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加白醋减肥:加强基层工商分局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59:32

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雁塔分局  陈  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今年六月一日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再一次重申和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监管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管部门,这既是党和国家对工商部门的高度信任,更是在取消管理费的新形势下,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作为基层工商分局,我们是食品进入消费者、进入千家万户的把关者和守护者,也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执行者和落实者,所以基层工商分局监管的水平、监管的力度是整个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本文就基层分局目前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履行好监管职责做以探讨。
    一、基层工商分局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在对待食品安全监管这项职能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上存在着畏缩和推诿的情绪,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只是停留在制定文件和口头强调上。虽然《食品安全法》已颁布实施,也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一部分基层监管干部还是没有真正认识到我们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角,没有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由于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导致在食品安全平时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不想管、不会管、无法管的现象。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存在着认识不清、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等问题。在工作中只是被动的接受和执行,而没有形成主动的加强和探索。
    2、基层行政执法存在着重心偏移,畸形发展的问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大多数基层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仍然把重点放在对无照经营和登记管理领域的违法案件查处上,而没有把重心转移到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商品质量监管上。以雁塔分局2008年执法办案为例,全年共处罚案件1231件,其中无照案件1108件,占90%;商品质量案件20件,占 1.6%。究其原因,主要是查处无照经营的违法案件,操作起来驾轻就熟,办案成本低廉,结案速度快,而查处流域领域商品质量案件,要做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而且办案周期长、抽检成本高,许多办案人员存在着畏难嫌麻烦的心理。
    3、农村、城中村的食品安全仍然是监管的薄弱环节。从分局的情况看,一二类道路和大中型商场、超市的食品质量情况较好,监管也基本到位,但对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还存在着盲区和漏洞。在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小食杂店的持照率只达到了80%,还有20%的无照经营,另外城中村居住的人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消费水平低、消费安全意识薄弱,这又给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提供了市场,致使城中村市场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偏僻的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主要加工点,这给我们的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4、对目前工商部门实行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快速检测在认识上存在着偏差,存在着抵触的情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从传统的监管方式向运用先进的设备仪器的科学监管方式的转变,是监管模式的一大创新和突破。但是我们有些干部认为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定性和处罚依据,且在实际操作中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理化知识和操作规范,所以在监管工作中不愿意运用检测设备,把设备当作摆设品。在有些分县局,检测箱的运用率还不到10%,有些工商所一年只检测了一两个品种。但是,通过我们的工作实践证明,运用检测箱(车)监管,使我们多了一种监管手段,有效的力口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从2008年12月至今年六月中旬,雁塔分局利用检测车发现问题食品26个批次,其中,经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确定为不合格食品的15个批次,均立案查处,已结案的罚没款6万余元。
    5、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上没有做到真正的落实。在市场准入方面,我们工商部门一是从办理营业执照上严把主体资格的准入关,二是从食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上严把入市食品的准入关。虽然各基层单位在建立两项制度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基本上完成了两个百分之百的任务,但是没有真正达到规范入市商品的目的,经营户只是停留在对某些商品建账索票,应付检查上,而没有把建账索票作为销售的必备程序,进而形成一种良好的经营习惯,这和我们平时监管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方面,目前基层工商所也处于简单的分类监管之中,没有起到指导的作用。
    6、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跟不上当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要求。一方面,基层执法人员对工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产品质量、卫生标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全,了解不深,运用起来有困难;另一方面,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对于涉及到商品质量、识假辨假方面的问题就退缩,往往是避而就其轻,难以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全方位的监管。
    二、基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
    1、《食品安全法》虽然已经实施,但是其配套的相应细则及法规还不够完善和健全,造成法律真空和盲区,使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
    2、市场准入制度缺乏强制措施。从分局来看,各大商场、超市的企业坚持“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执行较好,但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普遍较差。农村的经营者,大多是当地农民或外地打工者,还有一部分下岗职工,其经营规模小,品种少,不愿索票;有的经过几级批发,索不到正规发票;制约了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给监管执法带来较大的难度,这些供货商有本区的、本市的、本省的,比较杂乱。这种情况反映了不同地区间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不同步观象,监管力度和监管做法存在差异,从而影响该项工作的全面推进。西安市工商局从今年7月份统一实行“一票通”制度后,有效的解决了原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帐记录制度索证难、记录难、坚持难等问题,并取得很大成效。
    3、对涉嫌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存在扣押难、封存难的难题。流通领域食品多数为鲜活产品,易腐烂变质,通过法定的定性检验时间长,难免影响对违法经营活动的及时查处。而对于仅仅是涉嫌有问题而没有确凿的食品,实施扣押、封存等手段,即给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和风险,但如果不实行及时扣押、封存等手段,就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4、执法依据欠缺、单一。基层执法人员感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案件难查处的关键在于:有些案件适用法律法规难。例如,抽检取证是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但是目前国家局对工商部门如何抽样取证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缺少方式方法上的具体指导,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在对某些商品实施抽检取证时,信心不足,到质检所认定时,也只对来样负责。
    三、加强基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路与对策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是每一个工商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是履行部门职能、树立执法权威、赢得群众满意的迫切需要。要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必须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改革监管模式,结合《食品安全法》积极探索建立商品准入、巡查、检测、维权、自律等新型监管机制。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基层执法人员应当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是国家交给我们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学习和宣传《食品安全法》是当前的重要任务。首先要加强工商干部自身的学习,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作为《食品安全法》的执法单位之一,我们要理解和掌握法的内容,才能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经济卫士。其次,要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培训。食品经营户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直接和第一责任人,只有他们学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而有些经营户自身素质较低学习能力较差,这就需要我们工商部门提高服务意识,发扬服务精神,帮助和组织经营户培训和学习。我们分局在今年6月份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开展了食品安全行政指导,对辖区200余名经营户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并发放食品安全法行政指导书1000余份,为规范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奠定了理论基础,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2、进一步提高执法素质。要搞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人员的素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要对国家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前后差别掌握重点。同时,要加强对商品质量知识的研究和学习,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加强对执法办案操作规范的研究,使我们的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做到合法,尽可能办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每一个案件。
    3、要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建立“四个”网络构筑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1)、建立日常监管网,构建局、所、片三级监管网;在基层工商所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管人员和食品经营户中,构建“局、所、片、户”四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网,在商场、超市、市场、农村聘请义务监督员,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网络”。雁塔分局目前在全区建立了食品安全联络站27个,使人民群众成为工商监管食品的“第三只眼”,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认知能力。
    (3)、建立食品快捷反应网,依托12315举报点,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
    (4)、建立“联合执法网”,加强执法协调配合。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诸多环节,是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在履行好本职监管职能的同时,还应齐心协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工商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互通有关监管信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联络制,并以信息抄报的形式互通执法信息,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农业、公安等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对无证、前置存在问题的经营户共同进行会诊,从而有效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实效。
    4、确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重点要在对问题食品的可追溯性及索源上下功夫,把问题食品堵在入市门外。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必须始终抓住市场准入、市场经营和市场退出三个关键环节。目前西安市工商局在全市食品经营户中全面推行流通领域的索证索票“一票通”制度,为源头治理创造了条件。架子已经搭起来了,如何唱好这台戏,就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最终要让经营户认为建立台帐和索证索票是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另外针对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制定出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工商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基层工商所的监管工作。
    5、要在提升食品质量检测水平和实施量化管理上实现新突破。构建以流通领域食品定向监测、快速检测为龙头、工商流动检测车、快速检测箱为基础,量化分析指导为保障的“三位一体”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食品质量检测是工商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工作方式由集中突击式的专项整治向规范化、日常型监管的转变,实现由传统的主要以依靠“眼睛看、鼻子闻、用手摸”和“人盯人、人管人”的模式向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和现代网络技术管理的转变。要将食品质量检测的重点放在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和快速检测能力上,做到对问题食品能够及时发现,对重大违法案件能够及时查处。特别要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类、禽蛋、肉制品、奶制品、饮料、蔬菜、酱油、食醋等重点食品加强监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并建立一套量化考核和量化分析体系,将每月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使监管干部和消费者能够及时得到引导、提示和警示,同时为查办食品案件提供案源和线索。我们雁塔分局今年以来实行的以食品检测和监测数据为依据,每月进行分析总结形成通报的形式,以此有的放矢的来指导分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6、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配合的体制机制上寻求新突破。从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来看,我们实行的是分段监管的模式,政府部门主要按照生产、流通、消费的不同领域划分监管职能。因此,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仅靠哪一个部门去抓是不行的,仅抓某一个环节也是不行的。食品安全工作环环相扣,往往一件事情牵扯到几个部门。因此,只有健全和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有关食品质量信息的共享共用机制,建立重大事项的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的共同执法办案机制,在工作的相互协调配合方面多做文章、多想办法,才能达到进一步添补监管漏洞、增强执法合力、提高监管实效的目的,才能形成既各负其责、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7、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仅仅靠政府、靠职能部门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和舆论媒体在教育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分局在城中村和农村建立的“两员两站”(城中村监管员,村级联络员、食品安全监督站、12315维权联络站),使农民群众实现就近举报、就近维权,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的作用,从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另外在食品经营户中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发挥典型示范、社会监督和经营者自律的作用,从而为突破“四小”(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监管难点找到一条有效途径。
  8、加快建设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食品经营信用制度。建立和推进食品客体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各类食品特性以及季节、地区、人群消费特点将食品按照风险分析结果进行等级划分,对不同级别的食品采取不同监管模式,确定重点监测食品品种、重点监测质量指标,制定食品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规范。同时,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实现动态监管,缓解基层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总之,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长抓不懈的工作,工商部门作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我们要不断的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把好市场准入关,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