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哪个网站:孔子学说思想对书法审美的影响 ( 一、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9:54:35

薛元明                        转载--智明
   

     儒家美学与道家美学、禅宗美学和楚骚美学构成中国美学的四大思潮。儒家美学不同于道家美学旨在无为逍遥,“乘物以游心”,也不同于楚骚美学追求人间情趣与浪漫理想的统一,更不同于禅宗美学强调直觉顿悟,“非悟无以入其妙”。儒家美学与道家美学自然无为的超脱态度形成互补关系,与禅宗美学的顿悟直感观念对立。书法艺术理论中的“明道”、“中和之美”以及“以文载道”等,都是儒家美学的体现。孔子以“仁学”作为分析、解释美和艺术的根本立场,为儒家美学奠定了理论基础,于美与善的关系中寻找美的本质,把“诗”、“乐”、“艺”看作“厚人伦、美教化”的重要手段,因此,文心、艺境等在孔子美学思想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对孔子美学思想作整体性的研究与分析,有助于更深刻地把握书法艺术的根本文化特征。孔子对书法审美的影响是间接而潜移默化的,因为孔子所处的是书法发蒙而未繁荣的时代。传统审美方式在先秦百家争鸣中已初露端倪,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进而成为传统思想的主脉,书法作为文艺领域的组成部分,是孔子所倡导的“六艺”之一,也就不可避免地打上其烙印。孔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书法审美,但对后世书法审美方式的建立和发展有深刻启迪。因而,探讨孔子学说思想对书法审美影响并不是一种凭空的臆想和猜测,是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之上的。孔子作为先秦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其审美思想具有独特性和深刻性,乃举世公认的。
                                       一
     孔子美学的礼乐传统,是对远古的巫术礼仪进行改造和扬弃,使“诗”、“乐”及各类艺术成为“仁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古代礼乐传统是以氏族血缘为根基的。血缘关系的长期留存对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起着极为重要作用,礼乐传统因而浸染着浓厚的伦理色彩。孔子美学基于血缘关系而统一于伦理学。孔子在谈到健全人格的养成时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在远古时代,与舞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原始的图腾活动,这些早期的巫术礼仪、原始歌舞包含着一切艺术形式的萌芽。其所言“诗”包含了今天所指的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宗教等多种内容。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强调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观、群、怨”体现了孔子基本的艺术美学思想,对艺术的作用作出了言简意赅的论述。“兴”何晏解为“引譬连类”,朱熹解为“感发志意”,可以通俗地解释为抒发情感;“观”朱熹解为“考见得失”,有考察了解的意思;“群”则类似于相互交流,增进了解,共同进步,但要求“和而不同”;“怨”朱熹解为“怨而不怒”,情感抒发中属于批评一类,体现了孔子“中庸”思想。这些学说思想在书法审美中都有直接的渗透影响。在“礼”流传后世的现实构成要件中,有三大要素,一是礼乐,二是诗,三是器。“器”在孔子美学中容易被忽视,实际上占有重要位置。从早期巫术仪式中使用的带有各种花纹图案的陶土制品,到青铜时代的钟、鼎等大型器具都体现着当时社会的审美趣味,传达着时代韵律。孔子“入太庙,每事问”,表现出了对”器“的高度兴趣,西周金文等都是铸在青铜器上的,而后世的刻碑,也是成儒家“立德、立言、立功”思想的渗透影响。孔子把“诗”、“乐”、“艺”看成是实现“仁”的一种手段。他认为,包括书法艺术在内的各种技艺自由熟练掌握,只有依据仁义道德,对人的成长完善才有真正意义。
     孔子在《论语·述而》中进一步强调“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在孔子看来,“诗”能激发人的扬善去恶之心,“乐”有助于陶冶人的性情,唤起道德之心。“礼”与“艺”的统一说明孔子美学最终统一于伦理学。 “游于艺”的“艺”不是今天单纯的某一艺术形式,而是指 “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在“志于道”之外提出“游于艺”,表现了孔子对于人的全面发展要求,主张人应当在驾驭客观世界的规律中获取身心的全面自由,同时也说明了孔子对艺术在实现人的全面人格理想中作用的重视。由孔子“游艺论”可知,一方面是技艺的获得,另一方面是审美愉悦的实现。
                                                     二
     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一以贯之的对象就是“仁”。“仁”是孔子哲学思想的基础,也是孔子伦理、政治、教育和艺术学思想的基础,更是孔子美学思想的基础。孔子美学是他“仁学”的延伸、发展,其目的是“礼”的实现。美学基点在于:一方面充分肯定满足个体心理欲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强调把这种心理欲求满足导向伦理规范。根据这一基本观点,艺术的愉悦作用被认为是必要的,是可以发挥的,但这种作用同时也被认为只有使群体和谐发展才有真正意义。美学的合理性在于能导向伦理目的,个体的心理欲求必须与社会的伦理规范达到统一。
    “仁”是孔子《论语》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之一。对于“仁”的解释,散见于《论语》诸多条目之中,以问答或自语的形式出现,因人、因时、因地而有不同阐发,如“克己复礼为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其言也訒。”“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归根结底,包含有这样的要素:一是爱人,尊重人的人格,追求人的价值;二是修身,对道德准则的遵从。在所有对“仁”的理解中,最为清晰明练的即“克己复礼为仁”。朱熹解释“克己”为“灭人欲”,这是曲解孔子的说法。孔子主张张扬心性自由,“食色性也”,宣扬“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克己”实质上是约束自己的意思,推而广之,可理解为自我心灵的净化与修养,调整自我以使言行符合“礼”,使人保持与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平衡协调与和谐统一。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礼”是人的行为准则,体现了社会对仁的外在约束,“仁”则是人的本质,是修己、爱人的内在自觉性。孔子的仁与礼的关系是:仁为礼之体、礼为仁之用。二者紧密结合,不可分割。
     孔子认为,审美必须在人达到了“仁”的精神境界而进行主观修养才能发挥一定的特殊作用,审美和艺术以及社会生活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内在联系,为了使艺术在生活中发挥作用,必须对艺术本身进行规范,艺术必须符合“仁”的要求。孔子美学中强调审美中的道德问题,将道德观和审美结合在一起是孔子美学最大的特点,根源于孔子“尽美尽善”论。艺术只有包含道德内容才能引起美感。可以说,书法最大的本质是强调书家内在修养、才情和学识,两者是相互默契的,书家要将追求真善美作为毕生永恒追求的目标。“美”是形式,“善”是内容,强调“美”和“善”的统一,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实质上,善是政治标准,美是艺术标准。孔子美学把美善统一的境界看成是人生最高境界,主张艺术与伦理的高度统一性,只有善的才可能是美的。美以善为内容和目的,善以美作为理想或适中的表现状态。
     孔子对美善统一的艺术基本原则的阐述以及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美学命题,为儒家美学建构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孔子把美善统一要求运用于人格修养,强调文质统一,在《论语·雍也》中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真正的仁人君子,修养必须是全面的,只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还不够。还须有审美和文化的素养;同样,仅有文饰之美也不够,还须有仁的伦理品质。“仁”的基础是人必须有真情实感,《论语·述而》中说:“刚毅木讷近仁。”认为“巧言令色,鲜仁也。”人的言行必须是真性情的流露,厌恶虚伪造作。孔子的“文质彬彬说”中,质是本相,文是加工,真情实感属于前者,礼则属于后者,具体地说,真情实感在符合礼法下流露出来,才算的上是真君子,是一种完全人格。把艺术和伦理结合起来,体现着美善统一的境界。
    孔子依据美善统一的要求,提出美学批评的“中庸”思想,以“过犹不及”为准则,强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艺术效果,认为情感表现应该是适度的,如果过度,欢乐的情感表现就成为放肆的享乐,悲哀的情愫表现就成无限伤痛。艺术情感表现中只有情与理的和谐统一才是最理想的,无度的情感表现不符合“中庸”原则,达不到美善统一的标准。《论语·述而》中说:“子温而厉,威而不猛。”即是“中和”之美,朱熹解释说:“中者,无过不及之名;庸者,平常也。”程灏说:“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正理。”
追求“仁”有很多条道路,孔子最欣赏的则是“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由美而仁的实现。通过对艺术美的追寻,在审美愉悦中进入“仁”的境界,这时的美与仁达到了和谐的统一,仁即是美,美即是仁。在寻美的过程中个体人格和人生自由得以实现,正如李泽厚《美学历程》中所言,“这个仁学的最高境界恰恰不是别的,而是自由的境界,审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