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诺依曼的计算及结构:哈尔滨老建设背后的故事----原东北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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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延年

  哈市南岗区民益街,是条百年老街,它虽然不像中央大街那样蜚声海内,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最早的特区首府———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就坐落于此(现民益街85号的哈尔滨铁路二中)。它对哈尔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是不容低估的。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仍有像省邮电管理局、煤炭管理局、财政厅、物资厅、卫生厅等中直、省直机关在这里办公。在计划经济年代里,这些管钱、管物、管人、管健康的实权单位聚集在这里,无疑提升了这条老街的身价。

  民益街最早的街名叫夹树街,现在的街名是1949年3月才启用的,此前,它还叫过长官公署街呢。

  叫长官公署街,有些来头,我国最早的特区首府———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曾在此办公。在哈尔滨的历史上,出现这样一个省级的特区长官公署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1896年,李鸿章与俄国签订《中俄密约》之后,清政府驻德国公使许景澄奉旨与华俄道胜银行董事长乌赫托姆斯基,在德国柏林签订了《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要修铁路当然要征地,按照合同第六款规定:“凡该公司建造铁路所需用地,及附近开采沙、石块、石灰等项所需土地,若系官地,由中国政府给与,不纳地价;若系民地,按照时价或一次缴清或按年向地主纳租,由该公司自行筹款付给。凡该公司之地段,一概不纳地税,由该公司一手经理。”

  俄国在中国修筑东省铁路,名义上是帮助中国抵御日本的侵略,实际上是为了独占东北建立“黄俄罗斯帝国”。沙俄从铁路修建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实施这一计划。它首先以筑路为名,大肆圈地、征地,在东起绥芬河,西至满洲里,南至大连(1905年日俄战争后至长春)铁路沿线两边宽约11公里、1607平方公里的地带,圈为铁路用地,这块地被称之为中东铁路附属地,由中东铁路局负责管辖。沙俄故意牵强附会地曲解合同中“由该公司一手经理”一词,称“一手经理”法文中为“治理”之意,图谋自治。

  沙皇赋予中东铁路局长相当于国内总督的权力。在铁路开工后,为淡化中国人的主权意识,将哈尔滨改为松花江市,将哈尔滨车站改为松花江站,同时向铁路沿线大量移民。1906年10月,沙皇内阁批准了由中东铁路公司制订《东省铁路附属地民政总则大纲》,以租界的形式在铁路沿线及其城镇建立民事机关,成立警察局、法院、邮政局、教育处、地亩处等行政机构,此前,以护路为名,向铁路沿线派驻军队。

  为了尽快在哈尔滨地区及中东铁路沿线村镇实现自治,中东铁路局局长霍尔瓦特率先在哈尔滨指使旅哈的俄国侨民开始筹建市公议会,妄图夺取市政权。东三省地方官员目睹俄国人自治风越演越烈,感到事关重大,纷纷上书朝廷,陈明利害。清政府为此照会俄国驻华公使,声明:“原拟自治章程,中国万难允任,应即撤销”。而沙俄政府恃强专横,驻华公使甚至密令中东铁路局“不理睬中国的抗议”,声称“俄国人是中东铁路附属地的真正主人”。

  有了沙俄政府在背后撑腰,中东铁路局更加有恃无恐,强行成立了市公议会及董事会。当中国商民拒绝交纳名目繁多的税捐时,沙俄出动警察,捣毁商店的牌匾,把商品扔到大街上,查封店铺。中国地方官员前去交涉时,遭到羁押。

  1909年4月27日,中俄双方就中东铁路附属地管辖权问题举行多轮磋商,签订了《中俄东省铁路公议会大纲》,得到了俄方“铁路界内首先承认中国主权,不得稍有损失”的承诺。但此时大清王朝气数已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没过多久,尚未成年的宣统皇帝和大清王朝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条约遂成一纸空文,哈尔滨及中东铁路附属地实际上仍为沙俄的殖民地。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在哈尔滨以留金为首的“士兵苏维埃委员会”与以霍尔瓦特为首的沙俄残余势力,为争夺路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附属地内部局面异常混乱。中国政府抓住这一机会,迅速派兵进入哈尔滨市和铁路沿线地区,并成立了中东铁路警备司令部和督办公署,为下步全面收回路权打牢基础。

  1920年1月14日,不甘失败的霍尔瓦特公然宣称:“中东铁路界内俄国人有国家统治权”。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严厉谴责:“中东铁路属我国领土,不容第二国施行统治权”。同时电令护路军总司令鲍贵卿与霍尔瓦特谈判,将铁路交我国暂时接管,霍不肯就范。

  面对不肯交权的霍尔瓦特,护路军总司令鲍贵卿采取果断措施,派出军队攻占了位于大直街上的沙俄护路军司令部。俄军全部被缴械,霍尔瓦特被迫下台。

  中国政府陆续收回对中东铁路沿线地区的一些行政管辖权之后,鉴于该地区机关林立,互不统属,难以管理,1922年11月24日,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张作霖下令特立东省特别行政区,处理辖区军警、外交、行政、司法等各项事物。首任的行政长官由新任的护路军司令朱庆澜兼任。

  1923年3月1日,东省特别区行政官署在哈尔滨成立,办公地点设在位于夹树街(现民益街)的原中东铁路哈尔滨警察局楼内。随着长官公署的迁入,夹树街不久更名为长官公署街。

  1924年5月,北京政府正式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黑龙江、吉林二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列的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公署即为特别区之政权机关,其管辖范围即以哈尔滨为中心,东至绥芬河,西抵满洲里,南到长春的T字形带状地区。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下设政务厅、市政管理局、地亩管理局、警察总管理处、教育厅、哈尔滨特别市政局。特别区行政长官由中华民国大总统特令任用,首任行政长官由护路军军总司令朱庆澜担任。

  1932年3月14日,最后一任行政长官张景惠公开投靠日寇,充当汉奸,东北特别行政区与东北全境又沦入日本寇之手,改称北满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