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b12在哪里:体制之痛催生“关键一刀”——随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创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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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之痛催生“关键一刀”——随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创新报告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9年3月12日 11:7  来源:楚天风纪  点击量: 435次 【字体显示:  小】        【纠错】

陆先行  余华雄

6个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授印履职,38个市直机关纪检组、监察室封印谢幕。倍受社会关注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如今已在随州率先打破僵局,以一种全新的运作模式迎接反腐倡廉实践的挑战。

2008年12月30日,随州寒气袭人,但在该市财政局办公楼门前举行的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揭牌仪式却异常热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省纪委副书记吴志峰等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以及随州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都来到了现场,他们的掌声不仅仅是对该市探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的祝贺与鼓励,更多的是一种期盼与厚望。

从“分散捕鱼”到“集中撒网”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亟待破解的现实难题。

在随州市,93个市直机关部门和市属处级事业单位中,有的没有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有的虽然设立了纪检组(纪委),但普遍是“一个机构一个人”,而且大多还要分管其他工作,人少事多,人员分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随州市委书记马清明说:“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所担负的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现行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改革势在必行。”

年轻的地级随州市勇当改革的先锋,机遇就在眼前。市委、市政府大力探索和推行的“大部门制”改革,既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改革打下了很好的社会基础。全市纳入改革范畴的60个市直单位中,只有39个单位设有纪检监察机构,实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37名、监察室主任16名。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肖伏清告诉记者:“实行统一管理后,全市需要安置转移的纪检监察干部较少,不会出现改革‘后遗症’问题,这是随州改革最大的优势。”

记者从随州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看到,新设立的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将负责市直60个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而这些单位此前已经设置的纪检组、监察室将不复存在,专项人员编制也不再保留。在分工上,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的单位,基本上体现了“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工作量大小相配”的原则。

随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李百灵说,按照“统一收编、统一选配、综合派出、分组监督”的基本思路,随州市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打破了过去“分散捕鱼”的格局,变分散设置、分散派驻为综合派出、统一管理。这种“集中撒网”的做法,目的就是要提高“捕鱼”的效率。

从“双重领导”到“统一管理”

有人说,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弊端,可以用一句略显不雅的话来形容——“儿子管老子”。纪检组长作为一个单位的党委班子成员,直接服从“一把手”的领导,与“一把手”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

“端人家的碗服人家管,部属去监督上司,难哪!”随州市直某单位原纪检组的一位领导提起工作上的事,一脸的无奈。

而随州市纪委、监察局作为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另一方领导机构,对派驻机构的工作状况也感到很尴尬。市纪委干部室主任刘国顺说:“随州成立地级市好多年了,绝大部分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竟没有办过一件案子。”

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李百灵认为,剥离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隶属关系,保证监督主体的独立监督权,这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手术”中的“关键一刀”。

改革后,随州市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成为市纪委、监察局的综合派出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而不再受制于各自负责的市直单位。

自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负责单位的独立监督权和检查权将得到根本保证,市纪委、监察局对派出机构真正实现了“统一管理”的要求。随州市纪委办公室主任汪祥运说,“六个统一”的设计,是实现对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的具体体现。

按照改革方案,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工作,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管理,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编制,全部变身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行政编制,实行统一调配。派出机构干部工资、津补贴、各项政策性补助、人员公用经费等,纳入市财政统一预算。各纪工委书记每年要向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述职,并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进行年度考核。此外,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提拔、交流,也全部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运作。

“改革后,派出机构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科室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的关系,派出机构的干部与委局机关干部的身份没有两样。”随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说。

在这次改革中,随州市发改委、财政、交通、教育、建设、规划、卫生、计生、审计、水利、招投标、劳动保障等12个单位将保留纪检组长一职,市纪委认为,这些部门和系统党员干部数量多、工作覆盖面较宽、纪检监察任务较重,保留纪检组长一职有利于强化对这些部门的监督。

但此时的纪检组长与之前的纪检组长已经大不相同了。改革后,这12个部门的纪检组长均由其负责的纪工委副书记兼任,而且不占这些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明眼人都知道,如今的纪检组长虽然也是党组成员,但却是以纪工委派驻的监督者的身份出现在班子里的。这时的纪检组长再也不必看“一把手”的脸色行事了。

从“管理体制”到“工作机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但现实中的情况却有些变样,有些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甩给了纪检监察部门,本来是单位的事变成了部门的事,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撤销纪检组、监察室后,可以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刘国顺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后,市直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更多是体现在监督、检查、督促上。

但是,市直单位的日常纪检监察工作无论改革怎么搞,还得继续抓,还得有人抓,而纪工委、监察分局似乎并没有这个职能,具体工作只能由市直单位自己抓。

“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不会再有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但干的还是那些事;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不再是纪检组长,而是某位副职。”对于这些变化,随州市直一个单位的负责人早已心里有数。

而对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来说,工作的难度自然不会小。毕竟是一个新的机构,什么都得重新开始,要摸着石头过河。虽然工作职责,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纪要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市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规则(试行)》这两个主要文件中都进行了明确,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究竟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仍是一个新的问题。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指出,派出机构要紧紧围绕两条主线来开展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这是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实行统一管理的主要目的,也是派出机构要履行好的“第一位”的职责。二是要充分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具体而言,就是要协助相关监督与联系单位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着力从体制上解决导致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还要抓好市直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市直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独立性,在协助负责工作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中,既不能缺位又不能越位或错位,既要积极主动又不能过多地干涉负责工作单位的具体事务,如何处理好与负责工作单位的关系,将显得尤其重要。

工作上,除了要与负责工作单位处理好监督与协助、主抓与协抓的关系之外,纪工委、监察分局还必须处理好与市纪委、监察局的关系。哪些事是该市纪委、监察局管的,哪些事是该纪工委、监察分局做的,仅看文件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机制的完善恐怕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从“六对矛盾”到“随州实践”

随州的改革从台上走向台下,从上到下,逐层推进,稳步前行。肖伏清说,在市直改革取得经验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将适时向所辖市区推开。

随着改革的推进,矛盾和问题会随之暴露出来。有些是深层次的,会有一个发现问题的过程。有些是浅层次的,可能问题就摆在眼前。

按目前的人员配置格局,随州市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编制为36人,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为6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人兼监察分局局长),另配工作人员3名(其中1名任监察分局副局长)。

在6个人的小集体中,领导职数占了多数。一旦有案子要查,工作人员太少,力量是不是够用就很难保证。

这是人事安排和领导配备上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但工作衔接和融合的问题,可能就没有这么简单。

从改革的动因来看,就是要让纪工委、监察分局有独立的监督权,减少负责工作单位的权力阻碍。从形式上来说,机构设置本来就是游离于负责工作单位之外的。但是,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对负责工作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工作上不但不能游离于负责工作单位之外,而且要贴得越紧越好,对负责工作单位的情况越了解越好,这样,开展工作才得心应手。

这个问题也在随州领导层的考虑之中。为防止纪工委、监察分局可能游离于负责工作单位之外、存在监督缺位或者不到位等问题,随州市除采取纪工委副书记兼任重点单位纪检组长的措施外,还明确规定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必须参加负责工作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讨论全局性工作、重要改革事项、重大工程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对违纪人员的处理等方面的会议。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每季度在负责工作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也可经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的同意,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

“这些制度措施的设计,初衷很明确,就是要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工作单位的重点监督和经常性监督。”汪祥运说。

但有人担心,纪工委就那么几个人,负责上十个单位,就是到负责工作单位赶场开会,恐怕也难顾得过来。

“改革总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问题总会有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总会有的。”随州市纪委有关领导对改革充满信心,“只要改革的方向没有错,办法总比问题多。”

对随州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动态,省纪委、省监察厅给予了密切关注。黄先耀、陈绪国、余幼明等省纪委领导此前在该市调研时充分肯定了随州的改革思路,并鼓励随州市大胆探索,“为全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样本”。

在随州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大会上,黄先耀透露了他对省直派驻机构运行情况的调研结果。他说,省直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存在派驻工作定位高与开展工作难度大;派驻机构干部少与职责多;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派驻干部使用多与培养不够;安排任务多与创造条件少以及派驻机构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经费保障不足与工作面越来越宽等“六对矛盾”。

“随州的改革力度很大、起点很高。”黄先耀称,“随州的派驻制度改革有可能缓解或者破解这些难题。”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关系、工作职责、干部管理等多方面的重大调整变化,随州的改革刚刚走出第一步,随州的实践与探索之路还很漫长,任务还很艰巨,但前方曙光已现,前途一片光明。