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金海社区招聘:从“道”的思维到“以外相内”的思维 到“体用”思维到“光”的思维——浅论社会史概念的营造兼及其余学科体系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8:40:59

从“道”的思维到“以外相内”的思维

到“体用”思维到“光”的思维

——浅论社会史概念的营造兼及其余学科体系问题

摘要:社会史的概念到底是什么?由这一内涵延伸出来的外延(即范畴和对象)又是什么?如果其有其独立的内涵与外延,则其在各学科中的地位又如何?它又会与文化史之间有何种关系。本文试从道与光定义中的两种思维路向讲起,分析社会史学界对于其定义的切入口以及作一些浅陋的评析,最后讲一下本人对于社会史各个问题的一点浅见。

关键词:思维,社会史概念,学科体系

社会史的概念到底是什么?由这一内涵延伸出来的外延(即范畴和对象)又是什么?如果其有其独立的内涵与外延,则其在各学科中的地位又如何?它又会与文化史之间有何种关系。本文试从道与光定义中的两种思维路向讲起,分析社会史学界对于其定义的切入口以及作一些浅陋的评析,最后讲一下本人对于社会史各个问题的一点浅见。

道的思维路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五千言的道德经以此为由,一直在回避说 “道”是 什么。却一直在说 “道” 不是什么。直到最后,除了最精华的辩证法思想之外,我们还是没有搞清楚到底什么是“道”。陈旭麓先生说得好“定性是一种抽象,而抽象的过程又同时会舍弃历史本身的丰富性和具体性。”[①]老聃当年没有直接给道定性,陈旭麓先生可谓深得其要领。

时至两千多年之后,常宗虎先生对于社会史的定义,也不无受道的思维路向的影响。常宗虎先生一开始便回顾社会史在中国与在西方发展的历史,接着便论证社会史作为学科的失败。其论证步骤是:将多年来的多种社会史概念分成了八种[②],这里可以将之比拟成八种对到“道”的解释,接着,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逻辑学、语义学、矛盾不可调和性以及种属概念等多方面否定了其作为一种学科构建的失败。这里,我们看到了“道”不是什么的一个几乎是无懈可击的论述。但是,直到最后,轮到常宗虎先生以其生花妙笔给社会史下定义时,我们才知道,常宗虎先生也不能说清楚这个社会史的“道”到底是什么。因为常宗虎先生定义的社会史的方法一说的这种方法的内容[③]即使是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等等学科都是适用或者说是共有的,这种方法绝非是社会史所独有,即并非是社会史其本身所特有的特质。这里不能苛求常宗虎先生在社会史理论的建构上的不足。因之理论建构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更重要的是,常宗虎先生一开始的切入点已经是老子分析“道”的思维路向中的讲出一个概念的不是,而并非是是。

在常宗虎先生于1995年发表《社会史浅论》这篇文章的前两年,即1993年,赵世瑜先生已经在《中国社会史研究笔谈·社会史研究呼唤理论》(《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这篇文章中强调了社会史作为一种历史研究的新范式(paradigm)的视角和意义。[④]之所以没有引起像常先生那样的反响,且又在常先生《社会史浅论》发表两年之后又以《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以重申其观点。外因不仅在于常宗虎先生的批判力度异常强烈,更在于其论证社会史的“道“思维方向切合了普通人的思维习惯而产生了共鸣。

赵世瑜先生文章没能引起强烈反响的内因是以外相内思维的失败:首先,范式(paradigm)一词是外来词,还没有经过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新鲜事新鲜了,但是颇令人觉得根基不稳甚至缺乏土壤,没有常宗虎先生说的“方法”一词来得简明易懂易于接受。还有值得关注的是:赵世瑜先生的用意是以自然科学(paradigm一词本来是用于自然科学的解释的,详见《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第8页关于范式的解释)补社会科学(社会史属于社会科学这一点不会有什么歧义)的不足,即以外补内之不足。这个刚好切合了我们社会史需要与其他学科进行对话的需求。可是,并非每一个异域的理论都可以成为打救本领域理论的空缺的。范式的理论实际比较早地是应用于文化史的研究上面,虽然没有人明确地提出其研究的文化史就是一种范式,但并不能说其未提出这种观点,那么它就不是一种范式。今天有的文化史学者开始认识到其作为一种范式的“好处”之后也开始将文化史定义为一种范式。这里就产生了一个专利权的问题,到底文化史是一种范式还是社会史是范式呢?总不能说文化史还实际上首先使用了但还没注册,所以我们社会史先注册,我们才有专利权。这种情况跟外国人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哲学一词就觉得我们没有哲学有点类似。这样一来,仿佛范式说就有点站不住脚了,总不能他们没注册我们先注册,我们就是这学说的正宗,其他学科就没有使用的余地了吧。说得不好听一点,我们就是在跟文化史在抢占一个“范式”。倘若文化史和社会史都适用于“范式”这一个词,那么社会史和文化史的区别就模糊了。我们也可以说文化史是文化史范式,社会史是社会史范式,但是我们说到新史学时,文化史说它是取代传统政治史范式的范式,我们也说我们是取代传统政治史范式的范式,直到现在作为新史学先导的文化史有点疲软体力不支的时候,我们是否会说出我们也把文化史范式的接力棒给接过来了或者更干脆一点说我们是取代文化史范式来了呢?明显这个范式说具有革命的意思,但是革命的作用给夸大了,达尔文进化论的优胜劣汰仿佛在这里起了一定的作用。正如哈罗德·帕金所说的:“即使政治史和经济史不允许她取得独立的地位,那么她也是历史研究中的皇后。”[⑤]社会史是皇后,开个玩笑,那么国王或者说皇帝变了吗?

在这两种思维的努力产生“成果”之前,我们已经出现了“体”与“用”思维融合得非常精致的实践活动。运用这种思维的是两位近代史研究中的两位老先生:陈旭麓先生和乔志强先生。在我看来,无论是从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三部分架构社会史的研究体系而写出了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初步形成的最主要标志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的乔志强先生[⑥]抑或者是从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入手等方面入手,以生产关系的总和延伸出来的经济活动为基础的种种人际关系为研究对象写出了《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的陈旭麓先生[⑦]都在这种思维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体”是本体的意思,解释清楚了本体,则概念就清楚了,内涵与外延也明晰了。“体”的基础是研究对象,即立足点的问题,正如常建华先生所赞同的“研究对象界定学科,研究方法形成流派”[⑧]。乔志强先生的同意与陈旭麓先生的不同意社会史作为一门专门史和分支学科其实都是一样的,乔志强先生以“社会的历史”为研究对象[⑨]和陈旭麓先生以人际关系为研究对象(上文)都表明了其对于其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则是整个社会史的“体”。陈旭麓先生之所以不同意社会史作为一门专史或分支学科,我们可以从乔志强先生的“3+1”模式[⑩]中得到答案:乔志强先生将社会构成史、社会生活史、社会功能史和社会制度史做为3,1则是整体社会变迁的历史概括。陈旭麓先生看到了作为1(整体社会变迁的历史概括)存在的社会史,即陈旭麓先生经常说的“历史的嬗变”,而这个嬗变的历史是作为整体史存在的。乔志强先生强调既要对前三个部分进行历史的研究,还要经过综合与抽象,从整体上对中国近代社会本身的历史变迁做出探讨[11]。这样子,我们就明白了,他们两个都有一个整体史或者说是通史的追求,而乔志强先生是既突出自己所站得平台上进行也强调这个整体史的追求,陈旭麓先生则是自己站在一个平台上往通史追求却忘了言说自己所占的平台而已。“用”则是一种手段,一种研究的方法。只有通过这个“用”,我们才可能使这个社会史的美丽的机体运作起来,进行我们的创作。“用”是不能拘束的了,用结构功能学说来解释则是,有这样的结构就会决定这样的功能。最后,《中国近代社会史》和《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对于“体”与“用”的思维路向所产生的成果有了一个完美的诠释。

在以上三种思维指导下产生的两种主要观点——方法说(包括视角说与范式说)与学科分支说(以上说明了通史说其实是专史说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在斗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另外一种思维指导下的学说——二象性说,即既是学科又是方法的社会史。这种思维叫做“光”的思维。这种思维产生于西方对于“光”的争论,直到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电效应的光量子解释,人们才开始意识到光波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双重性质。这里,我引入了这个概念并不是要说我就是赞同这个说法。对于物质(典型的是光)具有波粒二象性,科学已经得到了证明且在科学界引起了一些列的科学思维的革命。但是我们是否就可以如行龙所说的“从具体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学科意义上讲,社会史可以说是一门专门史。另一方面,从史学研究的方法和视角来讲,社会史以其鲜明的总体性追求,自下而上的视角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为陈旧的史学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它又是一种新的‘范式’,两种都是社会史蕴含的本质内容。”[12]这个是否可以成立,我想:如果社会史作为一种漂亮的古董供人瞻仰,只保留其“体”,放弃其“用”,是没问题的。因为表面上是借鉴了“光”的波粒二象性,是两种特质同时加于一物之上,但实际上却是将两种东西割裂开来看待了,变成了两分的社会史,勉强凑合在一起却形同陌路的“体”与“用”,而两者之间缺少的则是必要的联系,说得通俗一点则是两个分开的伙伴走在一起没话说。

以上是从四种不同的思维入手,探究的各家的不同的社会史,如果还有其他的不同的社会史我想都是从这几种思维入手去解剖我们心中的社会史的。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到一些我的小小的看法:社会史的研究一出来我们内行人过一眼就可以知道到底是不是社会史的研究,为什么?因为我们有一个“社会史感”(类似于语感)的东西,说得白一点就是我们潜意识中就已经可以分辨的出来哪些研究是属于社会史的,哪些不是。这种“社会史感”说得有点玄,更简单一点的则是我们在我们的心中就有一个给社会史停靠的位置,这个位置在我则是属于历史学的分支学科的一个位置,其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平分秋色,这个就是其概念与“体”所在的位置。社会史的最高追求则是如总体史或者说是通史。其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的历史”,即“有特定的时空范围和社会关系范围的‘历史’”(乔自强先生这种对象的模糊化与年鉴学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研究范畴是如张国刚先生所言的“包括作为特殊生物种群的人的历史,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组成分子的人的历史和作为社会关系最集中体现的人的历史。”[13]张国刚先生所说的这些以人为中心展开的范畴几乎无所不包,也无所不在社会史的范围之内。这样我们模糊了研究对象,明确了研究范畴,我们的社会史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就可以成为一个流动的自由进出的体系了。这个体系有着一个明确的学科归属,一个模糊的研究对象,一个无所不包又无不属于社会史的研究范畴。而这个体系与文化史的关系则是:我们研究的是社会的历史,而文化史研究的则是社会的历史中物化的精神与精神的物化。[14]

 

参考文献

[1]陈旭麓.略论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

[2]常宗虎.社会史浅论[J].历史研究(1995年第1期).

[3] 赵世瑜.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J].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

[4] 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M].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5] 行龙.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J].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

[6] 常建华.社会史研究的立场与特征[J].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7] 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

[8] 张国刚.试论社会史研究的学科结构[J].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9]郭松义.中国社会史研究五十年[J].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

[10]赵世瑜、邓庆平.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的回顾[J].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11]蔡少卿、李良玉.50年来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J].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5期).

[12]池子华、王银.近代社会史理论研究述评[J].江海学刊(2004年第3期).

 



[①]陈旭麓.略论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2.

[②]常宗虎.社会史浅论[J].历史研究(1995年第1期):29.

[③]常宗虎.社会史浅论[J].历史研究(1995第1期):34-41.

[④]赵世瑜.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J].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5.

[⑤]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M].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⑥]行龙.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J].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3.

[⑦]行龙.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J].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4.

[⑧]常建华.社会史研究的立场与特征[J].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78.

[⑨]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第32页.

[⑩]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第47页.

[11]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第47页.

[12]行龙.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J].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7.

 

[13]张国刚.试论社会史研究的学科结构[J].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74-76.

[14]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