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养生店:执政党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5:27:19

   执政党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作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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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五大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家的经验,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坚持依法执政”。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宪法施行2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这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第一次参加的大会就是纪念宪法实施20周年的大会,第一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学习宪法,由此可以看出宪法对于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性。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宪法时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学习宣传宪法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实施宪法落实到全面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这都充分表明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宪法在党的领导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高度重视。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总的指导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1982年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宪法《序言》里写进了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以后经过1988年、1993年和1999年三次修正,总的指导思想又有了发展,既包括四项基本原则,又包括了邓小平理论、民主与法制建设等重要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宪法中,有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的内容都规定在《序言》里,《序言》中有五处出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五处内容分别涉及新中国的建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中国发展的目标,爱国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宪法《序言》里所叙述的四件大事,其实质也说明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这四件大事是辛亥革命,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1949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以后的工农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见,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总的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一点在宪法中是非常明确的。离开党的坚强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

 

        二、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在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中的具体体现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1999年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规定:本止两右2003年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执政党对国家的管理方式有了新的发展,由建国初期采取军事管制的方式管理国家,到后来采取行政和计划的方式管理国家,直到今天采取的既有行政的手段,同时又有市场的手段,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国家。依法治国对执政党的要求就是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提出的口号,宪法里的依法治国也是党中央向全国人大建议修改宪法而写人的,这就是说,依法治国也是党的领导的体现,是党的意志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和修宪程序而成为国家的意志。所以,依法执政就是为了实现依法治国,就是为了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依法执政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同时也反映了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提高。

    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首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宪法的规定,涉及政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地方有两处,宪法《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在《总纲》部分也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两处都规定了各政党要维护宪法尊严、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各政党首先包括执政党。宪法中法治的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不仅要求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一样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要求执政党首先要维护宪法和遵守宪法。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也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保证宪法的实施。执政党带头遵守宪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秩序,有利于确立和巩固执政党的权威。

    依法治国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严格按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创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业绩。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三、执政党必须以宪法所确立的各国家机关的性质和地位的不同来确立具体的领导方式

    十六大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的政治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十六大报告将依法执政和实施党的领导的范围高度概括为国家和社会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党依法执政,不仅包括国家,而且还包括社会。国家即表现为国家机关,社会即表现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妇联、共青团、工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坚持依法执政和加强党的领导,在具体对待国家和社会两个不同主体的领导方式上是应当有所区别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法律现已基本形成体系,党的领导在这些法律里都有各自的详细规定,例如,《高等教育法》中有关于高校党组织与校长、教师代表大会之间关系的规定,《工会法》中有关于工会与党委关系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于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关系的规定,等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这些法律的规定去做,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依法执政,就是支持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能。从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组成来看,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这些机关,监督这些机关,这些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在性质上是专门代表民意的,人民政府是代表机关的执行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同样是执行机关,但法院是通过审判的方式来执行法律的,检察院是通过法律监督的方式来执行法律的。因此,执政党对国家机关的具体领导,要针对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采取不同的领导方式。如十六大报告提出要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从制度上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强调了法院和检察院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行使职权的相对独立性。

 

    四、学习宣传宪法,促进依法执政和加强党的领导

    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的权威,有利于促进依法执政和加强党的领导。宪法是我们的根本大法。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深人学习宣传宪法,不断提高全党全国人民对宪法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贯彻落实宪法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要通过学习宪法在全社会树立宪法的权威。树立宪法的权威,也就是树立了党的权威。

    学习宣传宪法,有利于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宪法集中体现了法治的精髓,法治要求一切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和制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不能享有特权。反之必然是超越法律,将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询私枉法。这样势必损害党的威信,影响党的领导。宪法中所包含的法治的理念,有助于党员领导干部学会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法治的认识,增强依法执政的法律水平和执政能力。

    学习宣传宪法,有利于掌握执政所必需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方面的宪法知识。宪法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规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的具体职权和工作程序。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问题。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产生一府两院,监督一府两院,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受人民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就涉及这些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党在执政和领导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处理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

    学习宣传宪法,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有利于依法执政和加强党的领导。宪法有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个方面是关于国家权力的,另一个方面是关于公民权利的保障的。我国宪法赋予人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也有利于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贯彻落实。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党建研究》2003年第2期,第18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