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演唱授权合同范本:中消协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历数汽车消费七宗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20:47:10
中消协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历数汽车消费七宗罪2003-03-07  中国公路网  

  3月6日,中消协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在“营造放心汽车消费环境”研讨会上表示,在汽车消费领域还有很多令消费者不能放心消费的因素。

  质量问题多

  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之一,但从全国情况看,去年全年汽车投诉共达3919件,其中质量问题案件占2915件,占了投诉量的74.38%。广东一位消费者花几万元买的某牌微型面包车,从买车的第二天起质量问题就不断:收放机失灵,空调开关失灵,雨刮器刮不净,汽车两前门锈迹斑斑,油箱漏油。

  免检产品还得检

  一位河北消费者从亲朋好友处凑来16万元买了一辆车,这个牌子是国家免检产品,但消费者在提车时发现,发动机底部有浅黄色的液体,类似齿轮油。后来经过简单维修,消费者发现发动机底壳漏油现象依然如故。结果,经拆下箱才发现,发动机里面有肉眼就可以看到的附着物。

  性能令人怀疑

  深圳一位先生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从德国进口的高级轿车,使用刚一个月就发现指示盘液晶显示器出了故障,经一年的交涉才换件,汽车使用一年后,车后盖无法打开,维修中心同意更换,费用却要由消费者自己支付。不少消费者反映,进口汽车一旦出现问题,生产厂家往往用消费者操作不当、路况差、油质差作为理由为自己开脱。

  花钱还受气

  消费者往往得不到一个公平的质量服务基础。重庆的一位先生买了一辆车,在开了500公里后毛病就出来了,在买后的两个月中光修车就用了一个多月。还有一位湖南消费者买的车是由四挡改成五挡,质量没过关就投产,汽车油箱到处甩油,用的是报废产品,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经营不诚信

  随着时代发展,汽车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消费者从汽车的外观很难看出汽车的内在质量。有的经营者将旧车经过修理、装饰一新后,冒充新车卖给消费者。

  检测鉴定难

  各地消协普遍认为,汽车纠纷调解难度大,一个重要原因是检测难、鉴定难,国内检测机构少,项目无标准;其次因为无检测设备。另外检测费用高,面对举证门槛,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

  说明书如“天书”

  消法第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消费和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权利。现在市场上出售的汽车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涉及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多。消费者普遍反映,汽车说明书看不明白,尤其是进口汽车说明书写得太专业,像一篇机械论文。有的翻译水平低,连语法都不通。而通过非正常渠道买的汽车,要么没有中文使用书,要么就是由代理商自己翻译的,从而使消费者无法全面、清楚地了解汽车的性能、售后服务等情况,给日后消费争议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汽车“三包”正在制定

  针对投诉,王前虎透露,最近汽车的“三包”规定已经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在制定中,这次“三包”规定的出台将会比较好地处理消费者和汽车生产商及销售商相互之间存在的问题。另外,他还建议环境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和完善国际检测标准,避免消费者因某一项技能没有检测标准而吃哑巴亏。同时加大对违法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大从业人员的准入关。

  关于投诉较为普遍的汽车说明书问题,王前虎表示,汽车说明书是重要的文件,既是汽车产品的说明书,又是消费者跟经营者有关产品责任和售后服务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更是消费者知情权、获知权、安全权得以实现的保证,他们希望更多的企业依法自律,让更多的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上明明白白、放心消费。

  新闻链接:汽修企业成立“服务联盟”

  “优质服务,保证质量,诚信经营,杜绝假冒,收费合理,规范经营,文明生产,接受监督。”昨天,北京汽车修理公司等近2000家企业成立“服务联盟”,向社会作出规范服务承诺,这标志着北京市汽车维修市场朝着规范化又迈进了一大步。

  从今天开始,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将组织本市合法维修企业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活动期间,各汽车维修企业将为客户提供汽车使用和维修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开展汽车免费检测诊断、维修工时费优惠、大宗客户上门服务等优惠内容。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开通汽车维修服务监督电话“68351150”,受理消费者有关汽车维修服务和维修质量等方面的投诉。

  汽车召回、三包 年内双双出台

  在昨天召开的“营造放心汽车消费环境”专题研讨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汪立昕透露,保障消费者汽车消费权益的“三包制度”和“召回制度”年内有望双双出台,这将使消费者在进行汽车消费时受到更好的保障。

  据介绍,三包的讨论稿已有20多稿,召回的也有10多稿。目前已进入第二轮推敲、修改阶段,有望年内出台。消费者对汽车的三包和召回非常关注,去年通过召回制度规定,网站点击超过了5万多次,有效的意见有367个,表示支持的366个,那一个反对的还是认为时机不成熟。

  汪立昕介绍说,三包和召回这两个规定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是解决系统缺陷,一个是解决偶然性缺陷的。两个法律依据当然都是参照国内的相关法律,但侧重不一样,召回是侧重对缺陷的消除,责任是行政责任。它更强调有关的经营者缺陷,避免伤害,不是以罚没为主要目的。三包是产品担保责任,主要解决在消费过程中由于车的早期失效或者偶然事件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通过规定解决相关的民事责任。这种规定制定也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发展规定的必然产物。

  汪立昕称,一个具体的技术问题是,像汽车召回过程中对事务的判断,需要有一个专家委员会来支持。现在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相关工作,如果这个工作有了眉目,就可以正式颁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