在否定与自我否定,空虚与迷惘中失去了信仰和精神支柱,这是所有挑战孤独的勇士们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失败。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百年孤独》读到一半,我已经深深喜爱了奥雷连诺这个人物。仔细想想,那些真正博得我好感的角色都是这种“极具力量的”,比如尼采、贝多芬、约翰?克力斯多夫,还有这个奥雷连诺。我喜欢和这样的灵魂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虽然不知道我们是否是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无法清楚的说出自己心目中的圣地在哪里;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与悲壮尽在于此了。
艾略特说,世界并非在惊天动地的“砰”的一声中而是在几乎听不见的“嗤”的一声中完结的。末日的来临常常无声无息,因为死神喜欢蹑行,当我们听见他的脚步声时,我们甚至来不及停住唇上的生命之歌,就和他打了照面。而布恩蒂亚家族里很多人都对死亡的逼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警觉。靠这种警觉,奥雷连诺上校逃过了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
小说其实一直在交错两个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乌苏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神秘力量,一种历史的见证,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第三代阿卡迪奥为对称,第四代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徽记和生理本能的内驱力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乱伦冲动和论理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即使是看上去最高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情欲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牲畜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五代阿玛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乱伦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作者的观点似乎是无可置疑的正确的。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那么,究竟是什么更深刻的原因导致了他们的孤独和受挫呢?难道真的是命运,把一切的不可解释都交给命运吗?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却听不到回答。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译者的后记中写到,这部小说是一部反帝、反封建、反独裁、反保守的作品。
读后感-《可可西里》有感
可可西里这部电影,给了我一个震撼,那震撼来自心底。似乎我明白了什么,但又不是非常的清楚。但是有些东西是很清晰的。
可可西里的那个巡山队是坚强的,是持之以恒的,看到他们所做的每件事,都告诉了我,无论他们周围的环境怎样,我们要坚持到底,奋斗到底!是的,我非常地肯定,那一幕幕给了我一股巨大的力量,是来自心底最强烈的震撼,激励着我前进!
当我看到那个巡山队的队员,面临着重重地艰难险阻而临危不惧的行为时,我想我该向他们学习。第一个巡山队员被杀的样子是可怕的,令人恐惧的,然而活着的巡山队员并没有退缩,而是更加地勇往直前。那是什么?我觉得,是一种灵魂,刚正不屈的灵魂;是一种精神,我们需要的精神。民族会因它而进步!
当我看到那个巡山队员,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甚至违法时,我感动了,被那种情义感动了。巡山队缺人手缺资金,队员们自己从家里拿钱出来,实在没办法时会卖羊皮子!我真的被那种情动容了,被精神感化了。看着刘栋不顾一切地送那个得了肺水肿的队员去医院时,是我没有见过的,然而他却那种艰难成功了。他饿了吃雪,困了用雪提神,到达医院时几乎无力了,他还坚持着喊叫着,那是一种人间的真情,我看到了。后来那个病人好了,我很高兴,为了他,为了刘栋,为了巡山队,也为了自己心底最强烈而美好的愿望——他会好起来的!他真的好了!他没有辜负人们的愿望!我在心里笑了。
有很多的事情不是我所希望那样。巡山队的队员后来走散了,一个司机陷进了沙坑,风沙把他埋没了,彻底地埋没了。看到他陷下去的时候,我真想去救他。他的挣扎,他的无奈,他求生的欲望,他救人的急切心情,让我很想很想去拉住他。他被风沙埋没时,我的心也下沉了。看着他的头渐渐消失在风沙里,我觉得生命似乎很无助,我们要好好地珍惜它,让它完美不留下遗憾。其实,他的死亡也就意味着另外几个巡山队员的死亡。生命总是这么无常。那个巡山队队长日泰的死,给我留下了无尽的遗憾和沉思,一个巡山队就这么这样倒下了,队员们就这样倒下去了,带着不甘心走了。可可西里的巡山队不在了,还会有另一个巡山队出现吗?那些贪图荣华富贵的人将会得到惩罚吗?为什么他们要残忍地杀害羚羊和巡山队队员呢?难道仅仅是为了钱吗?应该不止吧,我想更多的是一种堕落,无赖而失去理智的行为与心理吧!人类为了钱,使森林变成了沙漠,仅为了钱,杀害羚羊与同胞,为了钱将毁灭自己生存的地方,为了钱,还要干什么呢?难道要继续作恶吗?那可怕的心何时才会变得善良啊?何时才会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正在毁灭自己啊?人啊,清醒吧!世间最美好的是亲情、友情和那份无言的热情。对生活的热爱,会为你创造美丽未来。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不是吗?朋友,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吧!我们会成功!
《威尼斯商人》读后感
看惯了莎士比亚的悲剧,偶而换换口胃,欣赏一下他写的喜剧,也蛮有味道的。 上个星期,我读了莎士比亚写的名著《威尼斯商人》,让我感觉到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们的友谊更显得无私。《威尼斯商人》和莎士比亚其他的剧本一样,表现了他对生活的热爱,还有对青春的向往。我觉得这个剧本的情节曲折有趣,洋溢着十分浓厚的喜剧色彩,也体现了莎士比亚本人在生活中开朗乐观的性格。
剧中有个既可恨,又使人同情的人物,他叫夏洛克,是个犹太人,放高利贷的。他唯利是图,贪得无厌,但是他也是一个受歧视的犹太人。剧中他代表受压迫的犹太人说的一段话一直令我难忘:“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性?他不是吃着同样的食物,能受同样的武器伤害,同样需要医药治疗,冬天会觉得冷,夏天会觉得热,跟基督徒一样吗?”他为一个受苦受难的民族发出了不平的呼声。 我比较喜欢那个鲍西亚。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投身于行动,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妇女不比男子差。 这本书写出了当时生活在威尼斯的商人那儿的真实故事,人间的亲情和友情比什么都重要,这本书写出了我们对待朋友应有的态度。想不到莎士比亚写的喜剧是那样有趣味。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羊脂球》读后感
《羊脂球》这本名著,在我中学时期就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
直到大学,我才有时间去检验我的猜测。莫泊桑这位文学巨匠的确没有令人失望,他深邃的思想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测到的。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来推理,我们得出的结论应该是――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然而这种幼稚的想法我想只有亚里士多德用杠杆翘起地球那时才能成立了。地位、名誉、学识这种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于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10个不同地位的人种,有贵族,有商人,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在这种水深火热的背景里,羊脂球扮演的应是最值得同情与救济的角色,但讽刺的是我们看到的桥段却是她把篮子里的食物分给有钱人吃。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
一个卑微的妓女在这群有钱人面前就像是上帝的女儿。他们臣服在她的食物面前,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被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而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以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无论是前面羊脂球的食物被掏空,还是后面她被推去跟敌方军官睡觉换取贵族的继续逃亡。羊脂球被牺牲了。贵族始终看紧他们腰包里的金子,就算是自己的恩人,当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他们都会变成嗜血的恶狼。资本统治下的人,能拥有权力、金钱、地位,都是血腥堆积出来的。他们就像是血吸虫,如马克思所说“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也正是这种丑恶的灵魂给他们带来了财富。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读《浮士德》
《浮士德》是歌德倾毕生心血所完成的史诗性的巨著。它取材于16世纪德国有关江湖术士约翰·乔治·浮士德的民间传说。《浮士德》是一部长达一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行的诗剧,第一部二十五场,不分幕。第二部分五幕,二十七场。全剧没有首尾连贯的情节,而是以浮士德思想的发展变化为线索。剧情梗概如下:
魔鬼靡非斯特与上帝打赌,认为人类无法满足的追求终必导致其自身的堕落。上帝却以为尽管人类在追求中难免会犯错误,但最终能够打到真理。于是由魔鬼下到人间去诱惑浮士德。
浮士德此时已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学者。他毕生都在孜孜不倦地博览群书,钻研各种学问,以求洞解自然奥秘。然而至此垂垂暮年,他才恍然悟到这些知识毫无用处,而自己处身其中的书斋实在形同牢狱,使自己与大自然隔离了。他痛苦得想要自杀,到另一世界去寻求出路。复活节的钟声唤回了他生的意志,把他引到郊外,在万物欣欣向荣的大自然和自由欢乐的人群中,他深受鼓舞。回到书斋翻译《圣经》时,竟然与"泰初有道"的思想发生抵触。这时,他从效外带回的卷毛犬化为书生出现在面前,浮士德问他的真实身份,他说自己是“作恶造善的力之一体”,其实他就是魔鬼靡非斯特的化身。魔鬼答应做浮士德的仆人,带他重新开始人生有历程,条件是一旦他感到满足,灵魂便归魔鬼所有。浮士德与魔鬼订立契约。
魔鬼带浮士德来到魔女之厨,饮下魔汤,使他变成了翩翩少年,恢复了情欲。随后他们来到一个小镇,浮士德与平民少女玛甘泪发生恋情。玛甘泪对浮士德一往情深,为了幽会,他无意中给母亲服了过量安眠药,致使老人死去。她的哥哥瓦伦丁又死在浮士德的剑下。在慑于社会舆论的重压而新手溺死了与浮士德所生的孩子后,玛甘泪身陷囹圄,被判死刑。其时浮士德正与魔女欢会,闻讯后赶来营救,但玛甘泪已精神失常,甘愿受刑而无意逃走。浮士德在悔恨中离去。上帝宽恕了善良的玛甘泪。第一部到此结束。
第二部开始,浮士德在美丽的大自然中治愈了心灵的创伤,随魔鬼来到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宫。其时王朝一片混乱,上层社会荒淫腐败,百姓啼饥号寒,铤而走险。而浮士德获得皇帝的宠信,以多发行纸币之法缓解了财政危机。皇帝异想天开,要求浮士德召来古希腊美女海伦以供观赏。魔鬼施展法术,于是香烟缭绕之中出现了海伦和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的幻影。浮士德对海伦一见倾心,当帕里斯拥抱海伦时,浮士德妒意大发,用魔钥去触帕里斯,幻影立刻消失,浮士德昏倒在地,魔鬼驮起他溜出宫廷。
官场黑暗令浮士德对政治大失所望,使他转而追求古典美的宁静与和谐。 魔鬼将他带回书斋。浮士德的学生瓦格纳在曲颈瓶里造出了人造小人何蒙古鲁土。何蒙古鲁士领浮士德到希腊寻找海伦。二人结合,生下一子名欧福良。欧福良的形象是以英国诗人拜伦为原型的,他生来喜爱高飞,渴望战斗,听到远方自由的呼唤,他如闻号令,奋不顾身向高空飞去,不幸陨落在父母脚下。海伦悲痛欲绝,不顾浮士德的苦留,腾空飞去,只将她的白色长袍和面纱留在了浮士德的怀中。它们化为云朵把浮士德托到这保,飞回了北方。浮士德对古典美的追求,又似幻灭而告终。
浮士德在空中看到波涛汹涌的大海,顿时产生了征服大海的雄心,借魔鬼之力,他帮助一个皇帝平定了叛乱,得到一片海边的封地。按照浮士德的命令,魔鬼驱使百姓为他移山填海,变沧海为桑田。此时,浮士德已是百岁的老人,忧愁使他双目失明。魔鬼命死魂灵为他掘墓,浮士德听到铁锹之声,还以为是群众在为他开沟挖河。想到自己正在从事的伟大事业,他不由得脱口赞道:“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浮士德依约倒地而死。魔鬼正要夺走他的灵魂,这时天降玫瑰花雨,化为火焰,驱走了魔鬼。天使将浮士德接至天上,见到了圣母和已为赎罪女子的玛甘泪。
浮士德自强不息、追求真理,经历了书斋生活、爱情生活、政治生活、追求古典美和建功立业五个阶段。这五个阶段都有现实的依据,它们高度浓缩了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初期几百年间德国乃至欧洲资产阶级探索和奋头号的精神历程。在这里,浮士德可说是一个象征性的艺术形象,歌德是将他作为全人类命运的一个化身来加以塑造的。当然,所谓全人类其实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一个先进知识分子典型形象的扩大化罢了。同启蒙时代的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并无二致,歌德也是把本阶级视为全人类的代表的。浮士德走出阴暗的书斋,走向大自然和广阔的现实人生,体现了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直到“狂飙突进”运动资产阶级思想觉醒、否定宗教神学、批判黑暗现实的反封建精神。浮士德与玛甘泪的爱情悲剧,则是对追求狭隘的个人幸福和享乐主义的利己哲学的反思和否定。从政的失败,表明了启蒙主义者开明君主的政治理想的虚幻性。与海伦结合的不幸结局,则宣告了以古典美对现代人进行审美教化的人道主义理想的幻灭。最终,浮士德在发动大众改造自然,创建人间乐园的宏伟事业中找到了人生的真理,从中我们不难看到18世纪启蒙主义者一再描绘的"理性王国"的影子,并依稀可闻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呼唤未来的声音。
浮士德的形象还有更高的哲学涵义。这主要表现在著名的“浮士德难题”以及面对这种困境所表现出来的“浮士德精神”上。歌德以深刻的辩证法意识揭示了浮士德人格中的两种矛盾冲突的因素,即“肯定”和“善”的因素同“否定”和“恶”的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及其发展历程,更以乐观主义的态度表现了浮士德永不满足,不断地克服障碍、超越自我,“不断地向最高的存在奋勇”前进的可贵精神。“浮士德难题”其实是人类共同的难题,它是每个人在追寻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时都将无法逃避的“灵”与“肉”,自然欲求和道德灵境,个人幸福与社会责任之间的两难选择。这些二元对立给浮士德和所有人都提出了一个有待解决的的内在的严重矛盾。在《浮士德》中,这一矛盾贯穿了主人公的毕生的追求,体现为浮士德的内心冲突和他与靡非斯特的冲突的相互交织。从某种意义上说,浮士德的内心冲突同时也是他与靡非斯特的矛盾冲突的内在化的体现,而他与靡非斯特的矛盾冲突则同时也是他内心冲突的外在化体现。在与靡非斯特这“一切的障碍之父”、恶的化身结为主仆,相伴而行之后,浮士德的前途可谓危机四伏,随时皆有可能堕落为恶魔的奴隶。但是,不断追求,自强不息,勇于实践和自我否定是浮士德的主要性格特征,这使他免遭沉沦的厄运,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理想。而恶在这里却从反面发挥一种“反而常将好事做成”的推动性作用。歌德辩证地看待善恶的关系,不是视之为绝对的对立,而是把它看作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关系,揭示了人类正是在同恶的斗争中克服自身的矛盾而不断取得进步的深刻道理。这在诗剧的开头时上帝有关善人须努力向上才不会迷失正途的议论,以及诗剧结束时天使们唱出的"凡是自强不息者,到头我辈均能救"的歌词中都得到了明确的体现。
《浮士德》构思宏伟,内容复杂,结构庞大,风格多变,融现实主义与浪温主义于一炉,将真实的描写与奔放的想象、当代的生活与古代的神话传说杂揉一处,善于运用矛盾对比之法安排场面、配置人物、时庄时谐、有讽有颂、形式多样、色彩斑驳,达到了极高的艺术境界。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浮士德》是一部无可指摘的完美之作。从思想上看,它有将政治革命消极为精神探索,将社会改造转化为自我完善的倾向,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固有的软弱和妥协的本性,以及它作为剥削阶级的掠夺性。从艺术上看,内容庞杂,用典极多,象征纷繁,使作品艰深隐晦,令人索解为难。尤其是第二部,浮士德的形象有抽象化、概念化的倾向,给一般读者的阅读和理解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作者生花妙笔描绘了一个让孩子们感到亲切,让大人们也喜爱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名叫汤姆·索亚,一个聪明绝顶,一个好胜心强,一个喜欢冒险的,一个还向往英雄业绩的孩子。只是他对于家庭中封建的生活和学校中枯燥的课堂生活,都感到厌烦透了,于是带上自己的好友哈克贝利·芬一起去冒险,一心要做统帅众强盗的首领。在这部作品中,儿童的灵动活泼和现实生活的陈腐刻板形成了鲜明对比。故事同样也展现了一些社会弊病和黑暗现,揭示了宗教的虚伪性,也无情地嘲讽了庸俗的小市民的习气和高傲的贵族的性格。《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中将作者擅长讲故事的杰出技巧和机智幽默的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书中对自然景观和人物的描写也一如既往刻画得十分细致逼真,充满幽默诙谐的描述,作者尤其对家乡风光的描写饱含深情,人物也是写得清晰生动,呼之欲出。整个故事的叙述十分自然流畅人物的对话生动逼真特别符合人物性格和身份。
汤姆·索亚所取得的成功不仅是他的聪明与强烈的好胜心也凭着他对好友的信任和帮助。汤姆·索亚的成功更是他多次的“大难不死”,说到这儿也该进入正题,我们来聊聊生命的可贵性,俗话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可见有人为自由什么都可以不要,可是生命是做万事的根本,如果你连生命都失去了那你还能做什么呢?
人的一生也许漫长,也许短暂,但总是充满各种色彩,有快乐的红色,有忧愁的灰色,有新鲜的绿色,有郁闷的紫色……如果不珍爱生命也会失去那些快乐的,忧愁的,新鲜的,郁闷的经历,汤姆索亚的生活多姿多彩也许令许多孩子羡慕也令许多大人会心一笑,他有聪明才智不仅让别人为他刷篱笆,自己也获得许多玩具;他因为一个比他富的男孩与他大打起来;他因为要别人看得起他而带上好友去冒险,不过亏他的大胆,智慧,机灵,他“躲过”了一节又一节最终还是取得了他要的。有人因自己有某种自身缺陷而自暴自弃,他们会无所事事,甚至会因无事可做而去寻死,生命如此重要的东西也会一下子地挥之而去,他们就失去了生活种种的色彩。其实他们缺了社会给予他们的鼓励和改变。
我们还是羡慕他的幸运和机灵,也羡慕他的多彩生活,其实只要人人都珍惜自己或长或短的有限生命,发挥自己的特长,也可以有自己的绚丽人生,请珍爱生命,珍爱做万事的根本,拥有彩色的人生。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 》有感 (500字)
星期日早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疏稀的晨星在窗外的天空闪烁着,似乎在看着我快要流泪的眼。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虽然这只是安徒生写的童话,可我无法从悲愤的感情中解脱开来,眼前仿佛浮现着小女孩悲惨生活的情景。
我仿佛看见小女孩在寒冷的圣诞节前夜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哆嗦着冻得发紫的嘴唇叫卖着。可谁也没有买她的火柴,哪怕是一根。谁也没有给过她一分钱。
我仿佛看见小女孩卷缩着身体,坐在墙边,用冻得通红的双手划着火柴。
我仿佛看见小女孩穿着薄薄的上衣,光着双脚。
……
为什么穷苦的小女孩会受到这么不平等的待遇呢?如果有时光穿梭机,我就要来到她的身边。我要把我的新衣服送给她,让她有衣服穿。我还要把零花钱分给她一如果有时光穿梭机半,让她可以买好吃的东西。如果有时光穿梭机,我就把她接到我家,让她和我一起上学。如果有时光穿梭机,我要帮她实现愿望。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500字)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简爱》读后感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读《老人与海》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身残志不残的伟大榜样,我原来也有一个同学也是残疾人,他的名字叫吴伟:从他生下那一天起就得了先天性心脏病.十几年来,病魔缠着他,使他不能像同学们那样活泼在操场上,球台前,参加集体活动也就更不用提啦.因为他稍微活动一下,就脸色苍白,嘴唇发紫,上学校读书全靠他爸爸用自行车来回接送.在学校里,他将吴伟从一楼背到四楼,放学后再由四楼背到一楼,中饭由同学们送到教室吃.自从,吴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也就这样坚强的站了起来.
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的智力不差,能够学好自己的社会主义文化课,我长大后,我一定比吴伟强.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我可以把我所学的知识,贡献给人民,为了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学习的榜样,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可真好啊!我还要不断的学习,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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